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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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质监局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地理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质监局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地理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质监局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地理标志【发文字号】川办发[2012]49号【发布部门】四川省政府【发布日期】2012.07.30【实施日期】2012.07.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质监局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12]49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省质监局《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省质监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保护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地理标志产品,规范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以下简称专用标志)的申请、使用和管理,保持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的质量和特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保护地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保护地域范围内从事白酒生产、销售活动并自愿申请使用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单位,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工作。

有关市(州)、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工作。

第四条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具有世界及国内知名白酒品牌;白酒年产量、销量在全省所占比重大,白酒产业已成为当地支柱产业的四川境内白酒生产区域。

第五条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对象为:产自保护范围内,自然的、纯粮的、固态发酵的38度以上;特色鲜明,品质优良的浓香型、酱香型、兼香型四川白酒。

第二章专用标志申请、受理、审核及批准第六条申请使用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且注册地址在保护地域现辖行政区域内;(二)产品原料全部或部分来自保护地域范围内;(三)按照《地理标志产品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标准组织生产,并建立有完整的产品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2年第97号――关于批准对刘伶醉酒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2年第97号――关于批准对刘伶醉酒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2年第97号――关于批准对刘伶醉酒、龙泉驿枇杷、苍溪川明参、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乐至白乌鱼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法规类别】地理标志产品质量监督【发文字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2年第97号【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日期】2012.07.10【实施日期】2012.07.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2年第97号)关于批准对刘伶醉酒、龙泉驿枇杷、苍溪川明参、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乐至白乌鱼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专家对刘伶醉酒、龙泉驿枇杷、苍溪川明参、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乐至白乌鱼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进行审查。

经审查合格,批准刘伶醉酒、龙泉驿枇杷、苍溪川明参、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乐至白乌鱼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自即日起实施保护。

一、刘伶醉酒(一)产地范围。

刘伶醉酒产地范围为河北省徐水县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刘伶醉酒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河北省徐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

刘伶醉酒的法定检测机构由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1)。

二、龙泉驿枇杷(一)产地范围。

龙泉驿枇杷产地范围为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龙泉驿枇杷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

龙泉驿枇杷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2)。

三、苍溪川明参(一)产地范围苍溪川明参产地范围为四川省苍溪县龙山镇、运山镇、河地乡、双河乡、岳东镇、文昌镇、东溪镇、高坡镇、歧坪镇、白驿镇、漓江镇、月山乡、白山乡、彭店乡、石灶乡、龙洞乡、黄猫乡、桥溪乡、石马镇、元坝镇等20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关于录用中国白酒金三角专家委员会委员(生产技术)的通知

关于录用中国白酒金三角专家委员会委员(生产技术)的通知

四川中国白酒金三角酒业协会文件川酒金三角协〔2012〕05号四川中国白酒金三角酒业协会关于录用中国白酒金三角专家委员会委员(生产技术)的通知有关市(州)经信委及行业主管部门、各白酒企业:为贯彻落实“中国白酒金三角”战略,夯实四川酒业发展基础,为全省白酒产业发展提供强大专业技术支撑,促进川酒又好又快发展。

经省领导同意、省经信委批准,四川中国白酒金三角酒业协会决定。

组建四川中国白酒金三角专家委员会。

在省经信委监察室的全程监督下,通过培训选拔,组织理论和尝评考试,按理论占35%、尝评占65%综合评定,经中国白酒金三角专家委员会评审领导小组审定,现决定录用赵文玲等310人为中国白酒金三角专家委员会委员(生产技术)(名单见附件)。

