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劳务公司被挂靠账务及涉税问题知识交流
建筑企业被靠挂方的会计核算账务处理
建筑企业被靠挂方的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建筑企业被靠挂方会计核算分录
代收工程款时: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
付代收款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现金)
收到挂靠企业的管理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建筑施工企业关于挂靠的工程会计分录怎么做账?
1,建筑企业施工人员工资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工程施工—间接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如果是施工人员的管理工资,则是:
借:工程施工—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2,你的做法是可以的:将价值比较大的施工材料计入“工程施工——配件及修理费”,而其他的相对低值些,计入“工程施工--低值易耗品”,或者还可以这么做:
1.购进材料时:
借:原材料--***等
贷:银行存款(现金)
2.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工程
贷:原材料(管理费用等)
3.结转工程:
借:完工产品--**工程贷:在建工程--**工程。
工程施工挂靠单位税收
工程施工挂靠单位税收问题探讨在我国的建筑市场中,挂靠现象屡见不鲜,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工程施工挂靠单位税收问题一直是业界关注的焦点,本文将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工程施工挂靠单位的税收现状1.挂靠单位的税收缴纳问题在工程施工中,挂靠单位通常以被挂靠单位的名义进行施工,由被挂靠单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承包人以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
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因此,在挂靠关系中,税收缴纳责任应由被挂靠单位承担。
2.挂靠单位税收缴纳的困境在实际操作中,挂靠单位往往以较低的价格承接工程,再以较高的价格将工程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
这样一来,挂靠单位就可以从中赚取差价。
然而,由于挂靠单位不具备合法的施工资质,其在税收缴纳方面存在一定的困境。
一方面,挂靠单位可能无法按照规定缴纳税款;另一方面,被挂靠单位可能需要为挂靠单位的税收问题承担连带责任。
二、工程施工挂靠单位税收问题的解决途径1.完善税收政策针对工程施工挂靠单位税收问题,我国政府部门应当进一步完善税收政策,明确规定挂靠单位的税收缴纳责任。
同时,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监管,加大对挂靠行为的惩处力度,从根本上遏制挂靠现象。
2.加强税务部门与建筑部门的协作税务部门应与建筑部门加强协作,共同打击工程施工中的挂靠行为。
建筑部门在核发施工许可证、验收工程等方面,应严格把关,防止挂靠单位进入建筑市场。
税务部门则应加大对挂靠单位的税收征管力度,确保税收政策的落实。
3.提高企业自身税收合规意识企业应提高自身税收合规意识,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
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明确约定税费由谁承担,避免因挂靠行为导致税收风险。
同时,企业应加强对挂靠单位的审核,避免与不具备合法资质的挂靠单位合作。
4.强化法律制裁力度对于涉及工程施工挂靠单位税收问题的违法行为,应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建筑业挂靠经营的税收风险探讨
建筑业挂靠经营的税收风险探讨建筑业是我国经济发展中非常重要的一个产业,其发展不仅对整个经济体系的稳定和增长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而且对于扩大就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都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建筑业中,存在着许多挂靠经营的税收风险问题,这些问题对行业的健康发展、税收的合法收入以及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都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因此有必要对建筑业挂靠经营的税收风险进行探讨。
一、建筑业挂靠经营的定义及特点建筑业挂靠经营是指一些无资质、无执照、无资金实力或者技术能力的企业或者个人通过与具备相应资质和执照的建筑企业合作,以该建筑企业的名义进行工程承包、设计、施工等业务活动,从而躲避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管和限制,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这种行为通常表现为挂靠企业没有自己的生产经营场所,也不具备工程施工管理、技术设计、材料、设备、资金等必备条件,全靠挂靠企业提供的资金、材料、技术、人员和设备等支持。
1. 增值税风险建筑业挂靠经营一般是以挂靠企业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但实际上,一些挂靠企业并未真正参与到业务活动中,而是由真正承揽工程的企业进行施工。
