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科研业务费重点科研专项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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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

东北林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基本科研业务费”)是财政部和教育部为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提升高等学校自主创新能力、原始创新水平与高层次人才培养水平的重大举措。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的意见》(财教[2008]233号)文件精神,参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教[2006]288号),为加强和规范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结合学校科研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的目标要求,结合我校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科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学校将紧紧围绕办学特色与优势学科,重点支持代表学科发展方向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以及体现前瞻性布局的创新研究和实践工作;尤其重点支持40周岁以下优秀青年教师及在校研究生的自由探索、自主创新和具有参与国家级、省部级重大项目竞争前景的储备性和培育性项目。

第三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以科研项目形式实施,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3年。

项目经费专款专用,由学校财务管理部门单独设账,集中核算,实行追踪问效制,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或挤占。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遴选、经费使用与管理、项目运行考核等工作由东北林业大学学术委员会全权负责.下设专门项目管理办公室,挂靠科技处,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分类:A类、研究生自主创新基金项目;B类、青年教师自主创新基金项目;C类、科学前沿与交叉学科创新基金项目;D类、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基金项目;E类、创新团队与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第六条研究生自主创新基金项目主要资助35周岁(以下一年度1月1日为限,以下同)以下在读博士研究生,重点倾斜学校教师在职在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指南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指南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指南重点项目:1.马克思的资本批判理论与“新资本主义”2. 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通史研究3. 当代西方经济理论前沿问题及最新发展研究4. 宏观税负问题研究5. 货币理论与货币政策研究6. 传统文化对中国法律近(现)代化的影响7. 刑法基础理论问题研究8. 美国20世纪戏剧研究9. 新闻与传播的理论与实践研究10. 新的农业政策框架体系构建研究11. 产业发展与管理创新研究12. 国家经济安全与会计、审计、财务理论创新研究13. 公务员胜任力构建与提升机制研究14. 统计数据质量评价体系研究15. 尾矿库安全现状调查分析与防治关键技术研究一般项目:1.马克思社会发展理论与全球化2.中国共产党关于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3.新形势下党的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4.中国近现代农村建设研究5.中国近现代中日关系研究6.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研究7.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研究8.西方女性主义关怀伦理学研究9.中国哲学中的生命伦理研究10.语用道义逻辑研究11.西方哲学流派或人物的研究12.社区研究的空间转向13.国际政治本体安全理论研究14.当代中国海洋安全问题研究15.西方公民身份理论研究16.近代中国军阀政治研究17.中国转型时期群体性事件的政治学研究18. 欧美和平理论比较研究19.基于全球价值链的中国垂直专业化分工及效应研究20.前近代湖北城乡关系问题研究21.新贸易保护主义问题研究22.低碳经济的理论研究23.20世纪中国经济史学发展研究24.“外部冲击”理论与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研究25.金融危机下国际经济政策协调研究26.生态文明理论研究27.人力资本问题研究28.国际垂直专业化分工与全球环境研究29.科技创新、贸易转型与经济增长良性互动影响研究30.就业理论问题研究31.经济失衡、转轨国家制度变迁与国际经济的新发展32.公众预期转变机制与宏观经济政策的时效性研究33.全球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下中国的战略选择发展研究34.地方财政问题研究35.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研究36.社会保障制度与财政政策研究37.地方政府建设融资问题研究38.预算政策研究39.中央与地方政府激励相容的环境保护机制研究40.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财政支持机制研究41.财政支出效益研究42.财产税问题研究43.物业税改革研究44.预约定价的应用研究45.个人所得税国际比较研究46.国际税收竞争对中国吸引外商直接投资(FDI)影响研究47.投资增长问题研究48. 投资结构问题研究49.投资区域配置问题研究50.金融机构风险管理问题研究51.金融机构一体化集成风险管理技术与系统52.信用违约互换风险管理研究53.各国金融危机应对政策的比较与反思54.金融机构危机处理与发展模式研究55.金融控股公司研究56.中部地区产业集群的金融创新研究57.金融产业集群创新研究58.中国外汇市场问题研究59.中资商业银行海外经营研究60.银行竞争力问题研究61.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研究62.中国股票市场价格操纵及其监管研究63.中国商品期货定价研究64.中国大宗商品挂钩债券问题研究65.证券发行与交易问题研究66.湖北创业经济的金融支持研究67.保障性住房资金筹措研究68.房地产价格问题研究69.中国保险需求问题研究70.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研究71.