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理工大学按学科大类招生学生选择专业管理办法
天津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天津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天津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主要包括四个学科专业:理学类、工学类、经济学类、管理学类。
理学类专业包括: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学、化学、生物
技术、应用物理学、材料物理、材料化学、同位素应用技术、测绘工程。
工学类专业包括:核科学与技术、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海
洋工程、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船舶与海洋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导
航工程、石油工程、矿物加工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金属材料工程、冶金工程、安全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环境工程、药物制剂、
食品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海洋技术、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等。
经济学类专业包括:金融学、经济学、保险学、国际商务、管理
经济学、会计学、电子商务等。
管理学类专业包括:管理科学与工程、企业管理、市场营销、信
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业工程、财务管理、组织行为、公共事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战略管理。
天津理工大学学生选课系统操作手册
天津理工大学学生选课系统操作手册第一部分:选课第一阶段(志愿选课阶段)1、本阶段不支持跨专业、年级、校区和重修选课。
采用志愿选课模式,系统在本阶段结束后会根据学生在选课时所提交的课程志愿等级来确定其选课优先级进行抽签。
2、必修课程(英语演讲练习Ⅰ、体育Ⅱ-Ⅳ及不按行政班组班上课的除外)由学校统一置入,学生无需选择。
第一步:查看选课操作介绍1、选课系统地址:/xsxk2、查看选课操作介绍3、查看选课课程预览:本学期开设所有课程列表信息。
第二步:登录选课系统,查看“选课概览”1、用户名和密码默认值:学号/身份证后6位。
2、查看信息是否正确,如学号、姓名、年级、院系、专业、校区、选课学期等。
3.当前方案选课开放情况:当前选课模式【志愿选课】,选课策略【可退可选】。
第三步:选课1、页面上方的【选课中心】,然后点击左侧的【推荐选课】,就进入到推荐选课界面。
在【推荐选课】中,学生可以查看自己方案内并且推荐自己(所在行政班)上课的除《体育Ⅱ-Ⅳ》外所有开设的课程。
一般都需要修读。
2、选择【选课志愿】,然后点击【选课】按钮,若上课时间不冲突并且有剩余容量时,则选课成功。
3、在【方案内课程选课】中,学生可以选择本专业其他学期的课程【原则上不建议选择】,操作同【推荐选课】(第三、四阶段开放)。
4、在【方案外课程选课】中,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和兴趣,选择其他专业的专业课程,以扩充自己的知识面,操作同【推荐选课】(第三、四阶段开放)。
5、在【重修选课】中,显示的下学期开设并且有重修资格的课程。
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选择。
已经重修过且仍不及格的课程将不再显示(没有资格)。
操作同【推荐选课】(第三、四阶段开放,第三阶段不支持时间冲突选课,如果重修课程教学班与已选课程发生时间冲突,请到第四阶段再选课)。
6、在【体育选项选课】中,学生勾选“推荐班级”,可以选择本学期针对本专业开设的体育课程(与其它本专业课程时间不会冲突),根据自己的喜好,分志愿可以选择三个体育选项,并设置好选课志愿。
Wnydwi天津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方案计划规定
生命是永恒不断的创造,因为在它内部蕴含着过剩的精力,它不断流溢,越出时间和空间的界限,它不停地追求,以形形色色的自我表现的形式表现出来。
--泰戈尔天津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实现人才培养的目标,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 号)及学校本科教育教学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和义务第三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按照学校规定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文娱体育等活动。
(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以及助学贷款。
(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并达到学校规定的成绩标准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五)学生如对学籍处理过程中有异议,可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第四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三)努力学习,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业。
(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入学、注册与取得学籍第五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本科新生,须持学校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学院请假,并附原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
请假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六条自新生报到之日起的三个月为入学资格复查期。
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