在这种情况下,挂靠企业通常不会开具发票,或者开具的发票与挂靠企业的经营范围和实际业务不相符,从而造成增值税的逃避和偷漏。
2. 所得税风险由于建筑业挂靠经营通常是通过虚假合同、假发票等手段,将实际收入私分,或通过虚高的成本减少利润来减少应纳税额,导致企业所得税的减少或逃避。
3. 工资税风险一些挂靠企业在进行业务活动时,往往不以正规方式支付劳动者工资,或采取以现金形式支付工资等方式来规避劳动用工的税收风险。
1. 影响税收稳定建筑业挂靠经营的存在,导致了税收的逃避和偷漏,使得国家税收的稳定性受到影响,进而影响了国家财政的稳定运行和国家经济发展。
2. 影响公平竞争环境建筑业挂靠经营所带来的非法经营行为,使得真正有资质和实力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受到侵害,影响了整个行业的公平竞争环境,阻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建筑业挂靠双方的账务处理及风险应对
建筑业挂靠双方的账务处理及风险应对目录一、如何区分挂靠业务中三方当事人? (2)二、《建筑法》对挂靠业务的规定有哪些? (3)三、财务人员为什么感觉挂靠业务难处理? (3)四、税法对挂靠业务纳税人的规定 (4)五、挂靠业务被认定为虚开情况,如何避免? (4)六、挂靠业务中的合同应该怎么签订? (8)七、【模拟挂靠业务-被挂靠方企业的账务处理】 (11)八、被挂靠方扣除相关费用后如何将剩余款项转给挂靠方? (14)九、总结挂靠行为合理化要点 (14)十、老板谈挂靠业务的报价方式 (15)十一、实务拓展:挂靠业务其他需要注意风险 (15)十二、建设方发现存在挂靠行为是否可以解除建造合同 (17)十三、挂靠业务如出现工程质量问题,谁的责任 (18)挂靠经营是指企业、合伙组织等与另一个经营主体达成依附协议,挂靠方通常以被挂靠方的名义对外从事经营活动。
被挂靠方提供资质、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服务并定期向挂靠方收取一定管理费用的经营方式。
就建筑业而言,是指一个施工企业允许他人在一定期间内使用自己企业名义对外承接工程的行为。
一、如何区分挂靠业务中三方当事人?【案例】A为自然人,通过某种途径,可以拿到甲方工程,甲方要求1、有相关建筑资质;2、签订建造合同;3、所支付工程款需要公对公;4、结算工程款需要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A为符合甲方的要求,找到具有相应资质的B建筑工程公司挂靠,向其支付一定挂靠费借用该单位资质!挂靠人:A被挂靠人:B建筑工程公司甲方:发包方/建设单位/甲方/业主二、《建筑法》对挂靠业务的规定有哪些《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10条本办法所称挂靠,是指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
如: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包括资质等级低的借用资质等级高的,资质等级高的借用资质等级低的,相同资质等级相互借用的;《建筑法》第26条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建筑业挂靠工程会计与税务处理
建筑业挂靠工程会计与税务处理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总产值增幅每年保持8%的速度高增长。
小公司由于资质门槛的限制,就采用挂靠工程形式生存。
对此,虽然行业监管部门对此有异议,毕竟由于建筑业在农民工就业,增加农村收入方面的天然优势,挂靠工程形式下生存的农民工数量庞大。
本文就建筑业挂靠工程涉及的财税方面的处理作出浅显的探讨,仅供参考。
一、建筑业挂靠的认定及挂靠的法律特征建筑业的挂靠行为,通常指的是一部分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等级较低的个体建筑户、无证包工队为承揽建筑工程,采取挂名、挂靠承包经营等方式,挂靠在施工资质较高的企业或向其借用施工资质进行经营,而施工企业则向这些建筑队、挂靠队收取一定数额的“管理费”的行为。
具体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3条。
《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的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发包单位认可。
这是分包工程存在的法规前提。
另外,有些总包工程含有部分非主要或专业性较强的劳务作业,总承包单位为了工程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也会将这部分非主要或专业性较强的专业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分包单位施工。
二、对挂靠税收处理方式的探讨假如存在挂靠关系,通常由挂靠人(包工头)自行雇佣工人,建筑公司和建筑工人不存在直接雇佣关系。
没有与建筑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会保险的建筑工人的工资支出不能作为计税工资在税前扣除,而必须到税务机关开具劳务发票,征收营业税并带征个人所得税。
三、对挂靠会计处理方式的探讨挂靠工程的会计处理方式可参照总包单位财务处理方法进行。
假设总承包合同的造价为A万元,分包工程的造价为B万元(B≤A),对总承包单位而言,B是分包工程的总成本;而对分包单位来说,B则是其收入。
在施工企业会计实务中,很多总包人通常会将分包的工程收入纳入本公司的收入,将所支付的分包工程款作为本公司的施工成本,因为这样不但全面反映了总承包方的收入与成本,而且很多总承包单位为了资质方面对业绩的需要,也迫使它不能放弃本就属于自己的工作量即收入。
建筑挂靠公司账务处理流程
建筑挂靠公司账务处理流程
