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
东北林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基本科研业务费”)是财政部和教育部为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提升高等学校自主创新能力、原始创新水平与高层次人才培养水平的重大举措。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的意见》(财教[2008]233号)文件精神,参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教[2006]288号),为加强和规范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结合学校科研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的目标要求,结合我校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科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学校将紧紧围绕办学特色与优势学科,重点支持代表学科发展方向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以及体现前瞻性布局的创新研究和实践工作;尤其重点支持40周岁以下优秀青年教师及在校研究生的自由探索、自主创新和具有参与国家级、省部级重大项目竞争前景的储备性和培育性项目。
第三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以科研项目形式实施,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3年。
项目经费专款专用,由学校财务管理部门单独设账,集中核算,实行追踪问效制,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或挤占。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遴选、经费使用与管理、项目运行考核等工作由东北林业大学学术委员会全权负责.下设专门项目管理办公室,挂靠科技处,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分类:A类、研究生自主创新基金项目;B类、青年教师自主创新基金项目;C类、科学前沿与交叉学科创新基金项目;D类、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基金项目;E类、创新团队与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第六条研究生自主创新基金项目主要资助35周岁(以下一年度1月1日为限,以下同)以下在读博士研究生,重点倾斜学校教师在职在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经费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经费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经费是指中央财政拨款给高校用于支持科研项目
开展的资金。
这些经费通常由中央财政每年统一拨款,高校根据科研需要进行申请和使用。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科研人员的科研活动支出、科研设备和仪器的购置和维护、科研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科研成果的推广和应用等。
高校在申请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经费时,通常需要提交科研项目的申
请书和预算,详细说明科研项目的研究内容、研究目的、研究方法和预期成果,以及经费的使用计划和预算。
经费的使用需要符合科研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保证经费的合理使用和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经费的管理一般由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他们
会根据科研项目的实际需要进行经费的拨付和监督。
高校科研人员在使用经费时需要严格按照预算计划和经费管理规定进行,保证经费的使用效果和科研项目的进展。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经费的使用对于高校科研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这些经费的支持,高校科研人员可以开展更多更深入的科研项目,促进科研成果的产出和科研水平的提高。
同时,经费的使用也需要科研人员和高校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保证经费的合理使用和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为高校科研工作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总的来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经费是高校科研工作的重要支持,科
研人员和高校管理部门需要共同努力,合理使用这些经费,推动科研项目的进展,提高科研水平,为高校科研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一)项目背景及意义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费专项)是以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求为基础,教育部会同财政部、科技部、外交部共同协商,出台规定,充分发挥普通高等教育资金投资作用,旨在对大学和研究生提供国家财政支持,促进中央高校科学研究和科技进步,更新科研机构设备,加强中央高校建设的民主监督,推动和落实国家战略发展规划中的宏大计划,从而更好地服务国家建设。
(二)项目申报要求及资金使用限制1、申报要求:(1)中央高校须完成科研项目建设计划,在经财政组织审批后向教育部报告;(2)申报科研项目需符合国家、政府规定及教育部的相关要求;(3)每项申报科研项目应在指定的时限内进行审批和实施;(4)中央高校向教育部提交报告申请应提供完整的管理文件、单位及学校的日常管理费用明细、财务报表及其他相关文件,以反映费专项的正确使用情况;2、资金使用限制:(1)可用于科学研究,教育管理和实验室建设等直接支出,如购置实验仪器设备、办理国际会议、下发科学研究和教学用途等费用;(2)不得用于文化活动以及其他仪式性支出;(3)不得人为干预经费使用,不得擅自变更经费执行项目或去向;(4)严格执行费政部门财政绩效审计程序,确保支出合法合规。
(三)项目管理及考核1、管理:(1)中央高校应设立专门机构对费专础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管理;(2)严格实施拨款及两票制,确保资金有序支出;(3)制定完善的财务报告政策,定期向财政部门提交有关报表,确保财政规范程序的有效执行;(4)定期开展有关费支出的审计审查,以确保资金合规使用。
2、考核:(1)财政部门将安排专人对支出进行检查,确保中央高校正确、合理实施费专项;(2)财政部门定期检查经费使用情况及科研成果;(3)定期召开由学校财务部门及财政部门组成的考核工作小组,对经费使用情况和实验室建设情况进行阶段性考核。
(四)结束语中央高校费专项科研项目资金是科学研究和科技进步的重要助推器,也是中央高校教学科研的重要资源。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经费预算表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经费预算表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填表说明填写分年度经费预算表请注意以下问题:一、创新团队项目、重大培育项目、重点项目、技术开发类项目、艺术及体育类专项填写此表。