中国金融与投资体制改革史研究72.股指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问题研究73.低碳金融问题研究74.内部资本市场问题研究75.《动物保护法》立法研究76.人格权法研究77.生态补偿机制研究78.执行监督制度研究79.突发事件中的权利保障问题研究80.行政法基本问题研究81.西方法治文明的经验与教训82.跨国公司社会责任问题研究83.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立法问题研究84.公共品供给中的法律问题研究85.刑事司法职权配置研究86.民事诉讼证明制度研究87.民事诉讼再审制度的理论与实践88.国际私法与国际民商事秩序构建89.法律规避问题研究90.国际争端的解决机制91.冲突法的经济分析92.后WTO时代我国海运服务贸易法律问题研究93.外资并购中国家安全保障机制问题研究94.中国古代法制思想的现代诠释95.西方宪法的危机与中国宪法学的困境96.政府信息公开的法治问题研究97.公共利益的标准及限制98.大规模侵权救济机制研究99.著作权法律问题研究100.知识产权侵权问题研究101.法医学基础问题研究102.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相关法律问题研究103.刑事归责研究104.物证鉴定技术研究105.群体性治安事件应急机制研究106.我国户籍制度改革问题研究107.中欧刑事司法协助机制研究108.刑法方法论研究109.刑罚相关问题研究110.我国边境安全相关问题研究111.刑法文化研究112.刑事立法问题研究113.犯罪相关法律问题研究114. 国外重要作家作品研究115. 国外重要文论家批评家研究116. 外国生态文学与当代人类生存困境研究117. 外国文学经典对民族文化建构的作用及机制118. 建国60年里英语戏剧研究回顾与展望119.语言与文化研究120. 传记文学中的虚构与纪实研究121. 荷马史诗中的古希腊悲剧精神研究122. 女性主义批评的伦理转向研究123.语言学理论研究124.中西翻译家、翻译理论家研究125.中西翻译理论研究及中西翻译理论对比研究126.翻译理论研究及翻译实践研究127.口译理论与实践研究128.诗歌、戏剧翻译研究129.离散文学翻译研究130.应用文体翻译研究131.媒介经营管理研究132.媒介融合背景下中国传媒可持续发展研究133.中外文学观念比较研究134.古代文学经典的现代性问题研究135.中外重要作家作品与文学流派研究136.现代中国文化传播的类型、模式和机制研究137.世界华文文学研究138.戏剧影视传播研究139.数字化时代的汉语言文学研究140.中国动漫游戏产业发展研究141.中外动漫创意产业比较研究142.动画音乐研究143.中国品牌管理创新研究144.我国旅游发展与管理问题研究145.金融危机背景下贸易保护主义对我国出口的影响研究146.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对中国经济的影响研究147.中国吸引外资政策问题研究148.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究149.行为产业组织的相关理论问题研究150.新实证产业组织方法在我国的应用研究151.企业改革与创新研究152.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竞争战略研究153.关于标准化问题的研究154.供应链管理与服务型供应链研究理论与实践155.人力资源管理与和谐企业问题研究156.农村公共投入的绩效评价研究157.农村发展与贫困问题研究158.区域综合承载力的评价理论及实证研究159.流通产业理论与实践研究160.移动电子商务发展战略研究161.消费者行为问题研究162.双边市场理论与应用研究163.农村土地利用规划问题研究164.外部失衡与中国引资政策调整路径研究165.会计监管理论创新研究166.注册会计师行业体制创新研究167.财务危机防控与监管研究168.无形资产的价值测量研究169.上市公司财务、会计行为研究170.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研究171.公允价值会计研究172.成本控制体系创新研究173.海外投资安全与审计体系创新研究174.政府会计理论体系与市场研究175.创业促就业的传导机理及效应测度研究176.政府绩效评估研究177.非正规就业渠道与效果研究178.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完善研究179.城乡医疗资源一体化配置与衔接实证研究180.补充养老保险的微观管理效应研究181.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研究182.大学生村官工作长效机制研究183.网络行政中的公共服务研究184.推行省管县改革的思路研究185.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政策研究186.研究型大学生成的机理研究187.网络环境下的城市社区治理研究188.区际信息流动的空间格局与形成机制研究189.经济波动对劳动力流动的影响研究190.人口转变、人口红利与经济发展研究191.积极劳动力市场政策绩效评估理论与方法研究192.教育、收入水平与健康差距研究193.区域经济问题研究194.旧城改造的社会经济影响研究195.公务员退出制度研究196.公务员工作倦怠研究197.公务员问责机制研究198.“两型社会”统计监测评价体系与方法研究199.循环经济统计核算与发展评价问题研究200.非线性计量模型的扩展及应用研究201.金融危机背景下经济运行的宏观经济指标的监测与预警系统研究202.IT审计模式、技术及应用研究203.智能化决策分析研究204.网络信息语义集成研究205.个性化推荐系统研究206.数量经济方法、模型研究207.数理金融中的现代计算技术研究208.经济模型的参数估计方法研究209.金融市场风险度量的方法研究210.电子商务系统架构研究211.计算机犯罪动态取证机制研究212.移动网络监控与安全认证研究213.金融信息网络监管平台研究214. 中小煤矿瓦斯安全事故防治技术研究215. 矿山环境整治关键技术研究216. 矿山职业危害现状调查及防治关键技术研究217. 大规模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调度优化研究218. 新型纳米生物传感器对甲醛分子的检测研究。

中国农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实施办法(试行)

中国农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实施办法(试行)

中国农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实施办法(试行)(经2009年第30次党委常委会暨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一、总则第一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的意见》(财教[2008]233号)和《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173号)的要求,为规范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的组织实施与管理,保证经费合理有效使用,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我校青年教师、在校学生在科研领域的自主创新活动和学校参与国家项目竞争前的培育,围绕项目培育和人才培养,鼓励学科交叉,逐步形成有利于自主创新和人才培养的科研管理体制及创新文化,提升学校的科研创新能力。

