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辅材料检验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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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检验规范

原材料检验规范

QB河南省威特消防设备有限公司Q/WTXF-ZC03001-2013原材料检验规程1. 目的以及自己设计生产的,使产品使用的物资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常用及原辅料(关键元器件)的进货检验以及自己生产的元器件。

3. 主要依据常用物资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见附表)公司编制的《物料清单》。

Q/《认证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CNCA-09C-075:2011《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GB20031-2005《泡沫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4. 一般规定常用及原辅料(关键元器件)的检验一般应分三个阶段进行:入库检验、出库检验和试运行阶段的检验。

1入库检验各类常用及原辅料(关键元器件)入库前质检人员必须根据供货合同、材料采购建议单以及相关的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对该批(同制造厂、同规格、同型号、同材质、同时到货的为一批)物资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证明文件(质量证明书、合格证以及产品说明书等)是否齐全有效,检验项目应严格按照《原材料检验规程》执行,验证合格后,仓库管理员确认数量后入库,对不符合认证产品要求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不得入库,做退货处理。

对于有特殊要求必须在入库前做的特性试验或对质量有怀疑时应按标准要求进行复验合格后方可办理正式入库。

出库检验有些检验项目在入库时来不及检验的物资,必须按《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控制程序》的规定,进行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在出库前进行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发放出库。

试运行阶段的检验对关键元器件在运行前无法检验或确有困难的检验项目,可在设备试运阶段按《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控制程序》的规定进行检验。

常用及原辅料(关键元器件)检验所使用的计量器具应是在检定周期内的合格计量器具。

常用及原辅料(关键元器件)质量证明文件必须齐全有效,供货方提供的质量证明书复印件应有供货方加盖的公章。

常用及原辅料(关键元器件)检验应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关键元器件每年应定期确认检验,或生产商提供第三方检查报告,检测项目和要求与提供的资料一致。

原、辅料检验制度范文

原、辅料检验制度范文

原、辅料检验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原、辅料的检验工作,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和可靠,专辑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以及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原、辅料检验工作。

第三条检验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准确的原则。

第四条检验工作主要涉及原、辅料的外观检验、理化指标检验、微生物指标检验、毒理指标检验等。

第二章检验流程第五条原、辅料的检验应当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样品接收:接收供应商送来的原、辅料样品,并填写样品接收登记表。

2. 样品登记:将接收的样品进一步登记,包括样品编号、供应商信息、样品名称等。

3. 样品分装:对样品进行必要的分装操作,确保样品的完整性。

4. 外观检验:对原、辅料的外观进行检验,包括颜色、气味等。

5. 理化指标检验:对原、辅料进行理化指标的检验,如PH 值、溶解度等。

6. 微生物指标检验:对原、辅料进行微生物指标的检验,包括总菌落、大肠菌群等。

7. 毒理指标检验:对原、辅料进行毒理指标的检验,如重金属含量等。

8. 检验结果:将检验结果进行记录,包括合格、不合格等。

9. 报告出具:对合格的原、辅料出具检验报告,并将报告发送给供应商。

10. 不合格处理:对不合格的原、辅料进行退回或退换货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供应商。

11. 案卷归档:将检验记录归档保存。

第三章检验设备第六条检验工作需要使用一些检验设备。

第七条公司应当配备相应的设备,检验员应当熟练操作和维护这些设备。

第八条检验设备应当定期进行检定和维修,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检验人员第九条检验工作由经过专业培训并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人员负责。

第十条公司应当不定期对检验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检验人员应当遵守检验工作的程序和要求,不得私自更改检验结果。

第五章合格标准第十二条原、辅料的合格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第十三条公司可以根据产品的特殊要求自行制定合格标准,但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范围内。

原、辅料检验制度范本

原、辅料检验制度范本

原、辅料检验制度范本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检验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原、辅料的质量符合公司的要求,以保障最终产品的质量稳定。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供应商采购的原、辅料。

二、质检责任1. 供应商质检责任:供应商应当负责对原、辅料进行质量检验,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公司要求,同时提供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

2. 公司质检责任:公司质检部门应当对供应商提供的原、辅料进行抽样检验,确保其质量合格。

三、检验方法与频率1. 抽样方法:采用等级抽样方法,根据供应产品的特点,确定适当的抽样方案。

2. 检验频率:按照供应商的稳定性、原料的重要性和质量历史记录等因素,确定相应的检验频率。

四、检验项目与标准1. 外观检验:检查原、辅料的外观是否符合要求,并记录检验结果。

2. 化学成分检验:对原、辅料进行化学成分分析,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

3. 物理性能检验:测试原、辅料的物理性能指标,如强度、硬度等,确保其符合要求。

4. 包装检验:检查原、辅料的包装是否完好,并符合运输要求。

五、不合格品处理1. 一次不合格:发现原、辅料一次不合格时,应立即通知供应商,并要求其进行返工或更换。

2. 二次不合格:若原、辅料经过供应商的改进后仍然不合格,公司将在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中做出相应的记录,并采取进一步的处理措施,如更换供应商或采取法律手段。