附件:中国白酒金三角专家委员会委员(生产技术)名单四川中国白酒金三角酒业协会2012年10月11日附件:中国白酒金三角专家委员会委员(生产技术)名单(排名不分先后)姓名工作单位备注成都市赵文玲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老评委高飞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老评委陈旭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老评委丁志贤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老评委赖华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老评委冉钊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老评委刘逊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老评委雷康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老评委方刚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老评委江波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老评委李静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老评委郭鹏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李沛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司远长城川新酒业有限公司何祖强成都长城川兴酒业有限公司老评委黄晓华成都长城川兴酒业有限公司老评委徐钦利成都长城川兴酒业有限公司老评委白静成都贵妃酒厂钟永成都三和酿酒有限公司老评委赵涛成都蜀之源酒业有限责任公司老评委黄尧友成都新津余波酒业有限公司老评委黄建军成都新津余波酒业有限公司老评委刘春明川池集团有限公司老评委龚国茹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老评委罗燕古川酒厂老评委杨勇古川酒厂老评委文春平古川酒厂冯江丽宏达酒厂老评委李学彬宏达酒厂老评委鲁希圣金龙酒厂老评委王永彭州市天彭酒业有限公司老评委丁会才生春集团酒业有限公司老评委姚鹏四川金六福酒业有限公司陈丽霞四川金盆地(集团)有限公司老评委卢虎四川金盆地(集团)有限公司老评委袁李四川金盆地(集团)有限公司孙聿羲四川临邛(集团)实业有限公司龚建林四川邛崃汇源酒厂先霞四川省宾宴酒厂胡军四川省崇阳酒业有限责任公司老评委袁志国四川省崇阳酒业有限责任公司老评委林晓芳四川省春之源酒业有限公司李小江四川省贵妃酒厂老评委汪革胜四川省贵妃酒厂老评委刘林琼四川省宏达酒业有限公司王辉四川省邛崃金龙酒厂李泽虎成都市客三千酒厂老评委周国艳四川省文君井酒业有限公司宋文益四川省文君酒厂有限责任公司老评委李波四川省文君酒厂有限责任公司老评委吴志勇四川省文君酒厂有限责任公司张毅四川宜府春酒业有限公司宋正琴文君井酒业有限公司老评委寇仲霞文君井酒业有限公司老评委徐艳琼文君井酒业有限公司老评委王春伟四川省银帆香精香料有限公司老评委曾宪利四川省银帆香精香料有限公司老评委任术永四川省银帆香精香料有限公司老评委周和忠四川省银帆香精香料有限公司老评委李娜四川省银帆香精香料有限公司老评委曹翠平渔樵集团酒业有限业公司老评委泸州市罗明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老评委赵莉娟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老评委代小雪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老评委邓文忠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老评委叶小兰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老评委杜莉丹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老评委詹福林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老评委张建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老评委郑伟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老评委唐晓丽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老评委温璐菊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老评委陈雯月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老评委徐勇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老评委涂荣坤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老评委韩光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老评委杨平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老评委柳源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老评委周宇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老评委姚爱萍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陈斓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郑蕾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周奕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汉聪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魏路野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陈浩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端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侯帅古蔺县红军杯酒业有限责任公司老评委云静古蔺县红军杯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王丽古蔺县红军杯酒业有限责任公司赵金松国家酒检中心老评委董世智泸窖酒业有限公司李健泸州巴蜀液酒业有限公司老评委田学梅泸州巴蜀液酒业有限公司郑国群泸州国粹酒业有限公司老评委张友连泸州华明酒业老评委王勇泸州华明酒业有限公司贾全鸿泸州龙泉窖公司付凌鹏泸州酩鑫酒业有限公司梁红泸州全美酒业老评委蔡方权泸州奢王府酒业王霖泸州市启新酒业有限公司老评委沈詹俭泸州市鑫隆原浆窖酒业有限公司邹勇泸州鑫霸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老评委付贤平泸州鑫霸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陈兵泸州仪狄酒业有限公司老评委陈世彬泸州羽丰酒业有限公司代汉梅泸州源窖天香酒业有限公司宋永义泸州天合酒业有限公司老评委唐瀚宇泸州自然香实业有限公司白川泸州自然香实业有限公司王磊泸州自然香实业有限公司同国贤泸州巴蜀液酒酒厂李华勇四川桂康酒业集团有限公司老评委宋柏兵四川桂康酒业集团有限公司老评委邬川江四川桂康酒业有限公司商绍琴四川泸州军魂酒业有限公司老评委杨燕四川泸州三溪酒厂周林川四川泸州三溪酒厂唐明蓉四川泸州禧事达酒业有限公司老评委邹玉兰四川泸州禧事达酒业有限公司何远琦四川泸州御酒酒业有限公司赵华丽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老评委廖永红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老评委吴勇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老评委罗艳平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老评委许忠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老评委罗华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老评委赵祖兵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老评委何平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老评委何利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老评委杨秀其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老评委谢莉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胡向君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吕渊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曾芳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邓涛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文滔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童福全四川省泸州玉蝉酒类有限公司老评委杨小平四川省泸州玉蝉酒类有限公司林鹏中国四川仙谭酒厂德阳市陈本金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老评委邓龙君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老评委李兴平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老评委廖俊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老评委罗德莉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老评委王波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老评委王勇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老评委吴敏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老评委肖军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老评委曾勇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老评委仲为亮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老评委周晓静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老评委杨婷婷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张正春四川绵竹大地红酒业有限公司老评委胡平四川绵竹大地红酒业有限公司唐建华四川省东圣酒业有限公司老评委李兴文四川省绵春贡酒业有限责任公司老评委廖永军四川省绵春贡酒业有限责任公司老评委陈光明四川省绵竹市正兴酒业有限公司老评委黄敏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汤炜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叶文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张林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王思思四川广汉金雁酒业有限公司刘满斌四川绵竹大地红酒业有限公司杨春花四川省东圣酒业有限公司冯元陶四川省九里春酒业有限公司杨泽芳四川省绵竹市正兴酒业有限公司绵阳市曹志娴绵阳丰谷酒业有限公司老评委唐祥云绵阳丰谷酒业有限公司老评委王鹏绵阳丰谷酒业有限公司老评委谢建军绵阳丰谷酒业有限公司老评委杨文琼绵阳丰谷酒业有限公司老评委杨晓忠绵阳丰谷酒业有限公司老评委张孝国绵阳丰谷酒业有限公司老评委陈春旭绵阳丰谷酒业有限公司范昌明绵阳丰谷酒业有限公司胡立志绵阳丰谷酒业有限公司李俊绵阳丰谷酒业有限公司李亚军绵阳丰谷酒业有限公司鲁丽绵阳丰谷酒业有限公司敬从文四川将台酒业李春绵阳新丰酒业老评委岳川绵阳新丰酒业刘英绵阳千丰酒业老评委张明润江油市李白故里酒业有限公司老评委赵光明江油市李白故里酒业有限公司老评委广元市王长武广元泰丰川北酒业老评委遂宁市陈柏蓉四川沱牌舍得集团有限公司老评委陈尚敏四川沱牌舍得集团有限公司老评委范廷友四川沱牌舍得集团有限公司老评委冯平四川沱牌舍得集团有限公司老评委郭涛四川沱牌舍得集团有限公司老评委何春艳四川沱牌舍得集团有限公司老评委李雁四川沱牌舍得集团有限公司老评委李青松四川沱牌舍得集团有限公司老评委李文达四川沱牌舍得集团有限公司老评委李秀英四川沱牌舍得集团有限公司老评委梁林四川沱牌舍得集团有限公司老评委刘中云四川沱牌舍得集团有限公司老评委吕梅四川沱牌舍得集团有限公司老评委母晓燕四川沱牌舍得集团有限公司老评委宋伦四川沱牌舍得集团有限公司老评委王东四川沱牌舍得集团有限公司老评委王红艳四川沱牌舍得集团有限公司老评委王太东四川沱牌舍得集团有限公司老评委杨小敏四川沱牌舍得集团有限公司老评委尹全四川沱牌舍得集团有限公司老评委于卫东四川沱牌舍得集团有限公司老评委樊书东四川沱牌舍得集团有限公司何海燕四川沱牌舍得集团有限公司王艳花四川沱牌舍得集团有限公司杨丽霞四川沱牌舍得集团有限公司赵海军四川沱牌舍得集团有限公司冯光杰遂宁蓬溪县蓬山酒业有限公司老评委内江市雷云刚四川隆昌云川酒业有限公司老评委曾德文四川隆昌云川酒业有限公司老评委曾琦艺四川隆昌云川酒业有限公司周洁四川隆昌云川酒业有限公司乐山市杨轶嘉峨眉山峨眉春酒业有限公司易绍洪峨眉山峨眉春酒业有限公司南充市何宗俊四川凸酒酒业有限公司薛勇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神葫酒厂张艺怀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神葫酒厂宜宾市陈光辉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老评委陈凌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老评委陈颖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老评委邓霞玲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老评委胡学萍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老评委黄兴蓉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老评委李忠文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老评委廖锐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老评委王琴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老评委杨旭东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老评委张晓莲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老评委陈小萍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何立军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何渝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李红昆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王建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王世容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吴英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曾毅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钟远华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杨小刚竹海酒业有限公司老评委宋层业竹海酒业有限公司老评委许家祥竹海酒业有限公司肖亮宜人坊酒业有限公司老评委孙涛宜宾云台山曲酒厂老评委何勇新宜宾圆明园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老评委张义平宜宾圆明园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老评委周放宜宾宜泉酒业有限公司袁敏宜宾天瑞酒业有限公司老评委范方勇宜宾天成酒业有限公司老评委兰国宾宜宾市酒类协会夏丽娟宜宾市酒类协会杨勇宜宾金竹酒业有限公司老评委孙跃鹏宜宾吉鑫酒业有限公司老评委周翠芸宜宾吉鑫酒业有限公司老评委白岩宜宾川兴酒业有限公司老评委陈聪宜宾川兴酒业有限公司老评委陈雷新宇酒业有限公司赵忠四川宜宾中成酒业有限公司老评委莫玉萍四川宜宾叙府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老评委张玉四川宜宾叙府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老评委罗陟四川宜宾叙府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周瑞平四川宜宾叙府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赖何四川宜宾古叙酒业有限公司老评委赖蓉四川宜宾古叙酒业有限公司老评委张洁四川宜宾古叙酒业有限公司老评委杜锋君子酒业有限公司老评委龚泽蓉金南福酒业有限公司何明国华夏酒业有限公司老评委黄建平华夏酒业有限公司老评委李万全红楼梦酒业有限公司老评委杨德美红楼梦酒业有限公司老评委杜柯红楼梦酒业有限公司严为庚高洲酒业有限公司老评委杨智华高洲酒业有限公司老评委魏纯杰高洲酒业有限公司陈正元大容和酒厂老评委李万群大观园酒业达州市汪仁玉四川通川酒业有限公司老评委巴中市杜鹏程四川小角楼酒业有限责任公司老评委李彦中江口醇酒业(集团)有限公司老评委刘定平江口醇酒业(集团)有限公司老评委雅安市李友全四川省雅安市蜀乡酒厂老评委徐秀莲四川省雅安市蜀乡酒厂眉山市张俊四川省三苏酒业有限责任公司老评委李加华四川省三苏酒业有限责任公司老评委陶双四川省三苏酒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阳市郭光彬四川宝莲酒业有限公司老评委李泽隆四川宝莲酒业有限公司老评委肖波四川宝莲酒业有限公司凉山市肖语濒四川丰谷火把酒业有限公司老评委大专科研院校李国洪四川省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老评委彭奎四川省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老评委王超凯四川省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黄志瑜四川省酿酒研究所老评委黄海四川省酿酒研究所杨燕四川省酿酒研究所周玲四川省酿酒研究所董玲四川省酒类科研所老评委卢斌四川省酒类科研所老评委刘娟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老评委罗惠波四川理工学院徐丽萍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张崇军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吴正云四川大学轻纺与食品学院。