二、组织领导第三条设立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成员由相关领导组成,负责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的总体规划和资助项目的审定批准。

第四条成立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工作组,分管校长任组长,成员包括科研院、财务处、发展规划处、研究生院、教务处、人事处等部门负责人,负责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的组织实施。

科研院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三、项目设置第五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暂按青年教师科研项目、学生科研创新项目、科研团队培育项目、新兴交叉领域研究项目、科研基地发展专项、高教发展改革研究专项等6类进行资助。

第六条青年教师科研项目,一般资助40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且尚未独立承担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的青年教师开展自主选题的科学研究。

第七条学生科研创新项目,重点资助在校学生开展自主选题创新性科学研究和优秀博士论文培育等。

第八条科研团队培育项目,结合学校学科发展规划,重点资助符合国家重大需求或基于科学技术前沿的学科交叉团队开展研究,以项目为纽带促进团队、学科交叉和条件能力建设。

第九条新兴交叉领域研究项目,主要资助现有科研计划覆盖不到、但具有潜在应用前景的交叉、新型领域的研究。

第十条科研基地发展专项,主要资助尚未获得经费支持的科研基地开展研究。

理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细则讨论稿

理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细则讨论稿

理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细则(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鼓励和支持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开展前沿性、探索性和创新性基础科学研究,根据学校加强校院两级管理相关要求,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基本科研业务费由科研院下达拨款额度,学院教授委员决定拟资助项目,计划财务处划拨经费,科研院建档备案。

第二章内容第三条立项项目需紧密结合本学院学科规划,围绕优先发展学科方向,有明确的科研团队,开展探索性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的选题。

第三章申请第四条重点项目每项经费额度1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经费额度为5-10万元。

一般执行年度为三年。

第五条申请人必须符合《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学校有关文件要求规定的条件,申报当年40周岁及以下且具有博士学位,近三年获批或申报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第四章实施第六条申请者按照规定提交基金项目申请书及任务书,并经依托团队带头人对研究方向把握、审核、签字后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学院组织教授委员会评审,确定拟资助项目并公示。

第五章考核条件第七条获立项资助后,项目执行期第一年度项目负责人必须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政策原因除外)。

第八条第二年度中期考核前必须发表SCI或EI一篇,或者A类核心期刊两篇。

第九条项目执行第二年度学院将进行中期检查,已发表或录用SCI或EI一篇或A类核心期刊两篇的项目评定为良好,高于上述要求可评定为优秀。

达到良好及以上的项目学院将滚动支持,未达到良好及以上的项目学院将不再资助。

第十条第三年度项目验收必须满足至少发表SCI或EI论文一篇或A类核心期刊两篇的要求。

第十一条在研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院将视情节给予缓拨资助经费、中止或撤销项目处理。

(一)违背科学道德,弄虚作假;(二)未开展实质性工作;(三)未按要求参与中期项目检查;(四)经费使用不合理或没有按预算使用。

第十二条项目经费需当年使用完,12月底项目经费若有结余,学院将停止下一年度拨款。

第十三条项目结束后,项目负责人须按时提交验收报告参加验收评审。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南京大学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基本科研业务费”)是财政部和教育部为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提升高等学校自主创新能力、原始创新水平与高层次人才培养水平的重大举措。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和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9]173号)和《财政部和教育部关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的意见》(财教[2008]233号)精神,规范和加强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推动我校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进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的目标要求和我校学科建设、队伍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的发展规划,我校将围绕国家重大目标和重大社会需求,开展交叉和新兴学科研究,积极支持具有自主创新思想的创新研究和实践,尤其是重点支持优秀青年教师、品学兼优且具有较强科研潜质的在校学生开展自主选题的科学研究,为提升我校相关学科的可持续的国际竞争力,提高我校学术研究的整体水平和国际地位打下坚实的基础。

支持对象一般为40周岁以下教师,适度支持引进正在国外学习工作、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专家学者。

第三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以项目形式实施,项目实施期一般为2-3年。

其经费来源为国家财政部和教育部的“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建设经费。

“基本科研业务费”经费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或挤占。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成立“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能包括:1、依据“基本科研业务费”的管理目标,负责制订我校的实施方案、管理办法,并报学校批准,建立有利于科学研究、基地建设、人才培养、学科和队伍建设良性发展的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

2、成立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的项目专家遴选和评估委员会,并组织该委员会遴选我校新的科研项目,审定我校各类项目的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审核项目经费的预、决算,评估我校各类项目的绩效。

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对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以下简称科研院所)的稳定支持力度,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骨干和引领作用,加强对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基本科研业务费)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预算管理改革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科研业务费用于支持科研院所开展符合公益职能定位,代表学科发展方向,体现前瞻布局的自主选题研究工作。

基本科研业务费的使用方向包括:(一)由科研院所自主选题开展的科研工作;(二)所属行业基础性、支撑性、应急性科研工作;(三)团队建设及人才培养;(四)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五)科技基础性工作等其他工作。

