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部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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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局关于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第八批清理结果的通知

铁路局关于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第八批清理结果的通知

铁路局关于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第八批清理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铁路局•【公布日期】2018.02.13•【文号】国铁科法〔2018〕15号•【施行日期】2018.02.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铁路局关于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第八批清理结果的通知国铁科法〔2018〕15号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有限公司,各地方铁路公司:为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清理部门规章和文件的要求,根据铁路改革发展实际,按照“先易后难、有序推进,边清理、边出成果、边向社会公开”的原则,国家铁路局对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进行第八批清理,对中国铁路总公司自行停止执行或废止的79件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进行处理。

现将第八批清理结果通知如下:一、关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铁总运〔2015〕296号)的意见经国家铁路局组织专家审查,中国铁路总公司在《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铁运〔2006〕161号)等6件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制定的《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铁总运〔2015〕296号),符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精神和铁路运输实际,强化了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安全技术和管理,可以执行。

中国铁路总公司要结合铁路运输实际,健全铁路货物装载加固相关措施,确保铁路运输安全。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国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工作管理,促进货物装载加固规范化和标准化,提高运输安全水平,各地方铁路公司参照执行铁总运〔2015〕296号文件。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铁运〔2006〕161号)、《关于修订〈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条款的通知》(铁运〔2008〕106号)、《关于公布〈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附件修订内容的通知》(铁运〔2009〕236号)废止。

《关于加强货运安全工作的通知》(铁运〔2007〕17号)、《铁路货车增载暂行规定》(铁运〔2007〕218号)、《关于加强卷钢装运安全工作的通知》(铁运〔2010〕110号)交由中国铁路总公司管理。

