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重点:鉴定人每日一讲(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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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司法考试刑法重要考点

2012司法考试刑法重要考点

一、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考查角度通常为该罪的认定、既遂标准、加重情形、此罪与彼罪区分、一罪与数罪的区分。

具体学习过程中,特别注意:(1)既遂标准:对于收买妇女、儿童后又出卖的,或出卖捡拾弃婴,或出卖自己亲生子女或养子女的,以卖出为既遂标准;对于其他情形,以行为人或第三人控制受害人为既遂,不以卖出为既遂。

(2)加重情形:被害人或亲属因拐卖行为而自杀、自伤的,属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加重情节。

(3)在拐卖幼女的过程中,对幼女实施奸淫行为的,属于拐卖儿童罪的加重情节,不另行成立强奸罪。

(4)在拐卖妇女、儿童的过程中,他人明知为拐卖的妇女、儿童而阻止公安机关人员实施解救的,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共犯,非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或妨害公务罪。

(5)一罪:A.拐卖妇女、儿童,又实施奸淫或胁迫、诱骗其卖淫的,仅以拐卖妇女、儿童罪一罪加重处罚;B.拐卖妇女、儿童,又实施拘禁行为的,仅以拐卖妇女、儿童罪一罪定罪处罚。

(6)数罪:A.拐卖妇女、儿童,又对其实施故意杀害、伤害、猥亵、侮辱等行为,构成其他犯罪的,数罪并罚;B.拐卖妇女、儿童,又组织、教唆其进行其他犯罪的,以拐卖妇女、儿童罪与其所组织、教唆的罪数罪并罚;C.拐卖妇女、儿童,又组织、教唆未成年的妇女、儿童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以拐卖妇女、儿童罪与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数罪并罚二、强奸罪强奸罪作为侵犯性自由的犯罪,每年必考,通常的命题角度为强奸罪的认定、加重情形、一罪与数罪。

在具体的学习过程中,需要注意一些特殊疑难情形的判断:(1)甲故意杀乙女,而后实施奸尸或其他侮辱行为的,成立故意杀人罪和侮辱尸体罪,并罚。

(2)甲以强奸故意杀乙女,在乙死亡后实施奸尸或其他侮辱行为的,成立故意杀人罪与强奸罪(未遂)的想象竞合犯,与侮辱尸体罪并罚。

(3)甲以强奸故意杀乙女,甲误以为乙女死亡(实际乙为昏迷),而后实施奸淫行为的,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与强奸罪的想象竞合犯。

2012年司考大改革重点一览带答案和解析

2012年司考大改革重点一览带答案和解析

1、乙全家外出数月,邻居甲主动帮乙照看房屋。

某日,甲谎称乙家门口的一对石狮为自家所有,将石狮卖给外地人,得款1万元据为己有。

关于甲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甲同时触犯侵占罪与诈骗罪B.如认为购买者无财产损失,则甲仅触犯盗窃罪C.如认为购买者有财产损失,则甲同时触犯盗窃罪与诈骗罪D.不管购买者是否存在财产损失,甲都触犯盗窃罪2、未成年人小付涉嫌故意伤害袁某,袁某向法院提起自诉。

小付的父亲委托律师黄某担任辩护人,袁某委托其在法学院上学的儿子担任诉讼代理人。

本案中,下列哪些人有权要求审判人员回避?A.黄某B.袁某C.袁某的儿子D.小付的父亲3、下列哪些行为触犯诈骗罪(不考虑数额)?A.甲对李某家的保姆说:“李某现在使用的手提电脑是我的,你还给我吧。

”保姆信以为真,将电脑交给甲B.甲对持有外币的乙说:“你手上拿的是假币,得扔掉,否则要坐牢。

”乙将外币扔掉,甲乘机将外币捡走C.甲为灾民募捐,一般人捐款几百元。

富商经过募捐地点时,甲称:“不少人都捐一、二万元,您多捐点吧。

”富商信以为真,捐款2万元D.乙窃取摩托车,准备骑走。

甲觉其可疑,装成摩托车主人的样子说:“你想把我的车骑走啊?”乙弃车逃走,甲将摩托车据为己有4、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儿童在公共游泳池溺水时,其父甲、救生员乙均故意不救助。

甲、乙均成立不作为犯罪B.在离婚诉讼期间,丈夫误认为自己无义务救助落水的妻子,致妻子溺水身亡的,成立过失的不作为犯罪C.甲在火灾之际,能救出母亲,但为救出女友而未救出母亲。

如无排除犯罪的事由,甲构成不作为犯罪D.甲向乙的咖啡投毒,看到乙喝了几口后将咖啡递给丙,因担心罪行败露,甲未阻止丙喝咖啡,导致乙、丙均死亡。

甲对乙是作为犯罪,对丙是不作为犯罪5、孙某系甲省乙市海关科长,与走私集团通谋,利用职权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情节特别严重。

关于本案管辖,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B.经甲省检察院决定,可由检察院立案侦查C.甲省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后可根据案件情况自行侦查D.甲省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后可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甲省丙市检察院侦查6、甲涉嫌盗窃室友乙存放在储物柜中的笔记本电脑一台并转卖他人,但甲辩称该电脑系其本人所有,只是暂存于乙处。

2012司考刑法重点辅导

2012司考刑法重点辅导

2012司考刑法重点辅导1个单行刑法(创立骗购外汇罪;将逃汇罪的主体由国有单位扩大到所有中国的单位;将非法买卖外汇定为非法经营罪);※ 量刑问题防卫过当应当减轻、免除避险过当应当减轻、免除未成年人应当从轻、减轻※且不适用死刑半神经病可以从轻、减轻盲、聋、哑可以从轻、减轻、免除※说明精神病不可信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免除胁从犯应当减轻、免除一般自首一般立功可以从轻、减轻重大立功可以减轻、免除罪轻且自首可以免除自首且重大立功应当减轻、免除犯罪预备可以从轻、减轻、免除比照既遂犯犯罪未遂可以从轻、减轻比照既遂犯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重教唆未遂可以从轻、减轻(实际是犯罪预备的特殊法条)※从宽处罚情节1.应当减轻、免除(1)防卫过当(2)避险过当(3)自首后又有重大立功的(4)胁从犯(5)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2.应当从轻、减轻、免除从犯3.应当从轻、减轻已满14不满18岁的人犯罪4.可以免除(1)犯罪较轻而且自首(2)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 5.可以减轻、免除(1)在国外犯罪。

