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
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 (2)
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合同(LTP—98—007)山东省建设委员会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委托方:德州市妇幼保健所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山东中咨建成招标有限公司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方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咨询的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概况如下:工程名称:德州市妇幼保健所医技楼及附属用房建设项目工程地点:德州市德城区东地中大街835号德州市妇幼保健所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四层,框架结构总投资额:600万元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
二、本合同中的措词何用语与所属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函;2、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3、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4、工程造价咨询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方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2013年4 月18 日开始实施,至2013年月日完成。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各执份。
委托方:(签章)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编:邮编: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审查意见审查单位(公章)年月日签证意见:签证机关(章)经办人:年月日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规第1条下列名词和用词,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指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及评价、工程概算、预算、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以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业务工作。
(完整版)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合同(LTP—98—007)山东省建设委员会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以下简称委托方)(以下简称“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方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咨询的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概况如下: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总投资额: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二、本合同中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函;2.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3.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4.工程造价咨询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方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完成。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一份,副本份各持份.委托方:(签章)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编:邮编: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审查意见审查单位(公章)年月日鉴证意见:鉴证机关(章)经办人:年月日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规第1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指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及评价、工程概算、预算、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以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业务工作。
2.“委托方”是指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是指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第三方”是指除委托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此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一、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1.2 工程地点:1.3 工程规模:1.4 工程性质:1.5 工程总投资:二、咨询内容2.1 乙方应完成以下咨询内容:(1)工程预算编制:根据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编制工程预算。
(2)工程决算编制:在工程竣工后,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等资料,编制工程决算。
(3)工程造价咨询:对工程预算、决算、招投标等过程中的造价问题进行咨询、分析和解答。
(4)其他与工程造价相关的咨询工作。
2.2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工程相关资料进行咨询,如资料不足,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由甲方补充提供。
2.3 乙方应保证咨询质量,确保咨询结果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三、合同价格3.1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费用为人民币【】。
3.2 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进度向甲方支付咨询费用。
四、合同履行4.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乙方所需的工程相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4.2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要求完成咨询工作,并向甲方提供咨询成果。
4.3 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提供咨询服务,如涉及超出范围的服务,需与甲方另行协商确定。
4.4 乙方应保密甲方提供的工程相关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5.1 双方同意,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应书面签署,并经双方确认。
5.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可协商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
5.3 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完整的咨询成果资料,并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归档。
六、违约责任6.1 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咨询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务内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预算编制、预算审核、结算审核、招标控制价编制等。
二、服务范围及内容乙方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预算编制及审核:对项目的预算进行编制及审核,确保项目预算合理、准确。
2. 结算审核:对项目竣工结算进行审核,确保结算金额真实、合理。
3. 招标控制价编制:协助甲方编制招标控制价,确保招标过程公平、透明。
4. 法律法规咨询:提供与工程造价相关的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及时解答甲方疑问。
5. 其他相关服务:根据甲方需求,提供其他与工程造价相关的咨询服务。
三、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并出具最终报告之日止。
四、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1. 本合同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
具体金额根据工程规模、服务内容等实际情况确定。
2. 支付方式: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乙方服务费用:(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总服务费用的____%作为预付款;(2)乙方完成预算编制及审核后,甲方支付乙方总服务费用的____%;(3)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并出具最终报告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服务费用。
3. 甲方支付款项时,乙方需提供正规发票。
五、双方责任与义务1. 甲方责任与义务:(1)甲方应提供真实、完整的工程资料,以便乙方进行咨询服务;(2)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服务费用;(3)甲方应对乙方提出的咨询意见予以充分重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整改。
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
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合同(LTP—98—007)山东省建设委员会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以下简称委托方)**************(以下简称“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方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咨询的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概况如下:工程名称:高新区学术交流中心建设和装饰工程工程地点:高新经济开发区工程规模:22250m2 总投资额: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施工阶段的全过程造价控制、过程割算、整体工程结算审计,并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协助部分材料及零星项目的询价、定价。
