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法(曾尔恕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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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人的法律高中历史知识点

罗马人的法律高中历史知识点

罗马人的法律高中历史知识点历史知识点很多,只有进行总结,才能发觉重点难点,才能够时时刻刻的进行知识的学习,大幅度提升历史分数。

下面就是作者给大家带来的罗马人的法律高中历史知识点,期望各位高考学子能够爱好!罗马人的法律一、从习惯法到成文法1、罗马及其罗马法2、习惯法(1)含义:所谓的习惯法就是未经政府明确承认而被一样人接受默认为社会生活中相互关系的法律方式。

(2)特点:具有很大的伸缩性和不肯定性(3)影响:贵族垄断立法权并随便误解法律以欺压民众。

3、背景:平民与贵族的斗争。

4、目的:限制贵族权势,保护广大平民的权益。

5、成文法:《十二铜表法》(1)时间:BC449年。

(2)内容:法律的诉讼程序、债务、家庭关系、财产继承、宗教以及犯法和刑罚等方面。

(5)评判:积极:限制了贵族的跋扈,打破了他们对法律意识的垄断,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广大平民的利益。

是古罗马成文法发展的起点。

局限:还保存了一些古老习俗,保存了某些保护贵族特权的不公道的法规。

本质上是保护贵族利益。

二、从公民法到万民法1、公民法:(1)概念:从罗马共和国建立到公元前3世纪中叶,罗马产生的法律统称为公民法。

(2)特点:适用范畴:罗马境内的公民。

主要内容:侧重国家事务和法律程序等方面,而触及个人财产关系等问题的私法规范则不够完善。

操作:程序繁琐、缺少灵活、变通。

(3)意义:平民的政治地位、经济地位、社会地位空条件高;极大地提高了他们的爱国热情与参政的积极性。

2、万民法(1)背景:罗马共和国变成了罗马帝国。

原有的公民法已不再适应新的形势了。

(2)概念:在古罗马对外扩大的进程中,逐渐形成普遍适用于罗马境内各族人民的法律,即“万民法”。

即罗马境内的国际法。

(3)特点:适用范畴:罗马帝国境内的所有各族人民。

主要内容:重视调解贸易以及财产等经济和民事纠纷。

操作:简洁灵活、实用有效。

(4)意义:较好的理顺了各种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从而巩固了罗马政权,增进了社会稳固和帝国境内各民族的共同发展。

罗马法对于当代中国民事立法的启示

罗马法对于当代中国民事立法的启示

罗马法对于当代中国民事立法的启示罗马法是孤单社会最发达最完备的法律,也是世界法律史上最有影响力的法律体系之一,它不仅是大陆法系形成的基础,而且对英美法系也有着重大影响。

罗马法的体系和原则,为后世民法奠定了理论基础。

而中国社会的传统法律文化往往是“重刑轻民”,研究罗马法对于我国构建起自己当代的民法体系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罗马法与中国民法法典化民法法典化是指将有关民事法律规范按一定的体例编纂成法典,以法典为民法的主要来源。

法典化是大陆法系国家民法的传统,也是一个国家民事法律完备与否的重要标志。

法典化要求国家立法权的统一和立法机关对立法权的垄断,要求对法律进行精确的分类,以及法律规范的抽象化和概括化。

罗马法虽不是某一个具体文献的专有名称,而是从罗马奴隶制国家建立时起,到罗马从奴隶制社会向封建制社会过渡之时止,这一历史时期罗马国家法律的总称,但实际上人们所指的罗马法,主要是查士丁尼皇帝时期制订的、被后世称为《民法大全》。

这一法律文献所以说罗马法是一部法典化的法。

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都继承和发扬了这一精神,并在实际应用中充分展现了其优越性。

虽然在社会制度文化习俗方面的同主要的成文法国家有着诸多差异,但中国实际上还是一个大陆法系国家。

目前我过的刑罚体系已经基本建立,但在民事法律方面还没有取得重大突破,随着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出台一部统一的民法典显得尤为迫切。

当前,我国民事立法以单行法为主,其中不少是各部门起草制定或颁布,从现有的立法看,重叠、冲突比较普遍,一些规则甚至有部门利益化倾向,对于要建立一个私法体系的目标来说,这种现象是不适宜的。

从大势而言,形成一个统一的、正确的私法观念有助于我国完备的私法体系的确立。

法典化对于我国统一私法观及私法体系的形成有巨大作用和现实意义。

罗马法与我国物权法的公私法问题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指出,法的“研究对象有两个:公法和私法。

