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的理解与适用
正当防卫制度适用的现状与建议
正当防卫制度适用的现状与建议
首先,正当防卫制度在我国的现状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是对正当防卫的认定较为模糊。根据现行法律,正当防卫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违法侵害必须是正在进行的,正当防卫必须是为了排除非法侵害,且正当防卫的手段必须适度。然而,在具体案例中,对于违法侵害的判断以及正当防卫的手段是否适度往往存在争议,容易导致对正当防卫的限制或过度。
其次,正当防卫制度在一些特定情况下产生了不少争议。例如,对于防卫过当的界定,以及对于防卫过当行为的处罚标准是否过重等问题。在实际操作中,容易出现对于正当防卫边界的过度扩大或收缩,导致一些本应被允许防卫的行为被判定为犯罪,使得个体承受了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再次,现行法律对于特定群体的正当防卫保护还不够完善。例如,在家庭暴力问题中,对于遭受家暴的被害人采取的正当防卫行为,往往无法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使得被害人继续处于弱势地位。此外,在合法职业的行使中,例如民警、消防员等,他们在履职过程中采取的正当防卫行为也往往难以获得足够的法律保护。
针对上述问题,可以提出以下建议。首先,应加强对正当防卫制度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公众对正当防卫的正确理解。在教育体系中加强法律教育的力度,提高公民的法律素养,使得公众能够正确理解和运用正当防卫制度。
其次,在对正当防卫的认定上,应提供更加明确的标准和指导。通过法律法规的修订,明确什么情况下可以视为正在进行的违法侵害,什么样的手段可以视为适度,避免给法官带来过多的自由裁判空间,降低判决结果的主观性。
此外,应加大对特定群体的正当防卫保护力度。对遭受家暴的被害人
正当防卫的案例
正当防卫的案例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听到一些关于正当防卫的案例。正
当防卫是指在面临非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的人身安全和
财产安全而采取的必要防卫行为。在我国法律中,对于正当防卫的
规定十分明确,但在实际生活中,也有一些案例让人们对于正当防
卫的界限产生了疑惑。下面,我们来看看一些关于正当防卫的案例,以便更好地理解正当防卫的含义和适用条件。
案例一:张某在夜间回家途中,突然被一名持刀抢劫的歹徒袭击。在张某的自卫反击下,歹徒被制服并交给了警方。在警方调查后,确认张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因为他是在面临非法侵害时采
取了必要的防卫行为。因此,张某没有构成犯罪,而是受到了法律
的保护。
案例二:李某在自家门口发现一名陌生人正在试图撬开他的车门。李某立即上前阻止,并用手机拨打了110报警。在等待警方到
来的过程中,李某持续对陌生人进行盯梢,并在陌生人试图冲向自
己时,采取了必要的防卫行为。警方到场后,确认李某的行为属于
正当防卫,并对陌生人进行了逮捕。
案例三:王某在商场购物时,发现一名小偷正在偷窃。王某立
即上前阻止,并将小偷制服。在商场保安到场后,小偷被交由警方
处理。经过调查,警方认定王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因为他是在
面临非法侵害时采取了必要的防卫行为。
以上案例展示了一些常见的正当防卫案例,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正当防卫是在面临非法侵害时采取的必要防卫行为,是为了保护自
己或他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应该明确正
当防卫的适用条件,避免过度防卫或者无故伤害他人,从而避免触
犯法律。同时,我们也应该在面临非法侵害时,冷静地采取必要的
正当防卫的练习题及答案
正当防卫的练习题及答案
正当防卫是指在遭受非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合法行为。它是一种法律上的权利,但同时也需要依法行使。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
遇到各种各样的情况,需要判断是否可以采取正当防卫的措施。下面是一些正
当防卫的练习题及答案,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一概念。
练习题一:小明在夜晚回家的路上,突然被一个陌生人持刀抢劫。小明拥有合
法的防身器械,他可以采取正当防卫吗?
答案:可以。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对于正在非法侵害自己或者他人
生命、财产的人,可以采取必要的防卫行为。小明在遭受抢劫时,使用防身器
械进行自卫是合法的正当防卫行为。
练习题二:小红在公共场所遭遇一名陌生人对其进行言语侮辱和身体侵犯。小
红可以采取正当防卫吗?
