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财务角度看中铁九局宇松铁路重大质量事故问题
宇松铁路
工程自2010年正式开始施工,仅仅一年后便停建。对于停建的原因,铁道部对公众发布信息称是工程出现安 全隐患,正在进行调查。而当地的群众和工人却称,早在事件发生前,一些工地便出现的“异常”。
明知偷工减料项目经理不及时制止钻芯取样发现石块却 “保密”,就在松花江3号特大桥12号桥墩内被投放 石块之前,该线路的项目经理高奎成已经掌握了相关情况,遗憾的是高经理却没有在第一时间返回现场制止这一 偷工减料行为的发生。
目前,该条铁路线路已经被全线叫停,一个由多部门组成的调查组也已经进驻工地开展全线路的质量大检查。
按照合同法和建筑法的相关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工程肢解后以分包名义分别转包给第 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然而,中铁九局恰恰违反了这三条规定。
在违规分包中,最令人不解的便是为何会出现“骗子承包、厨子施工”的荒诞场面。
靖宇县交通局副局长关学成向**透露,2009年,当地得知要修建铁路的消息后,大家都很兴奋,毕竟一个戴 了几十年“贫困县”帽子的地方,太需要一条铁路线来促进当地的经济,为了配合铁道的建设,靖宇县还成立了 “铁路靖宇段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用最短的时间完成拆迁任务,满足工程的施工条件。
“从六七月份便开始陆续停工了!”关学成介绍,几个月前,靖宇境内的几个工地便纷纷停工,很多工地都 称工程“没钱了”,只好停建,等待有钱后再修建。
铁路简况
宇松铁路项目在抚松县域内建设项目分别为:七座桥梁工程,即松花江1号特大桥、松花江2号特大桥、松花 江3号特大桥、松江1号大桥、松江2号大桥、庙岭大桥、跨浑白线大桥;四段路基工程,即抚松车站两侧路基、 跨浑白线大桥两侧路基工程;三个隧道工程,即下山头隧道、庙岭1号隧道、庙岭2号隧道;两个车站,即抚松车 站、松江河车站;一个斜井工程,即下山头隧道斜井。
铁路施工企业财务管理的问题及完善对策
铁路施工企业财务管理的问题及完善对策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铁路建设在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铁路施工企业作为铁路建设的主要承建方,其财务管理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在面临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和激烈竞争的情况下,铁路施工企业必须及时解决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对策,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和竞争力。
1. 资金管理不规范铁路施工企业在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着资金使用不够合理、控制不够严格等问题。
由于铁路施工项目往往规模较大,对资金的需求量也较大,而企业对于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控制机制,导致资金使用效率不高,使得可用资金减少,从而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
2. 财务成本控制不力在铁路施工企业的项目开展过程中,会面临各种费用支出,包括原材料采购费、人工成本、设备维护费等。
但是在实际的财务管理过程中,很多企业没有建立科学合理的成本控制体系,导致企业无法有效控制财务成本,增加了企业的经营压力。
3. 资金结构不合理在铁路施工企业的资金结构中,存在着资金投放不够灵活、结构不合理等问题。
企业未能充分利用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多种渠道进行严密的资金安排,致使企业资金的安排出现问题,导致企业面临资金困难的局面。
4. 对外融资渠道单一铁路施工企业通常依靠银行借贷作为主要的融资渠道,而对外融资渠道单一导致企业的融资成本增加,并且难以满足企业资金需求。
二、完善对策铁路施工企业应建立科学合理的资金管理体系,合理安排企业资金的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避免资金积压和浪费。
企业可以通过建立严格的资金预算、规范的资金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
铁路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成本控制体系,通过合理的成本控制,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益。
公司可以通过优化对原材料的采购渠道、合理控制人力成本、提高设备利用率等措施,有效降低企业的财务成本。
铁路施工企业应通过多元化的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
质量安全事故原因及案例分析
➢ 墩台施工混凝土养护不及时、不到位,承台、桥 台、墩身产生超标裂缝;
➢ 基坑回填未按设计要求分层夯实; ➢ 因测量和施工误差引起的墩帽、垫石偏差超标。
3.预制梁精细程度不够,现浇梁质量问 题突出
➢ 钢筋的加工和连接问题多; ➢ 预应力张拉不及时,压浆封锚不规范; ➢ 预制梁存梁台座下沉或损坏 ; ➢ 湿接头混凝土质量较差; ➢ 挂篮检算资料不全、支架安装不牢固; ➢ 拆模时间早,梁体养生不到位; ➢ 防水作业施工质量差。
三、铁路建设检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一)路基、边坡防护及排水工程 (二)桥涵工程 (三)隧道工程 (四)轨道工程 (五)原材料及混凝土工程 (六)站后及四电工程
(一)路基、边坡防护及排水工程
1. 地基处理
➢ 地基处理工艺试验总结缺少必要的施工参数、结 论不明确;
➢ 不按工艺试验参数组织实施,地基处理桩位偏差 超标、桩长不足;
➢ 初期支护喷射混凝土强度不足,二次衬砌混凝土强度 、电通量不满足要求。
3.超前地质预报和围岩监控量测
➢ 超前地质预报工作不到位。一方面设计单位没有进 行专项设计,要求不明确;另一方面施工单位对该 项工作重视不够,设备不上、手段不全、数量不足 ,不能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隐患。监理也对超前地 质预报关注不够。
• 3、 整改措施 • (1)处理了相关责任人员; • (2)加强了建设单位管理机构配置; • (3)对宇松铁路所有路基、桥梁、隧道进行全面
检测,对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问题彻改;
• (4)对问题严重的两座桥全部返工处理,造成的 损失由相关单位承担,确保工程质量不留隐患。
• 4、事故教训 • (1)合同审查不细; • (2)分包管理混乱; • (3)施工控制不严; • (4)现场监督不力。
铁道部对宇松铁路严重质量问题做出严肃查处
铁道部对宇松铁路严重质量问题做出严肃查处铁道部对宇松铁路严重质量问题做出严肃查处新华网北京11月13日电(记者齐中熙)铁道部13日对媒体反映的宇松铁路严重质量问题公布了查处结果。
涉及单位和人员做了相应处罚,不合格工程全部返工处理。
铁道部有关负责人称,10月20日,有媒体报道在建靖宇至松江河铁路存在“骗子承包、厨子施工”和工程质量隐患等问题。
铁道部高度重视,当日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