公法是有关罗马国家稳定的法,私法是涉及个人利益的法。

罗马法对中国民法制度借鉴初探

罗马法对中国民法制度借鉴初探

04
罗马法对中国民法制度的 影响与表现
罗马法对中国民法制度的影响
01
02
03
法律体系构建
罗马法对中国的法律体系 构建产生了深远影响,特 别是对法律分类、法律原 则等方面的指导。
私法精神
罗马法的私法精神对中国 民法制度有着重要影响, 强调个人权利保护和意思 自治。
法律原则
罗马法的法律原则如公平 、公正、保护公共利益等 对中国民法制度有着深远 影响。
罗马法对合同法的借鉴
总结词
罗马法对合同法的借鉴主要表现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合同的种类和形式、合同的成立和效力等方面,为我国 合同法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详细描述
罗马法对合同法的借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 ,罗马法提出了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如意思自治原则、 合同自由原则等,这些原则为我国合同法所采纳和继承 。其次,罗马法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合同制度,如买卖合 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等,这些制度为我国合同法提 供了重要参考。最后,罗马法对合同法的形式和程序也 产生了重要影响,如合同的形式要件、合同的履行程序 等,这些制度创新为我国合同法的改革和完善提供了有 益的借鉴。
罗马法在中国民法制度中的表现
合同制度
罗马法的合同制度对中国合同 法的制定和实施有着重要响 ,如合同的形式、内容、履行
等方面。
物权制度
罗马法的物权制度对中国物权法 的制定和实施有着重要影响,如 物权的种类、取得、保护等方面 。
侵权责任制度
罗马法的侵权责任制度对中国侵权 责任法的制定和实施有着重要影响 ,如侵权行为的认定、赔偿等方面 。
中国民法典的编纂过程中,罗马法的影响处处可见,为中国民法典的编纂提供了 重要的参考和借鉴。

罗马法

罗马法

罗马法的影响
• 1、以《十二铜表法》为开端,《查士丁尼 民法大全》为总结的罗马法,在维系罗马 帝国统治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 2、其原则被后世所沿用,成为近代欧美资 本主义国家法律的范本。
开端: 《十二铜表法》,是古罗马的基本法也是古 罗马的第》 共和国时期 适用于罗马公民 《万民法》 帝国时期
适用于罗马境内所有自由民
《查士丁尼法典》 完备:《查士丁尼民法大全》
《查士丁尼法学总论》 《查士丁尼学说汇纂》 《查士丁尼新敕》
《十二铜表法》的内容及意义
• 内容:包括民法、刑法和诉讼程序,基本 上是对过去未成文的习惯法的汇编。 • 意义(1)明确维护私有财产和贵族的既得 利益 • (2)虽然没有给平民带来多少好处, 但法典的编纂仍是平民的胜利,因为有了 成文法,贵族不能像过去那样随意解释习 惯法。 • (3) 是古罗马的第一部成文法,始 终是古罗马的基本法

罗马法课件

罗马法课件

材料五:罗马开设法律院校,编订法典,上层人物都以学法为荣,以不懂法为
耻。要想做大官,一定要相当一段时间的法官,退职的大法官,则多进入元老
院,也往往被派到外地去当总督。
——周枏《罗马法原论》
制度则来自③埃对及。于又其如它,文市明民法法是律罗的马借固鉴有的与法改律进,以后逐渐吸收了许多外国
的法律,最(终普与万适民性法的融逐合渐起来确。立); ——周枏《罗马法原论》 材的料遗四 产:,罗中④马世文法纪当文艺然艺复也复兴在兴背其后景列,。欧下自洲对从各于意国罗大把马利希法腊法学和的家罗推伊马崇尔的与涅思里想再乌文传斯化播在成;波就隆视那为创珍办贵 法学院,讲⑤授罗罗马马法统,治吸者收的西方重学视子、来院学习,各国的法学家和立法者都十分 重视、研究(和如应用:罗提马高法法的学成果家。地位、官方—组—织周编枏撰《罗法马典法等原)论》
罗马法的影响
【说明】 1、重点强调思维的角度;(分时间、 空间两个维度四个方面表述)。 2、从罗马法三次征服世界的顺序 中,可以推断罗马法的影响除了 对于当时的罗马统治秩序维护之 外,更重要的是侧重于时间维 度,强调对后世的影响。 3、适当延伸,了解罗马法同中国法治 进程的联系。
小结
共和制
帝制
帝国版 图和政 体变化
——【德】耶林《罗马法精神》
第二单元
第6课 罗马法的起源和
发展
看书完成《学案》:罗马法经历 了一个怎样的发展历程?
公民法
习惯法
成文法
万民法
《十二铜表法》
《民法大全》
公元前 公元前 6世纪 5世纪
公元3 世纪
公元6 世纪
罗马的扩张
哈德良时代的长城 (位于不列颠北部)
【讨论】
1、罗马扩张导致境内居民结构发生什么变化?

罗马法最新修正版

罗马法最新修正版

我们首先可以讲一下,法律到底是什么东西,就是法律它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你的权益,权益呢又可以分成权利和利益。

你看了权力在那个英语里面被称作right,right呢也有正确的意思,那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就是权利就是对的事情。

你身上的这个权利呢,它是一个具有正确性的东西,我们可以这么理解啊。

然后法律呢,保护你的权益的方法是规定人们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不可以做。

然后在那些可以做的事情里面,又分成,可以做和必须做。

可以做的事情就属于权力啊,这个权利,比如说生命权,这是你可以拥有,也可以放弃。

怎么理解放弃呢?比如说你去玩蹦极,你要去签个协议,签了那个协议等于说或者说玩这种很危险的运动之前都会签协议,签协议等于说你放弃了自己的生命权,然后去追求刺激,她会有一些条款。

