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往来票据开具有关政策解析【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往来票据的种类及使用【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往来票据的种类及使用【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一、往来条据的种类、特点、使用范围和书写规范
(一)借条 借条又称借据、借款据或者借款凭证。借条付无需归还的款项和确认以往债务 外,其他款项支付皆可以用借条。在会计实践中,款项付出时如当时难 于确定其使用性质,会计人员应坚持要求收款人出具借条。收款人使用 白纸书写借条时,“标题”可直接写“借条”,“借据”或“今借到”。 (二)领条 领条是确认应领款项(或物资,下同)已实际领取的原始凭证。通常 情况下,领条表示两重含义:一是应领款项已收到;二是所领款项属于 收款人应得,无需归还。因此,会计处理上,领条或用于报销。或用于 冲销往来或代办收付。 领条也有两种形式,一是以白纸由收款人直接书写或单独出具:二是 印制有固定格式的原始凭证,付款时由收款人签字领取。后一种多为多 人式的,而且不一定使用“领条”这一名称,职工工资表、取暖费发放 表等均属这类领条。以自纸直接书写领条时,通常标题为“领条”、“今 领到”。而且必须在领条正文写明领款原因。 实践中,业务人员还可能从出纳员处领取已盖印章的空白转 账支票、 填有数额的银行汇票等。其实质属借,但习惯上往往出具领条或收条。 (三)收条 收条是在不宜使用借条、领条的情况下,收款方出具的确认已收到款 项的原始凭证。收条一般用于预收账款、接受投资、接受捐赠这类收
(四)收款收据 收款收据是印有固定格式的用以确认应领、应收或借入款项已经收到 的原始凭证。诸多种类条据中,收款收据现时使用最多,包含业务内容 最广泛,因使用不当而引发的纠纷也最多。收款收据被应用于借、领、 收、欠以及销售等各方面业务事项。但根据收款收据持据方可否凭据报 销这一特点进行分类,收款收据可分为往来性收据与发票性收据两大 类。在目前,我国规定发票性收据只限用于规费|生收款和非营利性行政 事业单位代办费收款。 会计人员在出具或受理收款收据时,必须注意如下事项: (1)应严格划清往来性收据与发票性收据的界限。凡属往来性收据性 质的,均不得记入成本费用;凡属发票性收据眭质,除单位内部费用收 付外。所用收据均必须套印主管财政机关的监制章,否则不得作为发票 性收据使用或收受,违者。税务机关将不给在税前扣除甚至处以补税罚
财务人员必须知道的常用发票知识十大条!【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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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 2011年以 11表示)。第 8 位为统一的行业代码,其中,国税行业 划分:1 工业、2 商业、3 加工修理修配业、4 收购业、5 水电业、6 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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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人员必须知道的常用发票知识十大条!【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1、在我国,现在直接能够列作单位支出的单据一个是税务部门的发票 (包括企业经税务部门批准印制的加企业头衔的发票,如:中国人寿 ****、中国石化***中国电信****等),一是是财政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 据(国有资产收益等票据),包括经过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行业性协会、 学会的会费收据;再一个就是部队企业出具的套总后勤部、财政部章的 发票。
地税行业划分:1 交通运输业、2 建筑业、3 金融保险业、4 邮电通信 业、5 文化体育业、6 娱乐业、7 服务业、8 转让无形资产、9 销售不动 产、0 表示其他。
第 12位为发票版额与类型代码,其中 1 代表百元版,2代表千元版,3代 表万元版,4代表十万元版,5代表百万元版,6代表无限额版,7代表定额 发票,8代表卷筒式发票,9代表打孔式机打发票,0代表平推式机打发票。
5、从发票代码(字规)看。发票上面一般有两行数字,分别注明:发 票代码、发票号码。发票代码也称字轨。字轨里面隐藏了行政区域、国 地税等信息。如 1 代表国税、2 代表地税,37代表山东、17代表菏泽、 14代表德州(01是济南、02是青岛、03是淄博等),再后面就是年度和 流水号等。如果你在济南得到的发票是 13710**等就是假的;再就是,服 务业、建筑业是地税发票,工商、加工、维修是国税业务;国税字轨 1 打头,地税发票字轨 2 打头;大家注意,发票是属地管理,即你在哪里 纳税,就使用哪里的发票。所以,发票的这种规律也包括驻当地的中 央、及省属企业(只要在当地国地税纳税就用该地发票);另外,假发票 套用真发票代码,但是查询时可以同时提供代码与号码,因为即使代码 相同,号码不一定相同或号码相同代码不一定相同。特别是金额较大的 发票一定要核实;如果你去修车给你一个宾馆等服务业的发票加盖修理 业的公章就是他出去随意要的或者自己在税务之外买的假发票。如果你 使用假发票,根据票据使用规定,得接受处罚;性质严重涉嫌利用假发 票犯罪的触犯刑律了。
财务人员必知的开票知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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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最大开票限额是不含税价为 99999.99元。 开发票的电脑重装系统后,原来开过的发票数据都没有了,应该怎么 恢复这些数据? 答:为了避免电脑故障丢失发票数据,应定期对“普通发票管理系 统”进行数据备份处理。如未做好数据备份,出现以上情况的,需持发 票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发票验旧手续。 请问我到国税局购买发票,需要带什么资料去? 答:您到税务机关领用发票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发票领购簿》; 2、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3、税控 IC卡或税控盘(领用增值税专用 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货物运输专用发票、机动车发票的);4、通过 网上办理发票验旧的纳税人须提供发票缴销岗签名确认的《普通发票网 上验旧汇总单》。直接在办税服务厅办理发票验旧的纳税人须提供发票缴 销岗签名确认的《发票验旧汇总单》。 网上如何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验旧? 答:增值税专用发票目前暂未实现网上验旧。 请问已开出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因客户原因退回发票(已跨年),请 问冲红有时间限制吗?若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同上情况,又是多久冲红时 限。 