二、合理预算经费,填写年度经费预算表。
预算一经批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自行调整。
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工作进度和年度预算有计划的用款,可报销票据应为立项后发生的有效票据。
学科负责人对本学科立项项目负监督职责。
立项当年下拨全部经费,须在7月1日前至少执行完下拨经费的50%,11月30日前执行完全部经费。
学校将定期通报专项经费使用情况。
三、各项目负责人填写年度经费预算表(一式两份)。
四、基本科研业务费的开支范围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资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数据采集费,差旅费、会议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印刷费、宣传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
预算科目的说明:1.设备费:不得购置大型仪器设备。
严格控制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打印机、扫描仪等常规设备的购置。
2.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的消耗费用。
3.资料费:指在人文社科类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图书(包括外文图书)购置费,资料收集、整理、复印、翻拍、翻译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等。
4.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自然科学类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数据采集费:指人文社科类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调查、访谈、数据购买、数据分析及相应技术服务购买等支出的费用。
5.差旅费、会议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交流、考察调研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交通、食宿等费用。
其中,自然科学类不超过10%、人文社科类不超过20%的不需要提供预算测算依据。
6.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自然科学类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论文论著出版、文献资料检索与购置、专用软件购置、专利申请与保护的费用,不得报销与该项目无关的费用;印刷费、宣传费是指人文社科类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成果印刷、出版和宣传费用。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经费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经费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经费一、概述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经费是指各级政府拨款或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学校的科研和教学工作。
这些经费在大学的运转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直接关系到学校的科研水平和教学质量。
在本文中,我将对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经费进行全面评估,并阐述其重要性和使用情况。
二、总额分配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经费通常是由中央政府统一拨款,并按照一定的比例分配给各个高校。
这些经费的总额分配是根据学校的实际科研和教学需求进行分配的,以保障学校的科研和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在分配总额时,需要考虑到学校的规模、学科门类、科研水平等因素,以保证经费的合理分配,发挥最大的效益。
三、使用情况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直接关系到学校的科研实力和教学质量。
根据我的了解和调研,这些经费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1. 科研项目支持:经费可以用于支持学校的科研项目,包括科研设备购置、科研人员薪酬、实验室建设等方面。
这些支持对于提高学校的科研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2. 人才培养:经费也可以用于支持人才培养项目,包括奖学金、科研实习、学术交流等方面。
这些支持可以有效提高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
3. 教学改革:经费还可以用于支持教学改革项目,包括课程建设、教学手段改进、教学资源建设等方面。
这些改革可以提高教学质量,培养更多符合社会需求的人才。
四、个人观点对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经费,我认为这些经费的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对于学校的发展非常重要。
只有确保经费的合理分配,才能保障学校的科研和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只有有效使用经费,才能提高学校的科研水平和教学质量。
学校需要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确保经费的最大效益。
五、总结与回顾在本文中,我对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经费进行了全面评估。
通过对总额分配和使用情况的分析,我指出了这些经费的重要性和使用情况。
我也共享了对这一主题的个人观点和理解。
中央高校基本业务费项目
中央高校基本业务费项目摘要:一、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背景与意义二、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实施情况三、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成果与影响四、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展望与建议正文: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是我国为了加强对中央高校自主开展科学研究的稳定支持,提升中央高校服务国家发展战略能力、自主创新能力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而设立的一项重要资金项目。
自该项目实施以来,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在推动高校科研发展、培养创新人才、服务国家战略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一、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背景与意义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设立于2008 年,旨在支持中央高校开展自主选题研究工作。