答案:不可以。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正当防卫必须是在遭受非法侵
害时采取的合理防卫行为。在这个情况下,尽管小红受到了侮辱和侵犯,但并
没有遭受实质性的生命和财产上的威胁,因此不能采取正当防卫行为。
练习题三:小李在自家院子里发现有人企图盗窃自己的财物。小李可以采取正
当防卫吗?
答案:可以。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对于正在非法侵害自己或者他人
财产的人,可以采取必要的防卫行为。小李在自家院子里发现有人企图盗窃自
己的财物,可以采取合法的正当防卫行为,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
练习题四:小张在与人发生争执时,对方突然动手打了他一拳。小张可以采取
正当防卫吗?
答案:不可以。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正当防卫必须是在遭受非法侵
害时采取的合理防卫行为。在这个情况下,尽管小张受到了攻击,但对方并没
正当防卫的详细解释
我国刑法第20条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理论上几乎一致认为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是密切相连的,没有正当防卫的前提就没有防卫过当的存在。防卫过当是防卫行为的正当性和损害结果的非正当性的统一。防卫行为的正当性是指,实施防卫行为时明确有不法侵害的存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防卫行为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损害结果的非正当性是指,防卫行为的强度和力度明显超过了不法侵害的强度和力度,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重大损害,从而使合法的防卫行为变成了不法的侵害行为,也是正当性的行为转化成非正当性的行为。应该说此种观点是完全符合立法意图的,并且从刑法对防卫过当的刑事处罚的规定看--“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也是对防卫行为正当性的特点的肯定,从而鼓励公民见义勇为,维护公共秩序、保护社会。
当我们在概念上弄明白正当防卫的时候,我们的头脑中就有了一条清晰的主线,但要想弄明白新刑法中正当防卫的界限,必须从正当防卫构成的要件入手,从我国刑法第20条对正当防卫的规定,可以把正当防卫的要件归为以下几点:一是实施正当防卫时,必须有不法行为的侵害性;二是实施正当防卫时,不法侵害的行为必须是正在进行着的,具有非常强
如何理解“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如何理解“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
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一)裁判规则
“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防卫措施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二是防卫结果不能造成重大损害。一般来说,只要防卫人造成的损害没有明显超过不法侵害者可能造成的损害,就不属于防卫过当。只有当防卫措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两个方面同时具备,才能认定为防卫过当。
(二)规则适用
对于“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如何来理解,笔者认为,其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从防卫行为本身来看,防卫人所采取的防卫措施应当与不法侵害行为基本相当。对此,通常可以从不法侵害行为的危险程度以及双方的手段、强度、人员数量与强弱、现场时空环境等来进行具体分析。至于防卫工具往往是防卫人现场顺手所拿,除非是事先已经预见到不法侵害的情况,否则一般不能要求行为人在紧急情况下选择比较缓和的工具。因此,我们不能以不法侵害人没有使用刀具等凶器,而防卫人使用了刀具就认定防卫措施超出了必要限度。二是从防卫结果来看,不能造成重大损害,通常是指重伤以上结果,致人轻伤的不成立防卫过当。在做此判断时,不能仅简单地将防卫人造成的损害与不
法侵害者已经造成的侵害进行比较,还应当与不法侵害行为可能造成的损害进行比较。只要防卫人造成的损害没有明显超过不法侵害行为可能造成的损害,就可以不认定为防卫过当。
以上两个标准必须同时具备,才能认定为防卫过当。因此,如果防卫措施虽然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但防卫结果并未造成重大损害,或者防卫结果虽造成严重损害但防卫措施并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均不能认定为防卫过当。
论正当防卫制度
论正当防卫制度
论正当防卫制度
正当防卫是我国刑法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它是指为了使国家、公
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所实施的不超过明显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本文通过对正当防卫的概念、条件以及防卫过当等法律问题进行评析,并阐述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界限必要限度的具体内容,由此而提出关于正当防卫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不足,并结合我国刑法关于正当防卫内容的规定,对正当防卫制度的完善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观点
正当防卫特殊防卫防卫过当不法侵害必要限度
1
引言