地理标志产业的政策保障与扶持措施

地理标志产业的政策保障与扶持措施

地理标志产业的政策保障与扶持措施概述:地理标志是指一种特定地区的产品或商品,具有特定的地理环境、人文历史和传统技艺等特征,因此具有独特的品质和特点。

地理标志产业的发展对于保护地方特色、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推动地理标志产业的发展,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保障与扶持措施。

一、法律保障地理标志产业的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护。

我国于2000年颁布了《地理标志保护条例》,明确了地理标志的定义、保护范围和保护措施等内容。

该条例为地理标志产业提供了法律保障,保护了地理标志产品的知识产权,防止假冒伪劣产品的出现。

二、注册认证地理标志产业的核心是地理标志产品的注册认证。

政府通过设立专门的机构,对申请地理标志认证的产品进行审核和核准。

通过注册认证的地理标志产品,可以获得法律保护,同时也能够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和信誉度,有利于产品的销售和推广。

三、财政支持政府对地理标志产业给予了一定的财政支持。

一方面,政府通过设立专项资金,对地理标志产业进行资金扶持,支持地理标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推广。

另一方面,政府还为地理标志产业提供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企业的负担,鼓励其发展壮大。

四、市场推广政府通过组织各类展览会、推介会和品牌推广活动等,为地理标志产业提供市场推广的机会。

政府还通过与电商平台合作,为地理标志产品提供线上销售的渠道,拓宽产品的销售渠道。

同时,政府还鼓励企业参加国内外展览会,提升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技术支持地理标志产业的发展需要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

政府通过设立专门的技术支持机构,为地理标志产业提供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和技术研发等服务。