六、质量记录与报告1. 检验记录:对每次原、辅料的检验结果进行记录,包括样品编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等。

2. 检验报告:定期进行原、辅料的质量统计和分析,生成相应的质检报告,并对不合格品进行深入分析。

七、培训与评估1. 培训:对相关人员进行原、辅料的质量检验培训,确保其对相关标准和检验方法有清晰的理解。

2. 评估:对公司质检部门和供应商的质量管理情况进行定期评估,以确保其符合公司的要求。

八、改善与持续改进1. 不断改进:定期对原、辅料的质检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以适应公司的业务发展和客户需求变化。

2. 持续改进:通过有效的质检管理和供应商管理,不断提高原、辅料的质量水平,为公司的发展提供稳定的质量保障。

原辅料验收标准操作规程

原辅料验收标准操作规程

原辅料验收标准操作规程一、目的与适用范围1. 目的:为确保原辅料的质量符合要求,保证生产过程的安全与稳定,制定本标准操作规程。

2. 适用范围:适用于企业的原辅料验收工作。

二、定义与缩写词解释1. 原辅料:指用于生产过程中的各种物质和能源,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辅料、助剂、燃料等。

2. 验收:指按照规定的要求对原辅料进行检验与检测,确认其符合质量要求并可以投入使用。

三、验收前准备工作1. 制定验收计划:根据企业的生产需求和采购计划,编制原辅料验收计划,明确验收的时间、地点和人员。

2. 验收设备准备:确保验收所需的检测设备和工具齐全,并进行必要的校准和检验。

3. 资料准备:准备相关的原辅料供应商信息、合格供应商名录和采购合同等资料。

四、验收过程1. 货物到达验收区域后,验收人员应在货物运抵之前进行货物外包装的检查,确保包装完好无损,并核对货物与订单信息是否一致。

2. 对于易受污染、易变质或易挥发的原辅料,应在验收前进行抽样检验,确保样品符合要求。

3. 根据验收计划,逐批次对原辅料进行检验。

检验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外观、颜色、气味、PH值、含量、纯度、溶解度等。

4. 根据原辅料的性质和要求,使用合适的仪器、设备和方法进行检测。

如有需要,可委托第三方实验室进行检测。

5. 对于检验合格的原辅料,应进行标识和记录,并及时入库。

对于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料,应及时通知供应商,要求其进行处理或更换货物。

6. 验收人员应及时填写原辅料验收记录表,包括验收日期、供应商信息、检验结果等,并注明验收人员的签字。

五、验收后处理1. 对于验收合格的原辅料,应及时将其移入指定仓库进行存放,并妥善保管。

2. 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原辅料,应与供应商协商解决问题,并记录不合格原因和处理情况。

3. 对于无法解决的质量问题,应按照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保护企业的权益。

4. 验收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如质量部门、采购部门等,以便后续处理和管理。

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检验操作规程

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检验操作规程

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检验操作规程(总3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检验操作规程目的防止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原材料、毛坯、外协半成品及配套件进入生产过程,并为稳定正常生产秩序和保证成品质量提供必要的条件。

范围生产所需的各类原材料、外购、外协物资。

内容3.1外购件:外购物资进厂前,采购人员必须要求供货方提供产品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保证活动的外观证明,如“厂名、厂址、检验试验报告、检验记录、技术文件、合格证”等,必须严格控制进货渠道,拒绝“三无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

外购物资进厂后,保管人员按《仓储管理程序》收料,并通知进料检验员检验。

外购物资按其质量特性的重要性以及可能发生缺陷的严重性,分为A、B、C三类,A类是关键的,施行严格的全项检查。

B类是重要的,抽检必要的质量特性。

C类是一般的,可以凭供货质量证明文件验收。

检验人员首先验证外购物资的外观证明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然后按照相关的标准,图纸的特性要求对外购物资的外部形状、规格、特性、外观标记及物资外包装等质量状况进行全面检验,对于数量较多且一般性的外购物资可按比率10﹪进行抽样检验,并做好检验结果记录。