建筑挂靠公司的账务处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 收取工程预收款:将收到的预收款记入“银行存款”账户,同时根据挂靠人的信息,记入“其他应付款”账户。
2. 业主结算工程款:业主结算工程款时,将其记入“应收账款”账户,同时根据挂靠人的信息,记入“其他应付款”账户。
3. 开具发票:根据业主结算的金额,开具发票,并将税费记入“应交税费”账户。
4. 确认收入: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将收入记入“主营业务收入”账户。
5. 成本核算:将实际发生的成本记入“工程施工”账户,并与挂靠人结算费用。
6. 结转成本:将工程施工账户的余额结转到“工程结算成本”账户。
7. 缴纳税费:根据税法规定,计算应缴纳的税费,并将其记入“应交税费”账户。
8. 支付款项:根据实际需要,支付相关款项,如材料款、人工费等。
9. 利润核算:在每个会计期末,对利润进行核算,并将利润记入“本年利润”账户。
10. 编制财务报表:根据账簿记录和相关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以上是建筑挂靠公司账务处理的基本流程,具体操作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处理。
同时,建议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确保公司的合法经营和财务管理。
工程施工挂靠税务问题
工程施工挂靠税务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呈现出旺盛的生命力。
然而,在建筑市场的繁荣背后,却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的现象,如工程施工挂靠行为。
挂靠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还涉及到税务问题,给国家税收造成了损失。
本文将从工程施工挂靠的税务问题出发,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一、工程施工挂靠税务问题的现状工程施工挂靠是指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挂靠方)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被挂靠方)的名义承揽工程。
在这种模式下,挂靠方通常需要向被挂靠方支付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用,以获取工程项目的施工权。
在税务方面,挂靠行为往往存在以下问题:1. 逃税、漏税:挂靠方为了降低成本,往往不依法申报和缴纳税款,甚至采取虚开发票、假发票等手段套取资金,导致国家税收流失。
2. 发票管理混乱:挂靠方使用被挂靠方的发票,容易导致发票管理混乱,滋生虚开发票、倒卖发票等违法行为。
3. 税收优惠政策无法落实:挂靠方借用被挂靠方的名义承揽工程,可能导致税收优惠政策无法准确惠及实际施工人,影响税收政策的执行效果。
二、工程施工挂靠税务问题的原因分析1. 法律法规不完善: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对工程施工挂靠行为的界定不够明确,导致执法部门难以进行有效监管。
2. 税收征管体制不健全:税收征管体制存在漏洞,如发票管理不严、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不力等,给挂靠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3. 利益驱动:挂靠方通过借用资质,可以获得更多的工程机会和利润,而被挂靠方则可以收取管理费用,双方存在利益驱动。
三、对策与建议1. 完善法律法规:明确工程施工挂靠行为的界定,加大对挂靠行为的惩处力度,为税务监管提供法律依据。
2. 加强税收征管:强化发票管理,加大对虚开发票、假发票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税收优惠政策,确保实际施工人受益。
3. 深化体制改革:推进建筑行业体制改革,打破资质壁垒,鼓励竞争和创新,从源头上遏制挂靠行为。
4. 强化部门协同:加强税务、住建、工商等部门的协同监管,形成合力,共同打击工程施工挂靠行为。
建筑施工企业被挂靠企业管理费的账务处理
建筑施工企业被挂靠企业管理费的账务处理摘要:在建筑施工项目中,有时候施工企业会与其他企业进行挂靠,以获取资源、技术或资金的支持。
作为挂靠方,施工企业通常需要支付一定的挂靠管理费。
然而,这一费用在账务处理方面常常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探讨建筑施工企业被挂靠企业管理费的账务处理方法,旨在帮助企业更好地处理相关事宜。
一、挂靠管理费的计算方式在进行账务处理之前,施工企业首先需要了解挂靠管理费的计算方式。
通常情况下,挂靠管理费是以一定的比例或固定金额来计算的。
这一比例或金额应在挂靠协议中明确规定,并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二、挂靠管理费的确认与结算时间点在账务处理中,施工企业需要确定挂靠管理费的确认与结算时间点。
一般情况下,确认时间点为挂靠服务实际开始的日期,结算时间点为服务结束的日期。
但是,具体的时间点应根据挂靠协议中的约定进行确认。
三、挂靠管理费的记账处理施工企业在处理挂靠管理费时,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记账处理:1.创建挂靠管理费的会计科目:施工企业可以在财务软件中创建一个单独的会计科目,用于记录挂靠管理费的收入或支出。
2.确认挂靠管理费的发生:施工企业需要根据挂靠协议中的约定,确认挂靠管理费的发生,并将其记录在相应的会计科目中。
3.挂靠管理费的凭证处理:施工企业应根据实际发生情况,生成相应的凭证。
凭证中应包括挂靠管理费的金额、日期、摘要等信息。