虽受本法追究,但在外国已受过刑罚处罚的首先考虑的是免除,其次才是减轻,这一点即选择的倾向上与后面几点不同。

(2)有重大立功的(3)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向公司企业人员行贿行为的(4)个人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5)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行为的(6)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介绍贿赂行为的6.可以从轻、减轻、免除(1)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2)犯罪预备7.可以从轻、减轻(1)尚未完全丧失辨认能力或者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2)犯罪未遂(3)教唆未遂的(4)自首的(5)立功的※从严处罚情节总则部分——总则性仅仅有两个,但十分重要:(1)教唆不满18岁的人犯罪(2)累犯★刑法中明确规定的帮助行为但不作为共同犯罪论处的情形:①、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向背叛国家、分裂国家、武装叛乱、暴乱颠覆国家政权等犯罪活动进行资助行为的②、资助恐怖活动罪向恐怖活动法律||教育网组织或者实施恐怖犯罪行为提供资助的行为③、协助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 (但需要注意,并不是说这些犯罪的内容都是相关犯罪的帮助行为,存在不是共犯的其他帮助行为)。

2012年司考大改革重点一览完美解析

2012年司考大改革重点一览完美解析

1、黄某倒卖文物案于2014年5月28日一审终结。

6月9日(星期一),法庭宣判黄某犯倒卖文物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立即送达了判决书,黄某当即提起上诉,但于6月13日经法院准许撤回上诉;检察院以量刑畸轻为由于6月12日提起抗诉,上级检察院认为抗诉不当,于6月17日向同级法院撤回了抗诉。

关于一审判决生效的时间,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6月9日B.6月17日C.6月19日D.6月20日2、关于朱某100万元财产的来源,下列分析正确的是:A.其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这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实行行为B.在审查起诉阶段已说明100万元的来源,故不能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提起公诉C.在澳门赌博,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赌博罪D.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在澳门赌博,应依属人管辖原则追究其赌博的刑事责任3、关于证人证言与鉴定意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证人证言只能由自然人提供,鉴定意见可由单位出具B.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的人有时可以提供证人证言,但不能出具鉴定意见C.如控辩双方对证人证言和鉴定意见有异议的,相应证人和鉴定人均应出庭D.证人应出庭而不出庭的,其庭前证言仍可能作为证据;鉴定人应出庭而不出庭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根据4、关于故意与违法性的认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误以为买卖黄金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仍买卖黄金,但事实上该行为不违反《刑法》。

甲有犯罪故意,成立犯罪未遂B.甲误以为自己盗窃枪支的行为仅成立盗窃罪。

甲对《刑法》规定存在认识错误,因而无盗窃枪支罪的犯罪故意,对甲的量刑不能重于盗窃罪C.甲拘禁吸毒的陈某数日。

甲认识到其行为剥夺了陈某的自由,但误以为《刑法》不禁止普通公民实施强制戒毒行为。

甲有犯罪故意,应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刑事责任D.甲知道自己的行为有害,但不知是否违反《刑法》,遂请教中学语文教师乙,被告知不违法后,甲实施了该行为。

但事实上《刑法》禁止该行为。

乙的回答不影响甲成立故意犯罪5、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下列哪些事项,《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A.受案范围、管辖B.期间、送达、财产保全C.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D.检察院对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6、行政机关公开的信息应当准确,是下列哪一项行政法原则的要求?A.合理行政B.高效便民C.诚实守信D.程序正当7、关于证人证言与鉴定意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证人证言只能由自然人提供,鉴定意见可由单位出具B.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的人有时可以提供证人证言,但不能出具鉴定意见C.如控辩双方对证人证言和鉴定意见有异议的,相应证人和鉴定人均应出庭D.证人应出庭而不出庭的,其庭前证言仍可能作为证据;鉴定人应出庭而不出庭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根据8、某区工商分局对一公司未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销售电子出版物100套的行为,予以取缔,并罚款6000元。

2012年刑事诉讼法总则重点法条解读

2012年刑事诉讼法总则重点法条解读

2012年刑事诉讼法总则重点法条解读重点法条之一第3条、第4条【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依法行使原则】【法条内容】第3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4条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

【法条释义】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法行使的职权。

【考点归纳】1、公安机关的职权;2、人民检察院的职权;3、人民法院的职权;4、国家安全机关的职权【提别提示】第三、第四条易结合起来,考察国家安全机关的职权。

【相关法条】第225条:军队保卫部门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

军队保卫部门、监狱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本法的规定。

★重点法条之二第5条【司法独立】【法条内容】第5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法条释义】司法独立的含义。

1、我国的司法独立不同于西方国家的司法独立;2、法院独立和检察院独立的程度不同;3、司法独立应依法独立;4、司法独立于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5、司法应自觉接受公民、新闻媒体、社会舆论的监督。

正确处理两个关系:1、与党的领导之间的关系;2、与各级人大之间的关系。

成功在于执着,鲤鱼网祝大家成功!【考点说明】对司法独立含义的正确理解。

【实例解析】◆(2003-2-89不定选)某大学教授在讲授刑事诉讼法课时,让学生回答如何理解“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下列四个同学的回答中,正确的理解是?A、甲同学认为是指法官个人独立审判案件,不受任何他人影响B、乙同学认为是指合议庭独立审判案件,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影响C、丙同学认为是指法院独立审判案件,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D、丁同学认为是指法院依法独立审判案件,上级法院不能对下级法院正在审理的具体案件如何处理发布指示或命令。

2012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真题解析

2012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真题解析

2012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真题解析杨雄一、单项选择题22.关于《刑事诉讼法》“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体现了以人为本、保障和维护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理念B.体现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至上的理念C.体现了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理念D.体现了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理念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基本理念。

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这是刑事诉讼法的根本任务。

《刑事诉讼法》“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规定,体现了以人为本、保障和维护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理念。

故A项正确。

尊重和保障人权,就是尊重和保障诉讼参与人的人权,其核心是尊重和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但是并非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至上。

故B项错误。

“尊重和保障人权”并未体现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理念,以及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理念。

故CD两项错误。

在2012海天模考讲题阶段和法条串讲阶段中都特别强调“尊重与保障人权”写入新刑事诉讼法的重要意义并设计相关模拟题。

23.甲发现自家优质甜瓜常被人夜里偷走,怀疑乙所为。

某夜,甲带上荧光恐怖面具,在乙偷瓜时突然怪叫,乙受到惊吓精神失常。

甲后悔不已,主动承担乙的治疗费用。

公安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重伤将甲拘留,乙父母向公安机关表示已谅解甲,希望不追究甲的责任。

在公安机关主持下,乙父母与甲签订和解协议,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并提出从宽处理建议。

下列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刑事诉讼理念的概括,哪一选项与本案处理相一致?A.既要充分发挥司法功能,又要构建多元化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B.既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又要考虑对特殊群体区别对待C.既要追求公平正义,又要兼顾诉讼效率D.既要高度重视程序的约束作用,又不应忽略实体公正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刑事诉讼理念的体现。

