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合同(律师修改)资料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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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合同完整版

股权质押合同完整版

股权质押合同完整版一、合同背景股权质押合同是指股权持有人将其所持有的股权作为抵押物,向贷款人申请贷款的一种合同形式。

在这个合同中,股权持有人将其股权的所有权转移给贷款人,以确保贷款的安全性。

本文将详细介绍股权质押合同的完整版。

二、合同内容1. 合同目的本合同的目的是明确股权持有人将其所持有的股权作为质押物,向贷款人申请贷款,并确保贷款人在贷款期间享有相应的权益。

2. 合同主体本合同的主体包括贷款人和股权持有人。

贷款人是指提供贷款的一方,股权持有人是指将其股权作为质押物的一方。

3. 合同条款(1)质押股权的明确股权持有人将其所持有的股权作为质押物,包括股权的种类、数量、比例等明确的描述。

(2)质押期限合同中应明确质押期限,即质押股权的期限。

在质押期限内,股权持有人无权转让或处置其质押股权。

(3)贷款金额合同中应明确贷款金额,即贷款人向股权持有人提供的贷款金额。

(4)利息和费用合同中应明确贷款的利息和相关费用,包括利率、计算方式等。

(5)风险提示合同中应明确风险提示,提醒股权持有人在质押股权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股权市值下跌、贷款违约等风险。

(6)贷款违约处理合同中应明确贷款违约的处理方式,包括贷款人有权处置质押股权等。

(7)争议解决合同中应明确争议解决的方式,可以选择仲裁或法院诉讼等方式。

(8)其他条款根据实际情况,合同中还可以包括其他条款,如合同解除、变更等。

三、合同签署和生效1. 合同签署合同应由贷款人和股权持有人双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个人签名。

2. 合同生效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贷款人收到全部质押股权的权属证明文件后生效。

四、合同解除和变更1. 合同解除合同可以通过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根据合同约定的情况解除。

2. 合同变更合同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

五、合同争议解决1. 仲裁合同争议可以通过仲裁解决,由双方协商选择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2. 法院诉讼合同争议也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由双方协商选择合适的法院进行诉讼。

股权质押合同--律师整理(精选3篇)

股权质押合同--律师整理(精选3篇)

股权质押合同--律师整理(精选3篇)股权质押合同--律师整理篇1股权质押合同出质人(以下称甲方):质权人(以下称乙方):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年字第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质押合同标的(1)质押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贷款本息。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年月日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年月日股权质押合同--律师整理篇2股权质押合同的最新范本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年_____字第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股权质押合同(律师版)

股权质押合同(律师版)

股权质押合同(律师版)出质人(以下称甲方):质权人(以下称乙方):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年字第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质押合同标的(1)质押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贷款本息。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年月日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年月日。

股权质押合同(一)

股权质押合同(一)

股权质押合同(一)一、合同背景股权质押是指股东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债权人作为债权的担保的一种方式。

本合同旨在明确双方在股权质押交易中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合同主体2.1 质押人(以下简称“质押人”)姓名/名称:2.2 债权人(以下简称“债权人”)姓名/名称:三、质押股权质押人同意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债权人作为债权的担保。

具体股权信息如下:股权所属公司:股权数量:质押比例:股权评估价值:四、质押范围及期限4.1 范围质押人同意将其持有的全部股权质押给债权人,作为债权的担保。

质押范围包括质押人当前持有的股份以及未来增持、补充的股份。

4.2 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 [合同有效期],合同期满后,如债权人主张权利,则质押人应履行其还款义务。

五、质押权益5.1 质押的效力在质押期限内,质押股权的行使权利、红利分配权利等权益均由质押人行使。

但在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质押人应暂停对质押股权的行使权利。

5.2 质权的行使若质押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依法行使质权。

行使质权需提前通知质押人,并注明追索质权的期限和要求。

六、合同生效及解除6.1 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取得法律效力。

6.2 合同解除以下情况发生时,本合同将解除: - 合同期满且债权人未主张债权; - 质押债权被清偿。

七、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八、其他条款8.1 适用法律本合同的解释及适用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则。

8.2 合同备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双方应将本合同备案。

8.3 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作为合同的补充。

九、附则9.1 合同传真件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合同分册本合同共计[总页数]页,各方每人[份数]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各方按各自拥有的合同册数,签写签名页,并加盖鲜章。