答:增值税红字普通发票纳税人可根据《发票管理办法》自行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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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人员必知的开票知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但以下情况不得开具: (1)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 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2)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 规定的除外。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 开。 请问公司的通用机打发票过期了,不能在电脑上操作办理验旧换新的 手续,应该如何办理? 答:如果您领用的通用机打发票已开具一张以上的,则可以在普通发 票管理系统的发票录入模块对未开具的空白发票整段作废处理,然后再 到税务机关办理验旧供新手续;如果您领用的通用机打发票全部为未开 具的空白发票,则无法在系统进行作废处理的,应持空白发票到税务机 关办税服务厅办理发票缴销手续。 请问防伪开票系统 6.15版打印时,如果密码区刚好打印到框框里面 了,但是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最后一位打印不出来,这样会影响到发票 的认证吗?
往来票据开票须知
基础|明明白白开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不能随便开单位往来资金票据是我们行政事业单位发生暂收、代收和单位内部资金往来结算等经济活动时开具的凭证。
财政部也多次下文明确其使用范围,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仍有不少单位擅自扩大其使用范围,有些还视同税务发票或其他财政票据,比如单位内部打字、复印等经营服务性收费,还有些上级拨款也要求开据往来资金票据,这些作法都是不符合票据使用规定的。
往来顾名思义,属于债权债务关系,是具有偿还义务的资金,收入则不具备此特性的。
所以要把握好资金属性,以是否形成本单位收入为界定标准,准确使用好往来资金票据。
一、制度依据1、《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0〕1号)2、《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综〔2010〕111号)3、《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的通知》(财综〔2013〕57号)二、可以使用的范围1。
由行政事业单位暂时收取,在经济活动结束后需退还原付款单位或个人,不构成本单位收入的款项,如押金、定金、保证金及其他暂时收取的各种款项等。
2。
由行政事业单位代为收取,在经济活动结束后需付给其他收款单位或个人,不构成本单位收入的款项,如代收教材费、体检费、水电费、供暖费、电话费等。
3、单位内部各部门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发生的其他资金往来且不构成本单位收入的款项。
4、行政事业单位取得上级主管部门拨付的资金,并需转拨下级单位,属于暂收代收性质的款项。
5、行政事业单位取得具有横向资金分配权部门(包括投资主管部门、科技主管部门、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版基金管理委员会等)拨付的基本建设投资、科研课题经费等,并需转拨下级单位或其他相关指定合作单位,属于暂收代收性质的款项。
6、行政事业单位取得非国库集中支付来源的财政性资金的款项,暂可开具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7、财政部门认定的不作为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的其他资金往来行为。
如何做好外帐三大问题解析【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三、混乱的账户问题 说到这里,不得不提一件事情,就是小企业中常见的问题,公户私户 林立。很多会计负责内外帐的情况下,经常会被这个搞得糊里糊涂的, 哪些账户要体现在外帐中,哪些账户要隐藏,每个账户该怎么维护等 等,尤其是碰到老板也在用账户进行私人业务支付的时候,那就更是一 笔糊涂账了。我讲讲一些简单的经验,帮助大家来理清这里: 1)银行与银行账本互相匹配 每一个银行,只要跟业务相牵扯的,都要有一个对应的银行帐本,不 要嫌冗余,这个是必须的。对于老板的私户,私户公用的账户也是一 样。 2)私事公事面面俱到 公司相关的业务要记账就不说了,最重要的是很多涉私的业务,比如 老板从公户取款等等,我们也得想办法。老板经常取了钱不跟会计说,
浅析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使用和管理
事业性收费票据。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可以作 为行政事业单位代收款项的票据 ,但不可以 作为事业性收费票据。可在财务工作中将资 金往来结算票据作为收费票据的现象屡见不
定和办法 ,但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在使用和管 理过程中仍然存在着许许多多的问题 ,这些 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非税收入管理方面的 财务工作 , 干扰了 “ 收支两条线” 财务管理工
金往来结算票据可以作为支出、收费等方面
3 对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和管理 的
几点建议
3 加强对财务人员往来票据方面的培训 . 1
应定期对基层的财务人员进行票据业务
培训,使财务人员对于票据的使用范围和规 则有明确的认识 ,在往来票据 的使用过程中 起到监督和管理的作用 ,从而有效地抑制往
监管力度 切实加强往来结算票据 的监督管理 ,加
大稽查 力度 。采取 稽查 与 日常 管理工 作相 结
合,重点检查和全面检查相结合等多种有效 形式 ,对资金往来票据进行全方位 、多层次
的监督 管 理。对 于检查 出的违 规现 象 ,根 据
中的 问题 与对 策 【 . J 中小企 业 管理 与科 】
是否一致等信息 ,而且不能做到信息同步,
实施监 管 。
国家 规行 政事业 单位在 非经 营 I 生收入方 面
2 对票 据 的宣传 不 足 . 3 上 文提到 有 些财务 人员 对资 金往来 结算 票据 的认识不 准确 ,那 么可想 而 知 ,多数缴 款人并 非从事 财务 的人 员 ,其 对往 来票 据 的
来结算票据在使用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当代生态农业
2 1 年第 3 期 01 、4
范围;更有一些财务人员认为资金往来结算
社会团体会费等方面的票据,国家有相应的 财政票据 ,不可以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作
