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第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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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第三部分)

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编制单位 : 湖南国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人 : 审核人 : 审批人 : 编制时间 : 年月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方案本工程严格按照 JGJ59-xx 的要求进行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具体情况如下:

1、施工现场悬挂“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正现场平面图。主要施工部位划分危险区,主要通道口挂安全宣传牌和警示牌。

2、道口、楼梯口、预留洞口、每一处设平面防护棚封闭:屋面周边、框架、楼层周边及卸料平台周边作立面防护,设置安全栏杆,挂设安全立网。

3、建筑物四周外侧均满挂密目式安全网。底层、操作层和每五步架均满铺竹架板并绑扎护身栏杆、挡脚板。拆除物件时设置警戒线。

4、提升机全封闭作业,并设兜底安全网,脚手架最下二步采用竹夹板全封闭,外挂提升脚手架二步架满铺竹架板,并用铁丝绑牢,外围架用竹篾板全封闭,外挂密目安全网。

5、电工持证上岗,按三相五线布置电气线路,采用 TN-S 系统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动力和照明线路分路设置。

6、仓库、木工棚等场地安装湿式灭火器,在生活区内的食堂、办公地点、宿舍等安装干湿式灭火器,在配电房配干式灭火器,留好消防水龙头,按预定

地点储存消防砂。配置干湿式灭火器。

7、针对各工种的工作特点为每个操作人员配备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等安全防护设备,在夏季提供清凉饮料和个人防护用品防止人员中暑。

施工现场主要作业活动 (各分部分项工程 )

安全防范措施 (一 )土方工程结合本工程现场情况,本工程在土方工程施工中将采取以下措施预防土方坍塌:

1、土方开挖前要做好排水处理,防止地表水、施工用水和生活废水浸入施工现场或冲刷边坡。

2、开挖坑 (槽 )、沟深度超过

1、5m 时,一定要根据土质和开挖深度按规定进行放坡或加可靠支撑。如果既未放坡,也不加可靠支撑,不得施工。

3、坑 (槽 )、沟边1m 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和停放机具。

1m 以外堆土,其高度不宜超过

1、5m。坑 (槽 )、沟与附近建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

1、5m,危险时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4、挖土方不得在石头的边坡下或贴近未加固的危险楼房基底下进行。

操作时应随时注意上方土壤的变动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塌落应及时放坡或加固。

5、工人上下深坑 (槽 )应预先搭设稳固安全的阶梯,避免上下时发生坠落。

6、开挖深度超过2m 的坑 (槽 )、沟边沿处,必须设两道

1、2m 高牢固的栏杆和悬挂危险标志,并在夜间挂红色标志灯。任何人严禁在深坑 (槽 )、悬岩、陡坡下面休息。

7、在雨季挖土方时,必须排水畅通,并应特别注意边坡的稳定。下大雨时应暂停上方施工。

8、夜间挖土方时,应尽量安排在地形平坦、施工干扰较少和运输道路畅通的地段,施工场地应有足够的照明。

9、人工挖大孔径桩及扩底桩施工前,必须制订防坠人落物、防坍塌、防人员窒息等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实施。

10、机械开挖后边坡一般较陡,应用人工加以修整,达到设计要求后再进行其他作业。

11、土方施工中,施工人员要经常注意边坡是否有裂缝、滑坡迹象,一旦发现,应该立即停止,待处理和加固后才能进行施工。

(二

)脚手架脚手架是为高空作业创造施工操作条件,脚手架搭设得不牢固、不稳定就会造成施工中的伤亡事故,因此,一般应满足以下的要求:

1、要有足够的牢固性和稳定性,保证在施工期间对所规定的荷载或在气候条件的影响下不变形、不摇晃、不倾斜,能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2,要有足够的面积满足堆料、运输、操作和行走的要求。

3、构造要简单,搭设、拆除和搬运要方便,使用要安全,并能满足多次周转使用。

4、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量材施用,尽量节约用料。

(三

)高处作业在洞口 (楼梯平台口、电梯井口、出人口、预留洞口,简称“四口” )、临边 (深度超过2m 的槽、坑、沟的周边:在施工程无外脚手架的屋面和框架结构楼层的周边;井字架、龙门架、施工外用电梯和脚手架与建筑物的通道、上下跑道和斜道的两侧边:尚未安装栏板或栏杆的阳台、料台、挑平台的周边,简称“五临边” )、攀登、悬空、交叉作业过程中,本工程拟采取如下安全防护措施 :

1、临边作业临边作业的安全防护,主要为设置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在构造上应牢固而不动摇,能够承受可能的突然冲击,阻挡住人员在可能状态下的下跌和防止物料的坠落,还要有一定的耐久性,因此它必须满足以下各项要求: (1)防护栏杆上杆离地 (作业层 )的高度规定1-

1、2m。下杆离地 (作业层 )

高度为 0、5-0、6m。坡屋顶坡度大于25o时,防护栏杆不得低于

1、5m,并加挂密目安全网。除了经过设计计算外,立柱间距大于2m 的,中间必须加立柱,以免防护栏杆的横杆受力后挠曲过甚,产生险情,造成坠落

事故。

(2)栏杆柱与地面或楼面的固定可根据具体情况以不同方式加以处理。

基坑等地面上坑口的边沿用钢管作栏杆柱时,为避免土质松动,可将钢管打人地面50-70cm 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应不小于50cm。但是如基坑周边系采用板桩围护,则钢管栏杆柱就可以打在板桩的外侧。

(3)栏杆的结构及横杆与栏杆柱的连接,其整体结构应该使防护栏杆在其上杆的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 的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体碰撞等可能时,还要加大横杆的截面或加密柱的距离,以提高其强度和刚度。

(4)防护栏杆要自上而下用密目安全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加扎严密固定的挡脚笆或挡脚板。挡脚笆高度应不低于40cm,挡脚板高度不低于18cm。

挡脚笆与挡脚板面上如有孔眼,应不大于25mm。接料平台两侧的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密目安全立网或满扎挡板式的挡笆。

2、洞口作业凡深度在2m 及2m 以上的桩孔、人孔、沟槽与管道孔洞等边沿上的施工作业,亦归入洞口作业的范围。

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检查项目规定:“三宝”、“四口”防护,将洞口简称为“四口”即指: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

因洞口无安全防护或安全防护有缺陷,经常有物或人从孔、洞坠落,造成伤害事故。因此,洞口作业必须加以防护。

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根据不同类型,可按下列方式进行:

(1)各种板与墙的孔口和洞口,必须视具体情况分别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2)各种预留洞口、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上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等处,均应设置稳固的盖板,防止人、物坠落的小孔眼的钢丝网等覆盖。

(3)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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