4.挂靠管理费的核算与汇总:施工企业需要定期对挂靠管理费进行核算与汇总,确保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挂靠管理费的报表与财务分析:施工企业可以根据需要,生成挂靠管理费的相关报表,并进行财务分析。
这有助于企业了解挂靠管理费的占比和趋势等信息,为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建筑业挂靠工程会计与税务处理
建筑业挂靠工程会计与税务处理:建筑业挂靠工程会计与税务处理建筑挂靠工程是一种建设的行为,是指由于受到建设资质的限制,一部分不具备施工等级的较低小规模建设户,这些建设单位在施工中无证包工所承揽的建筑工程项目。
通常采用的是挂名、挂靠承包经营的方式。
将自身的建设对于挂靠在具有较高资质的建设企业中来实施正常的经营,因此在挂靠的过程中,施工企业要向建筑队、挂靠队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的行为。
本文主要对挂靠工程在会计以及税务处理中的相关费用进行研究。
一、挂靠会计处理方式在建筑行业挂靠工程的会计处理方式与总包单位财务处理方法进行对照实施。
在建设过程中,假设总承包合同的造价是X万元,分包工程的造价是Y万元,并且分包工程造价小于或等于总承包合同造价,对于总承包合同来说,分包工程的总成本是Y,但是对于分包单位来说,Y却是自身的全部收入。
通过这种假设进行研究,在建筑的施工单位的会计实务中进行会计分析,一般情况下,总承包人在预算自身的收入时,就会将分包公司的收入也纳入自己的总收入中,而对于承担分包工程的费用,则就会计算成总承包公司的成本预算。
通过这种收入与成本的计算,就会使得总承包工程在加强自身的业绩以及工作量中的预测。
必要时就会放弃一些损害自身的收入数量。
在总承包会计的计算中,在税金方面的处理通常是总承包单位将(X-Y)万元作为自身的营业额,并且要对这部分营业额支付相关的税金附加。
在总承包工程中,由于自身是法定的代扣代缴的义务人,因此要支付一部分代扣代缴的营业税及其附加费用。
这项费用以Y万元作为支付的基数。
毕业论文二、挂靠工程税务处理在挂靠行为中,这种行为依然是建筑业所禁止的行为,但是当签订了纳税的主体之后就会存在这种挂靠关系,通常在没有与建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办理的社会保险的建筑工人的工资支出不能够作为计税工资的税前扣除。
并且必须要到当地的税务机关去开区相关的发票,才能征收个人所得税。
针对这种表面的挂靠关系,实际双方是不承认这种挂靠关系的,但是在账务上依然会存在挂靠方要支付给被挂靠方的管理费的项目,因此,税务机关只能通过在合同中双方签订的协议具体的执行,根据双方协议中的个同城造价、结算的标准、承包的形式以及对于相关上缴管理的处理,对挂靠方确定出合理的收入,并且要按照具体的税务计算征收税收。
建筑业挂靠经营的税收风险探讨
建筑业挂靠经营的税收风险探讨【摘要】建筑业挂靠经营是一种常见的商业模式,然而在税收方面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本文从建筑业挂靠经营的概述入手,分析了其在税收方面可能面临的风险,并提出了避免这些风险的措施和合规建议。
还就税收风险的重要性进行了探讨,并呼吁加强税务合规意识,推动建筑业挂靠经营的规范发展。
通过本文的研究,有助于更好地了解建筑业挂靠经营的税收情况,并提供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以确保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能够避免税收风险,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建筑业挂靠经营、税收风险、合规、税务风险防范、税务合规意识、规范发展、税收风险重要性。
1. 引言1.1 背景介绍建筑业挂靠经营是指一个企业或个人无法直接从事某项建筑工程,在施工前通过挂靠其他有建筑业务资质的企业或个人,利用其资质和资源来完成工程项目。
随着建筑业的快速发展,挂靠经营逐渐成为一种常见的商业模式。
随之而来的税收风险也日益凸显。
由于挂靠企业通常以“挂靠”形式参与建筑工程,相关收入和支出往往流转不清,容易造成税收管理上的混淆和漏洞。
一些不法分子借助挂靠经营模式进行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正常建筑市场秩序和税收法规。
对建筑业挂靠经营的税收风险进行深入分析与探讨,有助于加强税收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税收稳定,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从建筑业挂靠经营概述、税收风险分析、避免税收风险的措施、挂靠经营合规建议以及税务风险防范策略等多个方面对该问题展开探讨。
1.2 研究意义本文旨在探讨建筑业挂靠经营的税收风险,深入分析该行业存在的税收问题,并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和合规建议。
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行业之一,对于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创造具有重要意义。
挂靠经营在建筑业中的普遍存在引发了一系列税收风险,不仅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也扭曲了市场竞争秩序。
研究建筑业挂靠经营的税收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对建筑业挂靠经营税收风险的深入探讨可以帮助政府及相关部门更好地了解该问题的实质和影响,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保障税收的正常征收和国家的财政收入。
建筑业挂靠经营的税收风险探讨
建筑业挂靠经营的税收风险探讨建筑业挂靠经营,是指在未取得相应的建筑业资质、技术能力及经验的情况下,通过与拥有建筑业资质等条件的企业达成挂靠合作关系,以后者名义承揽工程项目,完成建筑工程的经营行为。