然后你必须做的事情呢,就叫做义务,这个就是比如说有些国家要当兵,你逃兵役也会面临惩罚,这是必须做的事情。

这是可以做的部分,不可以做的部分呢他会用惩罚手段来确保他不可以做,比如说杀人或者说带50克以上的毒品死刑,这就叫刑法手段来。

规定说这个事情不可以做。

这叫法律,每一刻咱们就先看它最后的这个东西。

这是本课要旨,本科要是里面,你看它这里他有4个历史结论。

十二铜表法制定,罗马法诞生,万民法是帝国境内一切自由民,然后民法大全,体系完成,罗马法有什么影响?这个4个东西是你必须记住的。

然后其他的课本内容是对于这4个东西的解释。

他是在说这4个东西的来龙去脉,我们要理解这个教材编排的特点是什么。

前面既然已经说到了啊,就是法律剧,就是如果他是为了保护你的权益的话,那在这里面哪个权益最重要呢?叫做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个权力在罗马法里面是最重要的,这个必须记住,然后接下来他就在讲罗马法的发展历程了。

你看它这个教材的一开始这个小框框,他其实在强调一点,罗马法很重要,它能够让这个罗马帝国延续好几百年。

你得到这个结论就可以了,接下来看第1个部分就是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他大概的步骤是,一开始这些贵族,他可以随意解释法律,然后损害平民的利益。

浙江省北斗星盟2022-2023学年高三上学期适应性考试(一模)历史试题

浙江省北斗星盟2022-2023学年高三上学期适应性考试(一模)历史试题

浙江省2022学年第一学期北斗星盟高三适应性考试选择题部分一、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2分,共50分。

每个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不选、多选、错选均不得分)1.考古发现是研究历史的重要依据。

下列考古发现与结论之间逻辑关系正确的是A.姜寨聚落遗址由五个大家族组成一个氏族公社--中国即将迈入阶级社会的门槛B.山西陶寺遗址中有宫殿、天文建筑及各种礼器--有学者认为其具备了国家的初始形态C.河姆渡遗址出土猪纹陶钵--河姆渡人在世界上最早饲养猪D.殷墟遗址出土大量刻有文字的龟甲--证实了文献中关于西周的部分历史记载2.据统计,《荀子》一书中出现“礼”字309次、“法”字170余次,有“礼义者,治之始也”“法者,治之端也”“隆礼重法则国有常”等说法。

这表明荀子A.主张重礼轻法,注重礼义教化B.辨别礼法异同,坚持赏罚分明C.强调礼法并行,重建社会秩序D.关注社会问题,推崇君主权威3.中国古代劳动人民积累的生产经验推动了生产工具的进步。

下列生产工具出现于汉代的是A.①②B.②③C.①④D.③④4.秦朝创建了三公九卿的中央体制;汉承秦制,汉武帝内朝官的尚书为原九卿中少府的属官;东汉“众务悉归尚书,三公但受成而已”;魏晋南北朝时期尚书、中书、门下三省体制逐步形成;三公九卿在以后历代仍然存在,但职能已变。

这些变化①反映了专制皇权加强的历史趋势②说明封建国家权力中心转移③体现出政治制度在继承中的演变④标志着中央行政制度的成熟A.①②B. ③④C.②④D.①③5.下表为《1570-1639年流入中国的白银(单位:万两)估算表》(据袁行霈等主编的《中华文明史(第四卷)整理》。

大量白银通过海外贸易流入中国①促进了长途和大额贸易的发展②导致了新经营方式即工场的出现③有利于商业资本的集聚和积累④推动白银成为国家唯一法定货币A.①③B.②④C.②③D.①④6.“时空观念”是历史学科核心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

罗马人的法律高中历史知识点

罗马人的法律高中历史知识点

罗马人的法律高中历史知识点罗马人的法律高中历史知识点在欧洲历史上,罗马帝国的影响力是无疑的。

除了在艺术、科学和政治领域作出了杰出的贡献之外,罗马帝国还对欧洲法律传统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探讨罗马人的法律知识点。

一、法律的发展罗马法作为世界上最早的体系化法律,其法律的发展有四个主要阶段:单纯的习惯法阶段、私权财产法阶段、公法阶段和综合法律体系阶段。

1. 单纯的习惯法阶段在早期罗马共和国时期,罗马的法律主要是基于部族的习惯法而产生的。

在该阶段,法律实践和法律制定混在了一起。

习惯法是由公民自己制定和执行的,它是公平、简约和灵活的。

然而,这种自由裁量权使得司法判决充满了主观性和不确定性。

同时还有其他亚邻国之间的习惯法和海上商业惯例等。

2. 私权财产法阶段到公元前5世纪晚期和公元前4世纪初期,罗马城的建设、扩张和战争使得财产突出。

在这个时期,财产和协议法(即合同法)成为罗马法的两个重要领域。

它们对罗马法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同时,世袭制也逐渐形成。

3. 公法阶段在公元前343年,罗马法进行了重大的改革。

它由10位法官和被称为“decemviri”的10位贵族组成,他们编写了“十二表法”,一份基于普通人的立法文书。

这是罗马民法的重要基础,它认为法律是公开的,应该适用于所有人。

这些法律还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行政机构的权力范围。

4. 综合法律体系阶段在罗马帝国的时代,通过对私法和公法的独立组合,形成了综合的法律体系。

该体系在公元6世纪得到了固定和完善。

二、法律基本概念罗马法的基本概念是法律、公民和人。

1. 法律罗马法认为法律是为了维持社会秩序和公正。

罗马人将法律分为两类:成文法和非成文法。

成文法是指法律规定在书面法规中的法律,如十二表法。

非成文法是指在法律实践中被普遍认可和使用的法律规则,如习惯法和海商法。

2. 公民罗马法将公民定义为享有完全权利和自由的人。

公民由出生或合法婚姻获得,可以享受所有公民权利的人。

罗马法的简介

罗马法的简介

罗马法一、罗马法的概念罗马法,一般泛指罗马奴隶制国家法律的总称,存在于罗马奴隶制国家的整个历史时期。

它既包括自罗马国家产生至西罗马帝国灭亡时期的法律,以及皇帝的命令,元老院的告示,成文法和一些习惯法在内。

也包括公元7世纪中叶以前东罗马帝国的法律。

(一) 罗马法的产生罗马法大约起源于公元前7世纪前后的古代罗马王政时代,当时,罗马的法律有人民大会的法律和平民大会的法律,共和时代的末期,元老院的决议逐渐取代了王政时代的人民大会和平民大会的法律。