二、本合同中的措词何用语与所属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函;2、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3、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4、工程造价咨询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方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实施至工程竣工验收审计完成后结束。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贰份各执壹份。
委托方:(签章)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编:邮编: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规第1条下列名词和用词,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指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及评价、工程概算、预算、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以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业务工作。
2.“委托方”是指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范本6篇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范本6篇篇1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范本甲方(委托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承接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拟对相关工程项目进行造价咨询服务,乙方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1.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承担对相关工程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
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制定工程项目造价预算;(2)审阅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和定标文件;(3)对工程项目的计费、结算等进行审定;(4)为甲方提供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方面的建议和意见;(5)其他与工程造价咨询有关的服务。
1.2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需保证服务的及时性、专业性和准确性,并恪遵法律法规和德行,确保服务的品质。
二、服务费用2.1 甲乙双方就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费用达成如下协议:(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2)如服务过程中有额外费用产生,应由甲方另行支付,双方另行约定。
2.2 乙方提供的服务费用应包括相关税费,甲方应按时足额支付,逾期未付的,应按日支付逾期罚金。
三、服务期限3.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服务完成之日止。
3.2 服务期限如需调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四、保密条款4.1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保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2 乙方毕业服务结束后,应按甲方要求将相关资料和信息归还或销毁。
五、违约责任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损失的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5.2 如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均可暂时免除履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
六、争议解决6.1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7.1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及附件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山东造价咨询合同范本
山东造价咨询合同范本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咨询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3.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4. 工程投资估算:________________二、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 本合同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3. 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4.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 通用合同条款6. 发包人要求7. 其他合同文件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 本合同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3. 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4.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 通用合同条款6. 发包人要求7. 技术标准和要求8. 图纸9.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0. 其他合同文件四、承诺1. 监理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咨询服务、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发包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提供资料、履行其他义务。
五、词语定义本合同中使用的词语定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定义相同。
六、咨询人的义务1. 咨询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编制完整的、详细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加盖咨询人单位公章和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并由咨询人对其负责。
2. 咨询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交付给委托人。
3. 咨询人应对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和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保密性负责,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 咨询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对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进行审核、复核、审定等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5. 咨询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审核、复核、审定等情况,并接受委托人的监督和检查。
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2篇
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2篇篇1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咨询人):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正、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服务范围:造价咨询涵盖项目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预算编制、结算审核等。
二、合同目的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旨在确保工程建设的合法性、合理性及经济性,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确保投资效益最大化。
三、咨询内容及方式1. 预算编制与审核:包括工程量计算、单价分析、造价估算等。
2. 结算审核:对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确保结算准确性。
3. 进度款审核:对工程进度款支付进行审核,确保工程进度与付款同步。
4. 工程造价争议调解:对涉及工程造价的争议进行调解,提供专业建议。
5. 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工程造价市场信息、参与商务谈判等。
四、合同期限及进度安排1. 合同签订后,乙方应立即开始工作,并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各阶段任务。
2. 乙方应根据工程进展及甲方需求,合理安排工作计划,确保按时完成。
3.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作延误,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共同协商解决方案。
五、费用及支付方式1. 咨询费用:根据服务内容及工作量,双方商定咨询费用为人民币______元。
2. 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按约定支付咨询费用。
具体支付方式为______。
3. 乙方在收到款项后,应提供相应的发票。
六、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咨询服务,并按时支付咨询费用。
甲方有义务提供乙方所需的资料,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山东造价咨询合同范本
山东造价咨询合同范本1. 委托人(甲方):名称:[甲方名称]地址:[甲方地址]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2. 受托人(乙方):名称:[乙方名称]地址:[乙方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拟进行[项目名称]的造价咨询服务,乙方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范围1. 协助甲方进行项目的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和审核;2. 对工程变更、签证及索赔费用的计算和审核;3. 协助甲方进行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和审核,包括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4. 对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分析,提供工程造价控制建议;5. 协助甲方进行工程结算的编制和审核。
二、服务期限本合同的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日期]起至[服务完成日期]止。
如甲方需要延长服务期限,应在服务期限届满前[通知期限]书面通知乙方。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用为人民币[服务费用金额]元(大写[大写金额])。
[支付方式详情]3. 乙方应在收到服务费用后,及时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 双方应积极配合,相互协作,确保本合同的顺利履行。