2012司法考试基础理论阶段刑诉讲义

2012司法考试基础理论阶段刑诉讲义

2012年刑事诉讼法授课提纲一、命题的重点(表-1)二、刑事诉讼流程图(表-2第一章刑事诉讼法概述主要内容: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刑事诉讼法与法治国家的关系;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核心考点:刑事诉讼法与法治国家的关系;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一、刑事诉讼法与刑法、法治国家的关系(表-3)★★二、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表-4)★三、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一)刑事诉讼职能(表-5)审判控诉辩护(二)刑事诉讼主体(表-6)第二章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核心考点:严格遵守法律程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一、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刑诉法第3、4条)(表★★★二、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刑诉法第3条第2款)(表-8)★★★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刑诉法第5条、《关于规范★★四、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刑诉法第8条)(表-10)★五、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刑诉法第12条)(表-11)★★★六、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刑诉法第15条)(二)程序倒流(《高检规则》第262、263条)(表-13)第三章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主要内容:专门机关;诉讼参与人;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核心考点: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一、诉讼参与人(专门机关以外的人)(表-14)(刑诉法第106条)★★三、其他诉讼参与人(表-16)第四章管辖主要内容:立案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专门管辖核心考点: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范围;交叉管辖;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范围;特殊地域管辖;军事法院的管辖范围一、立案管辖二、级别管辖(表-21)三、地域管辖四、专门管辖★★军事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表-25)(《高法解释》第20、21 条)第五章回避主要内容:回避的适用对象和理由;回避的种类与程序核心考点:回避的程序★★一、回避的适用对象和理由(表-26)(刑诉法第28、29、31条、《最高人民法院★★★二、回避的种类与程序(表-27)(刑诉法第28、30、31条)第六章辩护与代理主要内容:辩护人的诉讼地位;辩护人的范围和人数;辩护人的诉讼权利;辩护的种类;拒绝辩护;刑事诉讼代理核心考点:辩护人的诉讼地位;辩护人的范围;辩护人的诉讼权利;法律援助辩护;拒绝辩护★一、辩护人的诉讼地位(表-28)(刑诉法第35条)★★★二、辩护人的范围和人数(表-29)(刑诉法第32条、《高法解释》第33条)★★★三、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一)辩护律师与非律师辩护人诉讼权利之比较(表-30)注意:辩护律师与非律师辩护人诉讼权利的区别:(1)会见权(2)阅卷权(3)无调查取证权(二)辩护人的诉讼义务★★★(表-31)★★★(三)侦查阶段辩护权与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的辩护权的区别(表-32)(刑诉法四、辩护的种类、★★★拒绝辩护(表-33)★★五、诉讼代理人与辩护人的区别(表-34)第七章刑事证据主要内容:证据的概念、基本特征;刑事证据制度的基本原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证据的法定种类;证据的理论分类;证明对象;证明责任;证明要求;证据的收集和运用;刑事证据规则;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核心考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证据的法定种类;证据的理论分类;证明对象;证明责任;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一、证据的概念、基本特征、刑事证据制度的基本原则(表-35)★★★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二)法院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表-37)(刑诉法第56-58条)(三)死刑案件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表-38)(《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三、证据的法定种类(表-39)(刑诉法第48条)★★★四、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表-40)(刑诉法第61-63、187、188条)★★五、证据的收集和运用、证据规则(表-41)★★★六、证据的理论分类(表-42)★★★七、证明对象(表-43)★★★八、证明责任(表-44)(刑诉法第49条)九、证明要求(证明标准)(表-45)第八章强制措施主要内容:拘传;传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强制措施的变更和解除核心考点: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一、拘传与传唤★(表-46)(刑诉法第117条)二、取保候审★★★(表-47)三、监视居住★★★(表-48)四、拘留★★(表-49)五、★★★逮捕(表-50)★★六、强制措施的变更和解除(刑诉法第95、97条、《高法解释》第80、81条)第九章附带民事诉讼主要内容:附带民事诉讼成立的条件;附带民事诉讼程序核心考点: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附带民事诉讼审理程序★★★一、附带民事诉讼成立的条件(表-52)★★二、附带民事诉讼程序(表-53)第十章期间、送达主要内容:期间;送达核心考点:期间的特殊计算(期间的重新计算和不计入);期间的补救一、期间(表-54)第十一章立案主要内容:立案材料的来源;立案的条件;立案的程序核心考点:立案的条件;立案监督★★一、立案材料的来源(注意:报案、举报和控告的区别)(表-55)(刑诉法第107、★★二、立案的条件(表-56)三、立案的程序(表-57)(《关于刑事立案监督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6、8、10、11条)第十二章侦查主要内容: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技术侦查措施;辨认;通缉;对非法侦查的救济;侦查终结;侦查羁押期限核心考点: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检查;搜查;鉴定;技术侦查措施;对非法侦查的救济;侦查羁押期限★★★一、讯问犯罪嫌疑人与询问证人(被害人)(刑诉法第116-121、270条)(表-58)二、勘验、★★检查、强制采样(表-59)(刑诉法第126-133条)★★★三、搜查与查封、扣押物证、书证(表-60)(刑诉法第134-143条)★★★四、鉴定(表-61)(刑诉法第144-147、187条、《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4、7、8、9、11条)★★★五、技术侦查措施(表-62)(刑诉法第148—152条)★六、辨认(表-63)(《高检规则》第211—213条)★七、通缉(表-64)(刑诉法第153条、《高检规则》第216条)★★★八、对非法侦查的救济(表-65)(刑诉法第115条)九、侦查终结(表-66)(刑诉法第159-161条)★★★十、侦查羁押期限(表-67)(刑诉法第154-158条)第十三章起诉主要内容:刑事起诉制度;审查起诉的程序;审查起诉的结果;检察院撤回、追加、变更起诉;不起诉;补充侦查核心考点:不起诉;补充侦查★★一、刑事起诉制度(表-68)★★二、审查起诉的程序(表-69)(刑诉法第167-170条)三、审查起诉的结果(表-70)(刑诉法第171-173条)★★★四、不起诉(表-71)(刑诉法第171、173条)五、检察院撤回、追加、变更起诉★★(表-72)(《高检规则》第351条)★★★六、补充侦查(表-73)(刑诉法第171、198、199条、《六机关规定》第27条、《高法解释》第157、159条、《高检规则》第348-350条)第十四章刑事审判概述主要内容:审判原则;审级制度;审判组织核心考点:公开审判原则;审判组织★★一、审判原则(表-74)(刑诉法第183、274条、《高法解释》第121-122条)★二、审级制度——两审终审制(表-75)(刑诉法第10条)★★三、审判组织(表-76)(刑诉法第178-180条、《高法解释》第111-115条)、《关于完善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1-9、1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议庭职责的若干规定》第2、4、5-8、10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8、9条)第十五章第一审程序主要内容:公诉案件庭前审查;开庭审判前的准备;法庭审判;审理程序的中断;对违反法庭秩序的处理;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简易程序;量刑程序;自诉案件审理程序;单位犯罪案件的诉讼程序;判决、裁定和决定核心考点:公诉案件庭前审查;法庭审判;审理程序的中断;简易程序;量刑程序;自诉案件审理程序一、公诉案件庭前审查★★★(一)庭前审查的内容及其处理(表-77)(刑诉法第172、181条、《高法解释》二、开庭审判前的准备(表-79)(刑诉法第182条、《高法解释》第119条)★★★三、法庭审判(表-80)开庭 法庭调查 法庭辩论 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宣判审判席 书记员公诉人 辩护人书记员 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被害人 未被追究刑事责任致害人★★★四、审理程序的中断(延期审理、中止审理、终止审理)(表-81)(刑诉法第★★五、对违反法庭秩序的处理(表-82)(《高法解释》第184条)★★★六、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与简易程序(表-83)(刑诉法第208-215条、《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七、量刑程序(《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表-84)★★★八、自诉案件审理程序(表-85)(刑诉法204-207条)★九、单位犯罪案件的诉讼程序(表-86)(《高法解释》第6、207-216条)★十、判决、裁定和决定(表-87)第十六章第二审程序主要内容:上诉和抗诉;全面审查原则;上诉不加刑;二审的审理程序;附带民事诉讼的二审;二审的审理结果;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核准程序;对查封、扣押、冻结在案财物的处理核心考点:上诉和抗诉;上诉不加刑;二审的审理方式;二审的审理结果★★★一、上诉和抗诉(表-88)二、全面审查原则(注意三大诉讼法的区别)(表-89)(刑诉法第222条)★★★三、上诉不加刑原则(表-90)(刑诉法第226条、《高法解释》第257条)★★★四、二审的审理程序(表-91)★★五、附带民事诉讼的二审(两个诉讼、全面审查;处理刑事不以民事为基础;但。

