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内资产风险权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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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令2012年第1号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附件02

银监会令2012年第1号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附件02

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电试力卷保相护互装作置用调与试相技互术关,系电,力根通保据过护生管高产线中工敷资艺设料高技试中术卷资,配料不置试仅技卷可术要以是求解指,决机对吊组电顶在气层进设配行备置继进不电行规保空范护载高与中带资负料荷试下卷高问总中题体资,配料而置试且时卷可,调保需控障要试各在验类最;管大对路限设习度备题内进到来行位确调。保整在机使管组其路高在敷中正设资常过料工程试况中卷下,安与要全过加,度强并工看且作护尽下关可都于能可管地以路缩正高小常中故工资障作料高;试中对卷资于连料继接试电管卷保口破护处坏进理范行高围整中,核资或对料者定试对值卷某,弯些审扁异核度常与固高校定中对盒资图位料纸置试,.卷保编工护写况层复进防杂行腐设自跨备动接与处地装理线置,弯高尤曲中其半资要径料避标试免高卷错等调误,试高要方中求案资技,料术编试交写5、卷底重电保。要气护管设设装线备备置敷4高、调动设中电试作技资气高,术料课中并3中试、件资且包卷管中料拒含试路调试绝线验敷试卷动槽方设技作、案技术,管以术来架及避等系免多统不项启必方动要式方高,案中为;资解对料决整试高套卷中启突语动然文过停电程机气中。课高因件中此中资,管料电壁试力薄卷高、电中接气资口设料不备试严进卷等行保问调护题试装,工置合作调理并试利且技用进术管行,线过要敷关求设运电技行力术高保。中护线资装缆料置敷试做设卷到原技准则术确:指灵在导活分。。线对对盒于于处调差,试动当过保不程护同中装电高置压中高回资中路料资交试料叉卷试时技卷,术调应问试采题技用,术金作是属为指隔调发板试电进人机行员一隔,变开需压处要器理在组;事在同前发一掌生线握内槽图部内 纸故,资障强料时电、,回设需路备要须制进同造行时厂外切家部断出电习具源题高高电中中源资资,料料线试试缆卷卷敷试切设验除完报从毕告而,与采要相用进关高行技中检术资查资料和料试检,卷测并主处且要理了保。解护现装场置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表内资产风险权重表外项目信用转换系数

表内资产风险权重表外项目信用转换系数

表内资产风险权重表外项目信用转换系数及合格信用风险缓释工具
一表内资产风险权重
表表内资产风险权重表
二表外项目信用转换系数表表外项目信用转换系数表
一等同于贷款授信业务包含通常负债担保承兑汇票含有承兑性质背书及融资性保函等
二与贸易直接相关短期或有项目关键指有优先索偿权装运
货物作抵押跟单信用证
三与交易直接相关或有项目包含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保
函预留金保函等
四信用风险仍在银行资产销售与购置协议包含资产回购协
议和有追索权资产销售
三证券商品外汇交易清算过程中形成风险暴露
一货款对付模式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算2">.货款对付模式指在结算日证券和资金资金和资金进行实时同时最终一致不可撤销交收
31">.货款对付模式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为
其中
为货款对付模式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为货款对付模式下因合约结算价格与当期市场价格差异
而产生风险暴露
R为与延迟交易时间相关资本计提百分比具体见表表货款对付模式下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资本计提百分比
自合约结算日起延迟交易
资本计提百分比
交易日数
含个交易日以内0%
至含个交易日之间8%
至含个交易日之间50%
至含个交易日之间75%
含个交易日以上100%
二非货款对付模式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算非货款对付模式下因商业银行已实施支付而交易对手未在约定日期支付而产生风险暴露自商业银行实施支付之日起交易对手未支付部分视同对该交易对手债权进行处理自交易对手应推行支付义务之日起个交易以后交易对手仍未支付部分风险权
重为%
四合格信用风险缓释工具
表合格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种类
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种类。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资料附件02 信用风险权重法表内资产风险权重、表外项目信用转换系数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资料附件02 信用风险权重法表内资产风险权重、表外项目信用转换系数