正当防卫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正当防卫作了非常必要的完善和修改,对于鼓励和保护广大公民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无疑将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具有很高的理论价值,但是,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正当防卫的运用还存在诸多疑难争议问题,对于成立正当防卫的条件及特殊防卫权还存在许多操作技术和价值判断方面的分歧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正当防卫的概念
刑法第二十条分三款进行了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二、正当防卫的构成条件
法律赋予每个人的正当防卫权利不可滥用,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在刑法理论上,必须同时具备五个条件:
正当防卫的标准
正当防卫的标准
正当防卫是指在面临非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采取必要的防卫行为的行为。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
的一项合法权利,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如何判断正当防卫的标准却
是一个复杂而又关键的问题。
首先,正当防卫的标准是合法防卫必须是在面临非法侵害的情
况下进行的。这就要求我们在判断正当防卫时,必须明确了解非法
侵害的性质和程度。面对不同性质和程度的非法侵害,我们所采取
的防卫行为也会有所不同。比如,面对轻微的非法侵害,我们可以
采取口头警告或者适当的防卫姿势来制止;而面对严重的非法侵害,我们则可以采取更加果断的防卫行为。
其次,正当防卫的标准是合法防卫必须是在必要的范围内进行的。这就要求我们在采取防卫行为时,必须尽量选择对侵害行为造
成最小损害的手段。不能因为受到侵害就肆意地进行报复或者过度
的防卫。只有在必要的范围内进行防卫,才能符合正当防卫的标准。
再次,正当防卫的标准是合法防卫必须是在紧急情况下进行的。这就要求我们在面临非法侵害时,必须是在紧急情况下做出的防卫
行为才能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在紧急情况下,人们的反应往往是本能的,因此对于正当防卫的判断也要考虑到当时的紧急情况。
最后,正当防卫的标准是合法防卫必须是在正当权利保护的情况下进行的。这就要求我们在采取防卫行为时,必须是在保护自己或他人的正当权利的情况下进行的。不能因为一时的冲动或者私人利益而进行防卫行为,这样的行为是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标准的。
总之,正当防卫的标准是一个复杂而又严格的标准,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时刻牢记这些标准,做到理性对待非法侵害,合理采取防卫行为,不仅是对自己和他人财产安全的保护,也是对法律的尊重和遵守。只有在遵守正当防卫的标准下,我们才能够在面临非法侵害时,做出正确的判断和行为,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司考】违法阻却事由(二):正当防卫
违法阻却事由(二):正当防卫
一、一般正当防卫构成要件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一)起因条件:面临不法侵害
1.不法性:
不法行为:即违法行为。包括犯罪行为(如杀人行为)与其他的一般违法行为(如殴打行为),针对“黑吃黑”的行为(如抢劫他人非法持有的毒品的行为)也可以正当防卫。不法侵害包括故意的不法侵害、过失的不法侵害、意外的不法侵害。对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精神病人的不法侵害,可以正当防卫。正当合法的行为不允许正当防卫,如对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不能进行正当防卫。
必要性:不行行为只能是具有攻击性、破坏性、紧迫性且采取正当防卫可以减轻或避免危害结果的违法行为,否则不允许进行正当防卫。
2.侵害性:只有当行为威胁法益时
公法益:行为人侵害国家、社会利益的,根据刑法条文的理解是可以正当防卫的。但应当做必要限制,国家机关能够及时有效保护的情况下公民没有必要也不应进行正当防卫。针对仅仅侵犯公法益、绝不涉及个人法益的违法行为,不允许正当防卫(限制解释)。
包括作为的不法侵害和不作为的不法侵害。如针对经要求退出防卫者家中而不退出的不法侵害,可以进行正当防卫。对自己招致的不法侵害(防卫挑拨)通常不能进行正当防卫。
不法侵害仅限于人的行为,如狗主动咬人杀死狗不是正当防卫,但狗主人让狗咬人,杀死狗是正当防卫。针对饲养动物的侵袭,只要饲养者存在故意或者过失的罪过心理,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3.现实性:非主观臆测
正当防卫理解与适用
正当防卫的理解与适用
张碧波防卫的本质是以暴力手段来保护合法权益,而暴力手段的使用往往又会带来对另一合法权益的侵害,如何在暴力防卫的情况下,找到一个合法权益保护的平衡点,这就是防卫权合法行使要解决的基础问题。我国刑法规定了正当防卫制度,同时也规定了防卫过当等内容,在合法与违法的一线距离之间,如何准确把握防卫的尺度,对于公民合法维权无疑具有积极的认识意义。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我国正当防卫制度的有关内容进行粗略探讨。
一、正当防卫的概念
所谓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是我国刑法第20条对正当防卫所作的规定,也是我国公民正确行使正当防卫权的唯一合法依据。
我国刑法中的正当防卫制度有其特定的含义:
首先,正当防卫是一种正当、合法的行为。也就是说,我国法律确认了正当防卫的合法地位,确认正当防卫行为的合法性,这种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不仅不构成犯罪,而且还受到法律的保护、支持和鼓励。