票据的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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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的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一)收受票据应注意事项:
1.凡与业务无关的票据不得收受。 2.如非本人票据应请客户亲自背书,如属指名票据应请抬头人加盖印 章。 3.收受的票据面额较应缴纳款项为多时,在未兑现以前不得找还,其 差额应俟兑现以”暂收款项”科目处理后退还。 4.营业部门各经办员(包括外勤职员及出纳员)收到票据时,应立即 在票据左上角画横线二道,并在收入传票摘要栏注明收票日期、票据号 码、付款行库、金额及到期日。 (二)收受本埠即期票据的处理: 1.凡出纳员收入本埠即期的票据,应即日提出交换并在收入会票摘要 栏加盖”一交”、”二交”戳记,如当日不及交换者,应在收入传票摘要 栏加盖”交换”戳记,以使经办员作为填注有关帐簿的依据,以杜流 弊。 2.出纳员收入的票据提出兑现或经交换被退票时,应查验该票据是否 由本公司提出,退票理由是否充足,经验明确实后,应立即联络经办员 以最迅速的方法,通知顾客前来办理退票手续。 3.出纳员收受的即期票据,应立即登记在”票据明细表”并在存入行 存时加以注明行库类别,以于必要时与行库对帐。 (三)应收票据的处理: 1.出纳收受应收票据时,应按到期日顺序妥为保管票据(外埠的票据 应分开保管及时提出代收),并根据应收票据明细表,按到期日分别列
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无论你是 税务局还是银行,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策的部门都至少要懂得些会计知 识。而我们作为专业人员不仅仅是把会计当作“敲门砖”也就是说,不 仅仅是获得了资格或者能力就结束了,社会是不断向前进步的,具体到 我们的工作中也是会不断发展的,我们学到的东西不可能会一直有用, 对于已经舍弃的东西需要我们学习新的知识来替换它,这就是专业能力 的保持。因此,那些只把会计当门砖的人,到最后是很难在岗位上立足 的。话又说回来,会计实操经验也不是一天两天可以学到的,坚持一天 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 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最后希望同 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识和拥有更好更大的发展。
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的问题及对策
目前我国的财政票据种类极其多样 , 主要包括非税收入类票据 如: 非税收入通用票据、非税收入专用票据 、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等, 结算类票据如 : 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 其它财政票据如 : 公益事业捐 赠票据 、医疗收费票据、社 会团体会费票据及 其它应 当由财政部 门管理的票据等。而财综[ 2 0 1 0 ] 1 号文件则明确定义了行政事业单位 往来结算票据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经法律法规 授权 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 能的其他组织机构发生暂收 、代收和 单位 内部资金往来结算等经济活动时开具的凭证 。应该说此文件 的出台从根本上对行政事业 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的具体使用做 到了有法 可依 。但是, 在实 际工作中, 由于种种原 因, 资金往来结算 票据的管理和使用依然存在着许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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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管理及使用现状
近几年来 , 随着资金往来结算业务的不断增长 , 资金往来结算 票据的使用也越来越频繁 , 国家在不断出台新的政策规范资金往来 结算票据使用时 , 各行政事业单位也开始逐渐重视加强资金往来结 算票据的管理 。 对 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行为 、从源头治理 “ 三乱” 、规范非税收入资金收缴 、完善经济 发展秩序起重要的 步培养出他们认真 、细致 、踏实、有效的工作作风 , 提高票据管理 作用 , 也是从根本 匕 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真实 陛、 合法 陛, 队伍的整体素质, 只有这样 , 往来结算票据在使用上才会真正做到合 更 防止了个别单位 私设小金库 , 减少违法违纪行为、防止腐败 的重 规、准确、真实。 要—环。 ( 三) 建立健全往来结算票据专管员制度。财政部 门应设立票据 专管员 , 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财政往来结算票据 , 在领购、发放、核销 二 行政 事业 单位 资金往 来结 算票据 管理 及使 用 中存 在 往来结算票据的过程 中, 做 到购领程序规范 , 手续齐全 , 发放细致严 的问题 谨, 登记准确无误。通过强化资金往来票据领购、核销环节的管理 , ( 一) 首选还是存在着各部 门、 各单- f  ̄l , 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管理 以保障往来票据票据的安全陛和完整 陛 。 - 的重视程度不够。往来结算票据是单位与单位之 间往来经济业务 ( 四) 要充分 发挥稽查监督的作用 , 加强票据稽查力度 。没有 监 的重要凭证之一, 有其严肃f 生 与独立陛, 和其它财务票据及税务发票 督稽查做保障 , 就不能保证票据的正确 、 合理使用。坚持票据的验 样, 都具有相 同的法律地位。但 由 不够重视其作用 , 因 此对资金往 旧 领新与 日 常管理相结合 , 坚持票据准购证年检相结合, 坚持专项检 来结算票据的管理与使用也就要求不甚严格 , 导致各种违纪现象时 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 , 坚持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只有这样才能及 有发生。 时发现、处理 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管理与使用过程 中存在的各种问 ( - - ) 资金往来结算票据超范围使用情况普遍存在。 题。对经审核后违反规定使用往来结算票据较严重的违规 问 题, 加 财综[ 2 0 1 0 1 1 号文件中尽管已经明确了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适用 大对其处罚力度 , 责令 限期整改 , 并立即停供单位所用票据 , 收回 在 范 围, 是行政事业单位暂收 、代收款项及单位 内部各部门之 间、单 用票据。对违规隋况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 , 绝不姑 息 适就 , 真正 位与个人之间发生的其它资金往来且不构成本 单位收入的款项。 做到以查促管。田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 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收取行政事业 f 生收费 、经 营性收费 , 还有一些社会团体因为管理不够规范, 其会费收入也使 用 参考 文献 : ,
