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村退出标准和退出程序及贫困户的识别标准和退出程序
贫困户退出标准和程序
贫困户退出标准和程序贫困户退出是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家庭经济状况改善,不再符合贫困户认定条件,可以退出贫困户范围,享受一般的社会保障政策。
贫困户退出标准和程序对于贫困户的脱贫致富具有重要意义,下面将详细介绍贫困户退出的标准和程序。
首先,贫困户退出的标准主要包括家庭收入、生活条件、住房条件、教育和健康等方面。
具体来说,家庭收入是贫困户退出的重要标准之一,一般来说,家庭收入稳定且达到国家规定的脱贫线以上的家庭可以申请退出贫困户。
生活条件包括饮水、住房、用电、交通等基本生活条件是否得到改善。
住房条件是指家庭住房是否安全、卫生、整洁等方面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教育和健康方面则是指家庭成员是否能够接受良好的教育和医疗保健服务。
其次,贫困户退出的程序一般包括申请、审批和公示等环节。
申请环节是指符合贫困户退出条件的家庭需要向当地相关部门提出退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填写申请表。
审批环节是指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走访核实家庭情况。
公示环节是指经过审批通过的家庭退出申请将在当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家庭即可正式退出贫困户范围。
最后,贫困户退出标准和程序的实施需要充分考虑家庭实际情况,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同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退出家庭的跟踪服务和帮扶措施,确保退出家庭能够稳定脱贫致富。
此外,贫困户退出标准和程序的具体实施应当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灵活操作,确保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家庭都能够顺利退出贫困户范围。
总之,贫困户退出标准和程序是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环节,对于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改善贫困户生活条件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各地相关部门能够严格执行贫困户退出标准和程序,确保退出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为贫困户的脱贫致富提供有力支持。
农村贫困户标准-贫困户退出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贫困户标准-贫困户退出工作实施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洒在我的书桌上,此刻我的大脑如同电脑的CPU,开始飞速运转。
10年的方案写作经验告诉我,这次的任务非同小可,农村贫困户标准的制定和贫困户退出工作的实施方案,必须严谨而又贴近实际。
一、贫困户标准的界定1.1收入水平贫困户的收入水平是衡量其贫困程度的重要指标。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确定的贫困线,即可认定为贫困户。
这个标准不是一成不变的,需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1.2住房条件贫困户的住房条件也是衡量其贫困程度的重要方面。
住房条件包括房屋面积、结构、安全等方面。
具体标准可参照地方政策,如房屋面积小于30平方米,结构简陋,存在安全隐患等。
1.3生活质量贫困户的生活质量也是衡量其贫困程度的关键因素。
主要包括饮食、衣着、医疗、教育等方面。
如饮食以粗粮为主,衣着破旧,看不起病,子女辍学等。
二、贫困户退出机制的建立2.1贫困户退出标准2.1.1收入水平提高贫困户的收入水平达到或超过国家确定的贫困线,且持续稳定。
2.1.2住房条件改善贫困户的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达到安全、宽敞、舒适的标准。
2.1.3生活质量提升贫困户的生活质量得到显著提升,饮食、衣着、医疗、教育等方面均有明显改善。
2.2贫困户退出程序2.2.1自愿申请贫困户根据自身情况,向村委会提出自愿退出申请。
2.2.2审核公示村委会收到申请后,对贫困户的收入、住房、生活质量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公示。
2.2.3认定退出公示无异议后,贫困户正式退出贫困户序列。
2.3贫困户退出后的政策支持贫困户退出后,政府应继续给予政策支持,确保其稳定脱贫。
主要包括:2.3.1产业扶持鼓励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提供技术培训和资金支持。
2.3.2教育资助对贫困户子女的教育给予资助,确保其顺利完成学业。
2.3.3医疗保障贫困户退出后,仍享受农村合作医疗等医疗保障政策。
贫困户退出标准和程序
贫困户退出标准和程序贫困户退出是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贫困户家庭,因为经济收入稳定,生活水平得到提高,不再符合贫困户标准,可以退出贫困户。
贫困户退出标准和程序是保障贫困户退出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依据,下面将详细介绍贫困户退出的标准和程序。
首先,贫困户退出的标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
在经济收入方面,贫困户退出标准是指贫困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达到国家规定的贫困退出线以上。
而在生活水平方面,贫困户退出标准是指贫困户家庭住房、饮水、医疗、教育等基本生活条件达到国家规定的退出标准。
只有同时符合这两个方面的标准,贫困户才能顺利退出贫困户。
其次,贫困户退出的程序也是非常重要的。
一般情况下,贫困户退出程序包括申请、审核、公示和审批等环节。
首先,贫困户需要向当地相关部门提交退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接下来,相关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贫困户家庭的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是否达到退出标准。
审核通过后,将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举报。
最后,经过公示无异议后,相关部门将进行审批,颁发贫困户退出证明,并将退出信息报送上级部门备案。
贫困户退出标准和程序的落实,对于贫困户的脱贫致富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严格执行退出标准,可以确保贫困户退出工作的公平公正,防止滥用退出政策。