附件2:表内资产风险权重、表外项目信用转换系数及合格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一、表内资产风险权重表1表内资产风险权重表项目权重1.现金类资产1.1现金0%1.2黄金0%1.3存放中国人民银行款项0%2.对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的债权2.1对我国中央政府的债权0%2.2对中国人民银行的债权0%2.3对评级AA-(含AA-)以上的国家或地区的中央政府0%和中央银行的债权2.4对评级AA-以下,A-(含A-)以上的国家或地区的中20%央政府和中央银行的债权2.5对评级A-以下,BBB-(含BBB-)以上的国家或地区50%的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的债权2.6对评级BBB-以下,B-(含B-)以上的国家或地区的100%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的债权2.7对评级B-以下的国家或地区的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150%的债权2.8对未评级的国家或地区的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的债100%权3.对我国公共部门实体的债权20%4.对我国金融机构的债权4.1对我国政策性银行的债权(不包括次级债权)0%4.2对我国中央政府投资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债权项目权重4.2.1持有我国中央政府投资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0%为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而定向发行的债券4.2.2对我国中央政府投资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100%其他债权4.3对我国其他商业银行的债权(不包括次级债权)4.3.1原始期限3个月以内20%4.3.2原始期限3个月以上25%4.4对我国商业银行的次级债权(未扣除部分)100%4.5对我国其他金融机构的债权100%5.对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注册的金融机构和公共部门实体的债权5.1对评级AA-(含AA-)以上国家或地区注册的商业银25%行和公共部门实体的债权5.2对评级AA-以下,A-(含A-)以上国家或地区注册的50%商业银行和公共部门实体的债权5.3对评级A-以下,B-(含B-)以上国家或地区注册的100%商业银行和公共部门实体的债权5.4对评级B-以下国家或地区注册的商业银行和公共部150%门实体的债权5.5对未评级的国家或地区注册的商业银行和公共部门100%实体的债权5.6对多边开发银行、国际清算银行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0%的债权5.7对其他金融机构的债权100%6.对一般企业的债权100%7.对符合标准的微型和小型企业的债权75%8.对个人的债权8.1个人住房抵押贷款50%8.2对已抵押房产,在购房人没有全部归还贷款前,商业150%银行以再评估后的净值为抵押追加贷款的,追加的部分8.3对个人其他债权75%9.租赁资产余值100%10.股权项目权重10.1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未扣除部分)250%10.2被动持有的对工商企业的股权投资400%10.3因政策性原因并经国务院特别批准的对工商企业的400%股权投资10.4对工商企业的其他股权投资1250%11.非自用不动产11.1因行使抵押权而持有并在法律规定处分期限内的100%非自用不动产11.2其他非自用不动产1250%12.其他12.1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未扣除部分)250%12.2其他表内资产100%二、表外项目信用转换系数表2表外项目信用转换系数表项目信用转换系数1.等同于贷款的授信业务100%2.贷款承诺2.1原始期限不超过1年的贷款承诺20%2.2原始期限1年以上的贷款承诺50%2.3可随时无条件撤销的贷款承诺0%3.未使用的信用卡授信额度3.1一般未使用额度50%3.2符合标准的未使用额度20%4.票据发行便利50%5.循环认购便利50%6.银行借出的证券或用作抵押物的证券100%7.与贸易直接相关的短期或有项目20%8.与交易直接相关的或有项目50%9.信用风险仍在银行的资产销售与购买协议100%10.远期资产购买、远期定期存款、部分交款100%的股票及证券11.其他表外项目100%(一)等同于贷款的授信业务,包括一般负债担保、承兑汇票、具有承兑性质的背书及融资性保函等。

2020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

2020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

2020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监管,促进商业银行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包括中资银行、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资本充足率,是指商业银行持有的、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资本与商业银行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

第四条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应建立在充分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等各项损失准备的基础之上。

第五条商业银行资本应抵御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

第六条商业银行应同时计算未并表的资本充足率和并表后的资本充足率。

第七条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四。

第八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按照本办法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资本管理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商业银行应按照本办法披露资本充足率信息。

第二章资本充足率计算?第十条商业银行计算并表后的资本充足率时,应将以下机构纳入并表范围:(一)商业银行拥有其过半数以上(不包括半数)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金融机构,包括:1.商业银行直接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金融机构;2.商业银行的全资子公司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金融机构;3.商业银行与其全资子公司共同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金融机构。

(二)商业银行不拥有其过半数以上的权益性资本,但与被投资金融机构之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将其纳入并表范围:1.通过与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持有该机构半数以上的表决权;2.根据章程或协议,有权控制该机构的财务和经营政策;3.有权任免该机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的多数成员;4.在该机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有半数以上投票权。

可以不列入并表范围的机构包括:已关闭或已宣告破产的金融机构;因终止而进入清算程序的金融机构;决定在一年之内售出而短期持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金融机构;受所在国外汇管制及其他突发事件影响、资金调度受到限制的境外附属金融机构。

商业银行各类监管指标和管理指标汇总(终极版)-银行人必读干货总结

商业银行各类监管指标和管理指标汇总(终极版)-银行人必读干货总结

银行人必读干货总结-商业银行各类监管指标和管理指标汇总(终极版)2015-04-28 孙海波在一般客户或者银行员工眼里,银行似乎只是在吸收存款、寻求有融资需求的客户,管理信贷风险,并从中赚取手续费和利差。

