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号文件--助学贷款毕业生文件
2.辅导员 考试笔试 简答题题库 100 题
辅导员考试笔试简答题题库 100 题注:简答100题,第50到90题很多用不着看,考的少,它是举个例子。
1.中共中央16号文件对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原则是如何规定的?参考答案: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原则是:①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结合;②坚持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③坚持政治理论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④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⑤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⑥坚持继承优良传统与改进创新相结合。
2.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教育政治的主要任务是什么?参考答案:①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深入进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②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深入进行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③以基本道德规范为基础,深入进行公民道德教育;④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深入进行素质教育。
3.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主体包括哪些?参考答案: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主体是学校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课老师,辅导员和班主任。
4.对拓展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概括为:参考答案:①深入开展社会实践;②大力建设校园文化;③主动占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新阵地;④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⑤努力解决大学生的实际问题。
5.影响当代大学生思想特点的因素是什么?参考答案:①社会时代的大背景;②家庭环境的熏陶;③地域特征的延续;④不同年级的特点;⑤学生自我主观因素的影响。
6.把握大学生思想特点的常用方法有哪些?参考答案:①日常观察;②个别谈心法;③活动检验法;④理论学习法。
7.中共中央16号文件明确的学生基层党组织建设目标是什么?参考答案:要坚持把党支部建在班上,努力实现本科学生班级“低年级有党员、高年级有党支部”的目标。
8.教育部令第24号是如何界定辅导员身份的?参考答案: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
9.高校一线专职辅导员配备的师生比是多少?参考答案:高等学校总体上要按师生比不低于1:200 的比例设置本、专科生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为进一步推动地方高校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根据国务院《研究国家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会议纪要》(国阅[2005]123号)有关精神,财政部决定对国家助学贷款补助专款按照“以奖代补”方式分配,对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开展较好的省份予以奖励;对工作努力且财政压力较大的省份予以适当补助。
现将《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附件: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鼓励和支持地方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加大对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力度,促进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财政部决定对国家助学贷款专款实行奖补结合的分配方式(以下简称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
第二条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坚持客观、公正、规范的分配原则。
财政部根据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考核情况,采用“因素法”计算分配地方奖补专项资金的数额。
第三条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根据以下因素及权重进行分配:一是实际开办助学贷款学校占应开办学校的比重。
此项因素权重为0.2,侧重反映各省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学校面。
二是实际发放学生数占20%在校生数的比重。
此项因素权重为0.2,侧重反映各省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受益学生面。
三是银行实际发放贷款的金额。
此项因素权重为0.4,侧重反映各省国家助学贷款的实际发放规模。
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
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9.03•【文号】财教〔2021〕164号•【施行日期】2021.09.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财教〔2021〕1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教育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银保监局,中央部门所属各高等学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近年来,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对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提升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效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和使用范围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8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
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要加强贷款及其使用范围审查,合理确定学生助学贷款金额。
各高校要引导学生勤俭节约,努力向学、学以致用,增强就业和报效国家、服务社会能力。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继续以国家开发银行为主承办,鼓励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
(一)风险补偿金比例。
风险补偿金比例按当年贷款发生额的5%确定。
风险补偿金比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适时进行调整。
风险补偿金由中央和地方分担,具体分担比例按照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执行。
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1
二、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
(二)能力、技能方面
1、运用职业测评系统,进行自我认知,了解自 己的优势和不足,合理定位;
2、学会了解、筛选就业信息,做好就业前的简 历制作、求职书等物质准备和心理准备;
3、掌握一般的求职应聘、面试技巧; 4、结合自身特点,抓紧时间弥补自身就业能力 的不足,为顺利成为职业人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
(一)理论、知识方面
1、了解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的大学生 就业形势;
2、了解大学生就业的现行政策及体系 (国家和地方,行业和部门);
3、了解社会职的基本知识,开展大学 生自我职业生涯的规划设计;
4、了解大学生求职择业的知识,包括求 职中自我合法权益的维护;
5、掌握大学生就业派遣的基本程序。
浙江林学院
《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 集体备课会
《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简介
1、课程代码:0000202 2、课程学时:共16学时,其中12 学时课堂理论教学,4学时为实践、 实务、咨询。 3、课程学分:1学分 4、课程类型:公共必修课 5、主修:全校2004级本科各专业 学生及专升本2006级学生
《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的性质、目的、地位和任务 《大学生就业指导》是伴随我国大学生“双向选择、 自主择业”的就业制度改革而新兴的一门综合性课程。 这门课程以大学生专业知识、技能以及人文素养为基 础,其目的和任务是帮助大学生了解国家就业形势和 政策,引导大学生充分认知自我,合理调整职业预期, 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增强就业竞争意识,掌握求职择 业的基本常识和技巧,把握大学生就业市场的特点和 功能,以此提高大学生主动适应就业制度改革及就业 环境变化的能力,增强求职择业的实力,最终指导和 帮助大学生实现成功就业。
国务院关于做好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1998]16号
国务院关于做好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正文:---------------------------------------------------------------------------------------------------------------------------------------------------- 国务院关于做好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1998〕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今年是建国以来高校毕业生数量最多的一年,就业形势比较严峻,矛盾较多。
为做好今年普通高等学校106万名应届毕业生的就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等学校毕业生是我国人才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实现跨世纪宏伟蓝图的重要力量。
合理配置使用高校毕业生,对于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维护稳定的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知识经济时代讲科技、讲效率、讲效益的重要意义,看到科技和人才的关键作用。
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需要相比,我国的大学生不是多了,而是少了,相当一部分基层机关、企事业单位大学生的比例还比较低,人员结构不尽合理。
