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蔽验收管理规定
2023年隐蔽工程验收管理规定
2023年隐蔽工程验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隐蔽工程验收管理活动,确保隐蔽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隐蔽工程验收管理适用于涉及建筑、土木工程等各类工程的隐蔽工程验收活动。
第三条隐蔽工程验收管理的目标是确保隐蔽工程的设计、施工、材料等各项工作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达到预期的建设目标,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隐蔽工程验收的原则是科学性、公正性、规范性、及时性和客观性。
第二章隐蔽工程验收组织与职责第五条隐蔽工程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验收组成员由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员组成,验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六条隐蔽工程验收组的具体职责包括:(一)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验收文件,包括工程质量验收报告、施工图纸、施工方案等。
(二)对隐蔽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抽查和检查,检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材料使用、施工工艺、施工质量等。
(三)对隐蔽工程的验收结果进行评价,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出具隐蔽工程验收报告,对验收结果作出评价。
第三章隐蔽工程验收的程序与要求第七条隐蔽工程验收的程序主要包括:准备工作、实施验收、结果评价和报告出具。
第八条隐蔽工程验收前,建设单位应提前通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应做好准备工作,包括提供相关验收文件,并准备好隐蔽工程进行验收。
第九条隐蔽工程验收时,验收组应进入施工现场对隐蔽工程进行抽查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记录与指导。
第十条隐蔽工程验收结果的评价应公正、客观,主要评价指标包括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材料使用等。
第十一条隐蔽工程验收报告应全面、准确地反映验收结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报告。
第四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加强对隐蔽工程验收的监督,对不符合要求的验收结果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整改、停工整顿等。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在隐蔽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并及时报告给建设单位。
第十四条监察部门应加强对隐蔽工程验收活动的监督,对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隐蔽工程验收规定
隐蔽工程验收规定
主要是指在建筑或装修过程中,某些工程在完成之后就无法直接观察到的部分,如墙体内的电线、水管、排水管道等。
验收隐蔽工程的目的是确保这些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以及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隐蔽工程验收规定:
1. 整体验收:验收人员需要全面检查隐蔽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合规性,包括工程材料的选用、施工过程是否符合规范等。
2. 材料验收:验收人员需要检查隐蔽工程所使用的材料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如电线的材质、规格是否符合要求等。
3. 安装验收:验收人员需要检查隐蔽工程设施的安装质量,如电线的敷设是否牢固、水管的连接是否严密等。
4. 测试验收:验收人员需要对隐蔽工程进行一系列测试,以确认其工作正常,如对电线进行绝缘测试、对水管进行压力测试等。
5. 标志验收:验收人员需要对隐蔽工程设施进行标志,以便今后维护和管理,如对电线进行标示、对水管进行编号等。
6. 验收记录:验收人员需要对隐蔽工程的验收情况进行记录,包括工程的名称、验收时间、验收人员签字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施工项目的隐蔽工程验收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规定需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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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隐蔽工程验收管理规定
2023年隐蔽工程验收管理规定____年隐蔽工程验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隐蔽工程的验收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进行隐蔽工程验收时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隐蔽工程是指在结构、装修、设备等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对外部进行展示的工程。
第四条隐蔽工程验收是指对隐蔽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进行检查和评价,以保证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
第二章验收程序第五条隐蔽工程验收应在项目施工完成后和竣工验收前进行。
第六条验收程序包括:申请验收、准备验收、实施验收和评审验收。
第七条申请验收应由建设单位向监理单位提出,监理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准备工作。
第八条准备验收包括:验收人员的组织、验收方案的制定和资料的准备。
