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届毕业生资格审核的有关通知j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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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13届毕业生离校时间的通知

关于调整2013届毕业生离校时间的通知

关于调整2013届毕业生离校时间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为做好毕业生工作,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将2013届毕业生的离校工作做如下调整:
一、毕业生的课程积欠考试在2013年的4月中旬进行,4月底前完成所有参加积欠考试的学生的成绩登录以及统计工作。

二、5月31日前,各系完成对毕业生的各项毕业实践答辩、成绩评定以及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对未按时毕业的学生提出处理意见。

三、6月初,教务处完成毕业生的证书打印、照片粘贴、加盖印鉴等工作。

四、对于涉及到毕业生工作的学院各部门,请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将所有工作安排在6月7日前完成。

要切实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指导与服务跟踪工作,毕业典礼、毕业证书发放、毕业生派遣证邮寄地址和邮编登记、毕业生离校等各项工作要扎实、细致的开展好。

五、对于需要参加6月21、22日进行的大学英语四六级、AB级考试的少数毕业生,教务处提前将考试学生名单告知所在系,届时学生自行返校参加考试,学校不再安排住宿。

六、各部门结合部门实际,拟定毕业生工作方案。

九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2年11月26日。

闽工院〔2012〕学毕15 号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生源信息审核与校验工作的通知

闽工院〔2012〕学毕15  号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生源信息审核与校验工作的通知

福建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处
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生源信息审核
与校验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省公务员局的相关工作安排,今年全省毕业生生源信息报送及就业审批手续将继续依托“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进行。

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已将全校2013届毕业生的基本信息导入该系统,现结合我校毕业生工作实际,将毕业生生源信息审核与校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登录的用户名为“学校代码(10388)+学号”,初始密码为学号。

二、由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与《就业报到证》等均由该系统自动生成,为了保证全校毕业生自然信息的准确性,请组织本院系毕业生对本人生源信息、自荐信息等内容进行认真填写和核对,毕业班辅导员对学生填写的信息进行认真审核。

三、本次工作时间安排为2012年10月24日-2012年10月31日。

请组织本院系毕业生于2012年10月28日前登录该网站录入相关信息,各毕业班辅导员应于2012年10月31日前认真核对毕业生
的各项信息,填写院系推荐意见,并完成生源校验。

四、各院系完成生源校验后,由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制作《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各院系在工作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22863317,联系人:陈素萍)。

福建工程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2年10月22日
主题词: 2013届生源信息审核校验
主送:各院系
抄送: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学生工作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2年10月22日印发
2。

关于2013年毕业生资格审查的通知

关于2013年毕业生资格审查的通知

关于2013年毕业生资格审查的通知各系(院):我院2013年毕业生离校临近,为了保证学生顺利拿到毕业证书并顺利离校,现将我院2013年毕业生资格审查相关工作安排如下:一、毕业证照片领取及核对工作1、各毕业班负责老师带2到3名学生于2013年4月12日下午2:30到学生处A206办公室整理各自学生照片,照片整理后由各负责老师保存。

2、各毕业班负责老师通知学生在2013年4月25日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照片信息核对(请告知学生:如不进行网上核对和提交,造成毕业证信息错误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照片信息核对无误的学生直接在网上进行信息提交;信息核对有误的学生,将错误信息在网上修改后提交,并将错误信息汇总到各负责老师处。

如有学生已进行信息采集但在网上找不到照片信息,可在各负责老师处查询本人照片,找到错误原因,在各负责老师处登记汇总。

二、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1、各毕业班负责老师根据各自负责学生情况,确定各自负责各个班级的毕业人数。

2、各毕业班负责老师根据学生处提供的原始学生数据(见附件1),核对各个班级学生学籍异动情况(包括休学、复学、退学、转学、文件处理等信息),对每一个学籍异动的处理情况提供处理文件复印件或者留存的证明材料。

3、经各毕业班负责老师审核确定(各负责老师重点审核更改过学籍信息的学生信息)毕业生人数和名单后到学生处进行审核(到学生处审核前请将各自负责班级数据发送至hzjxueji@邮箱,文件名以负责老师姓名命名),由学生处统一打印毕业生信息名单并由各毕业班负责老师签字确认。

