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2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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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是指在住宅建设过程中常见的一些质量问题,这些问题可能对建筑物的结构稳定、使用功能和居民生活安全产生潜在的威胁。

为了保证住宅工程质量,需要采取一系列的防治技术措施。

以下是20条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1.加强施工管理,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确保施工按照设计要求进行。

2.强化工程材料质量管理,确保材料符合规定标准,使用合格材料。

3.加强施工现场检测,定期进行质量抽检,确保关键环节的质量。

4.对土地进行勘察,了解地质情况,为工程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5.采取合适的基础处理方式,确保基础承重能力和稳定性。

6.加强混凝土浇筑施工管理,控制浇筑工期和混凝土标准。

7.加强结构施工管理,确保结构安全可靠,避免裂缝和倾斜等问题。

8.保证建筑结构的防水处理,防止水渗透导致的泛水问题。

9.采取防火措施,配置合格的防火材料和灭火设施。

10.加强供水和排水工程质量管理,确保供水安全和排水通畅。

11.配备合适的电气设备,按照规范进行电气安装和接线。

12.确保建筑外墙的保温和隔热性能,提高室内舒适度。

13.加强室内装修质量管理,选用环保低甲醛的装修材料。

14.充分考虑自然采光和通风,确保室内空气质量。

15.加强电梯施工和维护管理,保证电梯的安全可靠。

16.采用可持续建筑技术,减少建筑废弃物和资源浪费。

17.建立健全住宅工程质量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18.加强住宅使用过程的维护管理,及时处理维修和保养问题。

19.完善住宅质量监管制度,建立健全住宅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机制。

20.加强住宅工程质量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技术水平。

通过上述技术措施的实施,有助于预防和解决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问题,提高住宅工程质量,保障居民的生活安全和居住舒适度。

同时,相关部门和从业人员也应积极履行监管责任,加强执法和监督,确保住宅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和规范要求。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20条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20条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20条住宅工程质量是一个重要的话题,对于住房购买者来说,购买一套优质的房屋是他们的期望,也是他们应该得到的权利。

然而,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在一些情况下仍然存在。

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以下是20条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1.加强对住宅工程质量的监督:政府应加强对住宅工程质量的监管,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2.完善法律法规:制定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明确住宅工程质量要求和责任。

3.加强施工工序管理:监督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确保每一项工序都按标准进行。

4.严格材料质量把关:加强对施工材料的质量把关,确保材料符合标准,并进行认证。

5.建立完善的质量验收体系:建立完善的质量验收制度,确保每一项工程都经过严格的验收程序。

6.加强工程监理:引入第三方工程监理,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

7.提高建筑工人素质:加强对建筑工人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技能和素质。

8.完善施工记录:建立健全的施工记录系统,记录每一项工程的施工过程和质量情况。

9.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整洁和安全。

10.提高业主参与度:鼓励业主积极参与工程监督,提高他们对工程质量的关注和监督。

11.推行质量奖惩制度:建立健全的质量奖惩制度,对施工单位进行奖励和惩罚。

12.加强施工单位管理:政府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加大对不良施工单位的处罚力度。

13.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加强对工程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职业资格管理。

14.建立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建立一个专门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对住宅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

15.加强质量技术标准研究:加强对住宅工程质量技术标准的研究,及时更新和修订相关标准。

16.加强施工单位信用评估:建立施工单位信用评估制度,对施工单位的信用进行评估和监管。

17.加大对工程质量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于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要严肃追究其责任。

18.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投诉渠道:建立健全住宅工程质量投诉渠道,及时处理并解决投诉问题。

《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

《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

《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广东省是中国南部的一个重要经济省份,住宅工程的质量问题一直是广东省建设领域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为了保障住宅工程的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的居住环境品质,广东省提出了《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

下面将对这二十条措施进行详细阐述。

一、建立健全住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施工单位和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和检测工作的规范和科学性。

二、加强施工工艺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住宅工程施工规范,确保各项施工工艺的标准化、统一化。

三、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提高住宅工程的抗震、防水、保温等功能,同时注重环保、节能。

四、采取有效的防水措施,确保住宅工程在雨水侵蚀等环境因素的影响下仍能保持良好的状况,防止渗漏和漏水现象的发生。

五、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六、加强建筑材料的选用和管理,严格把关建筑材料的质量,避免使用劣质材料影响住宅工程的质量。

七、加强住宅工程的隐蔽工程验收,确保住宅工程各项隐蔽工程的合格性和稳定性。

八、优化住宅建筑结构设计,采用合理的结构设计,提高住宅工程的抗震能力和结构稳定性。

九、建立健全住宅工程质量问题整改机制,加强对住宅工程质量问题的整改管理,从源头上消除质量隐患。

十、加强住宅工程的施工验收,严格按照规范进行验收,确保住宅工程的质量合格。

十一、加强住宅工程的管理和维护,建立健全住宅工程运行管理制度,定期对住宅工程进行维护和检修。

十二、加强居住环境的管理,确保住宅工程周边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十三、加强住宅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完善住宅工程消防设施,增强住宅工程的抗火能力。