但这只是表象,远没有真正体会到在如此简单的操作流程背后,银行要面临的各类监管和风险指标约束。

正如以下的情景案例。

某银行客户经理小明想帮客户申请一笔贷款,从银行角度除正常信用风险审核之外,还需审查以下内容:①是否有足够的个人或公司存款支撑,即是否符合存贷比(资产负债委员会负责);②是否有足够的信贷额度(由央行根据合意贷款规则核准);③是否有足够的银行资本支撑这样的风险资产扩张,即须符合资本充足率要求(计财办或巴办负责);④银行净资本是否足够大,确保该笔贷款占净资本比例不超过10%(单一贷款集中度,信审部负责);⑤需要审查该客户所在集团的整体授信是否超过银行净资本的15%;⑥如果该客户是关联方,对该关联方的授信不能超过银行净资本10%;⑦如果是并购贷款,则不能超过并购价款的60%,且单一借款人并购贷款余额不超过一级资本的5%;以上为贷款约束,如果吸收存款:⑧大额人民币存款在月末或季末,恰巧又是小银行,可能得问问财务这边的存款偏离度;⑨如果是外币,而且又是境外个人或公司的存款,需要首先看看本行有没有足够的短期外债额度,而且该额度通常使用率非常高,剩余空间非常小。

尽管上述只是一个假设案例,看得人有些眼花缭乱,实际管理过程中也并不是都像小明一样自己跑各个部门核对,笔者只是想借此表达银行管理的大致逻辑,这里稍作总结:1.银行是一个高度杠杆的资产负债管理机构,多数银行92-95%的资产是通过负债来支撑的;2.且银行也是一个流动性期限错配的部门,通过大资金池运作赚取流动性溢价也是重要利润来源之一(前提是正常利率曲线);3.当然银行作为信用中介以及货币创造者,其核心是赚取信用价差,即银行以银行信用吸收低息存款或发行债券,同时配置相对风险较高的信贷资产;4.从货币创造意义上,商业银行通过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的循环创造信用货币,即商业银行是现代意义上记账货币的载体,央行只能通过降低存准率、公开市场操作、定向给银行注入流动性等措施向市场提供基础货币,但最终能否转化为真正意义上的广义货币m2仍然需要商业银行参与程度。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成本充沛率办理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加强对商业银行成本充沛率的监管,促进商业银行安然、稳健运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办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办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包罗中资银行、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

第三条本方法中的成本充沛率,是指商业银行持有的、符合本方法规定的成本与商业银行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

第四条商业银行成本充沛率的计算应成立在充实计提贷款损掉筹办等各项损掉筹办的根底之上。

第五条商业银行成本应抵御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

第六条商业银行应同时计算未并表的成本充沛率和并表后的成本充沛率。

第七条商业银行成本充沛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核心成本充沛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四。

第八条中国银行业监督办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按照本方法对商业银行成本充沛率、成本办理状况进行监督查抄。

第九条商业银行应按照本方法披露成本充沛率信息。

第二章成本充沛率计算第十条商业银行计算并表后的成本充沛率时,应将以下机构纳入并表范围:〔一〕商业银行拥有其过对折以上〔不包罗对折〕权益性成本的被投资金融机构,包罗:1.商业银行直接拥有其过对折以上权益性成本的被投资金融机构;2.商业银行的全资子公司拥有其过对折以上权益性成本的被投资金融机构;3.商业银行与其全资子公司共同拥有其过对折以上权益性成本的被投资金融机构。

〔二〕商业银行不拥有其过对折以上的权益性成本,但与被投资金融机构之间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将其纳入并表范围:1.通过与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持有该机构对折以上的表决权;2.按照章程或协议,有权控制该机构的财政和经营政策;3.有权任免该机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的大都成员;4.在该机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有对折以上投票权。

可以不列入并表范围的机构包罗:已关闭或已宣告破产的金融机构;因终止而进入清算程序的金融机构;决定在一年之内售出而短期持有其过对折以上权益性成本的金融机构;受地点国外汇管制及其他突发事件影响、资金调剂受到限制的境外从属金融机构。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17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17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附件附件1:资本工具合格标准。

附件2:信用风险权重法表内资产风险权重、表外项目信用转换系数及合格信用风险缓释工具.附件3: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

附件4: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风险暴露分类标准。

附件5: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要求。

附件6: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风险缓释监管要求.附件7:专业贷款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附件8: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

附件9:资产证券化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附件10:市场风险标准法计量规则。

附件11: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法监管要求.附件12:操作风险资本计量监管要求。

附件13:商业银行风险评估标准。

附件14: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监督检查。

附件15:信息披露要求。

附件16:资本计量高级方法验证要求。

附件17:外部评级使用规范。

附件1:资本工具合格标准一、核心一级资本工具的合格标准(一)直接发行且实缴的.(二)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实缴资本的数额被列为权益,并在资产负债表上单独列示和披露。

(三)发行银行或其关联机构不得提供抵押或保证,也不得通过其他安排使其在法律或经济上享有优先受偿权。

(四)没有到期日,且发行时不应造成该工具将被回购、赎回或取消的预期,法律和合同条款也不应包含产生此种预期的规定.(五)在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时,受偿顺序排在最后。