4、学生处打印《2013年毕业生信息审核通知单》(附件2)一式2份(毕业班负责老师和学生处各存一份),并由各毕业班负责老师签字。

5、2013年5月9日上午10点前,各系(院)将《各系(院)2013年毕业生情况汇总》(附件3)由各系(院)领导签字、加盖各系(院)公章以后报学生处。

6、毕业生资格审查时间安排:4月15日上午9:00—11:00 音乐学院4月16日上午9:00—11:00 电气工程系4月16日下午2:30— 4:00 烹饪食品系4月17日上午9:00—11:00 机电工程系4月17日下午2:30— 4:00 机电工程系4月18日上午9:00—11:00 工商管理系4月18日下午2:30— 4:00 工商管理系4月19日上午9:00—11:00 汽车工程系4月19日下午2:30— 4:00 汽车工程系4月22日上午9:00—11:00 旅游管理系4月23日上午9:00—11:00 信息工程系4月23日下午2:30— 4:00 信息工程系4月24日上午9:00—11:00 环境艺术工程系4月24日下午2:30— 4:00 环境艺术工程系三、毕业生照片信息反馈纠错工作1、各负责老师将照片错误信息书面汇总,于规定时间内报学生处王浩老师处统一进行整理并在网上进行修改。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全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全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全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审核与网上录入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洪教普高字[2013]6号【发布部门】南昌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13.03.25【实施日期】2013.03.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全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审核与网上录入工作的通知(洪教普高字〔2013〕6号)相关县(区)教体局,全市普通高(完)中:根据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网上录入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函〔2013〕8号),现就做好2013年全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审核与网上录入工作通知如下:1.全市各普通高(完)中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江西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11〕18号)要求,按照内容全面、程序规范、结果客观的原则做好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于3月31日前完成2013年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为学生终身发展、个性发展打好基础。

2.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今年继续按照2012年工作方式,将2013年普通高中毕业生《江西省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数据通过网络录入数据库,以电子方式提供给普通高考招生录取系统,供高等学校招生时参考。

各高中学校要在4月15日前完成信息网上录入工作。

网上系统登录地址为:http:111.75.211.136,登录户名及密码请与我局普通高中教育工作处联系。

3.市属、事业单位办和民办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审核工作定于4月23日-25日进行,具体安排详见附表。

请各学校准备好材料,指定专人参加审核工作。

《评价手册》要填写规范、完整,字迹清楚、签章完备,并填写《南昌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汇总表》(附表二)。

非应届在籍学生不予审核,各评价维度A等比例原则上仍控制在30%以内,被评定为D等的学生须附上原始评价材料。

关于毕业 生就业资格审查的通知

关于毕业 生就业资格审查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就业派遣资格审查的通知各学院:毕业生就业派遣资格审核工作是确认毕业生是否具有毕业生就业派遣资格的工作,关系到广大毕业生的切身利益,是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现将2015届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二、毕业研究生就业派遣资格审查工作(一)研究生就业派遣资格审查对象为: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招收的2015届毕业研究生,以招生录取名单为基本依据。

定向生、委培生、保送攻读博士学位及考取博士研究生的毕业生均须参加此次资格审查。

(二)研究生就业派遣资格审查内容为: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专业名称、生源地、培养方式、考前单位名称、定向或委培单位名称等内容。

(三)操作步骤及办法:资格审核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进行网上审核,第二阶段是进行书面签字确认。

1.网上审核阶段:〃毕业生由学院组织并督促毕业生网上录入个人信息用户名为: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号;密码为:gxu123456(请登陆后及时修改);网上审核时间为:2014年9月29日——10月15日。

毕业生就业服务网网址:。

〃学院就业工作人员网上审核时间为:2014年10月16日——10月26日。

毕业生就业服务网网址:。

2.书面签名确认阶段待网上审核完毕后,我中心将打印《毕业生就业派遣资格审查名册》并发至各学院,由毕业生本人再次核对并签字确认。

各学院党委副书记在《毕业生就业派遣资格审查名册》上审核签字并在每页表格的左上角加盖学院公章后,交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存档。

(四)相关说明1.如发现名单有遗漏的,请各学院将增补毕业生相关信息填写在《广西大学2015届毕业生资格审查增补名单表》(见附件二),其中须注明“变动原因”。

从往年的情况来看,时常出现留级或延长学籍毕业生被遗漏的情况,给毕业生就业派遣带来很大不便,故请各学院认真核对。

2.如某一学生不属于本学院或明确不属于2015届毕业生,请学院填写在网上毕业生资格审查网页“备注”栏中填写注明,输入格式为“删除:xxxx(删除原由)”,待毕业生就业派遣资格审查结束后统一删除。