第三条基本科研业务费的管理和使用原则包括:(一)稳定支持,长效机制。

基本科研业务费稳定支持科研院所培育优秀科研人才和团队,为科研院所形成有益于持续发展、不断创新的长效机制提供经费支持。

(二)分类分档,动态调整。

财政部根据院所规模、学科特点、绩效评价结果等,结合财力可能,确定分类分档支持标准,并结合科研院所预算执行情况等因素每年对经费进行动态调整。

(三)依托院所、突出重点。

基本科研业务费的使用应当依托科研院所已有的科研条件、设施和环境,优先支持有助于科研院所符合职能定位、实现学科布局与发展规划目标、有利于培育优秀科研人才和团队的选题以及所属行业基础性、支撑性、应急性科研工作。

(四)专款专用,严格管理。

科研院所应当充分发挥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的法人责任,建立健全基本科研业务费内部管理制度,将基本科研业务费纳入依托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重庆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专项“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实施细则

重庆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专项“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实施细则

附件一:重庆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专项“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我校研究生创新实践能力与综合素质,引导优秀在校研究生更多地参与科研学术活动,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根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以及“重庆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专项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设立“重庆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为我校研究生的科研学术活动提供经费支持。

项目类型分为访学研究项目、自主研究项目和优秀新生科研培育项目三类。

第二条重庆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的遴选和管理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旨在强化在校生科研工作的自主性、探索性、协作性、创造性,力求通过多种培养形式打造一批业务能力强、创新素养高、科研成果突出的高水平研究型人才,为我校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做出贡献。

第三条原则上,访学研究项目的境内国际会议资助金额不超过0.3万元,港澳台及亚洲其他地区国际会议资助金额不超过0.5万元,欧美澳及其他地区国际会议资助金额不超过2万元。

自主研究项目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0.5万元。

优秀新生科研培育项目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0.3万元。

第四条访学研究项目由研究生院组织申报、评审、立项和验收。

自主研究项目和优秀新生科研培育项目由各学院自行组织申报、评审、立项和验收。

各学院项目资助金额由研究生院根据每年各学院满足资助条件的学生人数和学科建设情况具体分配。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我校在读研究生均可申请重庆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同等条件下重点支持我校推免硕士生、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及提前攻博生。

第六条访学研究项目目的在于鼓励在校研究生积极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以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启迪学生的创新思维,拓宽研究生的学术视野。

凡以访学研究项目形式申请“重庆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者,申请人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申请人应思想端正,品德高尚,严格遵守校纪校规,自觉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不得参与;(2)申请人所参加会议应为国际会议(包括在境内举行的国际会议和境外举行的国际会议);(3)申请人应在该学术会议上发言(大会发言和分会发言均可);(4)申请人需是重庆大学优秀在校研究生,学术研究水平应具有一定优势,并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积极投身科学技术研究,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比较突出。

部关于印发《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部关于印发《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教[2006]288号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加大对中央级公益性科学事业单位的支持力度,建立稳定的支持机制,促进科研院所持续创新能力的提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精神,特设立"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基本科研业务费)。

为规范和加强基本科研业务费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依据中央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二00六年十二月八日附件: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试行)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加大对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以下简称科研院所)的支持力度,建立稳定的支持机制,促进科研院所持续创新能力的提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精神,中央财政设立"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基本科研业务费)。

为了规范和加强基本科研业务费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依据中央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科研业务费用于支持科研院所开展符合公益职能定位,代表学科发展方向,体现前瞻布局的自主选题研究工作。

具体包括:(一)学科优势明显,发展潜力大,能保持或提升科研院所持续发展能力的储备性研究。

(二)瞄准世界科技发展前沿,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学术思想新颖、交叉领域学科新生长点的创新性研究。

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

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

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中国农业科学院院本级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国农业科学院院本级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财教【2006】288号)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中国农业科学院院本级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以下简称“院本级专项”)的使用和管理,坚持“自主选题、民主决策、专款专用、注重实效”的原则,为全面提升全院管理科学水平、特色学科发展与创新能力,实现“三个中心一个基地”战略目标提供支撑。

第三条院本级专项稳定支持院本级培育优秀科研人才和团队,重点支持代表学科发展方向、体现前瞻布局、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四类自主选题研究项目:1.管理科学; 2.跨所交叉学科;3.特色农业学科;4.其他需要开展的研究项目。

第四条院本级专项资助的研究项目主要由中国农业科学院院本级及院所属单位的研究力量承担。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中国农业科学院设立“中国农业科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学术委员会”(以下简称“专项学术委员会”),负责全院及院本级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的管理和指导。

专项学术委员会由13人组成,法定代表人担任主席,其中外单位专家应当占1/3第六条专项学术委员会下设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办”),专项办主任由分管财务的副院长担任,副主任为财务局和科技局局长,人员由财务局、科技局、院办、人事局派人组成,地点设在财务局,具体负责院本级并监督指导全院专项项目申报、管理和验收等工作。

第七条专项办根据专项学术委员会要求,每年4月份组织下年度项目申报。

每个申请人每年限申请1项,已获支持尚未结题的不能申请新项目。

院机关项目由各局负责审查后向专项办申报。

第八条院本级专项支持的项目实行单位负责制,按科研项目管理,原则上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执行周期不超过2年。