同时,政府还鼓励企业与科研机构合作,共同开展科研项目,提升地理标志产品的技术含量和竞争力。

六、品牌建设地理标志产业的发展需要有强大的品牌支持。

政府通过设立地理标志品牌推广基金,为地理标志产品提供品牌建设和推广的资金支持。

政府还鼓励企业进行品牌战略规划,加强品牌推广和宣传,提升地理标志产品的品牌价值和市场竞争力。

中国白酒的产区时代

中国白酒的产区时代

白酒金三角促动白酒产区时代在中国酒业,曾有葡萄酒大规模打造产区的历史,但结果是,市场和消费者并不买账。

一个产区不仅仅因为一个区域具有独特环境、气候、土壤、水质等自然因素,也不仅仅因为某个区域具备一种独特的工艺、技术。

还有两个必要条件:一是至少一个出类拔萃的品牌;二是法律保障,至少具有一个相当强制力的评价体系和强制性公约平台。

而无论是昌黎,还是蓬莱,都没能真正树立起葡萄酒产区品牌,原因有三:一是产区主导机构缺乏应有的动力和公信力;二是行政割据导致自然资源无法整合;三是没有法律保障。

中国白酒金三角,这四大因素具备吗?独特自然因素、独特工艺、出类拔萃的品牌这三点,金三角是具备的。

而白酒金三角的设计者、推动者四川省委一把手刘奇葆,让公信力不足和行政割据两大难题易解。

法律法规的制订,本身就是建设“中国白酒金三角”工程的重要内容。

此外,四川省“抓好白酒产业,建设酒类开发区,推进酒产业、酒文化、酒旅游产业综合开发建设”的思路不是一个简单的产业发展方案,而是以白酒产业为龙头,拉动带活区域经济整体发展的创造性构想。

2009年9月,四川省正式出台“中国白酒金三角”规划,确立以“企业-名镇-区域”协同发展的区域经济发展模式。

2010年,郎酒二郎镇、泸州老窖酒业集中发展区、五粮液历史文化街区、绵竹剑南老街开街等“名酒名镇”建设陆续启动。

中国白酒的产区时代来了。

中国白酒金三角将会给中国白酒带来两点深远改变,其一是推动了产区定盘主张;其二是赋予白酒产业发展区域经济的抓手这一全新意义,改变了一直以来白酒行业的产业地位和价值,这对国内多个经济欠发达地区政府产生了立竿见影的影响。

从2010年开始,先后有江苏、贵州、云南等多个区域宣布将白酒产业作为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柱性产业。

而在此之前,白酒因为“限制性发展”产业的身份,在很多地方不被重视。

中国白酒金三角将中国白酒分为了两种:一种是“中国白酒金三角出产的”;一种“不是中国白酒金三角出产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细则》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细则》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05.21•【文号】国质检科[2009]222号•【施行日期】2009.05.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综合规定,商标与相关标识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细则》的通知(国质检科〔2009〕222号)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为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更好地指导质检系统各有关单位按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的要求开展工作,为申请人提供便利,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经广泛征求意见,总局制订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细则》。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细则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一日附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细则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进一步推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以下产品可以经申请批准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一)在特定地域种植、养殖的产品,决定该产品特殊品质、特色和声誉的主要是当地的自然因素;(二)在产品产地采用特定工艺生产加工,原材料全部来自产品产地,当地的自然环境和生产该产品所采用的特定工艺中的人文因素决定了该产品的特殊品质、特色质量和声誉;(三)在产品产地采用特定工艺生产加工,原材料部分来自其他地区,该产品产地的自然环境和生产该产品所采用的特定工艺中的人文因素决定了该产品的特殊品质、特色质量和声誉。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一)配合立法部门,开展地理标志保护法律法规的调研、起草;(二)制定、发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章、制度;(三)制定地理标志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三)组织协调和指导地理标志保护的行政执法活动;(四)负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形式审查;(五)办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受理事项,发布受理公告;(六)组织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异议协调;(七)组织和管理专家技术队伍开展技术审查;(八)办理、发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批准公告;(九)核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申请;(十)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宣传和培训;(十一)组织开展和参加地理标志保护国际合作与交流活动;代表国家参加WTO地理标志谈判;(十二)办理国外地理标志保护注册申请,组织开展互认合作;第四条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检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一)按照分工指导、协调本辖区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二)按照分工负责本辖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初审;(三)负责指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检验机构;(四)负责审核生产者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五)负责指导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技术文件的制定;(六)负责查处本辖区发生的地理标志产品的违法行为。