行政诉讼法:乔占祥诉铁道部案例分析

行政诉讼法:乔占祥诉铁道部案例分析

行政法与 行 .政诉讼法案例分析乔占祥诉铁道部案例分析乔占祥诉铁道部案例分析著名的乔占祥诉铁道部案可谓在行政法学界激起了一层波澜.在这个案子中,乔占祥虽然败诉了,但是却引起了人们一连串的思量.铁道部的《通知》到底是抽象行政行为还是具体行政行为?乔占祥又可否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呢?在我看来, 《通知》属于抽象行政行为,乔占祥无法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尽管如此, 《通知》的程序却并不合法,铁道部和国家计委依然有过失.国家计委〔现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依据铁道部报送的《关于报批部份旅客列车政府指导价实施方案的函》〔铁财函〖2000〗253 号〕 ,于 20##11 月下发了《关于部份旅客列车实行政府指导价有关问题的批复》〔计价格〖2000〗1960 号〕 ,批准对铁路部份旅客列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允许客流较大路线和春运、暑运、 "五一〞、 "十一〞等主要节假日期间,客运繁忙路线的铁路旅客列车票价适当上浮;允许部份与高速公路平行、竞争激烈与其他客流较少路线列车票价常年下浮,对团体购票旅客、提前购票旅客等实行下浮,同时规定了浮动幅度、审批权限等.并在 20##12 月允许由铁道部颁发铁路旅客票价表,作为旅客列车实行浮动票价的中准价〔计办价格〖2000〗931 号〕 .铁道部依据国家计委的上述《批复》 ,发出<以下简称《通知》 >, 《通知》规定:节前〔1 月 13 日至 22 日〕自## 〔集团〕公司、铁路局、 ##铁路局始发、节后〔1 月 26 日至 2 月17 日〕为##、##、##、##铁路局始发的部份直通客车票价上浮,其中新型空调列车上浮 20%,其他列车上浮 30%.除夕、正月初一、初二不上浮.儿童、学生、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票价不上浮.##省##市居民乔占祥购买了 20##1 月 1 日 2069 次从##到磁县的车票,20##1 月 22 日 2069 次从##到##的车票.第一 X 车票比涨价前多支出了 5 元票价,第二 X 车票比涨价前多支出了 4 元票价.据此,乔占祥认为铁道部关于 20##部份旅客列车涨价的通知侵害了其合法权益,于 20##1 月 18 日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就不服铁道部的《通知》向铁道部申请行政复议,申请撤销铁道部于 20##1 月 4 日公布的 20##春运期间部份旅客列车实行票价上浮的行政行为,尔后,在铁道部作出维持涨价通知的复议决定后,并向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受理此案,并作出判决;乔占祥对一审判决不服又向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作出了维持判决.我国法律规定, 惟独具体行政行为才可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而抽象行政行为不可以.于是铁道部《通知》的性质就成为了本案中至关重要的决定因素:如果《通知》是具体行政行为,那末乔占祥可以以自己权益被侵害为由进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反之,乔占祥无权进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抽象行政行为又称制定行政法律规X 的行为,是特定的国家机关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制定和发布普遍性行政规则的行为,包括制定法规、规章和发布决定、命令等的行为.抽象行政行为具有普遍的法律效力,是对未来发生约束力的、可以反复合用的行为,它起到拘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用.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针对特定人或者特定事件作出影响相对方权益的具体决定和措施的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具有使行政法律关系双方主体的权利义务内容具体化的作用,是现实上产生后果的一次性行为.二者的区别在于:1. 调整对象不同抽象行政行为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对不特定的多数人产生约束作用.而具体行政行为是针对特定人或者特定事件的.2. 可否反复合用不同抽象行政行为是制定和发布普遍性行政规则的行为,包括制定法规、规章和发布决定、命令等的行为,执行规X 性文件的行为,是可以反复合用的;而具体行政行为由于仅针对特定人或者特定事件,并不可以反复合用.3. 影响相对人的方式不同抽象行政行为主要在于制定发布规X 性文件,不会直接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影响, 惟独当抽象行政行为通过具体行政行为表现出来时, 即文件内容被执行时,才会对相对人产生影响.而具体行政行为是针对特定人或者事件的,可以直接对相对人产生作用.4. 能否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不同抽象行政行为不可以行政诉讼、行政复议, 惟独具体行政行为才可以.对于《通知》性质的认识,无非是有两种观点,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认为《通知》是抽象行政行为的理由如下:《通知》是铁道部对泛博旅客做出的, 由于即将乘坐火车的旅客并不确定,而且X 围很广,属于针对不特定多数人的决定. 同时《通知》对每一个旅客都可以反复合用. 当各铁路局以与相关单位执行《通知》中的决定时, 《通知》便间接对当事人产生了影响.认为《通知》是具体行政行为的理由如下:《通知》针对的是在特定节假日期间乘坐火车的特定人群,人群、时间段相对固定. 同时由于时段的特殊性, 《通知》不可在其他时间反复合用. 《通知》已经发布即视为执行,直接对广大旅客产生了作用,没有中间环节.而对于此种观点更有学者认为,铁道部的《通知》是针对铁路运输企业作出的, 即《通知》的对象是铁路运输企业,而非泛博旅客, 自然具有对象特定性.我认为,第一种观点更合适, 即《通知》是抽象行政行为.根据上述所说的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别,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予以论述:1. 调整对象为不特定多数首先一点, 《通知》是对泛博旅客做出的,而非铁路运输企业.之所以有学者会认为《通知》是对铁路运输企业做出的,是因为泛博铁路局、铁路公司等会根据《通知》的内容做出涨价行为,确定票价.但这种观点太过片面.如果仅仅是对铁路运输企业做出的行为,那末大可不必让公众知晓, 但事实恰恰相反, 《通知》的内容公众都可以看到,在购买火车票的时候也可以明确知晓涨价的行为.所以铁道部发布《通知》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让潜在旅客知道火车票将会涨价,是对外部的公告,而非对内部的命令.其次,《通知》有合用的特定时间段和人群,这并不等同于通知的对象固定.比如行政立法属于抽象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法》也有自己的特定对象, 即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人群.可是立法机关制定《行政处罚法》的行为固然属于抽象行政行为,这是毫无疑问的, 因为不知道谁会成为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人.同样的, 虽然《通知》有着针对的人群, 即泛博旅客,但是具体谁会成为旅客是不固定的,而且人数众多,不能仅仅因为人群类型固定就认为对象特定.2. 可反复合用《通知》有着合用的时间段, 即节假日期间,有学者认为这代表它不可反复合用, 因为在节假日以外的时间无法合用,有着时段特殊性.但事实上,在节日期间,每一趟符合要求的列车都可以合用涨价规定,每一个购买相应火车票的乘客也都会支付更多的价款, 《通知》在节日期间是可以反复合用的.《通知》的合用时间X 围本来就是固定的,我们无需考虑在此之外的时间. 不少行政法律法规都有合用的时间限制,在规定时间段内产生作用,反复合用, 而在规定时间外便失去效力.我们绝不能以此认为这些行政法律法规都是不可反复合用的.3. 间接对相对人产生作用虽然《通知》是对泛博旅客做出的公告,但它却不能直接发生效力, 《通知》发布之后票价并未立刻上涨, 惟独当每一个铁路局、铁路运输企业做出相应的涨价行为,导致票价确实上涨后,旅客才干买到涨价的火车票. 因此《通知》并未直接对相对人产生作用,而是借助铁路局、铁路运输企业, 间接产生了作用.根据以上三方面的分析,结合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特点和区别,我们不难看出《通知》应属于抽象行政行为, 因为它的对象是即将乘车的泛博旅客,为不特定多数;可以反复使用;间接对相对人产生作用.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从行政诉讼的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能够进行复议的只能是具体行政行为. 由于《通知》在性质上属于抽象行政行为,所以乔占祥无权进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与其他诉讼参预人的参加下,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制度.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区别在于,行政诉讼的相对方是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进行裁定的机关是人民法院,如果对裁定结果不满意,可以上诉,直到二审终审.而行政复议进行裁定是做出行政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行政单位, 行政复议实行一级复议原则,意思就是只能进行一次复议,如果对复议结果不满意,不得向复议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只能进行行政诉讼.因此在铁道部作出维持涨价通知的复议决定后 ,乔占祥向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依然惟独具体行政行为才可以进行行政诉讼, 因此乔占祥既不应进行行政复议,也不应进行行政诉讼.虽然乔占祥无权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但这并不意味着《通知》就完全合法.事实上,我认为《通知》在程序上是不合法的.《铁路法》第 25 条规定:"国家铁路的旅客票价率和货物、包裹、行李的运价率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拟订,报国务院批准. 〞但在本案中, 国家计委依据铁道部报送的《关于报批部份旅客列车政府指导价实施方案的函》直接下发了《关于部份旅客列车实行政府指导价有关问题的批复》 ,并未经过国务院审批.根据宪法的规定, 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经国务院总理授权, 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可以负责某一方面的工作. 因此,所谓"批准〞必须是国务院总理作出的,或者是由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作出的.对于重大问题,更是应当召开国务院全体味议或者常务会议先进行讨论,然后再由总理或者副总理、国务委员作出最终决定.本案中, 国家计委下发的《批复》不是经国务院全体味议或者常务会议讨论的结果,更没有经总理或者副总理、国务委员作出最终决定,不符合规定程序.《价格法》第 23 条规定: "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 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对此,铁道部给出的解释是,《价格法》中仅规定"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 而非明确规定"应召开听证会〞.此外, 听证会当时在我国属于新事物,存在众多操作性问题,并未广泛合用.为了弥补, 国家计委和铁道部组织召开了论证会, 听取运输企业和一定程度上代表消费者利益的地方物价部门的意见. 因此不能说程序不合法.但是反复思索,我们不难发现其中的问题.对于"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 还是"应召开听证会〞,铁道部纯属在咬文嚼字.通过文意解释,我们不难看出立法者的用意,法条中已明确说明当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时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有责任召开听证会.此外,就算新事物在合用时有诸多艰难,这也不能成为不经合用的理由.既然法律中有着规定,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就应该按规定行事,决不能因为体系不成熟就成为推脱的理由.在本案中,火车票价关系成千上万人民的切身利益, 应当召开听证会.政府的价格主管部门是国家计委, 即国家计委负有举行关于旅客列车票价上浮的听证会.但是国家计委和铁道部组织召开的论证会也并不等同于听证会.论证会并非法律规定程序,没有法律效力,论证会的程序也与听证会大不相同. 因此在未经国家计委主持听证会的情况下做出的《通知》自然无效.由以上分析可知, 《通知》在性质上属于抽象行政行为, 因此乔占祥不应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但是《通知》的发布程序却并不合法,它未经国家计委举行听证会,也未报国务院审批,不符合法律规定.但是《通知》内容已经实施,无法撤销,所以应由铁道部和国家计委赔偿受害者的损失.。