十四、加强住宅工程的室内空气质量控制,采取有效的通风措施,保证住宅室内空气的清新和健康。

十五、加强住宅工程的电气安全管理,确保住宅工程的电气设施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十六、加强住宅工程施工过程的监控和记录,做好施工现场的监理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

广东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

广东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

广东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住宅工程质量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每年都会有因为质量问题而引发重大事故的房屋工程。

各地政府部门和建筑施工单位应该重视住宅工程质量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有效预防并治理住宅工程通病,确保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利益。

以下是广东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

1.建筑地基应进行压实和排水处理,确保地基的稳定和排水性能。

2.外墙涂料应选用质量可靠的产品,涂装前应进行充分检查和处理,防止出现漏洞和起皮现象。

3.门、窗框及玻璃应进行质量检验,用以防止出现门窗不平、不密合等情况。

4.独立住宅、别墅等应设防盗警报器,确保住户财产的安全。

5.室内防水材料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同时针对各种场合采取相应的防水措施,如卫生间、厨房等。

6.管道的安装应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注意管道的材质和施工现场环境的卫生状况。

7.吊顶的施工应采取防火、防霉、防潮、防腐等措施,确保建筑物内部环境的质量。

8.地面的铺设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采用符合标准要求的建材,确保地面平整、牢固、防滑。

9.电线、电源插座等安装应符合国家电气安全标准,防止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10.太阳能系统及其他绿色能源系统的使用应具备相应的市场认证和资质文件,能源系统安装应注意接地和保护措施。

11.设计施工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各项标准和要求办理有关审批手续,严禁违规操作。

12.建筑结构应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标准,确保建筑物的抗震性能。

13.立交桥工程应采取符合国家、地方和有关规定的施工方法和安全要求,确保车行安全。

14.涉水工程应采取符合规定和实际情况的防水措施,确保建筑物的防水性能。

15.安装电梯要经过严格的系统验收和调试,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16.消防设施应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标准,同时应配备有效的消防器具和人员。

17.电力转变工程应关注电力质量问题,并进行质量检测和调整,确保建筑物的电力质量。

18.建筑物外部设备 (如暖气设备、空调机、导热管等) 应采取符合标准要求的保护措施,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20条技术措施

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20条技术措施
二○○六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一:
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
序号
通病现象
技术措施
1
现浇混凝土楼板裂痕
1.1现浇楼〔屋〕面板设计厚度不宜小于120mm,厨房、厕浴等不宜小于90mm。
1.2楼板配筋宜选用小直径、小间距配筋方式。受力钢筋间距不宜大于150mm,板角处上部受力钢筋间距不宜大于100mm,散布筋间距不宜大于200mm。
10.2混凝土柱、墙、梯板及梁柱节点的模板装置,均应在其根部预留清扫口,浇注前清算渣滓、杂物后再停止封孔。
10.3模板撤除应契合以下要求:
10.3.1拆模顺序应为非承重局部先拆,承重局部后拆,后支的先拆,先支的后拆。
10.3.2侧模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外表及棱角不因撤除模板而受损坏后,方可撤除。
10.3.3底模在混凝土强度契合以下规则后,方可撤除。
十、质量监视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列入日常监视反省的重点内容,对应执行«通病防治二十条»而未执行的住宅工程,应加大对相关各责任主体的处分力度,工程一概不予验收备案。
附件:1.«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
2.«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义务书»
3.«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总结报告»
4.«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评价报告»
注:栏杆高度应从楼空中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0.22m, 且高度≤0.45m的可踏部位, 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6.2 室内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缘线量起≥0.90m,靠楼梯井一侧水平扶手长度超越0.50m时, 其高度≥1.05m。
6.3 窗台低于0.90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护高度当窗台高度≤0.45m时, 从窗台面起计算,当窗台高度>0.45m时,从楼空中面层起计算, 其高度不应低于窗台高度。

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

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

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1.加强对建筑工程的监理和检测,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标准。

2.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

3.建立完善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过程的规范和安全。

4.加强对建筑材料的采购和质量控制,确保选用合格材料。

5.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单位有资质和技术能力。

6.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人员的培训和评估,提高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

7.开展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8.建立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

9.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材料的检测和质量把关,确保施工材料的质量符合标准。

10.加强对住宅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和检验,确保施工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11.加强对住宅工程施工质量的检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质量问题。

12.加强对住宅工程施工单位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施工单位具备施工能力和信誉。

13.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管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的合法和规范。

14.加强对住宅工程施工材料的管理和检查,确保施工材料的质量和安全。

15.加强住宅工程施工过程的监控和检测,确保施工过程的质量和安全。

16.加强住宅工程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和技术培训,提高施工单位的施工能力。

17.加强对住宅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卫生。

18.加强对住宅工程施工材料的使用和管理,确保施工材料的质量和安全。

19.加强住宅工程施工单位的管理和监控,确保施工单位具备施工能力和信誉。

20.推行住宅工程施工过程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提高施工过程的质量和效率。

通过上述二十条技术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防治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确保住宅工程的安全和可靠性。

质量通病防治二十条

质量通病防治二十条

序 号通病 现象措施与图形1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二十条部位或项目1.1当外墙采用空心砖或加气砼等新型墙体材料时,应 按DBJ15-9-97要求全面挂金属网。

1.2支承在悬臂梁和悬臂板上的墙体,应按图1.1a 和图 1.1b所示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