另一方面,严格执行退出程序,可以有效监督退出工作的程序合法性和规范性,保障退出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实际工作中,要加强对贫困户退出标准和程序的宣传和解释工作,让贫困户了解退出的标准和程序,主动申请退出。
同时,要加强对退出标准和程序的监督检查,确保退出工作的公平公正。
此外,还要建立健全退出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完善退出标准和程序,促进贫困户持续稳定脱贫。
总之,贫困户退出标准和程序是贫困户脱贫致富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严格执行退出标准和程序,对于保障退出工作的公平公正,推动贫困户持续稳定脱贫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各级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落实好贫困户退出标准和程序,为贫困户的脱贫致富事业作出积极贡献。
贫困户退出的标准是什么
贫困户退出的标准是什么
贫困户退出是指在国家政策的帮助下,通过一定的措施和手段,使原本的贫困户脱离贫困状态,实现生活水平的提高。
那么,贫困户退出的标准是什么呢?在我国,贫困户退出的标准主要包括经济收入、基本生活条件和社会保障等方面。
下面将从这几个方面来详细介绍贫困户退出的标准。
首先,经济收入是贫困户退出的重要标准之一。
我国对贫困户的家庭收入有明确的标准,例如在农村地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国家规定的贫困线的家庭就是贫困户。
当这个家庭的收入超过贫困线一定比例后,就可以脱贫。
此外,还要考虑家庭的负债情况,以及其他财产和资产的状况,综合评定家庭的经济状况。
其次,基本生活条件也是贫困户退出的重要标准之一。
除了经济收入外,贫困户是否拥有基本的生活条件也是评定贫困户退出的重要指标。
比如,住房条件、饮水安全、医疗卫生、教育条件等,这些都是评定贫困户是否可以退出的重要因素。
只有当贫困户的基本生活条件得到改善,才能真正实现贫困户的退出。
最后,社会保障也是贫困户退出的重要标准之一。
社会保障是国家为贫困户提供的一种保障措施,包括医疗保障、低保、养老保险等。
当贫困户能够享受到这些社会保障政策时,也标志着他们已经脱离了贫困状态,可以实现贫困户的退出。
综上所述,贫困户退出的标准主要包括经济收入、基本生活条件和社会保障等方面。
只有当贫困户在这些方面达到一定的标准后,才能真正实现贫困户的退出。
因此,政府和社会应该加大力度,通过各种措施帮助贫困户提高经济收入、改善基本生活条件、享受社会保障,从而帮助他们真正脱贫,实现可持续发展。
贫困户(村)识别标准、程序,退出标准、程序
第二部分(贫困户识别条件、程序,贫困户(村)退出条件、程序)一、贫困户识别标准、程序(一)具体要求:贫困户纳入系统需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扶贫标准;二是家庭人均纯收入高于扶贫标准的,存在“两不愁、三保障”未解决的情况;三是不得违反贫困人口退出“九条红线”。
(二)农户家庭收入计算:计算周期为上年度10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
(三)新增贫困户对象范围:新增贫困人口的纳入要以低保标准低于扶贫标准的地区(宝鸡地区不属于),以及非贫困县和非贫困村为重点区域,以符合条件的低保户、残疾人口家庭以及虽然收入达标,但“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未解决的贫困家庭为重点对象。
(四)新增贫困户、返贫户纳入贫困系统程序:新增贫困户、返贫户严格按照“七步工作法”开展:1.新增、返贫贫困户提出申请;2.入户调查,核实贫困对象家庭收入等基本情况;3.村民小组民主评议,初步确定新增、返贫贫困户;4.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对各村民小组提出名单进行民主评议,核实情况;5.以村为单位进行张榜公示、接收监督,确定贫困户上报名单(第一次公示);6.由镇党委、政府研究后,再次以村为单位张榜公示(第二次公示);7.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各镇上报名单进行研究和确认,并以文件形式在政府网站公告。
并录入国办系统以及市办系统。
二、贫困户退出标准、程序贫困户退出以户为单位,主要衡量年人均纯收入和“两不愁、三保障”等5项具体指标,均为一票否决指标,全部达标后退出。
当年新识别贫困户当年不能退出。
贫困户退出验收指标的数据来源是: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省级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八办两组”等相关行业部门收集的信息、入户核实调查结果。
(一)贫困户退出标准1.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2010年不变价2500元)。
指以户为单位的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调查年度现价扶贫标准(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公布)。
贫困户退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以国家统计局法定统计口径为基础,由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逐户对照建档立卡情况进行核实测算,经贫困户签字认可。
贫困村退出标准和退出程序及贫困户的识别标准和退出程序
贫困村退出标准及条件贫困村退出以行政村为单位 ,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原则上贫困村贫困发生率降至 2%以下。
基础设施建设达到有一条通村公路实现硬化 ,具备条件的村实现通客运班车,农村饮用水符合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要求 ,基本满足生产生活用电需求等标准。
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有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有标准化卫生室、有合格乡村医生或者执业 (助理)医师,基本实现通宽带等。
统筹考虑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因素。
《省扶贫办关于贫困村退出标准有关指标解释的指导意见》 ,对贫困村退出具体指标作出了解释:1.贫困发生率——贫困发生率降至 2%以下指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占全村人口的比率下降至2%以下。
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 ,主要衡量标准为该户有相对稳定可靠的增收渠道和收入来源 ,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 (包括安全饮用水);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家庭无因贫辍学学生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大病有救助;住房条件有明显改善,有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的安全住房。