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持40 周岁以下青年教师提升基本科研能力;支持在校优秀学生提升科研创新能力;支持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科技创新团队开展前沿科学研究。
通过该项目,高校能够更好地发挥自身优势,结合国家战略需求,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推动我国科技创新发展。
二、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实施情况自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实施以来,各高校积极响应,认真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实施等工作。
项目资金安排合理,管理规范,有效地支持了高校科研工作的开展。
在项目支持下,高校教师和学生们能够更加专注于科研工作,取得了丰硕的科研成果。
同时,项目还促进了高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升了整体科研水平。
三、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成果与影响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实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和影响。
一方面,项目资金有效地支持了高校科研工作的开展,提高了科研水平,促进了高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另一方面,项目为青年教师和学生提供了良好的科研创新平台,培养了一大批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为国家战略需求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持。
四、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展望与建议面对新时代科技创新发展的新要求,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应进一步优化资金安排,加强对高校科研工作的支持力度。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
申请表编号:
同济大学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
项目申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申请人:
所在单位: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填报日期:
同济大学2019年制
填写说明
一、为保证同济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的顺利实施,特制订本表。
二、纸质版材料经所在单位盖章后交至项目相关主管部门。
三、送交的纸质材料请使用A4纸打印,请不要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请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
四、项目负责人必须确保送交的书面材料与电子版提交的资料完全一致。
一、基本情况
二、项目可行性方案
三、经费预算表
四、项目申请人签字及审核意见表。
某某大学关于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经费的管理办法
****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经费的管理,保障专项资金科学、合理和高效使用,根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和2009年10月“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工作研讨会”上的要求和国家有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科研业务费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主要用于支持中央级高校青年教师和品学兼优且具有较强科研潜质的在校学生开展自主选题科学研究工作。
第三条项目经费分配、使用和管理的原则:(一)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瞄准世界科技发展前沿、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学术思想新颖、交叉领域学科新生长点等基础学科、应用学科方面的创新性研究项目。
重点支持我校青年教师在科学研究领域的自由探索和自主创新活动、新兴和交叉学科的前瞻性研究,学校争取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前期培育以及在校学生创新研究等方面,避免分散使用。
(二)科学安排,合理配置。
要严格按照项目研究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项目预算,杜绝随意性。
应当加强相关科研资源的统筹协调和有效整合,避免重复浪费。
(三)权责明确,规范管理。
项目经费管理各方权责明确,各负其责,协力加强对项目经费的管理。
(四)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项目经费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按照部门预算的要求统一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并建立追踪问效机制。
(五)一次核定,分期拨付。
项目经费资助额度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核定,分期拨付。
第二章项目经费开支范围第四条基本科研业务费的开支范围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资料建设费)、测试化验加工费(数据采集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
(一)设备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购置或租赁使用外单位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6]268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关于印发《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6]268号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为加强对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自主开展科学研究的稳定支持,进一步规范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以及预算管理改革的有关要求,我部对《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财教[2006]288号)进行了修订。