1 渗漏外墙图1.1a 支承在悬臂梁上的砌体设置构造柱示意图1.1b 支承在悬挑板上的砌体设置构造柱示意≤ 3000≤ 3000I ■ l "f构造柱尺寸≥ 墙厚× 180mmV构造柱尺寸≥墙厚× 180序号通病现象部位或项目2措施与图形1.3当外墙设置通长窗时,窗下应设钢筋混凝土压顶,压顶配筋见图1.2 ;构造柱内配不小于4巾12纵筋及φ 6@200箍筋;压顶和构造柱纵筋搭接、锚固长度不小于500mm。

拉结筋设置应符合抗震要求。

图1.21.4混凝土结构在找平层施工前应凿毛或甩浆,混凝土结构及砌体结构在找平层施工前应充分淋水湿润。

渗漏外墙≡柱砖墙≥A-A3序号通病现象部位或项目4防水油膏封口Z J0图2.1无架空隔热层屋面泛水收口及分隔缝做法图2.2设架空隔热层屋面泛水收口及分隔缝做法注:(1)①高弹性防水油膏嵌缝 10 ×20;②泛水收口处设金属网;③固定金属网螺丝(或铁钉)@500;④砌体女儿墙与砼交接处设金属网;⑤女儿墙内侧及压顶每隔3m设10mm分隔缝,嵌填密封材料;水泥砂浆措施与图形两块整瓷砖200白色瓷砖见注(3)柔性防水层「1: 3水泥砂浆硬泡聚氨酯或聚笨乙烯板25~ 40mm厚结构层漏裂屋面水泥砂浆3 —保护层柔性防水层架空隔热层序号通病现象部位或项目5积水3 及排水口渗漏措施与图形(2)图2.1中,当采用现场发泡的硬泡聚氨酯时,其漏裂屋面面上可不做找平层和柔性防水层;(3)采用C20细石混凝土时,内配φ 4@100双向钢筋网,钢筋在分隔缝处切断。

屋面、露台地漏汇水区直径宜≥5% ,如图3.1和图3.2所示:500mm ,坡度宜≥D=500R=250i≥5%沥青麻丝填实10防水油膏嵌缝\圆型雨水斗图3.1方型雨水斗图3.21≥5%序号通病现象部位或项目6措施与图形4.5每条窗边框与墙体的连接固定点不得少于2处,间距不得>0.5m ,边框端部的第一固定点距端部的距离≤0.2m。

广东省质量通病防治措施二十条

广东省质量通病防治措施二十条

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一、前言建筑工程质量通病是指建筑工程中经常发生的、普遍存在的一些工程质量问题,由于量大面广,因此对建筑工程质量危害很大,是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的主要障碍。

1995年,原省建委颁发了《关于印发〈广东省消除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通病若干规定〉的通知》(粤建监字[1995]144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全省各地按照《若干规定》的要求,采取切合实际的措施,经过近10年的实践,《若干规定》所列的质量通病现象在我省房屋建筑工程中逐年减少,其中的部分措施已成为近几年出台的工程建设技术规范、标准的条文。

实践证明,抓好质量通病防治工作是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我省建筑业蓬勃发展,由于相应的技术标准和措施的制订相对滞后,传统的施工工法已不适应工程建设的要求,一些新的质量通病也随之产生,以前一些不太关注的质量通病,现在也日显突出。

例如:新型砌体开裂、渗漏,混凝土结构板梁开裂,卫生间、给水管暗敷渗漏,阳台栏杆过低,电器设备无防雷接地等。

这些质量通病,有的缩短了建筑物的使用年限,有的直接影响了建筑物的使用安全,有的影响了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在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提升、对住宅工程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的同时,住宅工程的质量通病,成为了人民群众质量投诉的热点。

为加大防治我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住宅工程质量,针对目前我省住宅工程发生的质量通病,根据国家的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在深圳、珠海、清远等市已实施的地方性技术措施的基础上,编制了《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以下简称《二十条》),其中土建工程11条,建筑设备安装工程9条。

《二十条》可作为指导施工、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监理和质量监督等进行质量控制及质量管理之用。

由于编制的时间比较仓促,错漏之处在所难免,恳请指正。

请各单位在执行本防治措施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通讯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21号,邮政编码510500),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

《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

《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是为了提高住宅工程的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推动住宅工程的可持续发展。

下面,我将为大家介绍《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

1.坚持科学设计理念。

在住宅工程设计中,要合理考虑建筑功能、使用要求和技术要求,做到科学的设计方案。

2.注重施工过程管理。

从施工开始到竣工验收,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各个环节,确保施工过程的质量。

3.加强材料选择与管理。

严格把关材料的质量,杜绝使用假冒伪劣材料。

4.保证人员素质和技能。

建筑企业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养和管理,确保施工作业人员具备相关技能和职业素质。

5.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住宅工程的基础设施建设要符合规范,确保安全和可靠性。

6.提高工程质量监督能力。

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建设,加大监督力度,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7.加强工程管理和监理。

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规范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达到要求。