(1)氏族公社时期:公元前8世纪以前,罗马处于氏族公社时期。

传说罗慕路斯于公元前754至前753年创建罗马城。

(2)王政时期:公元前8至前6世纪的罗马,称为王政时期,此时的罗马尚处于氏族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时期。

公元前7世纪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出现,罗马社会产生了奴隶主和奴隶两个基本对立的阶级,氏族制度趋于解体。

与此同时,“平民”阶层逐渐形成。

平民承担罗马大部分的税收和罗马军事义务,但因其不是氏族公社成员,不能享有政治权利,不能与贵族通婚,也不能占有公地。

正是平民为争取权利同贵族进行的长期斗争,客观上加速了罗马氏族制度的瓦解,促进罗马奴隶制国家与法律的形成。

(3)共和国时期:公元前6世纪中叶,罗马贵族被迫让步,第六代王塞尔维乌斯·图利乌斯对罗马社会进行了改革,废除了原来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氏族部落,以地域关系来划分居民,并按照财产的多少将居民划分为五个等级。

这次改革标志着罗马氏族制度的彻底瓦解,罗马奴隶制国家正式产生,罗马从此步入共和国时期。

随着罗马奴隶制国家最终形成,罗马法也随之产生。

当然,共和国早期的法律渊源主要是习惯法。

罗马法是一种反映罗马奴隶主阶级的意志,保护奴隶制的剥削关系,巩固奴隶主阶级在国家机关中的统治地位以及对奴隶的无限权力的社会规范体系。

(二)《十二铜表法》的制定1.制定背景共和时期,罗马法的主要代表是著名的《十二铜表法》。

《十二表法》是罗马法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中法网司考资料法制史

中法网司考资料法制史

中法⽹司考资料法制史法制史曾尔恕中国法制史 (1)【西周以来的法律思想和法律】 (1)【秦汉、魏晋时期的法律】 (5)【唐宋⾄明清时期的法制】 (11)【宋元时期的法律】 (14)【明清时期的法律】 (15)【唐宋⾄明清时期的司法制度】 (17)【清末民国时期的法律】 (19)外国法制史 (23)第⼀节罗马法 (23)第⼆节英美法系 (36)第三节⼤陆法系 (57)中国法制史【西周以来的法律思想和法律】⼀、西周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思想(⼀)内容:1、背景:(1)为谋求长治久安,继承了夏商以来的神权政治学说;(2)为了修补神权政治学说中的缺漏,确定周王朝新的统治策略,进⼀步提出了“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政治法律主张。

2、“天”涵义:(1)夏商以来的⼀直奉的“上天”;(2)周初统治者的新认识:认为“上天”只把统治⼈间的“天命”交给那些有“德”者,⼀旦统治者“失德”,也就会失去上天的庇护,新的有德者即可以应运⽽⽣,取⽽代之。

因此,作为君临天下的统治者应该“以德配天”。

3、“德”的要求:三个基本⽅⾯:敬天,敬祖,保民。

——具体要求:统治者要恭⾏天命,尊崇天帝与祖宗的教诲,爱护天下的百姓,做有德有道之君。

4、“明德慎罚”:(1)在“以德配天”基本政治观之下,周初统治者提出的具体法律主张。

(2)要点:⽤“德教”的办法来治理国家——通过道德教化的办法使天下⼈民⾂服;在适⽤法律、实施刑罚时应该宽缓、谨慎,⽽不应⼀味⽤严刑峻罚来迫使⾂民服从。

——具体要求:“实施德教,⽤刑宽缓”。

注意:“实施德教”是前提,是第⼀位的。

(3)“德教”的具体内容:“礼治”——即要求君⾂上下⽗⼦兄弟都按既有的“礼”的秩序去⽣活,从⽽达到⼀种和谐安定的境界,使天下长治久安。

(⼆)影响:1、代表了西周初期统治的基本政治和基本的治国⽅针;2、解决了为什么商汤可以伐桀、武王可以代商的理论问题,为西周社会的发展确定了基本的⽅向;3、说明当时的统治者在政治上已趋成熟。