毕业生日程安排

毕业生日程安排
7月31日前
学生工作处(部)、招生就业工作处
处理毕业生就业手续遗留问题
7月—8月
各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
各学院完成将毕业生《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毕业生登记表》、《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学业成绩表》、办理了择业代理手续毕业生的择业代理协议书(白联)和报到证(白联)等有关材料的进档工作
7月5日—7月中旬
各学院、教务处、学生工作处(部)
第二次调整就业方案和报到证更改工作
7月10日前
各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
完成毕业生档案移交,并进行转递工作
生命科学学院、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后勤保障处、图书馆
6月19日、6月21日
外国语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专科)、后勤保障处、图书馆
以班级为单位到所在校区招生就业工作处办理离校盖章手续。
6月3日-6月4日
文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通信与电子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
6月5日-6月6日
经济管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
各学院
1.财务处代收择业代理费、派遣服务费,学院将缴费单反馈至招生就业工作处,同时换取省就业办提供的正式发票
5月21日-5月24日
各学院、财务处、招生就业工作处
2.学院上报择业代理落户信息,招生就业工作处代收择业代理落户费
各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
择业代理信息编入就业方案
5月25日-5月26日
招生就业工作处
2.组织填写《学生学年鉴定表》、《毕业生奖惩情况登记表》、《高等院校毕业生登记表》
工作内容
时间
责任部门
帮助参加预征的毕业生将《登记表》、《申请表》审核盖章,并完成网上信息确认,报校武装部
6月26日前
各学院、学生工作处(部)、财务处、人民武装部

[2013] 号关于2013届毕业生后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3] 号关于2013届毕业生后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2013届毕业生后期工作安排的通 知校属各教学单位:根据学校整体安排,经研究决定我校2013届毕业生离校时间定为:6月25、26日。

因从2010届毕业生开始,教育部要求对毕业生的学历数据进行及时注册,另据校学位办要求,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学位数据必须于6月6日前报送完毕,故本次毕业生相关数据清理工作时间相对较紧张。

为切实做好我校2013届毕业生后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一、上报毕业、学位的材料时间及方式1.各学院必须在5月22日前结束所有毕业生最后一学期课程考试成绩登录工作 ,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登录成绩,造成工作影响由学院负责。

2.请各学院认真清理审核毕业生历期成绩,不得错登、漏登。

并于5月24日前将初审“结业学生名单”(附件一)、“学生学籍成绩清理责任报告书”(附件二)和“2007级与2008级申请获得毕业证学生名单”(附件七)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1109室(具体复审流程和学院审核顺序见群共享)。

重师教发…2013‟ 号3.本次2013届毕业生学籍成绩单由学院打印,贴上学生本人照片后到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加盖印章,用于学生本人档案。

4.学位申请报批各学院组织学生填写“学士学位授予申请报批表”(附件三),学院按学位授予条件严格审核,并于5月24日前将初审“能获学位的学生名单”(附件四)、“不能获学位的名单”(附件五)和“2007级与2008级申请授位学生名单”(附件八)连同“学士学位授予申请报批表”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1109室。

二、注意事项1.本次毕业生相关材料分两次进行报送。

各学院于5月24日前报送初审材料,具体材料如下:a、“结业学生名单”(附件一)b、“学生学籍成绩清理责任报告书”(附件二)c、申请获得学位的学生名单(附件四)d、不能获得学位的名单(附件五)e、2007级与2008级申请获得毕(结)业证学生名单(附件七)5月27日至5月29日组织学院进行毕业与授位资格复审,5月31日之前学院将上述附件的最终稿连同“结业承诺书”(附件九)交至教务处运行科1109室。

2013届毕业生就业相关通知

2013届毕业生就业相关通知

2013届毕业生就业相关通知
为做好2013届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现将与毕业生就业派遣编制计划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已经签约的同学及时将学校留存的那份协议书交学校就业办,便于编制就业派遣计划。

2.毕业生签订的协议书,如用人单位无人事接收权(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没有上级主管单位(人事局或人才中心)盖章审批的,毕业生档案、户口派回原籍,如需办理择业代理的请按时办理。

3.非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厦门等城市生源与以上城市的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没有办理以上城市落户审批函的,毕业生档案、户口派回原籍,如需办理择业代理的请按时办理。

4.考取研究生的同学请及时携带调档函件及复印件、就业协议书(已经签约的还要单位同意违约的函件)到就业办办理调档手续,未办理手续的一律按协议书签约单位派遣或派回原籍。

5.参加专升本的高职毕业生,请高职学院及时掌握报考、录取名单,5月5号将报考名单报送校就业办,按省就业办规定免费保留2个月派遣资格(毕业生在保留期内及时将升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交校就业办)。

