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正式)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5篇)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1目的为贯彻执行《____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确保建设项目投产后劳动者职业健康,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____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与管理。
本制度所称的职业病危害是指《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
本制度所称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是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者强度,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或者影响,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等的总称。
3职责公司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负责。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简称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
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安全部负责____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
4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4.1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评价预评价报告的内容按《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执行。
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公司主要负责人(或其指定的负责人)应当聘请外单位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评审工作。
安全部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过程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4.2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内容按《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执行。
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公司主要负责人(或其指定的负责人)应当____外单位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评审工作。
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将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工作过程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4.3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与试运转试运行时间应当不少于____日,最长不得超过____日,国家有关部门另有规定或者特殊要求的行业除外。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三同时”管理制度是指在建设项目中,对于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计、施工和使用应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使用同时进行的管理制度。
该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 设计同时:在项目的整体设计过程中,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计应与主体工程设计同时进行,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在设计过程中要注重从职业病防护的角度考虑,合理设置通风、排风、除尘等设施,确保工人的健康和安全。
2. 施工同时:在项目的施工过程中,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施工应与主体工程的施工同时进行,确保施工现场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能够及时建设完成。
施工过程中要注重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质量控制,确保设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3. 使用同时:在项目的使用过程中,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使用应与主体工程的使用同时进行,确保工人在作业过程中能够得到有效的职业病防护。
使用过程中要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通过建立和执行“三同时”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提高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建设和使用质量,保障工人的健康和安全。
在建设项目中,相关部门和施工单位要加强沟通和协作,共同推动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建设和使用工作,落实职业病防护的责任和义务。
第 1 页共 1 页。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1、目的为保障建设项目本质安全,确保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投入运行后符合国家的法律、规范和标准,为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本公司范围内的所有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凡参与公司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设计、施工、监理及检测单位,应依照本办法开展工作。
3、术语和定义3.1 “三同时”指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建项冃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其劳动保护、安全环保、消防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的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预算。
3.2安全审查按照建设项目所处的阶段不同,“三同时”制度安全审查验收包括可行性研究审查、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审查。
3.3 “三查四定”指査设计漏项、查未完工程、査工程质量隐患;定任务、定负责处理单位和人员、定处理措施、定整改期限。
3.4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3. 5职业病防护设施是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者强度,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或者影响,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等的总称。
建设単位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依照本办法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备案、审核、审査和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可以与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一并进行。
建设项目安全设备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三篇)
建设项目安全设备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是指在建设项目的各个阶段,要求同时进行建设项目的安全设备设施的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
“三同时”是指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三个环节要同时进行,并在每个环节保持安全设施的有效运行。
具体包括以下几点内容:1. 设计时的“三同时”管理:在建设项目的设计阶段,要求安全设备设施的设计与主体工程的设计同步进行。
即在进行建筑、结构等主体设计的同时,对安全设备设施的设计也要同时进行,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相互配合、相互支撑。
2. 施工时的“三同时”管理:在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要求安全设备设施的安装、调试和使用与主体工程的施工同步进行。
即在进行土建、装修等主体施工的同时,对安全设备设施的安装、调试和使用也要同时进行,确保安全设备设施能够及时投入使用,保障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3. 投入使用时的“三同时”管理:在建设项目投入使用阶段,要求安全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和更新与主体工程的运营同步进行。
即在进行建筑、设备的正常运营的同时,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和更新也要同时进行,确保安全设备设施的有效运行和保障。
建设项目安全设备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也能够促进安全设备设施的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提高建设项目的运行效率和经济效益。
建设项目安全设备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二)一、引言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是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工人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其中安全设备设施的管理是其中的关键环节之一。
为了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运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本文拟制定建设项目安全设备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二、背景和意义建设项目安全设备设施“三同时”指的是施工现场的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同步拆除。
它是建设项目进展和安全需求的统一要求,也是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
制定和实施建设项目安全设备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对于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水平,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具有重要意义。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管理,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和职工的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和标准。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部建设项目,包含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