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天大校教〔2010〕6号(关于做好2009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天津大学文件天大校教〔2010〕6号签发人:余建星关于做好2009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各学院及各有关单位:为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学校决定,允许我校2009级确有特长的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调整专业,并参照2008级学生转专业的有关规定,具体规定如下:一、转专业的原则1.学生转出专业要完成国家培养计划的基本要求,维持本专业的基本教学规模。
2.转入专业的师资力量、实验室设施等要满足教学要求。
3.为了便于教学管理,保证培养质量,转出专业的自然班的人数不得少于25人,转入专业的自然班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0人(转入专业不包括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及各艺术类专业)。
4.转专业总人数不超过2009级学生人数的5%。
二、调整范围与条件:1.范围:我校2009年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各专业学生(不含国防生、艺术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班、职教师资班、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新疆预科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
2.条件:凡我校2009级全日制本科各专业学生(不含国防生、艺术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班、职教师资班、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新疆预科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无记过以上处分,具有与转入专业相关的特长,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以申请转专业:(1)一年级第一学期的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0%以内(不计工科高层次实验班学生)且无拖欠学分的学生。
(2)2009级工科高层次实验班学生。
三、实施办法1.根据转专业原则和2009级在校人数,并预留高层次实验班无拖欠学分学生转专业名额后,各专业可接收学生人数见附件。
2.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院长审核同意后,填写转专业报名表。
3.各院于5 月10 日下午4:00前将报名表汇总上报教务处。
4.教务处对报名学生情况进行审核,并于5月15日组织《高等数学》和《大学英语》考试(小语种的学生考所学语种)。
2009级工科高层次实验班的学生,如按计划修满一年级第一学期课程、无拖欠学分的学生,不需要参加考试;如按计划未修满一年级第一学期课程、有拖欠学分的学生,需要参加考试。
天津理工大学-项目管理
天津理工大学项目管理专业(本科)招生简章一、院校简介天津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结合,工、理、文、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
学校的前身为天津理工学院,1979年正式招收本科生。
1996年,与原天津大学分校、天津大学机电分校、天津大学冶金分校三所本科院校合并,组建成新的天津理工学院。
经教育部批准,2004年更名为天津理工大学。
现有主校区和王顶堤校区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810661平方米、建筑面积667474平方米,本科生以上全日制在校生为25720人。
2011年入选教育部第二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名单。
学校实行开放办学,已与加拿大、日本等20多个国家的60余所知名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
学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注重内涵发展,兼顾外延发展,追求特色发展,正朝着有特色、高水平理工大学阔步前进!二、自学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基本考试制度之一,是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以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条例》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同等待遇。
三、优势●无需脱产,学习时间灵活,工作学习两不误。
●师资力量强,考前重点辅导,内容贴近考题,确保高通过率,可达95%以上。
●多数科目北京考试,更省时间与精力。
●考试次数多且灵活,学制更短,可在1.5年内毕业。
●可获全国重点大学毕业证书,出国留学、考研究生、升职、评职称等均可用。
●证书国家承认,含金量高,教育部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可)查询。
●所有学员均签订特色辅导培训协议,拿不到证书全额退费。
五、学习方式免试入学,以辅导和自学相结合。
考试时间:每年4月、10月(全国统一自学考试时间)。
校考科目考试时间较灵活。
六、毕业证书每年6月、12月统一办理毕业。
成绩全部合格者,由天津理工大学和天津自考委联合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本科毕业证书。
津理工学位[2017]17号-天津理工大学关于授予本科生学士学位的规定
天津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文件津理工学位〔2017〕17号天津理工大学关于印发《关于授予本科生学士学位的规定》的通知各学院、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天津理工大学关于授予本科生学士学位的规定》已经2017年9月29日天津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年10月23日天津理工大学关于授予本科生学士学位的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天津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条例》,为加强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管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士学位工作应当坚持依法办理、程序规范原则,保证学生的合法权益和学位授予质量。