因此,必须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与优化人员结构、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的工作结合起来,在企业减员增效、政府机构改革分流人员的同时,调整人员结构,补充高素质的高校毕业生。
二、要有计划地吸收一部分品学兼优的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基层机关和重要岗位。
对今年参加政府机关公务员考试并合格的应届毕业生,要按原计划接收并安排好工作。
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试行预备公务员制度,录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先安排到基层支教、支农、扶贫或到企业锻炼,两三年后,选拔其中的优秀人员到机关工作,所需指标从人员分流和自然减员中核减。
今后,基层机关的领导、企业的主要领导和总会计师以及金融、工商、税务、审计等部门的领导和专业工作岗位,应由具备大学学历(含大专)并持有相关专业证书的高文化素质的人员担任,现在就要着手调整和培训工作。
西安外事学院+高校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试题
A理论测试一、单项选择题(共20题,每题1分,共20分)1.( D )是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实践中约定俗成的行为规。
A.礼仪B.法律C.社交D.道德2.实现中国梦必须弘扬中国精神,这就是( C )。
A.以爱国守法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与时俱进为核心的时代精神B.以八荣八耻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奋发有为为核心的时代精神C.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D.以艰苦奋斗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开放为核心的时代精神3.下列机构中,属于职能机关的是( B )。
A.校长办公室B.学校教务处C.学校团委D.图书馆4.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核心任务是( C )。
A.传承文化B.服务社会C.提高质量D.优化结构5.《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规定,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应当保留其学籍( B )。
A.一年B.至退役后一年C.两年D.至退役后两年6.班级信息管理的主要途径有人脉系统、书面系统和网络系统,下列属于书面系统的是(B )。
A.班会通知B.学生的思想汇报C.通知D.E-mail通知7.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时间原则上每周和每月分别不超过多长时间?( A )A.8小时、40小时B.7小时、35小时C.6小时、30小时D.5小时、25小时8.共青团组织的四项根本职能是( C )。
A.管理青年、教育青年、服务青年、引导青年B.教育青年、引导青年、凝聚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C.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D.管理青年、组织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9.下列关于大学生职业生涯辅导的主要容描述全面且正确的有( B )。
A.①③④⑤B.①②③④⑤C.①②④⑤D.①②③⑤①认识自我②认识职业环境③职业决策④提升求职技巧⑤了解就业政策10.“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是下列哪种情感?( C )A.美感B.理智感C.道德感D.热爱感11.马斯洛认为在不同时期各种需要对行为的支配力量是不一样的,支配力量最大的那种需要叫( A )。
16号文件
16号文件新华社北京10月14日电中共中央、国务院最近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强调指出,大学生是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民族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
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把他们培养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对于全面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确保我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始终立于不败之地,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
《意见》分九个部分:一、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二、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三、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任务;四、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导作用;五、努力拓展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六、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七、大力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八、努力营造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九、切实加强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领导。
《意见》指出,当代大学生思想政治状况的主流积极、健康、向上。
他们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高度认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信赖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充满信心。
同时强调,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变化,使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既面临有利条件,也面临严峻挑战。
面对新形势、新情况,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还不够适应,存在不少薄弱环节。
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项极为紧迫的重要任务。
《意见》指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紧密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努力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四川大学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
四川大学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引导和鼓励四川大学(以下称川大)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发〔2008〕1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和《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15号)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川大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由国家实行代偿。
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的,代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第三条本办法中,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第四条本办法中,西部地区是指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部地区是指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
艰苦边远地区是指除上述地区外,国务院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
到西藏从事艰苦行业的应届毕业生除在拉萨城区的均可申请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第五条本办法中的基层单位是指:(一)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等;(二)工作现场地处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的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关于第四条和第五条内容尚不明确的参看附件1《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的界定》第六条凡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川大毕业生,可申请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二)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三)毕业时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
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
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摘要:一、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的概述1.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的作用2.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的申请条件3.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的申请流程二、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的填写要求和注意事项1.填写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的基本信息2.填写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的贷款信息3.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的注意事项三、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的审核与发放1.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的审核流程2.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的发放流程3.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的常见问题及解答四、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的还款及诚信记录1.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的还款方式2.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的还款期限3.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的诚信记录及影响正文: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是针对我国高校学生的一项金融服务,旨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缓解学费压力。