所有其他债权偿付后,对剩余资产按所发行股本比例清偿。

(六)该部分资本应首先并按比例承担绝大多数损失,在持续经营条件下,所有最高质量的资本工具都应按同一顺序等比例吸收损失。

(七)收益分配应当来自于可分配项目。

分配比例完全由银行自由裁量,不以任何形式与发行的数额挂钩,也不应设置上限,但不得超过可分配项目的数额。

(八)在任何情况下,收益分配都不是义务,且不分配不得被视为违约.(九)不享有任何优先收益分配权,所有最高质量的资本工具的分配权都是平等的。

(十)发行银行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购买该工具提供融资.(十一)发行必须得到发行银行的股东大会,或经股东大会授权的董事会或其他人员批准。

信用风险权重法表内资产风险权重

信用风险权重法表内资产风险权重

附件2:表内资产风险权重、表外项目信用转换系数及
合格信用风险缓释工具
一、表内资产风险权重
二、表外项目信用转换系数
表2 表外项目信用转换系数表
(一)等同于贷款的授信业务,包括一般负债担保、承兑汇票、具有承兑性质的背书及融资性保函等。

(二)与贸易直接相关的短期或有项目,主要指有优先索偿权的装运货物作抵押的跟单信用证。

(三)与交易直接相关的或有项目,包括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保函、预留金保函等。

(四)信用风险仍在银行的资产销售与购买协议,包括资产回购协议和有追索权的资产销售。

三、证券、商品、外汇交易清算过程中形成的风险暴露
(一)货款对付模式下的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算
1.货款对付模式指在结算日,证券和资金、资金和资金进行实时同步、最终一致、不可撤销的交收。

2.货款对付模式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为
其中:
(1)RWA为货款对付模式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
(2)E为货款对付模式下,因合约结算价格与当期市场价格差异而产生的风险暴露;
(3)R为与延迟交易时间相关的资本计提比例,具体见表3。

(二)非货款对付模式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算
非货款对付模式下,因商业银行已执行支付,而交易对手未在约定日期支付而产生的风险暴露:自商业银行执行支付之日起,交易对手未支付部分视同对该交易对手的债权进行处理;自交易对手应履行支付义务之日起,5个交易日后,交易对手仍未支付部分的风险权重为1250%。

四、合格信用风险缓释工具。

商业银行名词解释

商业银行名词解释

第一章1、商业银行:商业银行是以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为经营对象,经营的是特殊商品--货币与货币资本,经营的内容包括货币的收付、借贷以及各种与货币运动相关联的金融服务。

2、总分行制:又称分支行制,是一种设有总行同时又在总行之下设立分行的商业银行制度。

3、单一银行制:又称独家银行制,是一种仅设立总行,不允许下设任何分支行的商业银行组织形式。

4、全能银行制:又称综合性银行制,即混业经营,是一种在金融业务领域内没有什么限制的商业银行组织形式。

5、银行分业制:即分业经营,是指不同的金融业务由不同的经营机构经营的一种商业银行组织形式。

6、股份制银行:商业银行资本来自银行公开发行的股票筹资,股东是银行的所有者。

7、私人银行:即独资形式的银行,大多由西欧大陆十六七世纪家族银行,特别是德国的家族银行演变而来。

私人银行负无限责任。

8、安全性:安全性目标要求银行在经营中保持足够的清偿能力,能够随时应对客户提存,使客户保持对银行坚定的信任。

9、流动性:是指商业银行保持随时可以以适当的价格取得可用资金的能力,以便于随时应对客户提存以及银行支付的需要。

10、盈利性:商业银行经营活动的最终目标,该目标要求银行的经营管理者在可能的情况下追求利润最大化第二章1、会计资本:银行总资产-银行总负债2、经济资本: 用以应付银行的非预期损失,即用来抵补超过期望损失的风险3、监管资本(法定资本):指一国金融监管当局对银行的资本要求,包含了用于抵补银行非预期损失的经济资本以及系统性风险损失等。

4、一级资本:实收资本或普通股:投资者按照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商业银行的资本。

资本公积:溢价发行所取得的大于面值的资本额。

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利润分配中计提的不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

未分配利润5、二级资本:超额贷款损失准备:计提的减值准备超过预期损失的部分。

固定资产重估储备的70% :对固定资产进行重估时,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正差额。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相关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相关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相关附件——附件1:资本定义一、核心资本实收资本:投资者按照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商业银行的资本。

资本公积:包括资本溢价、接受的非现金资产捐赠准备和现金捐赠、股权投资准备、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关联交易差价和其他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以及法定公益金。

未分配利润:商业银行以前年度实现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

少数股权:在合并报表时,包括在核心资本中的非全资子公司中的少数股权,是指子公司净经营成果和净资产中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方式归属于母银行的部分。