铁道部2012年撤消一分为五大公司[1]

铁道部2012年撤消一分为五大公司[1]

铁道部2012年撤消一分为五大公司据港媒报道,近日中国官方称,旨在彻底消除政企不分痼疾的中国铁路体制新一轮改革正在稳步推进,改革方案经过几经酝酿业已形成草案,等待时机成熟后上报中央决定。

新一轮的铁路改革将分成两步:第一步,精干主业,分离辅业;第二步,在中央成立中国铁道集团,在地方成立五大区域公司,实现政企分离。

铁道部在完成公司制改革后,2012年左右将被撤销随即并入交通部,有关行政管理职能由交通部归口管理的国家铁道管理局行使。

值得关注的是五大区域公司的主站北京铁路枢纽、上海铁路枢纽、武汉铁路枢纽、广州铁路枢纽,已经全部建设完成。

在争夺西部铁路枢纽的角逐中,兰州占尽中国地理中心位置之便,搭上四万亿投资的顺风车,被中央先后投资2000亿重点建设,成为汇聚12个方向线路的路网型综合铁路枢纽,一跃跻身全国第五铁路枢纽。

新的铁路管理格局如下:一、行政管理体制在中央成立国家铁道管理局(交通部铁道管理局),由交通部归口管理,系副部级国家局,局长由交通部副部长兼任,并为交通部党组成员,负责行使拟订铁路行业的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标准,起草铁路行业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维护铁路专营权,依法监管铁路市场,等全国铁路行政管理权。

在各级省交通运输部门设立铁道管理处,行使地方铁路行政管理权。

二、铁路经营体制在中央成立中国铁道集团公司,简称“中国铁道”,负责在国家特许下管理投资控股全国铁路资产,是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和国资委管理的特大型国有企业集团。

在地方成立五大区域铁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经营所在区域铁路资产。

区域集团由中国铁道集团公司控股,各省国资委参股,部分试点地区还可引入国外战略投资伙伴,形成健康的铁路运营市场竞争格局。

全国铁路运营区域划分为:北京、天津、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组成的北部运营区,由北京铁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经营,主站北京枢纽;甘肃、陕西、宁夏、新疆、青海、西藏、四川、重庆组成的西部运营区,由兰州铁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经营,主站兰州枢纽;山西、山东、河南、河北、湖北组成的中部运营区,由武汉铁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经营,主站武汉枢纽;安徽、江苏、上海、浙江、江西、福建组成的东部运营区,由上海铁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经营,主站上海枢纽;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湖南组成的南部运营区,由广州铁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经营,主站主站广州枢纽。

铁道部改革 或将分拆为两大机构

铁道部改革 或将分拆为两大机构

铁道部改革或将分拆为两大机构
铁道部的机构改革已经箭在弦上。

消息人士透露,铁道部将分拆为国家铁路总局和中国铁路总公司,其中国家铁路总局将按照副部级的设置并入大交通部;而将划至国资委麾下的中国铁路总公司究竟为副部级还是正部级单位暂未有确切消息。

该人士进一步透露,中国铁路总公司将以现铁道部运输局为主要班底,进行公司化的设置,主要负责铁路的运营。

而运输局的人事调整在今年初为应对大部制的改革已经兑现,暂时不会再有大的调整。

今年1 月,原本担任铁道部运输局局长的吴强被平级调到铁道部政治部担任副主任,其职位由其副手程先东接任。

而铁道部现有其他司局后续将随着机构改革的落实有裁并。

除了运输局人心稳定,大部分人希望能去即将成立的铁路总公司任职。

铁路系统人士说。

根据此前获悉的铁道部改革的部分建议草案内容,国家铁路总局将保留的职能主要是三部分:一是铁路的建设规划和建设管理,二是安全标准的制定以及执行和监督,三是劳动和卫生,这一部分主要是保留铁道部劳动和卫生司的既有职能。

地方铁路局人士也证实了铁道部分拆为两大机构启动在即的消息,前述消息人士透露,各个地方路局将纳入新成立的中国铁路总公司麾下运营管理,但地方路局改制一事目前看来会略作延后。