第三条学校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规定的学科门类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由本校授予学士学位的各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来华留学本科毕业生”。
第二章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第一节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第五条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学士学位:(一)政治思想品德方面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纪律,品行端正,德育考核合格。
(二)学科专业水平方面,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校期间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全部教学环节,考核合格,取得规定的全部学分,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且通过答辩、成绩合格,经审核准予毕业。
2.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任专业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总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
(三)外语综合能力方面1.非外语专业学生(工业工程(物流管理方向)中日合作办学专业学生除外)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考试成绩不低于390分(满分710分),艺术类专业学生不低于355分;(2)在学期间的《大学英语》课程(艺术类专业学生的英语(艺术)课程、高职升本科学生的外语课程)加权平均分不低于同年级全校学生《大学英语》课程(艺术类专业学生的英语(艺术)课程、高职升本科学生的外语课程)总加权平均分;(3)毕业当年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并被录取;(4)其他学习非英语语种学生全国大学外语四级小语种考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不低于55分;(5)毕(结)业后在入学起最长学习年限内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笔试且成绩不低于60分(满分100分)。
各学校转专业相关细则
天津师范大学转专业实施细则天津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为充分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要,尊重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也使我校的人才培养能更有效地满足社会需求,特修订天津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一、总则第一条转专业的所有工作本着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进行,所有有关的管理人员、教师与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程。
第二条转入专业的师资力量、实验设备等教学资源能够满足教学的要求;转出人数不得超过同年级同专业总人数的15%(软件工程专业不超过5%)。
第三条原则上限制一、二年级的学生(不含高职升本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第四条学生在学期间只能成功转专业一次。
艺体类专业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入普通类专业;申请转入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必须具有拟转入专业高考当年的专业合格证(或通过合格线)。
第五条转入学院可以根据专业特点、教学资源状况、学生考试成绩以及结合学生的个人意愿,最终确定学生平转或降转。
二、学生申请转专业的资格第六条凡提出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具备下列条件:1.在校一、二年级本科学生(不含内地西藏班、预科班、新疆高中班学生,定向生须持定向单位同意证明,由教务处联合招生管理中心审核);2.学习态度端正,遵纪守法,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3.对所转专业具有较强的兴趣爱好和学习志向。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1.在休学、保留学籍和入学资格期间的学生;2.在校期间受到警告(含)以上处分的学生;3.在学期间已成功转专业一次的学生;4.高职升本的学生。
第八条学生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等其他特殊情况,经学校确认必须转专业的学生,由学校根据情况妥善安排。
三、转专业工作流程第九条每年4月初,由教务处根据各专业教学条件及就业状况,统一确定并公布全校各专业接收转专业的人数。
第十条每年4月30日前,志愿转专业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办理),并填写《天津师范大学学生申请事项用表》,报主管教学院长审批,经所在学院同意后,报学校教务处。
天津理工大学2024考研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813管理学
附件3:天津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初试考试大纲学院(盖章):管理学院考试科目名称:管理学一、考试方式考试采用笔试方式。
考试时间为180分钟,考试满分为150分。