2.基础设施建设——有一条通村公路实现硬化指贫困村与外部连接的一条出口道路实现硬化 ,路线通至贫困村村委会 (或者学校),或者穿越贫困村村委会所在的居民聚居区域,或者通至贫困村村委会所在的(或者某个人口较多的) 居民聚居区城边缘并与其内部的一条道路连接。
路面类型为沥青路面、水泥路面或者其他硬化路面。
路面宽度原则上不低于 3.5 米,对于工程艰巨、地质复杂、对环境影响大、交通量小、占用耕地较多或者通至人口较少行政村的路线 ,路面宽度应不低于 3.0 米。
——具备条件的村实现通客运班车指客运班车或者公交化运营车辆通达贫困村 ,或者距离客运班车或者公交化运营车辆运行起、终点或者中途停靠站点在两公里以内的贫困村,视为贫困村通班车。
依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客流情况 ,可采用开行隔日班、周班、节日或者赶集班、学生班、电话预约班、网络预约车、按需灵便发班等固定或者非固定的模式。
贫困户识别及退出标准
贫困户(农户)培训提纲一、培训要求各镇办要对所有村居贫困户(农户)进行全面培训,确保群众对脱贫攻坚政策宣传不留死角死面,群众对脱贫攻坚知晓率、认知率、满意度、认可率达到100%。
二、培训内容1、重点调查贫困户(农户)家庭基本情况;2、贫困户(农户)脱贫政策的知晓情况;3、精准识别程序了解情况、精准识别满意度情况;4、贫困户因户施策情况、到户项目落实情况;5、干部结对帮扶及上门开展工作情况(每月不少于3次);6、脱贫产业实施进展情况、家庭收入情况;7、家庭新合疗、医疗救助、移民搬迁、危房改造、产业扶持、教育扶持、安全饮水等“八个一批”政策落实情况及实施效果;8、脱贫攻坚前后贫困户感受对比情况。
贫困户脱贫标准及退出程序贫困户脱贫标准。
贫困户脱贫以户为单位,主要衡量标准是该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目标。
1. 有稳定收入来源。
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至少有1个增收致富基础产业、参加1-2个专业合作社,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同期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无劳动力贫困人口符合农村低保、五保供养条件的全部纳入供养保障范围,保障水平超过同期省级扶贫标准。
2. 义务教育有保障。
适龄家庭成员义务教育阶段无因贫辍学现象。
3. 基本医疗有保障。
家庭成员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有重大疾病的家庭成员均享受大病救助政策。
4. 住房安全有保障。
有安全住房,用水用电有基本保障。
5、安全饮水。
6、户户通电。
(二)贫困户退出程序。
贫困户脱贫退出,按照民主评议、调查核实、公示上报、交叉检查、抽样核查的程序进行。
各镇(办)、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分别成立核查组,通过信息系统监测、现场调查、查阅资料、入户访谈等方式,对贫困户脱贫退出进行核查评估认定。
1.民主评议。
次年年初,村“两委”结合上年度脱贫计划,组织村民民主评议,提出脱贫退出贫困户名单,征得拟退出贫困户同意后,初步确定脱贫退出贫困户。
2. 调查核实。
贫困户退出标准及程序
贫困户退出标准及程序贫困户退出标准及程序是指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对已经脱贫的家庭进行认定和退出,以便更好地精准扶贫,确保扶贫对象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下面将详细介绍贫困户退出的标准和程序。
一、贫困户退出标准。
1.家庭收入标准。
贫困户退出的首要标准是家庭收入。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当地脱贫标准的家庭可以被认定为脱贫户。
具体的收入标准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进行调整,以确保脱贫户的生活水平得到保障。
2.基本生活条件。
除了家庭收入外,贫困户退出标准还包括家庭基本生活条件的改善。
比如住房条件的改善、子女接受良好教育、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等。
这些都是脱贫户退出的重要考量因素。
3.其他退出标准。
除了以上两点,贫困户退出标准还包括其他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家庭成员的就业情况、创业情况、社会保障情况等。
这些都会对家庭的脱贫退出产生影响。
二、贫困户退出程序。
1.信息核查。
在贫困户退出程序中,首先需要对家庭的信息进行核查。
这包括家庭的收入情况、基本生活条件、就业创业情况等。
核查工作需要由相关部门进行,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评定认定。
在信息核查后,相关部门会对家庭的脱贫情况进行评定认定。
根据家庭的收入情况、生活条件等,确定是否符合脱贫标准。
评定认定工作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公平公正。
3.退出通知。
对于符合脱贫标准的家庭,相关部门会发出退出通知,告知家庭已经脱贫退出。
退出通知需要包括退出的具体标准和程序,以及家庭可以享受的相关政策和扶持措施。
4.跟踪服务。
脱贫退出并不意味着结束,相关部门还需要对已经脱贫的家庭进行跟踪服务。
这包括定期走访、政策宣传、技能培训等,以确保脱贫户的生活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通过以上的贫困户退出标准及程序的介绍,我们可以清晰地了解到贫困户退出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贫困户退出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只有做好贫困户退出工作,才能更好地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向纵深发展。
希望各地相关部门能够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进行工作,确保脱贫户的退出工作做到公平公正,真正惠及需要帮助的家庭。
第二部分:贫困户(村)识别标准、程序,退出标准、程序
第二部分一、贫困户识别标准、程序贫困户纳入系统需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扶贫标准;二是家庭人均纯收入高于扶贫标准的,存在“两不愁、三保障”未解决的情况;三是不得违反贫困人口退出“九条红线”。
计算周期为上年度 10 月 1 日至当年 9 月 30 日。
新增贫困人口的纳入要以低保标准低于扶贫标准的地区(宝鸡地区不属于) ,以及非贫困县和非贫困村为重点区域,以符合条件的低保户、残疾人口家庭以及虽然收入达标,但“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未解决的贫困家庭为重点对象。