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2016年7月19日附件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对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以下简称科研院所)的稳定支持力度,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骨干和引领作用,加强对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基本科研业务费)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预算管理改革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09.08.05•【文号】财教[2009]173号•【施行日期】2009.08.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9]173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完善高校科研经费投入制度,提高高校的自主创新能力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中央财政设立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基本科研业务费)。
为规范和加强基本科研业务费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教育部二○○九年八月五日附件: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完善高校科研经费投入制度,提高高校的自主创新能力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中央财政设立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基本科研业务费)。
为加强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科研业务费主要用于支持中央级高校青年教师和品学兼优且具有较强科研潜质的在校学生开展自主选题科学研究工作。
支持对象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适度支持引进正在国外学习工作,年龄在45岁及以下的专家学者。
第三条基本科研业务费的安排、使用和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稳定支持。
基本科研业务费稳定支持高校培养优秀科研人才和团队,形成有益于持续发展、不断创新的科研经费长效支持机制;(二)自主安排。
高校是基本科研业务费具体使用管理的主体,由学校根据本校基本科研需求统筹规划,自主选题、自主立项、自主安排使用;(三)公开公正。
2023年大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大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业务费,专项,管理方法,科研,资金]相关内容在日常工作中常常需要参考借鉴,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高校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方法,仅供参考其相关内容与写作格式,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1:高校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方法东南高校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的看法》精神,为规范"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组织实施,保证经费合理有效使用,推动科技创新与人才培育,特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基本科研业务费主要用于支持我校青年老师、在读讨论生在科研领域的自由探究、自主创新活动和学校参加国家项目竞争前的培育,围绕项目孵化和人才培育,鼓舞学科交叉,逐步形成有利于自主创新、创新人才培育的管理体制和创新文化,提升学校的自主创新力量。
第三条本管理方法也适用于与基本科研业务费配套的学校自筹资金。
其次章组织与规划第四条学校成立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基本科研业务费的年度经费支配;成立由校内外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进行学术指导。
第五条成立由科学技术处、讨论生院、人事处、教务处、社会科学处和财务处共同组成的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管理办公室'),由科学技术处牵头,挂靠科学技术处,负责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
第六条基本科研业务费暂设重大科学讨论引导基金、科学讨论基金和创新人才培育基金三大类,每类基金下再设置若干子类,详细方案见另行颁布的"实施细则'。
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为二年。
第七条重大科学讨论引导基金重大科学讨论引导基金依据学校事业进展需要,在体现学校进展理念的基础上,以科学前沿和国民经济、社会进展和国家支配的重大需求为导向,以解决重大科学问题、为事关国计民生的经济社会进展供应原创性的技术成果或重大创造为目标的自主性讨论课题,主要用于国家重大专项、973、863、支撑方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重点重大项目以及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关键共性技术的前期培育。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是国家为了促进高校科研发展,
推进学科建设,支持高校进行基础和应用研究的获得的资金。
该项目
由以下几个方面的资金支持:
1. 科研人员人才支持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为高校提供了科研人员的人才支持,促进了专家学者们早日创造出更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2. 装备设施的提升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资助了高校的基础设施建设,为高
校科研提供更为先进、更为有效的装备设施条件,为科研工作打下坚
实的基础。
3. 课题研究经费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为高校提供了课题研究的经费支持,支持高校开展基础研究和原创性的应用研究。
同时,资助项目也鼓励
和促进高校各学科的交叉融合,为研究成果的创新提供了新的思路和
方法。
4. 学术交流和团队建设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还为高校提供了学术交流和团队建设的支持,促进了高校学者与国内外同行之间的交流,加速高校学者在科学研究领域的成长,形成具备国际竞争力的学术团队,为推动国家科学研究和教育事业的创新发展打下基础。