二、附属资本重估储备:商业银行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对固定资产进行重估时,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正差额为重估储备。

若银监会认为,重估作价是审慎的,这类重估储备可以列入附属资本,但计入附属资本的部分不超过重估储备的70%。

一般准备:一般准备是根据全部贷款余额一定比例计提的,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的准备。

优先股:商业银行发行的、给予投资者在收益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等方面优先权利的股票。

可转换债券:商业银行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条件可以转换成商业银行普通股的债券。

计入附属资本的可转换债券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债券持有人对银行的索偿权位于存款人及其他普通债权人之后,并不以银行的资产为抵押或质押;2.债券不可由持有者主动回售;未经银监会事先同意,发行人不准赎回。

长期次级债务:是指原始期限最少在五年以上的次级债务。

经银监会认可,商业银行发行的普通的、无担保的、不以银行资产为抵押或质押的长期次级债务工具可列入附属资本,在距到期日前最后五年,其可计入附属资本的数量每年累计折扣20%。

如一笔十年期的次级债券,第六年计入附属资本的数量为100%,第七年为80%,第八年为60%,第九年为40%,第十年为20%。

附件2:表内资产风险权重表项目权重a.现金类资产aa.库存现金 0% ab.黄金 0% ac.存放人民银行款项 0% b.对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的债权ba.对我国中央政府的债权 0% bb.对中国人民银行的债权 0% bc.对评级为AA-及以上国家和地区政府和中央银行的债权0%bd.对评级为AA-以下国家和地区政府和中央银行的债权100% c.对公用企业的债权(不包括下属的商业性公司)ca.对评级为AA-及以上国家和地区政府投资的公用企业的债权 50% cb.对评级为AA-以下国家和地区政府投资的公用企业的债权100% cc.对我国中央政府投资的公用企业的债权 50% cd. 对其他公用企业的债权100% d.对我国金融机构的债权da.对我国政策性银行的债权 0%db.对我国中央政府投资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债权dba.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为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而定向发行的债券 0%dbb.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其他债权100% dc.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债权dca.原始期限四个月以内(含四个月) 0%dcb.原始期限四个月以上20% e.对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注册金融机构的债权ea.对评级为AA-及以上国家或地区注册的商业银行或证券公司的债权 20% eb.对评级为AA-以下国家或地区注册的商业银行或证券公司的债权100% ec.对多边开发银行的债权 0%ed.对其他金融机构的债权 100% f.对企业和个人的债权fa. 对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50% fb. 对企业和个人的其他债权100% g.其他资产 100%附件3:表外项目的信用转换系数及表外项目的定义一、表外项目的信用转换系数项目信用转换系数等同于贷款的授信业务100%与某些交易相关的或有负债50%与贸易相关的短期或有负债20%承诺原始期限不足1年的承诺 0%原始期限超过1年但可随时无条件撤销的承诺 0%其他承诺50%信用风险仍在银行的资产销售与购买协议100%上述表外项目中:1.等同于贷款的授信业务,包括一般负债担保、远期票据承兑和具有承兑性质的背书。

抵债资产表内风险权重

抵债资产表内风险权重

抵债资产表内风险权重一、什么是抵债资产表内风险权重?抵债资产表内风险权重是指在银行业务中,针对不同资产类别的风险程度进行评估和计量的一种方法。

这种方法通过给予不同资产类别不同的风险权重,来反映其对银行资产负债表的风险影响程度。

抵债资产表内风险权重的计算和应用,对于银行的风险管理和资本充足性监管具有重要意义。

二、抵债资产表内风险权重的计算方法2.1 标准化方法标准化方法是计算抵债资产表内风险权重的一种常用方法。

该方法根据不同资产类别的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若干风险类别,并为每个风险类别分配相应的风险权重。

标准化方法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确定风险类别:根据不同资产类别的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的风险类别,如国债、企业贷款、个人贷款等。