公司财务资金票据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资金票据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公司财务资金管理,规范票据操作流程,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财务资金收付、票据处理的部门及个人。
三、基本原则1. 真实性原则:所有财务资金流动必须有真实的交易背景,严禁虚构或篡改票据信息。
2. 合法性原则:所有财务操作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非法金融活动。
3. 完整性原则:确保票据信息的完整,不遗漏任何重要的财务数据。
4. 及时性原则:票据的开具、审核、报销等环节应当及时进行,确保资金的实时监控。
四、票据管理1. 发票管理:所有对外开具的发票必须经过财务部门的审核,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执行。
2. 收据管理:对于收到的款项,应及时开具收据,并确保收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 支票管理:使用支票支付时,应遵循银行规定,由授权人员签字盖章,并做好记录。
4. 电子票据管理:电子票据的开具和使用应符合相关电子交易法律规定,保证其法律效力。
五、资金管理1. 收款管理:所有收入应及时入账,严禁私设小金库或挪用公款。
2. 付款管理:所有付款需经过审批流程,确保支付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3. 资金调拨:内部资金调拨应通过正规渠道,并有明确的书面记录。
4. 资金监控:定期对资金状况进行检查和分析,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六、审计与监督1. 内部审计:定期进行内部审计,检查财务资金票据管理的执行情况。
2. 外部监督:接受税务、审计等外部机构的监督检查,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
七、责任追究违反本制度的个人或部门,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法律责任追究。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我旗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票据管理使用情况说明
我旗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票据管理使用情况说明市非税局:根据市局的安排,为加强资金往来票据管理,我旗财政局采取抽样调查的方法,对本级旗行政事业单位的往来款票据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调研,充分收集资料,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具体情况如下:一、资金往来票据的范围及使用原则:(一)使用范围: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苏木镇等单位内部代收、代付、上下级往来结算等非行政事业收费及非经营服务性的款项业务。
主要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代收代付款(如:内部房租费、水电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代收书本费、保险费等)、上下级拨付款、单位之间及单位内部往来款的结算等事项。
(二)使用原则:1、统一性原则:财政部门是票据的主管部门,我们严格按照票据管理权限分别负责票据的发放、核销、销毁和监督管理工作,除此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自行制定出售承印财政票据。
各单位资金往来票据的领购、发放、核销应由专人专管,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
2、完整性原则:开具票据必须按号填写,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印章齐全;如填写错误,应加盖“作废”戳记,保存其各联备查,不得涂改、挖补、撕毁。
如发生票据丢失,应及时声明作废,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报同级财政部门处理。
二、资金往来票据在部门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核算中的主要作用资金往来票据是单位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检查监督的重要依据。
在实际工作中,对确保我旗财务工作规范化、合理合法化的运行,使各单位的账目有凭可查,有据可依,为各单位的监督检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并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三、往来票据使用存在的问题:一是代收代垫行为不清晰明确;二是对资金往来票据法律规范性认识不足;三是部分单位把“往来票据”认为是“万能票据”,想开什么想什么,认为都是合法票据;四是单位领导对往来性资金“不认识”或“认识”不够,只“管”钱不管“票”,导致往来票据丢失。
四、相关建议一是将往来票据的管理纳入非税收入管理系统,统一管理;二是不断完善往来票据管理办法,规范其使用和管理;三是用往来资金票据收取的资金上缴财政专户统一管理,及时拨付;四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培训部门与单位领导和会计,提高单位票据管理水平。
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
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和管理行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管理,防治乱收费、乱集资和各种摊派行为,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4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以下简称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行政事业单位)发生暂收、代收和单位内部资金往来结算等经济活动时开具的凭证。
第三条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包括电子和纸质两种形式。