新增贫困户、返贫户严格按照“七步工作法”开展:1.新增、返贫贫困户提出申请;2.入户调查,核实贫困对象家庭收入等基本情况;3.村民小组民主评议,初步确定新增、返贫贫困户;4.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对各村民小组提出名单进行民主评议,核实情况;5.以村为单位进行张榜公示、接收监督,确定贫困户上报名单(第一次公示);6.由镇党委、政府研究后,再次以村为单位张榜公示(第二次公示);7.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各镇上报名单进行研究和确认,并以文件形式在政府网站公告。
并录入国办系统以及市办系统。
二、贫困户退出标准、程序贫困户退出以户为单位,主要衡量年人均纯收入和“两不愁、三保障”等5 项具体指标,均为一票否决指标,全部达标后退出。
当年新识别贫困户当年不能退出。
贫困户退出验收指标的数据来源是:全国扶贫开辟信息系统、省级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八办两组”等相关行业部门采集的信息、入户核实调查结果。
指以户为单位的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调查年度现价扶贫标准(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发布)。
贫困户退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以国家统计局法定统计口径为基础,由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逐户对照建档立卡情况进行核实测算,经贫困户签字认可。
指贫困户家庭现有住房能保证安全居住,达到 A 级或者 B 级标准。
农村“C、D”级危房,通过农村危房改造,达到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建村〔2022〕 115 号)和《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建村〔2022〕 104 号)规定的标准;或者通过易地扶贫搬迁,达到国家发改委和国务院扶贫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效考核暂行办法》(发改地区规〔2022〕2660 号)规定的标准。
贫困村退出10条标准
贫困村退出10条标准在贫困村退出的过程中,需要根据一定的标准来进行评估和监测。
下面将介绍贫困村退出的10条标准,希望对相关工作有所帮助。
1. 村集体经济收入稳步增长。
贫困村退出的首要标准是村集体经济收入的增长情况。
只有村集体经济收入稳步增长,才能为贫困村提供更多的发展资金和资源。
2. 村民收入水平明显提高。
贫困村退出需要关注的是村民的收入水平,只有村民的收入水平明显提高,才能真正实现贫困村的脱贫致富。
3. 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改善。
贫困村退出需要关注的是基础设施建设的改善情况,只有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改善,才能为贫困村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
4. 村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
贫困村退出的标准之一是村民的生活水平是否明显提高,只有村民的生活水平明显提高,才能真正实现贫困村的脱贫致富。
5. 农田面积得到有效利用。
贫困村退出需要关注的是农田面积的利用情况,只有农田面积得到有效利用,才能为贫困村的农业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
6. 村民的文化素质得到提高。
贫困村退出的标准之一是村民的文化素质是否得到提高,只有村民的文化素质得到提高,才能真正实现贫困村的全面发展。
7. 村民的医疗保障得到保障。
贫困村退出需要关注的是村民的医疗保障情况,只有村民的医疗保障得到保障,才能为贫困村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
8. 村民的环境卫生得到改善。
贫困村退出的标准之一是村民的环境卫生是否得到改善,只有村民的环境卫生得到改善,才能真正实现贫困村的环境改善。
9. 村民的法律意识得到提高。
贫困村退出需要关注的是村民的法律意识情况,只有村民的法律意识得到提高,才能为贫困村的法治建设提供更好的支持。
10. 村民的社会保障得到保障。
贫困村退出的标准之一是村民的社会保障是否得到保障,只有村民的社会保障得到保障,才能真正实现贫困村的社会稳定。
总之,贫困村退出的标准是多方面的,需要综合考虑村集体经济收入、村民收入水平、基础设施建设、农田面积利用、文化素质、医疗保障、环境卫生、法律意识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情况。
脱贫攻坚验收标准及认定程序
二、贫困人口退出验收指标
(六)住房安全有保障
1.农户自建房屋,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进行鉴定,鉴定为 “A、B”级的,属安全住房,该项指标达到退出标准,并出具农村房屋安全鉴定报 告和住房安全达标认定书。
2.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依据《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验收达标, 该项指标达到退出标准,并出具农村危房改造验收报告和住房安全达标认定书。面积 控制要求:重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 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 超过18平米,不得低于13平米。
三、贫困村退出验收指标
4.最低生活保障应保尽保。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 于当地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 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其中,对农村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 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申请,可按照单人单户纳入低保 范围。
二、贫困人口退出验收指标
(四)义务教育有保障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学生能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并享受“两免一补”和“营养 餐”教育资助政策,无因贫失学辍学(因病休学和因残疾、智障而不能上学、休学或 辍学的除外)。
二、贫困人口退出验收指标
(五)基本医疗有保障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参保费用个人缴费部分 资助政策:是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因参军、就学 、务工、婚姻等各种原因已在异地参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计算在内。对建档立卡 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给予全部 或部分资助,资助标准由市州或县市区政府确定。此项指标达到标准方可退出。
贫困户进退程序