第三条定义1.安全设施:指为防备和减少事故发生以及保护职工人身和资产安全而建设的设施,包含安全防护栏、警示标志、防护网、安全帽等。
2.职业病防护设施:指为防备职业病发生和传播而建设的设施,包含通风设备、除尘设备、防护手套、防护面罩等。
3.三同时:即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施工组织的管理同时进行。
第二章安全设施管理第四条安全设施确实定和建设1.相关部门应依据项目特点和施工需要,订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管理方案,并依据该方案确定安全设施的种类、数量和分布位置。
2.施工单位负责依照管理方案的要求建设安全设施,并确保安全设施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3.相关部门和施工单位要与专业安全机构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安全设施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第五条安全设施的维护和更新1.施工单位应订立安全设施的维护管理制度,明确维护责任人和维护周期。
2.安全设施维护责任人应定期检查安全设施的状态,及时修复或更换损坏的设施。
3.安全设施应依据实际施工情况进行调整和更新,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得到满足。
第六条安全设施的使用1.全部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需正确使用安全设施,不得随便更改或移除安全设施。
2.施工单位应供应充分的安全设施,并向施工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他们正确使用安全设施。
3.相关部门应定期进行安全设施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记录检查情况。
第三章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第七条职业病防护设施确实定和建设1.相关部门应依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职业病危害因素,订立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管理方案,并依据该方案确定设施的种类、数量和分布位置。
2.施工单位负责依照管理方案的要求建设职业病防护设施,并确保设施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4篇)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确保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建设和使用与工程施工、生产经营等活动的同时进行,维护建设人员和周围环境的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等不同类型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的目标是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建设和使用管理,确保建设项目在施工、生产经营等活动过程中的安全,并促进建设项目与周围环境的和谐发展。
第二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原则第四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建设和使用必须与工程施工、生产经营等活动的同时进行,达到“三同时”要求。
第五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建设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对于安全设施的相关规定,并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进行细化和补充。
第六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建设和使用必须从项目初始阶段就进行计划和预算,并纳入项目管理体系。
第七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建设和使用必须由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检测和验收。
第三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规划与设计要求第八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规划必须与项目总体规划相结合,确保在项目建设的整个过程中都能充分考虑安全设施的需要。
第九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关于安全设施的相关规定,确保安全设施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第十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必须考虑建设项目的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采取合理、可行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生产经营等活动的安全。
第十一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必须考虑可持续性发展的原则,采用节能、环保的设备和技术,确保安全设施的可持续使用。
第四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与安装要求第十二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必须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必须在工程施工活动的同时进行,并与其他工程施工活动进行协调和配合。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4篇)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为贯彻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投产后符合职业健康和安全的要求,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____安全生产法》,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
3相关术语定义“三同时”。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职业卫生设施、环境保护设施和消防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职责实施单位负责“三同时”工作的实施,____建设项目“三同时”的内部评估、审核和验收。
依照政府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的规定程序办理职业健康卫生、劳动安全和环境保护“三同时”手续;建立和保存“三同时”项目档案。
实施单位负责依照政府管理部门的规定程序办理建设项目环保消防卫生手续;负责____消防安全“三同时”的内部评估、审核和验收,并完备档案技术资料。
施工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设计方案,确保“三同时”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和申请验收;确保“三同时”项目的施工质量,负责参与“三同时”项目评估、审核和验收,并根据验收结论____改进,达到设计标准。
5工作程序及要求____项目的申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等建设项目正式批准后,必须申报,在投资项目总额中,必须包含“三同时”投资费用,若该项目无“三同时”投资必要,需注明。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由装备部向政府有关职能管理部门申报执行“三同时”程序。
防雷“三同时”;环保设施“三同时”;消防“三同时”。
特种设备投资项目申报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有关登记使用手续。
5.2建设项目“三同时”方案评估、评价建设管理部根据项目申报资料____对该项目进行“三同时”评估和评价,可采用下列方式:(1)____专业安全检查组进行内部评估、评价;(2)委托具有相关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
____评估、评价的单位应根据评估、评价结果,提出书面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三同时”的设计依据。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为加强本企业的新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包括建设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管理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管理。
第二条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预评价。
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报送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条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编制职业危害防治专篇。
职业危害防治专篇报送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条建设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第五条发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依照有关规定拜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举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判。
第六条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依法经验收合格,取得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七条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判报告、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应当报送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列入国家和省级重点的建设项目在举行可行性研讨时,应当分别对其安全生产条件举行论证和安全预评判。
第九条需举行安全条件论证的建设项目,应当体例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及对安全生产的影响;(二)建设项目与周边设施(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在安全方面的相互影响;(三)当地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影响;(四)其他需要论证的内容。
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1 目的为保障建设项目本质安全,确保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投入运行后符合的法律、规和标准,为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加强和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围的所有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凡参与公司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设计、施工、监理及检测单位,应依照本办法开展工作。