电子票据和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财会监督、审计监督等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各级财政部门是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主管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和管理权限负责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监(印)制、核发、保管、核销、销毁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五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积极推广运用资金往来结算电子票据,实现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
02新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内容和适用范围第二章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内容和适用范围第六条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基本内容包括票据名称、票据监制章、票据代码、票据号码、交款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交款人、校验码、开票日期、二维码(条形码)、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单位、数量、标准、金额(元)、金额合计(大写)/(小写)、备注、其他信息、收款单位(章)、复核人、收款人等。
资金往来结算纸质票据一般包括存根联、收据联、记账联。
存根联由开票方留存,收据联由支付方收执,记账联由开票方留做记账凭证。
第七条下列行为,可以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一)行政事业单位暂收款项。
由行政事业单位暂时收取,在经济活动结束后需退还原付款单位或个人,不构成本单位收入的款项,如押金、定金、保证金及其他暂时收取的各种款项等。
(二)行政事业单位代收款项。
由行政事业单位代为收取,在经济活动结束后需付给其他收款单位或个人,不构成本单位收入的款项,如代收教材费、体检费、水电费、供暖费、电话费等。
会计资金收据管理制度范本
会计资金收据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会计资金收据的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资金收据的种类和用途资金收据是财务部门收取款项时出具的凭证,包括现金收据、银行存款收据和其他资金收据。
资金收据用于记载财务部门收取款项的金额、对象和用途等信息。
第三条资金收据的编制和管理1. 财务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资金收据的格式和内容,确保资金收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2. 财务部门应当建立资金收据管理档案,对资金收据的编制、领用、作废、销毁等环节进行登记和归档,确保资金收据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3. 财务部门应当定期对资金收据进行盘点和核对,确保资金收据的金额和数量与财务账目相符。
第四条资金收据的领用和发放1. 财务部门应当对领用资金收据的人员进行严格审查,确保领用人员具备相应的职责和权限。
2. 财务部门应当对领用的资金收据进行编号和登记,确保资金收据的使用情况可追溯。
3. 领用人员应当妥善保管资金收据,防止资金收据丢失、损坏或被盗用。
第五条资金收据的填写和审核1. 填写资金收据时,应当准确、清晰地填写收款人、收款金额、收款日期、款项用途等信息,并由收款人签字确认。
2. 审核资金收据时,应当核对收款人的身份、收款金额的准确性、款项用途的合法性等信息,确保资金收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 审核通过的资金收据,由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财务部门公章。
第六条资金收据的作废和销毁1. 财务部门应当建立资金收据作废和销毁制度,对作废和销毁的资金收据进行登记和归档。
2. 作废资金收据应当注明作废原因,并由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3. 销毁资金收据时,应当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确保资金收据的信息无法恢复,并留存销毁记录。
第七条资金收据的监督和检查1. 财务部门应当定期对资金收据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2024)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2024)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4.07.20•【字号】鲁财综〔2024〕37号•【施行日期】2024.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票据正文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综〔2024〕37号各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单位:现将修订后的《山东省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省财政厅2024年7月20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内容与适用范围第三章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监(印)制、申领与核发第四章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使用与管理第五章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核销、销毁和监督检查第六章附则山东省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和管理,加强单位财务监督,防治乱收费、乱集资和各种摊派行为,维护财经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4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50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发生暂收、代收和单位内部资金往来结算等经济活动时开具的凭证。
第三条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会监督、审计监督等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监(印)制、领用、核发、使用、保管、核销、销毁及监督检查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财政部门是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主管部门。