贫困户进退程序概述贫困户进退程序是指在社会扶贫工作中,对于贫困户的认定、帮扶和退出等过程的规范和程序化管理。
该程序旨在确保扶贫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可持续发展,使贫困户真正从贫困中脱困,实现可持续发展。
贫困户认定标准与程序1.贫困户认定的标准应符合国家扶贫政策和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综合考虑家庭收入、生活条件、教育、健康等方面的指标。
2.贫困户认定应由专业的扶贫机构或扶贫工作队进行,参考贫困户的申请材料和实地调查结果等信息。
3.贫困户认定程序应透明、公开,贫困户有权获得认定结果,并有权提出异议和申诉,确保认定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绩效考核与监督1.贫困户认定的绩效考核应建立在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基础上,避免简单追求认定数量的增加而忽视质量。
2.相关政府部门和扶贫机构应加强对贫困户认定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对存在认定标准不准确、认定程序不规范、认定结果不公正等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和追责。
贫困户帮扶帮扶方式与内容1.帮扶方式应因地制宜,根据贫困户的具体情况和需求,采取差异化的帮扶措施,包括资金扶持、技能培训、就业创业、产业扶持等。
2.帮扶内容应注重贫困户的能力培养和自主发展,鼓励贫困户通过就业创业等方式实现脱贫致富,避免简单的救济和“输血”模式。
帮扶责任与机制1.帮扶责任应由相关政府部门、扶贫机构和社会力量共同承担,建立健全帮扶责任机制,明确各方的职责和任务。
2.帮扶责任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扎实的业务能力,通过培训和考核等方式提高帮扶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绩效考核与监督1.帮扶工作的绩效考核应建立在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实际情况和数据上,避免简单追求帮扶数量而忽视帮扶质量。
2.相关部门和机构应加强对帮扶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帮扶工作的可持续性和效果。
贫困户退出退出标准与程序1.贫困户退出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结合贫困户实际情况,通过综合评估确定退出标准和程序。
2.贫困户退出程序应透明、公开,贫困户有权获得退出结果,并有权提出异议和申诉。
贫困户退出标准和程序
贫困户退出标准和程序
贫困户退出是扶贫工作的重要环节,对于建立健全的扶贫机制和促进贫困地区
脱贫致富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贫困户退出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和程序,下面将对贫困户退出标准和程序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贫困户退出的标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经济收入标准和生活条件标准。
经济收入标准是指贫困户家庭的年人均纯收入达到当地脱贫标准的2倍及以上,且持续3年以上。
生活条件标准是指贫困户家庭的住房、饮水、医疗、教育等基本生活条件符合当地的最低保障标准。
只有同时符合这两个标准的贫困户才能申请退出。
其次,贫困户退出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申请、审查、公示和评定。
首先,贫困户需要向当地相关部门提出退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其次,相关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包括对贫困户家庭的经济收入和生活条件进行核实。
再次,经过审查合格的贫困户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退
出申请人的基本情况、退出理由、审查结果等。
最后,经过公示期无异议的贫困户将进行评定,评定合格的即可退出贫困户。
此外,为了确保贫困户退出工作的公平公正,相关部门还将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
一方面,加强对申请贫困户的审查和评定工作的监督,确保审核程序的公开透明和公正公平;另一方面,建立健全的退出贫困户档案管理制度,对退出的贫困户进行动态跟踪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总的来说,贫困户退出标准和程序是扶贫工作的重要环节,对于建立健全的扶
贫机制和促进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进行操作,才能确保贫困户退出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为贫困地区的脱贫致富提供有力保障。
脱贫攻坚知识要点
脱贫攻坚知识1、贫困对象包括:一是贫困地区——贫困县、贫困乡镇、贫困村:二是贫困户。
2、建档立卡贫困户属性两类:一类是未脱贫——一般贫困户、低保贫困户、五保贫困户;二类已脱贫——一般农户、低保户、五保户。
3、“五看法"——一看房、二看衣和粮、三看劳动力强不强、四看家里有无读书郎、五看有没有病人躺在床。
4、农民人均收入计算方法:农民人均收入=(工资性收入十家庭经营性收入十转移性收入十财产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支出):家庭人口数。
5、“四有人员"即有小轿车、商品房、国家公职人员、有工商注册登记的家庭。
6、贫困户识别程序:1、农户申请、2、比对申请贫困户中是否有“四有人员"、3、村民代表大会评议、4、“两公示"、村、乡两级公示、5、县级公告。
7、如何精准识别贫困户?一是入户调查农户上年度总收入、年人均纯收入情况;二是看农户是否达到“两不愁、三保障"要求;三要结合“五看法"指标和调查方法对农户进行综合评估。
8、精准识别贫困户的标准是:农户年人均收入低于国家当年扶贫标准线以下,没有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同时按“五看法”综合评估分值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
9、贫困对象脱贫退出标准是:一是贫困户退出标准,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二是达到“两不愁、三保障";三是按“五看法"综合评估分值在60分以上(含60分)。
二贫困村退出标准: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且统筹考虑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综合因素。
三贫困乡镇退出标准:按黔党办发[2011]1号规定执行,贫困乡镇继续执行省定标准。
四是贫困县退出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贵州省贫困县退出实施方案》规定执行,贫困县综合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