外国法制史 (“十一五”国家及规划规划) 曾尔恕 第五章 罗马法新

外国法制史 (“十一五”国家及规划规划) 曾尔恕 第五章 罗马法新
第五章 罗马法
第一节 罗马法的产生和演变 第二节 罗马法的渊源和分类 第三节 罗马私法的体系及其基本内 容
第四节 罗马法的复兴和影响
2019/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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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罗马法的产生和演变
一、罗马法的产生 二、罗马法的历史发展 (一)王政时期(公元前8世纪~前6世纪) (二)共和国前期(公元前6世纪~前3世纪) 《十二表法》是罗马第一部成文法。《十二表 法》的特点表现为: 1.诸法合体,私法为主,程序法先于实体法。 2.程序烦琐,形式主义严重。 3.适用范围狭窄,采取属人主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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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婚姻与家庭法 婚姻法、家庭法是罗马人法的组成部分。婚龄 为男14岁、女12岁,实行一夫一妻制原则。 罗马 的婚姻制度经历了由“有夫权婚姻”向“无夫权婚 姻”的 演变过程。共和国后半期,产生了“无夫权婚姻”, 也称“万民法婚姻”、“略式婚姻”或自由婚姻。 帝国时 期无夫权婚姻广泛流行。古罗马实行一夫一妻的家 长制家庭制度。
2019/1/24 4
(四)帝国前期(公元前1世纪~公元3世纪) 市民法和万民法的逐渐融合,使罗马法开始获 得世界性意义。公元1世纪到2世纪是罗马帝国兴盛 时期,也是罗马法发展的“古典时代”。在这一时 期,促进罗马法发展的重要因素是法学家活动的日 益加强和罗马法学研究的兴盛。同时,随着皇权的 逐步加强,皇帝的敕令逐渐成为法律的主要渊源, 其他各种形式的立法逐渐消失。 五大法学家对法律问题的意见后来被查士丁尼 《学说汇纂》大量采用,据统计有6014条,占全书 内容的66%以上。
2019/1/24 5
(五)帝国后期和查士丁尼法典编纂时期(公元3 世纪~6世纪) 1.《查士丁尼法典》(Codex Justinianus)。 2.《查士丁尼法学总论》(Institutiones Justinianus),又译为《法学阶梯》。 3.《查士丁尼学说汇纂》(Digesta Justinianus),又译为《法学汇编》。

人教版古代罗马的法律制度

人教版古代罗马的法律制度

人教版古代罗马的法律制度古代罗马是世界历史上光辉灿烂的文明之一,其法律制度也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

罗马法律的发展经历了长期的演变和改进,从而形成了一套完善的法律体系。

本文将介绍人教版古代罗马的法律制度。

古代罗马的法律制度以《十二表法》为基础,这是罗马城邦建立初期的法律体系。

后来,随着罗马帝国的扩张,法律越来越复杂,成为一个庞大的体系。

《十二表法》奠定了法律的基本原则和规则,如人身权利保护、财产权、婚姻家庭关系等,为后来的法律发展提供了基础。

在古代罗马,法律的制定和实施需要由立法机构通过并得到人民的批准。

立法机构由贵族和平民组成,他们会对法律进行讨论和修改。

另外,罗马也设置了专门的法官和法庭来处理司法事务,以保证法律的公正和严格执行。

古代罗马的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和刑法两个主要方面。

民法是指处理个人和财产关系的法律,包括合同法、继承法、财产权等。

而刑法则涉及犯罪行为和惩罚措施,罗马法对于犯罪有明确的定义和刑罚种类,并注重罪行与刑罚的相称性。

古代罗马的法律制度还注重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权益。

在婚姻法中,妇女享有一定的权利,比如继承权、离婚权等。

而在子女抚养方面,罗马法要求父母对子女负有养育和教育的责任,确保他们的正常成长。

另外,罗马法律制度还设立了行政法和宪法等方面的法律规范,以管理和保护帝国的治理和运行。

行政法规定了政府机构的权力和职责,宪法则确立了帝国的基本制度和法律原则。

总的来说,古代罗马的法律制度体现了其高度文明的程度和对公正正义的追求。

罗马法的影响远远超过了罗马帝国的边界,对后世的法律体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它是世界法律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为后世的法律制度建设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

通过对人教版古代罗马的法律制度的介绍,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古代罗马社会和文明的发展轨迹。

罗马法不仅影响了罗马帝国的历史和文化,也对后世的法律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了解罗马法律制度的发展,对我们理解法律的本质和意义有着重要的意义。

第6课 罗马法

第6课  罗马法
“世界上有很多美好的词汇,可以分配给欧洲各个 城市,例如精致、深朴、繁丽、畅达、古典、新锐、
宁谧、“舒罗适马、帝奇国异、曾神三秘次、征壮观服、世肃界穆,…第…其一中次有 不生以角少武逐城力。市,还因第为二风次格以交叉宗而教不(愿基意督固守教一)个,词第,产 三次以法律。武力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 静消科静只失学安有,的踞一宗发在个并词教展不,随而明它着缩亮们人小的不位会民了置争思影上,想响,争觉,留到给悟唯了那也的有唯不提法一受高律的用、征城,市它。 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
材料一:罗马帝国建立者屋大维的顾问叫苦不迭:“麻烦就在 于人口众多,管理事务繁杂。因为公民包括了种族和能力上形 形色色的人,他们的秉性和愿望更是千差万别,所以统治起来 困难至极。”
材料二: 在由共和国到帝国的过程中,罗马社会发生了很大变 化。随着不断对外扩张,罗马人广泛与外界接触,各种新的社会 矛盾日益凸显(教材P27第三自然段)。 ……原有的公民法已经 不太适应新的形势了,罗马政府遂设外事裁判官来处理外邦人之 间及罗马与外邦人之间的诉讼案件。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形成 了万民法体系。
b.调整社会和经济生活中的纠纷。 ——缓和社会矛盾
c.罗马法渗透到国家各个角落。
——稳固了帝国统治
三、罗马法历史影响(评价)
2、影响后世:
①是欧洲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完备的法律体系(地位 ) ②对近代欧美国家的立法和司法产生了重要影响。
③为近代资产阶级反对封建制度、推进资本主义发 展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武器(如资产阶级提出“天赋人 权”、“自由平等”)