省财政厅负责全省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监(印)制、核发、核销、销毁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指导下级财政部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管理工作。
省级以下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申领、核发、核销、销毁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财政部关于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用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用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篇:财政部关于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用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关于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用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7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管理企业:根据财政部印发的《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0〕1号)的规定,现就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以下简称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认真做好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启用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财综〔2010〕1号文件的规定,从2010年7月1日起,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将正式启用,现行中央单位资金往来收据(以下简称资金往来收据)将同时废止并停止使用。
为使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了解和掌握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政策,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要及时将财综〔2010〕1号文件转发至所属相关单位,组织所属相关单位的财会人员认真学习财综〔2010〕1号文件各项规定,准确把握财综〔2010〕1号文件适用范围,做好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正式启用的各项准备工作。
与此同时,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要做好资金往来收据的清理登记工作,在2010年7月1日-2010年12月31日期间,对尚未使用和已经使用的资金往来收据,要分别登记造册,认真填写《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票据核销申请表》(附件),到财政部财政票据监管中心(以下简称财政部票据中心)办理相关核销手续。
二、严格执行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领购程序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可以从2010年4月1日起,到财政部票据中心领购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以确保2010年7月1日正式启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财综〔2010〕1号文件规定程序,办理资金往来结算票据领购手续。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首次领购资金往来结算票据,需持《财政票据领购证》,并提交有关领购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申请函,在申请函中详细列举本单位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具体项目和范围,由财政部票据中心按照财综〔2010〕1号文件规定进行审核,对符合资金往来结算票据适用范围的予以核准,方可领购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对不符合资金往来结算票据适用范围的不予核准,不得领购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规范使用
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规范使用
今天着重给大家介绍一下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票据使用的有关规定,在实际财务工作中,很多单位不知道如何使用往来票据,出现很多问题。
我在平时业务咨询中也发生过指导错误的时候,凭经验判断,认为收款就应开具票据,往来结算、取得拨款等等需要往来票据,比如主管部门给下属单位拨款是否应该使用往来票据、没有财务隶属关系的两个单位拨款是否可以使用往来票据等等。
出现以上问题,主要原因大家对票据政策的不掌握,通过整理以下3个文件,大家能够对往来票据有清晰的认识。
请大家认真解读政策,明确哪些可以使用往来票据、哪些情况不可以使用等等,以规范票据管理。
以下文件以图片格式发布,点击可以任意尺寸查看。
如何规范会计业务中的往来票据
如何规范会计业务中的往来票据做好会计基础工作,对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会计工作秩序有着重要意义,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尽如意的地方。
那么,如何规范会计业务中的往来票据,谈谈自己的几点建议。
一、经济往来中票据的业务处理(一)还款、结算、报销时有关票据的处理1、还款后原借、欠、收据的处理。
实践中,还款向来有退条和开收据两种做法。
笔者所见,两种方法各有其优缺点,而退条的弊端可能多一点。
按照财政部的要求,职工借款的借条,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下面,收回欠款或收回部分欠款时,应当另开还款收据,不得退还或更换原借条,也不得以在原借条上批注“××年×月×日还款××元,结欠××元”取代应开具给还款人收据。
单位之间、单位与个人的往来,凡以借条、收条、欠条等条据确立债权债务关系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情况外,还款时原立票据的处理原则应与以上规范相同,即不退、不换、不改原据。
如果因向外单位或外地个人索债需要出示原据,可以复印件代替。
2、报账冲减借、欠款的票据处理。
实践中,以经过审批合格的报销凭证抵偿借款、欠款的情况较多,而因会计人员处理方法不当引发的纠纷也较多。
对于采购人员带出的转账支票、汇票,或以电汇、信汇形式向在外采购人员提供资金而由采购人员收回发票的,采购人员以发票向会汁人员报账抵冲往来款项时,会计人员往往不愿意出具还款收据。