学生在毕业后需要填写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以便银行或金融机构对贷款进行审核、发放和回收。
本文将详细介绍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的相关内容。
一、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的概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是学生毕业后对助学贷款进行确认的表格,主要包含学生的基本信息、贷款信息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学生在填写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时,需确保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二、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的填写要求和注意事项1.填写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的基本信息- 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应准确无误-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应保持畅通,以便银行或金融机构与学生保持联系2.填写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的贷款信息- 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贷款信息应与贷款合同一致- 学生应认真核对贷款信息,确保准确无误3.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的注意事项- 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的填写和提交- 学生应妥善保管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防止遗失或泄露个人信息三、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的审核与发放1.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的审核流程- 银行或金融机构对学生填写的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银行或金融机构将发放助学贷款2.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的发放流程- 银行或金融机构将助学贷款发放至学生指定的账户- 学生收到贷款后,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期限进行还款3.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的常见问题及解答- 学生应了解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的相关政策及要求,避免在填写过程中出现问题- 如遇到问题,学生可咨询学校或银行的相关负责人,获取解答四、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的还款及诚信记录1.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的还款方式- 学生可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进行还款- 还款方式及期限应在贷款合同中明确约定2.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的还款期限- 学生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按时还款,避免产生逾期- 如遇特殊情况,学生可向银行或金融机构申请延期还款3.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的诚信记录及影响- 学生应珍惜自己的诚信记录,按时还款,避免逾期或欠款- 良好的诚信记录将有助于学生未来在金融领域的发展和个人信用评级总之,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对于毕业生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1.05.31•【文号】国发[2011]16号•【施行日期】2011.05.31•【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生力军。
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总体保持稳定。
预计“十二五”时期,高校毕业生数量仍将持续增长,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任务依然十分繁重。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就业服务,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适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的进程,积极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领域(一)在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中努力创造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机会。
在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着力发展既具有较高科技含量又具有较强吸纳就业能力的智力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
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中实施有利于发挥劳动力比较优势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技术战略,带动生产性就业岗位增长,努力扩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规模。
大力发展具有增长潜力的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积极鼓励发展服务外包、动漫、现代信息技术、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创造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机会。
积极支持和鼓励高校毕业生投身现代农业建设,鼓励农业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关于贯彻落实中发[2004]16号文件和晋发[2005]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
关于贯彻落实中发[2004]16号文件和晋发[2005]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2005年7月28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山西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发[2004]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晋发[2005]16号以下简称《意见》)(以上两个16号《意见》简称为双16号《意见》),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大战略意义1、大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
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和竞争能力,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关系到建设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关系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因此,必须从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保证党和人民的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大意义。
2、改革开放特别是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院的教育教学快速发展。
院党委、行政带领全院各部门,坚决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了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维护了学校和社会稳定,大学生思想政治状况的主流是积极、健康、向上的。
但也要看到,国际国内形势深刻变化,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对大学生理想信念、价值观念、道德标准和行为方式等产生了深刻影响,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和新挑战。
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已经成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
二、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3、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双16号《意见》”精神,紧紧围绕为地方经济服务、紧密结合建设新型能源、工业基地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努力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来源:国家文件发布人: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4-15国人部发〔2006〕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厅(局)、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农业(农牧)厅(委、局)、卫生厅(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委: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决定,联合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计划)。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关于做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服务基层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经受锻炼,健康成长,为促进农村基层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社会事业的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二、组织招募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从2006年开始连续5年,每年招募2万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