挂靠经营在建筑业中广泛应用,虽然能够有效解决一些企业面临的困难,但也存在着税收风险问题。
(一)偷税漏税问题建筑业挂靠经营企业,通过与拥有资质的企业达成挂靠合作,以后者名义承揽工程项目。
然而,由于挂靠企业未能获得建筑业资质,导致无法符合税务局的注册要求。
为此,一些企业会采取隐瞒或虚报挂靠关系的方式,以逃避税务部门的监管,实现偷税漏税的目的。
(二)跨区域承揽工程问题挂靠企业在承揽工程项目时,往往因为资质和技术上的限制,无法跨越行政区域去承揽工程。
但是,在实际中,一些挂靠经营企业为了获取更大的市场份额,往往会跨越行政区域去承揽工程,这就带来了税收风险问题。
因为,挂靠企业在跨行政区域承揽工程时,无法依照税法规定在当地税务局注册备案,同时也无法按照当地税务局的要求缴纳相应的税款。
(三)违规转移利润问题挂靠企业利用挂靠关系承揽工程项目,由于缺少资质和技术上的支持,成本相对较低,然而其报价却与拥有建筑业资质和技术能力的企业一样或者更高,从而获得了相对较高的利润。
为了避免税务部门的监管,一些挂靠企业会通过内部转移、虚构成本、虚构费用等手段,将利润转移到其他公司账户,以逃避税务部门的监管。
二、挂靠经营如何避免税收风险(一)建立稳定合法的挂靠经营关系挂靠经营企业在与资质企业达成挂靠合作时,应该建立稳定的合法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并应当依据事实情况,通过正规渠道向相关税务机关提交合法申请,办理税务登记、企业执照和相关认定手续,合法经营。
这样可以有效防范偷税漏税问题。
(二)严格控制承揽项目的范围挂靠企业在选择承揽工程项目时,必须要遵循建筑业标准相关规定,坚持正规、合法的经营行为。
因为,在实践中,挂靠企业涉足不属于自身专业领域的工程项目,往往容易导致一些税收风险问题。
建筑业挂靠经营的税收风险探讨
建筑业挂靠经营的税收风险探讨建筑业挂靠经营是指一些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在没有独立获得建筑业相关资质的情况下,通过与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个人签订合同,以其名义承接工程项目并获得相应收入的一种经营行为。
这种经营模式通常存在着税收风险,同时也有一系列的法律风险和经营风险。
本文将就建筑业挂靠经营的税收风险进行探讨。
一、税收风险1. 离岸结构建筑业挂靠经营中存在着一种常见的税收风险,即利用离岸公司或其他避税手段来避税。
通过在境外注册公司并将收入转移到境外账户,从而避免纳税的行为,这种做法严重违反了国家的税收法规,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处,将面临重罚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 虚假报税在建筑业挂靠经营中,有些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往往采取虚假报税的手段来减少应纳税收入,以此来减少税负。
这种行为不但会导致税收收入减少,同时也会对国家税收征收秩序造成破坏,一旦被查处,将面临高额罚款和可能的刑事责任。
3. 转移定价在建筑业挂靠经营中,一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往往通过对内部交易进行虚假定价,来减少纳税金额。
通过在资源、技术、资金等方面进行不合理的转移定价,从而在境内外形成税负差异,这种行为也是一种违反税收法规的行为,一旦被查处,将面临巨额罚款和相关法律责任。
1. 合规经营建筑业挂靠经营者应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规,按照规定缴纳相关税金。
不得采取任何违法手段来逃避纳税责任,合规经营是防范税收风险的基本前提。
建筑业挂靠经营者应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纳税申报。
及时准确地向税务机关报送相关资料和税金,确保纳税过程的透明和合规性。
3. 寻求专业顾问建筑业挂靠经营者可寻求专业税务顾问或税务律师的帮助,了解税收法规和政策,及时调整经营方针,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
4. 完善内部管理建筑业挂靠经营者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经营过程的合规性和透明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5. 加强风险意识建筑业挂靠经营者应加强风险意识,及时了解和应对相关税收风险,积极主动地配合税务机关的检查工作,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
建筑业被挂靠账务处理
建筑业被挂靠账务处理我们是一家建筑一般纳税人企业,个人挂靠于我们公司进行工程项目,我们公司1.开出增值税发票2.收到建设方工程款3、完工结算,汇款给个人。
这几步该如何做账??案例:乙建筑公司以甲建筑公司的名义,与甲方流水开发公司签订了营销中心的建筑施工合同,合同总价1000万。
公司与公司挂靠协议约定,公司按合同总价的4.5%支付公司挂靠费(包含2%管理费、2.5%企业所得税),相关营业税金及附加由公司自行负担,以公司名义缴纳。
那么,公司和公司应该如何正规账务处理呢?(不做账啊,内帐啊之类非正规方式不考虑,非本文及本人提倡。
)目前的建筑市场上,对于此类挂靠的财务处理,挂靠公司不做账务处理的居多,往往通过将发生的成本票据提供给被挂靠公司的方式,由被挂靠公司做账务处理,被挂靠公司则根据工程进度及甲方拨款情况,再开具发票给甲方,同时又结合挂靠公司提供的票据金额,适量对挂靠公司予以进度拨款。
至此,所有的票据、发票、款项都通过了负担有法律责任和纳税义务的被挂靠公司,账目也较为清晰。
但是,依然有很多被挂靠公司也是简单做账,只将以自己名义开具出去的建安发票做会计处理,既不取得建筑施工成本票据(不知它们的成本抵扣如何而来),又不把控工程款项关口,完全脱离这个经济业务,将自己置身事外,一旦出现法律责任和经济风险,这样的被挂靠公司将会吃不了兜着走,隐患巨大。