他们的理由是:(1)还款为转账,不需另开收据;(2)汇出款项时,除采购人员自带的支票、汇票有采购人员签字的以外,汇到外埠的款项通过邮寄、电传的,收款人或收款单位并没有出具收条,所以以发票冲账时也不必出具收条(收据)。
其实上述理由是似是而非的:一是就还款销账这一点而言,转账与现金结算形式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界限。
采购人员带回的发票,如果会计人员接收后没有出具冲账的收据,有些出纳人员就可能打上现金付讫戳记就成了现金结算。
企业往来票据管理制度
企业往来票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往来票据管理,规范票据的开具、核对、存储和使用,防范经济安全风险,保障企业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单位和部门的往来票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发票、收据、支票、汇票、凭证等。
第三条进行本制度规范管理的单位和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责任和权限。
第四条本制度由企业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各单位和部门负责执行。
对本制度的解释和修改应当得到企业财务部门的认可。
第二章票据的开具和接受第五条企业在进行采购、销售、结算等经济活动时,应及时准确地开具票据,并按规定存储归档。
第六条票据的开具应当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和本企业的规定进行,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地记录相应的经济业务。
第七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票据接收制度,对外接收的票据应当进行核对和记录,并存放到指定的地点。
第八条对外收取的票据应当在签名、金额、日期、用途等方面仔细核对,确保票据真实可靠。
第三章票据的存储和使用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票据存储制度,对开具的票据和收到的票据进行分类、整理、归档,保存期限不得少于法定规定的时间。
第十条票据的存储应当放在防火、防潮、防盗的地方,保证票据的完好无损,不得私自毁坏或弄丢。
第十一条票据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不得擅自涂改、转让、盖章,确保票据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第十二条票据的报销、报销、领用和管理应当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不得违规操作,确保票据的规范管理。
第四章票据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票据管理的内部监督和检查制度,对票据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自查,确保票据管理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第十四条对于发现的票据管理中的违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对于严重违规行为或者造成损失的行为,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加强对票据管理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员工的票据管理意识和规范行为。
第五章罚则第十六条对于票据管理中的违规行为,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记过、罚款、停职和开除等处理。
资金票据管理制度
资金票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资金票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资金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和流动性,根据《公司法》、《票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资金票据包括但不限于支票、汇票、存款凭证、承兑汇票等各类票据,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的各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在资金票据管理中应该加强责任意识,严格遵守公司的资金票据管理制度,并独立、廉洁、公正地行使职责。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票据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规范资金票据的使用、保管和清算程序,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和安全性。
第二章资金票据的申领和使用第五条公司资金票据的申领和使用,必须符合相关的审批程序和规定,并且必须合理、真实和合法。
第六条资金票据的申领和使用必须明确用途,不得违法违规,不得私自挪用、篡改或超出授权使用。
第七条资金票据的使用必须符合业务需要,不能超过申请的金额和有效期,如有超支或过期的情况必须及时退回或重新申请。
第八条资金票据在使用中如需转交或交付给第三方,必须有明确的书面协议和备案,确保使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资金票据的保管和存放第九条公司的资金票据必须由专人专柜专库进行管理和保管,并严禁私自带离,严格保密和安全。
第十条资金票据必须按照金额大小、种类,分别进行分类、编号、封存和登记,确保票据的信誉和流通。
第十一条资金票据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盘点和检查,并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第十二条资金票据的存放必须符合相关的规定,保管的场所必须安全、干燥、通风,并配备相应的保险和防护设施。
第四章资金票据的清算和销毁第十三条公司的资金票据在到期或使用完毕后,必须按照相关的程序和规定进行清算和销毁。
第十四条资金票据的清算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确保资金流转的合法和安全,不得出现任何乱收乱支和虚假操作。
第十五条资金票据在销毁前,必须进行详细的登记和备案,以备必要的查证和调查。
第十六条资金票据的销毁必须由专人负责,并经过相关的审批程序和程序,确保销毁的真实和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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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费等。三是单位内部各部门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发生的其他资金