总之,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为高校提供了诸多的支持和帮助,促进了高校科研的发展和创新,为国家科学事业和高等教育事业的建设都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指南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指南重点项目:1.马克思的资本批判理论与“新资本主义”2. 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通史研究3. 当代西方经济理论前沿问题及最新发展研究4. 宏观税负问题研究5. 货币理论与货币政策研究6. 传统文化对中国法律近(现)代化的影响7. 刑法基础理论问题研究8. 美国20世纪戏剧研究9. 新闻与传播的理论与实践研究10. 新的农业政策框架体系构建研究11. 产业发展与管理创新研究12. 国家经济安全与会计、审计、财务理论创新研究13. 公务员胜任力构建与提升机制研究14. 统计数据质量评价体系研究15. 尾矿库安全现状调查分析与防治关键技术研究一般项目:1.马克思社会发展理论与全球化2.中国共产党关于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3.新形势下党的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4.中国近现代农村建设研究5.中国近现代中日关系研究6.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研究7.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研究8.西方女性主义关怀伦理学研究9.中国哲学中的生命伦理研究10.语用道义逻辑研究11.西方哲学流派或人物的研究12.社区研究的空间转向13.国际政治本体安全理论研究14.当代中国海洋安全问题研究15.西方公民身份理论研究16.近代中国军阀政治研究17.中国转型时期群体性事件的政治学研究18. 欧美和平理论比较研究19.基于全球价值链的中国垂直专业化分工及效应研究20.前近代湖北城乡关系问题研究21.新贸易保护主义问题研究22.低碳经济的理论研究23.20世纪中国经济史学发展研究24.“外部冲击”理论与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研究25.金融危机下国际经济政策协调研究26.生态文明理论研究27.人力资本问题研究28.国际垂直专业化分工与全球环境研究29.科技创新、贸易转型与经济增长良性互动影响研究30.就业理论问题研究31.经济失衡、转轨国家制度变迁与国际经济的新发展32.公众预期转变机制与宏观经济政策的时效性研究33.全球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下中国的战略选择发展研究34.地方财政问题研究35.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研究36.社会保障制度与财政政策研究37.地方政府建设融资问题研究38.预算政策研究39.中央与地方政府激励相容的环境保护机制研究40.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财政支持机制研究41.财政支出效益研究42.财产税问题研究43.物业税改革研究44.预约定价的应用研究45.个人所得税国际比较研究46.国际税收竞争对中国吸引外商直接投资(FDI)影响研究47.投资增长问题研究48. 投资结构问题研究49.投资区域配置问题研究50.金融机构风险管理问题研究51.金融机构一体化集成风险管理技术与系统52.信用违约互换风险管理研究53.各国金融危机应对政策的比较与反思54.金融机构危机处理与发展模式研究55.金融控股公司研究56.中部地区产业集群的金融创新研究57.金融产业集群创新研究58.中国外汇市场问题研究59.中资商业银行海外经营研究60.银行竞争力问题研究61.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研究62.中国股票市场价格操纵及其监管研究63.中国商品期货定价研究64.中国大宗商品挂钩债券问题研究65.证券发行与交易问题研究66.湖北创业经济的金融支持研究67.保障性住房资金筹措研究68.房地产价格问题研究69.中国保险需求问题研究70.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研究71.中国金融与投资体制改革史研究72.股指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问题研究73.低碳金融问题研究74.内部资本市场问题研究75.《动物保护法》立法研究76.人格权法研究77.生态补偿机制研究78.执行监督制度研究79.突发事件中的权利保障问题研究80.行政法基本问题研究81.西方法治文明的经验与教训82.跨国公司社会责任问题研究83.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立法问题研究84.公共品供给中的法律问题研究85.刑事司法职权配置研究86.民事诉讼证明制度研究87.民事诉讼再审制度的理论与实践88.国际私法与国际民商事秩序构建89.法律规避问题研究90.国际争端的解决机制91.冲突法的经济分析92.后WTO时代我国海运服务贸易法律问题研究93.外资并购中国家安全保障机制问题研究94.中国古代法制思想的现代诠释95.西方宪法的危机与中国宪法学的困境96.政府信息公开的法治问题研究97.公共利益的标准及限制98.大规模侵权救济机制研究99.著作权法律问题研究100.知识产权侵权问题研究101.法医学基础问题研究102.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相关法律问题研究103.刑事归责研究104.物证鉴定技术研究105.群体性治安事件应急机制研究106.我国户籍制度改革问题研究107.中欧刑事司法协助机制研究108.刑法方法论研究109.刑罚相关问题研究110.我国边境安全相关问题研究111.刑法文化研究112.刑事立法问题研究113.犯罪相关法律问题研究114. 国外重要作家作品研究115. 国外重要文论家批评家研究116. 外国生态文学与当代人类生存困境研究117. 外国文学经典对民族文化建构的作用及机制118. 建国60年里英语戏剧研究回顾与展望119.语言与文化研究120. 传记文学中的虚构与纪实研究121. 荷马史诗中的古希腊悲剧精神研究122. 女性主义批评的伦理转向研究123.语言学理论研究124.中西翻译家、翻译理论家研究125.中西翻译理论研究及中西翻译理论对比研究126.翻译理论研究及翻译实践研究127.口译理论与实践研究128.诗歌、戏剧翻译研究129.离散文学翻译研究130.应用文体翻译研究131.媒介经营管理研究132.媒介融合背景下中国传媒可持续发展研究133.中外文学观念比较研究134.古代文学经典的现代性问题研究135.中外重要作家作品与文学流派研究136.现代中国文化传播的类型、模式和机制研究137.世界华文文学研究138.戏剧影视传播研究139.数字化时代的汉语言文学研究140.中国动漫游戏产业发展研究141.中外动漫创意产业比较研究142.动画音乐研究143.中国品牌管理创新研究144.我国旅游发展与管理问题研究145.金融危机背景下贸易保护主义对我国出口的影响研究146.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对中国经济的影响研究147.中国吸引外资政策问题研究148.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究149.行为产业组织的相关理论问题研究150.新实证产业组织方法在我国的应用研究151.企业改革与创新研究152.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竞争战略研究153.关于标准化问题的研究154.供应链管理与服务型供应链研究理论与实践155.人力资源管理与和谐企业问题研究156.农村公共投入的绩效评价研究157.农村发展与贫困问题研究158.区域综合承载力的评价理论及实证研究159.流通产业理论与实践研究160.移动电子商务发展战略研究161.消费者行为问题研究162.双边市场理论与应用研究163.农村土地利用规划问题研究164.外部失衡与中国引资政策调整路径研究165.会计监管理论创新研究166.注册会计师行业体制创新研究167.财务危机防控与监管研究168.无形资产的价值测量研究169.上市公司财务、会计行为研究170.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研究171.公允价值会计研究172.成本控制体系创新研究173.海外投资安全与审计体系创新研究174.政府会计理论体系与市场研究175.创业促就业的传导机理及效应测度研究176.政府绩效评估研究177.非正规就业渠道与效果研究178.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完善研究179.城乡医疗资源一体化配置与衔接实证研究180.