第九条院本级专项项目申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一)恪守科学道德,学风端正扎实,有可靠的时间保证研究工作。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xxxxxxxx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基本科研业务费”)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的意见》《关于印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科研业务费实行项目管理,重点支持“青年教师、青年拔尖、创新团队、基础研究、重要方向、交叉集成”,立项和管理遵循“公开公正、专款专用、分账核算、跟踪评估”的原则。

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实施项目负责人制。

第二章管理体系第三条学校成立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分管科技和财务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学科办成员单位负责人作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基本科研业务费相关政策、整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学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科研院)。

第四条科研院负责组织基本科研业务费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负责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监督管理;财务处负责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监督、经费核算工作;其他各部门和学院(系、部、中心,以下统称学院)等依据职能分工完成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项目负责人是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第一直接责任人,对项目执行的质量、进度、资金、安全、保密、档案等负第一直接责任。

直接参与项目的其他人员,按职责分工负相应的直接责任。

第三章资助类别第六条基本科研业务费设置如下资助类别:(一)新教师科研启动计划;(二)面向国际学术前沿支持计划;(三)精品文科支持计划;(四)基础研究提升计划;(五)自由探索支持计划;(六)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培育计划。

第七条新教师科研启动计划。

主要资助新入职青年教师启动开展科学研究工作,研究工作应贴近学校主体服务领域或所在学科主体研究方向。

基本科研业务费重点科研专项指引

基本科研业务费重点科研专项指引
XX
基本科研业务费重 点科研专项指引
单击此处添加副标题
汇报人:XX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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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基本科研业务费重点科研专项概述
02
重点科研专项领域
03
申请材料和评审标准
04
申请案例分析
05
未来科研业务费重点专项展望
06
01
添加章节标题
01
基本科研业务费重点科研专项概述
定义和目的
添加标题
基本科研业务费重 点科研专项是由国 家科技计划设立的, 旨在支持科研机构 开展基础研究、前 沿探索和关键技术 研究等重点科研任
务的专项经费。
添加标题
该专项经费的目的 是为了加强科研机 构的基础研究能力, 提升国家科技创新 能力,推动科技创
新和经济发展。
添加标题
基本科研业务费重 点科研专项的设立 是为了解决国家重 大战略需求和科技 前沿问题,推动科 技创新和产业升级, 提高国家的综合实 力和国际竞争力。
添加标题
该专项经费的支持范 围涵盖了多个领域, 包括但不限于基础科 学研究、前沿技术探 索、关键技术研究等, 旨在推动科研机构在 相关领域取得重要突
生物医药与健康科技
重点领域:针 对重大疾病、 慢性病等开展 创新药物和诊 疗技术的研究
研究方向:基 因组学、蛋白 质组学、细胞 治疗等生物技
术领域
目标:提高我 国生物医药产 业的自主创新 能力和国际竞
争力
成果:已取得 多项突破性成 果,如针对癌 症、糖尿病等 疾病的创新药 物和诊疗技术
先进制造与新材料
重点领域:新 材料、先进制
造技术等
研究方向:新 型材料、制造 工艺、智能制
造等
研究目标:提 升制造业水平, 促进新, 实现产业化应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实施细则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实施细则

附件: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完善高校科研经费投入制度,提高高校的自主创新能力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中央财政设立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基本科研业务费)。

为加强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科研业务费主要用于支持中央级高校青年教师和品学兼优且具有较强科研潜质的在校学生开展自主选题科学研究工作。

支持对象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适度支持引进正在国外学习工作,年龄在45岁及以下的专家学者。

第三条基本科研业务费的安排、使用和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稳定支持。

基本科研业务费稳定支持高校培养优秀科研人才和团队,形成有益于持续发展、不断创新的科研经费长效支持机制;(二)自主安排。

高校是基本科研业务费具体使用管理的主体,由学校根据本校基本科研需求统筹规划,自主选题、自主立项、自主安排使用;(三)公开公正。

基本科研业务费由高校按照科学民主的原则,通过校内公开评议、公示等方式进行遴选,确保公正、透明;(四)统一管理。

基本科研业务费纳入高校财务,按照部门预算的要求统一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

经费管理的相关标准、用途等,要与国家科研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相一致。

第四条每年财政部会同教育部负责根据财力状况、高校科研开展情况,并参照上年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预算执行等情况,综合测算确定基本科研业务费年度预算总额以及分校金额。

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所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高校是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实施主体,负责拟订基本科研业务费使用的总体规划以及分年实施计划,做好经费的具体分配、安排使用等全过程管理。

第五条每年中央财政将各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纳入部门预算,按照部门预算的管理程序核拨学校。