第九条实施验收包括:对隐蔽工程节点的检查和测试、记录检查结果和处理意见等。
第十条评审验收由监理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对实施验收结果进行评审。
第三章验收要求第十一条隐蔽工程施工中,应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确保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
第十二条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和经验,能够熟悉隐蔽工程施工过程和相关技术要求。
第十三条隐蔽工程验收应按照工程进度和施工阶段进行,重点关注关键节点的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
第十四条隐蔽工程验收应采用先检查后测试的方法,先检查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隐患,再进行相应的测试。
第十五条隐蔽工程验收应记录检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形成验收报告,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加强对隐蔽工程的监督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施工,配合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验收工作。
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进行监督管理,对隐蔽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九条对违反本规定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依法进行追责追究。
第二十条对积极参与隐蔽工程验收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相应的奖励。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规定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规定隐蔽工程验收是指在建设项目完工前,在装饰装修工程进行覆盖之前,对设备、管线、构件、结构等隐蔽部位的安装质量进行检验和评定的过程。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规定是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规范隐蔽工程验收程序和要求的一系列规定。
下面详细介绍隐蔽工程验收管理规定。
一、验收标准隐蔽工程验收标准是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和验收依据,包括国家相关规范、行业标准、设计文件等。
验收标准应当明确工程的技术要求、质量要求、安全要求等内容。
二、验收程序1. 验收前准备建设单位应事先确定隐蔽工程验收的时间、地点、组织人员和验收范围等,并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同时,还应按照规定准备验收所需的各种资料和工具。
2. 验收人员组成隐蔽工程验收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包括建设单位的技术人员、设计单位的技术人员、施工单位的质量检验人员等。
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并应独立、公正地进行验收工作。
3. 验收方法隐蔽工程验收应采用目测检查、测量检查、实物抽样检查等方法。
对于存在争议或需要重点检查的部位,还可以采用无损检测、实验室检测等技术手段进行检查。
4. 验收资料和报告建设单位应编制隐蔽工程验收报告,并将报告以书面形式送交专业验收机构。
验收报告应包括验收时间、地点、人员、范围、方法、结果等内容,并应附上相关资料和检测报告等。
三、验收内容1. 设备安装验收设备安装验收主要包括设备的齐全、型号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安装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连接是否牢固、接地是否正常等内容。
2. 管线安装验收管线安装验收主要包括管道的与周围环境的距离、管道的铺设方式、管道的固定方式、管道的连接方式等内容。
3. 构件安装验收构件安装验收主要包括构件的材料、型号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连接是否牢固、安装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变形是否符合要求等内容。
4. 结构隐蔽验收结构隐蔽验收主要包括混凝土浇筑质量、钢筋的绑扎质量、预应力构件的张拉质量、墙体的拉结质量等内容。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规定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规定一、背景和目的为了保证企业隐蔽工程的质量,规范验收流程,确保隐藏在结构内部的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法规,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隐蔽工程验收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隐蔽工程的验收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电力、通信、给排水等工程。
三、管理标准1.验收组成员的选择和组建–验收组成员由项目经理、工程质量负责人、设计人员、施工方代表等组成,确保各方利益得到平衡。
–验收组应包含至少一名企业法务人员,以保障合规性。
2.验收前准备工作–验收前,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召开会议,对隐蔽工程的验收时间、地点、组织人员等进行安排。
–项目经理应向隐蔽工程的设计方提供相关设计文件和验收标准,并要求设计方做好备案工作。
–施工方应完成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包括工序、材料使用情况、质量问题等,并提供相关资料进行备案。
3.验收流程–项目经理负责组织验收会议,在会上通知隐蔽工程验收的目的、程序和要求,并告知相关参会人员。
–验收组成员应仔细审查隐蔽工程的施工图、验收标准、施工记录等相关资料,确保其符合设计和法规要求。