电机:型号、规格、质量证书、合格证、供货厂家等,按技术部确定的要求逐一检查,煤安专用的外购零部件必须是申报“煤安”中心的规定厂家。

然后进行通电试验测转速和技术要求是否一致。

轴承:型号、规格、质量证书、合格证、供货厂家等,按技术部确定的要求逐一检查,煤安专用的外购零部件必须是申报“煤安”中心的规定厂家。

按抽样标准抽查,检测外径、内径和厚度。

泵、阀:型号、规格、质量证书、合格证、供货厂家等,按技术部确定的要求逐一检查,煤安专用的外购零部件必须是申报“煤安”中心的规定厂家。

上液压检测台逐一检测。

密封件、胶管等由检验员确认:型号、规格、质量证书、合格证、供货厂家等,按技术部确定的要求逐一检查,煤安专用的外购零部件必须是申报“煤安”中心的规定厂家。

SOP-QC-003原辅料的检验操作规程

SOP-QC-003原辅料的检验操作规程

目的:建立一个原辅料检验、复验操作程序,规范操作行为的文件。

范围:适用于原辅料检、复验操作。

责任:检验员。

内容:1、仓库送请验单。

1.1 原辅料进公司后入原辅料库中转区(黄色区域)。

1.2 中转库保管员验收后填写请验单(应包括品名、批号、规格、数量、产地、时间等)。

1.3 如为进口原料应附有卫生部授权的药品检验所的检验合格报告书,原厂家的报告书。

国产原料附生产厂家的检验报告书。

2、取样:按原辅料取样操作程序。

3、检验3.1检验内容及方法A类原料(重要物料):液体类原料目测应澄清无沉淀物,PH值和纯度符合使用要求,检查包装和标签是否完整;固体类原料颜色和受潮程度应符合要求,质量(规格)与包装上的一致,包装和标签完整清晰。

B类原料(一般物料):软桶等原料颜色应均匀,直接接触产品的包装材料的成分对产品质量影响小,外观清洁、无污渍,密封性符合使用要求。

C类原料(辅助物料):目测标签、包装完整,包装材料外观整洁、印刷文字清晰、粘接牢固,纸质符合要求。

3.2检验人员收到请验单及样品,应及时核对(样品、检验目的)无误后再进行检验。

3.3 按检验品种的编号或品名选定检验方法。

准备好检验需要的仪器、试液、标准药液及其它必需品。

如果规定了检验周期,就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

3.4严格按规定的检验标准进行操作,不得修改检验方法。

如果检验方法有问题,应通知QC主管,但未经QC主管允许,不得对检验方法做任何更改。

检验方法有问题时,应通知QC 主管使其得以解决。

3.5在需较长时间使用仪器时,可将一签有姓名的“仪器正在使用”的标签挂在仪器上。

待仪器使用完毕后,及时取下,并填写使用记录。

应按相应的 SOP检查并校核仪器。

定期校核记录装置,只有在其正常运行时才能使用仪器。

如果仪器不正常,使用人应及时挂上“请勿使用”的标签,直到问题解决为止。

3.6除含量一项需做两份平行检验外,其它检测项目通常做一份即可。

如果平行检验数据超出方法中规定的误差要求(但在合格限内),应通知质量部负责人。

原辅材料检验规程

原辅材料检验规程

原辅材料检验规程1.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加强公司产品质量管理,保证产品质量符合要求,严格把好原辅材料质量关,促进公司产品质量更上一个新台阶,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所有原辅材料的质量检验。

2.职责综合管理部是产品质量检验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原辅材料的进货检验、试验的委托工作。

3.工作程序(1).质检员对公司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按技术文件或定货合同的规定,进行进货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2).当某些检验和试验项目本公司不能进行时,由综合管理部委托有资格的单位进行检验和试验。

(3).检验结束后,质量检验员及时做好状态标识,经检验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原辅材料应做好记录,原则上按退货处理。

在不影响质量的前提下,经公司经理和分管经理批准,也可作让步接受处理,具体执行参考如下流程。

(4).对于无标准、又无明确性指导文件,也无生产厂合格证的或其采购产品不在合格供方评价范围内的,质量检验员有权拒绝验收检查。

(5)质量检验员应做好检验记录,确保检验记录内容完整、真实可靠、字迹清晰,并有检验人员的签名。

(6 ).质量检验员应得到质量负责人的授权,并在授权的检验范围内实施质量检验工作。

4 检验步骤(1)每一次原辅材料进厂,应按合同的要求验收相关质量证明文件(检测报告,合格单等)。

(2)仓库对外购原辅料进厂验证,核对品种,数量,外观等,与厂方随货发送的质量文件进行核对。

(3)根据进货验证记录表,对其中5%进行抽样检验,检查技术参数的准确性。

(4)对我公司无检验条件的技术参数,仓库配合好生产部工程师做来料的试验工作,按照生产部工程师要求,进行采样,采样数量根据工程师要求而定。

(5)对每一批次的来料要取样并保留,以方便追查,保留期限为该批次原料用完后三日。

(6)对本公司无力检验的技术指标,每半年抽样一次,委托外单位检验。

检验规程

检验规程

原辅材料检验规程1 目的规范原辅材料进厂的检验方法,从源头上确保产品质量和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

2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质检员、仓管员和相关部门对原辅材料的进厂检验。

3 操作规程3.1抽样方法:对于每批购进的原辅材料,原材料检验员对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等标识进行验证。

如需进厂化验,由原材料保管员通知检测中心到现场取样化验。

3.2检验和试验方法进货产品按原材料有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企业标准中规定的方法及本标准、附件所规定的检验项目进行检测,符合标准规定判断为合格,允许进库。