2.确定风险权重:根据监管机构的规定或内部风险管理政策,为每个风险类别分配相应的风险权重。

一般来说,风险越高的资产类别,其风险权重越高。

3.计算风险加权资产:将每个资产类别的风险权重乘以相应的资产金额,得到风险加权资产。

4.计算资本充足率:将风险加权资产与银行的资本进行比较,计算资本充足率。

资本充足率是衡量银行资本充足性的重要指标,通常要求银行维持一定的资本充足率以确保其风险承受能力。

2.2 内部评级方法除了标准化方法外,银行还可以采用内部评级方法来计算抵债资产表内风险权重。

内部评级方法是指银行根据自身的风险管理能力和风险评估模型,对不同资产类别进行风险评估和分类,并为每个风险类别分配相应的风险权重。

内部评级方法相比标准化方法更加灵活和准确,因为它可以更好地反映银行自身的风险特征和风险管理能力。

然而,内部评级方法的应用要求银行具备一定的风险管理和评估能力,包括建立有效的风险评估模型、收集和分析大量的风险数据等。

三、抵债资产表内风险权重的意义和应用抵债资产表内风险权重的计算和应用对于银行的风险管理和资本充足性监管具有重要意义。

具体来说,它可以帮助银行实现以下目标:1.风险管理:通过计算抵债资产表内风险权重,银行可以对不同资产类别的风险程度进行评估和比较,从而更好地管理和控制风险。

表内资产风险权重表

表内资产风险权重表

项 目
a. 现金类资产 aa.库存现金 a
b.黄金 a
c.存放人民银行款项 b. 对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的债权 ba. 对我国中央政府的债权 bb. 对中国人民银行的债权 bc. 对评级为 AA- 及以上国家和地区政府和中央银行的债权 b
d. 对评级为 AA- 以下国家和地区政府和中央银行的债权 c. 对公用企业的债权 (不包括下属的商业性公司 ) 权重 0% 0% 0% 0% 0% 0% 100%
d. 对我国金融机构的债权 da. 对我国政策性银行的债权 db. 对我国中央政府投资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债权 dba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为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而定向发行 的债券 dbb. 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其他债权 dc. 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债权
dca. 原始期限四个月以内(含四个月)
dcb. 原始期限四个月以上 e. 对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注册金融机构的债权 ea. 对评级为 AA- 及以上国家或地区注册的商业银行或证券公司的债 权 0% 0% 100% 0% 20% 20%
f. 对企业和个人的债权
fa. 对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fb. 对企业和个人的其他债权 g. 其他资产
50% 100% 100%
附件 2:
表内资产风险权重表
ca. 对评级为 AA- 及以上国家和地区政府投资的公用企业的债权 50% cb. 对评级为 AA- 以下国家和地区政府投资的公用企业的债权 100% cc. 对我国中央政府投资的公用企业的债权
50% cd. 对其他公用企业的债权
100%
eb. 对评级为 AA- 以下国家或地区注册的商业银行或证券公司的债权 100% ec. 对多边开发银行的债权 0% ed. 对其他金融机构的债权 100%。

抵债资产表内风险权重

抵债资产表内风险权重

抵债资产表内风险权重1. 概述抵债资产表内风险权重是银行和金融机构用于评估其资产负债表中各项资产的风险程度的一种方法。

风险权重是指根据资产的风险特征和市场环境来确定的一种权重,用于计算资产所占的风险资本。

2. 抵债资产表内风险权重的作用抵债资产表内风险权重的主要作用是帮助银行和金融机构评估其资产负债表中各项资产的风险程度,从而确定所需的风险资本。

通过计算资产所占的风险资本,银行和金融机构可以更好地管理风险、控制资本和做出风险管理决策。

3. 抵债资产表内风险权重的计算方法抵债资产表内风险权重的计算方法通常基于国际金融监管机构的规定,如巴塞尔协议。

根据这些规定,不同类型的资产被分为不同的风险类别,并赋予相应的风险权重。

常见的抵债资产表内风险权重计算方法包括:3.1 标准化方法标准化方法是一种基于资产的类型和风险特征来确定风险权重的方法。

根据巴塞尔协议,各类资产被分为不同的风险类别,每个风险类别都有相应的风险权重。

例如,现金、中央银行存款和政府债券通常被认为是低风险资产,其风险权重较低;而商业贷款、个人贷款和信用卡贷款等则被认为是高风险资产,其风险权重较高。

3.2 内部评级方法内部评级方法是一种基于银行和金融机构自身风险模型和评级系统来确定风险权重的方法。

根据内部评级方法,银行和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其对各项资产的风险评估结果,确定相应的风险权重。

这种方法要求银行和金融机构具备完善的风险管理系统和评级模型,并且需要经过监管机构的审查和认可。

3.3 基本指标法基本指标法是一种简化的计算方法,适用于风险较低的资产。

根据基本指标法,银行和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其资产负债表上的总资产金额来确定风险权重。

这种方法通常适用于小型银行和金融机构,其资产负债表结构相对简单,风险较低。

4. 抵债资产表内风险权重的应用抵债资产表内风险权重的应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4.1 风险资本计算抵债资产表内风险权重可以用于计算银行和金融机构所需的风险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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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表内资产风险权重表G42《表内加权风险资产计算表》填报说明第一部分:引言本表根据《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对表内风险资产根据债权对象进行分类,并列出可进行风险缓释的各因素。

通过表内计算,获得加权后表内风险资产总额。

具体的表内风险资产计算的相关规定可参见《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

第二部分:一般说明1.报表名称:表内加权风险资产计算表2.报表编码:银监统0022号3.填报机构: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外资法人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