2012年司法考试刑法考试大纲新增考点详细解读

2012年司法考试刑法考试大纲新增考点详细解读

2012年司法考试刑法考试大纲新增考点详细解读一、考点变化1.新增考点:第九章第一节“刑罚与刑罚权”改为“刑罚的概念和特征”,新增考点“刑罚的特征”。

2.法规变化(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1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第1532次会议通过2012年1月17日公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2011年4月28日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3)删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1997年10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40次会议通过自1997年11月8日起施行)”。

二、内容解读(一)刑罚的特征刑罚,是国家为了防止犯罪行为对法益的侵犯,由法院根据刑事立法,对犯罪人适用的建立在剥夺性痛苦基础上的最严厉的强制措施。

我国刑罚具有以下主要特征:1.制裁的严厉性。

刑罚是国家对犯罪行为的否定评价与对犯罪人的谴责的一种最严厉的形式,对犯罪人具有身体的、精神的、财产的剥夺性痛苦。

它不仅可以剥夺犯罪人的财产权与政治权利,还可以限制、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甚至可以剥夺犯罪人的生命。

即使管制、拘役等刑罚看破似轻微,但其法律后果仍然重于其他法律制裁,比如不能被录用于公务员(微博)、法官、检察官,也不能律师(过失犯罪除外)。

因此,相对于其他强制措施而言,刑罚是最强烈的痛苦。

刑罚的惩罚性质是刑罚的本质属性。

2.刑罚及其内容由刑法明文规定。

根据罪刑法定原则,什么行为是犯罪、对于犯罪应当判处什么样的刑罚都必须由刑法事先作出明文规定。

刑法没有明文规定的制裁方法,不是刑罚的表现形式。

我国刑法第37条规定的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以及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都不是刑罚方法(但是,这些非刑罚方法都是犯罪的法律后果,而不是民事处分和行政制裁)。

2012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真题解析

2012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真题解析

2012 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真题解析杨雄一、单项选择题22. 关于《刑事诉讼法》“尊重与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与其她权利”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就是正确的?A. 体现了以人为本、保障与维护公民基本权利与自由的理念B. 体现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至上的理念C. 体现了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理念D. 体现了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理念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尊重与保障人权”的基本理念。

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与保障人权,保护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与其她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这就是刑事诉讼法的根本任务。

《刑事诉讼法》“尊重与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与其她权利”的规定,体现了以人为本、保障与维护公民基本权利与自由的理念。

故 A 项正确。

尊重与保障人权,就就是尊重与保障诉讼参与人的人权,其核心就是尊重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但就是并非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至上。

故 B 项错误。

“尊重与保障人权”并未体现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理念,以及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理念。

故CD 两项错误。

在2012 海天模考讲题阶段与法条串讲阶段中都特别强调“尊重与保障人权”写入新刑事诉讼法的重要意义并设计相关模拟题。

23. 甲发现自家优质甜瓜常被人夜里偷走,怀疑乙所为。

某夜,甲带上荧光恐怖面具,在乙偷瓜时突然怪叫,乙受到惊吓精神失常。

甲后悔不已,主动承担乙的治疗费用。

公安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重伤将甲拘留,乙父母向公安机关表示已谅解甲,希望不追究甲的责任。

在公安机关主持下,乙父母与甲签订与解协议,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并提出从宽处理建议。

下列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刑事诉讼理念的概括,哪一选项与本案处理相一致?A. 既要充分发挥司法功能,又要构建多元化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B. 既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又要考虑对特殊群体区别对待C. 既要追求公平正义,又要兼顾诉讼效率D. 既要高度重视程序的约束作用,又不应忽略实体公正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刑事诉讼理念的体现。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部分讲义)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部分讲义)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部分讲义)(含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第一稿)左宁目录第一章刑事诉讼法概述第二章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基础理论第三章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第四章管辖第五章回避总论第六章辩护与代理第七章刑事证据具体制度第八章强制措施第九章附带民事诉讼第一章刑事诉讼法概述第一节刑事诉讼法的概念一、诉讼、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是国家制定的规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刑事诉讼的法律。

刑事诉讼法有广义和狭义的区分。

狭义的刑事诉讼法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法典,而广义的刑事诉讼法指一切有关刑事诉讼的法律规范。