–验收组成员应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确认隐蔽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性。
–验收组对隐蔽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工程质量、材料选择、施工工艺等方面,确保符合要求。
–验收组成员应记录勘察和检查情况,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报告表》。
4.验收报告–验收组成员应及时提交《隐蔽工程验收报告表》给项目经理,并签字确认其真实性和准确性。
–项目经理应将验收报告提交给企业法务人员,以备案使用。
–若验收存在问题或不符合要求,项目经理应协调相关责任方进行整改,直至达到验收要求为止。
四、考核标准1.验收组成员的考核–完成验收组工作任务的质量和效率。
–参与隐蔽工程验收的次数和工作表现。
–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内部制度。
2.隐蔽工程质量的考核–验收报告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验收结果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法规。
–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并及时整改。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规定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规定
是指在建筑项目的隐蔽工程完成后,针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的管理规定。
以下是一般性的隐蔽工程验收管理规定:
1. 验收主体:隐蔽工程验收由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检测机构进行。
2. 验收依据:依据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进行验收。
3. 规范性要求:隐蔽工程验收要求按照相关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施工合同和技术规范进行验收。
4. 验收范围:隐蔽工程验收包括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防水、防腐等方面的隐蔽工程。
5. 验收时机:隐蔽工程完成后即可进行验收,但如有需要,建设单位可以要求在施工过程中随时进行部分隐蔽工程的验收。
6. 验收程序:隐蔽工程验收程序包括提出验收申请、验收组织和人员确定、验收准备、实地检查和记录、问题整改、验收评定和验收意见书的编制等步骤。
7. 验收标准:隐蔽工程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且验收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验收的标准。
8. 验收结果:验收结果可以分为通过验收、待整改和不通过三种情况,验收意见书应详细记录隐蔽工程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要求。
9. 验收后处理:对验收不通过的隐蔽工程,建设单位应与施工单位协商整改措施,待整改完成后重新申请验收。
以上是一般的隐蔽工程验收管理规定,具体的规定可能因地区、工程类型和管理要求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进行隐蔽工程验收时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隐蔽工程验收规定
隐藏工程验收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对隐藏工程的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维护企业正常运营,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全部涉及隐藏工程的项目,包含建筑、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工程项目。
第三条隐藏工程验收应遵从科学、公正、公平、合法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实现规定要求。
第二章验收程序第四条隐藏工程验收程序分为三个阶段,分别为施工前验收、施工过程验收和竣工验收。
第五条施工前验收1.建设项目启动前,工程负责人应当组织技术审查小组对隐藏工程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应报企业管理负责人备案。
2.施工前,施工单位应依照设计方案的要求,组织技术人员对施工料子和设备进行验收,并备案。
3.工程负责人应组织技术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符合要求。
4.施工前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始工程施工。
第六条施工过程验收1.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依照设计要求,并参照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
2.施工单位应及时记录和整理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工作节点,具体料子和设备使用情况,并及时报告工程负责人备案。
3.工程负责人应定期对施工过程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并备案。
第七条竣工验收1.工程竣工前,施工单位应依照设计方案要求完成隐藏工程,确保施工质量。
2.工程竣工前,工程负责人应组织技术人员对隐藏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进入下一阶段。
3.竣工验收应由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小构成员由企业管理负责人指定,其中应包含技术专家。
4.验收小组应依照设计要求进行隐藏工程验收,并记录验收结果。
如发现问题,应订立整改方案并确定整改时限,并记录备案。
第三章验收标准第八条隐藏工程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企业内部管理要求,并参照工程设计方案、施工方案等相关文件。
第九条隐藏工程验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 施工料子和设备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2. 隐藏工程施工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3. 隐藏工程的技术指标达标;4. 施工记录是否齐全和准确。