第六条高校要加强基本科研业务费预算执行管理工作。

一年以上的研究项目应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按年度安排预算、核拨经费。

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

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

汇报人:
Part One
Part Two
Part Three
Part Four
Part Five
Part Six
管理:由财政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共同管理,按照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和使用。
用途:支持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等基本科研活动。
来源:中央财政预算安排。
定义: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是指由中央财政设立,用于支持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开展基本科研活动的专项资金。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拨款
分配原则:根据科研院所的科研能力和成果进行分配
资金使用:用于科研院所的基本科研业务,包括科研项目、科研平台建设、科研人才培养等
监管机制:财政部、科技部等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科研经费不足:需要增加投入,提高科研水平
科研人员流失:需要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提高科研队伍素质
科研成果转化困难:需要加强产学研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国际竞争加剧:需要加强国际合作,提高科研竞争力
培养人才:吸引和培养优秀人才,为国家科技事业提供人才支持
促进科技创新:为科研院所提供资金支持,推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改革方向:加强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改革目标:推动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的改革和发展,提高科研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
加强科研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优化科研项目评审机制,提高项目质量
加强科研人才培养,提高科研人员素质
推动科研成果转化,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
资金使用效果:提高科研效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东北林业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

东北林业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

东北林业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基本科研业务费”)是财政部和教育部为贯彻实施《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改革完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的通知》(财教〔2015〕467号)等文件精神,提升中央高校服务国家发展战略能力、自主创新能力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的重大举措。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6〕277号)要求,为加强和规范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结合学校科研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的目标要求,结合我校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科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学校将紧紧围绕办学特色与优势学科,主要支持代表学科发展方向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以及体现前瞻性布局的创新研究和实践工作;重点支持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提升基本科研能力;支持在校优秀学生提升科研创新能力;支持优秀创新团队建设;支持开展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支撑性和战略性研究;支持有针对性的国家或地方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的储备性和预研性研究。

第三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以科研项目形式实施,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1—3年。

项目经费专款专用,由学校财务管理部门单独设账,集中核算,实行追踪问效制,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或挤占。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遴选、经费使用与管理、项目运行考核等工作由东北林业大学科学技术与学术道德委员会(以下简称科技委)全权负责。

下设专门项目管理办公室,挂靠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分类:A类:研究生创新项目计划;B类:青年教师创新项目计划;C类:预研及培育项目计划;D类:学校自主科研项目计划。

各计划的设置及经费分配由科技委根据学校每年基本科研业务费的可用额度及项目运行情况作动态调整。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教育部•【公布日期】2021.11.30•【文号】财教〔2021〕283号•【施行日期】2021.11.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关于印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283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中央部门所属各高等学校: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有关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我们对《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6〕277号)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财政部教育部2021年11月30日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改革完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的通知》(财教〔2015〕467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对中央高校自主开展科学研究的稳定支持,提升中央高校服务国家发展战略能力、自主创新能力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预算管理改革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以下简称基本科研业务费)用于支持中央高校自主开展科学研究工作,重点使用方向包括:支持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提升科研创新能力,支持在校优秀学生提升基本科研能力;支持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建设,支持科研创新平台能力建设;开展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支撑性和战略性研究,加强科技基础性工作等。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xxxxxxxx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基本科研业务费”)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的意见》《关于印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科研业务费实行项目管理,重点支持“青年教师、青年拔尖、创新团队、基础研究、重要方向、交叉集成”,立项和管理遵循“公开公正、专款专用、分账核算、跟踪评估”的原则。

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实施项目负责人制。

第二章管理体系第三条学校成立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分管科技和财务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学科办成员单位负责人作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基本科研业务费相关政策、整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学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科研院)。

第四条科研院负责组织基本科研业务费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负责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监督管理;财务处负责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监督、经费核算工作;其他各- 5 -部门和学院(系、部、中心,以下统称学院)等依据职能分工完成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项目负责人是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第一直接责任人,对项目执行的质量、进度、资金、安全、保密、档案等负第一直接责任。

直接参与项目的其他人员,按职责分工负相应的直接责任。

第三章资助类别第六条基本科研业务费设置如下资助类别:(一)新教师科研启动计划;(二)面向国际学术前沿支持计划;(三)精品文科支持计划;(四)基础研究提升计划;(五)自由探索支持计划;(六)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培育计划。

第七条新教师科研启动计划。

主要资助新入职青年教师启动开展科学研究工作,研究工作应贴近学校主体服务领域或所在学科主体研究方向。

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加大对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以下简称科研院所)的支持力度,建立稳定的支持机制,促进科研院所持续创新能力的提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精神,中央财政设立“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基本科研业务费)。

为了规范和加强基本科研业务费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依据中央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科研业务费用于支持科研院所开展符合公益职能定位,代表学科发展方向,体现前瞻布局的自主选题研究工作。

具体包括:(一)学科优势明显,发展潜力大,能保持或提升科研院所持续发展能力的储备性研究。

(二)瞄准世界科技发展前沿,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学术思想新颖、交叉领域学科新生长点的创新性研究。

(三)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有重要应用前景或重大公益意义,有望取得重要突破或重大发现的孵化性研究。

第三条基本科研业务费的管理和使用原则:(一)稳定支持、长效机制。

基本科研业务费稳定支持科研院所培育优秀科研人才和团队,为科研院所形成有益于持续发展、不断创新的长效机制提供经费支持。

(二)科学民主、公开公正。

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的自主选题项目和项目负责人应当在科研院所内按照科学民主的原则,通过学术委员会评议,结果公示等公开公平的方式进行遴选。