如未升学按协议书签约单位派遣或派回原籍。

6.办理择业代理的截止时间是5月20日,请同学到学校招生就业网就业政策栏仔细阅读择业代理相关政策和具体办理流程,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择业代理的毕业生,档案、户口一律派回原籍。

7.请毕业班辅导员督促班长5月21、22号到就业办交择业代理的相关材料和择业代理费。

8.请毕业班辅导员督促毕业生及时关注就业网站上的相关政策和通知,并用学号登陆毕业生信息查询,认真核对个人信息,如果有误者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及时到校就业办进行更正。

招生就业办
2013年4月24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
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法规类别】高等教育招工与就业
【发文字号】人社部明电[2013]4号
【发布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日期】2013.06.09
【实施日期】2013.06.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人社部明电[201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推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国务院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定于6月中下旬组织开展201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项督查。

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了解各地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以下简称国办35号文件)和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逐项推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落实,切实缓解高校
毕业生的就业困难,切实保障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不降低,并力争有所提高。

二、督查内容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包括本地区应届高校毕业生签约率、就业去向、分专业就业情况及与去年同期变化情况;对今年初次就业率的预判;对推动落实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目标任务的建议。

(二)贯。

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校属各单位(部门)):校属各单位(部门为做好201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有关政策和规定1、统招生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实行“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方针,在全国范围内自主择业,落实就业单位。

2、积极引导、鼓励毕业生到艰苦行业,边远地区,铁道行业各单位建功立业。

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

继续组织大学生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就业,做好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有关政策的宣传及报名,并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3、毕业生在择业过程中要以平等、竞争、自愿、诚实、守信为前提,恪守履行协议、信守诺言、遵守法律、讲究道德的择业原则。

4、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原则上不得随意违约。

采用不文明方式强迫用人单位违约,给学校社会声誉及其他毕业生就业带来不利影响的,学校将不再发给协议书。

如有特殊原因需要与签约单位违约的毕业生,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违约手续:(1)本人向签约单位、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经签约单位、所在学院同意;(2)有新用人单位接收函;(3)填写《华东交通大学毕业生违约审批表》(在交大就业网下载),在毕业生就业方案上报前办理。

5、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按以下办法办理:(1)派回生源所在地就业部门报到,自主择业;(2)继续在校选修第二专业及方向的毕业生,修满规定学分后可按第二专业及专业方向推荐就业;(3)在毕业生就业方案上报前(以通知规定的时间为准)可申请择业代理,并办理相关手续,档案转至江西省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户口根据个人意愿可迁至江西省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也可迁回原籍。

6、凡未归还助学贷款或欠学费的学生,毕业前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7、做好毕业生离校前身体健康检查工作,对因身体状况不能坚持正常八小时工作的毕业生不办理去单位报到手续,其档案寄回生源所在地,学校与用人单位协商,就业协议终止。

2013届毕业生工作安排

2013届毕业生工作安排

关于做好二○一三届毕业生教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对2013届本科毕业生教务工作安排如下:
一、今年采用教学服务系统进行毕业审核,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的工作。

2013届毕业生毕业审核的基本原则是总学分及核心课程必修课程学分达标。

总学分要求:理、工科专业170学分;五年制专业(建筑学、景观学、城市规划)220学分;其它专业160学分。

由于对2013届学生实行学分制收费,因此,各学院务必认真组织学生核对其修读数据。

具体工作安排及时间要求见附件。

二、因未修满学分暂缓毕业的普教本科学生,在弹性学制年限内(从取得本科学籍起,四年制本科生六学年内,五年制本科生七学年内)修满学分者,经学生本人书面申请,发给毕业证书。

毕业证书申请受理时间每年六次,分别为: 6月(应届生第一批)、6月底(应届生第二批)、7月(春季学期结束)、9月(短学期考试及返校补考后)、12月(秋季学期结束)、3月底(往届生补修补考)。

弹性学习年限内仍未修满学分者,经学生本人书面申请(申请受理时间与毕业证相同),根据湖南大学本科学生学则的规定,发给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

三、因未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被缓授普教学士学位的学生,在弹性学制年限内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学生本人书面申请(申请受理时间与毕业证相同),可以补授学士学位;在弹性学习年限内仍未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不再授予学士学位。

请学生所在学院务必将本通知的相关内容传达给应届毕业
学生。

附件:二○一三届毕业生教务工作安排日程表。

二○一三届毕业生教务工作安排日程表。

2013年江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安排表

2013年江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安排表

2013年江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安排表入闱人员(含调剂入闱人员)须按下表要求参加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报名表(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在报名系统打印)、毕业证、身份证、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下列人员还需提供下述相应材料:(1)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已经毕业的,需提供本人毕业证;如果还未取得毕业证,要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点此下载报名推荐表)。