根据前述的改革建议草案内容,现有的18 个铁路局将重新梳理,组建华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南、西北等六个或者七个区域集团公司,归口至中国铁路总公司。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铁部分)(已按铁总科技【2017】221号第一次修订)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铁部分)(已按铁总科技【2017】221号第一次修订)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速铁路部分)2014 年7月·北京目录总则 (1)第一编技术设备 (2)第一章基本要求 (2)基建、制造及其验收交接 (2)限界、安全保护区 (3)养护维修及检查 (5)救援设备 (6)灾害防护 (6)行车安全监测设备 (7)第二章线路、桥梁及隧道 (9)一般要求 (9)铁路线路 (9)线路平面及纵断面 (10)路基 (10)桥隧建(构)筑物 (11)轨道 (12)线路交叉及接轨 (13)防护栅栏 (13)声屏障 (14)第三章信号、通信 (15)一般要求 (15)信号 (15)联锁 (17)闭塞 (18)调度集中系统 (18)机车信号、列车运行监控装置、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 (19)列车运行控制系统 (19)信号集中监测系统 (23)通信 (23)承载网 (24)业务网 (24)支撑网 (25)信号、通信线路及其他 (25)第四章铁路信息系统 (27)第五章车站及枢纽 (30)站场设备 (30)客运设备 (30)第六章机车车辆 (32)机车设备 (32)机车 (32)车辆设备 (34)车辆 (35)动车组设备 (36)动车组 (36)自轮运转特种设备 (37)第七章供电、给水 (38)牵引供电 (38)电力、给水 (40)第八章房屋建筑 (42)第九章铁路用地 (43)第二编行车组织 (44)第十章基本要求 (44)行车组织原则 (44)列车乘务 (46)车站值守 (49)车站技术管理 (50)对行车有关人员的要求 (50)第十一章编组列车 (52)列车编组 (52)列车中机车车辆的编挂和连挂 (52)列尾装置的摘挂及运用 (54)列车中车辆的检查 (54)列车制动 (56)第十二章调度指挥 (63)调度日计划 (63)日常运输组织 (64)调度命令 (66)第十三章列车运行 (70)行车闭塞 (70)接发列车 (76)列车运行 (79)跨线运行 (80)车底回送 (81)第十四章限速管理 (82)临时限速管理 (82)列控限速管理 (82)第十五章调车工作 (84)调车工作 (84)机车车辆的停留 (88)第十六章施工维修 (91)施工维修基本要求 (91)施工维修防护 (91)施工路用列车开行 (100)确认列车开行 (101)设备故障及抢修 (102)第十七章灾害天气行车 (104)大风天气行车 (104)雨天行车 (105)冰雪天气行车 (106)异物侵限报警 (107)地震监测报警 (109)天气恶劣难以辨认信号行车 (109)第十八章设备故障行车 (111)列控车载设备不能正常使用 (111)LKJ、GYK、机车信号故障 (111)CTC故障 (112)进站、出站、进路信号机、线路所通过信号机故障或车站(线路所)道岔失去表示、轨道电路非列车占用红光带 (113)区间通过信号机故障或闭塞分区轨道电路非列车占用红光带(异物侵限报警红光带除外) (116)站内轨道电路分路不良 (117)列车占用丢失 (117)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故障 (119)接触网停电 (120)接触网上挂有异物 (121)受电弓挂有异物 (122)运行途中自动降弓 (122)自动过分相地面设备故障 (123)动车组列车空调失效 (123)列车运行途中车辆故障 (124)第十九章非正常行车组织 (127)双线区间反方向行车 (127)列车被迫停车后的处理 (127)列车在区间退行、返回 (128)列车分部运行 (129)列车冒进信号机 (129)列车运行晃车 (130)列车停在接触网分相无电区 (130)列车碰撞异物 (131)列车发生火灾、爆炸 (132)第二十章救援 (133)使用机车、救援列车救援 (133)动车组救援动车组 (134)启用热备动车组 (135)第三编信号显示 (136)第二十一章基本要求 (136)第二十二章固定信号 (139)色灯信号机 (139)车载信号 (146)第二十三章移动信号及手信号 (151)移动信号 (151)无线调车灯显信号 (152)手信号 (153)第二十四章信号表示器及标志 (162)信号表示器 (162)线路标志及信号标志 (166)线路安全保护标志 (172)动车组列车标志 (173)第二十五章听觉信号 (174)附图1 客运专线铁路建筑限界 (177)附图2 客运专线铁路机车车辆限界 (180)附件1 调度命令 (181)附件2 调度命令登记簿 (182)附件3 CTC控制模式转换登记簿 (183)缩写词对照表 (184)计量单位符号 (185)总则铁路是国民经济大动脉、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和大众化交通工具,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骨干、重要的民生工程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运输方式,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至关重要。

收藏!中国铁路的6次重大改革,步步坎坷!

收藏!中国铁路的6次重大改革,步步坎坷!

收藏!中国铁路的6次重大改革,步步坎坷!回顾历史上的两次改革,从激励机制上都做到位了,80 年代大包干改革失败在于“七五”期间通胀严重,而铁路运价受到限制,另外各路局除了要负责经营利润,还要负责建设任务,最终导致失败。

90 年代改革失败的教训在于,铁路的特点是全网全程,路局对盈利负责的前提是降低路局之间的结算量,扩大路局的运营范围。

1、“大包干”改革1986 年开始的“大包干”主要包括几个方面。

首先,铁路向国家承包任务,包括:1)包运输任务:“七五”期间,应完成客运量64 亿人次,货运量71 亿吨;2)包车辆生产任务:“七五”期间共生产机车5,000 台,货车11 万辆,客车1 万辆;3)包铁路建设规模:新增电气化铁路、复线和新建骨干新线近万公里。

铁道部对国家承包以后,全国12 个铁路局先后对铁道部实行了为期3年或4 年的全面承包,铁道部将盈利指标、运输任务和人事等直接下包到各路局,各个路局完成包干的计划内指标后,计划外指标可以自行分配。

铁路不再将全部运营收入上缴中央,而是以承包责任制的方式每年上缴5%的营业收入,其余全部收入归铁路系统。

“大包干”提升效率的同时也产生了问题:1)提升了效率:1986 年铁路换算周转量增长8%,运输收入增长11%,利润增长26%,劳动生产率增长5%,建设资金增长14%;2)“大包干”也产生一些问题,例如重大事故接连发生,运输能力与运量的矛盾仍很突出。

随着1988 年四次严重铁路事故的发生,丁关根引咎辞职,“大包干”也宣告终结。

我们认为“大包干”在运营改革上创新地赋予了地方路局更多自主权,但却未涉及定价体制和投融资改革,导致失败。

“七五”后期经济出现下滑的时候,铁道部并未放松包干的指标考核,运输价格受到控制,另外铁路建设投资浩大、自身积累少和融资渠道不完善。

结果,收入下滑和投资任务重使得铁路很难自负盈亏,各路局不得不减少维修等活动的支出,安全出现隐忧。

2、第二次“资产经营责任制”铁路改革1999 年起全国14 个路局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

关于“铁道部撤销”之感想

关于“铁道部撤销”之感想

关于“铁道部撤销”之感想2013年是一个改革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出台,铁道部赫然在列,其实撤并改革涉及的部门和机构不只是铁道部,但是媒体和社会格外关注铁道部,一时间熙熙攘攘,纷纷纭纭,热热闹闹。

中央决定的事,自然有他的道理,坚决支持。

倒是人们对待这个事情的态度耐人寻味,可谓酸甜苦辣咸五味俱全,站在高远处看看,叹为观止,对铁道部的改革我有些自己的感想。

嘲笑者有之,苦笑者有之,飞泪者有之,咒骂者有之,看笑话者有之。

各有各的道理,无可厚非,说明人们对待铁道部的复杂心态。

也说明铁道部自降生以来,亦功亦罪,还说明铁道部和亿兆黎民联系紧密,才有此切肤之感,或奇痒难忍,或其痛至深,或情何难堪,总之让人不骂不足以平愤,不哭不足以抒情,不笑不足以解气。