3 术语和定义3.1 “三同时”指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建项目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其劳动保护、安全环保、消防设施必须符合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的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预算。
3.2 安全审查按照建设项目所处的阶段不同,“三同时”制度安全审查验收包括可行性研究审查、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审查。
3.3 “三查四定”指查设计漏项、查未完工程、查工程质量隐患;定任务、定负责处理单位和人员、定处理措施、定整改期限。
3.4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
3.5 职业病防护设施是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者强度,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或者影响,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等的总称。
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依照本办法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可以与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一并进行。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1 目的为保障建设项目本质安全,确保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投入运行后符合国家的法律、规范和标准,为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凡参与公司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设计、施工、监理及检测单位,应依照本办法开展工作。
3 术语和定义3.1 “三同时”指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建项目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其劳动保护、安全环保、消防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的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预算。
3.2 安全审查按照建设项目所处的阶段不同,“三同时”制度安全审查验收包括可行性研究审查、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审查。
3.3 “三查四定”指查设计漏项、查未完工程、查工程质量隐患;定任务、定负责处理单位和人员、定处理措施、定整改期限。
3.4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
3.5 职业病防护设施是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者强度,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或者影响,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等的总称。
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依照本办法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可以与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一并进行。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监管0102源自03施工单位资质要求
承担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 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并按照规定进行施工。
施工过程监管
建设单位应委托监理单位 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管 ,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 要求和相关标准。
施工变更管理
如施工过程中需要变更设 计方案,应及时向监管部 门报告,并经批准后方可 实施。
处罚措施及依据
行政处罚
对违反“三同时”规定的行为,依法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产 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行政处罚。
刑事责任
对违反“三同时”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
信用惩戒
将违反“三同时”规定的行为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实施信用惩戒。
典型案例分析及教训总结
案例一
实施步骤与流程
前期准备阶段
立项审批
建设单位在申请项目立项时,应同时 提交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建 设方案,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立项 。
选址评估
资金筹备
建设单位应确保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 护设施的建设资金到位,专款专用。
对项目选址进行安全评估和职业病危 害预评价,确保选址符合相关法规和 标准要求。
复查要求
建设单位在整改完成后,应当向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复查,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 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复查,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同时,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 问题整改台账,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确保问题不反弹。
07
责任追究与处罚措施
违反“三同时”规定的责任追究
建设单位责任
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 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的,依法追 究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
目的
确保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 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保障员工生 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是保障建设项目工作场所健康安全的重要设施之一。
为了更好地落实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三、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的要求1. 设计同时:在建设项目的设计阶段,必须充分考虑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合理设置和布局。
设计应符合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规范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通风、消防、照明等设施的设计。
2. 施工同时:在施工阶段,必须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应规范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施工建设。
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设施的安装、调试和验收工作。
3. 投入使用同时:在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完毕后,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必须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
四、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的具体措施1. 设备设施的选择与购置(1)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进行合理的设备设施选择。
(2)购置的设备设施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健康、环保等要求。
2. 设备设施的安装与调试(1)设备设施的安装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操作。
(2)安装完毕后,对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调试和测试,确保其正常运行。
3. 设备设施的维护与保养(1)对设备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性能和功能的正常。
(2)定期检查设备设施,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
4. 设备设施的运行与检查(1)设备设施的运行必须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严禁超负荷运行。
(2)定期进行设备设施的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
5. 设备设施的管理与使用(1)建立设备设施管理档案,记录设备设施的使用情况、维护保养情况等。
(2)设备设施的使用必须按照规定操作,严禁乱用、私拉乱接。
六、制度的执行与监督1. 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岗位的责任和义务。
2.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职业病防护意识。
3. 定期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5篇)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为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职业卫生“三同时”)。
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二、用人单位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可以与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一并进行。
三、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实行分类监督管理。
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分为职业病危害一般、较重、严重三类建设项目。
(一)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职业病防护设施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情况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二)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四、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预评价报告。
五、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