经查,媒体反映的合同诈骗、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质量问题等属实,是一起典型的工程质量重大责任事故;媒体反映的沈阳铁路局一高层领导介绍施工队伍问题,事实是宇松铁路建设指挥部一副指挥长所为,没有发现沈阳局领导班子成员介绍江西昌厦公司进场施工的问题。
为加强铁路工程建设管理,严肃法纪政纪,确保铁路工程安全质量,铁道部对在建宇松铁路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做出严肃处理:1.中铁九局作为宇松铁路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对这起质量事故和严重的违法分包、转包问题负主要责任,责成其对事故涉及的16个墩台全部返工并承担直接经济损失的90%;对其在全路范围内承建的在建工程停工整顿;取消其一年铁路建设工程投标资格;将中铁九局宇松项目部原项目经理清除出铁路建设市场;对宇松铁路项目涉及的其他违法分包合同彻底调查清理,对涉及的包工队清除出场,发现腐败问题彻底追查。
根据隶属和管理权限,对中铁九局相关领导及相关责任人,交由其上级主管部门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依纪严肃处理。
2.沈阳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作为宇松铁路的监理单位,对这起质量事故负重要责任,对严重的违法分包、转包问题负次要责任,责成其对事故涉及的16个墩台承担直接经济损失的10%,取消一年铁路建设工程投标资格,将该项目总监、副总监及有关现场监理人员清除出铁路建设市场。
3.沈阳铁路局宇松铁路建设指挥部作为宇松铁路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机构,对这起质量事故负重要责任,对严重的违法分包、转包问题负主要责任;沈阳铁路局负有监管责任,给予沈阳铁路局全路通报批评,2011年度建设单位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铁道部、沈阳铁路局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撤职、免职、降级等处分。
从财务角度看中铁九局宇松铁路重大质量事故问题
从财务角度看中铁九局宇松铁路重大质量事故问题中铁隧道集团一处有限公司谭小庄【摘要】施工企业质量事故问题在今年反映尤为突出,2011年10月20日,中铁九局宇松铁路重大质量事故的爆发,无疑将施工质量问题推向高潮,财务管理在施工质量安全中到底起到了什么作用,应该如何防范,本文对此问题,从财务管理角度全面分析施工质量事故问题,同时结合施工企业实际案例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财务中铁九局宇松铁路质量事故一、宇松铁路重大质量事故问题概况宇松铁路项目,线路全长74.1公里,按国家二级标准设计,总投资23。
1亿元,项目建设期30个月,而且是吉林一个重点工程。
中铁九局作为总承建商,制度应该相当规范,《建筑法》第29条对此有明确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也就是说分包必须经发包方认可,或者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
《建筑法》、《合同法》都明确禁止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非法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中铁九局作为总承建商,在承包链条上,就不能再有接下来的分包队伍。
但是不仅有,而且出来一片,有江西、湖南、河南、福建,而江西昌厦公司又转到了农民工队伍,也就是“厨子”出现在这样的队伍中。
其实在这个链条里又出现了话锋一转的概念,在江西昌厦公司里,人家说“我们没有签这个合同,是别人冒充我们的公章给签的”,于是这个事情又变得非常复杂。
面对一条重要的铁路线,赫赫有名的中铁九局为什么会建设出如此低劣的工程,为什么公然采取偷工减料和违规使用劣质材料的做法。
工程承包人员透露,原来这几个桥墩的施工方早已不是什么中铁九局,而是几个根本没有任何专业资质的施工队。
2009年6月,沈阳铁路局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后,便将这一工程分割为多个标段,分包给了多家建设公司,其中江西昌厦建设工程集团公司又将工程转包给了几个毫无资质的施工队,作为承包人,郑伟还告诉记者,江西昌厦建设工程集团公司本身也没有相应的施工资质。
建筑安全培训内容
建筑安全培训内容一、我国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状况建筑业是专门从事土木工程、房屋建设、设备安装和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生产行业。
其产品是各种厂矿、道路、桥梁、港口、、管线、住宅以及公共设施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
建筑业通过固定资产投资活动,为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持续改善提供物质基础,是各行各业固定资产投资转化为现实生产能力和使用价值的必经环节,直接影响着国民经济增长和劳动就业状况,具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但建筑工程具有产品固定、多样性、复杂性,流动性大,露天高处多工种手工操作,施工周期长,受气候、环境影响大等特点,因而在施工中容易引发安全事故,这样加强对建筑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素质,对避免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显得极为重要。
1.我国建筑业的地位和形势(1)产业规模持续扩大,对国民经济的支柱作用日益增强。
自1998年以来,建筑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一直稳定在6.6%~6.8%之间,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中已成为继工业、农业、贸易之后的第四位支柱产业。
第一,大量投资通过建筑业的转化,形成了促进国民经济长期发展的固定资产和现实生产力,极大地改善了城乡面貌,提高了人民居住水平。
第二,建筑业对其上下游产业,起到了明显的拉动和辐射作用。
第三,建筑业在安置就业,尤其是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方面作用突出。
我国2003年建筑从业人员达到3893万人,2004年突破4000万人,其中75%以上为农村富余劳动力,占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总数近三分之一。
第四,建筑业和建筑劳务输出已成为部分地区县域经济增长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促进了城乡统筹发展。
第五,建筑业在相当一些地区成为本地财政的支柱性财源,税收贡献突出。
2010年上半年,我省建筑业主要经济指标增幅都超过20%。
1-6月,全省共实现建筑业总产值4251亿,同比增长20.5%,工程结算收入2506亿元,同比增长22.1%;实现利税182亿元,同比增长21.3%;完成利润213亿元,同比增长22.4%。
质量安全事故
质量安全事故案例一:宇松铁路工程质量事故2011年10月20日,某单位承建的新建靖宇至松江河铁路因讨薪、合同纠纷及现场质量管理问题被媒体曝光,根据铁道部实体质量钻芯检测结果,认定为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共造成经济损失800余万元。