补充养老保险的微观管理效应研究181.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研究182.大学生村官工作长效机制研究183.网络行政中的公共服务研究184.推行省管县改革的思路研究185.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政策研究186.研究型大学生成的机理研究187.网络环境下的城市社区治理研究188.区际信息流动的空间格局与形成机制研究189.经济波动对劳动力流动的影响研究190.人口转变、人口红利与经济发展研究191.积极劳动力市场政策绩效评估理论与方法研究192.教育、收入水平与健康差距研究193.区域经济问题研究194.旧城改造的社会经济影响研究195.公务员退出制度研究196.公务员工作倦怠研究197.公务员问责机制研究198.“两型社会”统计监测评价体系与方法研究199.循环经济统计核算与发展评价问题研究200.非线性计量模型的扩展及应用研究201.金融危机背景下经济运行的宏观经济指标的监测与预警系统研究202.IT审计模式、技术及应用研究203.智能化决策分析研究204.网络信息语义集成研究205.个性化推荐系统研究206.数量经济方法、模型研究207.数理金融中的现代计算技术研究208.经济模型的参数估计方法研究209.金融市场风险度量的方法研究210.电子商务系统架构研究211.计算机犯罪动态取证机制研究212.移动网络监控与安全认证研究213.金融信息网络监管平台研究214. 中小煤矿瓦斯安全事故防治技术研究215. 矿山环境整治关键技术研究216. 矿山职业危害现状调查及防治关键技术研究217. 大规模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调度优化研究218. 新型纳米生物传感器对甲醛分子的检测研究。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专项资金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专项资金是我国政府专门用于支持高校科研工作的资金项目。
它是为了促进高校科研水平的提升,推动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培养高层次人才,提高科技创新能力而设立的。
这项资金的设立,无疑是对高校科研工作的一种重要支持,也是对科研人员的一种褒奖和认可。
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专项资金的发展历程。
自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我国政府就意识到了高等教育科研的重要性,于是开始设立专项资金来支持高校的科研项目。
经过近30年的发展,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专项资金已经成为我国高校科研事业的重要支持来源之一。
让我们来看一下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专项资金的资助范围和内容。
这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高校的科研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科研设备的购置、科研项目的资助、科研成果的转化等。
通过这项资金的支持,高校可以更好地进行科研活动,吸引更多的科研人才,提升科研水平,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
另外,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专项资金也对高校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水平提出了一定的要求。
高校需要通过严格的评审程序来申请这项资金,同时还需要对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
这就要求高校在科研方面要有一定的基础和潜力,同时也需要高校有能力对资金的使用进行规范和透明的管理。
个人观点来看,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专项资金是对高校科研工作的一种重要支持和鼓励,有助于促进科研活动的开展和科研水平的提升。
但是,对于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还需要高校做好内部管理和监督,以确保资金的使用能够取得最大的效益,并且真正能够对推动科研工作做出贡献。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专项资金是我国政府对高等教育科研工作的一种重要支持。
它的设立和发展,无疑为我国的高校科研工作提供了一种重要的支持和鼓励,也为高校的科研水平提升和科研成果的转化提供了更多的可能。
希望通过这项资金的支持,我国的高校科研水平能够得到更大的提升,为国家的科技创新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专项资金是我国高等教育科研领域的重要支持来源,它的设立和发展为我国高校的科研工作提供了巨大的动力和支持。
浙江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
浙江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
项目结题报告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一、研究工作主要进展和突出成果简述
二、计划任务完成情况自我评价
此部分请严格对照《计划任务书》中研究计划和预期目标,介绍项目的执行情况。
三、项目组主要成员完成期内个人基本情况介绍
职称变化情况、获其它人才项目情况、获奖情况等。
四、国内外学术交流与人才培养情况
1、组织或参加国内外学术活动的情况,包括会议主题、内容、规模、时间、地点、效果等。
2、博士后、研究生培养,人才引进情况。
3、促进研究成果的传播、应用情况等。
五、存在的问题、建议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简表
备注:此表数据必须与成果目录表以及报告正文中的说明相一致且必须为标注受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的成果。
七、经费决算表
八、项目负责人承诺
九、依托单位意见。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服务乡村振兴研究专项资助方案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服务乡村振兴研究专项资助方案以下是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服务乡村振兴研究专项资助方案的主要内容:
资助范围:该专项资助方案旨在支持中央高校开展乡村振兴领域的科学研究。
资助范围涵盖农业农村经济、农村社会发展、农村环境保护、农村文化传承等相关领域的研究项目。
资助形式:资助以项目形式实施,资金用于支持科研活动中的实验、采集数据、人员培训、学术交流、科研设备购置等相关费用。
资助要求:申请者需为中央高校教师或科研人员,并具备相关领域的科研能力和经验。
申请者需提交研究计划书,明确研究的目标、内容、方法和预期成果,并说明与乡村振兴相关的意义和价值。
资助评审:资助项目将经过专家评审,评审将考虑研究项目的学术水平、科学性、创新性和实施可行性等因素。
资助金额:资助金额根据项目的具体需求和评审结果确定,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所需总经费的70%。
资金管理:资助经费由资助单位统一管理,受资助项目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资金申请、使用和结算,确保资金使用合规、规范和透明。
成果要求:受资助项目需按照研究计划书的要求和时间
节点完成研究任务,并提交研究成果报告和学术论文等研究成果。