8.加强地基处理。

地基处理要符合工程需要,确保住宅工程的稳定和安全性。

9.加强施工现场管理。

施工现场的管理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施工质量。

10.加强施工材料质量检验。

对施工材料进行质量检验,杜绝使用不合格材料。

11.加强施工工艺控制。

施工过程中,要控制好施工工艺,确保施工质量。

12.加强土建工程质量控制。

对土建工程进行质量控制,确保土建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

13.加强设备安装质量管理。

设备安装过程中要合理设计和施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14.加强工程质量验收。

对住宅工程质量进行验收,确保符合规范要求。

15.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要符合相关规定,确保施工过程安全。

16.加强施工质量信息化管理。

建立施工质量信息化管理系统,提升施工质量管理的效率。

17.加强工程质量技术培训。

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工程质量管理能力。

18.加强施工工序控制。

控制好施工工序,确保施工质量达到要求。

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专业技术措施二十条

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专业技术措施二十条
2。2天沟或女儿墙应按DBJ15-19—97规定留设溢水孔。
2。3屋面工程宜采用图2.1防水保温隔热构造;宜采用现场发泡的硬泡聚氨酯、聚苯乙烯板等导热系数λ≤0。05w/(m。k)的高效保温隔热材料;不宜采用水泥膨胀珍珠岩、水泥膨胀蛭石等水溶性保温隔热材料;架空隔热层净高宜大于180mm,屋面宽度大于10m时应设通风层脊;架空层至女儿墙边宽度不小于250mm,也不大于300mm;当未设保温层时,架空隔热层仅适用于长度不大于35m的建筑;当建筑长度超过规范设缝要求时应增强屋面保温隔热功能,不得采用无保温隔热设施、或未设保温层且架空层净高小于180mm的屋面构造。
图3.2


通病
现象
部位或
项目
技术措施
4
渗漏
门窗
4.1推拉窗扇应设限位装
置。
4.2外窗下框宜有泄水结
构, 如无时应做如下处
理:
(1)推拉窗:导轨在靠
两边框处铣8mm宽的泄水
口;
(2)平开窗:在靠框中
挺位置 每个扇洞铣一个
8mm宽的泄水口.
4。3铝合金窗外周边留宽
5mm深8mm槽,防水胶嵌
缝.
4。4安装所用的螺丝应为


通病
现象
部位或
项目
技术措施
2
漏裂
屋面
图2.1无架空隔热层屋面泛水收口及分隔缝做法
图2.2设架空隔热层屋面泛水收口及分隔缝做法
注:
(1)①高弹性防水油膏嵌缝10×20;②泛水收口处设金属网;③固定金属网螺丝(或铁钉)@500;④砌体女儿墙与砼交接处设金属网;⑤女儿墙内侧及压顶每隔3m设10mm分隔缝,嵌填密封材料;


通病

广东省质量通病防治措施二十条

广东省质量通病防治措施二十条

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一、前言建筑工程质量通病是指建筑工程中经常发生的、普遍存在的一些工程质量问题,由于量大面广,因此对建筑工程质量危害很大,是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的主要障碍。

1995年,原省建委颁发了《关于印发〈广东省消除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通病若干规定〉的通知》(粤建监字[1995]144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全省各地按照《若干规定》的要求,采取切合实际的措施,经过近10年的实践,《若干规定》所列的质量通病现象在我省房屋建筑工程中逐年减少,其中的部分措施已成为近几年出台的工程建设技术规范、标准的条文。

实践证明,抓好质量通病防治工作是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我省建筑业蓬勃发展,由于相应的技术标准和措施的制订相对滞后,传统的施工工法已不适应工程建设的要求,一些新的质量通病也随之产生,以前一些不太关注的质量通病,现在也日显突出。

例如:新型砌体开裂、渗漏,混凝土结构板梁开裂,卫生间、给水管暗敷渗漏,阳台栏杆过低,电器设备无防雷接地等。

这些质量通病,有的缩短了建筑物的使用年限,有的直接影响了建筑物的使用安全,有的影响了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在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提升、对住宅工程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的同时,住宅工程的质量通病,成为了人民群众质量投诉的热点。

为加大防治我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住宅工程质量,针对目前我省住宅工程发生的质量通病,根据国家的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在深圳、珠海、清远等市已实施的地方性技术措施的基础上,编制了《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以下简称《二十条》),其中土建工程11条,建筑设备安装工程9条。

《二十条》可作为指导施工、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监理和质量监督等进行质量控制及质量管理之用。