体系形成《民法大全》 统 至公元6世纪 一
◎起源:习惯法——成文法 ㈠习惯法: (存在于王政时期和共和国早期)
①概念:人们接受并默认为社会生活中相互关系的行为规则。 ②特点: 法律与习惯之间无明显界限(具有很强的伸缩性和不确定性) ③局限:

罗马法讲义(初稿)

罗马法讲义(初稿)

罗马法提纲参考书目:1.《罗马法基础》(第三版),江平、米健,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罗马法原论》(上下册),周枏,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3.《罗马私法导论》,黄风,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4.《罗马法教科书》,彼得罗·彭梵得,黄风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96年修订版5.《罗马法概论》,BARRY NICHOLAS,黄风译,法律出版社,2000、126.《法学阶梯》,盖尤斯,黄风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96年11月7.《法学阶梯》,尤士丁尼,徐国栋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99年12月8.《法学总论——法学阶梯》,张启泰译,商务印书馆,1989年版9.《罗马法原始文献翻译系列》第一编导论第一章引言第一节罗马法的研究对象与意义一、罗马法的概念罗马法的影响力。

耶林:罗马三次征服世界(武力、宗教与法律)。

萨维尼《当代罗马法体系》《学说汇纂现代应用》普赫塔、温德沙伊德等均为罗马法学家1.罗马法作为国家法——实在法体系2.罗马法的历史性——延续1300多年,公元前754(罗马建城)年到565年(尤士丁尼皇帝死亡)分期问题(法律本身所经历的变化)、罗马法史课程的设置。

#罗马法的第二阶段11世纪起的罗马法复兴——欧洲大陆普通法——民法法系3.罗马法作为法学——在古代法中,罗马法是唯一得到科学表述的法律体系;法律与法学(在罗马法上的统一性——学说的法律渊源地位),罗马法学家的科学方法:具体案件——指导案件处理的规则——更为一般的规则(概念)——体系。

*例示:D.18,1,,9,2:(乌尔比安《论萨宾》第28 卷)随后,有人问,如果对标的物本身并未发生错误,但却将其物质属性搞错了,例如将醋当作葡萄酒,将铜当作金,将铅或其他类似银的东西当作银加以出卖,则买卖是有效的吗?马尔切勒在其《学说汇纂》第6卷中写道:买卖有效,因为尽管在标的物的物质属性上发生了错误,但对标的物本身却存在合意。

我在葡萄酒的事例上表示同意,因为葡萄酒变酸即可成为醋,因此二者几乎是同一种物质。

罗马法教材精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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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法教材精编罗马法罗马法:泛指罗马奴隶制国家法律的总称(公元前6世纪至公元6世纪罗马共和国\帝国,东西罗马整个奴隶制国家的法律) 罗马奴隶制国家的产生:一)十二表法:1)背景:司法专横,平民不满,元老院成立十人立法委员会制法十表布于罗马广场,次年制法二表以追补。

2)篇目:传唤、审理、索债、家长权、继承、监护、所有权与占有、土地与房屋、私犯、公法、宗教法、前五表与后五表追补 3)特点:诸法合体、私法为主、程序法优于实体法 4)历史地位:罗马国家第一部成文法,总结之前的习惯法,为罗马法的发展奠定基础。

二)罗马法渊源1) 习惯法;公元前450以前,罗马法的基本渊源为习惯法。

2) 皇帝敕令:谕、裁、示、答。

3) 议会制定的法律:(共和国时期)民众大会、百人团议会、平民会议。

4) 元老院决议:共和国时期最高政权机关5) 长官的告示:高级行政长官与最高裁判官发布 6) 具有法律解答权的法学家的解答与著述三)分类:1) 公法、私法——据调整对象2) 成文法、不成文法——据表现形式(不成文法是指统治阶级所认可的习惯法)3) 自然法、市民法、万民法——据适用范围4) 市民法、长官法——据立法方式(长官法专指长官公告与命令,内容多为私法,主要是裁判官的司法实践中形成的) 5) 人法、物法、诉讼法——据权利主体、客体、私权保护内容。