(三)依托院所、自主安排。

基本科研业务费的使用应当依托科研院所已有的科研条件、设施和环境,由科研院所自行立项,自主安排。

重点支持有助于科研院所实现学科布局与发展规划目标,有利于培育优秀科研人才和团队的选题,不搞平均分配。

(四)专款专用、追踪问效。

基本科研业务费应当纳入科研院所财务统一管理,单独设账,专款专用,并实行追踪问效。

第四条财政部负责根据科研发展规律和科研院所的特点综合测算确定科研院所的基本科研业务费年度预算额度,以项目预算“基本科研业务费”方式随部门预算下达。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部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部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部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号:农办财[2016]85号颁布⽇期:2016-12-08执⾏⽇期:2016-12-08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录第⼀章总则第⼆章职责分⼯第三章任务管理第四章经费管理第五章考核评价与监督检查第六章附则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为进⼀步加强和规范我部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管理,提⾼资⾦使⽤效益,我部制定了《农业部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原《农业部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管理办法(试⾏)》(农办科〔2009〕63号)同时废⽌。

农业部办公厅2016年12⽉8⽇农业部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管理办法第⼀章总则第⼀条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和资⾦管理的若⼲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等)管理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资⾦管理等政策的若⼲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50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6〕268号),为规范和加强农业部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以下简称“基本科研业务费”)的管理,提⾼资⾦使⽤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条本办法所称基本科研业务费,是指中央财政设⽴的,由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产科学研究院和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以下简称“三院”)承担的“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

第三条基本科研业务费重点⽀持三院及所属研究所(含院本级、研究⽣院,下同)开展符合公益职能定位,满⾜现代农业重⼤需求,代表学科发展⽅向,体现前瞻布局的⾃主选题研究⼯作。

使⽤⽅向包括:(⼀)⾃主选题开展的农业科研⼯作;(⼆)农业基础性、⽀撑性、应急性科研⼯作;(三)团队建设及⼈才培养;(四)开展国际农业科技合作与交流;(五)农业科技基础性⼯作等其他⼯作。

甘肃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基金管理办法

甘肃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基金管理办法

甘肃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提高省属高等学校科研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提升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优秀团队科研素养,促进高校内涵式发展,省财政设立甘肃省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基本科研业务费)。

为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科研业务费的实施范围是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和硕士学位授权点的省属高等学校以及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条基本科研业务费主要支持省属高校年龄在4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职称的中青年教师及品学兼优具有较强科研潜质的在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参与组成的科研团队,开展自主选题的创新性科学研究工作,优先资助学科优势明显、专业特色显明、具有重要科学意义的基础学科、应用学科方面的创新性研究项目。

通过项目实施,增强高校优秀科研人才及优秀团队科研素养和创新能力,促进高校教学改革与发展。

第四条基本科研业务费的安排,使用及管理必须遵守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经制度,坚持“择优扶持、稳定支持、专款专用、注重绩效”的原则。

第五条基本科研业务费由省财政预算安排,列入高等教育支出,项目由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

每年4月底前,高校将上年项目实施情况和当年经学校评审推荐的项目(博士学位授权点,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学校原则上推荐总数不超过6—8个,无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的学校和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原则上推荐总数不超过2个)上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后,由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资助项目、金额并下拨经费。

第六条各高校结合学校发展规划,按照公开、公正原则,组织校内项目申报。

每个博士学位授权点、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原则上推荐不超过1项,所申报项目应通过校学术委员会的评审、推荐。