地理标志相关法规规定

地理标志相关法规规定

地理标志相关法规规定汇总质检总局-地理标志规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质检总局令第78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实施细则(暂行)关于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印刷及发放使用管理的通知(质检科函[2006]45号)关于发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比例图的公告(2006年第10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地理标志保护业务上报程序的通知(质检科函[2011]240号)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涉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通知(质检办科〔2013〕15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科函[2010]96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申报和技术审查管理的通知(质检科函[2011]24号)各地地理标志规定陕西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13号)关于印发《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质监发〔2012〕125号)关于批准发布《地理标志产品烟台海参》山东省地方标准的通知(鲁质监标发〔2010〕268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鲍鱼大连海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大政办发[2007] 148号)潍县萝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潍政办发〔2009〕67号)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潍县萝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机构的通知(潍政办发〔2005〕111号)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苏府办〔2006〕110号)桓仁冰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桓政发〔2009〕45号)桓仁山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桓政发〔2009〕47号)乾安县乾安黄小米地理标志产品管理办法盘锦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山蟠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金府发〔2012〕10号)崇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崇明老白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崇府发〔2008〕58号)崇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崇明老毛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崇府发〔2008〕57号)牟定腐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牟定县人民政府公告第21号)抚顺哈什蚂清原马鹿茸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试行)(抚政办发〔2008〕28号)泸州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泸市府发〔2006〕41号)定海湾丁香鱼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细则(连政办〔2011〕27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质监局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12]49号)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津区花椒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江津府办发〔2008〕248号)关于印发保山小粒咖啡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保政办发〔2011〕294号)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中国北极蓝莓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大署办〔2010〕32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凯里红酸汤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凯府办发〔2014〕42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西走廊葡萄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13〕133号)萝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萝岗糯米糍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规定的`通知(穗萝府办〔2014〕8号)茶相关地理标志规定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峨眉山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庐山云雾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九府发[2006]21号)婺源绿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黄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凤凰单丛(枞)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的申请受理和审核规程日照绿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5号)关于印发《嵊泗贻贝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嵊检检〔2014〕33号)祁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祁政秘〔2015〕4号)普洱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惠明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龙峰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溪政发[2007]22号)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坛雀舌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坛政发〔2015〕110号)关于印发松阳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溪铁观音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暂行规定》的通知(安政综〔2012〕130号)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武碎铜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沅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碣滩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沅政发[2011]5号)紫阳富硒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紫政办发[2012]107号)六堡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安化黑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益政发〔2011〕14号)福州茉莉花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细则(榕政办〔2011〕90号)潮州市凤凰单丛(枞)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潮府〔2013〕38号)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都匀毛尖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玲珑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3〕20号)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规定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1号)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规范农产品地理标志专家评审规范《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程序》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农业部公告第1071号)关于印发《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专家评审规范》、《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审查准则》、《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核查员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农质安发[2013]11号)关于印发《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审查若干问题的说明》的通知(农质安发[2014]15号)关于印发《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服务工作满意度评价办法(试行)》和《无公害农产品获证单位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注册工作的通知(工商标字[2004]第200号)各地农产品地理标志规定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泰政办发〔2013〕9号)关于印发《湖北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审查细则》的通知(鄂农质安[2013]6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黑农质安[2010]3号)四川泡菜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工商总局-地理标志规定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号)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管理办法。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内容与方法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内容与方法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内容与方法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1,概念1)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它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

2)国家地理标志商标它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2,特征1)拟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应根据产品的类别、范围、知名度、产品的生产销售等方面的因素,分别制订相应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或管理规范。

2)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草拟并发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国家标准;省级地方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草拟并发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地方标准。

3)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质量检验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指定的检验机构承担。

必要时,国家质检总局将组织予以复检。

4)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应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申请3,分类地理标志产品包括:1)来自特定地域的种植、养殖产品;2)原材料全部来自特定地域或者部分来自其他地域,并在特定地域按照特定工艺生产和加工的产品。

4,地理标志产品名称或者专用标志的使用它是指将产品名称或者专用标志用于产品、产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产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产品名称或者专用标志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产品产地来源或者受保护地理标志的行为。

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内容1,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包括:1)产品名称;2)产地范围;3)产品描述;4)质量要求,包括生产加工工艺和感官、理化指标等质量特色;5)关联性,产品质量特色与产地自然、人文因素之间关联性的描述;6)作为专用标志使用管理机构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信息;7)检测机构信息。

2,申请地理标志的产品产地范围在县级行政区域内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提出产地范围建议;跨行政区域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提出产地范围建议;跨省级行政区域的,由各省级人民政府分别提出所辖行政区域内的产地范围建议。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做好“中国白酒金三角·第一届川酒网购展”参展参会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做好“中国白酒金三角·第一届川酒网购展”参展参会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做好“中国白酒金三角·第一届川酒网购展”参展参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11.10.12•【字号】川商综[2011]23号•【施行日期】2011.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做好“中国白酒金三角·第一届川酒网购展”参展参会工作的通知(川商综〔2011〕23号)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2011年12月8-28日,省商务厅主办,成都、泸州、德阳、遂宁市人民政府协办的中国白酒金三角·第一届川酒网上购物展(以下简称“川酒网购展”)将在成都举行。

川酒网购展将为川酒企业进军电子商务提供销售、展示和交流平台,推进川酒产业和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

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派分管负责同志参会,并按照川酒网购展实施方案要求积极组织本地区相关企业参展。

附件:中国白酒金三角·第一届川酒网购展实施方案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二日附件:中国白酒金三角·第一届川酒网购展实施方案一、相关情况(一)名称中国白酒金三角·第一届川酒网上购物展(二)宗旨响应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发出的“积极发展电子商务”的号召,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打造中国白酒金三角,建设千亿元产业”的战略部署,积极发挥电子商务和网络购物力量,助推一线川酒品牌更大更强,加强二、三线川酒品牌塑造和产销对接,打造一个永不落幕的川酒展销盛会。

(三)主题电子商务助推白酒产业,网购网销繁荣川酒市场(四)时间和地点时间:2011年12月8-28日地点:成都市(五)组织机构主办单位:四川省商务厅协办单位:成都市人民政府泸州市人民政府德阳市人民政府遂宁市人民政府承办单位:四川三农新闻网成农网支持单位: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二、主要议程安排(一)川酒网购展开幕式与展览启动仪式时间:2011年12月8日地点:成都(暂定春熙路)出席人:省政府有关部门领导,成都市、泸州市、德阳市、遂宁市及锦江区政府领导,各地商务主管部门领导,川酒生产和销售企业、行业组织、专家与新闻媒体代表约300人。

中国白酒金三角发展报告doc-中国白酒金三角发

中国白酒金三角发展报告doc-中国白酒金三角发

中国白酒金三角发展报告doc-中国白酒金三角发中国白酒金三角发展报告doc-中国白酒金三角发(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六日)王少雄尊敬的马勇秘书长、晓颖巡视员,尊敬的冯黎明先生各位专家、同志们、朋友们:在举世瞩目的上海世博会热烈进行之际,“‘中国白酒金三角’酿造区生态科学论坛”隆重开幕了。

首先,我代表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向在座的各位嘉宾、各位专家和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向来自媒体的朋友们致以诚挚的问候!今天,我主要向大家介绍四川省委省政府打造“中国白酒金三角”战略的背景和主要打算。