二、试卷结构与分数比重1.单项选择(30分)2.名词解释(20分)3.简答(30分)4.论述(30分)5.案例分析(40分)三、考查的知识范围第一章管理的内涵与本质1. 管理的内涵与本质2. 管理的基本原理与方法3. 管理活动的时代背景第二章管理理论的历史演变1. 古典管理理论2. 现代管理流派3. 当代管理理论第三章决策与决策过程1. 决策及其任务2. 决策的类型与特征3.决策过程与影响因素第四章环境分析与理性决策1. 组织的内外部环境要素2. 理性决策与非理性决策3. 决策方法第五章决策的实施与调整1. 实施决策的计划制定2.推进计划的流程与方法3. 决策追踪与调整第六章组织设计1. 组织设计的任务与影响因素2. 组织结构3. 组织整合第七章人员配备1. 人员配备的任务、工作内容和原则2. 人员选聘3. 人事考评4. 人员的培训与发展第八章组织文化1. 组织文化概述2. 组织文化的构成和功能3. 组织文化塑造第九章领导的一般理论1. 领导的内涵与特征2. 领导与领导者3. 领导与被领导者4. 领导与情境第十章激励1. 激励基础2. 激励理论3. 激励方法第十一章沟通1. 沟通与沟通类型2. 沟通障碍及其克服3. 冲突及其管理第十二章控制的类型与过程1. 控制的内涵与原则2. 控制的类型3. 控制的过程第十三章控制的方法与技术1. 层级控制、市场控制与团体控制2. 质量控制方法3. 管理控制的信息技术第十四章风险控制与危机管理1. 风险识别与分析2. 风险评估与控制3. 危机管理第十五章创新原理1. 组织管理的创新职能2. 管理创新的类型与基本内容3. 创新过程及其管理第十六章组织创新1. 组织变革与创新2. 组织结构创新3. 创新与学习型组织四、参考书目《管理学》(马工程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版,主编:《管理学》编写组(陈传明等)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组长签字:。
天津理工大学教务处
天津理工大学教务处津理工校教务[2009]14号签发人:郑清春天津理工大学学生免修课程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根据《天津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第三条学生可申请免修以下课程:(一)学生通过自学确已掌握的课程;(二)学生已取得国家颁发的可反映某一门课程学习程度和水平的有效资格证书,并经学校认定,可申请免修相关课程。
第四条学生不得申请免修以下课程:(一)政治理论课、体育课、实习实验课或技能操作等实践性教学环节;(二)毕业设计(论文)。
第五条申请免修课程必须履行以下手续:(一)申请免修课程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天津理工大学学生免修课程申请表》(以下简称《免修申请表》,另附自学的有关材料,如作业、笔记或国家颁发的可反映某一门课程学习程度和水平的有效资格证书的复印件等,交所在学院(系)教学秘书;(二)申请人所在学院(系)的教学秘书负责将《免修申请表》交开课学院(系)进行审批,并为审批合格者上网提交免修申请,教务处学籍与考试管理中心负责协调和组织免修考试;(三)考生上网查询考试安排,并依照考试安排参加考试;(四)免修考试要在选课结束之前进行。
第六条参加免修考试且成绩在70(含70)分以上者,将获准免修该门课程,并在取得相应学分的同时,获得相应的奖励学分,且该课程成绩按免修考试成绩记录。
第七条免修《大学英语》课程须按照以下规定办理:(一)在第一至三学期在本校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且成绩达到免修《大学英语》分数线的非英语专业学生,可申请免修至多一个学期的一门未修读的《大学英语》课程;(二)申请人须在指定时间内上网提交免修申请,经审批合格者,可不参加申请免修课程的学习,申请人将取得申请免修课程的相应学分,还将获得相应的奖励学分,该课程成绩按照如下计算公式计入申请学期:该课程成绩=37×六级成绩÷710+63(保留小数点后1位,第2位四舍五入)。
天津理工大学电气专业培养方案
学期 周数 学分
内容及要求
对学生进行解放军条令条例教育及
相关军事训练,使大学生掌握基本军事
理论与军事技能,达到增强国防观念和
一
3
2
国家安全意识,强化爱国主义、集体主 义观念,加强组织纪律性,促进大学生
综合素质的提高,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训
练后备兵员和培养预备役军官打下坚实
的基础。
了解机械零件的常用加工方法及主
分 一 4 4 64 64
校级
1090020 大学英语Ⅱ
分 二 4 4 64 64
校级
1090030 大学英语Ⅲ
分 三 4 4 64 64
校级
1090040 大学英语Ⅳ
分 四 4 4 64 64
校级
0690016 计算机文化基础
单 一 3 3 48 28
20 校级
0690026 C语言程序设计
单 二 4 4 64 46
三、学制(修业年限)
学制为 4 年,弹性学习年限为 3~6 年
四、授予学位
工学学士学位
五、主干课程
电路、模拟电子技术、数字电子技术、电机与电力拖动、电力电子变流技术、自控原理、微 机原理及接口技术、微机控制技术、现代电气与 PLC 技术、运动控制系统、供电技术、自动化综 合应用技术、通讯与网络技术、控制系统计算机仿真与辅助设计和自动检测技术等。
立起初步的工程意识。学生通过电子实
习训练,使学生初步接触电子产品的生
产实际,了解常用电器元件的类别、型
号、主要性能及一般选用知识和简单的
测试方法,通过实际动手操作,了解电
四
2
2 子装焊工艺的基本知识和原理,并由此
了解一般电子产品的制造工艺流程。
202年天津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年天津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2*年天津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北京翻译研修学院总结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方式,是我校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章程经天津理工大学校长办公会审查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法律和招生政策审核。
第四条学校概况一、学校名称:天津理工大学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三、办学层次:硕士、本科四、学校代码:10060第五条天津理工大学是天津市市属重点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结合,工、理、管、文、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
天津理工大学现有本科生以上全日制在校生25700余人,有61个本科专业、1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69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2个工程硕士学位授权领域、2个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覆盖工、理、文、管等学科门类。
第二章招生机构第六条我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北京翻译研修学院总结第七条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招生工作办公室,作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整个招生过程,确保我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第八条我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特点、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了202*年面向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分类、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九条经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按照规定时间寄送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