深度解读股权质押合同

深度解读股权质押合同

深度解读股权质押合同1. 概述股权质押是指将持有的股权作为担保物质押给债权人,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内履行债务。

若债务人未能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有权依法处置该股权以优先受偿。

股权质押合同作为双方约定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2. 股权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2.1 当事人信息股权质押合同应当列明质押人与质权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

2.2 质押股权信息合同中应明确质押的股权数额、性质(如限售股、流通股等)、来源、所占公司股份比例、质押期限等。

2.3 质权设立详细说明股权质押的设立条件、程序以及质权的生效时间。

2.4 权利与义务质押人应履行的义务,如保证质押股权的真实性、合法性,不得擅自处置或设定其他权利负担。

质权人的权利,如在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时依法处置股权。

2.5 质押期限质押合同中应明确质押期限,以及提前解除质押的条件和程序。

2.6 利息与费用质押合同应明确质押期间质权人是否可以收取利息,以及相关费用的承担。

2.7 违约责任约定质押人和质权人在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时的违约责任。

2.8 争议解决约定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

2.9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明确合同的生效条件,变更和终止情形及相应的法律后果。

3. 股权质押合同的法律效力股权质押合同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方为有效。

合同生效后,质押人对质押股权的权利、义务依法转移至质权人。

4. 风险提示4.1 质押风险若质押的股权价值下跌,可能导致质押人无法履行到期债务,质权人实现债权时可能遭受损失。

4.2 流动性风险质押期间,质押人可能面临无法自由处置股权的风险。

4.3 法律风险股权质押合同若存在无效、违法等情形,可能导致合同无效,进而影响质权设立。

5. 结论股权质押合同是一种复杂且重要的法律文件,涉及的法律关系较为复杂,双方当事人应当谨慎对待。

在签订合同前,建议对合同条款进行仔细审查,必要时可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意见,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降低法律风险。

全面解读股权质押合同

全面解读股权质押合同

全面解读股权质押合同1. 概述1.1 定义股权质押合同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持有的股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债权人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签订的书面合同。

股权质押是一种权利质权,质权人对质物(股权)具有优先受偿权。

1.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 股权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2.1 当事人信息- 出质人:持有股权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 质权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 见证人:见证股权质押过程的第三方(可选)2.2 质押股权信息- 股权性质:如普通股、优先股等- 股权数量:质押的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的比例- 股权价值:质押股权的市场价值- 股权归属:出质人对质押股权的权属证明2.3 质押期限- 起始日期:股权质押合同生效之日起- 终止日期:债务履行期限或者质权人同意的延长期限2.4 质押担保范围- 债权本金- 利息- 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 实现质权的费用2.5 股权质押的登记与公示- 办理机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登记内容:股权质押合同的主要条款- 公示期限:质权设立之日起45日内2.6 股权质押的实现-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质权人可以依法处置质押股权- 处置方式:拍卖、变卖或者协议转让- 处置收益:优先偿还债权,剩余部分返回出质人3. 股权质押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3.1 生效条件- 合同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一致- 合同标的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3.2 变更- 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并办理变更手续- 变更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3.3 解除- 债务人履行到期债务,质权消灭- 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并办理解除手续- 解除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4. 股权质押合同的风险与监管4.1 风险- 股权价值波动:市场行情变化可能导致质押股权价值下降- 出质人信用风险:出质人未能履行到期债务,造成质权损失- 法律风险:合同条款不完善,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4.2 监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股权质押进行登记管理- 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股权质押风险管理制度- 合同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维护合同的稳定5. 结论股权质押合同是一种法律效力较强的担保合同,对于保障债权人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股权质押合同

股权质押合同

股权质押合同一、合同背景股权质押合同是指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权作为质押物,向贷款人提供担保的一种合同形式。

股权质押合同在企业融资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企业提供了一种可行的融资方式。

本合同旨在规定质押方与贷款方之间的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合同内容1. 质押方质押方为股东,以下简称为甲方。

2. 贷款方贷款方为出借资金的一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3. 质押股权甲方将其所持有的股权进行质押,作为借款的担保。

4. 质押期限质押期限为合同签署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5. 质押股权的处置5.1 若甲方按时还款,乙方应将质押股权解除。