(如《最高法解释》、《六机关规定》、《高检规则》等属于广义的刑诉法)二、刑事诉讼法的渊源1、宪法2、刑事诉讼法典3、有关法律规定:即其他法律的规定,如律师法,刑法,检察官法等4、有关司法解释:即法、检解释:《最高法解释》、《高检规则》;其他解释:《六机关规定》等5、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或常委会颁布的涉及刑诉法内容的法规6、国际公约、条约三、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统称刑事法。

相互关系:1、刑法是实体法,刑诉法是程序法2、刑诉法具有保障刑法正确实施的作用。

3、刑诉法也有自己独立的价值。

4、从法条规定的行文逻辑来看,刑法倾向于授权,而刑诉法倾向于限权。

四、刑事诉讼法与法治国家基本概念:法制法治人治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法治即宪政第二层次:刑诉法与宪法1、有共同点,规制权力,保障权利2、相辅相成第三层次:具体刑诉程序中之法治体现第二节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与任务刑事诉讼法的任务《刑事诉讼法》第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讲义内容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讲义内容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讲义内容司法考试《刑事诉讼》讲义内容刑事诉讼是司法考试的常考知识点,那么刑事诉讼有哪些需要考生掌握的要点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下面的这些内容吧!辩护及其权利制度辩护,是指辩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针对控方(公诉机关或者自诉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指控,从实体和程序上提出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事实和理由,以辨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减轻、免除刑事处罚,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程序权利受到侵犯,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的诉讼活动。

辩护与控诉相对应,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防御性的诉讼活动。

辩护权是法律赋予受到刑事追诉的人针对所受到的指控进行反驳、辩解和申辩,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一种诉讼权利。

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中最为基本的权利,在各项权利中居于核心地位。

我国宪法第125条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因此,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享有的一项宪法性权利。

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处于被追诉的不利地位,需要面对以国家强大的司法资源为后盾的侦控机关,处于一种天然的弱势地位,因此,为了保证及时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准确、合法地惩罚犯罪者,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应当赋予并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

辩护权,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辩护权贯穿于整个刑事诉讼的过程中,不受诉讼阶段的限制;第二,辩护权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以及罪行轻重的限制;第三,辩护权不受案件调查情况的限制,无论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依法享有辩护权;第四,辩护权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态度的限制,无论他们是否认罪,是否坦白交代,均不能作为限制其辩护权的理由;第五,辩护权的行使不受辩护理由的限制,不管具体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具备充分合理的辩护理由,均不影响他们行使辩护权。

辩护制度,是法律规定的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和公安司法机关等有义务保障他们行使辩护权的一系列规则的总称,包括辩护权、辩护种类、辩护方式、辩护人的范围、辩护人的责任、辩护人的权利与义务等等。

2012司法考试刑法重点-罪数记忆

2012司法考试刑法重点-罪数记忆

一、法定的一罪①行为人购买假币后使用,构成犯罪的,以购买假币罪定罪,从重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

②伪造货币又出售、运输伪造货币的,定伪造货币罪,从重处罚(第171条第3款)。

③盗窃信用卡并冒用他人信用卡,定盗窃罪(第196条第3款)。

④中介组织的人员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定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从重处罚(第229条第2款)。

⑤邮政工作人员私拆、隐匿、毁弃邮件从中窃取财物的,定盗窃罪,从重处罚(第253条第2款)。

二、一罪①绑架并杀害人质(定绑架罪,第239条)。

②拐卖妇女又奸淫被拐卖妇女的(定拐卖妇女罪,第240条)。

③拐卖妇女又强迫、引诱、容留被拐卖妇女卖淫的(定拐卖妇女罪,第240条)。

④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又非法拘禁被组织者的、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第318条)。

⑤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定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第321条)。

⑥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时,武装掩护的,或者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定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罪,第347条)。

⑦组织卖淫又有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的(定组织卖淫罪,第358条)。

⑧以强奸手段迫使卖淫的(定强迫卖淫罪,第358条)。

三、法定数罪(1)犯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数罪并罚(第120条第2款)。

(2)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第157条第2款)。

(3)出售、运输假币构成犯罪,同时有使用假币行为的,以出售、运输假币罪和使用假币罪数罪并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2款)。

(4)犯保险诈骗罪,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或者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数罪并罚(第198条第2款)。

2012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重点:鉴定人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2012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重点:鉴定人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选项D错误。《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可知,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非“规章”。
3、乙欠甲货款,二人商定由乙将一块红木出质并签订质权合同。甲与丙签订委托合同授权丙代自己占有红木。乙将红木交付与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D.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但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答案】A
【解析】选项A正确。《行政许可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规章既包括部门规章,也包括地方政府规章,较大的市政府制定的规章属于地方政府规章的一种。因此,其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B. 若乙公司在中国法院起诉承运人,我国法院可以基于当事人的协议管辖约定行使管辖权
C. 若我国广州海事法院拟受理该案,则在受理之前须报广东省高院,广东省高院认为可以受理,则应报最高院,最高院答复前暂不受理
D. 我国法院受理后,在处理该纠纷时,应适用我国实体法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根据《海事诉讼法》第8条的规定,海事纠纷的当事人都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当事人书面协议选择中国海事法院管辖的,即使与纠纷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不在中国领域内,中国海事法院对该纠纷也具有管辖权。 A、C项错误,B项正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1条,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 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本案中涉及的是运输合同纠纷,关于运输合同纠纷,当事人也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本题并没有指明当事人在运输合同中是否选择了法律,因此D项说法过于绝对,错误。

2012年司法考试考生掌握《刑法》复习的重点(精)

2012年司法考试考生掌握《刑法》复习的重点(精)

2012年司法考试考生掌握《刑法》复习的重点2012年司法考试的号角已吹响,新华考资网小编总结了几条经验供考生们参考,希望考生们能顺利通过2012年司法考试大关。

一、认真研习历年司考刑法试题历年试题对应试的参考价值最大,是了解考试特点和掌握考点、应试方法的最有效途径。

看一看、做一做司考历年试题,一方面了解司法考试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选择复习资料、确定方法;另一方面测一测自己还有什么不足,予以弥补。

自2003年由律师考试转变为司法考试以来,已经积累有七年的试题,且有官方的标准答案。

虽然每年试题的风格有所不同,但通过了解多年试题得出的总体印象,不会有太大的偏差。

所以,全面、深入研习多年的试题包括以前的律师考试试题,是不可或缺的途径。

新华考资网提供研习历年试题应讲究方法。

这个方法是:着重了解考查的知识点和考查的角度,不要太在意答案。

因为时过境迁,立法、司法、理论会有较大变化,导致答案发生变化,这不奇怪。

法律总是要适应社会生活的变化与时俱进的。

只是不要被过时结论所误导、也不要因为结论过时而丧失研习的兴趣。

最好选择一种对历年试题进行“分门别类、遵循体系”编排、配有简明解说的辅导书。

所谓“分门别类”,指把试题按学科编排到一起;所谓“遵循体系”指按学科知识体系编排试题顺序。

比如将刑法学试题编排到一起并按照刑法学知识体系编排顺序。

这样使试题与学科的知识体系相联系,不仅可以使考点一目了然,而且通过试题考点与学科系统知识互动,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另外,考试吧司法考试题库上收录了2002年以来的司考真题,可以从该网站轻易获取。