本科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3200-4000元,艺术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8000-10000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每生每年1202*-18000元,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每生每年30000元;进入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采用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开设的相关专业(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按照天津市物价局批准的示范性软件学院收费标准执行。
天津理工大学特色专业验收指标(本科专业试行)
2.1队伍结构
专业带头人应为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副教授或博士生。专任教师队伍结构优化,梯队合理,素质优良。
副教授≥20%,35岁(含)以下青年教师中硕士学历以上≥50%;从企业聘用的兼职教师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对促进教学改革和更新教学内容作用明显。
2.2科学研究与教学研究情况
近3年承担省部级以上科学研究项目≥3项;近5年获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1项。
结论标准:
申报校级特色专业验收合格标准为:A+B=20,其中A≥12,核心指标要求A≥7
4.4教材建设
主编国家或省、部规划教材,近五年获省级以上教材奖≥1项。
使用近三年出版新教材所占比例≥50%,使用原版教材、实行双语教学基本达到教育部“4号文件”要求。
4.5教学管理
教学管理制度健全,符合程序化、文本化、规范化要求,执行严格;教学质量保证和监控体系运行良好;专业指导委员会能实质性、制度性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社会需求调研和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制度化、经常化;实验室实行开放管理。
6.1基础理论与综合素质
学生思想道德素养和文化素质水平较高;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较强的基本技能和实践创新能力;学生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较强,
6.2创新精神及实践能力
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普遍较强,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紧密结合实际,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省级以上各类竞赛并获奖;参与科学研究、科技开发、成果转化、社会实践等成效明显。
4.6合作办学
积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国内外合作办学有较好成效。
5.教风和学风
5.1教师的师德修养和敬业精神
严谨治学,从严执教,教书育人,教学质量较高,能从严执教,教书育人,注意提高教学质量,学生对教风和师德建设普遍比较满意。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
天津科技大学大类招生专业选择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文件精神,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充分发挥高等教育实施过程中学生的主体作用,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全面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结合学校学分制改革试点工作和招生制度改革的需要,规范大类招生模式下学生专业选择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类招生专业选择适用于开展大类招生的学院与在大类招生各专业类学习的学生。
第三条根据学校大类招生专业特点,大类培养期为1.5或2年,具体由各学院确定并提交学校备案。
第二章专业选择的组织领导与实施第四条学校成立大类招生专业选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大类招生专业选择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教学副校长担任,成员由监察处、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指导中心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学院院长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管理、协调与监督相关学院大类招生专业选择工作日常事务。
第五条相关学院成立大类招生专业选择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成员由学院其他领导、相关专业(系)负责人组成,负责专业选择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大类培养期为1.5年的,要求学生于第四学期到选择专业继续学习;大类培养期为2年的,要求学生于第五学期到选择专业继续学习。
第七条学院根据本办法,结合各大类招生专业具体情况制定专业选择实施细则,细则中应包括专业选择的条件、对学生的要求、程序和时间安排等,并提交教务处审核,经学校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由各学院在新生入学时公布。
第八条学院应以多种形式面向学生开展专业教育、职业生涯指导及政策宣讲等活动,并组织专门人员向学生提供相关咨询。
第三章专业选择的原则与要求第九条专业选择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遵循学生自主选择和专业发展需要相结合、综合评价与择优安排相结合的原则。
第十条参军、休学等特殊情况,复学后原则上回原专业类就读,根据学院专业选择实施细则进行专业选择。