隐蔽工程验收规定
隐匿工程验收规定隐匿工程验收规定隐匿工程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未暴露在表面、难以直接察看的施工工程,如水电路、管道、隔墙、地坪等。
隐匿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难免显现一些质量问题,假如在隐匿工程完成后才发觉问题,将会给后续的施工和使用带来很大的隐患,而且后期再进行修复也会带来更大的工作量和费用。
因此,在隐匿工程完工时,需要进行验收,以确保其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
一、验收机构隐匿工程验收应由工程总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专业验收机构(包括施工监理机构)进行。
二、验收人员隐匿工程验收应由至少3名经过专业培训和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验收人员构成。
其中1名验收人员为质量验收负责人,其余验收人员为质量检验员。
三、规范标准隐匿工程验收应依照相关规范标准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00);2.《吊顶工程暗保护层石膏板安装规范》(JGJ/T20-2011);3.《建筑给排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42)。
四、验收流程1.隐匿工程验收应在施工前进行计划,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施工完成隐匿工程后,应将其暴露出来,开展验收工作。
3.验收人员应对隐匿工程进行认真测量和检查,并记录相关数据和发觉的问题。
4.对于隐匿工程的材料和设备,验收人员应对其进行检查,确认其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符合工艺要求,在安装和使用上不存在问题。
5.验收人员应依据相关标准和规定,检查隐匿工程的质量、结构、安装情况和施工工艺。
其中,应重点检查难以修复、易被忽视或者对整个工程质量有重点影响的隐匿工程。
6.测试隐匿工程完成后的功能性能,确保符合设计要求。
如:检测水电管道是否通畅,检查隔音效果等。
7.依据检查和测试结果制作隐匿工程验收报告,并将报告上报给工程总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
8.如发觉问题,工程总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应协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复验。
五、验收标准隐匿工程的验收标准应依据相关规范标准进行,以确保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5篇)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一)在隐蔽工程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进行自检,并提前____小时书面通知监理单位。
监理工程师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验,合格者予以验收签证,不合格者由施工单位返工后重新检验。
(二)认真填写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并经有关人员签署意见。
(三)隐蔽工程验收后,根据检查情况施工单位要向监理方填报申请隐蔽施工令,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代表审核签字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四)监理方在签发隐蔽施工令前,应考虑各个专业的隐蔽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如预留孔洞、预埋管线等是否经过有关专业检查签证。
(五)重要分部分项工程,如基础基底、基础钢筋、转换层钢筋等必须经质检部门检查,还须经设计院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和签字认可。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2)隐蔽工程是指在装饰工程之前,已经完成的不易查验的工程部分,例如管道、电缆、线路等被隐藏在墙体或地面内部的工程。
由于这些工程无法直接观察和检查,因此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来确保工程质量,避免隐患和事故的发生。
隐蔽工程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整体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一旦隐蔽工程出现问题,不仅会导致装饰工程的返工和延期,还可能影响到整个建筑物的使用安全。
因此,建立一套严格的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对于确保工程质量至关重要。
一、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的目的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隐蔽工程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达到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
通过检查隐蔽工程的施工过程和质量,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减少后期返工和修复工作,提高工程质量,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的内容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的内容主要包括:1. 施工图审查:对隐蔽工程的施工图纸进行审查,确保施工图纸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排查施工图纸中的矛盾和问题。
2. 施工过程监控:对隐蔽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监控,确保施工过程符合标准和要求。