所谓有恩的报恩,有怨的抱怨,有仇的报仇,一场大戏,酣畅淋漓,感性十足,煽情十足,激情十足。

但激情过后往往是空虚,感性永远代替不了理性,甚或生出厌倦之感。

铁道部为新中国60多年的发展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它为中国建设了四通八达的铁路线,建设了世界上发展最快的高铁线,到现在,火车都是中国国内货运和客运最主要的方式,铁道部为中国经济发展的贡献是毋庸置疑的。

然而随着中国高铁的大跃进式发展,铁道部负债高达2.6万亿,在投入如此大的情况下,中国春运问题依然没有解决,并随着前任铁道部长刘志军落马,铁道部内部的一系列贪腐事件也被曝光,高投入、低效率、贪腐问题成为困扰中国铁道发展的瓶颈。

此次铁道并入交通部,将铁道部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成立国家铁路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承担铁道部的其他行政职责,负责拟订铁路技术标准,监督管理铁路安全生产、运输服务质量和铁路工程质量等。

二是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铁道部的企业职责,负责铁路运输统一调度指挥,经营铁路客货运输业务,承担专运、特运任务,负责铁路建设,承担铁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

我个人认为,原铁道部被分为两个部门,是实现中国铁道运行与建设政企分开重要的一步。

铁道部历任部长名单

铁道部历任部长名单

铁道部历任部长名单第一任铁道部长(1949年10月至1965年1月)滕代远(1904.11.2-1974.12.1) 苗族,湖南麻阳人。

久经考验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国人民解放军的领导者之一、新中国人民铁路事业的奠基人。

第二任铁道部长(1965年1月至1970年撤销)吕正操,1905年1月生,字必之,辽宁海城人。

193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4年1月参加革命工作,东北讲武堂毕业,上将军衔。

第三任铁道部长(1975年1月至1976年12月)万里,1916年12月生,山东东平人。

193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曾任中共东平县工委书记,泰西地委宣传部、组织部部长。

1940年后任中共鲁西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冀鲁豫二、七、八地委书记。

1947年后任中共冀鲁豫区委委员、秘书长,南京市军事管制委员会财委副主任、经济部部长、建设局局长。

第四任铁道部长(1976年12月至1978年12月)段君毅,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无产阶级革命家,我党政治工作杰出的领导人,原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务委员、北京市委原第一书记段君毅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04年3月8日13时06分在北京逝世,享年94岁。

第五任铁道部长(1978年12月至1981年9月)郭维城少将,张学良机要秘书。

郭维城少将,1912.8.21——1995.1.1,奉天义州(今辽宁义县)人。

满族第六任铁道部长(1981年9月至1982年5月)刘建章(1910—2008)河北景县人。

于2008年2月14日因病在北京逝世。

享年98岁。

刘建章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并参加革命工作,同年转为中共党员。

历任珲春县县委书记,景县县委书记,北平市委市民工作委员会书记,华北人民抗日联军第九军区政治部主任,华北人民抗日自卫委员会冀南特派员,冀南武邑县县长,冀南五专署专员、军分区政治部主任,冀南行署副主任,冀中行署副主任,石家庄铁路局局长,华北交通部副部长,华北军运司令员,北平市军管会交通部部长,天津铁路局副局长等。

铁道部

铁道部

1铁道部简介1.1铁道部历史沿革铁道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成立最早的部门之一,1949年10月1日,根据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设置中央人民政府铁道部。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根据国务院《关于设立、调整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央人民政府铁道部即告结束。

国务院按照《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将原中央人民政府铁道部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接替相关工作,成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历史上除1970年至1975年间与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合并成立新的交通部之外,一直延续至今。

2008年3月,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决定成立新的交通运输部。

有建议,将铁道部归入新设的部门,以减少机构的重叠设置。

但是,铁道部副部长陆东福解释说,“铁路对中国有着包括国土开发、国防建设、维护国家民族统一的作用;而保留铁道部,则是从国家战略的需要考虑的”。

1.2铁道部主要职责(一)组织拟订铁路行业发展战略、政策,拟订铁路发展规划,编制国家铁路年度计划,参与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编制工作。

研究提出铁路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配套政策建议。

(二)组织起草铁路行业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监督实施。

依法承担有关行政许可和执法监督工作。

(三)承担铁路安全生产和运输服务质量监督管理责任。

统一管理铁路运输组织和集中调度指挥工作,制定铁路运输服务质量行业标准并监督实施,规范铁路运输市场,协调、指导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工作。

(四)依法监督管理铁路国有资产,管理国家铁路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

(五)负责国家铁路财务工作。

按规定管理铁路建设基金、国家铁路资金。

依法承担铁路运价管理有关工作。

(六)承担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责任。

铁道部:我还想再活五百年?

铁道部:我还想再活五百年?

铁道部:我还想再活五百年?解筱文1982年,没有人想到你;1993年,很少有人说起你;1998年,发现“啃”不动你;2003年,你说“怀孕”了;2008年,你说还在“哺乳期”;2013年,你已无话可说。

铁道部,这一次撤销你,看样子铁板钉钉了。

对此,舆论无杂音,甚至喜不言待。

接下来,更多的人似乎在等待一种悲怆的惨叫,以印证长久以来一个“多行不义”者应有结果。

作为铁路改革的支持者,6年前我在《中国铁路五种死法》一文中认为,成熟的中国铁路体制改革必将是化解铁路万难问题的“破冰之改”,一定会再造一个充满朝气的青春铁路。

而今天,当铁路体制改革实质性真切来临时,却感到有无数的问号和叹号,叩击着我,令我一边设问,一边自答,进行某种合理的利弊推演。

问:撤销铁道部对国家好吗?有没有坏处?答:当然好。

政府体制改革是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自我完善。

撤销铁道部,计划经济的最后一个“堡垒”顺利剔除,铁路行业向“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目标挺进,国务院机构改革顺利迈入新时空。

由此,一个来自中国的巨型企业,震撼上榜世界500强企业前列。

当然,坏处也显而易见。

铁路基础建设,中央政府以后肯定再不能玩虚的了,铁路将再不会替国家买那么多的冤枉单了。

例如,2010年中央预算投资铁路基础建设150亿,虽比8年前增加1.5倍,但这点钱仅占当年铁路基础建设6000亿的2.5%,而名义却是中央政府;“十一五”期间,铁路内部积累资金达到了5108亿,比“十五”期间增长了56%,这些内部积累资金,在整个建设投资里面超过了20%,等于1/5的资金靠国铁内部积累资金解决了中国铁路建设问题;除此之外,铁路还要被迫向各大银行巨量贷款,背负高额利息,为各大银行打工,这也是代表中央政府做事。