不合标准规定的,判断为不合格,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

3.3检验和试验记录3.3.1 对不需要抽样化验进货产品,经检验员验证合格后填写“进货产品检验报告单”。

3.3.2 对需要抽样进行化验分析的进货产品,由原材料进货检验员验证后,根据“化验报告单”填写“进货产品检验报告单”,并将“化验报告单”附后。

3.3.3 进货产品检验报告单一式两份,一份作为入库或退货依据,另一份报品管部存档。

3.3.4 “进货产品检验报告单”判定合格由原材料保管员入库,并查点进货的数量和重量,不符合要求立即报告。

附录一:原辅材料验收方法附录二::顾客来料加工进厂检验与合格判定表4相关文件4.1《铝合金挤压圆铸锭内控标准》4.2《进货产品检验报告单》5 附件(无)挤压用圆铸锭检验规程1 目的规定挤压用圆铸锭抽样规则、检验频次、检验方法、使用仪器和判定原则等,确保投入使用的圆铸锭符合内控标准,满足使用要求。

2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生产或外购挤压用圆铸棒的检验。

3 职责品管部——按照本检验规程的内容对公司生产或外购的圆铸锭进行严格检验。

铸棒供应商——按照圆铸锭内控标准的要求和本规程严格控制铸锭质量,并做好自检工作。

4 检验规程6 相关文件6.1 《铝合金挤压圆铸锭内控标准》6.2 《原辅材料检验记录》6.3 《铝合金成分分析原始记录》6.4 《低倍检测原始记录》7 附件(无)挤压过程检验规程1 目的为提高公司产品质量,增强顾客满意,减少质量问题的批量报废,特制定本规程。

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检验规程

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检验规程

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检验规程一、目的:建立原辅料、半成品、成品检验规程,保证产品质量。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进入公司的所有原辅材料、在产的半成品和成品的检验。

三、责任者:质量监督员、质量检验员。

四、正文:1 各级检验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各项质量标准及操作规程对原辅料、半成品、成品认真抽样化验检查,以杜绝不合格原辅料进入公司,不合格半成品流入下道工序及不合格产品出库。

2在收到仓库及生产部门的请检单后,应及时取样,迅速检查,成品检验报告单必须在取样后一天内送达生产部及仓库门,凡经检验不合格,由品控部将“不合格证”送交仓库每件贴签,并存放在不合格品库,合格品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3取样后,必须及时填写取样记录和签字,并在被检容器或物料上贴取样证,必要时,将产品加封签字后保存备查。

4 如实填写检验记录,经准确计算并复核后送负责人签字后,加盖“检验专用章”。

五、原辅料检验规程1、所有进厂原辅料及包装材料必须附有生产厂商的检验报告单,否则予以拒收。

2、所有进厂原辅料及包装材料须由仓库会同品控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3、主要原料进厂化验室须对其进行含量检验,辅料及包装材料进厂一般只进行文件及包装情况验收,如有特殊情况(包装及感观异常)发生时,对其按质量指标进行检验。

六、半成品检验规程1、管理职能:1.1 各品种半成品的检验项目、规程,统一由品控部下达执行。

1.2 凡有半成品质量标准的,均须经检验合格后方能流入下一工序。

2 管理内容与要求2.1 半成品的检验由生产车间填写“检验申请单”,再由化验员到进行抽样。

2.2 化验员要及时、准确进行化验,如实填写检验结果,及时发出检验报告、登记台账。

2.3 生产车间凭半成品检验合格单才能送入下一工序,不合格产品严禁流入下一工序。

2.4 半成品化验员应严格把好半成品和成品的质量关,保证每批产品合格后才能送品控部检验。

七、成品检验规程1. 管理职能:1.1 出库成品一律由品控部按标准规定全项检验合格后才能出库,不得漏检。

原辅料操作检验规程

原辅料操作检验规程
原辅料进货检验操作规程 1 目的 对进货原辅料进行检验,确保原辅料的质量合格。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种原辅料(厂前收购的菜籽除外)的进货检验。 3 工作程序 3.1 原料到货检验 3.1.1采购部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应将品管部提供的质量要求纳入合同条款, 此要求也是货到检验和判定的依据。 3.1.2 采购部根据具体到货情况提前一天通知品管部。 3.1.3 货物到达后,品管部化验员首先要求对方提供随车的质检单,确认质检单 与到厂货物对应且各项指标合格开始取样化验。 A 取样时上、中、下部要均匀、够量,能反映整批货的质量。检测后的样品,根据比例留存一部分样品,标清产地、品种、车号(船号)、取样日期、取样员等内容。每份样品保留至合同执行完毕后方可将旧样品清理。 B 袋装原料按照每车(仓、罐)不少于5%的件数进行抽样。 C 散装原料按照每车(仓、罐)上、中、下和表、里部位按比例抽取不少于1.5kg的样品。 3.1.4 对原料进行取样必须有客户或客户代表在场,并共同完成取样,样品保存 至合同执行完毕。 3.1.5 经检验合格的原料,品管部出具《检验报告单》,及时送交相关部门办理入 库,并留存检验记录,整理归档,至少保留3个月或保留至采购合同执行完毕。 3.1.7检验不合格,品管部及时出具《检验报告》通知采购部,如因生产经营的要 求,需要让步接收的,由提出部门(生产部或销售部)、品管部和采购部共同进行评审,将评审结果报主管领导批准并征得供货方同意后执行,并将评审结果记录在《检验报告单》。 3.2 辅料到货检验 3.2.1 采购部应在到货前一天通知品管部,并告知品名、规格、数量、到达时间, 必要时提供进货合同的品质指标,作为检验和判定的依据。
3.2.2 辅料到货后,检验人不能检测的项目,供方每年至少向国家认定的检验机构送检一次,并将检测报告附送。对新供方提供的产品或供方提供的新产品要求提供全项目检测报告。 B 每批货供方提供相应产品验证材料。 C 检验合格后,品管部出具《检验报告单》送交采购部,库管员进行常规库检:核对品名、规格、数量等,库检合格后办理入库。 D检验不合格,品管部及时出具《检验报告》通知采购部,如因生产经营的要求,需要让步接收的,由提出部门(生产部或销售部)、品管部和采购部共同进行评审,将评审结果报主管领导批准并征得供货方同意后执行,并将评审结果记录在《检验报告单》。 3.3 检测项目 3.3.1 大宗原料 A 进口菜籽:水分、杂质、含油 B 油品:按油品种对应的国标规定检测项目进行全检 3.3.2 辅料 A 白土:游离酸、水分 B 液体氢氧化钠:浓度、感观 C 磷酸:浓度、感观 D 盐酸:浓度、感观 E 正己烷:馏程及残留物、感观 F(锅炉用)煤炭:灰分、挥发分、全水、发热量 3.4煤炭需经锅炉试烧后才能出具《质检报告》,白土和磷酸,由于化验室的检测 能力限制,不能进行全项目检验,需结合实际使用情况判定,经使用24小时后出具《质检报告》。 3.5供应商必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和产品随车质检单。