(2)职位要求本科及以下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江西户籍或生源的相关材料(以江西户籍报考的,提供户口本;以江西生源报考的,提供高中毕业证或有关证明材料;省内普通高校2013年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或报名推荐表)。

(3)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职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6)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2013年服务期满的,提供由县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2013年服务期满的,提供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2013年服务期满的,提供由团省委出具的证明)。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需交面试费30元及2张与准考证同底照片。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201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201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201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12.09•【字号】湘教办通[2012]250号•【施行日期】2012.1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指导正文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201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湘教办通〔2012〕250号)各普通高等学校,有关单位: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教学〔1997〕6号)要求及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安排,我厅定于2013年3月(具体安排见附件1)对全省201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核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审核对象依据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招收的2013年毕业的普通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含五年制高职学生,以下统称“毕业生”)。

二、审核办法1、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本次毕业生资格审核仍继续在《湖南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办公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上采用计算机自动审核(即:通过计算机将毕业生资格审核数据库与“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学籍学历信息数据库”进行匹配、核对,以下简称:机核)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办法。

2、各高校各单位先自行在系统上进行机核。

机核无误的,向我厅上传数据。

机核有误的,则根据机核结论,携带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我厅进行人工审核,并在备注项用汉字做好标识(具体情况包括:①学籍库无记录的须提供招生录取名册;②更名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③留级、复学、转专业和“专升本”的须提供相关证明;④转学的须提供省教育厅转学审批表;⑤培养方式为定向的须提供签订的定向合同〈协议〉书)。

3、往届毕业生资格审核遗留问题安排在2013年5月集中办理。

各高校各单位要认真检查、及时清理,填写好《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往届毕业生资格审查数据异动情况确认表》(见附件2)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关于核对2013届毕业生生源信息的通知

关于核对2013届毕业生生源信息的通知

关于核对2013届毕业生生源信息的通知各学院、各位2013届毕业生:新的一学年已经开始,我们将迎来2013届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一般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分为:生源核对、推荐材料准备、双向选择落实工作、毕业生派遣离校等大致这样的几个阶段。

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目前将开展生源信息的收集核对工作,本次核对的学生包括:2013届毕业以及延期到2013年毕业的所有学生,具体要求如下:一、此项工作的意义毕业生的相关基础信息是我们整个工作的基础,在完成生源信息核对工作后,我们才能顺利开展就业协议书的发放、毕业派遣等相关工作。

例如:生源地信息一旦发生错误,将导致回生源地报到的毕业生档案无法投递、户口无法落户。

所以,务必请各位认真核对每一项信息。

二、此项工作完成的形式2013届毕业生生源信息的收集和核对工作全部在“西华大学毕业生就业网”上完成。

目前2013届毕业生的生源基础信息已制作完成,请各学院和同学们登录西华大学毕业生就业网“毕业生信息管理系统”核对、完善、审核相关的信息。

登录的网址为,学生的账号为学号,初始密码为123456(进入“基本信息”后可自行修改密码)。

学院的账号和密码,我们将通过OA通知学院老师。

截止时间:2012年10月17日。

三、此项工作的具体流程:1、核对内容包括:姓名、学号、身份证号、性别、生源地、民族、政治面貌、学历、学制、专业名称、培养方式、委培或定向单位名称、主修外语语种、通讯方式;2、学生本人登录毕业生就业网后,点击“学生基本信息及就业意向管理”可看到相关的内容,请修改完善“基本信息”及“通讯方式”。

学生本人不能修改“姓名、学号、身份证号、学历、学制、专业名称、培养方式”,若有异议请向学院申请修改;3、学院老师登录毕业生就业网后,点击“毕业生信息管理系统”可看到整个学院的分学历、专业的学生名单,请逐个点击学生的名字,审核所有信息后点击“保存修改”;(注:因系统调整,老师暂时还不能操作)4、若需要添加或删除学生信息到系统中,请各学院根据毕业生基本信息提供名单经学院盖章后,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注意1:“生源地”为学生入学前的本人居民户籍所在地。

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泉州师范学院学生处泉师院学生〔2013〕10号———————————————————————————————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各二级学院:根据泉教人[2013]52号文《关于做好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2013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对象1.2013届应届师范类毕业生;2.户籍关系在泉州市的2013届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向户籍所在县教育局申请)。