桥墩拆除后的照片事故原因宇松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管理人员不到位、管理责任不落实、现场监管不得力、过程控制不严格、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特别是对分包队伍偷工减料、恶意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行为,制止不力、处罚不严。
主要管理人员把关不严,对分包队伍故意降低质量标准、蓄意敲诈勒索行为不敏感,缺乏应对措施;对由此引起的经济纠纷问题,心存侥幸,搪塞拖延,导致事故发生。
一是资质审查不严格,引进了素质低下的“一包”队伍;为后来发生质量问题埋下隐患。
二是管理失控、造成工程二次分包的事实;推动问题(亦为企业内部质量事故)转化为事故的主要诱因,并同时暴露出事实上的违法转包问题。
三是因过程控制存在漏洞、造成工程质量问题事实存在;是将自认为的质量缺陷转化为事故的根本原因。
四是采取措施不到位,落实不到位、施工过程质量问题没有及时和彻底得到改正。
如此缺陷逐渐累积成为事故升级和性质转化的先决条件。
五是项目在分包转包诱发群体讨薪不稳定事件和经济纠纷等法律问题出现后未及时得到有效处置;各类管理问题的不断聚积为事故彻底暴露蓄积能量。
六是媒体介入后、项目及利益攸关方重视不够,工作不到位,虽采取了措施,未取得实质效果;成为事故暴露的直接原因。
七是项目施工质量等方面长期存在问题,不及时报告股份公司,直接造成事故性质升级,社会影响扩大。
该项目在管理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下列问题:一是项目施工不到三年时间,多次更换项目经理。
二是配置该项目的管理人员普遍年纪较轻,阅历不深厚,对风险的辨识与把控能力相对较弱。
三是受多种因素影响对“一包”队伍管理处于失控状态。
四是由于环境复杂、问题不断等原因,项目团队情绪波动大,上级对此认知不足,激励机制不到位。
企业财务报表分析—以中国中铁为例
企业财务报表分析——以中国中铁为例目录一、引言 (3)(一)研究目的及意义 (3)(二)选题背景 (3)二、中国中铁行业概览及公司概况 (3)(一)中国中铁行业概览 (3)(二)中国中铁公司概况 (4)三、中国中铁财务状况分析 (4)(一)中国中铁资产负债表分析 (4)(二)中国中铁利润表分析 (4)(三)中国中铁现金流量表分析 (5)1.现金流入量分析 (5)2.现金流出量分析 (5)四、中国中铁财务指标分析 (5)(一)中国中铁偿债能力分析 (5)1.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5)2.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6)(二)中国中铁营运能力分析 (8)1.应收账款周转率分析 (8)2.存货周转率分析 (9)3.固定资产周转率分析 (9)4.总资产周转率分析 (9)(三)中国中铁盈利能力分析 (9)1.销售毛利率分析 (10)2.营业利润率、销售净利率分析 (10)3.净资产收益率分析 (10)4.总资产报酬率分析 (11)(四)中国中铁成长能力分析 (11)1.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分析 (11)2.净利润增长率分析 (12)3.净资产增长率分析 (12)4.总资产增长率分析 (12)五、中国中铁财务综合分析——杜邦分析 (12)(一)中国中铁净资产收益率 (13)(二)中国中铁总资产收益率 (14)(三)中国中铁权益乘数 (14)六、中国中铁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 (14)(一)中国中铁存在问题 (14)1.工程回款速度慢 (14)2.财务制度难以全面落实 (14)3.长期债务能力较差 (14)4.营运能力下滑 (14)5.利润增长速度降低 (14)(二)针对中国中铁存在问题的改进建议 (15)1.加强应收账款管理 (15)2.加强成本管理 (15)3.加强企业税务管理 (15)4.注重产品营销 (15)5.加快工程进度 (15)6.提高企业竞争力 (15)七、结论 (15)【摘要】近年来,建筑业全面深化改革,在众多领域都有改革的动向,在顶层方案规划、关键技术推进、行业标准制定和市场秩序维护等方面有明显变化。
招投标风险与防范典型案例评析(PPT76张)
三、现场踏勘不规范的风险防范
表现形式:
1、现场踏勘组织不好使潜在投标人之间互相了 解,甚至互相沟通,影响招投标结果; 2、招标人违规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单个的投标人 进行现场踏勘。
三、现场踏勘不规范的风险防范
不利后果:
1、投标人之间互相了解后容易互相串通投标;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向他人透 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影响中 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风险防范: 严格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不许潜在投标人互相 沟通,招标人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任何投标人进行 现场踏勘。
案例三、骗子承包、厨子施工
修建的铁路名为“靖宇至松江河线工程”,位于 吉林省白山市的靖宇县和抚松县境内,线路全长74.1 公里,涉及工程款23亿元 ,2009年由铁道部批准建 设,项目业主单位为沈阳铁路局。沈阳铁路局对该项 目进行公开招标,中铁九局中标,随后将这一工程分 割为多个标段,分包给多家建设公司,而其中一家江 西昌厦建设工程集团公司又将工程包给几个并无资质 的农民工队伍。但是江西昌厦公司发表声明称,该公 司从未与中铁九局签订过靖宇至松江河新建铁路项目 的合同,是骗子伪造该公司印章承接了该项工程。
案例三、骗子承包、厨子施工
沈阳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作为宇松铁 路的监理单位,对这起质量事故负重要责任, 对严重的违法分包、转包问题负次要责任,责 成其对事故涉及的16个墩台承担直接经济损 失的10%,取消一年铁路建设工程投标资格, 将该项目总监、副总监及有关现场监理人员清 除出铁路建设市场。 中铁九局对质量问题严重的头道松花江2 号、3号特大桥全部返工处理,对宇松铁路全 线安全质量进行排查整改 。
二、中标人转包、违法分包的风险防范 风险防范:
1、将专业分包项目在总包招标时明确规定做单独 分包招标,如消防工程等,这样便于发包人控制; 2、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并 设定严格的违约责任; 3、加强监理单位的监督责任,要求监理单位严 格监督查处转包、违法分包,被配套奖惩措施。
中铁九局铁路项目被指骗子承包厨子施工
随后,记者出示多份证据指出工程质量的问题,聂喜峰先是表示自己并不清楚此事,记者随即拿出一份项目部在2010年7月印发的《处罚决定》,文件称,“江西昌厦公司,由你公司负责施工的头道松花江3号特大桥工程,在灌注C35混凝土时野蛮施工,擅自用吊车挂吊斗向浇筑的混凝土中添加块石,严重影响基础混凝土强度……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并在最后作出处罚一万元的决定。
于是,一条投资数十亿的铁路工程,竟出现了被“骗子承包、厨子施工”的荒唐局面。
安全隐患:“这趟火车我可不敢坐!”
更为严重的是,在几座特大桥的施工过程中,还普遍存在偷工减料问题,由此带来的质量与安全隐患难以预测。