由于编制的时间比较仓促,错漏之处在所难免,恳请指正。

请各单位在执行本防治措施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通讯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21号,邮政编码510500),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20条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20条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20条
1.加强工程监管。建立严格的工程质量监管制度,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大对住宅工程的检查力度,确保施工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2.完善设计文件。加强设计文件的审查,防止设计不合理和矛盾,提高建筑结构的安全性和耐久性。
3.加强施工管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和培训,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0.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提高公众对住宅工程质量问题的认识和关注度。
综上所述,要想解决住宅工程质量的通病,不仅需要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监管和管理,还需要加强居民的参与和监督,同时完善法律法规,提高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确保住宅工程质量的提高和住房安全的保障。
16.建立健全保修制度。建立住宅质量保修制度,明确开发商和施工单位的责任,以及住户的维权渠道。
17.加强质量验收。在住宅工程竣工时进行质量验收,确保工程符合相关质量标准。
18.加强居民参与。建立住宅居民参与质量监督的机制,鼓励居民对住宅质量问题进行反馈和投诉。
19.完善法律法规。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建设,提高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8.加强电气安装。加强对电气安装的质量控制,确保线路接线正确,避免电气设施的漏电和火灾。
9.加强通风处理。加强对住宅的通风处理,确保室内空气质量,避免潮湿和霉变等问题。
10.关注采光问题。合理设计和布置窗户和天窗,提高室内自然采光,减少人工照明,提高节能效果。
11.加强隔音处理。采用隔音材料和隔音技术,减少噪音对室内的影响,提高居住的舒适性。
4.提高材料质量。加强对建材的质量监控,严格把关建材的采购和使用,杜绝使用假冒伪劣材料。
5.加强基础施工。加强对地基处理的质量控制,确保地基的稳定性和承载能力。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一、前言随着住宅建设的快速发展,住宅工程质量问题日益受到关注。

为了提高住宅工程质量,预防和治理质量通病,确保住宅使用安全性和舒适性,制定本措施。

二、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类型及防治措施1. 裂缝:(1)原因:设计不当、材料不合格、施工不规范等。

(2)防治措施:加强设计审查,确保设计合理;严格材料验收制度,禁止使用不合格材料;加强施工过程监控,规范施工操作。

2. 渗漏:(1)原因:施工不规范、材料不合格、防水层破坏等。

(2)防治措施:加强施工人员培训,提高施工质量;严格材料验收制度,禁止使用不合格材料;加强防水层施工质量控制,确保防水效果。

3. 空鼓:(1)原因:地面施工不规范、材料不合格等。

(2)防治措施:加强地面施工过程监控,规范施工操作;严格材料验收制度,禁止使用不合格材料。

4. 开裂:(1)原因:设计不当、材料不合格、施工不规范等。

(2)防治措施:加强设计审查,确保设计合理;严格材料验收制度,禁止使用不合格材料;加强施工过程监控,规范施工操作。

5. 变形:(1)原因:地基不均匀、设计不当、施工不规范等。

(2)防治措施:加强地基处理,确保地基均匀;加强设计审查,确保设计合理;加强施工过程监控,规范施工操作。

三、质量通病防治管理措施1. 加强质量管理:(1)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管理职责和权限;(2)实施质量计划,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和客户需求。

2. 严格材料验收制度:(1)制定材料验收标准,明确验收要求;(2)实施材料验收,禁止使用不合格材料。

3. 加强施工过程监控:(1)制定施工工艺和操作规程,确保施工质量;(2)实施施工过程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质量问题。

4. 提高施工人员素质:(1)开展施工人员培训,提高施工技能和质量意识;(2)建立健全施工人员管理制度,确保施工人员合格上岗。

四、质量通病防治效果评估与总结1. 工程结束后,对质量通病防治效果进行评估,总结质量通病防治的成功经验和不足之处。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20条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20条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20条1.现浇混凝土楼板裂缝1.1. 现浇建筑(屋顶)面板的设计厚度不应小于120mm,厨房和卫生间的厚度不应小于90mm。

1.2. 楼板应选择小钢筋直径和小钢筋间距。

受力钢筋间距不大于150mm,板角上部受力钢筋间距不大于100mm,分布钢筋间距不大于200mm。

1.3.楼板内敷设电线管宜避免交叉,必须交叉时宜采用接线盒形式。

严禁三层及三层以上管线交错叠放。

必要时宜在管线处增设钢丝网等加强措施。

线管直径大于20mm时宜采用金属导管。

1.4. 严格控制骨料含泥量和砂的粒径,不得使用细砂、超细砂和含泥量过大的骨料拌和混凝土。

1.5.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和有关规定合理确定混凝土浇筑方案,保证混凝土密实,不得随意留置施工缝。

在按规定留置施工缝处,要加强振捣,保证混凝土集密结合。

振捣混凝土应避免过振,混凝土初凝前宜用抹子搓平2-3遍。

1.6. 楼(屋)板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确保混凝土处于湿润、相对封闭状态。

1.7.模板及其支架必须具备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

混凝土强度达到1.2n/mm2前,不得在其上踩踏、堆载或安装模板及支架。

施工中应采取措施,避免堆放材料超过模板设计荷载和施工荷载对楼面板产生较大的撞击作用。

应避免过早拆除模板。

2.非承重墙体裂缝2.1. 砌筑时,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和轻骨料混凝土小砌块的龄期不应小于28d。

2.2. 建议使用特殊砌筑砂浆。

2.3. 墙体砌筑法非承重砌体应分次砌筑,每次砌筑高度不应超过1.5m。

应待前次砌筑砂浆终凝后,再继续砌筑;日砌筑高度不宜大于2.8m。

非承重砌体顶部应预留空隙,然后进行填充和拧紧。

墙体高度小于3m时,应在砌筑完成至少5天后进行修补;当墙体高度大于3m时,砌体应在砌筑完成后至少7天内进行修补。

2.4. 非承重墙与混凝土交接处的灰缝应饱满密实,钢筋网应设置到位。

2.5. 墙面抹灰前加强“抛浆”的养护。

广东省住宅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

广东省住宅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

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一、前言建筑工程质量通病是指建筑工程中经常发生的、普遍存在的一些工程质量问题,由于量大面广,因此对建筑工程质量危害很大,是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的主要障碍。