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造价咨询服务相关的资料和信息,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3.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造价咨询服务,并对其成果负责。
4. 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信息。
五、违约责任1. 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 如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原因导致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该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
六、争议解决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山东造价咨询合同范本
山东造价咨询合同范本甲方(委托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一、服务内容1. 项目投资估算编制: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资料,编制项目投资估算报告,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等。
2. 项目设计概算审核:对甲方提交的项目设计概算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和建议,确保概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3. 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根据甲方提供的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编制项目招标控制价,为招标工作提供依据。
4. 项目施工过程造价控制:对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造价进行跟踪、监控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造价问题,确保工程造价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5. 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对甲方提交的项目竣工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出具竣工结算审核报告,确保结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
6. 其他造价咨询服务: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与工程造价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如工程造价咨询培训、工程造价咨询报告编制等。
二、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服务期限延长,双方应另行协商确定。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 服务费用:本合同的服务费用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 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的______%作为预付款;乙方完成项目投资估算编制、项目设计概算审核、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等阶段性工作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阶段服务费用的______%;乙方完成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工作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服务费用的______%。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3篇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3篇篇一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甲方(委托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一、咨询服务内容1. 编制工程预算:根据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编制详细的工程预算。
2. 审核工程预算:对甲方提供的工程预算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和建议。
3. 编制工程结算: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工程结算报告。
4. 审核工程结算:对甲方提供的工程结算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和建议。
5. 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为甲方提供工程造价方面的咨询服务,解答甲方的疑问。
二、咨询服务期限本合同的咨询服务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咨询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 咨询服务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的______%作为预付款;在乙方提交工程预算或结算报告后______日内,支付咨询服务费用的______%;在工程竣工验收后______日内,支付咨询服务费用的______%。
3.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支付的咨询服务费用后______日内,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咨询服务。
(2)有权对乙方的咨询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3)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
(4)应向乙方提供与咨询服务工作相关的资料和信息。
(5)应配合乙方的咨询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山东省工程咨询合同范本
山东省工程咨询合同范本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工程咨询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________工程1.2 工程地点:________1.3 工程规模:________1.4 工程内容:________二、咨询服务内容2.1 乙方承担为本工程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1)项目前期准备阶段:项目可行性研究、立项审批、规划设计、招投标等;(2)设计阶段:设计方案评审、设计变更管理、设计质量控制等;(3)施工准备阶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审查、施工现场管理等;(4)施工阶段:施工进度监控、工程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管理、工程结算等;(5)收尾阶段:工程验收、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管理等;(6)保修阶段:保修期内的工程维护、维修管理等。
2.2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工程咨询服务,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并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成。
三、合同金额3.1 本合同的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_元。
3.2 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分阶段向甲方提供服务,甲方按照实际完成的服务内容支付相应的咨询费用。
四、合同期限4.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期限为____个月。
4.2 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各项咨询服务工作。
五、违约责任5.1 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2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完成咨询服务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
六、争议解决6.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约定7.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山东造价咨询合同范本
山东造价咨询合同范本合同编号:_______甲方(委托方):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造价咨询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1.1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资料,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定额等,对甲方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造价咨询。
1.2 乙方负责对甲方提供的工程资料进行审核,如发现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补充或修改。
1.3 乙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造价咨询工作,并向甲方提交咨询成果文件。
二、服务费用2.1 甲方应支付乙方造价咨询服务费,具体金额为_______元。
2.2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支付乙方50%的服务费用,剩余50%的服务费用在乙方提交咨询成果文件并经甲方确认后_______日内支付。
三、履行期限3.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2 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_______日内完成造价咨询工作,并向甲方提交咨询成果文件。
四、保密条款4.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应予以严格保密。
4.2 保密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止。
五、违约责任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5.2 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完成造价咨询工作或提交咨询成果文件的,每逾期一日,应支付逾期违约金_______元。
六、争议解决6.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7.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原山东造价咨询合同范本。
山东造价咨询合同范本
山东造价咨询合同范本合同编号:SDCZ-2023-001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条项目概况1.1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1.2 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1.3 项目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1.4 项目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咨询服务内容(1)编制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2)审查项目招标控制价、中标价、合同价;(3)提供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4)协助甲方处理项目合同纠纷、索赔事项;(5)其他与项目造价相关的咨询服务。