“酒者,天之美禄,”是“上帝赐予人类美好而有价值的东西”,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之一,欢乐处可助兴,烦恼时可浇愁。

在人类文明的长河中,酒像血液一样流淌在各个民族的的心灵深处,见证了民族历史,涵养了民族性格,体现了民族情愫,成为各民族的精神寄托和文化酵母,远远超越了其作为物质饮品的价值。

如葡萄酒酿造了法兰西民族的浪漫多情,伏特加孕育了斯拉夫民族的勇猛豪爽,清酒滋养了大和民族的礼貌含蓄,啤酒则体现了德意志民族的稳重深沉。

所谓“酒有别肠,唯文者近”,酒已成为人类社会文化艺术和情感世界的精灵,成为横贯世界、纵贯历史的一大盛观,各国的酒神,无论是古埃及的奥里西斯,还是古希腊狄奥尼索斯,还是古罗马的巴库斯,都与文化艺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特别是古希腊,更是通过对酒神的崇祀,将摒弃理性束缚、追求情绪发泄、体验原始冲动的生命本能展现得淋漓尽致,更重要的是,引领西方世界走向文化成熟的希腊悲剧,也是在崇祀酒神的活动中孕育的。

直至今天,源自古希腊的“酒神精神”对西方世界的哲学沉思、文学创作乃至日常生活仍然有着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即便是在基督教的神圣世界里,也能找到美酒特别是葡萄酒的一席之地,著名生物学家巴斯德则认为“没有葡萄酒的一餐如同没有阳光的一日”,而耶稣更是称葡萄酒为赎罪的“血液”。

中国是酒的王国,是世界上极其重要的酒文化发源地之一,发明之领先、创造之卓著、制作之精湛、品类之丰硕、著述之繁富,皆堪称世界之冠,令人叹为观止,中国酒文化对于世界历史的影响,堪与“四大发明”相媲美。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1年第102号――关于受理芦台春酒等产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1年第102号――关于受理芦台春酒等产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1年第102号――关于受理芦台春酒等产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1.07.06
•【文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1年第102号
•【施行日期】2011.07.0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商标与相关标识
正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11年第102号)
关于受理芦台春酒等产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经天津、山西、辽宁、黑龙江、福建、湖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等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及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初审推荐,我局依法受理了芦台春酒等19个产品的地理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上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如有异议,可自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向我局提出;以上产品其地理标志保护申请资料存于我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机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科技司)备查。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B座911室
邮编:100088
联系电话:(010)82262157,82262293、2017
传真:(010)82260315,82262293
E-mail:***************.cn
*****************.cn
二〇一一年七月六日。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域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域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域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域是指地理标志产品所来自的特定地区,该地区的自然环境、历史文化和传统工艺等因素共同决定了地理标志产品的独特品质和声誉。

为了确保地理标志产品的真实性和质量,通常会划定一个明确的地理范围作为其保护区域。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域的范围通常根据产品的自然属性和历史传承等因素来确定。

在这个区域内,地理标志产品必须符合一系列严格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品种、产地、生产方式、质量等级、包装等方面。

只有符合这些标准的产品才能使用地理标志,并获得相应的保护。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域的重要性在于它能够保护消费者免受欺诈行为的影响,同时也能帮助维护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产品的质量和声誉。

此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域还有助于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提高地区知名度和竞争力。

在我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域的管理和监督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

该机构负责对地理标志产品的申请进行审查和认定,并对地理标志的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同时,地方政府也会加强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域的宣传和推广,以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和品牌的提升。

总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域是保护地理标志产品真实性和质量的重要保障,它能够维护消费者和生产者的权益,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和品牌的提升。

因此,应该加强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域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公众对地理标志产品的认知度和信任度。

茅台酒道——华夏酒报时评集(贵州仁怀周山荣著)

茅台酒道——华夏酒报时评集(贵州仁怀周山荣著)

“中国酒都”之争考验文化自信据《华夏酒报》报道,四川省宜宾市申报“中国白酒之都”的全套申报资料已基本完成,并即将报出。

宜宾市商务局相关人士透露,宜宾市在年内有望获得“中国白酒之都——宜宾”的正式命名。

早在2004年7月,中国食文化研究会便将“中国酒都”的牌子授予了国酒茅台的故乡,贵州省仁怀市。

当年的报道中称:“参加评定的专家、学者们一致认为:仁怀不仅有不可替代的国酒茅台享誉世界的品牌,而且也初步形成了无与伦比的区域酒生产规模与文化特征,具备了全国首屈一指的区域酒文化形态和实力,认定其为‘中国酒都’理由是充分的。

”“中国酒都”称号之争骤起,让一些人大跌眼镜,也让一些人紧张莫名。

其实,此类封“都”闹剧并非首次。

2003年9月,中国工艺美术协会曾把“中国瓷都”的牌子授给了福建德化县,“中国钧瓷之都”给了河南禹州,“中国青瓷之都”封在了浙江龙泉头上,“北方瓷都”则冠给了河北唐山……中国工艺美术协会那次共命名了13家特色区域荣誉称号。

对于“中国酒都”称号之争,不管其最后以何种结局收场,都给人一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印象。

作为行业协会,特别是对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这样的准官方机构而言,也许其意见很具权威性,但具体给哪方“封都”,笔者认为不能仅仅靠其“一言九鼎”,因为“封都”毕竟不同于封建社会的“皇帝老儿封侯”,错对都得由其一人说了算。