天津理工大学2021年本科专业选科要求
天津理工大学2021年本科专业选科要求
全国本科高校已经制定了2021年在津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坐落天津市的普通
高校2021年在津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已经天津市教委审核通过。
天津理工大学2021在津招生专业及选考要求
2021年起,高考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
学考六选三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
注:鉴于高校院系及专业设置可能调整变化,因此2021年在津招生本科专业以当年
实际公布计划为准。
点击查看:新高考6选3选考指南
天津新高考选科目怎么选
据参与活动的教育专家介绍,根据天津市“新高考”改革方案,从2021年起,高校
将依据“高考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选科主要依据以下四点:个人的兴趣、爱好和特长,相关学科的学习基础和能力水平,高校专业录取要求以及未来的职业取向。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招办副主任纪国亮说,“选科就是选专业。
建议各个学校不仅要让学生提前了解大学各专业的特点和需求,
更要充分利用开设的‘生涯规划’课程,帮助学生更好认识自己、选择高考科目。
”
“就考试而言,当然要选择有优势的科目。
但是,还要从可行性进行分析,即我所选
择的科目是否符合今后的专业、就业需求,是否能对接国家、社会的需求,要把科目选择
与时代大背景联系起来。
”天津工业大学招生办主任张玉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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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大学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
理工大学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本科专业的设置与管理,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专业设置基本原则1.本科专业设置,应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遵循教育规律,正确处理好学校资源与社会需要、招生数量与培养质量、近期目标与长远规划、部利益与整体发展的关系。
2.应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形成合理的学科专业结构和布。
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及有关要求。
3.优先支持已纳入学校专业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则的专业。
鼓励围绕“制造2025”“互联网+”“一带一路”等发展战略,以及《XX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设置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彰显学校办学、就业形势较好的专业。
二、专业设置基本条件1.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学科专业建设的整体规划;2.有相关专业或专业群为依托,有保障本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3.有旺盛的社会需求(拟设专业人才需求调研情况);4.有科学、规范的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人才培养方案;5.具备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6.具有开办专业所需的较完善的办学条件,包括开办经费、教学用房、实验室、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和实习实训场所等。
三、专业设置申报程序1.学院申报本科专业设置的申报工作每年集中进行一次。
各学院必须对拟申报专业开展行业、企业、就业市场调研,做好人才需求分析和预测,完成《拟设专业人才需求调研报告》,同时,按教育部统制定的格式,据实完整填写相关申请表并提交教务处。
2.校内审议和公示学校设立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对拟申报专业进行审议,并形成审议意见。
审议通过后的专业材料,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公示无异议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3.网络申报及公示按照专业申报程序,学校专人登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与信息服务平台,按照平台提示,提交学校负责人签字的专业申报材料(扫描件,下同)和校专家组织审议意见。
天津理工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年月日年月日
学业情况
*
相应学期公共基础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审核人:
相应学期公共基础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
在校表现
在校期间是否有违纪处分记录
□有□无
审核人:
现学院审核意见
主管教学院长签字:
(学院公章)年月日
拟转入学院意见
面试成绩及评语
□不同意该生转入我院学习
3.凡转专业有加权成绩排名要求的需填写加“*”栏目内容。
4.凡转专业有笔试成绩要求的,笔试成绩见教务处统一说明。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天津理工大学教务处制
转专业后在原专业学习时受到的学业警告予以保留可认定及应补修的课程须自行与转入专业所在学院主管教学工作的老师联系确认适时补修转入专业冋年级前家长期已开设的课程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达到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全部要求方能取得毕业资格
天津理工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姓名
学号
联系方式
现学院
现专业
申请转入学院
申请转入专业
学生申请书及家长意见
本人因□加权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同年级前20%□主持项目获奖
□应征入伍学生退出现役□其他()