原辅材料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原辅材料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原辅材料质量验收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证企业生产的原辅材料质量稳定和产品质量可靠,制定本管理制度,对原辅材料的采购和验收进行规范和管理,确保原辅材料的质量符合企业的生产要求,达到质量管理的目标。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业采购原辅材料的过程中的质量验收管理。

三、验收标准1. 原辅材料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质量协议的规定。

2. 原辅材料的外观、规格、成分、性能等指标必须符合企业的技术要求。

3. 原辅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必须齐全,真实有效。

4. 原辅材料的包装必须完好,无破损、严重变形或者漏失。

四、验收程序1. 采购人员收到供应商送来的原辅材料货物后,先进行开箱验货、清点货物数量,检查包装是否完好。

2. 采购人员进行外观检查,确认无明显变形、破损、霉变、腐蚀等情况。

3. 采购人员取样送样室化验室进行检测,检查成分、性能等指标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4. 根据检验结果,采购人员进行货物的数量与质量的验收,并将验收结果记录在验收记录表中。

5. 如出现异常情况,采购人员将问题原辅材料退回供应商,并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

6. 合格品加工入库,待质管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库。

五、验收记录1. 采购人员必须在验收记录表中详细记录原辅材料的名称、型号、产地、供应商、规格、批号、数量、质检结果等信息。

2. 采购人员在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异常情况以及处理情况也需在验收记录表中进行详细记录。

3. 所有验收记录必须由采购人员、质管人员签字确认,以证明验收过程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六、验收标准监督1. 企业建立原辅材料供应商的质量信用档案,对供应商的质量进行定期评估。

2. 由质管部门对采购人员进行工作业绩的定期考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行纠正和培训。

3. 对原辅材料的抽样检查工作进行定期的质量审核,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七、不合格品处置1. 发现原辅材料不符合规定的情况,采购人员必须及时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并将不合格品及时退回供应商。

原材料检验规范

原材料检验规范

原材料检验规范原材料进厂验收规范1目的为了验证进厂原辅材料是否满足规定要求,正确地开展检验活动,确保未经检验或不合格的原辅材料不入库、不投入生产。

2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原材料进行检验和验证。

3职责3.1供应部是监控和测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进厂原材料的检验和验证3.2技术部负责编制原材料检验的技术要求、检验规程等文件3.3供应部配合做好原材料检验工作。

4工作程序4.1外购的钢材、焊材、锻件、热处理件等入厂后应先由外购业务员将材质质量证明书、合格证等有关质量证明的凭证及相关图纸一同交质量检验员,检验员按照本规范的规定对物资进行全数或抽样检验。

检验完毕,检验员在“进货检验记录”上记录详细内容并签字。

4.2检验结果合格,检验员通知采购员并在检验合格的物资材料入库单上签名,仓库管理员核对无误后办理合格品入库手续。

4.3检验结果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检验员在不合格品上作出标识并进行隔离,通知采购员作退货或换货处理,对重换来的物资应再次进行检验,对于批量较大和关键件还应及时向公司质量管理部经理进行汇报。

4.4在没有作出检验结果以前,应保持货物原样,不准动用。

原材料分类5钢材检验规范5.1型钢验收准则序号检验项目检验要求检查频率检查方法检查地点1外观1.1应无肉眼可见裂纹1.2允许外表面有少量锈斑,不允许局部点蚀全数目视仓库2尺寸2.1圆钢:直径2.2钢管:a)外径b)壁厚每批每种规格抽检3根游标卡尺卷尺仓库3化学成分3.1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规定按钢材熔炼炉号逐批检查核对钢材质保书中的化学成份是否与表2相符3.2化学成分的复检执行4.2.1条款规定按钢材熔炼炉号逐批检查1.复检结果与表2核对是否相符。