4.报送口径、频度及时间:法人汇总数据(季报)为季后18日内、合并报表数据(半年报)为半年后40日内。

5.报送方式:以电子报表形式报送银监会。

6.数据单位:万元,百分比。

7.四舍五入要求:金额保留两位小数,百分比保留两位小数。

8.填报币种:本币要求以本外币合计人民币数据填报。

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外币折算为人民币时,应按照报告期末最后一天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欧元、日元和港币的基准汇价进行折算。

美元、欧元、日元和港币等四种主要货币以外的其他货币对人民币的折算汇率,以报告期末最后一天美元对人民币的基准汇率与同一天上午9时国际外汇市场其他货币兑美元汇率套算确定。

第三部分:具体说明[1. 现金类资产]:是指填报机构所拥有的现钞、贵金属和存款,包括库存现金、黄金及存放人民银行款项。

[1.1现金]:是指填报机构库存以及运送中的人民币和外币现金。

[1.3存放中国人民银行款项]:是指填报机构存入中国人民银行的各种存款。

[2.对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的债权]:是指对中国的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以及外国的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所拥有的各种债权的总和。

包括对我国政府的债权(是指商业银行购买的由中央政府及其部门发行的国库券或其他债券)、对中国人民银行的债权(是指商业银行购买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票据、其他债券等)、对评级AA级及以上国家和地区的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的债权及对评级AA级以下国家和地区的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的债权。

注:本表采用了标准普尔AA-的评级符号,但对填报机构选用外部信用评级公司不做规定,填报机构可自行选择评级公司的评级结果,并保持连续性。

[3. 对公用企业的债权(不包括下属的商业性公司)]:是指填报机构对涉及公用事业的经营者,包括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讯、交通运输等行业企事业单位所拥有的债权,但公用企业所属的其他商业性公司或企业除外。

其包括对评级AA-级及以上国家和地区中央政府投资的公用企业的债权、对评级AA-级及以下国家和地区中央政府投资的公用企业的债权、对我国中央政府投资的公用企业的债权及对其他公用企业的债权。

[4. 对我国金融机构的债权]:是指填报机构对我国各类金融机构的债权。

包括存放或拆放各类金融机构的款项、以资产逆回购形式对金融机构的融资、购买我国金融机构的债券及其他形式对金融机构的债权。

[4.3.1原始期限四个月以内]:指原始期限四个月以内(含四个月)的同业存放、同业拆放、买入返售资产等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债权。

[4.4对我国其他金融机构的债权]:是指填报机构持有的除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和我国中央政府投资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之外的其他金融机构的债权。

其他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非银行金融机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

[5. 对在其他国家/地区注册金融机构的债权]:是指填报机构对国外各类金融机构的债权。

包括存放或拆放金融公司的各种款项、购买国外金融机构的债券及以其他形式对国外金融机构的债权。

[5.1对评级AA-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的债权]:是指填报机构对在注册于评级AA-级及以上国家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的债权。

特例:如其他国家/地区监管当局认定,该国/地区商业银行对“某些等同于政府机构”的债权风险权重为20%,则商业银行将对此类机构的债权列入本项。

[6. 对企业和个人的债权]:是指填报机构对除公用企业以外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对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城乡居民和个体生产者、经营者的债权。

[6.1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是指填报机构发放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不含个人商用房抵押贷款。

[6.2其他对公司和个人的债权]:是指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以外的其他对企业和个人的债权。

[7.1联行往来、外汇买卖及同城票据交换等零风险款项]:是指包括体现在资产负债表资产方的联行往来借方余额(指同一银行系统内各行处之间由于办理清算、款项缴拨及内部资金调拨等业务而产生的资金账务往来。

)、外汇买卖借方余额、委托贷款余额、同城票据交换借方余额(指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因票据的交换提出、提入及其清算而产生的款项)等零风险款项。

[7.2其他表内资产]:是指未包含在以上统计项目中且应进行风险加权的其他类型资产业务,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持有其他银行发行的次级债务和混合资本债券等。

其中对于商誉、对未并表银行机构的资本投资、对非自用不动产的投资、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本投资、对工商企业的资本投资、持有其他银行发行的次级债务和商业银行的政策性债转股各项不进行风险缓释,风险权重均为100%。

[7.2.1其中:持有政策性银行发行次级债]:是指填报机构持有政策性银行发行的次级债券和其他次级债务期末余额。

风险权重为100%。

[7.2.2其中:持有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是指填报机构持有商业银行发行的次级债券和其他次级债务期末余额。

风险权重为100%。

[8. 已计算市场风险资本的表内交易账户资产]:如果该填报机构按照《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要求其市场风险暴露应计算资本金要求,并已将计算结果在《资本充足率汇总表》[9.市场风险资本]中填报,该机构表内交易账户中已经计算利率风险和股票风险的部分不再重复计算信用风险需要的资本金,有关交易账户余额在本表各相关项目中剔除,汇总后在本项目填报。