二、日程安排1.网报:2013年5月9-13日2.现场确认:5月13-17日3.体检:5月3-11日4.非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5月25-26日5.整理材料:5月20-24日6.集中受理:5月28日7.领证:另行通知三、网上报名流程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2.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申请人务必要填写正确的常用电子邮箱,以备在遗忘登录密码时,通过电子邮箱找回密码);3.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注意正确选择认定机构: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请选择泉州市教育局;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请选择鲤城区教育局,非师类请选择所在县(区、市)教育局);4.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5.申请人请牢记设定的登录密码,忘记登录密码不能登录的责任自负,如确实需要重新设置登录密码的,须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到教育局现场办理;6.请申请人自行填写并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申请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后本人在指定处签名)”、“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并交相关学院盖章;7.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8.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相关电子文档并如实填写、打印。

关于2013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定稿)

关于2013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定稿)

成都理工大学教务处文件教通字【2012】41号(总第103号)关于做好2013届本、专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各学院: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审查工作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人才培养质量保障的重要手段。

为做好2013届本、专科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规范毕业资格审核程序,严格执行相关毕业资格审核条件,确保毕业生顺利毕业、离校,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毕业资格审查工作进度1、执行计划整理阶段(2012年10月22日—11月16日)(1)各学院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及实际执行情况,完成各专业2013届毕业生执行计划整理工作,并及时通知学生对照课程修读情况与本专业执行计划,以便学生查漏补缺。

(2)学院按各专业(含专业方向)实际执行的教学计划(即前一阶段整理的执行计划),核算达到本专业毕业所要求的最低总学分和各模块(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选修课、公选课(公选课学分不足的,请注明冲抵方案))的最低学分(请准确标注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以便核算平均学分绩点),并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评估科复核、审查,教学研究与评估科审查通过后,转教务处学籍管理科作为毕业资格审查的依据。

2、毕业生资格初审阶段(11月19日—12月7日)(1)根据学生所在专业执行计划要求及其课程修读情况,审查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条件,整理出未达到要求的学生需补修的课程。

(2)按各专业毕业所要求的最低总学分及各模块学分,统计、核算每个毕业生已获得学分及须重修或补修的课程学分。

该项工作需在教务处毕业生资格审查系统中完成。

结合第(1)款结论得到学生能否按时毕业的初步结论。

(3)审查申请提前或延后毕业学生的资格,并将名单报教务处审批。

报送材料应包括达到毕业生资格审查条件的基本修学情况及过级情况证明,并应给出学生能否于2013年6月毕业、授位的初步审查意见。

提前、延后毕业资格审查于即日起开始办理,于11月30日之前结束。

3、毕业生资格复审阶段(2013年2月28日—3月22日)(1)根据学生2012-2013学年第1学期修学情况对学生毕业资格进行第二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更新学生毕、结业结论。

江西教师教育处关于做好2013年应届毕业生教

江西教师教育处关于做好2013年应届毕业生教

教师教育处关于做好2013年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师字[2013]1号各学院: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3‟15号)、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洪教人字[2013] 30号)有关精神,2013年我校拟开展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应届毕业生申报的教师资格分类(一)幼儿园教师资格;(二)小学教师资格;(三)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为“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五)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二、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具备的条件(一)身份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系我校2013年全日制本科或专科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省、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往届毕业生视为社会人员,故我校暂不受理往届毕业生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二)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学历条件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以下相应的学历: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1、对于我校非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需报名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取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单科成绩合格证书。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全市普通中小学生毕业证书审验工作的通知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全市普通中小学生毕业证书审验工作的通知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全市普通中小学生毕业证书审验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洪教普高字[2013]13号【发布部门】南昌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13.04.22【实施日期】2013.04.2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全市普通中小学生毕业证书审验工作的通知(洪教普高字〔2013〕13号)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新区)教办,各市直属学校、事业单位办学校和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为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切实做好2013年全市普通中小学生毕业证书的审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审验安排今年全市普通高中和市直学校初中毕业证书审验工作定于5月8日至5月27日进行,具体安排详见附表。

县(区)属初中、小学毕业证书审验工作由各县(区)教体局和开发区(新区)教办负责,可参照高中毕业证书要求执行,具体时间由各县(区)教体局自行安排。

二、送审要求1.各县区、市属学校、事业单位办学校和市直管民办学校报审的初、高中毕业证书以经每年审计后的2013届初、高中学籍花名册为准,并按学籍花名册的顺序整理好学籍表和毕业证书。

2.今年我市初中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仍合并进行,城乡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除“春蕾计划”和职业高中春季招生的初中毕业生外)都必须参加中考方能下发毕业证。