2.复检结果与钢材质保书核对是否相符4低倍组织检验执行4.3条款规定按钢材熔炼炉号逐批任抽1根检查当直径≥Φ250mm时,作低倍组织和表面着色检查。

5机械性能执行4.4条款规定按钢材熔炼炉号逐批检查核对钢厂的材质证明书是否符合表3的规定5.2板材验收准则序号产品名称检验项目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抽样方案判定规则1高强度船体结用钢A32/A36/A40/D32/D36/D40/E32/E36/E40外观外观表面光滑、无花纹、气泡、毛刺裂纹等明显缺陷。

原辅材料验收操作规程

原辅材料验收操作规程

原辅材料验收操作规程1. 引言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对原辅材料进行验收的过程,并确保原辅材料的质量和安全符合相关要求。

本操作规程旨在规范验收人员的操作流程,提高原辅材料的质量管理水平,确保产品质量的可控性和稳定性。

以下是原辅材料验收操作规程的具体内容。

2. 验收人员验收人员应该经过相应的培训,了解并熟练掌握本操作规程,具备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验收人员应包括质量管理人员、生产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

3. 验收标准验收标准应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内部标准进行制定。

验收人员应清楚了解每一种原辅材料的验收标准,并能正确判定原辅材料是否合格。

验收标准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素:•外观要求:如色泽、形状、表面光洁度等;•成分要求:如含量、杂质限制、化学成分等;•物理性能要求:如强度、粘度、密度等;•安全要求:如有害物质含量、无毒、无害等。

4. 验收程序验收程序应包括以下步骤:4.1 接收检查验收人员在接收到原辅材料时,应立即进行外观检查,包括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标签是否齐全、是否有异常气味等。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予以记录并与供应商进行沟通。

4.2 抽样检验验收人员应根据验收标准,按规定的抽样方法,从每批原辅材料中抽取样品进行检验。

抽样时应注意避免样品污染、混淆,并确保抽样的代表性。

抽样应根据不同的原辅材料和检验项目进行,以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4.3 实验室分析验收人员应将抽取的样品送至实验室进行分析。

实验室分析应由经过培训的实验室人员进行,确保实验室设备的准确性和分析结果的可靠性。

实验室分析过程中,应按照相应的操作规程进行,遵循实验室安全操作规范。

4.4 检验结果评定根据实验室分析结果,验收人员应与验收标准进行对比评定。

若检验结果符合验收标准,则原辅材料合格;若检验结果不符合验收标准,则原辅材料不合格。

4.5 废弃处理对于不合格的原辅材料,验收人员应按照企业的废弃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记录保存备查。

5. 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应做好验收记录,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原辅材料名称•供应商名称•批次号•验收日期•检验项目及结果•备注验收记录应保存在质量管理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归档。

原材料检验规程范文

原材料检验规程范文

原材料检验规程范文一、目的本规程旨在规范原材料的检验流程和标准,确保原材料的质量符合企业的要求,保证产品的安全和稳定性。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企业所采购的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料药、辅料、包装材料等。

三、检验项目根据原材料的种类和特性,确定相应的检验项目,一般包括外观、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

1.外观检验对原材料的外观进行检验,包括颜色、形状、气味、杂质等方面的考察。

2.理化指标检验根据原材料的特性,确定相应的理化指标进行检验,如pH值、溶解度、含量、粒径等。

3.微生物指标检验针对易受污染的原材料,进行微生物指标的检验,包括总菌落数、霉菌和酵母菌数等。

四、检验方法1.外观检验对原材料的外观进行目测,检查颜色是否均匀、形状是否规则、有无异味等。

2.理化指标检验按照国家标准或企业内部标准进行检验,使用相应的仪器设备进行测定。

3.微生物指标检验采集原材料样品进行净化和稀释,然后通过平板计数法或膜过滤法进行菌落的计数。

五、检验流程1.检品接收接收原材料样品,并填写样品接收单,确保检样完整和标识清晰。

2.样品准备按照标准要求,采集样品并进行净化或稀释。

3.检验操作根据检验项目,进行相应的检验操作,包括外观检查、理化指标测定和微生物指标检验。

4.结果判定根据检验结果和标准要求,判定样品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5.结果记录将检验结果记录在检验报告中,包括样品信息、检验项目、实验数据和判定结果等。

6.报告出具将检验报告出具给负责人和相关部门,确保及时传达检验结果。

六、质量控制为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需要进行质量控制措施,包括:1.仪器设备的校准和维护,确保测试准确性和稳定性。

2.对实验操作进行培训和质量监控,保证操作标准和一致性。

3.定期参与外部质量评估和对比试验,评估实验室的能力和准确性。

七、责任分工1.采购部门负责原材料供应商的评估和选择,确保原材料品质可靠。

2.检验部门负责原材料的检验和报告出具,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原、辅料检验制度