四)市民法与万民法体系(后杳士丁尼将两者统一) 万民法:共和国后期形成,适用于罗马市民与外来人,外来人之间关系。

外事裁判官在司法活动中逐步创制而成,主要是关于所有权与债权方面的规范。

五)法学家活动:1)罗马帝国前期,法学家活动加强,许多法学家被皇帝授予法律解答权,其解答成为法律渊源。

2)主要有普罗库尔学派与萨比迪斯学派。

五大法学家:盖尤斯、保罗、伯比尼安、乌尔比安、莫迪斯蒂努斯。

3)活动与作用:解答法律、著书立说、编纂法典、参与诉讼、参加立法。

六)《国法大全》或〈民法大全〉,标志着罗马法已发展到最完备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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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法与万民法的区别
市民法 内事裁判官(BC367) 适用 范围 内容
形式
罗马公民
公法较多
形式主义
万民法 外事裁判官 (BC242) 罗马公民与非罗马 公民,非罗马公民 之间 所有权与债法
更为灵活
(三)法学家的活动 1、共和国后期,法学家的实际应用性活动。 解答、办案、编撰、著书 2、帝国初期,两大法学派别:普罗库尔学派和萨 比努斯学派。 3、中期,五大法学家:盖尤斯,伯比尼安,保罗 士,乌尔比安,莫迪斯蒂努斯。 4、罗马法学家的作用 (1)从事理论活动,使罗马法律抽象化 (2)投身法律实践,用理论指导司法活动 (3)开展法学教育,培养法律人才
意大利波伦那
波伦那的学生学习法律
2、表现 12世纪意大利波伦亚大学最先开始了对 罗马法的研究,形成了“注释法学派”和 “评论法学派”。之后又出现了“人文主 义学派”。 16世纪法国成为复兴罗马法的中心。 18世纪是德国研究和继承罗马法的极盛 时期。 在西班牙,对罗马法的研究与适用同样受 到重视。
立法文件汇编
529/534
Novellae
东罗马帝国版图
查士丁尼与皇后狄奥多拉
第二节
罗马法的渊源和分类
一、渊源 1、习惯法 2、民众大会与平民会议制定的法律 3、元老院决议 4、长官的告示 5、皇帝敕令 6、法学家的解答与著述
罗马法的分类
公法:与国家组织有关的法律 私法:与个人利益有关的法律 市民法:罗马固有的,仅适用于罗马市民 的法律 万民法:外邦人相互间、外邦人与罗马人 间的法律 自然法:调整一切动物的法律 成文法/不成文法 市民法与长官法
人格权的内容:由自由权、市民权和家族 权三种身份权构成。 根据自由权的有无,将居民分为自由民和 奴隶; 根据市民权的有无,将自由民分为市民、 拉丁人和外来人; 根据家庭权享有的程度大小,将家庭成员 分为自权人和他权人。 只有同时具备这三种身份权的人,才能在 法律上享有完全的权利能力。
(2)团体 (法人): 古代罗马法上没有法人的概念和术语,并 无完整的法人制度,但法人制度已经萌芽。 法人实质是“具有独立法律人格的特殊团 体”。 作为权利主体的团体的种类--社团和财 团。 2、婚姻家庭法 罗马的两种婚姻:有夫权婚姻(要式婚姻)和 无夫权婚姻(略式婚姻)。
罗马债法
债的概念:法锁;给付行为 物权与债权的区分 债的发生原因 契约 准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监护/遗赠/共有 等 私犯 准私犯
3、债权制度 债的定义:“债是依国法得使他人为一定给付的 法锁”。 基本特征: 债的发生原因共分四种: 契约,是债的主要发生依据。契约有四类,要物 契约、口头契约、文书契约和合意契约。 准契约,未订立契约,但其行为产生相同的法律 效果。 私犯,是债发生的主要依据,指侵犯他人人身或 财产的行为,应负赔偿责任。 准私犯,有些未列入私犯的侵权行为。
第五章 罗马法
韦志明
教学目的和要求:了解古罗马法律的产生 与发展;掌握罗马法的渊源、分类和基本 特点,掌握罗马私法的基本内容,以及罗 马法的深远影响和在法制史上的地位。
罗马法泛指罗马奴隶制国家的全部法律, 它不仅包括罗马国家产生至西罗马帝国灭 亡时期的法律,也包括公元6世纪中叶以 前东罗马帝国的法律。
四、罗马法的基本特征 一、罗马私法极为发达完善。 二、立法形式灵活简便,独具特色。 三、法制建设与法学研究紧密结合。 四、精湛的原则与制度、科学的概念和术 语。 五、卷轶浩繁、规模巨大的法律编篡。
第四节 罗马法的复兴极其对后世 的影响
罗马帝国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 (指基督教),第三次以法律。武力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 消失,宗教随着人民思想 悟的提高、科学的发展而缩小 了影响,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和平、最为持久的征 服。 ——耶林 一、什么是罗马法的复兴? 1、概念 11世纪末至12世纪初期,随着城市的兴起与商品经济的发 展,罗马法作为“以私有制为基础的法律的最完备的形 式”,其作用与价值日意受到重视。以意大利为发源地, 西欧各国如意大利、法国、德国、西班牙等先后出现了研 究罗马法的热潮,史称罗马法复兴。
程式诉讼
特别诉讼
时 盛 行 于 共 和 盛 行 于 共 和 国 后 帝国后期唯一的诉讼 间 国前期 期 和 帝 政 前 一 百 制度 年
适用 只 适 用 罗 马 适 用 于 罗 马 市 民 适用于罗马境内全体 范围 市民 与非罗马市民 自由人
诉讼 整 个 程 序 分 整 个 程 序 分 为 法 只有一个诉讼阶段 阶段 为 法 律 审 查 律 审 查 与 事 实 审 与事实审查 查