其次,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当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公民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遭到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公民有权对不法侵害予以必要的反击。它既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责任、义务,即使在公民
有条件躲避这种侵害或者求助于司法机关的情况下,公民仍然有权行使正当防卫这一法定权利。也就是说,我国刑法上的正当防卫并不仅仅是一种“不得已”的应急措施,而且还是鼓励公民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一种积极手段。
《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的理解与适用
《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的理解与
适用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公布日期】2020.09.03
•【分类】司法解释解读
正文
《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的理解与适用
(起草小组成员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研究室主任姜启波,副主任周加海,刑事处处长喻海松,副处长耿磊,干部郝方昉、李振华、李静)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法发〔2020〕3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的公布施行,对于指导各级公检法机关准确理解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正确处理涉正当防卫案件,依法维护公民的正当防卫权利,鼓励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刑事司法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为便于司法实践中正确理解和适用,现就《指导意见》的制定背景、起草中的主要考虑和主要内容等介绍如下。
一、《指导意见》的起草背景与过程
1979年刑法第十七条规定:“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鉴于司法实践对正当防卫的适用把握过严、甚至一定程度上苛求防卫人,为鼓励人民群众勇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1997年刑法第二十条对正当防卫制度作了重大调整,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放宽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将“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调整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二是增设特殊防卫制度,明确对严重危及公民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
什么是正当防卫
什么是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是指为使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遭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进行反击,致使侵害人受到某种损害的行为。《刑法》规定,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但应酌情减轻或免除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实施正当防卫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五个条件:
1.只有在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
2.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3.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防卫,而不能对无关的第三者实施。
4.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能阻止对方对自己的侵害),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5.必须有防卫意图的存在。
正当防卫,防卫过当与见义勇为
(2)不法侵害必须实际存在:否则成立假 想防卫。 例如回到宿舍看到有人在弄你的柜子,以 为是小偷,就把他打晕了。其实他是学校 派来修柜子的修理工人。 应负刑事责任
2、侵害行为必须是正在进行的
正当防卫只能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实行, 这是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 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是指不法侵害已经开 始,尚未结束。
注 意
侵害行为虽已完成,却在仍能排除其危害 的情况下,则应认为侵害行为仍在继续中。 如:你路遇小偷,偷完东西,(犯罪结 束),刚打算逃跑就被你发现,立即追踪 并将财物夺回的行为应属正当防卫。
3、防卫必须针对侵害人本人
防卫不能针对第三人。如果实施了损害第 三人利益的方法,不能适用正当防卫的规 定。 如:对不法侵害人的家属,不能进行防卫。 你追赶劫匪,到他家里,看见他的家人, 你想以他的家人作为人质,把自己东西要 回来,则超出了正当防卫的限度。
1.什么是正当防卫?
2. 什么是见义勇为?与正当防卫是什么关 系?
3.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有什么区别?