包括施工现场的管理、施工工序的操作规范、施工材料的配合等方面。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_共10篇 .doc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_共10篇范文一:隐蔽工程验收制度隐蔽工程验收管理制度基建隐蔽工程验收管理制度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基建隐蔽工程验收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内容构成。
本标准适用于基建隐蔽工程的验收。
2引用标准参见土建工程的施工验收规范和安装工程的验收规范。
3定义3.1隐蔽工程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上一道工序结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的项目。
例如:地下基础工程;钢筋工程;建筑工程的防水工程和地下与水下结构的防水、防腐工程;设备封闭前的内部质量验收;以及埋入设备、结构内部及保温、防腐层的焊接工程等。
4管理职能隐蔽工程的质量验收由安质部负责,协调监理单位对隐蔽项目质量验收的组织和操作,验收时由监理单位牵头,施工单位、安质部、工程部等部门参加。
5管理内容与要求5.1隐蔽工程验收程序5.1.1隐蔽工程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前一天通知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负责通知工程部、安质部及设计代表。
5.1.2隐蔽工程项目完工并自检合格后,填写《报验单》上报监理单位、工程部安质部审批。
5.1.3隐蔽工程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以下资料:a)与隐蔽工作有关的设备消缺、设计变更、不合格项处理的签证记录;b)经过复核的隐蔽部件材质检验报告;c)经过复核的隐蔽项目施工自检原始记录;d)隐蔽工作报告(含施工作业质量与标准的差异,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
5.1.4监理单位决定验收的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收到验收申请后48小时),由监理工程师通知施工单位、工程部、安质部共同验收。
5.2隐蔽工程验收内容5.2.1检查隐蔽工作项目已施工完备,并具备验收的基本条件。
5.2.2现场实地抽查施工记录。
抽查时施工单位应认真配合。
5.2.3工程验收合格并签证后方可隐蔽,进行下道工序作业。
隐蔽项目一经签证,不得自行变动部件尺寸、位置。
5.2.4经查验隐蔽工作项目未全部完成,主要技术记录不完整或失真时,隐蔽验收工作暂缓,待施工单位整改自检后重新申报。
隐蔽工程验收规定(3篇)
隐蔽工程验收规定隐蔽工程验收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各种暗装工程的验收,以确保施工质量的合格和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隐蔽工程验收是建筑工程的重要环节之一,对于防止各种施工质量事故的发生,保证工程的安全和可靠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验收准备工作(一)施工单位应在完成隐蔽工程的基础上,开展相应的验收准备工作。
(二)施工单位应向竣工验收组提供隐蔽工程的图纸、资料、材料证明和相应的监理单位的报验报告等文件。
(三)施工单位应做好隐蔽工程的自查工作,并自查报告进行备案。
(四)施工单位应确定隐蔽工程验收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并通知参与验收的相关单位和人员。
二、验收内容和标准(一)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图纸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隐蔽工程的施工,并确保质量达到相应的标准。
(二)隐蔽工程验收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结构隐蔽工程的验收:包括基础、地下室结构、构造柱、梁、墙、楼板等的验收。
2. 暖通空调隐蔽工程的验收:包括风管、水管、暖通设备等的验收。
3. 给排水隐蔽工程的验收:包括给水管道、排水管道等的验收。
4. 供电与照明隐蔽工程的验收:包括电缆、电线、配电箱、照明设备等的验收。
5. 智能化系统隐蔽工程的验收:包括安防系统、楼宇自控系统、智能化设备等的验收。
(三)验收标准:1. 结构隐蔽工程的验收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应的建筑结构设计规范和标准。
2. 暖通空调隐蔽工程的验收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应的暖通空调设计规范和标准。
3. 给排水隐蔽工程的验收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应的给排水设计规范和标准。
4. 供电与照明隐蔽工程的验收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应的供电与照明设计规范和标准。
5. 智能化系统隐蔽工程的验收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应的智能化系统设计规范和标准。
三、验收程序(一)分项工程验收:按照工程的不同性质和工作分工,可以将隐蔽工程验收按照分项进行验收。
(二)单位工程验收: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后,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出具相应的验收报告。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规定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规定为规范隐蔽工程过程控制,把质量问题消除在隐蔽之前,从而有效地控制施工质量,以确保工程项目整体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1.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上一道工序结束,被下一道工序所覆盖的,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的项目。
例如:地基验槽、基坑回填、钢筋工程、地下砼结构工程、地下防水、防腐工程、导地线压接、接地网敷设、暗埋管线,以及需封闭的设备安装工程。
2.隐蔽工程验收标准,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和配套的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行业规定的质量验评标准。