(二)市民法与万民法两个体系的形成 1、市民法:亦称公民法,仅适用罗马公民内部, 是罗马国家固有的法律,它以《十二表法》为基 础。属人主义原则。 2、万民法:公元前3世纪始,由于罗马疆域扩大 和商业不断发展,公民和外来人间关于适用法律 的矛盾日益突出,市民法的属人主义原则对新出 现的法律关系不相适应,为了调整罗马人有外来 人以及外来人与外来人之间的关系,设立外事裁 判官,根据“公平”、“正义”的原则断案,这 样就创立了一套有市民法不同、专门适用于罗马 公民与外来人以及外来人与外来人之间财产关系 的规范,被称为万民法。
1.政府首脑的高度重视,是实行依法治国的 关键。 2.法制建设与法学研究紧密结合是依法治 国的必然选择。 3. 法律的现实性与适度超前的有机统一,是 法治的内在要求。 4. 大力实施普法教育,是实行依法治国的基 础。
三、诉讼法 1、诉讼的概念,公诉与私诉的划分。与 公法和私法的划分相适应。 罗马诉讼法主要是关于私诉的法律,本身 具有独特特点,对保证司法审判活动的顺 利进行起到一定作用。 适应不同时期的需要,私诉形成了一套复 杂的诉讼制度。
2、罗马私诉制度及其程序。三种:法定 诉讼;程式诉讼;特别诉讼。
法定诉讼
二、罗马法复兴的原因 1、顺应商品经济的发展。 2、封建割剧不利于王权的加强。 3、为了打破教会及僧侣对法法复兴的意义 1、有利于民族统一国家的形成。 2、推动了法学的发展,为资本主义经济 的成长提供了现成的法律形式。 3、为新兴的资产阶级反封建的斗争提供 了思想武器。
二、物法 物法在私法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是罗马 私法的主体和核心,对后世剥削阶级的民 法影响最大。 物法由物权、继承和债法三部分构成。 1、物和物权 ⑴物的概念和分类。罗马法上物的概念是 指除自然人外,存在于自然界而又能以金 钱衡量其价值的一切东西。按照物的不同 法律后果,主要分为要式转移物和略式转 移物;可有物和不可有物;有体物和无体 物;动产和不动产等。
总 债 物
亲 继
则 权 权
属 承
五、罗马法对近代以来法律发展的影响 1、两大法系起源于罗马法。 2、罗马法对私法体系的建立与统一的影响。 3、罗马法中的许多原则与制度被近代以来法 制年采用。 4、罗马法的立法技术被后世立法所继承和发 展。 5、罗马法学家的思想对后世资产阶级法学产 生影响。
六、罗马法对中国法制建设的启示 作用
什么是无夫权婚姻? 无夫权婚姻不再以家族利益为基础,而以 男女双方本人利益为依据。只要男女双方 同意,达到适婚年龄,即可成立。夫对妻 无所谓“夫权”,妻没有绝对服从丈夫的 义务,夫妻财产各自独立,妻的财产不论 婚前或婚后,一律属自己所有。夫妻财产 彼此没有继承权。
罗马物法
物的分类 自物权:所有权(绝对性、排他性、永续 性) 役权(地役权/人役权) 他物权 地上权 永佃权 担保物权(信托、质权、抵押权) (占有)
⑵物权的要领及其种类。物权是指权利人得直接 行使于物上的权利。物权主要分为自物权(完全物 权,标的物属于权利人本人,即只有所有权)和他 物权(不完全物权)。 所有权:所有权是所有人支配其所有物的一切权 利,是物权的核心。 所有权的形式和特点 A、市民所有权 特点(主体只能是罗马公民, 客体十分狭窄,所有权的转移方式为要式方式。) B最高裁判官所有权(确认当事人以协议或其他 方式即略式方式转移所有权的法律效力) C、外省土地所有权 D、外来人所有权
四、罗马法的继受 《查士丁尼法学阶梯》与三编制
查士丁尼法学阶梯: 人法 法国民法典: 人 财产及对于所有权的 各种变更 取得财产的各种方法
物权法
债权法
诉讼法
《查士丁尼学说汇纂》与五编制
查士丁尼学说汇纂: 头编(1-4) 审判(5-11) 物(12-19) 交易(20-27) 遗嘱(28-35) 继承(36-44) 债(45-50) 德国民法典: 潘 德 克 顿 法 学
法官 由 民 选 的 承 裁 判 官 主 持 法 律 皇帝亲自任命的官吏 审官判决 审 , 承 审 官 主 持 担任法官 判决 诉讼 特 别 讲 究 形 特点 式 主 义 , 极 小的形式错 误都将导致 失败。 裁判官通过记录 程式获得了造法 大权。 公开进行。 允许告密、逼供拷打 取证;秘密进行;由 官府强制出庭和执行; 书面地位渐重;无需 诉讼费;代理诉讼;
第三节 罗马法的体系及基本内容
罗马私法体系
人法 物和物权法 债权法 继承法
物法
诉讼法
一、人法 1、人包括自然人和团体。两者均可成为享受权 利和承担义务的主体。 (1)自然人。古代罗马关于自然人的含义。自然 人有两种含义:生物学上的人和法律上的人。 什么是人格? 人格权:罗马法规定,作为权利义务主体的自然 人必须具有人格,即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 奴隶虽是生物学概念上的人,但因其不具有法律 人格,不能成为权利义务的主体,而被视为权利 客体。
2、继承制度 继承主要对象的演变。罗马继承原则的变 化(从概括继承过渡到限定继承)。 遗产继承的两种方式:法定继承和遗嘱继 承。 ⑴法定继承,共和国末期,市民法的法定 继承和裁判官的法定继承并存,以后第二 种法定继承占据主导地位。 法定继承顺序在各个不同时期的演变。 ⑵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两者不能并用。遗嘱方式在不同时期的发 展变化。
第一节 罗马法的产生和发展
一、罗马法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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