二、通过熟记法条和司法解释打好基础对于刑法这样应用性较强的学科,无非是考查对刑法规定的掌握和运用,因此,熟悉刑法条文和司法解释的内容(或规定是应对司法考试最基本也是最简单有效的方法。

新华考资网提供司法考试就是考法律条文的理解和应用,自然是考试的核心知识点。

司法解释,则是对法条适用中疑难而常见问题的解释。

2012年司法考试刑事法考点:讯问犯罪嫌疑人

2012年司法考试刑事法考点: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人数讯问犯罪嫌疑人是侦查阶段的必经程序,必须由不少于两名的侦查人员进行。

(二)地点1、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2、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

3、对于被拘留或者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拘留、逮捕后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

4、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三)特殊人的讯问1、讯问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明笔录。

2、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

(四)多个人共同犯罪的案件,对于各个犯罪嫌疑人应当分别进行讯问。

(五)先后顺序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

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

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的法律规定。

但是,严禁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获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

(六)制作笔录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

2012司考刑事诉讼法极易考考点

2012司考刑事诉讼法极易考考点

2011司考刑事诉讼法极易考考点导语:司考《刑事诉讼法》极易考考点。

刑事诉讼法作为司法考试的重要考点之一,复习的重中之重。

我们应该下大工夫复习,下面是法律教育网小编为广大考生整理的司考《刑事诉讼法》极易考考点。

希望对备考的同学有所帮助。

一、重复率极高的考点刑事诉讼法是一个考点重复率较高的部门法,因此,在复习中对于刑事诉讼法,提示大家需要着重再复习以下几个重要考点:1 、刑事诉讼法第15条对于该法条的考查几乎司法考试每年都会涉及到,同样也是今年司法考试极其重要的考点,考生在复习该考点的时候需要与《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62 条和263 条结合在一起全面复习。

2 、补充侦查补充侦查由于考点丰富,也是司法考试命题老师非常青睐的考点。

考生必须对于补充侦查在审查起诉以及审判阶段的不同情形,要做好区分,具体补充侦查的期限以及补充侦查有无次数限制,以及法院建议补充侦查的情形都要清楚明确,这样应对司法考试今年补充侦查的试题就可以迎刃而解了。

3 、上诉不加刑由于二审中上诉不加刑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历年司法考试上诉不加刑都是考查的重中之重,2010年司法考试也不例外,对于这一问题考生首先要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地257 和258 条掌握清楚。

其次对于上诉不加刑还要和全面审查原则结合起来复习,因此还必须掌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7 、248 、249 、250 条。

4 、死刑复核(包括死缓复核)死刑复核每年都会考,目前其出题的依据只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因此考生需要在考前把该规定的前11条再翻看一遍,掌握内容即可。

法律|教育|网而对于死缓复核,大家着重掌握死缓复核不加刑的问题,主要的命题依据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8 条。

5 、死刑立即执行对于死刑立即执行,也是历年的命题富矿区。

2012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一表览

2012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一表览

2012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一表览刑事诉讼法部分历来是司法考试的重点之一,其分值每年在70分左右;同时,也是司法考试中的难点。

因为它涉及了大量的琐碎的知识点。

刑事诉讼法的考察的特点是:理论深度浅,直接考察法律条文的内容多。

因此,在复习过程中,要高度重视法条,尤其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识记。

并且要强调记忆的高度精确性,否则将无法面对考查越来越细致的趋势。

对待诉讼法我们的态度应当是拿下几乎全部的分数,和实体法相比,诉讼法是十分容易拿分的,因此很值得投入大量的时间。

在复习过程中,应当注意前后知识点的融会贯通,将整个程序理顺;同时,对容易混淆的知识点,应当进行比较总结。

另外,应当注意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区别。

特别提醒考生注意的是,新修订的《律师法》将于08年6月1日生效,该法关于律师会见、调查取证、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可查阅的案件材料范围等方面都做了新的规定。

一、数字记忆(一)立案阶段的期限规定以及相关数字(二)侦查阶段的期限规定以及相关数字1.公安司法机关应当遵守的期限(1)对不服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进行复议,应当在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

(2)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对于部分重大案件,应当在5日内安排会见。

(3)强制措施的期限:拘传不得超过l2小时;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4)提请批捕的期限:①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内提请批捕、特殊情况下可出延长l日-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30日。

(即最长37天)。

②检察院应当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的7日内,作出决定。

③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0日内作出决定。

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日-4日。

记忆技巧:公:3+7检:l0或3+(1-4)+7或10+(1-4)或30+7注:l0=3+7④对于来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检察院应当在15日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不得超过20日。

司法考试全科刑事诉讼法知识点讲解

司法考试全科刑事诉讼法知识点讲解

司法考试全科刑事诉讼法知识点讲解刑事诉讼法是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到司法实践中的诸多环节和权利保障。

对于参加司法考试的考生来说,熟悉和理解刑事诉讼法的知识点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司法考试全科刑事诉讼法知识点进行详细讲解。

一、起诉阶段在刑事诉讼中,起诉阶段是案件正式立案的起始环节。

起诉的基本要件包括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违法事实确凿,同时要符合法定的追诉时效。

起诉权由公诉机关行使,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提起刑事诉讼。

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和申诉权,刑事辩护人可以全程代理辩护,法庭审判应当公开进行。

二、侦查阶段侦查阶段是指公安机关及其他执法机构对犯罪嫌疑人及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取证的过程。

侦查的方式包括询问、勘验、搜查、查封、扣押等。

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

侦查期间,公安机关应当尊重和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基本人权,确保侦查工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审查起诉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是指审查机关对侦查机关提送的案件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过程。

审查机关包括人民检察院等职能部门,他们会对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进行评估,并依法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审查起诉阶段,被告人有权申请回避审查,还可以向上级检察机关提起抗诉。

四、审判阶段审判阶段是刑事案件最终审理的过程,包括一审、二审和终审。

在审判中,公诉机关负责发起起诉,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负责进行辩护。

法庭会依法采取各种证据收集方式,形成独立的证据链条,最终作出裁决。

在审判过程中,法庭应当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确保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得到落实。