3.隐蔽工程项目的确定,指按照该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与项目监理部共同商定确认的《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中所列隐蔽工程的项目。
4.隐蔽工程验收程序1)隐蔽工程项目施工结束、隐蔽之前,施工单位自检合格,且具备验收基本条件时,应提前48小时通知建设单位、项目监理部,必要时应邀请设计代表参加,并提供以下有关资料:a) 施工图纸、设备资料、技术资料;b) 重要建筑及安装项目作业指导书(或技术措施);c) 与隐蔽工作有关的设备消缺、设计变更、不合格项处理的签证记录;d) 隐蔽项目材质检验报告、复查记录;e)隐蔽项目施工自检原始记录。
2)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施工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及相关资料,现场检查施工记录,抽查施工质量(必要时会同建设单位、设计代表共同进行)。
检查中施工单位应认真配合;3)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并经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施工单位方可覆盖,进行下道工序作业。
隐蔽工程项目一经签证,施工单位不得自行变动部件尺寸、位置;4)对于检查不合格的隐蔽工程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5)施工单位整改完毕并经自检合格后,应再次向项目监理部报送“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专业监理工程师按上述程序负责重新检查验收。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规定(4篇)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隐蔽工程的验收管理,确保隐蔽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隐蔽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不能直接观察到或无法轻易检测到的工程构造或设备设施。
第三条隐蔽工程验收是指在隐蔽工程施工完成后,通过检测、试验等手段对隐蔽部位进行检查和评估,确认其符合设计要求,具备相应的质量和安全标准,可以进入下一阶段施工或使用。
第四条隐蔽工程验收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法实施。
第五条隐蔽工程验收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工程材料的配合比例、检测结果及其使用合理性;(二)工程施工的技术要求和规定的符合程度;(三)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的安全合格情况;(四)工程施工中的监控措施和测试结果;(五)工程施工中的隐蔽顺序和关闭工序的正确性。
第二章隐蔽工程验收程序第六条隐蔽工程验收应当在施工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进行,不得拖延或强行推进。
第七条隐蔽工程验收应当由项目部负责组织,并邀请有关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的验收大会。
第八条隐蔽工程验收包括以下步骤:(一)项目部组织相关人员召集验收会,确定验收时间和地点,通知相关单位参加;(二)验收会上,项目部对隐蔽工程所涉及的技术要求、施工方案和设计要求等进行解释和说明,并解答与隐蔽工程相关的问题;(三)隐蔽工程的相关单位对施工过程、使用材料和验收结果等进行陈述和说明;(四)合议组织专家对隐蔽工程的相关情况进行评估和审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五)项目部对专家评审意见和建议进行回应,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
第九条隐蔽工程验收应当编制相关的验收报告和验收记录,并由项目部保存备案。
第十条隐蔽工程验收应当遵循“先易后难、先小后大、先专后兼”的原则,即先验收易于观察、检测的部位和设施,再验收难于观察、检测的部位和设施;先验收规模较小的工程,再验收规模较大的工程;先验收专业较单一、难度较小的工程,再验收多专业、难度较大的工程。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规定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规定
是指在建筑工程中,对隐蔽工程的验收进行管理的规定。
1.验收范围:隐蔽工程验收包括结构、给排水、电气、通风与空调等工程的隐蔽工程验收。
2.验收依据:隐蔽工程验收应根据相关建筑规范、施工图纸、验收标准以及相关技术规范进行。
3.验收时间:隐蔽工程验收应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具体时间由工程施工方和监理方共同协商确定。
4.验收程序:隐蔽工程验收程序包括施工方完成隐蔽工程后,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监理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验收内容:隐蔽工程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验证隐蔽工程的材料、构造、连接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 检查隐蔽工程的质量,包括施工质量和工艺流程是否符合规定;
- 检查隐蔽工程的安全性能,包括施工中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
6.验收结果:隐蔽工程验收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情况。
如果隐蔽工程验收不合格,施工方应及时整改,直至达到验收标准为止。
7.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应及时记录并归档,方便后续工程进展和监理工作的参考。
8.其他事项:隐蔽工程验收管理还需考虑工程质量的监控和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以确保隐蔽工程的质量安全和工程进度的顺利进行。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规定的具体内容可以根据不同地区和工程类型的要求而有所差异,以上只是一般性的规定。