接上述案例,公司和公司都是正规公司,应该如何账务处理呢?首先说被挂靠公司-建筑的账务处理:1、收到甲方公司工程结算款,根据结算单、进账单据处理借:银行存款1000贷:工程结算10002、收到公司成本票据,比如800,并拨付款项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800贷:应付账款-大圣800借:应付账款-大圣800贷:银行存款8003、开具建安发票1000给甲方,做收入及税金计提借:主营业务成本800借:工程施工-合同毛利200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1000*3.36%=33.6贷:应交税金-营业税1000*3%=30贷:应交税金-城建税30*7%=2.1贷:其他应交款-教育附加30*3%=0.9贷:其他应交款-地方教育附加30*2%=0.64、结转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借:工程结算1000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800贷:工程施工-合同毛利200再说挂靠公司-建筑的账务处理:1、实际施工,发生建筑单据成本支出,根据公司签收的成本单据移交单(挂靠公司的各种成本支出单据,须以被挂公司-建筑为抬头取得,否则,被挂公司将拒绝接收。
建筑工程挂靠经营的税收征管问题及对策
建筑工程挂靠经营的税收征管问题及对策建筑工程挂靠经营的税收征管问题及对策2009-09-23 16:46 来源:黎武健随着近几年建筑行业的迅猛发展,建筑业已成为我区最重要的税源之一,然而,由于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不规范,出现了如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问题,对这些问题目前税务机关还缺乏对其有效的税源管理手段。
本文就从税收角度探讨建筑工程挂靠经营的税收征管问题并提出建议。
一、建筑工程挂靠经营的概念、表现形式及会计核算方式所谓建筑工程挂靠经营,是指无资质证书的单位、个人或低资质等级的单位以盈利为目的,通过各种途径或方式利用有资质证书或高资质等级的单位名义承接工程任务并向其缴纳一定管理费用的违法违规行为。
(一)挂靠的双方当事人。
一方是被挂靠人,它是出借公司名义的建筑施工企业,一般都办有税务登记证,以查帐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另一方则是挂靠人,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低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这类企业一般都办理了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另一种是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等级较低的个体建筑户、个人合伙组织、无证施工队等,一般不办理工商执照,不办理税务登记,这一种因流动性较大,使税务部门难以将这些施工队纳入正常的税收管理,给日常的税款征收和监管,带来一定的难度。
(二)挂靠经营的表现形式。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挂靠经营的存在着以下几种表现形式1、名为联营承包,实为挂靠经营此形式主要表现为,达到相应资质等级要求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项目中标后,与建设单位(发包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随后又与无资质或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或个人签订”工程项目联营承包合同书。
而中标的建筑施工企业退出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关系,约定收取一定的“管理费”之后,也不进行实际施工,也不实施管理,或者所谓“管理”也仅仅停留在形式上,不承担技术、质量和经济责,由联营的另一方承建工程。
算成本、营业税金的核算,建筑公司账上只直接反映工程管理费收入。
这些都给税收管理带来了困难。
对建筑行业挂靠工程税收征管问题的探讨
对建筑行业挂靠工程税收征管问题的探讨一、建筑行业挂靠的认定及挂靠的法律特征建筑行业的挂靠行为,通常指的是一部分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等级较低的个体建筑户、无证包工队为承揽建筑工程,采取挂名、挂靠承包经营等方式,挂靠在施工资质较高的企业或向其借用施工资质进行经营,而施工企业则向这些建筑队、挂靠队收取一定数额的“管理费”的行为。
对于建筑行业的挂靠行为,我国民事实体法并没有一个准确的界定,仅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第43条作了程序上的规定:没有相应建筑资质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借用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承揽工程施工任务的行为。
挂靠的双方当事人,其中出借公司名义的建筑施工企业称为被挂靠人,没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一方称为挂靠人。
二、禅城区建筑安装公司挂靠的现状禅城区建筑总承包施工企业主要有32家,其中,具有一级资质的3家,具有二级资质的11家。
而在这些具有一、二级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中,除广东威恒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和佛山市自来水工程有限公司外,都存在挂靠工程。
根据企业自报数,以上具一、二级资质的建筑总承包施工企业的挂靠工程总额,2004年、2005年分别约为15.87亿元和16.55亿元。