与家长协商后申请转入_____________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业学习。本人已知晓若参加转专业考核学期的平均加权成绩低于75分或受到违纪处分则取消转专业资格(因其他特殊情况转专业者不适用此限定)。转专业后在原专业学习时受到的学业警告予以保留,可认定及应补修的课程须自行与转入专业所在学院主管教学工作的老师联系确认,适时补修转入专业同年级前期已开设的课程,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达到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全部要求,方能取得毕业资格。本人已知晓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过期按自动弃权处理,不予补办。
天津大学 新生如对录取专业不满意
天津大学新生如对录取专业不满意,可以进行调整吗2008-04-21可以。
新生有三次机会进行调整专业。
第一、新生入学第一周,可以申请转入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需要测试徒手画基础;第二、工科高层次实验班学生一年后可以在自己所属的大类里重新自主选择专业一次;第三、其他学生可以在一年后,如第一学年学习成绩在专业前10%,则可以申请调整专业一次,调整专业需考数学和外语,依据测试成绩择优安排。
我校专业之间是否有级差?2007-04-30我校专业之间没有级差,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即将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优先确定排在队首考生的专业志愿,对队首考生按其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未达到该专业的录取分数,则看其第二专业志愿是否达到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处理完该生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再安排下一考生的专业志愿。
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
学生毕业后有没有出国前景?2007-04-30天津大学坚持开放办学,国际交流广泛,目前同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00余所院校建立了密切的合作交流关系,开展学术交流、合作科研及联合培养研究生等工作。
同时,还与几十家跨国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目前,学校有来自世界各地的留学生、进修生1200余名。
学校每年都有一批英语及专业成绩优秀的学生可以到国外著名学校继续深造或交流培养,从2007年开始国家还又为天津大学增加了100个公派出国留学名额。
天津大学有主辅修制度吗?具体情况如何?2007-04-30有。
主辅修制度主要在跨大学科之间进行(如工科与管理学科之间的工管型,工科与外语之间的工外型,工科和理科之间的理工结合型)。
学生只要完成两个跨类专业学习,修满规定的学分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即可授予双学士学位;对于有些学生在完成主修专业课程的同时,修满了辅修专业规定的学分,但未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情况,在毕业时学校将为其开具辅修证明。
辅修专业既可以从横向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又可以为学生提供一个学习自己喜爱的专业课程的机会。
最新2020年天津理工大学在浙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1
层次专业类名称考选科目要求类中所含专业
本科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本科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本科安全工程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需选考方可报考)
本科环境工程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本科环境科学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能源与动力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本科能源动力类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本科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本科机械类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机械工程
本科药学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本科应用化学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本科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本科保险学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工程造价工程管理
本科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本科工商管理类不提科目要求工商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
本科材料科学与工程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需选考方可报考)
本科功能材料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需选考方可报考)
本科材料物理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本科测控技术与仪器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本科微电子科学与工程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本科电波传播与天线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本科电子科学与技术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本科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本科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965226030.xls。