用人单位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六、用人单位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备案或者审核,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备案或者审核申请书;(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三)用人单位对预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四)职业卫生专家对预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五)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机构的资质证明(影印件);(六)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安全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
安全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安全环保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国和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公司及所属各级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有关防治污染和其它公害的措施及其监督管理。
各级企业应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环境保护具体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生产安全事故、防止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影响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主要包括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等。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四条各企业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有关防治污染和其它公害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
安全设施和职业病污染防治设施、污染防治措施等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第三章基本要求第五条下列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职业危害评价和环境保护评价,包括:(一)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二)金属冶炼建设项目;(三)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建设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的除外,下同);(四)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第六条各企业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其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并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
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预评价报告和评审。
建设项目安全措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安全措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安全措施是指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保障工程质量,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而采取的措施。
职业病防护设施是指在工作现场为防止职工因工作而导致职业病发生、发展或职业危害而采取的设施和措施。
而“三同时”管理制度是指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技术措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与劳动保护工程应与工程施工、改建工程、扩建工程的实施同时具备的管理制度。
1.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提前制定好项目实施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表”。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计划表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应该明确记录在项目安全手册中,供参考。
2.职业病防护设施:在施工现场建立相关职业病防护设施,如通风设备、疏散通道、防护栏杆等。
制定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方案,包括设施选型、安装、调试等。
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正常工作。
3.劳动保护工程:制定劳动保护工程方案,如为施工人员提供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霾口罩、防护手套等),建立施工人员休息和饮水区域,设置卫生设施,提供饮用水等。
同时,还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1.安全措施的落实可以有效地预防施工现场意外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人生命安全。
2.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置可以降低工人职业病发生的风险,保护工人的身体健康。
3.劳动保护工程的建设可以提高工人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
“三同时”管理制度的落实将有助于建设项目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只有做好安全措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规划和管理,才能完成一个高质量的建设项目,确保施工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在落实建设项目安全措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过程中,需注意以下几点:1.制定明确的管理责任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任务。
2.建立健全的评估和监督体系,对建设项目的安全措施、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传递相关的安全信息,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建设项客观的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1 客观的为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评审、验收的内容和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在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改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评审、验收等。
3 参考文件4 责任工程部对公司负责“三同时”的管理。
5 内容和要求5.1 “三同时”评审5.1.1建设项目设计部门应根据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采取的具体措施,准备并提供下列资料报工程部。
(1)建设项目名称、工艺流程图、工程选址位置平面图,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程度、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问题说明;(2)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任务书或建议书;(3)采取的预防措施及可行性技术论证报告。
5.1.2工程部对建设项客观的报审资料审核后,组织召开“三同时”评审会,建设项目设计部门、安保部、财务部等部门同时参加。
5.1.3在审查会议上,建设项目设计部门将向参加审查的主管部门介绍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问题及采取的具体措施。
5.1.4工程部、安保部分别就安全、环保、设备等方面作出的评审意见,工程施工必须全部合格后方可进行。
5.2 新产品开发、试制(1)需要进行试验的项目,制定试验方案的单位应当在试验大纲中同时制定安全注意事项和环境保护措施。
安全防护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必须在评审会上,向参加试验的单位贯彻落实。
(2)在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试制前,必须要充分了解产品、所用原料、中间体、“三废”的理化性质、毒性、危险性,采取妥善有效的防范措施,制订应急处理方法,并提供相应的防护用品和急救用品。
(3)在开课题实验前,必须制订详细的试验计划,包括应急处理方法和应配备的防护设备和急救用品。
(4)在试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试生产计划逐项落实预防措施和应急措施,实验中用到的剧毒物品,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危险性较大的操作,要安排人员监护。
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77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90号),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项目部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第三条术语和定义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2.职业病防护设施,是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者强度,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或者影响,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等的总称。
3.安全设施三同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四条公司安质部负责制定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监督检查项目部三同时执行情况。
第五条项目部负责人负责组织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安质部门定期检查安全防护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工程部门负责安全防护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施工与验收。
第二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第六条项目部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同时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依法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第七条项目部应当严格按照安全设施设计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第八条项目部发现安全设施设计文件有错漏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提出。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应当及时处理。