第三条咨询服务期限3.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之日终止。
第四条咨询服务费用4.1 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内容,甲方应支付乙方咨询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元。
4.2 乙方开具正规发票,甲方按约定时间支付咨询服务费用。
第五条双方权利与义务5.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咨询服务费用;(2)甲方应提供与项目造价相关的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有异议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修改或补充。
5.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造价咨询服务;(2)乙方应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与项目相关的任何信息;(3)乙方应确保咨询服务质量,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2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咨询服务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支付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滞纳金。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山东造价咨询合同范本
山东造价咨询合同范本1. 合同概述本合同由甲方(以下简称“业主”)和乙方(以下简称“咨询公司”)双方就山东地区的造价咨询服务达成协议。
本合同的目的是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定咨询服务的范围、质量、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
2. 服务范围咨询公司将为业主提供以下服务:1.投资估算:根据项目的规模和性质,咨询公司将进行投资估算工作,包括项目预算的编制和成本分析。
2.招标文件编制:咨询公司将负责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技术规格、量清单、施工图纸、投标须知等。
3.招标代理:咨询公司将代表业主进行招标工作,包括发布招标公告、组织投标人参与投标、评审投标文件等。
4.合同管理:咨询公司将协助业主进行合同管理工作,包括合同的审查、变更管理、索赔管理等。
5.预算控制与成本管理:咨询公司将协助业主进行项目预算的控制和成本管理,确保项目在预算范围内进行。
3. 服务质量要求咨询公司在提供服务时需满足以下质量要求:1.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服务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以高度的责任心和诚信为业主提供准确、真实、有价值的咨询服务。
3.提供的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并满足业主的实际需要。
4.在招标代理过程中,咨询公司应公正、公平、透明地对待所有参与投标的单位,确保公开、竞争的招标环境。
5.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咨询公司应及时审查合同文本,对有关条款进行合理修改和解释,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4. 服务费用和付款方式根据咨询服务的具体内容和工作量,咨询公司将与业主商定服务费用标准。
费用包括咨询公司的工作人员费用、办公成本费用和差旅费用等。
咨询公司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按阶段向业主提出付款要求。
付款方式约定如下:1.预付款:业主需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支付合同总费用的15%作为预付款。
2.进度款:根据咨询服务工作的进展情况,咨询公司将提出相应的进度款要求。
3.质保金:业主需在咨询服务完毕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费用的10%作为质保金,咨询公司将在3个月的质保期内负责进行项目变更和问题解决。
山东造价咨询合同范本
山东造价咨询合同范本合同编号:_______甲方(委托方):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造价咨询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1.1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资料,按照国家有关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工程结算的编制规定,对甲方的工程项目进行造价咨询。
1.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工程预算书、工程量清单、工程结算书等造价咨询成果文件。
1.3 乙方应对其提供的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服务期限2.1 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2 乙方应在服务期限内完成造价咨询工作,并向甲方提交造价咨询成果文件。
三、服务费用3.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服务费用的数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元。
3.2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的_______%,剩余的服务费用在乙方提交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并经甲方审核确认后_______日内支付。
四、保密条款4.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应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2 本合同终止后,保密义务仍继续有效,直至相关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五、违约责任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5.2 乙方未能在服务期限内完成造价咨询工作或提交的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存在重大错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纠正,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六、争议解决6.1 对于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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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合同(LTP—98—007)山东省建设委员会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以下简称委托方)(以下简称“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方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咨询的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概况如下:工程名称:高新区学术交流中心建设和装饰工程工程地点:高新经济开发区工程规模:22250m2 总投资额: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施工阶段的全过程造价控制、过程割算、整体工程结算审计,并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协助部分材料及零星项目的询价、定价。
二、本合同中的措词何用语与所属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函;2、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3、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4、工程造价咨询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方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实施至工程竣工验收审计完成后结束。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贰份各执壹份。
委托方:(签章)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编:邮编: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规第1条下列名词和用词,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指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及评价、工程概算、预算、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以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业务工作。
2.“委托方”是指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是指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第三方”是指除委托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第2条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法规,有关工程建设计价规定及相关专用条件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规章。
第3条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
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义务第4条向委托放提供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明材料,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资格)、咨询工作计划,完成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范围内的业务。
第5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科学技能,为委托方提供与其工程造价咨询资质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客观公正的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6条在本合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方的义务第7条委托方应负责与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所有第三方面的协调,为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提供外部条件。
第8条委托方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单位提供与本工程咨询业务有关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9条委托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答复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要求第三方提供相关资料时,委托方应尽快转达,并负责资料转送。