该专项资助方案旨在推动中央高校在乡村振兴领域的科研工作,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升农村经济、社会、环境和文化等方面的发展水平。
具体实施细则和申请流程可根据实际情况由相关部门或单位制定和公布。
2024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项目
2024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项目
2024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项目是指中央高校(包括中国的各级中央高校)在2024年度开展的基本科研业务项目。
这些项目通常由学校的教师、研究员和学生参与,旨在推动学科研究的发展和提升学校科研水平。
具体的项目内容可能涵盖各个学科领域,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医学、社会科学等。
项目的研究方向和重点根据各个学校和学科的特点而定,可以是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或者是跨学科研究等。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项目的资金来源包括政府拨款、学校经费以及其他研究机构和企业的合作资金等。
项目的申报和评审通常由学校或相关教育机构负责组织,根据学校的科研计划和重点领域进行评审和资助。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项目的目标是促进学术研究的创新和突破,提升中央高校在学术界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同时为国家的科技发展和创新提供人才和科研支持。
浙江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
□科研基地□培育项目□战略规划浙江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计划任务书项目名称:资助经费:执行年限:负责人:依托单位:联系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件: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填表时间:年月日浙江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计划任务书填报说明一、填写《计划书》时要求实事求是,表述清晰、准确。
《计划书》经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审核批准后,将作为项目研究计划执行、检查和验收的依据。
二、请在封面右上角选择项目类型,并依据项目类型在正文中选择对应的填写提纲。
三、科研基地类须在项目名称栏中填写基地名称,在主要学术骨干表中填写基地固定人员。
四、项目组成员和研究内容等经审核批准后,一般不得修改。
一、正文撰写提纲1、基本信息。
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摘要、3-5个关键词。
2、立项依据及工作基础(1500字以内);3、研究内容(2000字以内);4、预期研究目标;5、研究方案及年度计划。
二、主要项目骨干(不包括项目负责人)序号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单位分工工作时间(人月/年)1234三、经费预算(填写预算请务必提供各预算科目的计算依据及说明)序号科目名称预算经费(万元)备注(计算依据及说明)1 材料费2 差旅费3 会议费4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5 劳务费6 专家咨询费合计附:(一)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二)差旅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
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会议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发生的国内会议费用。
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四)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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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
项目管理实施细则(2011年9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自主科研计划”)的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保证管理的公开、公正和科学性,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9〕173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的意见》(财教〔2008〕233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财教〔2011〕171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自主科研计划主要用于支持具有较强科研潜质的青年科研人员开展自主选题科学研究工作。
支持对象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可放宽至45周岁),适度支持引进正在国外学习工作、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专家学者。
第三条自主科研计划遵循“稳定支持、突出重点、自主安排、公开公正”的原则,稳定支持和培养优秀青年科研人才,鼓励和推进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形成有益于持续发展、不断创新的科研经费长效支持机制,并按照科学民主的原则,进行公正、透明的项目资助。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资助类型
第四条成立自主科研计划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科研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科学技术研究院、
社会科学研究院、计划财务处、人事处、研究生院、监察处和各学部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决定重大方针政策和整体规划,审定年度实施方案及经费安排。
以上相关单位建立部门工作会商制度,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增强政策实施效果。
第五条科学技术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院为自主科研计划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分别负责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资助计划安排、项目组织、考评等各项工作,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与评估。
计划财务处为自主科研计划的经费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经费使用的指导与监督。
各学部商人事处提出支持青年科研人员的遴选条件。
科学技术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院和各学部商研究生院提出支持研究生科研活动计划与方案。