5.2 若甲方未按时还款,乙方有权处置质押股权,以偿还借款。

6. 利息和费用6.1 贷款利息:乙方向甲方提供借款,甲方需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贷款利息。

6.2 手续费:甲方需支付由此次贷款所产生的相关手续费。

7. 合同解除7.1 合同期满:合同期限届满时,本合同自动解除。

7.2 提前解除: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7.3 违约解除: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对方有权解除合同。

8. 合同纠纷解决合同纠纷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合同生效与变更1. 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2. 合同变更任何一方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

四、其他事项1.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适用法律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3. 合同解释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可签订补充协议。

五、合同终止本合同履行完毕,或根据约定解除合同后,即视为合同终止。

以上为股权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中的各项义务,并在合同期限内达成共识。

希望本合同能够为双方提供有效的保障,实现互利共赢的目标。

股权质押合同解析

股权质押合同解析

股权质押合同解析1. 股权质押合同概述1.1 定义股权质押合同是指债务人或第三方将其持有的股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债权人与债务人或第三方签订的书面合同。

股权质押是一种权利质押,债务人或第三方将其股权出质给债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处置股权以优先受偿。

1.2 性质股权质押合同属于担保合同的一种,具有从属性、附属性和补充性。

股权质押的目的在于保障债权的实现,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处置股权以优先受偿。

1.3 当事人股权质押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或第三方。

债权人是指拥有债权的一方,债务人是指负债一方,第三方是指除债权人和债务人以外的一方,为债务人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2. 股权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2.1 合同主体合同主体包括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方。

其中,债务人或第三方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

2.2 质押标的质押标的为出质人持有的股权,包括上市公司股票、非上市公司股票、有限合伙企业份额等。

2.3 质押担保范围质押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4 质押期限质押期限为债务人履行到期债务的期间。

质押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主债权的履行期限。

2.5 股权处置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处置股权以优先受偿。

股权处置方式包括拍卖、变卖、协议转让等。

2.6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股权质押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3. 股权质押合同的生效和解除3.1 合同生效股权质押合同自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生效后,出质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

3.2 合同解除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合同解除后,质权人对出质股权的优先受偿权消灭。

3.3 合同终止合同终止的条件和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合同终止后,出质人对质权人的债务责任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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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担保合同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鉴于:
1、甲方同意向乙方(以下称债务人)提供借款;
2、丙方(以下称出质人)愿意就上述债务作为乙方之担保人,并同意对上述债务中的人民币1000万元以其xxxx公司同等价值的股份出质;
3、甲方(以下称质权人)同意接受出质人提供的质押担保;
4、各方同意,就上述质押股权由丁方为甲方代持。

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制订本合同。

第一条质物
1.本合同项下的质物为出质人所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

2.出质股权应包括该股权所享有的所有现时和将来的权利和利益,债务人如没有按期履行主合同,出质股权由质权人全权处理。

3.本合同项下的质物在质押期间发生配股的,出质人应以自有资金出资购买并随质物一起质押。

出质人不购买而出现质物价值缺口,出质人应当及时补足。

出质期间,因质物而取得的分红、派息应作为保证金存入质权人的保证金账户。

第二条主债权和质押担保
1.被担保的主债权
(1)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的详细情况由本合同第九条约
定。

(2)本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形。

2.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置费用、税费、诉讼费用、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以及主合同生效后,经债权人要求追加而未追加的保证金金额。

3.优先受偿权。

质权人对质物有第一顺位的优先受偿权。

4.主合同变更
质权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利益,不因质权人给予出质人任何宽限、任何延期还款、质权人与出质人对主合同的任何条款进行修改、变更或替换等情形而受任何影响。

如发生上述情形,视为已征得出质人的事先同意,出质人的担保责任不因此而减免。

第三条质押登记与质物保管
1. 质押登记
(1)出质登记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合同双方认同出质人同意全权委托质权人办理质物的质押登记手续。

出质股权在未办理出质登记手续期间,质押事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2)解除质押登记
主合同项下债权获得全额清偿的,质权人可解除质押,配合出质人办理解除质押的相关手续。

2.质物的保管
出质人除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外,还应同时将质物权利凭证,如出
资证明书、股权证移交质权人保管。

第四条质物的处分及质权的实现
1.在发生以下情形时,质权人有权处分质物以实现质权:
(1)债务人构成主合同项下违约的;
(2)发生主合同项下债权提前实现的情形的;
(3)出质人构成本合同项下违约的。