1995年,原省建委颁发了《关于印发〈省消除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通病若干规定〉的通知》(粤建监字[1995]144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全省各地按照《若干规定》的要求,采取切合实际的措施,经过近10年的实践,《若干规定》所列的质量通病现象在我省房屋建筑工程中逐年减少,其中的部分措施已成为近几年出台的工程建设技术规、标准的条文。

实践证明,抓好质量通病防治工作是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我省建筑业蓬勃发展,由于相应的技术标准和措施的制订相对滞后,传统的施工工法已不适应工程建设的要求,一些新的质量通病也随之产生,以前一些不太关注的质量通病,现在也日显突出。

例如:新型砌体开裂、渗漏,混凝土结构板梁开裂,卫生间、给水管暗敷渗漏,阳台栏杆过低,电器设备无防雷接地等。

这些质量通病,有的缩短了建筑物的使用年限,有的直接影响了建筑物的使用安全,有的影响了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在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提升、对住宅工程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的同时,住宅工程的质量通病,成为了人民群众质量投诉的热点。

为加大防治我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住宅工程质量,针对目前我省住宅工程发生的质量通病,根据的有关技术规、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在、、等市已实施的地方性技术措施的基础上,编制了《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以下简称《二十条》),其中土建工程11条,建筑设备安装工程9条。

《二十条》可作为指导施工、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监理和质量监督等进行质量控制及质量管理之用。

由于编制的时间比较仓促,错漏之处在所难免,恳请指正。

请各单位在执行本防治措施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通讯地址:市先烈东路121号,邮政编码510500),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20条

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20条

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一、前言建筑工程质量通病是指建筑工程中经常发生的、普遍存在的一些工程质量问题,由于量大面广,因此对建筑工程质量危害很大,是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的主要障碍。

1995年,原省建委颁发了《关于印发〈广东省消除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通病若干规定〉的通知》(粤建监字[1995]144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全省各地按照《若干规定》的要求,采取切合实际的措施,经过近10年的实践,《若干规定》所列的质量通病现象在我省房屋建筑工程中逐年减少,其中的部分措施已成为近几年出台的工程建设技术规范、标准的条文。

实践证明,抓好质量通病防治工作是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我省建筑业蓬勃发展,由于相应的技术标准和措施的制订相对滞后,传统的施工工法已不适应工程建设的要求,一些新的质量通病也随之产生,以前一些不太关注的质量通病,现在也日显突出.例如:新型砌体开裂、渗漏,混凝土结构板梁开裂,卫生间、给水管暗敷渗漏,阳台栏杆过低,电器设备无防雷接地等。

这些质量通病,有的缩短了建筑物的使用年限,有的直接影响了建筑物的使用安全,有的影响了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在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提升、对住宅工程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的同时,住宅工程的质量通病,成为了人民群众质量投诉的热点.为加大防治我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住宅工程质量,针对目前我省住宅工程发生的质量通病,根据国家的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在深圳、珠海、清远等市已实施的地方性技术措施的基础上,编制了《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以下简称《二十条》),其中土建工程11条,建筑设备安装工程9条.《二十条》可作为指导施工、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监理和质量监督等进行质量控制及质量管理之用。

由于编制的时间比较仓促,错漏之处在所难免,恳请指正。

请各单位在执行本防治措施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通讯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21号,邮政编码510500),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二、基本规定实施《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的基本规定:一、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2006年1月1日起新开工的住宅工程,其它工程可参照执行.二、实施《二十条》所增加的工程费列入工程造价.三、在住宅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和监理等建设过程中,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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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浇混凝土楼板裂缝1.1现浇楼(屋)面板设计厚度不宜小于120mm,厨房、厕浴等不宜小于90mm。

1.2楼板配筋宜选用小直径、小间距配筋方式。

受力钢筋间距不宜大于150mm,板角处上部受力钢筋间距不宜大于100mm,分布筋间距不宜大于200mm。

1.3楼板内敷设电线管宜避免交叉,必须交叉时宜采用接线盒形式。

严禁三层及三层以上管线交错叠放。

必要时宜在管线处增设钢丝网等加强措施。

线管直径大于20mm时宜采用金属导管。

1.4严格控制骨料含泥量和砂的粒径,不得采用细砂、特细砂和含泥量超标的骨料拌制混凝土。

1.5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和有关规定合理确定混凝土浇筑方案,保证混凝土密实,不得随意留置施工缝。

在按规定留置施工缝处,要加强振捣,保证混凝土集密结合。

振捣混凝土应避免过振,混凝土初凝前宜用抹子搓平2-3遍。

1.6楼(屋)面板混凝土浇筑后,应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保证混凝土处于潮湿和相对密闭状态。

1.7模板及其支架必须具备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

混凝土强度达到1.2N/mm2前,不得在其上踩踏、堆载或安装模板及支架。

施工中应采取措施,避免堆放材料超过模板设计荷载和施工荷载对楼面板产生较大的撞击作用。

应避免过早拆除模板。

2 非承重墙体裂缝2.1砌筑时,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砌块的龄期不得少于28d。