监察处负责对自主科研计划组织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六条自主科研计划项目类型包括青年科研创新专项、科研发展专项和校长专项。
(一)青年科研创新专项:面向有自主创新潜质的40周岁及以下青年科研工作者(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和归国青年教师可放宽至45周岁)开展科研创新活动,由各学部与学校人事处商定提出,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核定,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各学部管理。
(二)科研发展专项:面向依托国家和省部级科研基地的科研创新团队,支持这些团队中40周岁及以下的青年教师(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和归国青年教师可放宽至45周岁)、博士后和在校研究生在科研领域进行自由探索、自主创新活动,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商人事处、研究生院和各学部提出,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各学部协助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管理。
(三)校长专项: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和学校发展规划的研究计划,按学校总体布局,进行顶层设计,重点资助。
可由各学部、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推荐,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各学部协助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管理。
第三章项目组织与申报遴选
第七条科学技术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院根据当年度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制定自主科研计划年度实施方案,开展项目组织工作。
第八条自主科研计划项目按年度进行组织和遴选。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国际学术前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国家重大的战略导向以及学校科研发展总体布局,在科学技术发展前沿和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领域,积极培育和发展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开展自主选题的创新研究。
第九条科学技术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院对拟资助项目进行审核汇总,提请领导小组组长签发公布。
第十条加强自主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库的建设和管理,结合上年度资金规模和下年度“一下”预算控制数,于每年11月底前完成下一年度课题的申报、评审、遴选排序和预算预评、公示等工作,并将当年评审通过的课题纳入校内自主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库,同时及时上传至教育部、财政部建立的“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平台”,实行信息化管理。
第四章项目实施与经费管理
第十一条项目实施期为1-3年,项目负责人须与学校签订项目任务书,明确约定各方责权关系。
各学部、学院(系)于每年3月1日之前汇总本单位上年度实施情况(包括各项目的《项目年度进展报告》或《项
目结题报告》),并填写本单位《项目总体执行情况汇总报告》,一并报科学技术研究院或社会科学研究院。
第十二条项目负责人对经费使用和项目实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负责,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承担项目的专项检查与评估;学部、学院(系)对项目实施进行过程管理与监督;计划财务处对经费预决算和使用规范加强审核及监督指导,降低预算编制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并定期在校内公布各课题预算执行进度情况,督促各项目负责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科学技术研究院和社会科学研究院组织有关专家对资助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对进展良好、成效明显的项目进行滚动持续支持。
第十三条项目经费纳入校内预算统一管理,一般采取一次核定、分年度拨款的方式,同时建立起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与预算安排挂钩的奖惩制度。
一年以上的项目应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按年度安排预算。
对于项目实施或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的项目和单位,学校将采取减扣预算或不再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等措施,确保预算顺利执行。
第十四条自主科研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高校资产管理范围,应合理使用,认真维护。
第十五条自主科研计划的开支标准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科技经费管理的规定执行。
开支范围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重点支持研究生参与科研活动的津贴)、专家咨询费等。
不得开支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福利支出,不得购置大型仪器设备,不得分摊学校公共管理和运行经费,不得偿还
学校债务,不得支付罚款、捐赠、赞助、投资,也不得用于为其他科研项目配套、用于实验室等科研基地的运行经费。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项目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论著、技术文件、专利、成果报道等应注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 (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
第十七条自主科研计划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其他问题参照《浙江大学科技项目过程管理办法》(浙大发科〔2009〕15号)执行。
第十八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科学技术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院和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
《浙江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浙大发科〔2009〕48号)同时废止。
主题词:科研管理细则通知
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主动公开 2011年9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