往来且不构成本单位收入的款项。四是财政部门认定的不作为行政事业 单位收入的其他资金往来行为。 与上述规定相对应,《暂行办法》明确了 6 类禁止使用资金往来票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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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具体包括:(一)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提供的培训 会议收费、短期出国培训等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应当依法使用税务发 票,不得使用资金往来票据。(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 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 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等 政府非税收入,应当按照规定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政府性基金票 据、罚没票据、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等相应的财政票据,不得使用资金 往来票据。(三)行政事业单位受政府非税收入执收单位的委托,代行收 取政府非税收入,应当按照有关委托手续,使用委托单位领购的有关政 府非税收入票据代收相应的政府非税收入,不得使用资金往来票据。 (四)社会团体收取会费收入,使用社会团体会费专用收据;公立医疗 机构从事医疗服务取得收入,使用医疗票据;公益性单位接收捐赠收 入,使用捐赠票据,均不得使用资金往来票据。(五)行政事业单位取得 的拨入经费、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等形成本单位收入,不得使 用资金往来票据。(六)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行为。 票据存根须保存 5 年 《暂行办法》对资金往来票据的印制、领购和保管等问题也进行了规 范。 《暂行办法》规定,资金往来票据分别由财政部或省级财政部门统一
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无论你是
税务局还是银行,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策的部门都至少要懂得些会计知 识。而我们作为专业人员不仅仅是把会计当作“敲门砖”也就是说,不 仅仅是获得了资格或者能力就结束了,社会是不断向前进步的,具体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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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往来票据开具有关政策解析【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财政部日前下发财综[2010]1号《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 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自 2010年 7 月 1 日起,行 政事业单位发生暂收、代收和单位内部资金往来结算等经济活动时,需 开具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以下简称资金往来票据),以防治 乱收费、乱集资和各种摊派行为。 据悉,目前,我国财政票据种类繁多,主要有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政府性基金票据、罚没收入票据、捐赠票据、资金往来票据及后勤服务 费专用票据等。作为一种重要的财政票据,《暂行办法》明确,资金往来 票据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 公共事务职能的其他组织机构发生暂收、代收和单位内部资金往来结算 等经济活动时开具的凭证。该票据设置为三联,包括存根联、收据联和 记账联,各联次以不同颜色加以区分。 六类行为禁开资金往来票据 资金往来票据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 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依据。《暂行办法》规定,4 类行为可以使用该票据 进行结算:一是行政事业单位暂收款项。由行政事业单位暂时杖。由行 政事业单位代为收取,在经济活动结束后需付给其他收款单位或个人, 不构成本单位收入的款项,如代收教材费、体检费、水电费、供暖费、
目。再次领购时,应当出示《财政票据领购证》,并提交前次领购资金往 来票据的使用情况及存根,经同级财政票据监管机构审验无误并核销 后,方可继续领购。 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已开具的资金 往来票据存根,票据存根保存期限一般为 5 年。对保存期满需要销毁的 资金往来票据存根和未使用的需要作废销毁的资金往来票据,由行政事 业单位负责登记造册,报经同级财政票据监管机构核准后,由同级财政 票据监管机构组织销毁。撤销、改组、合并的行政事业单位,在办理 《财政票据领购证》的变更或注销手续时,应对行政事业单位已使用的 资金往来票据存根及尚未使用的资金往来票据登记造册,并交送同级财 政票据监管机构统一销毁。 此外,行政事业单位遗失资金往来票据的,应及时在县级以上新闻媒 体上声明作废,并将遗失原因等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原核发资金 往来票据的财政票据监管机构备案。 《暂行办法》还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财政票据监管机构 核准的使用范围开具资金往来票据,不得超范围使用资金往来票据,不 得转让、出借、代开、买卖、销毁、涂改资金往来票据,不得将资金往 来票据与其他财政票据、税务发票互相串用。不按规定使用资金往来票 据的,付款单位和个人有权,我们学到的东西不可能会一直有用, 对于已经舍弃的东西需要我们学习新的知识来替换它,这就是专业能力 的保持。因此,那些只把会计当门砖的人,到最后是很难在岗位上立足 的。话又说回来,会计实操经验也不是一天两天可以学到的,坚持一天 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 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最后希望同 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识和拥有更好更大的发展。
印制,并套印全国统一式样的财政票据监制章。该票据实行凭证领购、
分次限量、核旧购新的领购制度,行政事业单位每次领购数量一般不超 过本单位 6 个月的需要量,首次申领时,应提供《财政票据领购证》和 领购申请,并在领购申请中详细列明领购资金往来票据的使用范围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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