已获支持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新项目。

初审合格的项目由学校统一报送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审定。

第七条基本科研业务费支出应用于指定用途,具体包括实验材料费、仪器设备费、差旅费、学术会议费、交通费、图书资料费、论文版面费、印刷费和劳务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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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内容
(1)基于涡扇发动机总体热力参数的红外特征数学模型和预测方法研究;
(2)综合考虑推力特性和红外特征的总体性能设计软件开发;
(3)涡扇发动机热力循环参数对红外特征的影响规律研究;
(4)综合考虑推力、耗油率与红外特征的涡扇发动机参数可行域研究;
(5)涡扇发动机低红外和雷达特征的排气系统技术研究;
研究内容
(1)超声电机及其驱动与控制系统的时变非线性规律;
(2)高精度、高稳定、高强度、极慢速度的新型超声电机的设计理论与方法;
(3)新型超声电机精密制造工艺和精确测量技术;
(4)高可靠、低电压多层压电陶瓷的制备及其在非常环境下的服役行为;
(5)非常环境下服役的新型摩擦材料功能设计和制备;
(6)新型超声电机与高端装备一体化设计理论与方法;
(6)涡扇发动机低雷达特征进气系统技术研究;
预期成果
(1)开发综合考虑推力性能和红外特征的总体性能设计软件(测试版);
(2)低红外和雷达特征的进/排气系统实验样件;
(3)发表学术论文9篇(6篇EI,3篇SCI);
(4)完成软件著作权登记1个;
(5)撰写低红外和雷达特征涡扇发动机设计技术研究报告;
(6)举办学术研讨会1次。
(7)研究星载SAR雷达中基于集成微波光子芯片的多维信号操纵技术。
预期成果
(1)完成星载SAR关键技术分析报告;
(2)开发星载SAR信号处理和信息提取软件;
(3)实验室原理系统和地面验证系统研制方案;
(4)培育1项以上重大国防背景或重大科技专项项目;
(5)相关成果申报省部级科技进步奖1项以上;
(6)在国内举办1-2次有较大影响力的相关研讨会,进一步扩大我校的影响力;
(7)培养优秀青年教师和研究骨干,2人次以上获省部级人才项目。
重点科研专项项目指南(三)
指南名称
低红外和雷达特征涡扇发动机基础研究
目的意义
低红外和雷达特征是当前及下一代先进战机的主要技术指标之一。涡扇发动机是先进战机主要的动力装置,其高温喷气流和高温的排气腔体是一个重要的红外辐射源,贡献了飞机在3~5μm波段90%以上的红外辐射特征,同时涡扇发动机的进气腔体和排气腔体也是重要的雷达散射源。降低涡扇发动机的红外特征和雷达特征是降低战机可探测性的重要措施,对提高飞机的生存率至关重要。涡扇发动机的设计研制是一个系统工程,在其设计的初期阶段就应该把降低发动机的红外特征和雷达特征作为一个重要的因素予以考虑,为此,开展考低红外特征的涡扇发动机总体设计技术研究、发展相应的设计方法和软件十分必要;另一方面,关于航空发动机低红外和雷达特征的进排气系统的研究需求也十分迫切。
(3)星载SAR高分辨率、多频段、多极化、多角度、多基地、多时相信息应用方法研究;
(4)借助仿真软件进行原理及方案的仿真,同时结合国内外可能获取的实测数据进行深入验证;
(5)集成微波光子芯片中的微波、光波、光电材料的高效作用机理研究;
(6)应用于星载SAR雷达射频前端的集成微波光子技术的关键器件和模块的设计与研制;
(4)培养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博士后不少于15名;
(5)举办或联合举办国际和国内研讨会各1次。
重点科研专项项目指南(二)
指南名称
高分辨星载SAR信号处理与前端光子集成技术
研究意义
面向国家建设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的战略需求,本专项项目拟开展对星载SAR系统的关键技术前瞻性研究,利用集成微波光子技术宽带、可重构、体积小、成本低的优势,发挥其在星载SAR系统中的应用潜力,旨在以多通道、多基地、多极化、多模式优化配置、多维度观测信息融合等技术为手段,为开展高分辨率、宽测绘带、多层次协同对地观测解决一系列关键技术,有效服务于我国高分辨率对地观测事业的发展,同时为先进光电子技术在国防军事、航空航天等尖端领域应用奠定技术基础。为我校在信息产业革命性发展中争取到先机。
研究目标
建立涡扇发动机总体性能设计阶段计算红外特征所需的数学模型,发展综合考虑推力、耗油率和红外特征的总体性能设计软件,揭示涡扇发动机热力循环参数与红外特征的关系,建立低红外特征涡扇发动机总体性能设计的可行域分析方法,初步形成综合考虑推力、耗油率与红外特征的涡扇发动机总体性能设计理论与方法;
发展涡扇发动机的低红外和雷达特征高推力性能的进排气系统兼容设计理论与方法,为未来飞机的动力装置的发展奠定基础。
重点科研专项项目指南(一)
指南名称
超声电机在高端装备中的应用关键技术
研究意义
超声电机已成为发达国家在航空航天、防务和医疗器械等领域中高端装备升级换代的关键部件之一。超声电机技术目前的发展趋势是:与重大需求紧密结合,对其构型、构造和特性进行更深层和更系统的技术科学问题研究,以不断提升高端装备的性能和品质。本专项项目针对上述三个领域,根据我国重大需求,深入系统地研究超声电机若干重点技术科学问题,进一步提升我国超声电机理论与技术的水平,并将自主研制的高性能超声电机应用于重大工程。
研究目标
掌握集成光子器件设计方法和制备工艺。研制高隔离度收发一体模块、片上宽带光真时延线、集成微波光子滤波器等原型器件;
提出新的星载雷达的遥感观测方法,解决其雷达信号处理方法,以及基于地理信息提取方法。
研究内容
(1)高分辨率宽测绘带星载SAR观测新体制及新模式研究;
(2)基于星载SAR新体制和新模式的信号处理方法研究;
(7)新型超声电机、驱动器及高端装备一体化后的高鲁棒性、高精度和高效率驱动与控制的理论与方法;
(8)基于超声电机驱动的微型机器人设计与制造技术。
预期成果
(1)研制并验证可应用于航天高端探测器、小型智能飞行装置和高端医疗装备的超声电机样机不少于3种;
(2)争取国家国防重大项目,力争获得国家级奖项;
(3)发表论文不少于50篇;申请发明专利不少于20项;
研究目标
揭示超声电机及其系统的时变非线性规律,提出超声电机系统高精度、高稳定度和极慢转速输出的驱动与控制理论和方法,研制出一种具有高精度、高稳定度、耐强冲击和极低转速的超声电机,且结构简单、紧凑、制造方便。
具体技术指标:位置精度高于1”,位置分辨率优于0.1”;稳定度接近编码器极限精度;最低运动速度达到15”/s±1.5”/s;能承受峰值冲击加速度不小于16000g。
重点科研项项目指南(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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