这些建筑施工企业与挂靠方无论签订什么形式的协议(合同),内容大致都是:挂靠方以被挂靠方的名义进行施工,挂靠方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工程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被挂靠方收取建设单位的工程款后,扣除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和税金,其余支付给挂靠方,用以购买材料和工资费用支出。
三、挂靠的财务处理模式及对税收征管的影响挂靠工程通常是以被挂靠方自营工程的形式进行会计核算的,挂靠工程利润大量向挂靠人聚集,项目利润转换成工程成本。
报建购料等成本费用的发票注明了被挂靠方的单位名称,而人工费用被编制成工资表,作为被挂靠方的工资支出。
建筑业挂靠经营的税收风险探讨
建筑业挂靠经营的税收风险探讨1. 税收逃避风险建筑业挂靠经营往往利用资质单位或个人的建筑业资质,承接工程项目,并通过支付一定的费用给资质单位或个人来获得资质支持。
在这个过程中,存在将部分收入以其他形式或名义进行支付,以规避税收的风险。
比如以“技术服务费”、“管理费”等形式支付给资质单位或个人,而不将其纳入应纳税收的范围内。
这样就存在了逃避税收的风险。
2. 税收申报不真实风险建筑业挂靠经营的实际经营收入往往与税收申报的收入存在差异。
挂靠经营单位或个人可能会故意减少其经营收入,以减少应纳税额。
挂靠经营单位或个人也可能会造假虚报成本支出,以减少应纳税额。
这样就存在了税收申报不真实的风险。
3. 税收管理不规范风险建筑业挂靠经营的纳税管理主要是由挂靠单位或个人自主申报缴纳。
这种自主申报的税收管理方式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容易导致纳税管理不规范。
挂靠单位或个人可能由于经营管理不善、缺乏纳税意识等原因,导致未能按时、足额缴纳税款。
财务管理人员或会计人员可能也会存在故意不申报、少申报税款的行为。
二、建筑业挂靠经营的税收风险防范措施1. 完善税收政策和监管机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业挂靠经营的税收管理和监管,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和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挂靠经营的税收信息采集和监控系统,及时发现和纠正挂靠经营中存在的税收风险。
2. 强化纳税义务意识建筑业挂靠经营单位或个人应当增强纳税义务意识,依法履行纳税义务,认真遵守税收法律法规,确保经营收入真实申报,及时足额缴纳税款。
提高会计人员和财务管理人员的纳税意识,加强内部纳税管理,杜绝故意不申报、少申报税款的行为。
3. 加强税收执法监管税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业挂靠经营的税收执法监管,对挂靠经营单位或个人进行定期检查和核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税收违法行为,强化税收执法监管力度,维护税收秩序,净化市场环境。
4. 完善税收风险防范机制建筑业挂靠经营单位或个人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的税收风险防范机制,制定并落实相关税收风险防范措施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有效防范税收风险。
谈谈建筑企业挂靠的会计与税务处理---精品管理资料
谈谈建筑企业挂靠的会计与税务处理一般,这种情况通过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来隐瞒挂靠的经营模式,但如果不能隐瞒,则应如何处理呢?通过一个例子来说明.张三建筑公司搞了个二级资质,朋友的公司或施工队都挂靠他来经营。
李四公司承揽了一笔建筑业务,合同总价为100万元,挂靠张三建筑公司施工。
发生成本80万元,张三建筑公司收取8万元管理费用,李四公司算了下账,扣除80成本和8万管理费,自己赚12万。
首先,挂靠违反了建筑法。
《建筑法》第26条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所以,建筑业的挂靠行为,违反了《建筑法》。
但当前国情下,只有书呆子才会认为建筑行业应杜绝挂靠。
其次,违反建筑法的后果是什么?违反《建筑法》后,按《建筑法》的规定,是相应的处罚,包括:责令改正、罚款、没收、停业整顿、降低资质、吊销资质证书等等。
所有这些后果中,并没有关于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后果的规定,所以,会计与税务处理的后果,依然要按会计与税务的相应规定来。
建安营业税。
《营业税条例实施细则》第11条“单位以挂靠方式经营的,挂靠人发生应税行为,挂靠人以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被挂靠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被挂靠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挂靠人为纳税人。
”挂靠模式下,挂靠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但却以被挂靠人名义经营,所以,营业税纳税义务人被挂靠人.本例,李四挂靠张三经营,虽然李四提供了建筑业,但却以张三名义实施,所以,建安税的纳税人为张三。
同时,按相关附加税的规定,依附于营业税的各项附加的纳税人,也就成为了张三。
假定附加为10%,则建安营业税与附加为:100万×3.3=3.3万元。
张三公司向客户开100万元的建安发票,并申报3.3万元的营业税金及附加。
由于这3。