据吕天博、郑伟等施工人员反映,几座特大桥在修建过程中,一些原本应全部由混凝土浇灌的桥墩基座,都被填放了大量碎石、砂石等混合物,给桥墩留下极大的安全隐患,而项目经理部却照样签字验收。
层层分包:施工队负责人称“不懂建桥”
曾做过厨师、开过饭店、修过路的农民工吕天博对建桥一窍不通,然而,2010年7月,吕天博却签订了一份“施工合同”,带着几十名农民工开始修建一项重要铁路工程的一座特大桥。
吕天博参与修建的铁路名为“靖宇至松江河线工程”,位于吉林省白山市的靖宇县和抚松县境内,线路全长74.1公里,2009年由铁道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沈阳铁路局。
对于这样的工程质量,一位叫丽明的施工人员更是直言:“他们扔石头,我说千万别这么整。将来这趟火车通了,我可不敢坐。”
问题重重:回应自相矛盾 暴露灰色链条
带着对违规分包和工程质量的种种疑问,记者先后两次来到工程承包单位中铁九局和业主单位沈阳市铁路局。
按照合同法和建筑法的相关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工程肢解后以分包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然而,中铁九局的转包行为恰恰违反了这三条规定。
近年来典型事故案例通报(2012.11.12)
四、“5.21”桥墩爆模事故
2012年5月21日0时 50分,中铁隧道股份有 限公司承建京福铁路客 专闽赣段六标北平大桥 6#墩,在砼浇筑至16米 高度时(浇筑砼40m³), 发生爆模事故,造成3人 死亡,1人重伤。 6#墩使用的模板为 购置相邻单位的旧模板 (其进场前已在其他桥 梁工地施工了6个墩身), 进入本桥梁工地是第一 次组装使用。
事故间接原因有施工单位违法将爆破作业分包给不具备爆破资质 的个体承包人;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未对分包队伍实行全过程 管控,属于严令禁止的“大包” 和典型的“以包代管、包而不管” 行为;作业队 伍在施工中严 重违反相关作 业规程,雷管、 炸药和员工混 装,属于典型 的“违章作业” 行为。事故单 位放任违规违 章状态长期存 在,导致了事 故发生。
事故直接原因是 模板组装作业未按设 计使用说明进行。
现场提前拆除6号墩身已 浇筑完成达到支撑强度的 第一节段12米范围的下部 模板,转序检查在未满足 设计要求情况下即验收。 由于上部节段浇筑混凝土 数量快速增长,下部模板 水平方向受压、胀模、最 下方模板圆弧端部开裂、 混凝土瞬时大量涌出,导 致模板移位、失稳。 管理方面原因有: 1、施工单位在销售方 未提供设计图纸的情况下 购买多次周转使用的旧模, 对安全质量隐患未作评估,检查验收程序不合规,无依据。 2、高墩身施工无专项方案;模板组装就位后,技术验收无设计依 据,模板连接、加固、支撑体系施做、高空作业防护复查不认真;墩
六、中铁九局宇松铁路重大质量事故
2009年9月,中铁九局三公司与“合格供方”江西昌夏建设工程 集团公司签订了宇松铁路工程分包合同,分包胜利村隧道、头道松 花江特大桥等工程。 在施工过程中,九局三公司项目部尽管多次 发现昌夏公司存在施工质量问题和拖欠劳务人员工资,导致劳务人 员上访讨薪等问题,多次要求其整改,也采取了有关措施,但未真 正落实,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2011年3月,项 目部发现对昌夏公司 计价出现超支,还发 现其已将工程分别转 包给当地赵国军等包 工队伍,但项目部对 当地包工队伍情况一 无所知。为后来媒体 报道的“骗子承包, 厨子施工”留下了隐 患。
浅谈铁路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浅谈铁路建设项 目竣工 财务决算存在 的问题 与对策
江苏正 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王明祥
摘要: 为提 高铁 路建设 单位编制竣 工财务 决算 的质 量和加 强决算 编制工作 , 本文就铁路建设项 目竣 工财务 决算存在 的问题 . 提 出相应的 对策。 关键词: 铁路建设 竣 工财务 决算 问题 对策
一
人 员因各种 因素 , 如: 竣工 财务决算工作 的经验 、 对待摊投 资分摊方法 的理解差异 、 决 算编制 的复杂 程度等 , 采用 不同的分摊标准 和方法 , 因 而影响最终资产 的价值 。 ( 七) 概 算与财务决算的口径不一致, 给决算的编制带来较大 困难 概算 是按 各个章节来划分 的, 财务决算 由多张表组成 , 反映项 目的 总投资 , 并 形成具体资产的价值 。财务决算 中概算对照表的实际数 , 是 根 据财 务上的相关数 据填写的 , 而财务核算的 口径与概算也不一致 , 因 此准确性很难把控 。 ( 八) 建设 单位 财务 力量 相对 薄弱, 对竣 工财务 决算工作产 生一定
( 三)拆 迁 补 偿 工 作 问题 多 , 矛 盾突出, 补 偿 费 用 变化 较 大
目前的铁路建设 , 都是与各省市 的地方政府合 资建设 , 征 地拆迁补 偿 安置T作 由地方政府负责 。征地拆迁 中各种各样 的矛 盾和众 多的问 题, 导致征 地拆迁补偿 费用不断增加 , 大大超 出概算 , 因此要进行概 算 调整 , 办理相关的报批手续 , 从 而也 对决算 工作带来影 响。
的影 响
、
大 型基本建设项 目的建设单 位一般是根据 项 目需要组 建的, 目前 大部分 为合资公司 , 人员也是各股东方派出 , 以前铁路建设都是铁路部 门负责 , 具有 较强的专业性 、 和垄断性 , 近几年随着铁路建设 的大发展 , 各地方政府都 以人股方式参与 , 人员也来 自地方 的各个单位 , 对铁路建 设 的特 点还不甚了解 , 铁路建设项 目的财务核算也是逐步摸索, 这也对 竣 工财务决算工作产生一定 的影响 。 二、 做 好铁路 建设项 目竣工财 务决算 的对策
铁路事故梳理总结范文
一、前言随着我国铁路事业的飞速发展,铁路运输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
然而,铁路事故的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损失,严重影响了铁路运输的安全和稳定。
为了深刻反思铁路事故原因,提高铁路运输安全水平,本文对近年来发生的铁路事故进行梳理总结。
二、事故原因分析1. 人为因素(1)操作失误:部分驾驶员、调度员、检修人员等因操作不当导致事故发生。
(2)违规操作:部分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造成事故。
(3)疲劳驾驶:驾驶员、调度员等因长时间工作,疲劳驾驶导致事故发生。
2. 设备因素(1)设备老化:部分铁路设备存在老化、损坏等问题,导致事故发生。
(2)设备缺陷:部分新设备在设计、制造过程中存在缺陷,造成事故。
(3)维护保养不到位:部分设备维护保养不及时,导致事故发生。
3. 管理因素(1)管理制度不完善:部分铁路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存在漏洞。
(2)管理不到位:部分企业对安全管理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安全管理不到位。
(3)应急处理能力不足:部分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不足,导致事故扩大。
三、事故案例梳理1. 2011年7月23日,甬温线发生动车追尾事故,造成40人死亡、172人受伤。
2. 2013年6月27日,北京南至青岛的D6161次动车组发生脱轨事故,造成3人死亡、10人受伤。
3. 2014年3月1日,郑徐高铁发生列车脱轨事故,造成5人死亡、49人受伤。
4. 2015年8月12日,昆明至大理的D8156次动车组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人死亡、10人受伤。