大学本科专业设置与调整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专业设置与调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我校专业结构和布局,支持和鼓励各专业加强内涵建设与特色发展,逐步打造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目标、充满张力的专业结构和具有活力的专业建设与发展体系,健全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教育部xxx和XX大学本科专业发展规划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科专业设置与调整,应立足社会经济发展及学校实际,依据学校“以经济学和管理学为主体,经、管、法、工、理、文、艺相互支撑”的办学传统,注重优势和重点学科的品牌特色,积极发展新兴、交叉和边缘学科专业,促进学科协调发展。
第三条本科专业建设与调整的原则与目标是:按照“稳定规模,优化结构,强化特色,提升质量”的原则,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校办学目标定位相适应的专业准入、预警与退出机制,促进学校多学科专业相互支撑、协调发展。
第四条本科专业设置及调整,必须论证充分,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五条学院的教学委员会对所在学院专业设置与调整进行指导。
学院教学委员会应注重吸收校外专家参加,跨学科专业还应注重吸收校内外所跨学科专家参加。
学院结合学校学科专业发展规划和本学院现有条件,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在充分进行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确定拟新增专业。
学院须于每年5月31日之前将新专业论证材料报送教务处。
第六条学校教学委员会对学院提出的新专业申请材料的可行性和科学性进行论证和审议,并提出相关修改意见。
第七条学校学术委员会承担学校专业设置评审委员会职责,负责学校专业设置的咨询、审议,接受学校委托,根据社会发展对未来人才的需求、学校总体发展规划、现有专业布局、申报专业设置条件等情况,对学校专业设置与调整进行最终审议,对专业建设情况进行指导、检查、评估。
第八条经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新专业申请,由校长办公会审批通过后,报送到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或审批备案。
第九条学校教务处负责专业设置、建设与调整的协调管理工作。
第三章专业调整依据第十条在对各专业建设现状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专业结构优化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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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理工大学按学科大类招生学生选择专业管理办法
津理工教务〔2010〕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需求,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创造性,充分体现“加强基础、淡化专业、因材施教、特色培养”的指导思想,促进按学科大类招生模式下学生选择专业的规范化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2009级及以后年级实施大类招生的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学校成立本科生选择专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相关学院教学院长、纪检委、教务处和学生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三章选择专业原则
第四条大类招生原则上采取“2+2”或“1+3”的培养模式,即前两年按大类培养,后两年按专业培养;或前一年按大类培养,后三年按专业培养。
大类招生专业的学生修完基础平台的课程后进入专业学习。
第五条按大类培养期间,取得应当修读公共基础必修课程学分的70%(含70%)以上者有资格自主选择专业。
第六条选择专业仅限定在就读的大类所含专业和专业方向内进行。
凡有跨大类专业意愿者,按照《天津理工大学本科生
学籍管理规定》中转专业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专业志愿的填报分成两个阶段进行,每个阶段均需按个人意愿至多填报本学科大类内三个专业志愿。
专业录取以规定学期内全部必修课程(含重修、重考)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以下简称加权成绩)作为主要衡量标准。
优先满足加权成绩名次排列在前的学生志愿。
加权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i
i
i X X
Y (其中i Y 为第I 门课程成绩,i X 为第I 门课程学分)。
注:按学科大类招生且以“2+2”模式培养的学生选择专业在第四学期进行,且前三学期全部必修课程(含重修、重考)成绩参与加权计算;按学科大类招生且以“1+3”模式培养的学生选择专业在第二学期结束后进行,且前两学期全部必修课程(含重修、重考)成绩参与加权计算。
第四章 选择专业程序
第八条 教务处负责拟定按学科大类招生学生选择专业工作日程,并予以公布。
第九条 按学科大类招生的学院在大类选专业前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提出大类内专业和专业方向的修读名额、条件及实施细则(办法),报教务处审批后向学生公布。
第十条 按学科大类招生的学院以多种形式面向学生开展专业教育、职业生涯指导及政策宣讲等指导活动,并公布活动安排。
第十一条 按学科大类招生的学院负责指导学生按照工作日
程安排及要求,通过“按学科大类招生学生选择专业管理系统”填报本人专业志愿。
第十二条每阶段志愿填报结束后,学院进行专业录取工作。
因学籍变动或其他原因不能自主选择专业者,学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代为指定专业。
第十三条学生选择专业工作实行公示制度,在公示期内,学生如有异议,可署名向校本科生选择专业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材料,由领导小组核实、处理。
第十四条选择专业的结果一经核定,学生应当按核定后的专业和专业方向修读,不得变更。
第十五条相关部门及学院均按选择专业的结果完成后续的教学及管理工作。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对入学时已确定专业或专业方向的学生不适用。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