2.2提倡选用专用的砌块砌筑砂浆。

2.3 墙体砌筑方法非承重砌体应分次砌筑,每次砌筑高度不应超过1.5 m。

应待前次砌筑砂浆终凝后,再继续砌筑;日砌筑高度不宜大于2.8m。

非承重砌体顶部应预留空隙,再将其补砌顶紧。

墙高小于3m时,应待砌体砌筑完毕至少间隔5d后补砌;墙高大于3m时,应待砌体砌筑完毕至少间隔7d后补砌。

2.4非承重墙体与混凝土交接处灰缝砂浆要饱满密实,钢筋网片设置要到位。

2.5加强墙体抹灰前“甩浆”的养护工作。

3 外墙开裂、渗漏3.1 填充墙与梁、柱交接处应按要求挂防裂金属网。

金属网与各类基层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3.2 抹灰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应采取挂网等防裂防空鼓的加强措施。

3.3 架眼、支模孔的嵌堵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设计无要求时应铺灰砌砖,用1:3干硬性水泥砂浆将砖其余三面分层嵌严,或用细石混凝土分层捣实。

3.4 混凝土结构在抹灰施工前应凿毛或甩浆。

3.5 混凝土结构及砌体结构在抹灰施工前应充分淋水湿润。

4 屋面渗漏4.1 防水工程设计必须有明确的节点细部构造做法。

4.2防水工程应严格按图施工,施工前应通过图纸会审,掌握施工图的细部构造及有关技术要求;施工单位应编制防水工程的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应具备可操作性、可检查性。

4.3防水材料进场后,应经抽检合格后方可开始施工。

4.4防水工程施工完毕,应进行蓄水试验,并形成记录。

4.5卷材防水屋面工程基层与突出屋面结构(女儿墙、山墙、天窗壁、变形缝、烟囱等)的交接处和基层的转角处,找平层均应做成圆弧形,圆弧半径应符合规范要求。

4.6卷材防水在天沟、檐沟与屋面交接处、泛水、阴阳角等部位,应增加防水附加层。

附加层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大面防水层施工。

4.7天沟、檐沟、檐口、泛水和立面卷材收头的端部应裁齐,塞入预留凹槽内,用金属压条钉压固定,最大钉距不应大于900mm,并用密封材料嵌填封严。

5 不按规定使用安全玻璃5.1设计单位必须在设计文件中标明安全玻璃的品种和规格。

5.2 安全玻璃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复印件必须加盖生产企业公章,作为质量控制资料存档。

5.3 用于建筑物的安全玻璃必须有强制性认证标志。

5.4 必须使用安全玻璃的部位:5.4.1 七层及七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5.4.2 面积大于1.5m2的窗玻璃和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小于0.5m的落地窗;5.4.3 玻璃幕墙;5.4.4 天窗、采光顶、吊顶、雨棚;5.4.5 室内隔断、浴室围护和屏风;5.4.6 楼梯、阳台、平台、走廊的栏杆和内天井栏杆;5.4.7 易受撞击、冲击而造成人体伤害的其它部位。

5.5 安装在易于受到人体或物体碰撞部位的建筑玻璃,如落地窗、玻璃隔断等,应采取保护措施。

对碰撞后可能发生高处人体或玻璃坠落情况的,必须采用可靠的护栏。

6 防护栏杆、扶手设置不符合要求6.1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

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应≥1.05m, 临空高度在24m及以上时, 栏杆高度应≥1. 10m。

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

如底部有宽度≥0.22m, 且高度≤0.45m的可踏部位, 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6.2 室内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缘线量起≥0.90m,靠楼梯井一侧水平扶手长度超过0. 50m时, 其高度≥1.05m。

6.3 窗台低于0.90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防护高度当窗台高度≤0.45m时, 从窗台面起计算,当窗台高度>0.45m时,从楼地面面层起计算, 其高度不应低于窗台高度。

6.4 梯井净宽大于0.20m时, 必须采取防止少年儿童攀滑的设施。

楼梯栏杆应采取不易攀登的构造, 采用垂直杆件作为栏杆时, 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

7 无障碍设施设置不当7.1设计单位必须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在设计文件中标明无障碍设施的具体做法。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或取消。

7.2 住宅无障碍设施的位置及走向应按规定设国际通用的无障碍标志牌。

7.3设有电梯的居住建筑, 入口与室外有高差处和入口通往电梯的通道有高差时, 均应设坡道。

7.4 坡道的坡度不应小于1:12。

坡道应采取防滑措施。

7.5 出入口内外应有1.50*1.50m的轮椅回转面积。

且不应有影响轮椅通行的坎台。

7.6坡道的两侧应设连续扶手,扶手单层设置时高度为0.80-0.85m, 扶手双层设置时高度分别为0.65 m和0.90m。

扶手的起点与终点应向坡道外延伸≥0.3m。

8 外墙保温面层开裂8.1外墙保温体系应采用外墙外保温体系,禁止采用外墙内保温方法。

8.2保温板与粘结胶、锚固膨胀螺栓、网格布、聚合物砂浆和界面剂等辅助材料不得分开采购,保温材料应进行热工指标检测。

8.3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必须依照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通过的施工图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节能设计文件。