回户口所在地报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其毕业证由学校先行报审,凭毕业生中考准考证和中考成绩通知单,再发放毕业证。

“春蕾计划”和职业高中春季招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不参加中考,其毕业证由学校直接报审。

3.毕业证书一概采用黑色墨水笔填写,字迹清晰端正,严禁涂改,发证时间统一填写“二〇一三年七月一日”。

毕业证书的编号为11位数,其中1至2位为毕业年号(统一用“13”),3至6位为学校代码,7至11位为学籍号。

学籍有变更的,则编13位数,即在11位数号码的基础上,在第6位数后面插编两位数的学籍变更代码,其中留级生代码为“02”,休学后复学学生代码为“03”,9至13位为原始学籍号,编号不得重复。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第二批参加江西省2013年12月份职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第二批参加江西省2013年12月份职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第二批参加江西省2013年12月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合格人员颁发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布部门】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日期】2014.05.06【实施日期】2014.05.0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第二批参加江西省2013年12月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合格人员颁发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各相关单位: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全省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统考日”工作安排的通知》(赣人社字〔2013〕93号)要求,我省于2013年12月组织开展了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工作,对服装设计定制工、计算机网络管理员等28个职业(工种)进行了考核鉴定。

经理论知识考试与操作技能考核,朱华婷等1871人考核鉴定合格,现予以颁发相应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附件:江西省2013年12月份第二批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合格人员名单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4年5月6日江西省2013年12月份第二批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合格人员名单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共计51人)三级(51人)服装设计定制工(9人)朱华婷徐小锋韩倩章燕萍汤虹柳孙赫钱坤陈焉红敖叶丽计算机网络管理员(26人)廖怀志林霖杨杰钟来生陈长愿易剑芳肖俊付文西李成金芬夏运凡丁沙陈国勇叶青林龚超李颖黄敏周丽君刘宫政吉玲芝陈柏宇徐靖尹启民周超曹开沅朱承星装饰美工(16人)罗威包嘉莹罗超平李凤香李源鑫李红杰辜丹青姜超鄢庆玲胡燕容李风霞胡韶刚朱丽琪郭超黄小群温杨钢江西航空高级技工学校(共计230人)三级(230人)电气设备安装工(124人)黄炜邓艳宾陈尚镖洪育凯余年寿朱云涛曹建元柴晓敏江玲珠曹孟蓓夏四秀胡云叶赛英张子忠刘彩萍熊正道徐红霞黄洪郑卫平杨黎明徐兵冯继峰胡伟华郑敏彭样才顾履煜凤裕美陶媛媛吴淑青徐显国杨平先廖金蝉万仁明刘玫卢磊陈伟万冬生胡秋凤龚云万群万建农龚长林张殷刘金泉程强陈文江郭飞虎金标昌赵华熊玉和潘钊胡建兰吴菊芳李仲仁王鸿林彭志勇万玲周博望王水坤文思华彭辉徐贤章黄水洪陶武胜周方王超丁文陈琳闵枚林陈小武万峰王庆刘强李勤王细健周加武杨伟杰熊世华熊玉峰刘芳胡世鹏雷晓彤蔡安安龚国仕宗巍钟用钱李细菊曹秋红刘雄王贱根刘永胜凌贤新吴花能刘衍冰宋功烈熊日祖涂萍熊尤英熊小平徐志强徐华英潘建雄徐采琴钟宗文罗小霖杨龙熊训治胡英韩垂财熊尤茶刘泉学袁思沐王吉安许小莉唐陶清许快如林肇民涂为秀漆美英丁兰温立奇张春秀邹春萍王清焊工(1人)陈立新机修钳工(3人)陈敏万绍鹏彭满金加工中心操作工(1人)康明冷作钣金工(5人)方成龙葛弯弯华靖宇陈良保朱来符汽车驾驶员(7人)殷谊林董大根孙海金邓小军胡杰李乾勇彭海勇汽车修理工(71人)姜大侠曾祥文何绍斌付文晶吴鹿林刘俊杨琨明余晓敏林春胜朱涛幸永强熊宇凡廖训华郑云奇刘小江陈庆余王忠王腾逸周胜东李腾全雷兵张传振吴志权陈国华万平安严跃旺谢杰尹创业黄淑贵徐剑刘涤坤谢燕斌张智建黄宝伟刘申磊陈全兴刘九根伍勇勇刘永华普里明汪靖涛徐金胜花黄伟谢琛杜俊基邹俊蔡哲鑫吴烟立李希平潘成峰汪敏强兰辉潘现伟施宇杰李保国何星何建民刘金耀刘亮郭芳海陈明潘良昆彭耀卫胜戴建鑫周浩伍炜翌章光灵曹军赵开辉吴伟平涂装工(3人)罗涛郭强斌刘世法维修电工(15人)龚同联周朋徐海帆许成阳唐传波余文亮彭苏民邝继准范金根涂诚龙符顺弟陈扬贺朱诗琦沈海龙张帆江西省电子信息技师学院(共计1257人)三级(23人)计算机操作员(1人)李琴计算机网络管理员(8人)舒霞王玉婷彭程聂俊唐勇冯唐杰刘龙江新瑶加工中心操作工(1人)谢鹏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7人)余伟李怀文李建成张福宁邓芸谢松波陈蓓徐桃桃胡鑫刘传井汽车修理工(3人)彭海彬谭昊邹凤英四级(1234人)保育员(385人)汪琴曹淑敏谈晓羽朱慧敏刘雅君章梦贞卢意吁娇王莹孙秀青龚江平曾维欢李园园张芳芳毛梦婷王美烊骆美玲刘媛刘永芳熊林美李玲秀晏露瑶刘亚萍廖春平尧璐肖玉慧张洁云李玉成嘉映曾紫玲陈梦梦刘慧琴陆雨蔡苗苗马玲李香华熊婷程玲郑妍琪缪紫婷查彩文曾梦园陈欣杨乐莹刘小慧刘雪晴罗璇古广珍胡琴叶红莲张苑杨群梁昕桦王欢欢罗燕鹏杨婷程慧兰陈星雨李柳奇金文芳张敏饶金妹叶飞云吴娱徐晓蓉魏敏魏丹丹曾慧超饶春雷詹水琴陶咪徐笑迎万如意喻敏宣谢梅娟徐莎莉吴琳廖丹丹熊琴邵小凤邓慧云彭园香刘玲玲吴颖胡娜娜温小娇龙爱苹石蒙吴莹陈淑真刘艳玲汤美娟樊蓉蓉李钰琪彭丽君余小群李冬梅杜美霞胡雅红肖志凤肖庆何淑婷罗雯琳黄可君张娜刘媛君肖恬曾令红罗小霞周运香郑文娟陈可李菁万雪芹苏意胡萝琴周红娟周安胡乐笑邹翠梅琴宋金金苏艳周培芬陈小燕廖金金裴敏欢胡益林李奕聂蓉蓉袁慧敏陆鹭熊莉莉钟金利吕剑红叶美凤汪小会徐媚彭玲玲晏玉琴徐少少刘金凤肖紫云樊胜玲刘佳欢陈小丹敖依玲古晨曦徐智珊黄柳吴雅丽蔡村妹涂英兰胡艳琴冯婉欣吴淑琴余小花涂飞飞罗丽萍方娇魏佳惠支瑜王水玲戴佳琪刘淑窈吴慧玲王银秀梅玉容陈瑶邓丽丽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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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学司【2010】8号文《关于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的通知》和湖北省教育厅鄂教学【2010】4号文《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将2013届毕业生毕业审核及毕业证发放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1、5月14日,13届毕业生考试中心重考报名交费截止。