四、总结与建议1. 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人员安全意识。
2. 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3.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管理。
4. 提高应急处理能力,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5.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降低铁路事故发生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铁路运输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刘会东公共道路妨碍通行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刘会东公共道路妨碍通行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物件损害责任纠纷公共道路妨碍通行损害责任纠纷【审理法院】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7.31【案件字号】(2021)辽07民终199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刘畅孙延庆王波【审理法官】刘畅孙延庆王波【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刘会东;刘金【当事人】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刘会东刘金【当事人-个人】刘会东刘金【当事人-公司】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被告】刘会东;刘金【本院观点】关于上诉人是否应承担因其在建高铁桥滴水致路面积水导致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问题。
【权责关键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效过错新证据举证不能的后果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中,当事人没有提交新证据。
对当事人二审争议的事实,本院认定事实如下:原审法院认定事实属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关于上诉人是否应承担因其在建高铁桥滴水致路面积水导致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问题。
本案中,因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在建高铁桥滴水,致路面积水,导致通行的非机动车侧滑的风险加大,米某驾驶电动车经过事发路段时因躲避路面积水和在建高铁桥滴落水,驶入机动车道内,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现上诉人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案中,被上诉人主张的损失已扣除其在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处理中相关保险公司应当赔偿的数额,系其在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按照责任比例其本身承担损失部分。
一审法院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及米某自身亦存在一定的过错,结合双方的过错程度酌定按照3:7分担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双方的责任比例并无不当。
关于一审判决上诉人承担的损害赔偿数额是否合理问题,一审法院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损害赔偿数额并无不当,上诉人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主张,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汤大鹏、丁志文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汤大鹏、丁志文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审理法院】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7.30【案件字号】(2020)川10民终37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郑强刘晓瑜唐强【审理法官】郑强刘晓瑜唐强【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汤大鹏;丁志文;张尤华;四川省烟草公司内江市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江东兴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市市中区支公司【当事人】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汤大鹏丁志文张尤华四川省烟草公司内江市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江东兴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市市中区支公司【当事人-个人】汤大鹏丁志文张尤华【当事人-公司】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烟草公司内江市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江东兴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市市中区支公司【代理律师/律所】陶勇四川宏兴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陶勇四川宏兴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陶勇【代理律所】四川宏兴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被告】汤大鹏;丁志文;张尤华;四川省烟草公司内江市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江东兴支公司;中国【本院观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能否作为定案依据。