(一)组织领导。
人事部联合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成立全国“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这项工作的总体规划、协调和指导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要相应成立由人事、教育、财政、农业、卫生、扶贫、团委等部门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落实本地区基层服务岗位,负责组织报名、招募、审核、体检、培训、派遣及相关材料的上报等工作。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招募对象主要为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并应具备以下条件: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4.身体健康。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教育部•【公布日期】2014.04.24•【文号】财教[2014]16号•【施行日期】2014.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教育综合规定正文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4]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有关金融机构:为进一步落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充分发挥风险补偿金的风险防控和奖励引导作用,促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健康持续发展,财政部、教育部制定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财政部教育部2014年4月24日附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充分发挥风险补偿金的风险防控和奖励引导作用,促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健康持续开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风险补偿金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实行结余奖励和亏空分担。
风险补偿金若超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超出部分由国家开发银行奖励给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若低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不足部分由国家开发银行和县级财政部门各分担50%。
第四条国家开发银行收到风险补偿金,应确认为递延收益,待确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时,计入当期损益。
已确认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以后又收回的,相应回拨递延收益。
第五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结余奖励和亏空分担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为单位进行计算。
第六条可用于结余奖励的风险补偿金包括:(一)已结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对应的风险补偿金。
为防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整体风险,这部分资金应分年提取。
河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
附件:河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根据《河南省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的实施意见》(豫办[2008]16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9]15号)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校毕业生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其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的本金及发生的利息由财政实行代偿。
第三条本办法中高校毕业生是指我国境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
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中央部属院校高校毕业生助学贷款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进行代偿。
第四条本办法中我省艰苦边远地区是指我省国家级贫困县和省级贫困县。
第五条本办法中的基层单位是指:(一)我省国家级贫困县和省级贫困县以下机关、企事业—1 —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等;(二)工作现场地处我省国家级贫困县和省级贫困县的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核工业等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第六条凡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二)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三)毕业时自愿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
(四)服务期间,每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级。
第七条每个高校毕业生每学年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
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6000元的,按照实际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代偿。
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
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
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是在助学贷款毕业生办理毕业手续时需要填写和提交的一份重要文件。
这份表格主要用于确认毕业生基本信息、通讯信息、就学信息等,并确保贷款毕业生按时完成学业并进入还款阶段。
以下是关于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的相关信息:
1. 登录国家助学贷款信息网,选择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高校/生源地)。
2. 进入登录界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录。
3. 更新个人信息,包括基本信息、通讯信息和就学信息。
务必按照实际情况全部据实填写。
- 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出生年月等为不可变更项。
如有错误,需与县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进行变更。
- 通讯信息:联系电话、邮编、电子邮箱、QQ号码等为可变更项,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 就学信息:高校名称、就学类型、入学年份、学制、毕业日期等为不可变更项。
如有错误,需与县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进行变更。
4. 完成个人信息变更后,提交申请。
5. 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一份。
6. 学生本人签字(按手印)后交学校。
请注意,未完成毕业确认的学生将无法进入还款阶段。
若忘记毕业确认或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辅导员或学校学生资助中心的老师进行处理。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事部科技部国资委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事部科技部国资委教高[2007]16号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事部科技部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事厅、科技厅、国资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中发[2006]4号),紧密配合《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 》的全面实施,切实加强国家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培养工作,为我国到2020年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现就今后一段时期加强国家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培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国家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培养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1.总体要求。
国家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培养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多方面的积极性;统筹协调招生、培养、就业、使用等各个环节,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深化教学改革,提高培养质量,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基本原则。
国家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培养工作要坚持统筹规划,加快学科专业结构调整,积极扩大培养规模,大力开展继续教育,切实解决国家重点领域的人才紧缺问题,着眼长远需要,研究建立和健全国家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培养长效机制。
3.报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 》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精神,当前要优先支持农业、林业、水利、气象、地质、矿业、石油天然气、核工业、软件、微电子、动漫、现代服务业等重点公益、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领域以及新兴产业的紧缺人才培养。
二、加强国家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培养工作的主要任务4.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主动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加大专业结构调整力度。