在实际工程中,需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和操作规程。
隐蔽工程施工验收规定
隐蔽工程施工验收规定一、定义隐蔽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上道工序被下道工序所掩盖,无法再次进行其自身的质量检查的部位。
隐蔽工程包括地基基础、钢筋工程、模板工程、预埋管线工程等。
为了保证隐蔽工程的质量,确保工程的安全、可靠和使用功能,特制定本规定。
二、验收组织1. 隐蔽工程验收应由施工单位质量部门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监理工程师、施工员、质检员等相关人员参加。
2. 地基基础和结构分部所含分项工程及重大或特殊部位的隐蔽工程验收,应邀请有关设计人员、质量监督人员、企业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负责人共同参加。
三、验收程序1. 隐蔽工程施工完成后,由施工负责人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
2. 施工负责人将自检记录报专职质检工程师进行检查,专职质检工程师检查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
3. 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监理工程师、有关分包单位、企业内的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参加验收。
4. 监理工程师对验收提出整改要求,整改后需复验的必须通知监理工程师复验。
5. 地基基础和结构分部所含分项工程及重大或特殊部位的隐蔽工程验收,还应邀请有关设计人员、质量监督人员、企业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负责人共同参加。
四、验收要求1. 隐蔽工程验收必须严格按照规程、规范及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
2. 隐蔽工序施工应在监理人员、项目总工、专职质检员的监督下进行。
3. 隐蔽工序施工完毕后,必须经施工负责人自检合格后填写施工记录,由班长、质检员、技术员、检查人确认合格后签字,再由现场监理员确认合格后签字。
4. 施工队检验合格后,由施工队施工负责人在《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单》上签字并报项目部检验。
5. 项目部对隐蔽工程进行抽查,并检查施工记录,确认合格后在《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单》上签证,并报监理公司工程监理部检验。
6. 监理公司对隐蔽工程进行现场抽查,并检查施工记录和材料质量证明资料,确认合格后在《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单》上签证。
五、整改与复验1. 隐蔽工程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监理工程师提出的整改要求进行整改。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规定(三篇)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隐蔽工程的验收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隐蔽工程验收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已经完成的暗藏于建筑物、土石方、管道等内部的隐蔽工程部分进行质量检查和验证的过程。
第四条隐蔽工程验收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隐蔽工程的质量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第五条隐蔽工程验收工作由业主单位负责组织,监理单位负责监督,并可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参与。
第二章隐蔽工程验收的程序第六条隐蔽工程验收应在施工进度适当的阶段进行,验收时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合同的规定。
第七条隐蔽工程验收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包括确定验收的范围和隐蔽工程的位置、数量等信息;(二)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包括业主单位的相关人员、监理单位的相关人员以及第三方检测机构的人员;(三)对隐蔽工程进行抽样检验,确保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四)对验收结果进行评审,判断是否达到验收的要求;(五)编制隐蔽工程验收报告。
第八条隐蔽工程验收必须在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进行。
第三章隐蔽工程验收的要求第九条隐蔽工程验收应根据工程类型和性质的不同,确定相应的验收标准和规范。
同时,应参考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
第十条隐蔽工程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材料的验收,包括材料的质量、规格、检验报告等;(二)工程结构的验收,包括墙体、屋面、地板等的结构安全性、结构刚度等;(三)工程设备的验收,包括电梯、通风设备、给排水设备等的安装质量、运行状态等;(四)其他需要验收的内容,如电气工程的验收、消防设施的验收等。
第十一条隐蔽工程验收应注意以下要点:(一)验收时,应仔细检查隐蔽工程的施工质量,如水泥浆砌体的质量、电缆铺设的质量等;(二)对于装饰工程等无法直接检查的隐蔽工程,应依靠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三)验收时,应留意隐蔽工程的施工变化和质量问题,及时处理和记录。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规定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规定隐蔽工程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无法直观地看到的工作,一般包括电气、通风、给排水、消防等工程。
由于隐蔽工程的特殊性,其验收管理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隐蔽工程验收管理的规定,包括验收目的、验收程序、验收要求等内容。