2.如发生上述处分质物情形时,质权人有权变卖、拍卖质物,并以变卖拍卖所得款项以及出质期间质物产生的分红派息优先受偿,或以质物折价抵偿被担保的主债权。

3.质权人处分质物后,若有剩余的,应退还出质人。

第五条陈述与保证
1.出质人向质权人作出如下陈述与保证:
(1)出质人系独立的法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出质人有权签署本合同,并已完成签署本合同及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所需的一切授权及批准。

本合同各条款均是出质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出质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3)出质人保证遵纪守法。

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不违反出质人所应遵守的法律(本合同所指法律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章程、有权机关的相关文件、判决、裁决,也不与出质人已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或承担的任何其他义务相抵触。

(4)出质人保证其出具的全部资料、文件、信息等均是真实、有效、准确、完整而无任何隐瞒。

(5)出质人保证完成为本合同的有效并能合法履行所需的备案、登记、信息披露或其他手续,并支付相关税项和费用。

(6)出质人保证不存在对出质人的履约能力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或事件。

2.出质人进一步保证如下:
本合同项下质物系出质人合法持有,可依法转让;出质人保证对该质物享有完全的、合法的所有权,并保证除因法律规定或本合同设定外,该质物上未保留任何形式的担保或其它优越权,也不存在任何行使的权属争议、权利限制或其他权利瑕疵。

3、甲方、丁方共同承诺,在2016年12月30日之前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质物,并不参与该公司实际经营管理。

第六条约定事项
1.出质人承诺
(1)出质人承诺,在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之前,其自身及标的公司不采取下列行为:
A、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重大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B、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发生设立、收购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停业、解散、破产、承包、租凭、联营、股份制改造、股权转让、合并(或兼并)、合资(或合作)、产权转让等。

C、签署对出质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合同/协议或承担具有这一影响的有关义务。

(2)出质人应负责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3)出质人应积极行使股东权利以维持股权价值,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不放弃股东权利和标的公司章程项下的任何权利或利益。

(4)未经质权人同意,不得就质物签署或同意签署任何转让、转移或让与文件,或以任何方式处分质物或其任何部分。

(5)除本合同外,出质人不得在质物或其任何部分上设定或存在任何质押或其他类型的优先权安排。

(6)出质人确认,在债务人向质权人清偿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之前,出质人不得向债务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偿权及相关权利。

2.通知及送达
(1)本合同一方发往另一方的通知,均应发往本合同签署页列明的地址,直到另一方书面通知更改该地址为止。

只要按上述地址发送,则视为在下列日期送达;如是信函,则为按主要营业地址(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其他经济组织)或住所地(自然人)挂号寄发后的第七个银行营业日;如果是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如果为传真或电子邮件,则为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之日。

但向质权人发出或交付的所有通知、要求或其它通讯均须在质权人实际收到时被视为已经送达。

且以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向质权人发出的所有通知、要求须于事后将原件(加盖公章,出质人为自然人的,应该出质人签署)以当面送交或邮寄于质权人的方式加以确定。

(2)出质人同意,对其提起任何诉讼而发出的传票和通知,只要发送至本合同签署页列明的主要营业地址/住所地,即视为送达。

上述地址的变更非经提前书面通知质权人,对质权人不生效。

3.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由出质人及质权人双方加盖公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如出质人为自然人的,则其仅需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无效或被撤销而无效或可被撤销;本合同部分条款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效力。

(3)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

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经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七条违约事件及处理
如出质人违约,质权人有权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并有权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处分质物外,还可要求出质人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其他条款
1.适用的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

2.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质权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享有司法管辖权。

争议期间,各方应继续履行未涉及争议的条款。

3.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需要补充的,可以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除非在本合同中另有特别说明,本合同中相关用语和表达与主合同具有相同的含义。

第九条合同要素条款
1.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
主合同为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日签署的《》(编号:)。

本合同项下债权人为:,住所地为:。

本合同项下债务人为:,住所地为:。

2.本合同项下质物:本合同项下质物为(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的股权,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整。

3.各方同意,上述被担保债务乙方履行完毕后,甲方(质权人)、丁方须将该等质押之股权无溢价转让于乙方指定人。

本合同正式四份,其中四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合同由下述出质人及质权人于年月日签署。

各方对合同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约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丁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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