【权责关键词】无效无因管理侵权证人证言反证证明力新证据诉讼请求开庭审理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查明的案件事实与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相同,本院依法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能否作为定案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韩秀坤与中铁九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韩秀坤与中铁九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9.10【案件字号】(2021)吉02民终183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陈卓刘静付婷婷【审理法官】陈卓刘静付婷婷【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韩秀坤;中铁九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当事人】韩秀坤中铁九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韩秀坤【当事人-公司】中铁九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崔志杨吉林瀛庆律师事务所;毛天怡吉林瀛庆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崔志杨吉林瀛庆律师事务所毛天怡吉林瀛庆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崔志杨毛天怡【代理律所】吉林瀛庆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韩秀坤【被告】中铁九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本院观点】证人宋伟陈述其是接父亲班到中铁九局二公司工作,与韩秀坤属不同情况,宋伟的证言不能证明待证事实,且无其他证据予以佐证,不予采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权责关键词】代理合同证据不足自认新证据质证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驳回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期间,中铁九局二公司未提交新证据。
本院对一审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中铁财务报告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作为中国铁路建设的主力军,近年来在国内外市场取得了显著的业绩。
本文通过对中铁财务报告的分析,旨在了解中铁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趋势,为投资者和决策者提供参考。
二、中铁财务报告概述1. 经营状况根据中铁2019年度财务报告,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3225.27亿元,同比增长9.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14亿元,同比增长3.23%。
从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增长情况来看,中铁的经营状况保持稳定。
2. 财务状况(1)资产负债表截至2019年底,中铁的总资产为11027.82亿元,同比增长5.72%;总负债为8241.72亿元,同比增长5.06%。
资产负债率为74.75%,较上年同期下降0.27个百分点。
这表明中铁的财务状况相对稳健。
(2)利润表2019年,中铁营业收入为3225.27亿元,同比增长9.72%;营业成本为2635.74亿元,同比增长8.06%;销售费用为60.96亿元,同比增长9.44%;管理费用为189.96亿元,同比增长9.21%;财务费用为68.14亿元,同比增长5.06%。
净利润为82.14亿元,同比增长3.23%。
三、中铁财务报告分析1. 收入结构分析从收入结构来看,中铁的收入主要来源于铁路建设、铁路运营和房地产开发。
2019年,铁路建设收入为2374.27亿元,占比73.27%;铁路运营收入为649.21亿元,占比20.01%;房地产开发收入为152.78亿元,占比4.72%。
这表明铁路建设业务是中铁的核心业务,收入占比最大。
2. 成本费用分析(1)营业成本分析2019年,中铁营业成本为2635.74亿元,同比增长8.06%。
其中,材料成本为1525.74亿元,占比57.44%;人工成本为841.21亿元,占比31.75%。
从成本构成来看,材料成本占比最大,其次是人工成本。
这表明中铁在成本控制方面还有一定的提升空间。
质量事故反思心得体会
质量事故反思心得体会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高度重视提高产品(服务)质量,否则,将会被市场无情淘汰。
因此,注重提高产品质量是一个现代成功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以下内容是品才网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质量事故的反思心得体会,欢迎参考!质量事故反思心得体会一、现状前不久,xx质量事故报道出来对整个铁道部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
其中报道中的一句话“截至昨日,铁道部官方网站上没有关于此事的任何信息。
”这句话虽未明确指责,但间接表现了对铁道部一定程度上的不满。
在各方的关注下,给整个铁道部带巨大压力和严重的不良影响。
作为中铁十二局的一份子,我也是感慨颇多,虽然千般不愿,但事实无情,现状就是如此。
整个铁道部受到了严重的影响,中铁十二局也受到打击诸多工程项目的投标资格被取消。
身为中铁十二局旗下一公司的一份子,我感同身受,也颇为无奈。
在xx质量事故发生后,我项目部针对xx事故进行开会、分析,领导发表讲话,重点强调质量和安全。
可就在我们以为吸取了教训有了足够的认识的时候。
此后不久,XX年9月19日铁道部进行质量检查时,我项目部路基填料粒径超标达到40cm,严重违反了路基验标要求及规范标准,铁道部下发了停工通知书,给企业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现实再次给了我们一个深刻的教训。
事件反映我项目部在管理上还存在疏忽,对xx事故的教训认识不足,还有待进一步的反省。
二、分析原因事故既然发生,就应该及时分析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然后从中汲取教训。
通过卢部长在全路建设工程质量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可以清楚的知道xx质量事故没有任何的客观原因,都是主观原因,最直接的有三条:一是粗制滥造,主要是施工不落实设计要求和作业标准,“架子队”管理存在很多问题,低素质人员和“包工队”仍然大量使用;二是建设标准和设计的工程措施不科学,尤其是在湿陷性黄土、冲沟、排水系统等方面,设计工程措施不科学、不到位;三是违章违纪违法问题严重,施工过程、监理过程,检查、检验、核对乃至竣工验收的过程,很多走了过场,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去实施。
浅谈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答辩在招投标中的应用