10、贫困对象退出程序:(1)、贫困户退出程序:村民小组提名、村“两委"、驻村工作组核实、拟退出贫困户认可、在村内公示无异议后公告退出、报乡政府核准、签字确认、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识脱贫。
贫困户识别与退出标准
贫困户识别与退出标准
现在的贫困户⽐以前要少很多了,这是因为国家对于贫困户的扶持⼒度⾮常的⼤,那么关于贫困户的识别和退出的标准是如何进⾏规定的?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贫困户识别与退出标准
贫困户识别标准:
1、以“两不愁四保障(不愁吃、不愁穿;就学、就医、住房以及饮⽔保障)”为主要依据;
2、统筹考虑农民⼈均纯收⼊及刚性⽀出。
年⼈均纯收⼊标准是:2015年⼈均纯收⼊低于2855元,2016年⼈均纯收⼊低于3026元,2017年⼈均纯收⼊低于3208元。
贫困户退出标准:
1.有稳定可靠的增收渠道和收⼊来源,2017年⼈均年纯收⼊超过3208元;
2.吃穿不愁,饮⽔安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
⼆、贫困户
国家对贫困户的界定,有其严格的划分标准:即绝对贫困⼈⼝(年⼈均纯收⼊低于627元),相对贫困⼈⼝(年⼈均纯收⼊628—865元),低收⼊⼈⼝(年⼈均纯收⼊866—1205元);⼀般收⼊和⾼收⼊(年⼈均纯收⼊1205元以上)。
通常把年⼈均纯收⼊低于1205元的家庭⼈⼝统称为弱势群体。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贫困户在识别的过程中的话,那么⼀定要结合上⽂中的⼀些标准来进⾏识别,⽐如说对于吃饭和穿着⽅⾯的话,如果有困难,或者是收⼊⾮常低这种情况,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店铺相关律师。
贫困户退出标准和程序
贫困户退出标准和程序贫困户退出标准和程序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对已经脱贫的家庭进行审核和确认,使其正式退出贫困户范围,享受与脱贫后家庭相适应的各项扶持政策。
贫困户退出标准和程序的制定和执行,对于巩固脱贫成果,促进全面小康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从标准和程序两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贫困户退出标准。
贫困户退出标准是指确定贫困户是否具备退出条件的具体指标和标准。
通常包括家庭收入、生活水平、住房条件、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贫困户退出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家庭收入,家庭年收入达到一定标准,超过贫困线。
2.生活水平,家庭成员的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基本生活条件得到保障。
3.住房条件,住房条件得到改善,住房安全和卫生得到保障。
4.教育医疗,子女接受良好的教育和医疗保障。
以上是贫困户退出标准的主要内容,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调整和执行。
二、贫困户退出程序。
贫困户退出程序是指根据相关标准,对已脱贫家庭进行审核和确认,使其正式退出贫困户范围的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
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信息核对,相关部门对已脱贫家庭的信息进行核对,确保其符合贫困户退出标准。
2.申请材料准备,已脱贫家庭准备好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等。
3.申请提交,已脱贫家庭将申请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正式申请退出贫困户范围。
4.审核确认,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家庭正式退出贫困户范围。
5.宣布公示,已退出贫困户的家庭进行宣布公示,公布退出贫困户名单。
通过以上程序,已脱贫家庭可以顺利退出贫困户范围,享受与脱贫后家庭相适应的各项扶持政策。
总之,贫困户退出标准和程序的制定和执行,对于巩固脱贫成果,促进全面小康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认真执行贫困户退出标准和程序,确保已脱贫家庭能够顺利退出贫困户范围,实现全面小康目标。
精准识别精准退出
精准识别精准退出一、精准识别(一)贫困村的识别贫困村建档立卡按照〃一高一低一无〃的标准进行。
即行政村贫困发生率比全市贫困发生率高一倍以上,行政村2013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市平均水平60%,行政村无^体经济收入。
按照国家统一的识别,灵武市建档立卡的贫困村规模为14个。
2018脱贫销号11村。
其中,郝家桥镇狼皮子梁村、漫水塘村、新民村、团结村、兴旺村、永清村6个村,白土岗乡海子井村1个村,马家滩镇大羊其村、马家滩村、西三村、杨家圈湾村4个村。
2019年脱贫销号3村。
其中,郝家桥镇泾灵南、北村2 个村,白土岗乡泾兴村1个村。
(二)贫困户的识别贫困户识别标准和程序:建档立卡对象是指扶贫工作区域常住户籍的农村人口中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认定标准(农民人均收入2300元,2013年不变价)的低收入家庭。
采取倒排队的识别方式,按照〃五看十步法〃的标准和程序进行识别。
“十步法”:户申请、组评议、村初评、一比对、乡复核、县审批、两公示、一公告、系统管、动态调。
概括为: 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
“8个不列入“1.举家外出一年以上的2.家庭成员中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财政供养人员的3.家庭成员是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的4.家庭成员在中心集(镇3县级及以上城市购买商品房或营业房的5.家庭成员购置非生产经营性机动车辆的,或购置生产经营性机动车辆的6.家庭成员购置大中型农业机械的7.家庭成员在中心集镇、县城以上城市经营实体经济的8.〃农转非〃的(享受城市相关政策的人员)“档外”贫困人口入档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农户进行建档立卡补录:一是2014年建档立卡后,因病、因学致贫的农户。
二是符合建档立卡条件但未纳入建档立卡的低保农户。
三是当年收入高于脱贫收入标准/旦〃三不愁、四保障〃未解决的农户。
四是自治区农垦集团移交到相关县(区)的〃十一五〃和〃十二五〃生态移民中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条件的农户。
五是符合建档立卡条件且举家在现居住地常住一年以上、有房有地,在区内原户籍地未识别建档立卡的自主迁徙农户,由现居住地县(区)负责与原户籍地进行信息核实,并进行建档立卡。
贫困户退出标准是什么?贫困户的退出程序是什么?