原、辅料检验制度

原、辅料检验制度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对原材料和辅助材料进行质量检验的一套规定和流程。

这个制度主要是为了确保原、辅料的质量符合标准要求,从而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一、制度目的原、辅料检验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原、辅料的质量符合标准要求,降低产品质量风险,提高产品质量合规性,保护消费者的利益,维护企业的声誉和品牌形象。

二、制度责任1. 企业负责人: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原、辅料检验制度,确保制度的有效运行。

2. 原、辅料采购部门:负责对采购的原、辅料进行检验,并向企业负责人报告检验结果。

3. 质量控制部门:负责对原、辅料的检验结果进行审查和评估,并对不合格的原、辅料进行处理。

4. 生产部门:负责按照检验结果进行组织生产工作,并对生产过程中的原料进行监控和管理。

三、检验流程1. 原、辅料采购前检验企业在采购原、辅料之前,需要对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进行检验。

检验内容包括外观、化学成分、物理性质等。

只有合格的样品才能进入采购环节。

2. 原、辅料到货检验原、辅料到达企业后需要进行到货检验。

检验内容包括外观、包装、标志、标签、化学成分、物理性质等。

只有合格的原、辅料才能接收并入库,不合格的原、辅料需要通知供应商退货。

3. 样品抽检企业需要对入库的原、辅料进行抽检。

抽检标准可以根据产品特点和生产要求来确定。

通过样品抽检可以评估原、辅料的质量稳定性和供应商的合作能力。

4. 检验记录管理企业需要建立原、辅料检验记录,并保存相关数据和结果。

检验记录需要包括检验日期、样品来源、检测结果等信息。

这些记录是对原、辅料质量进行追溯和分析的重要依据。

5. 不合格品管理如果某批次的原、辅料不合格,需要立即通知供应商退货,并记录不合格品的详细信息。

同时,企业还需要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和协商,以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四、制度执行原、辅料检验制度的执行需要进行全员培训和宣贯,确保每个员工都理解和遵守制度的要求。

企业还需要定期对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确保其持续有效。

原辅料进货检验操作规程

原辅料进货检验操作规程

原辅料进货检验操作规程一、目的为了确保原辅料进货的质量和安全性,保证生产过程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原辅料进货检验操作规程。

二、适用范围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所有原辅料的进货检验过程。

三、相关术语1.原辅料:指用于生产过程中的各类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化学品、食品添加剂、药品中间体等。

2.进货检验:指将原辅料交付至仓库后,对原辅料质量进行检验的过程。

四、进货检验的步骤及要求1.接收与确认1.1.确保接收人员熟悉并了解相关的原辅料质量技术规范和检验方法。

1.2.接收人员应与供应商确认原辅料的数量、包装形式、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等重要信息,并仔细核对。

1.3.如有需要,接收人员应抽查原辅料的样品,并留存以备后续检验。

2.外观检验2.1.根据原辅料的特性,进行外观检验,检查其颜色、气味、杂质等是否符合规定。

2.2.如有需要,可使用放大镜等工具进行细微外观检测。

3.化学成分检验3.1.根据原辅料的特性,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比对其与质量技术规范的要求。

3.2.检验方法可以包括但不限于:色谱分析法、光谱分析法、红外光谱法等。

4.物理性能检验4.1.根据原辅料的特性,进行物理性能检验,比对其与质量技术规范的要求。

4.2.检验方法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密度测定法、粘度测定法、熔点测定法等。

5.易变质物质检验5.1.对易变质物质的原辅料进行检验,比对其与质量技术规范的要求。

5.2.检验方法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微生物检验法、化学分析法等。

6.结论与记录6.1.根据检验结果,判断原辅料是否符合要求并做出结论。

6.2.检验结果和结论应记录在相应的检验记录表上,包括检验员、检验时间等信息。

五、质量控制要求1.严格按照质量技术规范和标准执行检验操作。

2.检验仪器设备应定期校验和验证,并记录校验结果。

4.保护原辅料样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避免交叉污染。

5.对于重要的原辅料,可委托第三方实验室进行检测,以确保检验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六、责任分工1.仓库管理人员负责接收和确认进货原辅料的数量和信息的准确性,以及样品的留存。

原辅料检验实施细则(四篇)

原辅料检验实施细则(四篇)

原辅料检验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原辅料检验工作,保障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对各类原辅料进行检验的工作。

第三条原辅料检验工作由检验机构负责实施,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检验机构应保证其检验工作的独立性、公正性和客观性,不得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五条检验结果应真实可靠,检验机构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二章原辅料检验管理第六条原辅料检验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管理体系,明确工作程序和责任分工。

第七条检验机构应制定检验规程,确保检验过程科学、规范和程序合法。

第八条检验机构应建立健全原辅料检验实验室,确保实验设备和仪器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第九条检验机构应定期对检验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技能水平和业务素质。

第十条严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参与与检验工作无关的商业活动。

第三章检验项目与方法第十一条原辅料检验项目应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确定。

第十二条原辅料检验的方法和仪器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十三条原辅料样品的采集应符合采样规范,并进行采样登记和封存。