这种现状不是一时,而是长期以来,属世界铁路业之罕见。

铁路就是一次次加剧地榨干自己,来代表中央政府投资建设铁路。

体制改革之后,在公益运输服务方面,中央政府看你还怎么办?“十一五”期间,铁路承担公益性运输达到了1600亿,比“十五”期间增长了48%;“十一五”期间,铁路承担政府和社会职能支出460亿,比“十五”增长了45%。

《车站行车工作细则编制规则》(铁总运【2017】174号)(国家局认可)

《车站行车工作细则编制规则》(铁总运【2017】174号)(国家局认可)
十一、《站细》应逐步实现网络化管理,做到信息共享、远程审批,实行动态管理。
十二、本规则适用于普速铁路(CTC区段车站是否编制《站细》由铁路局规定)。《行细》中规定需编制《站细》的高速铁路车站,可参照本规则编制。
十三、本规则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由总公司运输局负责解释。原铁道部《关于发布车站行车工作细则编制规则的通知》(铁运﹝2008﹞231号)同时停止执行。
线路、道岔、调车设备

一、正线、站线、安全线、避难线
表1-4



线路名称
线路编号
线路用途
有效长(m)
有效长起止点
换算容车数
(辆)
最大换算容车数(辆)
客车换算容车数
(辆)
接触网挂网长度(m)
附记
11m
14.3m
11m
14.3m
24.2m
26.6m
注:线路长度能否满足接发动车组列车条件,应按线路有效长减30m安全距离确定。
“+”为下坡,“-”为上坡;
S´1,S´2,…,S´n—各段线路坡道的实际长度(m);
制动距离—分别为本站列车运行各种速度的制动距离(800m、1100m、1400m……)。
⑵曲线阻力当量坡度计算公式为:
700S"1S"2S"n
i"=×(++…)
制动距离 R1R2Rn
式中:
i"—曲线阻力当量坡度(‰);
收到《站细》或临时规定的单位要立即认真核对与本单位有关内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五、本规则中条文目录不得增减。车站可结合技术设备和作业的具体情况,对条文内容适当增减。仅编组站及铁路局指定的区段站编制《站细》第二、三篇内容。有关军事运输内容,与驻局军代处根据管内实际情况确定。

论铁道部的撤销

论铁道部的撤销

因为竞争者剩余的缘故,在一个竞争的市场,供求曲线会通过市场均衡决定因基础设施而导致的成本归属;但在一个垄断市场,市场势力会导致消费者承担过多和额外的价格抬升,造成既无效率也不公平的均衡。

从这个意义而言,铁道部消失并不意味着中国铁路市场化的开始,要让铁路走向市场,还必须引入竞争机制,否则中国铁路总公司就是徒有公司之名,而无市场之实。

铁道部终于要成为历史名词了。

在3月10日的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揭晓,和此前的传闻一样,铁道部不再保留,将铁道部拟定铁路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行政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组建国家铁路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承担铁道部的其他行政职责;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铁道部的企业职责。

自1949年成立以来,铁道部在几十年间历经裁撤、复起、减员等改革,但始终保持着政企合一、政监合一、政资合一的体制,被称为计划经济的最后一个堡垒,“铁老大”的傲慢也由此得来。

自2003年刘志军主政铁道部以来,8年时间里中国铁路迎来了有史以来投资规模最大、建设速度最快的“跨越式”发展时期,尽管火车越跑越快,但腐败、安全等问题也随之产生。

那么,此次机构改革对中国铁路发展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必须要肯定的是,政企分开是中国铁路必须要走的第一步,但如果只是满足于目前的中国铁路总公司作为唯一的铁路运输提供商,而不是着眼于建立起真正的现代企业制度,那么铁道部变成中国铁路总公司,那也只是换了个名称,却换汤不换药。

而最让民众担心的是,在铁道部实行企业化运行之后,服务没有改进,却会以涨价来应对?这担忧并非没有道理。

日前,铁道部部长盛光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铁路的平均票价是偏低的,至于今后的火车票价,还要按市场规律办,按照企业化经营的模式来定票价。

”其实,说火车票票价低的声音并不只是存在于铁道部,同时还是不少学者的观点。

很多学者认为,火车票之所以会紧张,就是因为票价过低。

因此提高票价可能会成为铁路企业化运营后的第一个选择。

铁道部历任部长副部长名录

铁道部历任部长副部长名录

铁道部历任部长、副部长名录铁道部历任部长、副部长名录铁道部历任部长滕代远(1949年10月至1965年1月)吕正操(1965年1月至1970年撤销)苏静(军管会主任1967年4月至1968年7月)万里(1975年1月至1976年12月)段君毅(1976年12月至1978年12月)郭维城(1978年12月至1981年9月)刘建章(1981年9月至1982年5月)陈璞如(1982年5月至1985年6月)丁关根(1985年6月至1988年1月)李森茂(1988年1月至1992年4月)韩杼滨(1992年4月至1998年3月)傅志寰(1998年3月至2003年3月)刘志军(2003年3月至历任副部长吕正操(1949年10月至1965年1月)武竟天(1949年10月至1965年1月)石志仁(1949年10月至1966年5月)王世泰(1952年8月至1954年11月)郭洪涛(1952年8月至1954年10月)赵健民(1952年12月至1955年1月)陆平(1954年11月至1957年10月)刘建章(1954年11月至1966年5月,1975年1月至1981年9月)余光生(1955年1月至1966年5月)郭鲁(1959年8月至1966年5月,1975年1月至1976年10月)汪菊潜(1959年8月至1966年5月)苏杰(1960年12月至1966年5月,1975年1月至1979年1月)钱应麟(1960年12月至1966年5月)彭敏(1965年1月至1966年5月,1975年1月至10月)邓存伦(1975年1月至1982年4月)李新(1975年1月至1979年1月)黎光(1975年1月至1979年4月)王效斌(1975年1月至1982年4月)廖诗权(1975年1月至1982年4月)吴冶山(1975年1月至1982年4月)赵文普(1975年1月至1982年4月)郭维城(1975年1月至1978年12月)李颉伯(1979年8月至1982年4月)布克(1979年8月至1982年4月)耿振林(1979年8月至1982年4月)李震(1979年8月至1982年4月)刘白涛(1979年8月至1982年4月)酆炳军(1981年7月至1982年4月)韩力平(1981年7月至1982年4月)李克非(1981年7月至1984年12月)刘平田(1981年7月至1982年4月)李茂森(1982年4月至1988年4月)李轩(1982年4月至1984年12月)张辛泰(1982年12至1990年9月)尚志功(1983年6月至1987年7月)石希玉(1983年12月至1986年3月,1989年12月至1993年5月)孙永福(1984年12月至1998年3月)罗云光(1986年5月至1990年3月)屠由瑞(1988年6月至1994年1月)傅志寰(1991年1月至1998年3月)国林(1993年5月至1996年8月)蔡庆华(1996年2月至2003年7月)刘志军(1996年8月至2003年3月)孙永福(1998年3月至2006年9月)王兆成(2001年至2004年)彭开宙(2001年11月任胡亚东(2003年7月任陆东福(2003年7月任卢春房(2005年3月任王志国(2006年9月任第二任铁道部长吕正操简历吕正操(1904.1.4—2009.10.13),辽宁省海城县人。