浅谈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答辩在招投标中的应用邹莉【摘要】通过对当前建筑市场现状的分析,发现在招投标阶段对项目经理的考核评估不够深入.中标人的项目经理不一定胜任,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复杂技术不能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在招投标阶段,对项目经理进行现场答辩,能对项目经理的综合能力进行准确的评估.项目经理答辩有利于招标人在综合考评的情况下,选择合适的中标人,选择胜任的项目管理者,满足招标人对工程的技术、质量、进度等管理要求.【期刊名称】《建设监理》【年(卷),期】2012(000)004【总页数】3页(P33-35)【关键词】招投标;项目经理;现场答辩;具体操作【作者】邹莉【作者单位】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200127【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407.9建设工程项目经理(以下简称项目经理),是指企业为建立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为核心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的责任保证体系,全面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而设立的重要管理岗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委托授权代理人。
1 项目经理在工程建设中扮演的角色项目经理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全权委托代理人,是项目管理的直接组织实施者,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与灵魂。
就其作用来讲,项目经理是工程合同履约的全过程负责人,项目计划的制订与执行的责任人,项目组织的领军人才和指挥员,项目协调工作的纽带,项目信息的集散中心。
由此可见,一个好的项目背后必然有一个好的项目经理,一个好的项目经理是建设好一个工程的前提条件。
2 建筑市场上的的现状2.1 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管理不够严格国家为了加强项目经理队伍综合素质的建设,推出注册建造师资格认证,并要求企业的资质与注册人员的数量进行挂钩。
许多企业在本企业注册建造师人员数量不够的情况下,花高价购买社会上的有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进行注册,于是许多从事工程建设相关领域的人员为了获得经济收益,考证、卖证。
两者之间形成恶性循环。
许多不做项目经理的人虽然考取了建造师资格证书,却并没有实际现场施工的实战经验;而许多在施工现场实际负责项目管理的负责人往往因为工程建设任务繁重、进度紧等原因,没有时间、没有精力考取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虽具有现场的管理经验,却缺乏对整个行业全面系统的理论知识。
铁路工程质量事故分类等级
铁路工程质量事故
分类等级
事故等级定义
特别重大事故
重大事故
较大事故
一般事故
工程质量问题
事故等级定义
l.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2.导致铁路交通重大及以上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安全以及铁路建设安全、工期、投资等产生重大影响。
1.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下;2.导、投资等产生很大影响。
1.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以下;2.直接导致铁路交通一般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安全以及铁路建设安全、工期、投资等产生较大影响。
1.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
2.直接导致铁路交通一般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安全以及铁路建设安全、工期、投资等产生一般影响。
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但未导致铁路交通事故,未对运输生产、安全以及铁路建设安全、工期、投资等产生影响,且施工单位自行整改到位的,属工程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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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财务角度看中铁九局宇松铁路重大质量事故问题
中铁隧道集团一处有限公司谭小庄
【摘要】施工企业质量事故问题在今年反映尤为突出,2011年10月20日,中铁九局宇松铁路重大质量事故的爆发,无疑将施工质量问题推向高潮,财务管理在施工质量安全中到底起到了什么作用,应该如何防范,本文对此问题,从财务管理角度全面分析施工质量事故问题,同时结合施工企业实际案例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财务中铁九局宇松铁路质量事故
一、宇松铁路重大质量事故问题概况
宇松铁路项目,线路全长74.1公里,按国家二级标准设计,总投资23.1亿元,项目建设期30个月,而且是吉林一个重点工程。
中铁九局作为总承建商,制度应该相当规范,《建筑法》第29条对此有明确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也就是说分包必须经发包方认可,或者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
《建筑法》、《合同法》都明确禁止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非法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中铁九局作为总承建商,在承包链条上,就不能再有接下来的分包队伍。
但是不仅有,而且出来一片,有江西、湖南、河南、福建,而江西昌厦公司又转到了农民工队伍,也就是“厨子”出现在这样的队伍中。
其实在这个链条里又出现了话锋一转的概念,在江西昌厦公司里,人家说“我们
没有签这个合同,是别人冒充我们的公章给签的”,于是这个事情又变得非常复杂。
面对一条重要的铁路线,赫赫有名的中铁九局为什么会建设出如此低劣的工程,为什么公然采取偷工减料和违规使用劣质材料的做法。
工程承包人员透露,原来这几个桥墩的施工方早已不是什么中铁九局,而是几个根本没有任何专业资质的施工队。
2009年6月,沈阳铁路局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后,便将这一工程分割为多个标段,分包给了多家建设公司,其中江西昌厦建设工程集团公司又将工程转包给了几个毫无资质的施工队,作为承包人,郑伟还告诉记者,江西昌厦建设工程集团公司本身也没有相应的施工资质。
在整个链条过程中,并不是到了10月20号,记者报道了这个事情才出现,而是在之前就已经露出了很多马脚,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主要负责单位完全以掩耳盗铃或者说明知道有问题,但是还是让它过去了。
新华社报道,记者先是从中铁九局2011年1月26日的一份文件中看到这样的说法:“由于中铁九局宇松项目部在劳务分包资质审查时把关不严,导致江西昌厦建筑工程集团公司在无隧道施工资质的情况下,承揽了隧道施工任务。
也就是说他们自己是知道的,知道为什么不管呢?