小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小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意见》(教财[2020]8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财教[2005]6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以下简称资助工作),是指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校内资助等渠道,对我校在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经济资助,帮助他们解决经济困难,保证他们能够顺利完成学业的工作。
第三条资助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第四条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全校的资助工作,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各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协助开展资助工作。
第二章资助对象和标准第五条资助对象为我校在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按照《合肥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第六条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为每人每年2000元或3000元;国家助学贷款额度为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学费减免金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校内资助等其他资助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资助程序第七条每年9月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制定当年的资助工作计划,并报学校领导审批。
第八条每年9月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布当年的资助政策、申请条件和程序,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通知到每一位学生。
第九条每年9月份,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每年9月份,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申请学生进行初步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并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助学贷款管理的若干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助学贷款管理的若干意见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助学贷款管理的若干意见(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为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推动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就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和开展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助学贷款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和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两类。
国家助学贷款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国办发〔1999〕58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由中国工商银行开办的、国家财政贴息的,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高等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的助学贷款。
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是指金融机构对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学习的学生或其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发放的商业性贷款;只能用于学生的学杂费、生活费以及其他与学习有关的费用。
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财政不贴息,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均可开办。
一、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一)中国工商银行要继续积极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要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继续探索国家助学贷款的多种担保形式;要简化贷款审批程序,合理确定贷款期限;要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范围内,在利率水平上对贷款人给予适当优惠。
(二)停止执行《通知》的第十五条、第二十三条。
确实无法提供担保、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以及其他学生均可申请信用方式的国家助学贷款。
二、进一步开办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一)各金融机构要在信贷原则的指导下,积极开办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业务,其中,包括信用助学贷款和担保助学贷款。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改革国家教委直属院校学生贷款办法的通知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改革国家教委直属院校学生贷款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公布日期】1995.08.07•【文号】•【施行日期】1995.08.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财务制度正文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改革国家教委直属院校学生贷款办法的通知(1995年8月7日)1987年国家教委和财政部共同发布的《关于重新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的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实行贷款制度和办法>的通知》(〔87〕教计安139号)及以后发布的补充规定,为帮助高等学校中部分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教育体制改革,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但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特别是招生“并轨”改革试点工作逐步推开,原学生奖学金和贷款制度的部分内容已不适应当前改革发展的需要。
为改革和建立新的学生奖贷学金制度和办法,经研究,我委决定在国家教委直属院校试行新的学生贷款办法,现将《国家教委直属院校本、专科学生贷款暂行办法》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一:国家教委直属院校本、专科学生贷款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帮助国家教委直属院校中经济确有困难的本、专科学生解决全部或部分在校期间的基本生活、学习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贷款是国家向学生提供的无息贷款。
学生贷款实行“有借有还”原则。
目前,学校应负责贷款的发放、减免和回收等全部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生贷款基金由以下渠道筹措:(一)学校从教育事业费中,按照每生每月10元标准提取的经费;(二)国家专项补助经费;(三)回收的贷款;(四)社会捐赠、校办产业收入等其它资金。
第四条学校应建立由学生管理部门、财务部门、教师和学生等方面代表组成的学生贷款审定机构,接受、审查、核准学生的贷款申请,办理贷款协议手续,监督审查学生贷款基金的使用情况。
第五条学校根据所在地区居民基本生活费用水平和学生必须支付的学习费用,经测算后划分贷款金额的档次,贷款人数由学校根据本校申请贷款学生人数及贷款经费数额等,实事求是的确定,原则上不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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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学字[2012]第16号
关于做好2012届助学贷款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位毕业生
2012届助学贷款学生即将毕业,为降低助学贷款违约给个人信用和学校所带来的风险,形成良好的诚信氛围,保证助学贷款毕业生了解和掌握还款程序和方式方法,现做安排如下:
1、有能力提前归还助学贷款本金的学生,可以在2012年5-7月份1-10日在开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出提前还款申请,5-7月份的15日之前将应还本金充值到还款支付宝账户,每月20日左右支付宝公司完成扣款工作,每月底前开行完成确认工作。
还款学生可以在还款的下月一日起在开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自己的合同状态为“已结清”,提前还款流程结束。
自2012年8月1日起,贷款毕业生开始自付利息,不再享受全额财政贴息。
具体流程参加学生工作部(处)或学院网站上的提前还款流程。
2、关于网上毕业确认。
所有于2012年毕业的助学贷款学生务必在6月10日之前登录开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修正自己的相关信息,特别是联系方式,如手机、家庭联系电话、QQ、电子邮箱等等,并提请学院负责老师进行变更确认;变更确认完成的,点击毕业确认申请选项,发起毕业确认申请,由学院和学校负责审核确认。
根据我校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办法,不进行毕业确认的,缓发其毕业证和学位证。
3、关于贷款展期手续的办理。
根据开行规定,贷款展期手续只面向应届毕业生中继续升学深造的学生(不含博士研究生)。
所有2012届考上硕士研究生和专升本的学生,请务必提前准备好展期手续,包括国家开发银行展期审批表(一式两份),并粘贴好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在9月30日之前交回学校学生工作部(处)助学工作办公室。
由于国开行展期录入时间的限制,请务必按时提交材料,过期无法录入,造成的损失请自行承担。
4、学院将针对2012届贷款毕业生做相关诚信教育活动,活动开展时间为5-6月份。
活动形式多样,内容涵盖诚信教育、还款政策及流程培训、提前还款流程说明、网上毕业确认等等,请各班贫困生届时准时参加。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拟稿:郭云霞签发:廖海洪校印:殷炳叶份数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