2、5月20日,13届毕业生按要求完成顶岗实习《学生工作经历证明》,并寄给顶岗实习指导教师。

3、6月20、21日,各二级学院发毕业证书。

4、学历注册网上查询时间,从2013年6月30日起。

5、6月24、25、26日,前4学期累计学分超过应得学分90% 的结业生,返校参加不及格课程考试,考试安排见《关于2013届结业生返校考试的安排》。

6、6月28日下午,返校考试成绩合格的学生,到二级学院领毕业证书,教务处进行网上学历注册信息更改。

前4学期累计学分不足应得学分90% 的学生应办理延长修业年限。

以前已办理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如果所修学分已符合条件,也可返校参加不及格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可凭毕业证书申请退回学生延长修业年限的费用。

教务处
2013-4-17
顶岗实习《学生工作经历证明》基本要求
①“一、工作经历”部分要求起至时间包括12周,并盖章;
②“二、工作记录”部分要求每周填写一次,其中,“所做主要工作”填写每周从事的主要工作,不少于100字;“工作体会”填写在知识、技能或素质方面的收获,不少于80字;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相关;
③“三、学生实习工作总结”部分要求对整个顶岗实习期间的工作和收获进行总结,不少于1000字;
④“四、工作评价”部分由校外指导教师填写,并盖章;
⑤“五、顶岗实习成绩评定”部分由校内指导教师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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