接下来再看,在7月份有过一个《处罚决定》,文件称,“江西昌厦公司,由你公司负责施工的头道松花江3号特大桥工程,在灌注C35混凝土时,擅自用吊车挂吊斗向浇筑的混凝土中添加块石,
严重影响基础混凝土强度……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并在最后作出处罚1万元的决定。
把1万元跟这个来作对比,严重影响基础混凝土强度,情节恶劣,最后只罚了1万元,而且还继续在进行施工,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状况?中国工程院院士王梦恕评论为:每个局的任务量比较大,它干不下、干不完,这是原因之一,它感到标价比较低,就转包给别人,要拆了给包工队,它要赚钱的,不是特意推荐,他(承包商)肯定在材料里偷工减料,在工艺上简化,这是坑人。
再有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当前的一些领导,一些品德比较差的领导,想通过这个捞钱。
转包中间必有腐败,企业倒霉,企业现在什么也拿不到。
二、从财务角度分析宇松铁路事故发生原因
1、缺乏健全可有效实施的财务管理体系。
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渗透到企业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中。
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财务管理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然而,在施工企业项目部执行过程中,存在几点误区:一是财务管理简单化,好像财务管理只是财务部门的事情,忽视其整理管理职能;二是财务部门完全听命于项目经理,忽视财务管理自身的独立性,财务职能只发挥了核算的部分,对于监督的部分,只在表面做做工作;三是项目经理都是土木工程专业出身,对于财务管理所起到的作用认识极其肤浅,对于成本控制的部分只是一个账面数字而已,没有真正让其发挥作用。
2、未有效发挥各部门之间工作的衔接性
财务部门作为各个部门的交汇点,不能只体现到数字的交汇,更应该体现部门职能的交汇,而财务和合同部门的交汇就显得尤其重要,合同是一切风险的源头,如果合同先天不足,势必会造成工程项目实施中的波动,增加财务风险。
合同履行出现问题,矛盾加剧,项目经理急于满足产值、进度等硬性指标,以为从拨款上能处理好问题,这恰恰是指标不治本的方法,矛盾终究会爆发。
中铁九局宇松项目在施工初期,未严格把关合同签订程序,更有甚者主动提供资质,无疑给分包方一个纵容的态度,在质量、安全、成本控制上埋下隐患,从一开始施工就处于被动局面,无法运用企业制度去解决和处理问题。
3、责、权、利失衡
权利首当其冲,责任微乎其微,施工项目部分项目经理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忽视道德法规,权钱交易,人情交易,用企业的利益作为私人的垫脚石,导致企业利益严重受损,质量安全无法保证,未能科学、切合实际开展成本管理工作。
一个厨子都能修建桥梁,其背后的利益链可想而知。
4、财务人员素质和职业道德有待提高
部分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工作不规范,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力弱,财务人员理财观念落后,习惯听从领导的吩咐,纵容领导行为,造成
经济事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大打折扣。
对于一个不合法的施工队伍,其合同,材料,人员,工程部是如何做到合法有据的,其财务在监督过程中是如何体现的,又是如何蒙蔽审计部门对其审计的,各个环节,各个部门,都在为这个不合法队伍买单。
三、基于财务角度如何防范类似宇松项目质量事故的发生
1、构建健全财务管理体系
(1)财务人员实现真正委派制度。
财务人员在项目部领取工资,受项目经理管辖,似乎听从于项目经理,无可厚非,进而造成财务人员监督不力。
会计委派制作为防止会计信息失真、加强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和防止资产流失的有效手段,要通过直接委派制,对工程项目部和下属企业委派财务负责人,委派财务的待遇要被委派单位脱钩,由总部财务部进行定期考核,待遇与考核结果挂钩。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委派制的作用,强化了企业的财务监督,有力提升企业的制度执行力和贯彻总部的财务管理意图。
如果真正从经济上实现委派,如何监督财务人员自身权钱交易,又降面临新的问题,这就应该加大财务人员的惩罚力度,发挥审计部门职能,一旦出现问题,将严惩不待。
(2)财务部门参与经营管理全过程
如果财务部门只记账、算账,报账,那么财务管理只是理而不管,监督将成为一句空话,因此,企业的财务部门应具有独特的管理方
式。
以预算管理为轴心,实现企业业务活动、日常管理、资金流动的严格监管。
施工企业要加强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对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应采用完全集权的管理体制,要统一人员委派、统一结算、统一采购、统一劳务分包、统一资金管理、统一开支标准和范围等,对工程项目实行授权管理。
2、增强项目经理财务意识
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往往毕业于土木工程专业,对于财务管理意识淡薄,不重视财务部门在项目中发挥的作用,在他们眼里,财务只是一个用钱的部门而已,用最肤浅的观点看财务管理,无法从深层次上从财务角度看待工程管理,对于财务监督职能更是理解为公报私仇,使其财务人员无法监督项目资金带来的经济效益,定期对项目经理进行财务培训,在提拔为项目经理时其财务知识应该作为重点考核指标,使其项目经理成为工程、合同、财务、人事等综合性人才,提升项目经理整体素质水平。
3、提升财务人员自身素质
财务人员自身素质的提高,是财务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不仅仅是对自身知识的提高,更对其监督能力,财务法规执行能力,职业素养、职业技能等方面全部培养,提升为财务主管前,这些方面应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其考核不能过于形式化,深入基层,深入了解,对财务人员队伍的构建应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4、加强监审力度,完善费用控制
工程审计作为工程环节中合格有效的坚定者,其自身素质的提高不可或缺,其职业道德在审计中体现得尤为重要,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及时解决,不仅只是从账面数字上去检查,更应该结合工程实际情况,从材料,人事,合同,工程质量等多个角度监审,挖出死角,加大违规人员惩罚力度。
公平、公正、独立审计显得尤其重要。
中铁九局宇松铁路重大质量事故无疑给每位施工者敲响警钟,体现在工程各个环节存在漏洞,加强施工企业各个部门职能执行力度,从法规、执行、监督各个方面解决问题,施工企业还有很远的道路要走。
参考文献:
【1】迟金红. 控制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成本的思考[J]. 科技资讯, 2008,(20)
【2】张俊. 浅析施工企业项目成本控制管理[J]. 中国商界(下半月), 2010,(01)
【3】杨俊杰.工程承包项目案例及解析[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
【4】方建良.论建筑施工企业的风险管理[j].城市道桥与防洪,20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