贫困户退出标准是什么?贫困户的退出程序是什么?
贫困户退出标准是什么?
贫困人口脱贫退出标准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
贫困人口脱贫退出以户为单位,主要衡量标准是家庭人均纯收入,以及“两不愁三保障”情况,脱贫退出标准可概括为“一出三不出”。
“一出”: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享受帮扶措施或自身努力,解决了“两不愁三保障”问题,且家庭人均纯收入稳定超出贫困识别标准,可予以脱贫。
“三不出”: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不能脱贫退出。
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没有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没有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农户;虽然享受了扶贫政策,但生产生活条件无明显改善,扶贫成效还需继续巩固的农户;当年新识别或返贫的贫困户不作脱贫退出处理。
贫困户的退出程序是什么?
贫困户脱贫退出流程与贫困户识别流程基本一致,仍然坚持“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
即:村民小组筛选提名、公示,村级民主评议、公示,乡镇审核,行业部门联合认证,县级扶贫部门综合认定,县级公告,数据录入。
贫困户脱贫退出条件、程序
贫困户脱贫退出条件、程序
一、贫困户的退出标准
贫困户退出以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201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200元),不愁吃、不愁穿、饮水安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为衡量标准。
具体指标有六项,退出贫困户需全部符合以下条件,有其中一项不符合的都不能退出。
(一)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
(二)通过产业就业实现稳定增收;
(三)实现安全饮水;
(四)实现住房安全;
(五)义务教育阶段无辍学学生;
(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贫困户退出程序
按照村评议、镇审核、区审定的步骤,每年11月底前集中开展一次。
(一)村评议。
村民代表会议评议提出全村贫困户退出初选名单;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无驻村工作队的由镇包村干部,下同)按初选名单逐户调查核实;经帮扶责任人和贫困户认可,初选名单在村内公示5天,无异议的,报镇政府。
(二)镇审核。
镇政府组织镇干部、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组成验收组,按各村上报的贫困户初选名单逐户审核验收。
验收结
果由贫困户户主、帮扶责任人、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驻村工作队队长五方签字确认;审核验收通过的由镇政府提出贫困人口审核退出名单,在各行政村公示5天,无异议的报区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三)区审定。
区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采取抽样核查与重点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退出名单进行综合审定,对返贫户和低保、五保贫困户的退出进行重点审查;审定通过后,由区政府在相关行政村公告退出名单;区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在建档立卡系统中标注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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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村退出标准和退出程序及贫困户的识别标准和退出程序贫困村退出标准贫困村退出标准及条件贫困村退出以行政村为单位,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原则上贫困村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
基础设施建设达到有一条通村公路实现硬化,具备条件的村实现通客运班车,农村饮用水符合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基本满足生产生活用电需求等标准。
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有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有标准化卫生室、有合格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基本实现通宽带等。
统筹考虑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因素。
《省扶贫办关于贫困村退出标准有关指标解释的指导意见》,对贫困村退出具体指标作出了解释:1.贫困发生率——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指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占全村人口的比率下降至2%以下。
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主要衡量标准为该户有相对稳定可靠的增收渠道和收入来源,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包括安全饮用水);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家庭无因贫辍学学生;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农村饮用水符合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要求。
农村饮用水符合(《水利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水农〔2004〕547号)的有关规定。
水质符合《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要求;水量达到每人每天可获得的水量不低于30升;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0%。
——基本满足生产生活用电需求指贫困村通电率达到100%,户户通电率达到100%。
3.基本公共服务——广播电视户户通指以统筹无线、有线、卫星三种技木覆盖方式,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功能完备、服务到户的新型广播电视覆盖务体系。
在有线电视网络通达的地区,以有线数字广播电视方式为用户提供广播电视节目;在有线电视未通达的农村地区、边远地区,以直播卫星、地面数字电视或“直播卫星+地面数字电视”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广播电视节目,鼓励群众自愿选择。
——有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指贫困村有一个文化活动室、一个文体广场、一个简易戏台、一个宣传栏、一套文化器材、一套广播器材、一套体育设施器材。
——有标准化卫生室。
指贫困村卫生室参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加》(国卫基层发〔2014〕33号)规定:村卫生室房屋建筑规模不低干60平方米,服务人口多的应适当调整建筑面积。
村卫生室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公共卫室和药房等。
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低于1名的比例配备村卫生室人员。
