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SJ-QS13-A-S-2010 给排水专业制图标准、文件编制深度、技术细则解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给排水制图标准、深度要求、技术细则
为了规范我院给排水专业制图标准和设计深度,院总师办根据有关国家标准、规范及技术措施,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了院给排水专业制图标准及深度要求标准和技术细则,作为本院范围内的强制性要求,在项目设计制图时执行。当本制图标准、深度要求、技术细则与国家制图标准、设计深度、技术措施、规范、规程的规定相抵触时,应按国家制图标准、设计深度、技术措施、规范、规程的规定执行。(名词解释:必须、严禁、应,不应,宜、不宜: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
制图标准
为保证图纸质量,制图规则必须统一,图面要清晰、简明,图线、字体、比例、符号、尺寸标注、标高、图样画法必须符合《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和《给水排水制图标准》。
1.图线的宽度b,应根据图纸的类别、比例和复杂程度,按《给水排水制图标准》
的规定选用。给排水管线的线宽b应为0.7或1.0mm;新设计的给排水、消防管线应为b,给水排水设备、附件(如生活、消防水箱(水池),热交换设备,水泵基础的可见轮廓线应为0.5b,建筑的可见轮廓线为0.25b)。如:新设计给排水管线线宽采用0.70,水箱、水泵基础等设备外轮廊线采用0.35,标注(包括线及汉字、数字)采用0.20~0.25,建筑外轮廊线为0.20。
2.汉字高度不小于4mm,拉丁字母、阿拉伯数字与罗马数字的字高应不小于2.5mm;
在同一个工程项目的设计图纸中汉字字体,拉丁字母、阿拉伯数字与罗马数字字体应相同(不包括图纸名称,标题栏内汉字)。图框标题栏内容字体与字高应与建筑(装饰、园林)专业一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图纸名称、子项内容的字体应与标题栏字体相同,字高3.0~3.5mm。设计图纸中图纸名称的字体应与标题栏字体相同,字高7mm。设计图纸中的汉字说明字体应为单线楷体或宋体(hztxt),字高不小于4mm。拉丁字母、阿拉伯数字与罗马字等采用Romans,字高不小于2.5mm。(总师办已制作了“美院设计院图幅标题栏、图纸名称、图纸目录填写范例”供大家参考)。
3.图纸目录、联系单标题栏内容,字体应与标题栏字体相同,字高应为3mm;拉
丁字母、阿拉伯数字与罗马字等采用Romans,字高不小于2.5mm。
4.给排水管线用拼音字母来区分管线类型,且给水消防管线采用实线,排水管(包
括雨污废水管)采用虚线,线型为dashed,线型比例为(5~7)×出图比例。在一张图中只有一种管道时,管道可按取消管道类别化绘制;
5.图纸上所需书写的文字、数字或符号等,均应笔画清晰、字体端正、排列整齐;
标点符号应清楚正确。说明文字应通俗易懂,简明清晰;
6.在同一个工程项目的设计图纸中,图例、术语、绘图表示方法应一致(包括图纸
名称、标题栏内文字的字体应统一,包括平面图和系统图等);
7.图线不得与文字、数字或符号重叠、混淆,不可避免时,应首先保证文字等的清
晰;
8.一个工程设计中,每个专业所使用的图纸,一般不应多于两种幅面,不含目录及
表格所采用的A4幅面,在同一个工程子项的设计图纸中,图纸规格应一致,如有困难时,不应超过2种规格;
9.每张图纸中幅面内的图样内容无论只有一个或多个图样,其图纸幅面内图样的充
满度庆达到80%以上;
10.装饰设计中给水排水、消火栓平面应在在装饰平面中绘制,自喷平面应在吊顶平
面中绘制。喷头布置与风口、灯具、烟感等的有机统一,符合美观要求。与本专业设计有关的家具、灯具、风口等以灰度线表示;
11.土建工程出图时,平面图中的家具等图层应关闭或以灰度线表示;混凝土柱、剪
力墙等应以灰度表示;装饰工程出图时,平面图中的家具等应用最细的线表示(0.1mm),混凝土柱、剪力墙等应以灰度表示;景观工程出图时,总平面图中的建筑物轮廓线、道路等线宽应为0.2 mm, 绿化、铺装等应以灰度线表示;。12.地下室汽车库喷头布置图应根据汽车停车位和梁布置图来设计。梁、风管、桥架
等应在图中以灰度线表示;
13.图纸名称应采用7mm高,比例应注写在图名的右侧,字的基线应取平;比例的
字高应比图名的字高小一号或二号;
14.全部设计内容表示在一张图纸上的图纸名称应为一层给排水平面图;只表示单项
或几项内容的应为给水排水消火栓平面图或自动喷水平面图或消防平面图(包括消火栓和自动喷水)。人防地下室设计图纸名称应为地下室平时给水排水、消火栓平面图和地下室战时(或人防)给排水平面图;
15.土建项目初步设计应提供给排水总平面图和管线综合图;送消防审查的应为包含
消防设计内容的给排水总平面图(施工图),确因时间紧或市政条件不具备,则应为包含消防设计内容的室外给水总平面图,且应达到施工图深度要求;
16.复杂或大型建筑推荐采用系统原理图画法。应严格按照图样中图纸和说明绘制。
图名应为给水(排水、热水、消火栓、自动喷水)系统原理图。卫生间、水泵房等应画平面放大图,名称应为给水(排水、热水、消火栓、自动喷水)轴测图;
17.一层(底层)给排水平面图中应标注室外地面相对标高;
18.住宅小区人工景观水体补充水应满足《住宅建筑规范》(全部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第4.4.3条规定:人工景观水体的补充水严禁使用自来水。可采用中水或从天然水体取水,且应在设计开始前与业主进行沟通。
19.图纸每次修改必须在图纸标题栏内“修改版次”处注明版本号,第一次修改为
A,第二次修改为B,以此类推, “图号”必须带版本号,如1A,1B。单张修改图纸须在图纸右下角注明修改原因及原图作废,整套图纸修改须在图纸说明第一项内注明修改原因及原图作废。
20.设有地下室的建筑,如其排出管和给水消防引入管需穿地下室混凝土墙,则其排
出管和引入管在地下室平面图中绘制,包括管线穿墙处定位尺寸、标高、管径和防水套管。一层卫生间给排水管线在一层平面图上表示,在地下室平面图中表示管线穿墙处定位尺寸、标高、管径和防水套管。
21.一个工程项目中仅有一张图纸时,可在图纸右上角画一高为20mm,长为120mm
的线与图柜组成一个矩形格,格内书写“全部水施图纸均在上页”(字高9mm)图鉴图号用“全”表示。
22.图纸目录、图例和设计说明可组成图纸首页,图幅规格以单体项目图幅定。图纸
目录放在图纸右上侧。
23.图纸中应只绘制本建筑项目使用的图例,设计说明不应包含与本建筑项目无关的
内容。
24.设计说明和图纸中均应采用法定计量单位。应以法定计量单位符号表示,如“m”,
“MPa等,且不得采用“汉字”与“符号”混用的方式。
25.施工图纸应包括设备和主要材料表。设备应为本单体建筑所用全部设备,如各类
泵组、热水锅炉(机组)、换热器冷却塔等,并注明详细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和数量。它是定货的依据,故不可有遗漏。主要器材是指定货时对性能或技术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