在这场或为“名”或为“利”的纷争中,分明缺席了一个极为重要的角色,那就是广大消费者。

作为处于市场“终端”位置的消费者,在此问题上应该更具有发言权。

当年的“中国瓷都”评选中,就是没有景德镇的份。

而在陶瓷业方面,景德镇却有着千年历史,也早就声名远扬了。

此前,从来就没有哪个部门或哪级组织给景德镇正式封过“中国瓷都”称号,只是时间久了,这一叫法流传广了便固定下来了。

对“中国酒都”而言,道理也是一样。

问题只在于,四川宜宾有没有这个气度和胸襟?贵州仁怀有没有这份文化自信呢?营销创新:应对“酒驾”管制之道10月19日召开的公安部相关会议传出消息,公安部决定将原定于10月15日结束的整治酒后驾驶专项行动延续至12月底,并要确保打击酒驾工作成为常态。

中国白酒地理标志保护现状分析与建议

中国白酒地理标志保护现状分析与建议

中国白酒地理标志保护现状分析与建议杨永【摘要】白酒地理标志不仅是一种知识产权,也是一种促进特色产业发展的制度。

白酒地理标志已经引起世界各国的重视。

白酒地理标志产品所具有的独特风格和魅力与原产地的气候、地质、土壤等自然因素以及独有的加工工艺、生产技术、文化背景等人文因素密切相关。

白酒地理标志的保护能够发挥我国的资源优势,对增强我国白酒产品的核心竞争力起到重要作用。

通过分析我国目前有关白酒地理标志保护现状,认为白酒地理标志作为支持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建立起一套统一地理标志的法律体系,从而推动我国白酒产业的发展。

%Liquor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is not only an intellectual property,but also a system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specialty industries.Liquor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has attracted great attention in the world.Liquor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has unique styles and charm due to its close relations with original geology,soil,climate and other natural factors as well as the corresponding human factors such as processing technology,production technology,and cultural background.The protection of liquor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could make full play of the resource advantages and strengthen core competitiveness of liquor products in China.Through the analysis of current protection situations of liquor geographical indications in China,we believed that liquor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may play an important role in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we should establish the uniform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protection law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liquor-making industry in China.【期刊名称】《酿酒科技》【年(卷),期】2012(000)002【总页数】3页(P121-123)【关键词】白酒;国家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作者】杨永【作者单位】菏泽学院法律系,山东菏泽274015【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TS262.3-1;TS261.4中国作为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世代相传着源远流长的中华文化,酒文化就是这文明中的瑰宝,与中国人血脉相连。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地理标志保护,深化地理标志管理改革,推进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推动地理标志高水平保护、高标准管理、高质量发展,制定《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2021年2月10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强化地理标志保护,深化地理标志管理改革,推进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激励保护积极性,推广保护和管理经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示范区是指以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地理标志为对象,具有较大产业规模、较显著社会经济效益、较高保护水平,制度健全、机制完善、管理规范,产品特色鲜明、知名度高,对国内地理标志保护起示范、引领、推广作用的保护地域。

示范区可以示范一个或多个地理标志保护。

第三条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制定发布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建设规划、筹建验收和指导管理。

省级知识产权局负责示范区建设的组织协调、日常管理和推荐报送,受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对示范区工作情况进行筹建验收。

第四条示范区建设工作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高标准建设。

中国“白酒金三角”的核心价值及其构建

中国“白酒金三角”的核心价值及其构建

中国“白酒金三角”的核心价值及其构建雷蓉;胡北明【期刊名称】《酿酒科技》【年(卷),期】2012(000)009【摘要】中国"白酒金三角"是川黔两省联合打造的白酒产业的区域品牌,其目标是要形成中国白酒的"波尔多"。

深厚的文化积淀、独特的酿造工艺、优质的生态环境、强势的品牌集群共同构建了这个区域品牌的价值基础。

进一步分析了中国"白酒金三角"区域品牌的核心价值及其构建对策,指出"爱国、创新、忧患、和谐的民族精神"应成为这个区域品牌的核心价值。

%China Liquor Golden Triangle is a regional brand in liquor-making industry supported by Sichuan and Guizhou. The goal is to develop the Bordeaux of Chinese liquor eventually. The profound cultural heritage, unique liquor-making technology, high-quality ecological environ- ment, and the cluster of famous liquor brands have laid strong base of brand value in this region. In this paper, the author analyzed the core value of China Liquor Golden Triangle and its construction measures and proposed that "patriotic, innovative, vigilant, and harmonious national spirit" should be the core values of China Liquor Golden Triangle.【总页数】5页(P17-21)【作者】雷蓉;胡北明【作者单位】四川理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四川自贡643000;四川理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四川自贡64300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TS26;F27【相关文献】1.川酒力量——聚焦中国“白酒金三角”:聚焦中国白酒“金三角” [J], 刘世庆;曹啸2.新常态下“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地理标志品牌塑造系统及其构建路径研究[J], 余琨岳;顾新;赵长轶;3.新常态下“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地理标志品牌塑造系统及其构建路径研究[J], 余琨岳;顾新;赵长轶4.“白酒金三角”启动正规化作战模式——记四川中国白酒金三角酒业协会和发展研究院成立大会暨协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 [J], 孔颖5.打造中国白酒金三角推进中国白酒国际化——四川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唐桥在“中国酒业高峰论坛”发言摘要 [J],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基于川酒文化的“中国白酒金三角”旅游发展策略

基于川酒文化的“中国白酒金三角”旅游发展策略

基于川酒文化的“中国白酒金三角”旅游发展策略
佚名
【期刊名称】《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12(000)001
【摘要】酒文化旅游可推动酒业经济的发展、地方文化的弘扬、酒类企业的壮大。

凝练川酒文化特色,挖掘川酒文化旅游资源价值,以推动该区域旅游资源合理布局,并以此带动相关产业的协调发展,对打造"中国白酒金三角"战略有重大意义。

要将川
酒文化旅游作为"中国白酒金三角"旅游专线的核心资源,应从几个方面着手:整合资源,统一规划;打造产区战略,实现生产旅游一体化;塑造各类品牌,多角度吸引旅游客源;搭建立体宣传平台,提升国际影响力。