五、刑罚执行阶段刑罚执行阶段是指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进行执行的过程。

刑罚执行方式主要有监狱、缓刑、剥夺政治权利等。

刑罚执行期间,应当保障罪犯的人权,防止虐待和歧视现象的发生。

同时,罪犯在服刑期间也享有教育、劳动和适用科技等方面的权益。

六、申诉和复核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有权对判决结果进行申诉和复核。

2012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重点:鉴定人带答案和解析

2012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重点:鉴定人带答案和解析
C.乙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D.宋某的亲戚为本案的第三人
【答案】BC
12、于某和张某共同实施了盗窃行为,张某因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开庭审判时于某发现张某被法院通知出庭作证,而张审判长是张某的姐姐,本案还存在有附带民事诉讼。那么关于本案中的回避问题。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2、某工商局以涉嫌非法销售汽车为由扣押某公司5辆汽车。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工商局可以委托城管执法局实施扣押
B.工商局扣押汽车的最长期限为90日
C.对扣押车辆,工商局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
D.对扣押车辆进行检测的费用,由某公司承担
【答案】ABD
3、以下属于《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的"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或接受请客送礼"的情形有:( )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本题考查的是任职回避的规定由于《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律对任职回避的规定比较零散,因此容易忽略选项A中需要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离任后2年内,不能在任何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选项B中需要回避,同一个人不能在诉讼的不同阶段分别作为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参与刑事诉讼选项C中需要回避,这是刑事诉讼法关于另行组成合议庭的规定,其实质也是有关回避的问题选项D中不需要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离任2年后,也不得担任原单位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但要注意,作为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因此,选项D中,王某作为其弟弟的辩护人参加诉讼是法律所允许的
C.甲、乙有权主张丙、丁买卖无效
D.丁善意取得瓷瓶的所有权
7、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行政机关和公务员在行政执法中应当自觉践行。下列哪些做法直接体现了执法为民理念?( )

2012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每日一讲(3月25日)

2012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每日一讲(3月25日)

2012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每日一讲(3月25日)每日一讲:(单项选择题)1、关于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 二者的裁定都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院依职权作出B. 二者适用的案件范围相同C. 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的申请时,法院可以责令其提供担保,当事人拒绝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D. 对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裁定,当事人不可以上诉,但可以申请复议一次【正确答案】:C,D2、甲育有二子乙和丙。

甲生前立下遗嘱,其个人所有的房屋死后由乙继承。

乙与丁结婚,并有一女戊。

乙因病先于甲死亡后,丁接替乙赡养甲。

丙未婚。

甲死亡后遗有房屋和现金。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 戊可代位继承B. 戊、丁无权继承现金C. 丙、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D. 丙无权继承房屋【正确答案】:A,C3、甲将某物出售于乙,乙转售于丙,甲应乙的要求,将该物直接交付于丙。

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 如仅甲、乙间买卖合同无效,则甲有权向乙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B. 如仅乙、丙间买卖合同无效,则乙有权向丙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C. 如甲、乙间以及乙、丙间买卖合同均无效,甲无权向丙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D. 如甲、乙间以及乙、丙间买卖合同均无效,甲有权向乙、乙有权向丙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正确答案】:C4、2010年7月,甲公司不服A市B区法院对其与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的判决,上诉至A市中级法院,A市中级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决。

2011年3月,甲公司与丙公司合并为丁公司。

之后,丁公司法律顾问在复查原甲公司的相关材料时,发现上述案件具备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

关于该案件的再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应由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再审B. 应由甲公司与丙公司共同向法院申请再审C. 应由丁公司向法院申请再审D. 应由丁公司以案外人身份向法院申请再审【正确答案】:C5、甲参加乙旅行社组织的沙漠一日游,乙旅行社为此向红星保险公司购买了旅行社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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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重点:鉴定人每日一讲(3月25日)每日一讲:(单项选择题)1、根据公平正义理念的内涵,关于《物权法》第42条就“征收集体土地和单位、个人房屋及其他不动产”所作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可以成立?A. 有公共利益的需要,方可进行征收,实现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统一B. 征收须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保证程序公正C. 对失地农民须全面补偿,对失房市民可予拆迁补偿,合理考虑不同诉求D. 明确保障住宅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保护正当利益和民生【正确答案】:A,B,D2、甲、乙、丙拟共同出资50万元设立一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后,在其设置的股东名册中记载了甲乙丙3人的姓名与出资额等事项,但在办理公司登记时遗漏了丙,使得公司登记的文件中股东只有甲乙2人。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B. 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参与当年的分红C. 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对抗第三人D. 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但可以参与当年的分红【正确答案】:C3、关于民事诉讼的裁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裁定可以适用于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诉讼请求B.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法院应当裁定延期审理C. 裁定的拘束力通常只及于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和审判人员D.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作出的裁定,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正确答案】:C4、关于船舶担保物权及针对船舶的请求权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 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给付请求,先于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赔偿请求而受偿B. 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先于船舶吨税、引航费等的缴付请求而受偿C. 因保存、拍卖船舶和分配船舶价款产生的费用,应从船舶拍卖所得价款中先行拨付D. 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与船舶抵押权受偿【正确答案】:A,C,D5、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将其开发的10套房屋交由乙公司包销。

甲公司将其中1套房屋卖给丙,丙向甲公司支付了首付款20万元。

后因国家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丙不具备购房资格,甲公司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 甲公司将房屋出卖给丙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B. 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C. 丙有权请求解除合同D. 甲公司只需将20万元本金返还给丙【正确答案】:B,C6、周橘、郑桃、吴柚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从事服装贸易经营。

郑桃因炒股欠下王椰巨额债务。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 王椰可以郑桃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利益来受偿B. 郑桃不必经其他人同意,即可将其合伙财产份额直接抵偿给王椰C. 王椰可申请强制执行郑桃的合伙财产份额D. 对郑桃的合伙财产份额的强制执行,周橘和吴柚享有优先购买权【正确答案】:A,C,D7、关于法院与仲裁庭在审理案件有关权限的比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 在一定情况下,法院可以依职权收集证据,仲裁庭也可以自行收集证据B. 对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法院可以指定鉴定部门鉴定,仲裁庭也可以指定鉴定部门鉴定C. 当事人在诉讼中或仲裁中达成和解协议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制作判决书,仲裁庭也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制作裁决书D. 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判(裁)决理由的,法院可以在判决书中不予写明,仲裁庭也可以在裁决书中不予写明【正确答案】:A,B8、甲将其1辆汽车出卖给乙,约定价款30万元。