刘志军铁道部长的背景与背影

刘志军铁道部长的背景与背影

刘志军:铁道部长的背景与背影作者:梅启健来源:《中国经济和信息化》2011年第04期铁道部原党组书记、部长2月12日下午,一条几年前的通讯稿《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访谈:从不回家过年》,被重新发布在中国广播网上。

在访谈中,铁道部长刘志军说,为了春运,自打进入铁路系统起,他再也没回家过过春节。

2月12日是农历大年初十,正是春运返程客流高峰期,这条翻新的报道颇为应景。

报道刊登仅一小时后,新华社发布快电,铁道部长刘志军涉嫌严重违纪被免去党组书记职务,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铁道部党组书记由海关总署署长盛光祖火线接任。

作为今年接受调查的首位正部级高官,刘志军成为继2004年原国土资源部长田凤山之后,在任上被免职调查的又一位部长。

铁道部内部人士表示,刘出事毫无事先征兆,但并不意外。

高铁发展加速期带来的巨大利益诱惑,使刘未能再次全身而退。

2011年初,山西晋城女企业家丁书苗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

知情者称,刘志军案与丁书苗案有直接关联。

以煤炭运输起家的丁旗下的博宥投资,在高铁声障设备的招标中存在诸多疑点。

在人民网强国论坛上,一位教授发帖指出三个事实:高铁每年持续投资额度达7000亿元之巨;刘志军在中国铁道部经营前后有近20年;中国至今从来没有过省部级官员被误判的先例。

饶有意味的是,一个月前,刘志军在2011年铁路反腐倡廉工作会议上称,领导干部要管住自己,对一些敏感事项不乱插手,不利用自己的影响谋取私利,坚决顶往各种说情、打招呼。

余音绕梁,但刘志军已不堪面对。

刘志军在公开资料中多次被称作是“站在火车头上的部长”。

自2003年接掌铁道部以来,刘一直谦虚地自称是“农民的儿子”,多年来为解决春运一票难求的状态,他亲自组织了“四纵四横”高铁网络建设,参与、主导了六次铁路大提速。

1953年和1956年,刘志军和刘志祥兄弟俩先后出生在湖北鄂州一个小村庄。

兄弟二人先后与铁路结缘。

刘志军初中毕业后,先是武昌段的一个养路工,因为写得一手好字,受到铁路局领导黄某的赏识。

两会之铁道部被撤销

两会之铁道部被撤销
别了,铁道部!
中央人民政府铁道部
根据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于1949年10月1日设置的一个 部门。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 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成立中华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根据国务院《关于设立、调整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及有关 事项的通知》,中央人民政府铁道部即告结束。国务院按照《国务院组织法》 的规定,将原中央人民政府铁道部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接替相关工作, 成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别了,铁道部!愿铁路发展 更好!!
谢谢!!
铁道部为什么被撤销?
• 1.政企不分致贪腐,缺少监管.改革后便于事 故追责,保障铁路运营安全 • 无可否认的是,铁道部在保障国民经济 平稳运行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政 企不分”造成的各种弊端也越来越不适应 市场经济的发展,如近年来的天价宣传片 背后的巨额资金浪费、贪腐案件背后的监 管漏洞、高价动输成本浪费, 大交通通盘方便百姓出行
• 此次改革一个重大意义就是真正实现我国的综 合交通运输体系。根据不同的运输方式,发挥 它的最大的优势,实行合理的布局,该空运的 空运,该靠火车来运输的靠火车,该高速的靠 高速。在大交通的体制下才能通盘考虑这个问 题。 • 这样做的意义如何? 提高我们的综合因 素的效能,发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的组合优势 来提高效益,也降低成本,方便老百姓出行。
2.机构太庞大欠下巨债改革后资金筹 措的渠道可以多元化
• “政企分开”的改革模式是铁道部改革的正确 方向铁路政企分开,将铁道部原有的职能重新 拆分、重组,实现政策的归政策、运营的归运 营、规划的归规划,可以充分激发系统内的活 力,进而解决目前存在的诸多问题。 • 改革之后,铁路运输以前承担的过多的公益性 运输支出、承担的政府和社会职能支出的“包 袱”应该有所减轻,以保证企业轻松上阵,做 企业应该做的事情,对整个中国铁路行业发展 而言,应该是有利的。

铁道部 撤销

铁道部 撤销

铁道部撤销1. 背景介绍在过去的几十年里,铁道部一直是中国国家铁路管理的主要机构。

作为中国铁路系统的管理者和运营者,铁道部负责铁路线路的规划、建设、维护和运营。

然而,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对高速铁路的迫切需求,铁道部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

2. 问题与挑战2.1 体制过于庞大铁道部作为一个庞大的机构,具有繁琐的管理体系和庞大的员工数量。

这使得决策过程变得缓慢,而且难以适应快速变化的市场需求。

为了提高效率和灵活性,撤销铁道部成为一个值得考虑的选项。

2.2 财务状况不佳铁道部长期以来在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由于投资额巨大,负债累累,铁道部面临着巨大的财务压力。