【总页数】3页(P65-67)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42
【相关文献】
1.川酒力量——聚焦中国“白酒金三角”:聚焦中国白酒“金三角”
2.新常态下“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地理标志品牌塑造系统及其构建路径研究
3.新常态
下“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地理标志品牌塑造系统及其构建路径研究4.集群区域品牌锁定效应量表开发与检验——以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为例5.“中国白酒金三角”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川酒给知识产权上“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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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研究

酒类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研究

研究不足与展望
当前对酒类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的研究 主要集中在制度本身和案例分析方面 ,未来需要加强该制度与其他知识产
权制度、产业政策的比较研究。
目前酒类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的国际合 作和交流相对较少,未来需要加强国 际合作,借鉴国外经验,进一步提高
制度的实施效果。
随着酒类市场的变化和消费者需求的 不断变化,酒类地理标志保护制度也 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以更好地适应
维护消费者利益
酒类地理标志保护制度能够向消费者提供产品质量和信誉的保障,使 消费者在购买酒类产品时能够更加明确地了解产品的来源和质量,从 而做出更为明智的消费选择。
促进酒类产业发展
酒类地理标志保护制度能够促进酒类产业的升级和发展,通过提高产 品质量和信誉,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从而推动整个行业的发展。
酒类地理标志保护制度与相关法律制度衔接不畅
与商标法衔接不畅
酒类地理标志保护制度与商标法在法律责任、保护范围等方 面存在差异,导致权利人在申请和维护地理标志时存在困难 。
与反不正当竞争法衔接不畅
酒类地理标志保护制度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在打击侵权行为、 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方面存在差异,需要加强协调与配合。
04
酒类地理标志保护的意义
阐述酒类地理标志对于产区经济、文化传承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要 意义。
研究目的与方法
研究目的
明确本研究的研究目的,即探讨酒类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的现状、问题和解决方案 ,为完善我国酒类地理标志保护制度提供参考。
研究方法
说明本研究将采用文献研究、案例分析和专家访谈等方法进行研究,以确保研究 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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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酒类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的实施力度
加强监督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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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转发省质监局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的通知
川办发〔2012〕49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省质监局《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7月30日
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
四川省质监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保护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地理标志产品,规范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以下简称专用标志)的申请、使用和管理,保持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的质量和特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保护地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保护地域范围内从事白酒生产、销售活动并自愿申请使用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单位,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工作。

有关市(州)、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工作。

第四条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具有世界及国内知名白酒品牌;白酒年产量、销量在全省所占比重大,白酒产业已成为当地支柱产业的四川境内白酒生产区域。

第五条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对象为:产自保护范围内,自然的、纯粮的、固态发酵的38度以上;特色鲜明,品质优良的浓香型、酱香型、兼香型四川白酒。

第二章专用标志申请、受理、审核及批准
第六条申请使用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且注册地址在保护地域现辖行政区域内;
(二)产品原料全部或部分来自保护地域范围内;
(三)按照《地理标志产品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标准组织生产,并建立有完整的产品质量档案;
(四)技术指标符合国家质检总局正式批准的“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技术要求;
(五)连续两年无质量违法记录;
(六)连续3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七)质监部门出具的现场核查报告。

第七条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由国家质检总局规定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图案和“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文字组成。

第八条申请使用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书;
(二)食品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产地质监部门出具的产品产自保护地域范围内的证明;
(四)省质监局指定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五)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条生产单位应当保证所提供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对经查实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单位,3年内不得申请使用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第十条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保护区域内使用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申请受理,市(州)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初审工作。

各市(州)、县(市、区)质监局在受理专用标志的申请后,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市(州)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和基本条件完成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将相关材料报省质监局审查,必要时省质监局组织专家进行实地核查。

审查合格的,由省质监督局出具审查意见,将相关材料报国家质检总局审批;经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给予注册登记并向社会公告,申请人即可在其产品上使用省质监局同意的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专用标志,获准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地理标志保护。

第三章保护监管原则及措施
第十一条在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域范围内从事白酒生产、销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凡符合使用条件的,均有申请使用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地理标志名称及专用标志的资格。

第十二条各级质监局负责对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专用标志的发放、使用等情况进行管理,获准使用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单位可在其生产的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标签、包装物、说明书、广告和相关经营、展销场所以及白酒销售活动中使用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专用标志。

第十三条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地理标志产品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标准组织生产。

第十四条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单位应当建立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生产、销售台账、原料及基酒基地档案或者相应的原料收购台账,以备查用。

并符合食品生产经营的法定条件和相关要求。

第十五条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单位应于每年12月底前向市(州)质监局填报本年度《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年度申报表》和上年度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使用情况。

市(州)质监局汇总后报省质监局。

第十六条各级质监局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专用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抽查。

第十七条各级质监局要定期或不定期对保护区域内的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生产情况、质量安全情况、品质和工艺保护情况进行核查。

第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质监局会同相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一)擅自使用、伪造、冒用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地理标志产品及名称或者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
(二)使用与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专用标志相近、易产生误解的名称或者标识,以及可能误导消费者的文字或者图案标志,使消
费者将该产品误认为是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地理标志产品或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
(三)经社会团体、单位和个人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查证属实的;
(四)违反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

第十九条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专用标志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质监局会同相关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暂停或停止使用专用标志:
(一)未按《地理标志产品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标准组织生产的;
(二)产品质量当年连续2次以上(含2次)监督抽查不合格的;
(三)在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生产、加工、销售过程中,违反本办法规定,情节严重的。

(四)在限期内整改合格的,由质监局书面通知其继续使用专用标志。

经整改仍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由质监局逐级报请国家质检总局注销其专用标志使用注册登记,停止其使用专用标志并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条从事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人员应忠于职守,秉公办事,不得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不得泄露技术秘密。

违反以上规定的,予以行政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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