确需变更的,建设单位应重新报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通过后,方可施工。

8.4对于现浇混凝土内置保温板有网体系,保温板内斜插腹丝伸入混凝土墙面长度不得小于30mm,板面附加锚固固定件须进行防锈处理,锚入墙面长度不得小于100mm。

8.5现浇混凝土模板内置保温板体系,与保温板接触面应设砂浆垫块,混凝土一次浇注高度不宜大于1m,严禁正对聚苯板下料,振捣棒不得接触聚苯板。

8.6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体系, 粘贴聚苯板时,基层平整度应控制在3mm内,涂胶粘剂面积不得小于40%。

聚苯板应按顺砌方式粘贴,竖缝应逐行错缝,墙角处聚苯板缝应交错互锁。

门窗洞口四角处聚苯板应采用整块板切割成形,接缝应离开角部至少200mm。

8.7网格布应铺设在抗裂砂浆中靠近外饰面一侧,以见纹不见色为宜;窗角、阴阳角等部位应设加强网格布,网格布搭接宽度不应小于50mm,边缘严禁干搭接。

8.8门窗口四周与框接触处、管道或其他构件穿越保温板处、墙体顶部收口处等应采用密封胶封闭严密,不得有渗漏现象。

9 门窗渗漏9.1外窗安装应采用企口后塞法施工工艺。

窗洞口抹灰采取企口(里高外低)形式, 抹灰时应一次成活, 洞口几何尺度必须准确。

洞口上弦及窗台应做滴水线和流水坡,内外高差应大9.2门窗框安装前,监理(建设)及施工单位应对抹灰成型的门窗洞口几何尺寸进行测量验收,达到要求后方可安装。

9.3门窗与墙体应连接牢固, 且满足抗风压、水密性、气密性的要求。

每条门窗框与墙体连接固定点不得少于2处, 采用不小于5*70mm镀锌胀管螺栓固定门窗边框, 间距≤0.6m。

边框端部第一固定点距端部≤0.20m, 螺栓必须粘胶后紧固,并粘贴密封盖。

9.4建筑物外门窗与墙体的缝隙,用发泡填充剂填嵌饱满,表面用有弹性且粘结性能好的密封胶密封、无裂缝。

9.5推拉门窗扇应设防止脱落装置。

9.6门窗的配件应与门窗主体相匹配,并应符合各种材料的技术要求。

10 模板接缝、拆模不符合规定10.1对于周转使用的模板应进行整修,保证其棱角顺直、平整。

接缝处应使用双面海绵胶带等材料嵌塞严实。

10.2混凝土柱、墙、梯板及梁柱节点的模板安装,均应在其根部预留清扫口,浇注前清理垃圾、杂物后再进行封孔。

10.3模板拆除应符合下列要求:10.3.1拆模顺序应为非承重部分先拆,承重部分后拆,后支的先拆,先支的后拆。

10.3.2侧模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受损坏后,方可拆除。

10.3.3底模在混凝土强度符合下列规定后,方可拆除。

(1)板的结构跨度≤2m,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值的50%;2m<板的结构跨度≤8 m,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值的75%;板的结构跨度>8 m,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值的100%。

(2)梁的结构跨度≤8 m,强度应达到设计值的75%;梁的结构跨度>8 m,强度应达到设计值的100%。

(3)悬臂构件的结构跨度≤2m,强度应达到设计值的75%;悬臂构件的结构跨度>2m,强度应达到设计值的100%。

11 钢筋间距、保护层控制不当11.1受力钢筋之间的间距应不小于25mm。

梁的双排钢筋应使用¢25筋作为垫筋。

11.2保护层垫块的强度应达到要求,砂浆垫块不应低于M15,面积不小于40*40mm,间距为1m左右。

11.3板的上层钢筋应使用马櫈或钢筋架作支架,马櫈及钢筋架的直径均不小于¢10。

11.4钢筋绑扎成型后,应采取架空通道通行的办法,严禁踩踏变形。

12 混凝土施工缝、板厚不符合规定12.1混凝土的施工缝应符合以下规定:12.1.1混凝土的施工缝应留在剪力较小且便于施工的部位,柱应留水平缝,梁、板、墙应留垂直缝12.1.2和板连成整体的大断面梁,施工缝留置在板底面以下20-30mm处。

12.1.3有主次梁的楼板,宜顺着次梁方向浇筑,施工缝应留置在次梁跨度中间的三分之一范围内。

12.1.4楼梯的施工缝应留在梯段板的1/3处,通常留置在上三步或下三步的范围。

12.1.5柱子的施工缝应留在梁下50mm;梁留在跨度中间的1/3范围内。

12.1.6单向板的施工缝可以留置在平行于板的短边的任何位置。

12.1.7墙的施工缝宜设在门洞过梁跨中的1/3区段。

当采用大模板时宜留在纵横墙的交界处,墙应留垂直缝。

12.2 混凝土楼板施工前应在模板四周侧模上设置板厚控制线(弹墨线等),同时,在板中间每1-1.5m2的范围内设置控制点,使用钢筋或其他材料做成与板厚相同的标志,放在板的浇注位置,随浇注而变动,控制板面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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