第九条项目部发现安全设施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进行整改。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一、目的明确建设项目评价制度的目的、依据;明确建设项目范围;确定项目评价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明确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预评价的具体内容和时间安排要求;明确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效果评价的时间进度安排和具体要求;明确哪些评价报告应进行报送备案。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术语和定义(一)建设项目:指新建、改建、扩建的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
(二)“三同时”制度:指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建项目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预算。
(三)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指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分为职业病危害一般、职业病危害较重和职业病危害严重三类。
三、职责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实施建设项目的“三同时”管理;财务部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资金的有效投入,安全环保部是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监督管理部门。
企审部、党群工作部按照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要求在职责范围内对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实施督察。
四、工作程序(一)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专篇编制规范》编写职业卫生专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二)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完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建设项目主要负责人或其指定的负责人应当组织外单位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评审工作,并形成评审意见。
建设项目应当按照评审意见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对最终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合规性负责。
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
工程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标准1 定义1.1 “三同时”是指建设项目中的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2 建设项目是指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
1.3 危险化学品项目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不包含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存的建设项目)。
1.4 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
1.5 安全设施,是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1.6 安全设施的分类,安全设施分为预防事故设施、控制事故设施、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3类。
1.7 职业病防护设施,是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者强度,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或者影响,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等的总称。
2 审批机构要求2.1 安全“三同时”审核、备案机构2.1.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2.1.1.1国务院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设项目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评价、安全设施专篇审核和竣工验收。
2.1.1.2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备案)的建设项目;生产剧毒化学品的建设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评价、安全设施专篇和竣工验收。
2.1.1.3其他建设项目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评价、安全设施专篇和竣工验收。
2.1.2 港口建设项目2.1.2.1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港口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报告由交通水运安全评审中心或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组织评审,报送交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主管司局以及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348-63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目的
为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评审、验收的内容和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在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中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三同时”评审、验收等。
3 引用文件
4 职责
工程部负责公司“三同时”的管理。
5 内容与要求
5.1 “三同时”评审
5.1.1建设项目设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采取的具体措施,准备并提供下列资料报工程部。
(1)建设项目名称、工艺流程图、工程选址位置平面图,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程度、职业健康危害以及安全问题的说明书;
(2)建设和技术改造工程任务书或建议书;
(3)采取的预防措施及可行性技术论证报告。
5.1.2工程部对建设项目的报审资料审核后,组织召开“三同时”评审会,建设项目设计部门、安保部、财务部等部门同时参加。
5.1.3在评审会上由建设项目设计部门向参加评审的各主管部门介绍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情况、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问题及采取的具体措施。
5.1.4工程部、安保部分别就安全、环保、设备等方面作出的评审意见,只有全部通过方可进入项目建设。
5.2 新产品开发、试制
(1)需要进行试验的项目,由制定实验方案的单位在试验大纲中同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
安全防护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必须在评审会上,向参加试验的单位贯彻落实。
(2)在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试制前,必须要充分了解产品、所用原料、中间体、“三废”的理化性质、毒性、危险性,采取妥善有效的防范措施,制订应急处理方法,并配备相应的防护器具和急救用品。
(3)在开课题实验前,必须制订详细的试验计划,包括应急处理方法和应配备的防护器具和急救用品。
(4)在试制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试制计划逐项落实防范器具和应急措施,实验中用到的剧毒物品,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危险性较大的操作,要安排人员监护。
安全措施不落实的课题不准开课题做试验。
(5)课题总结时,必须要由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的内容。
(6)课题项目移交设计生产时,必须同时提供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的相关内容,做到同时设计。
(7)新项目、产品工艺付诸中试、大生产实施前,工艺、图纸、方案等经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论证,由试制、设计、选型负责人详细介绍工艺情况、设计依据、选型理由,论证修改后,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实施。
(8)工程项目的发包、安装期间的安全工作由管理部和承包单位按有关规定负责落实。
(9)工程项目调试前,应进行全方位的严格检查,并明确调试总负责人,由总负责人统一安排,确保设备调试安全。
(10)工程项目试生产前,由项目负责人召集安全、设备、环保、生产、产品工程部门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产。
(11)为减少试产时走不必要的弯路、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试产前必须初步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做好
员工培训,必要时进行模拟操作,使全体进入试产人员了解如何操作、如何防范、如何进行应急处理。
(12)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试制的全过程负责人。
项目试制总结中必须要有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内容。
(13)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艺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的设施和技术。
5.3 “三同时”的验收
1)施工组织部门在竣工后,负责通知财务部、安保部等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对于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2)验收内容
(1)项目的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建设项目与之配套的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环保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法规和技术标准;
(3)建设项目和运行状况管理是否正常、安全、可靠。
3)参加验收的各部门确认建设项目符合标准和要求后,在“技改项目、新建项目竣工验收会签表”或“工艺变更评审表”上签字。
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验收,并对工程项目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建设项目设计部门针对存在的问题改进设计方案,改进施工组织部门立即组织整改,待问题解决后重新进行验收。
4)未经“三同时”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