第10条委托方应当授权熟悉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代表,负责与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联系。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权利第11条委托方在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内,授予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以下权利:1.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咨询过程中,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可向委托方提出书面报告。
2.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咨询过程中,有权提出与本业务的第三方进行核对或查问。
3.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查的权利。
委托方的权利第12条委托方有权要求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更换不称职的咨询专业人员,直到终止合同。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责任第13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责任期即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
第14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过时而造成了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方进行赔偿。
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15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对因委托方或第三方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所提出的问题,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单位不承担责任。
委托方的责任第16条委托方应当履行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17条委托方如果向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成立,则应补偿由该索赔或其他要求所引起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18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19条由于委托方或第三方的原因使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方。
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附加工作,完成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的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20条在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签订后,发生不可归责于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实际情况,使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立即通知委托方。
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
当恢复执行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双方应当约定,由此而增加酬金和时间。
第21条委托方如果要求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执行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或终止合同,则应在15天前通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立即安排停止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第22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由于非自身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23条合同的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工程造价咨询酬金第24条正常的工程造价咨询有任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25条如果委托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补偿支付的酬金利息。
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利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26条如果委托方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的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方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27条支付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的货币币种汇率由专用条件约定。
其他第28条因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特殊,咨询专业人员必须外出考察,经委托方同意其所需费用随时向委托方实报实销。
第29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如须另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承担;在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其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第30条除委托方书面同意外,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及职员不应接受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方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争议的解决第31条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方与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之间应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当地工程造价主管部门协调,仍达不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第2条本合同使用的法规及工程造价咨询依据依据国家和省、市规范标准、现行的定额标准和相应的配套文件、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图纸、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结算资料及招投标文件、工程签证、工程项目建设、监理,质量验收等有关文件、工程量计算书、取费资料、有关证照、隐蔽变更签证资料、市场价格信息及其他影响工程造价的有关资料等。
第4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施工阶段的全过程造价控制、过程割算、整体工程结算审计,并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协助部分材料及零星项目的询价、定价。
第8条双方约定的委托方应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工程资料及时间施工图纸、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招投标文件及施工过程中与造价相关的全部资料。
第9条委托方应在 24 小时内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答复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14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第24条委托方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酬金:施工单位支付的工程审计费用执行鲁价费发【2007】205号文件规定。
委托方支付的全过程造价控制费率为工程结算总造价的2.5‰支付时间为签订合同后七日内支付合同价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后七日内支付合同价的40%,结算完成后七日内支付剩余的款项。
委托方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酬金:双方另行协商第27条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酬金,按汇率计付。
第31条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委托方与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及时协商解决或提交当地工程造价主管部门协商。
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协议条款:1、我方保证在2**0年 3月 15日开始工作并在建设单位安排的工作日内完成跟踪审计,并按委托方要求出具合格的相关资料。
2、我方进行跟踪审计时,将严格按照规范化执业标准,根据“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和该工程的审计实施方案进行跟踪审计,采取完善措施保证跟踪审计质量和审计要求。
3、我方将按委托方要求,及时提供该工程造价、设备和材料采购、合同、分项数据等咨询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4、我方将保证由递交材料和合同书中注名的相关审计专业人员组成审计组进行专职专项审计;将保证不将该项目工程的跟踪审计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愿意接受委托方的随时检查,如有违反,将接受相关处罚。
5、审计期间,我方不因工程跟踪审计酬金支付而影响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6、我方承诺:不与施工单位私下交流;对跟踪审计过程资料、情况和结果严格保密。
如有违反,将接受处罚。
被发现与被审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发生不正当的经济来往,将接受处罚和法律制裁。
保证审计准确率控制在〒3%以内。
《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使用说明《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包括《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和《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以下简称《标准条件》、《专用条件》)。
《标准条件》适用于各个项目造价咨询委托,各个委托方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都应遵守。
《专用条件》是各个工程项目根据自己的个性和所处的自然和社会环境,由委托方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协商一致后进行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