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在国家标准基础上通当提高。
——有合格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指贫困村卫生室有至少一名村医拥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
——基本实现通宽带指贫困村实现光纤通达(移动、联通、电信有一家实现光纤通达即可),有能力为农村家庭提供50兆以上的宽带接入。
4.其他统筹考虑贫困村产业发展和集体经济收入等因素。
贫困村退出程序第一步:调查核实。
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年度贫困村退出计划,对预退出贫困村进行入村调查、摸底核实,确定符合退出标准的贫困村名单。
第二步:予以公示。
对符合退出标准的贫困村,在乡(镇)所在地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第三步:公告退出。
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后公告退出,于次年1月前在建档立卡贫困村中销号。
贫困户识别标准及识别程序根据《河南省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及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开办发〔2014〕124号)的精神,做好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识别原则(一)坚持标准。
严格坚持国家扶贫对象识别标准。
(二)综合考量。
综合考量扶贫对象的生活现状、家庭财产、致贫原因等。
(三)民主评议。
坚持实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四)群众认可。
坚持群众路线,尊重群众意愿,识别结果经得起群众检验。
第三条识别标准(一)严格执行农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扶贫对象识别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即农民人均纯收入以上年度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基本依据,对符合条件的农户整户识别。
(2018年收入标准不低于3208元)(二)统筹考虑“两不愁三保障”因素1.不愁吃。
口粮不愁,主食细粮有保障。
2.不愁穿。
年有换季衣服,经常有换洗衣服。
3.义务教育。
农户家庭中有子女上学负担较重,虽然人均纯收入达到识别标准,也要统筹考虑纳入扶贫对象。
4.基本医疗。
农户家庭成员因患大病或长期慢性病,影响家庭成员正常生产生活,需要经常住院治疗或长期用药治疗,刚性支出较大,虽然人均纯收入达到识别标准,也要统筹考虑纳入扶贫对象。
5.住房安全。
农户居住用房是C、D级危房的,虽然人均纯收入达到识别标准,也要统筹考虑纳入扶贫对象。
第四条识别方法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原则,推行“一进二看三算四比五议六定”工作法。
即一进:包村干部、村级组织和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对全村农户逐家进户调查走访,摸清底数。
二看:看房子、家具等基本生活设施状况。
拥有家用轿车、大型农机具、高档家电的,不得识别或慎重识别。
三算:按照标准逐户测算收入和支出,算出人均纯收入数,算支出大账,找致贫原因,对贫富情况有本明白账。
四比:和全村左邻右舍比较生活质量。
家庭成员有财政供养人员、有担任村干部的,家庭成员作为法人或股东在工商部门注册有企业的,在城镇拥有门市房、商品房的,不得识别或慎重识别。
五议:对照标准,综合考量,逐户评议。
拟正式推荐为扶贫对象的,必须向村民公示公告,获得绝大多数村民认可。
六定:正式确定为扶贫对象的,由村“两委”推荐确定,乡镇党委、政府核定。
第五条识别程序第一步:初选对象。
在农户本人申请的基础上,对拟推荐的扶贫对象,按照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的程序,形成初选名单,由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后进行第一次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下同)。
第二步:乡镇审核。
经第一次公示无异议后,乡镇政府对初选对象进行审核。
乡镇必须对初选对象逐户核查,做到不错不漏。
对确定的扶贫对象名单,必须要有驻村第一书记或驻村工作队长、包村干部、村委会主任、村党组织书记、乡镇长、乡镇党委书记“六签字”,并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
第三步:县级复审。
经第二次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市、区)扶贫办复审,复审结束后在各行政村内公告。
第六条建档帮扶第一步:数据录入。
在县(市、区)扶贫办指导下,乡镇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大学生志愿者等将贫困户信息录入全国扶贫业务管理子系统,并进行数据审核。
第二步:数据核查。
省市县扶贫部门对录入系统的扶贫对象信息与行业部门进行分级比对,对不符合扶贫标准的扶贫对象进行甄别、清退。
第三步:结对帮扶。
在省市政府指导下,各县(市、区)应统筹安排有关帮扶资源,研究提出对贫困户结对帮扶方案,明确结对帮扶关系、帮扶责任人。
第四步:制定计划。
在乡镇政府指导下,由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认真分析贫困户致贫原因,结合贫困家庭实际和需求,制定帮扶计划。
第五步:填写手册和明白卡。
在县(市、区)扶贫办指导下,由乡镇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大学生志愿者对已确定的贫困户填写《扶贫手册》《贫困户精准脱贫明白卡》。
第七条数据管理(一)建立管理平台。
对扶贫对象要建档立卡,实行精细化管理,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省市县乡有信息平台。
要完善精准扶贫基础数据库,实现数据对接共享,做到贫困底数清、致贫原因清、帮扶措施清、脱贫责任清、脱贫进度清。
(二)完善管理机制。
建立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机制,对经过帮扶确已达到脱贫标准的,通过程序,及时退出;对因各种原因致贫返贫的,按照程序及时纳入,落实好扶贫政策,切实做到应退尽退、应扶尽扶。
(三)明确管理责任。
各级要加强信息管理队伍建设,明确专人,专职专责。
村级在数据采集时,要做到不落一个指标、不错一个数据。
乡级在数据录入时,不误填一个数据,发现原始数据错漏要及时加以纠正,对各类别扶贫对象做到准确标识。
县级要指导基层搞好数据核查,依据基础信息分配好扶贫资源。
县以上扶贫部门要搞好数据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要规范数据的发布及其与行业部门的协作,保护好扶贫对象隐私权,确保数据安全。
各市县可结合实际,制定本级实施细则。
贫困户退出标准贫困户退出。
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主要衡量标准为该户有相对稳定可靠的增收渠道和收入来源,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家庭无因贫辍学学生;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有救助;住房条件有明显改善,有安全住房。
贫困户退出程序第一步:民主评议。
由村“两委”组织相关人员召开民主评议会,按照年度贫困户退出计划,初步拟定贫困户退出名单。
第二步:核实认可。
贫困户退出名单经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核实(没有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的行政村经村“两委”核实),得到拟退出贫困户认可。
第三步:公示公告。
退出名单经拟退出贫困户认可后,在村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无异议后,公告退出,并于次年1月前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