3万元的纳税义务是《营业税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所以,它属于张三的纳税义务,必须在张三公司列支.会计处理建安合同是以张三公司名义与客户签订的,责任也是由张三公司承担的,发票也是张三公司开的,客户的工程款也是支付给张三的公司,那么,张三公司能否确认建筑施工劳务的收入?当然不行!《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16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2、分享交流--建筑施工企业挂靠业务的税收风险防控
建筑施工企业挂靠业务的税收风险防控建筑业中所称挂靠经营,指一个建筑施工企业允许他人在一定期间内使用自己企业名义对外承接工程的行为。
(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低资质的施工企业借用高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去投标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目前,建筑业的挂靠已经成为行业的普遍现象。
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即所谓的“无效按有效结”。
但是工程挂靠经营是建筑法明确禁止的建设行为!!营改增后挂靠费应足额收取,应对税负风险营改增之前,被挂靠方在收到业主的项目款项后,将管理费和营业税及其附加一并扣留后,扣留比例一般为3.41%营改增之后,被挂靠人在从业主收到相应款项后,足额扣留管理费(假设2%)、增值税(11%)及其附加、个税(假设2%)、企所税(2.5%),则需扣留17.5%的收款金额(目前已经很多特级、一级建筑企业对下面挂靠单位或个人明确了这样的要求)。
在被挂靠方提供了进项专用发票和建筑劳务发票、甚至个税和企所税后,再扣减相应的税款。
【案例】由乙企业实际运作的1000万(不含税)的工程A项目挂靠在甲建筑企业名下,双方商定挂靠管理费为合同金额的2%,根据收款进度同比例支付,A项目选择的是税率为11%的一般计税方式。
1、如果乙企业没有提供该项目的进项发票,则甲企业需要全额扣留1000*(11%+2%+2%+2.5%)=175万的款项。
2、如果乙企业提供了增值税率为17%的材料专用发票500万(不含税),其他普票150万,人工劳务发票(或经税务机关认可的人工费用工资表)350万。
则:可以抵扣增值税税款为500*17%=85万;可以抵扣个税税款为1000*2%=20万;因取得劳务发票(或经税务机关认可的人工费用工资表)已全员申报和履行了个税扣缴的义务。
可以抵扣企所税税款为1000*2.5%=25万因所得税税前可列支(500+150)+350=1000万最终甲企业扣留175-(85+20+25) =45万。
建筑业挂靠经营的税收风险探讨
建筑业挂靠经营的税收风险探讨建筑业挂靠经营是指一个建筑施工企业将自己的施工队伍、劳务人员或者注册建筑师等挂靠到另一家企业进行经营和管理的模式。
这种模式在建筑业中比较常见,很多小型施工队伍或个体工人会选择挂靠到一个大型施工企业下进行经营,以获取更多的项目和业务机会。
建筑业挂靠经营也存在一定的税收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税收合规问题在挂靠经营中,有些小型施工队伍或个体工人可能没有意识到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税收申报和缴纳。
他们可能没有进行税务登记,没有开具发票,没有按照规定选择适用的税制等,这样就存在被税务机关查处的风险。
2. 税收优惠政策难以享受建筑企业常常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免征增值税和减免企业所得税等。
在挂靠经营中,小型施工队伍或个体工人并非企业身份,很难享受到这些政策,从而增加了税负的压力。
3. 税务争议和风险挂靠经营中,可能存在一些对于税收处理的争议。
挂靠企业和施工队伍之间对于分配利益的处理、工程款项的支付以及对于合同内容的理解等等,都可能引发税收方面的争议,导致双方都面临税务风险。
针对上述税收风险,建议挂靠经营的小型施工队伍或个体工人应注意以下几点:1. 加强税务意识和规范管理在挂靠经营过程中,应加强对于税务政策的了解和遵守,及时申报和缴纳税款。
应建立规范化的发票管理制度,确保能够正常开具发票,并妥善保存相关票据。
2. 关注税收优惠政策的变化应密切关注国家对于建筑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尽量寻找符合自身情况的税收优惠政策,并按照相关流程和要求申请享受。
3. 增强合同管理和风险防范意识在挂靠经营中,应加强与挂靠企业之间的合同管理,确保合同内容明确、权益清晰,避免出现纠纷。
应加强对于付款、合同款项和分配等方面的风险防范意识。
建筑业挂靠经营在提供更多业务机会的也存在一定的税收风险。
建筑企业和施工队伍应加强税务意识和规范管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以避免税收纠纷的发生。
政府部门也应加大对于建筑业的税收政策宣传和指导力度,提供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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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劳务公司被挂靠账务及涉税问题
我是上海的一家建筑劳务公司。
目前有私人老板挂靠我们公司进行施工,工程都在外地。
我在上海金山税务所开好外经证之后到施工地税务局开好发票,施工地开票的税
款都由私人老板缴纳,之后回上海注销外经证,并由会计入账按季度申报。
我公司是查账征收的,前几日税务专管员联系我,说我们的申报的帐目不规范,年底要补交所得税。
因为我都是以工资表的形式让会计计入成本的,我公司只收取挂靠人相应的管理费,得不到工程的全部利润。
如果按照管理员说的,
公司成本不能以工资表形式体现,那我们该怎么办,不能为了
一点管理费,而到年底补交大额的税款,还要负法律责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