撤销铁道部可以为改革铁路体制提供新的机会,改善资金使用效率,减轻财务压力。

2.3 建设与运营分离在现有的铁路体制下,铁道部既负责铁路线路的建设,又负责铁路线路的运营。

这种一体化的管理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建设和运营之间的利益冲突。

撤销铁道部可以实现建设与运营的分离,推动市场化运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3. 撤销铁道部的必要性3.1 改革铁路体制撤销铁道部将为改革铁路体制提供一个机会。

通过撤销铁道部,可以推动铁路行业向市场化运营转型,吸引更多的投资和私人资本参与,提高竞争力和效率。

3.2 提高决策效率撤销铁道部可以减少决策层级,降低决策成本,提高决策效率。

可以通过设立独立的监管机构和运营公司,实现更快速和灵活的决策。

3.3 优化资源配置撤销铁道部可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可以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引入私人资本,提高资金来源多样性和效率,推动资源的合理配置。

4. 撤销铁道部的具体措施4.1 设立独立的监管机构为了保证铁路行业的公平竞争和合规运营,可以设立独立的监管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铁路行业。

这个机构应该具有独立性和权威性,能够有效地监督和管理铁路建设和运营。

4.2 设立独立的运营公司为了实现建设与运营的分离,可以设立独立的运营公司负责铁路线路的运营和管理。

历任铁道部部长及简历

历任铁道部部长及简历

历任铁道部部长及简历历任铁道部部长及简历历任部长:滕代远、吕正操、苏静、万⾥、段君毅、郭维城、刘建章、陈璞如、丁关根、李森茂、韩杼滨、傅志寰、刘志军、盛光祖。

历任部长滕代远(1949年10⽉⾄1965年1⽉)吕正操(1965年1⽉⾄1970年撤销)苏静(军管会主任 1967年4⽉⾄1968年7⽉)万⾥(1975年1⽉⾄1976年12⽉)段君毅(1976年12⽉⾄1978年12⽉)郭维城(1978年12⽉⾄1981年9⽉)刘建章(1981年9⽉⾄1982年5⽉)陈璞如(1982年5⽉⾄1985年6⽉)丁关根(1985年6⽉⾄1988年1⽉)李森茂(1988年1⽉⾄1992年4⽉)韩杼滨(1992年4⽉⾄1998年3⽉)傅志寰(1998年3⽉⾄2003年3⽉)刘志军(2003年3⽉⾄2011年2⽉被双规)盛光祖(2011年2⽉⾄今)滕代远,1904年11⽉⽣,湖南⿇阳⼈。

1923年考⼊常德湖南省⽴第⼆师范学校,与进步同学组织⿇阳新民社,创办《锦江潮》。

1924年10⽉加⼊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

1925年春加⼊国民党,同年10⽉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曾参与领导进步学⽣运动。

1926年任青年团平江县委书记,后调长沙近郊任农民协会委员长、郊区区委书记,开展农民运动,组织农民武装。

1927年马⽇事变后脱离国民党,坚持地下⽃争。

8⽉任湖南省委委员、省农民协会委员长。

不久,任湘东特委书记,兼醴陵县委书记。

1928年6⽉任中共湘鄂赣边特委书记。

7⽉22⽇,与彭德怀、黄公略等发动和领导了平江起义,成⽴了中国⼯农红军第五军,任党代表,是湘鄂赣⾰命根据地的创建⼈之⼀。

1928年12⽉初率红军主⼒到达井冈⼭,与红四军会师编为红四军第三⼗三团,任红四军副党代表兼团党代表。

1930年5⽉,红五军扩编为红三军团,任政治委员。

1930年8⽉,红⼀军团与红三军团在浏阳县会师,成⽴了红⼀⽅⾯军,任副总政治委员兼三军团政治委员。

1931年11⽉在第⼀次全国苏维埃代表⼤会上被选为中央执⾏委员。

铁道部关于“铁路部门”含义的解释的通知-铁体法函[1991]423号

铁道部关于“铁路部门”含义的解释的通知-铁体法函[1991]423号

铁道部关于“铁路部门”含义的解释的通知
正文:
---------------------------------------------------------------------------------------------------------------------------------------------------- 铁道部关于“铁路部门”含义的解释的通知
(1991年9月13日铁体法函(1991)423号)
各铁路局:
最近,一些铁路公安机关来函来电,请示对《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中所称“铁路部门”进行解释。

广州等铁路公安机关提出《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规定,隐匿、伪装托运易燃、易爆和其他危险物品,铁路部门可以予以没收。

这里所称“铁路部门”是否包括铁路公安机关。

铁路公安机关是铁路的组成部分,是铁路的重要执法部门,“铁路部门”当然包括铁路公安机关。

根据《铁路法》规定精神,凡查获的非法携带或伪装托运的易燃、易爆和其他危险物品,一律交由铁路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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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不再保留铁道部】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实行铁路政企分开。

将铁道部拟定铁路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行政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组建国家铁路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承担铁道部的其他行政职责;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铁道部的企业职责;不再保留铁道部。

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记者霍小光、崔清新)根据10日披露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我国将实行铁路政企分开,国务院将组建国家铁路局和中国铁路总公司。

近些年,我国铁路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保障了国民经济平稳运行和人民生产生活需要,但也存在政企不分、与其他交通运输方式衔接不畅等问题。

为推动铁路建设和运营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障铁路运营秩序和安全,充分发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的整体优势和组合效率,有必要实行铁路政企分开,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方案提出,将铁道部拟订铁路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行政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

交通运输部统筹规划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发展,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组建国家铁路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承担铁道部的其他行政职责,负责拟订铁路技术标准,监督管理铁路安全生产、运输服务质量和铁路工程质量等。

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铁道部的企业职责,负责铁路运输统一调度指挥,经营铁路客货运输业务,承担专运、特运任务,负责铁路建设,承担铁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

同时,不再保留铁道部。

考虑到铁路仍处于建设发展重要时期,同时承担很多公益性任务,方案提出,国家继续支持铁路建设发展,加快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和运价改革,建立健全规范的公益性线路和运输补贴机制。

同时,继续深化铁路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改革后,中国铁路总公司统一调度指挥铁路运输,实行全路集中统一管理,确保铁路运营秩序和安全,确保重要运输任务完成,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便捷、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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