乙先付了20万元,余款在6个月内分期支付。

在分期付款期间,甲先将汽车交付给乙,但明确约定付清全款后甲才将汽车的所有权移转给乙。

嗣后,甲又将该汽车以20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以指示交付的方式完成交付。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 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已经交付给乙,乙即取得汽车的所有权B. 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虽然已经交付给乙,但甲保留了汽车的所有权,故乙不能取得汽车的所有权C. 丙对甲、乙之间的交易不知情,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汽车所有权D. 丙不能依甲的指示交付取得汽车所有权【正确答案】:B9、甲公司诉乙公司货款纠纷一案,A市B区法院在审理中查明甲公司的权利主张已超过诉讼时效(乙公司并未提出时效抗辩),遂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

判决作出后上诉期间届满之前,B区法院发现其依职权适用诉讼时效规则是错误的。

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因判决尚未发生效力,B区法院可以将判决书予以收回,重新作出新的判决B. B区法院可以将判决书予以收回,恢复庭审并向当事人释明时效问题,视具体情况重新作出判决C. B区法院可以作出裁定,纠正原判决中的错误D. 如上诉期间届满当事人未上诉的,B区法院可以决定再审,纠正原判决中的错误【正确答案】:10、关于诉讼时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甲借乙5万元,向乙出具借条,约定1周之内归还。

乙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借条出具日起计算B. 甲对乙享有10万元货款债权,丙是连带保证人,甲对丙主张权利,会导致10万元货款债权诉讼时效中断C. 甲向银行借款100万元,乙提供价值80万元房产作抵押,银行实现对乙的抵押权后,会导致剩余的2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D. 甲为乙欠银行的50万元债务提供一般保证。

甲不知5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放弃先诉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不得向乙追偿【正确答案】:C11、甲对乙享有10万元的债权,甲将该债权向丙出质,借款5万元。

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 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乙不是债权质权生效的要件B. 如未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乙,丙即不得向乙主张权利C. 如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了乙,即使乙向甲履行了债务,乙不得对丙主张债已消灭D. 乙在得到债权出质的通知后,向甲还款3万元,因还有7万元的债权额作为担保,乙的部分履行行为对丙有效【正确答案】:D12、周橘、郑桃、吴柚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从事服装贸易经营。

郑桃因炒股欠下王椰巨额债务。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 王椰可以郑桃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利益来受偿B. 郑桃不必经其他人同意,即可将其合伙财产份额直接抵偿给王椰C. 王椰可申请强制执行郑桃的合伙财产份额D. 对郑桃的合伙财产份额的强制执行,周橘和吴柚享有优先购买权【正确答案】:A,C,D13、甲与乙结婚多年后,乙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甲保管夫妻共同财产但拒绝向乙提供治疗费,致乙疾病得不到及时治疗而恶化。

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 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权起诉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B. 乙有权提出离婚诉讼并请求甲损害赔偿C. 乙在离婚诉讼中有权请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D. 乙有权请求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甲予以行政处罚【正确答案】:C14、关于民事诉讼二审程序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 二审案件的审理,遇有二审程序没有规定的情形,应当适用一审普通程序的相关规定B. 二审案件的审理,以开庭审理为原则C. 二审案件调解的结果变更了一审判决内容的,应当在调解书中写明“撤销原判”D. 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由法官组成的合议庭进行审理【正确答案】:C15、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A. 甲公司与专利权人签订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后,许可其子公司乙公司实施该专利技术B. 获得强制许可实施权的甲公司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技术C. 甲公司销售不知道是侵犯他人专利的产品并能证明该产品来源合法D. 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甲公司未经专利权人的同意而制造其专利药品【正确答案】:D16、甲将1套房屋出卖给乙,已经移转占有,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

现甲死亡,该房屋由其子丙继承。

丙在继承房屋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丁,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 乙虽然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但是基于甲的意思取得占有,乙为有权占有B. 乙可以对甲的继承人丙主张有权占有C. 在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乙可以以占有有正当权利来源对丁主张有权占有D. 在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丁可以基于其所有权请求乙返还房屋【正确答案】:A,B,C,D17、关于民事诉讼的裁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裁定可以适用于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诉讼请求B.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法院应当裁定延期审理C. 裁定的拘束力通常只及于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和审判人员D.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作出的裁定,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正确答案】:C18、关于反诉,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 反诉应当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该法院对反诉所涉及的案件也享有管辖权B. 反诉中的诉讼请求是独立的,它不会因为本诉的撤销而撤销C. 反诉如果成立,将产生本诉的诉讼请求被依法驳回的法律后果D. 本诉与反诉的当事人具有同一性,因此,当事人在本诉与反诉中诉讼地位是相同的【正确答案】:A,B19、甲育有二子乙和丙。

甲生前立下遗嘱,其个人所有的房屋死后由乙继承。

乙与丁结婚,并有一女戊。

乙因病先于甲死亡后,丁接替乙赡养甲。

丙未婚。

甲死亡后遗有房屋和现金。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 戊可代位继承B. 戊、丁无权继承现金C. 丙、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D. 丙无权继承房屋【正确答案】:A,C20、华新基金管理公司是信泰证券投资基金(信泰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华新公司的下列哪些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A. 从事证券投资时,将信泰基金的财产独立于自己固有的财产B. 以信泰基金的财产为公司大股东鑫鑫公司提供担保C. 就其管理的信泰基金与其他基金的财产,规定不同的基金收益条款D. 向信泰基金份额持有人承诺年收益率不低于12%【正确答案】:B,C,D21、如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注册商标,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应当委托在我国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代理B. 所属国必须已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C. 所属国必须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D. 如所属国商标注册主管机关曾驳回了其商标注册申请,该申请在我国仍有可能获准注册【正确答案】:D22、甲诉乙损害赔偿一案,双方在诉讼中达成和解协议。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当事人无权向法院申请撤诉B. 因当事人已达成和解协议,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程序C. 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依和解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D. 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依和解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正确答案】:C23、关于法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 社团法人均属营利法人B. 基金会法人均属公益法人C. 社团法人均属公益法人D.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均属营利法人【正确答案】:B24、甲、乙、丙、丁共有1套房屋,各占1/4,对共有房屋的管理没有进行约定。

甲、乙、丙未经丁同意,以全体共有人的名义将该房屋出租给戊。

关于甲、乙、丙上述行为对丁的效力的依据,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 有效,出租属于对共有物的管理,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B. 有效,对共有物的处分应当经占共有份额2/3以上的共有人的同意,出租行为较处分为轻,当然可以为之C. 无效,对共有物的出租属于处分,应当经全体共有人的同意D. 有效,出租是以利用的方法增加物的收益,可以视为改良行为,经占共有份额2/3以上的共有人的同意即可【正确答案】:B25、甲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人寿保险,指定其秘书乙为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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