[9. 小计]:反映表内加权风险资产计算表中有关项目之和。

[10. 资本扣减项]:反映各行在计算资本时应扣除的资产总计。

本栏目填报在[Q]列,其数值应与资本充足率汇总表中的[6.A]扣减项栏目一致,如果填报机构资产证券化业务涉及资本扣除,这一核对关系将不满足。

[11. 表内加权风险资产]:反映各行表内加权风险资产总计数值,本栏目填报在[Q]列。

[C]风险暴露:是指填报机构各类资产(贷款等)账面价值扣除减值准备后剩余的资产余额。

[O]未缓释风险暴露:是指填报机构风险暴露中未被各类缓释因素缓释的部分。

如一笔一般企业质押贷款,假设其质押物为等于贷款余额60%的我国财政部发行国债,则其未缓释风险资产余额为贷款余额的40%。

[D]-[N] 其中:因下列因素或以下列因素为保证或抵质押,可得以风险缓释后的本期资产余额:是指根据《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填报机构的各类资产在扣除对应的资产准备后,分别为各类风险缓释因素所覆盖的资产数额。

如一笔一般企业质押贷款,假设其质押物为等于贷款余额60%的我国财政部发行国债,则其在“[E]中央政府”缓释因素项下覆盖的资产余额为贷款余额的60%。

[Q]风险资产余额:是指填报机构各项资产,经风险缓释后的余额(包括风险缓释后剩余的风险暴露及未缓释风险暴露)与对应风险权重的乘积。

对于参与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机构应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06年统计制度的通知》(银监发〔2006〕2号)要求,填报《资产证券化业务资本充足率计算表(并表)》、《资产证券化业务资本充足率计算表(未并表)》两张报表,用以计量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资本要求,并将有关数据在G41《资本充足率汇总表》、G42《表内加权风险资产计算表》、G43《表外加权风险资产计算表》中反映。

将《资产证券化业务资本充足率计算表》的[F15]的50%计入G41《资本充足率汇总表》的[2.7其他扣减项]中;[F15]数据计入G41《资本充足率汇总表》的[6.7其他扣减项]中;《资产证券化业务资本充足率计算表》的[J13]数据计入G42《表内加权风险资产计算表》的[7.2其他资产]的[A]和[O]列中;[J14]数据计入G43《表外加权风险资产计算表》的[7.其他表外项目]中风险权重为100%的项目中。

第四部分:核对关系(1)表内核对关系[1.]= [1.1]+[1.2]+[1.3] (本关系不覆盖[R]列)[2.]= [2.1]+[2.2]+[2.3]+[2.4] (本关系不覆盖[R]列)[3.]= [3.1]+[3.2]+[3.3]+[3.4] (本关系不覆盖[R]列)[4.]= [4.1]+[4.2]+[4.3]+[4.4] (本关系不覆盖[R]列)[4.2]= [4.2.1]+[4.2.2] (本关系不覆盖[R]列)[4.3]= [4.3.1]+[4.3.2] (本关系不覆盖[R]列)[5.]= [5.1]+[5.2]+[5.3]+[5.4] (本关系不覆盖[R]列)[6.]= [6.1]+[6.2] (本关系不覆盖[R]列)[7.]= [7.1]+[7.2] (本关系不覆盖[R]列)[7.2]≥ [7.2.1]+[7.2.2] (本关系不覆盖[R]列)[9.]= [8.]+[7.]+[6.]+[5.]+[4.]+[3.]+[2.]+[1.] (本关系不覆盖[R]列)[11.]= [9.]-[10.] (本关系不覆盖[R]列)[C]=[A]-[B][C]=[D]+[E]+[F]+[G]+[H]+[I]+[J]+[K]+[L]+[M]+[N]+[O](本关系不覆盖[9.小计]行)[Q]=[D]×i1+[E]×i2+[F]×i3+[G]×i4+[H]×i5+[I]×i6+[J]×i7+[K] ×i8+[L] ×i9+[M]×i10+[N]×i11+[O]×[P](本关系不覆盖[1.]、[2.]、[3.]、[4.]、[4.2]、[4.3]、[5.]、[6.]、[7.]、[8.]、[9.]、[10.]、[11.]各行)[R]=[Q]÷[C] ×100% (本关系不覆盖[8.] 、[10.]、[11.]各行)此外,如以上校验有关系的等式左项为阴影,即不填报数据,则不适用本项校验关系。

表中阴影部分不填报数据。

(2)表间核对关系以下表间核对关系均为在同一报送口径下的相互检验,即数据同为法人数据或同为法人合并数据(含附属公司)。

(不适用于外国银行分行填报风险资产中人民币份额加权情况)[1.1A]=G01_[1.C]第五部分:备注外国银行分行填报本表仅限其风险资产中的人民币份额,同时应将“指定生息资产中的人民币6个月以上定期存款部分”计入“[4.3.1原始期限四个月以内]”,风险权重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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