一、正当防卫的概念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 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 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 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 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正当防卫开题报告
正当防卫开题报告
正当防卫开题报告
一、研究背景
正当防卫是指在面临非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的生命、财产等合法权益而采取的必要防卫行为。正当防卫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原则和权利,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正当防卫的适用范围和界限也面临着一些争议和挑战。因此,本研究旨在对正当防卫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为法律实践提供理论支持和指导。
二、研究目的
1. 分析正当防卫的概念和内涵,明确其法律地位和价值;
2. 探讨正当防卫的适用条件和限制,研究其在实践中的具体应用;
3. 分析正当防卫与其他相关法律原则的关系,如紧急状态、自卫等;
4. 研究正当防卫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和实践经验,比较其差异和共同点;
5. 提出完善和发展正当防卫制度的建议,为相关法律的制定和改革提供参考。
三、研究内容
1. 正当防卫的概念和内涵
a. 从法律角度解释正当防卫的含义和作用;
b. 探讨正当防卫的基本原则和要素;
c. 分析正当防卫与自卫、紧急状态等概念的区别和联系。
2. 正当防卫的适用条件和限制
a. 研究正当防卫的合法性和必要性;
b. 探讨正当防卫的限制条件和界限;
c. 分析正当防卫的过当行为和其后果。
3. 正当防卫的实践应用
a. 分析正当防卫在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中的具体应用;
b. 研究正当防卫在不同案例中的适用情况和争议点;
c. 探讨正当防卫与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的关系。
4. 正当防卫的国际比较研究
a. 比较不同国家和地区对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和界定;
b. 分析不同国家和地区对正当防卫的实践经验和效果;
我国正当防卫司法认定中的偏差及纠正
我国正当防卫司法认定中的偏差及纠正
1. 引言
1.1 背景介绍
正当防卫作为我国刑事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概念,对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实践中,由于对正当防卫的界定模糊、认定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导致了一些司法认定中的偏差现象。这些偏差不仅容易造成对被告人的冤假错案,也给社会公平正义带来负面影响。
当前,我国正当防卫司法认定中的偏差问题亟待解决,需要深入研究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有效的措施加以纠正。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宁和法治秩序。对我国正当防卫司法认定中的偏差及纠正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法治意义。
1.2 研究意义
我国正当防卫司法认定中的偏差及纠正研究意义:
通过对正当防卫司法认定中存在的偏差进行深入探讨和分析,可以发现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理论和实践依据。探讨纠正偏差的措施,可以对司法实践有所启示,促使司法机关更加客观、公正地认定正当防卫。
研究我国正当防卫司法认定中的偏差及纠正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和现实意义,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提高司法公正性具有重要意义。
1.3 研究目的
研究目的是明确我国正当防卫司法认定中存在的偏差问题,分析
其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通过深入研究,旨在为完善我国正当
防卫制度提供参考,提升司法公正性和效率,促进社会安定和法治进程。具体目的包括:1. 探讨当前我国正当防卫的法律界定和司法实践
中的不足之处,揭示存在的偏差现象;2. 分析导致偏差产生的原因,
尤其是在司法认定中法律适用不一致、法官主观判断不准确等方面的
论正当防卫的法律适用
论正当防卫的法律适用(一)
内容摘要]正当防卫是我国刑法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是法律赋予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的一种重要权利和手段,其目的是鼓励公民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做斗争,从而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及公民的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本文通过对正当防卫的概念、特征以及防卫过当等法律问题进行评析,并阐述正当防卫必要限度的具体内容,由此而提出关于正当防卫在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运用的相关问题。
关健词]正当防卫,防卫过当,必要限度,无限防卫权论正当防卫的法律适用
正当防卫是我国刑法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它在打击违法犯罪分子、鼓励公民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作斗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因此,准确把握正当防卫的原则界限,正确运用好这把正义之剑,是我们每一位公民都应该做到的。
一、正确认识正当防卫概念
(一)正当防卫的概念