第十四条检验机构应对原辅料样品进行全面检验,不得遗漏任何项目。

第十五条检验机构应对检验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时向委托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四章检验工作的流程第十六条原辅料检验工作应按照委托单位的要求进行,具体流程如下:1. 委托单位向检验机构提交检验申请,并提供样品;2. 检验机构根据申请,制定检验方案并登记;3. 检验机构进行样品接收、检验和结果分析;4. 检验机构编制检验报告并提供给委托单位;5. 委托单位根据检验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第五章检验结果的处理第十七条检验结果应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进行判定,不得随意修改或篡改。

第十八条如检验结果符合相关标准,则原辅料可放行或使用;如不符合标准,则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修复、退货、销毁等。

第十九条对于有争议的检验结果,可以进行复检或鉴定,并根据结果进行处理。

原辅料检验试验作业规程

原辅料检验试验作业规程

原料检验规程1 目为顺利开展和规范原辅料质量检查工作实际操作,使之能充分反映原辅料进厂基本状态,从源头上杜绝产生低品位产品客观因素,为企业节能降耗,增创效益,减少不必要损失,保证企业全部使用符合质量要求原材料,特制订本规程。

2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全公司所有进厂主要原、辅料质量检查工作。

2.1 本公司列入日常检验主要原料包括:氧化铝、焦碳、沥青。

2.2 本公司列入日常检验主要辅助原料包括:氟化盐类(冰晶石、氟化铝、氟化钠、氟化镁、氟化锂、碳酸钠);阴极糊类(热捣糊、冷捣糊、周围糊、钢棒糊);阴级碳块类(底部碳块、侧部碳块);筑炉材料类(耐火砖、保温砖、无石棉硅酸钙板);生铁类(普通生铁、磷铁、硅铁)、工业硅等。

《原料成品质量标准》文件中没有明确列示标准其它材料暂时不予检查取样。

3 抽样工具:钎样器、取样勺、混样铲、白磁盘等、盛样桶、试样袋、尖头钢锹、摇臂钻床、碳块取样机、¢60mm* L150mm 空心钻头等。

4 样品标识:样品标识以产品名称、取样日期及附加生产商识别符为识别标志,实际操作按照附录规定执行。

5 作业程序5.1 工作人员接到物流中心取样通知单后,先进行登记,然后穿戴好劳保用品,准备好采样和盛装工具,赴现场工作。

5.2 氧化铝取样规则5.2.1 取样原则:组批抽检原则5.2.2 组批:以每次进厂同一生产企业氧化铝组成一个批次,不同生产企业分别组批。

5.2.3 抽样数:按照大宗多批供货生产企业每两周抽取一个批样,小批量零星供货生产企业批批抽检批样原则进行取样,然后及时通知物流中心所抽试样批号。

注:①若在前次抽样中,发现不合格产品,则需在此之后加大抽样密度,连续抽检两批,若两批全部合格,则抽样放宽到正常抽样两周抽检一次。

若其中有一批不合格,则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并批批加强抽检,直到连续抽检5批,批批合格。

②若相关部门通知有特殊情况者,不适用本办法。

5.2.4 抽样时间:抽样批次,一般安排在白班到货并且是前期到货批次上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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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辅材料检验规程
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了加强公司产品质量管理,保证产品质量符合要求,严格把好原辅材料质量关,促进公司产品质量更上一个新台阶,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所有原辅材料的质量检验。

2.职责
综合管理部是产品质量检验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原辅材料的进货检验、试验的委托工作。

3.工作程序
(1).质检员对公司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按技术文件或定货合同的规定,进行进货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2).当某些检验和试验项目本公司不能进行时,由综合管理部委托有资格的单位进行检验和试验。

(3).检验结束后,质量检验员及时做好状态标识,经检验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原辅材料应做好记录,原则上按退货处理。

在不影响质量的前提下,经公司经理和分管经理批准,也可作让步接受处理,具体执行参考如下流程。

(4).对于无标准、又无明确性指导文件,也无生产厂合格证的或其采购产品不在合格供方评价范围内的,质量检验员有权拒绝验收检查。

(5)质量检验员应做好检验记录,确保检验记录内容完整、真实可靠、字迹清晰,并有检验人员的签名。

(6).质量检验员应得到质量负责人的授权,并在授权的检验范围内实施质量检验工作。

4 检验步骤
(1)每一次原辅材料进厂,应按合同的要求验收相关质量证明文件(检测报告,合格单等)。

(2)仓库对外购原辅料进厂验证,核对品种,数量,外观等,与厂方随货发送的质量文件进行核对。

(3)根据进货验证记录表,对其中5%进行抽样检验,检查技术参数的准确性。

(4)对我公司无检验条件的技术参数,仓库配合好生产部工程师做来料的试验工作,按照生产部工程师要求,进行采样,采样数量根据工程师要求而定。

(5)对每一批次的来料要取样并保留,以方便追查,保留期限为该批次原料用完后三日。

(6)对本公司无力检验的技术指标,每半年抽样一次,委托外单位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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