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一法定概念具体明确地揭示了正当防卫的实质内容,对于正确认识正当防卫的目的和意义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正当防卫的目的从正当防卫的法定概念中我们可以看出正当防卫行为的目的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正当防卫的目的在正当防卫的概念中占有主导地位,它对于理解我国刑法中的正当防卫的本质以及确定正当防卫的构成条件都具有重要的意义。目的的正当性表明正当防卫不是违法侵害,更不是对不法侵害人的惩罚,它具有正当防卫的性质,是一种有限度的防卫行为。它充分说明了正当防卫行为仅仅是在合法权利被正在侵害或威胁之中的一种紧急情况下,为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不法侵害而采取的紧急救济措施,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有利的反击。正当防卫行为在客观上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一定的人身或者财产的损害,因此具有犯罪的外在形式。但是,正当防卫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在性质上有着内在本质的区别。我们只有明确正当防卫的目的,才能知晓正当防卫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合法权利的本质,才能真正把握住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
今日说法 正当防卫观后感
今日说法正当防卫观后感
正当防卫是近年来我国刑事司法领域的热点话题。自聊城于欢案开始,相继有昆山反杀案、涞源反杀案、福州赵宇案、丽江唐雪案等案件出现在大众视野之下,引发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这些具有很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背后,都涉及到正当防卫的理解和适用。
01
其一,正当防卫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其本质是社会制度的一部分,而不能单纯的理解成是天赋人权。这部书在第一章介绍正当防卫的历史源起时,就讲到防卫是一切生物都具有的本能,但人与动物不同之处在于满足防卫本能的方式,即动物依靠自身的防卫本能使其免受或者少受来自其他动物的侵害,而人类是依靠社会力量来弥补个体自卫能力的不足,并引用苏联历史学家谢苗诺夫的观点来佐证,“如果动物的这些和那些生物本能是唯一的,因而也唯有这本能才是支配它行动的动因的话,那么人的本能则总是隶属于另外一些动机,这些动机的根源不在他的肉体组织中,而是在他为其成员的那个社会有机体的结构中”。所以在对正当防卫的认定中,应从法律规定、刑事政策以及社会导向等方面加以理解。
02
其二,现阶段司法机关对于正当防卫的认定整体上失之于保守,对于因不法侵害引发的防卫行为,应综合考虑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和危害程度,以及防卫行为的性质、手段、强度和
所处环境,在认定时注重保护防卫者的合法权益。实践中确实存在一种值得警惕和反思的现象,即一些明显具有防卫性质的行为当做普通斗殴认定,一些本是正当防卫的行为当做防卫过当处理,不仅与立法本意不符,还一定程度上打击了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积极性,引起人民群众强烈不满。近年来出现的涉及正当防卫的重大舆情案件中,基本上都呈现出一个特点,即司法机关的最初认定过于保守,将本应是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的案件作为一般案件处理,通过舆论的报道挑动公众的神经,引发全社会的关注,最终又都是或隐或明的通过上级机关的介入、指导得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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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的理解与适用
正当防卫是我国《刑法》规定的阻断违法行为的事由之一,是刑事辩护律师必须熟练运用的基础法律知识。正当防卫在表面上具备了加害性,但实质上缺少犯罪构成中的主观要件,没有社会危害性,是排除社会危害性的一种行为,是我国《刑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刑法》第20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是为了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在紧急情况下实施的为制止侵害行为,而采取的自力救济保护合法权益的行为。“不法侵害”是正当防卫成立的前提条件,只有这种不法侵害具有紧迫性才能对其实行防卫。在办理刑事案件时经常会遇到下列有关正当防卫的问题,提供给大家以期共同提高刑事法律素养,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更好的服务。
一、以防范不法侵害为目的而携带刀具进行防卫行为的性质。律师辩护中经常会有为预防不法侵害的发生而携带刀具预先防范的情况,对该种情况律师应该着重考虑:携带刀具对不法侵害的制止,不会阻止其遇到不法侵害时运用该刀具进行防卫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的属性,只要该行为对不法侵害者造成的损害与保护的合法权益的价值相比没有明显失衡,并且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进行的防卫行为,就属于正当防卫。在预先采取防范措施的情况下,防范的对象应当是不特定的,正当防卫要求防卫行为是针对不法侵害行为,不应损害无辜者的合法权益,对无辜者权益的损害不属于正当防卫。
二、有无防卫意图是互殴与正当防卫之间的界限。刑事辩护律师经常会遇到互殴与正当防卫的界限问题,二者的区别在是否有防卫意图。通过对互殴双方的主观要件进行分析可以得知,参与互殴的双方都具有攻击和伤害对方的故意,其目的都是为侵害对方积极地实施伤害对方的行为,其行为是在攻击和伤害对方的意图支配下完成的,没有正当防卫要求的防卫意图,所以双方均不是正当防卫行为。律师在区分是属于互殴还是正当防卫时,应从行为人主观上的认识因素和意识因素两方面进行判断。在认识因素层面上,互殴行为一般具有预谋性,行为人对互殴的时间、地点、相对人很清楚,有比较具体的计划,对互殴有充分的准备,一般携带互殴所需要的凶器等。而正当防卫行为一般具有突发性,侵害行为突然发生,行为人对侵害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和侵害人事先并不知道,当侵害行为发生时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被迫进行还击。在意识因素层面上,互殴具有主动性和不法侵害性,行为人在主观上都具有侵害对方的故意,由于该故意意图的支配,行为人的行为往往表现出主动性,双方会主动采取措施侵害对方,并积极追求或者放任对方伤害结果的发生。正当防卫行为具有被动性和防卫性,在遭遇不法侵害的情况下,行为人没有选择的余地,只能被动地采取措施,这种措施可能是被动地防御,也有可能是主动地还击,此时,行为人的主观目的是制止不法侵害,使合法权益免受不法行为的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