一、隐蔽工程验收管理的目的隐蔽工程验收管理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证隐蔽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保证施工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具体目的包括:1. 验收施工单位的资质和技术实力,确保施工单位具备进行相应工程的能力;2. 验收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在施工前完成工程的布局和设计,保证施工的合理性和优化性;3. 验收施工过程中的材料和设备采购,确保材料和设备的质量符合标准;4. 验收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和现场管理,确保施工符合安全、环保和卫生规范;5. 验收施工结束后的隐蔽工程,确保质量过关,达到使用和维护的要求。
二、隐蔽工程验收管理的程序隐蔽工程验收管理的程序包括施工前的筹备工作、施工过程的管理和结束后的验收。
1. 施工前的筹备工作(1)组织编制验收计划,明确验收的目标、方法和标准;(2)编制验收指导文件,对验收过程的具体要求进行详细规定;(3)指派验收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工程师和质量检查员等;(4)组织开展材料、设备和施工方案的审查,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5)参与相关的技术会议,了解隐蔽工程的具体情况。
2. 施工过程的管理(1)指导施工实施过程,确保施工按照设计要求进行;(2)跟踪材料和设备的供应,确保其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3)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环保管理,确保施工过程安全、环保;(4)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及时纠正施工过程中的不合格问题;(5)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记录和验收记录的完备性和准确性。
3. 结束后的验收(1)组织编制隐蔽工程验收报告,对隐蔽工程的情况进行详细描述;(2)召开隐蔽工程验收会议,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3)根据验收报告和会议意见,决定是否通过隐蔽工程验收;(4)根据验收结果,及时整改不合格的隐蔽工程。
2023年隐蔽工程验收管理规定
2023年隐蔽工程验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隐蔽工程是指在建筑物或结构物中,不对外界直接可见的工程施工部分。
为了确保隐蔽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规范验收流程,本规定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具有隐蔽工程施工的建筑、结构工程以及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法律依据本规定的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标准化法》,以及相关业务规则。
第二章隐蔽工程验收程序第四条准备工作隐蔽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相应施工方案,包括材料技术说明、施工工艺、验收标准等,并提交给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审查。
第五条施工监察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对隐蔽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察,确保施工符合法律法规和施工方案要求。
第六条隐蔽工程验收申请施工单位在隐蔽工程施工结束时,需要向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申请隐蔽工程验收。
申请材料应包括验收申请书、施工记录、材料试验报告等。
第七条隐蔽工程验收机构建设单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验收机构应独立、公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条隐蔽工程验收程序隐蔽工程验收程序包括验收前准备、勘查、取样检测、验收报告编制、验收结果确认等。
第三章隐蔽工程验收标准第九条隐蔽工程验收标准的制定国家建设标准化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制定隐蔽工程验收标准。
第十条隐蔽工程验收标准隐蔽工程验收标准应包括基本要求、技术指标、检测方法等。
第十一条隐蔽工程验收标准的应用隐蔽工程的验收应根据相应的隐蔽工程验收标准进行。
第四章隐蔽工程验收结果和管理第十二条隐蔽工程验收结果隐蔽工程验收结果应包括合格、不合格、待复验等。
合格的隐蔽工程可以进行下一步的施工工序,不合格的隐蔽工程应进行整改,待复验的隐蔽工程应进行进一步检测。
第十三条隐蔽工程验收管理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隐蔽工程验收结果负责,并将结果及时告知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应按照要求进行整改或复验。
第五章验收结果的保留和使用第十四条验收结果的保存隐蔽工程验收的相关文件和记录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保存,保存期限为建筑物或结构物使用寿命的整个周期。
建筑工程隐蔽验收规定
建筑工程隐蔽验收规定
建筑工程隐蔽验收规定如下:
1. 验收时间:隐蔽工程完成后,应在相关材料安装之前进行验收。
验收时间应提前通知所有相关方,并确保需要监督和检查的人员到场。
2. 验收人员:隐蔽验收应由具备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进行,包括建筑工程师、验收员以及相关技术人员。
3. 验收项目:隐蔽验收应覆盖所有需要进行隐蔽工作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电气、通风、给排水、消防、结构等方面。
4. 验收标准:根据相关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确定隐蔽验收的标准。
隐蔽验收标准应包括材料的规格、安装质量等内容。
5. 监督和检查:隐蔽验收过程中,应设置参观观摩通道,以方便监督和检查人员进行工作。
6. 验收记录:在隐蔽验收过程中,应及时记录相关信息,包括验收人员、验收时间、验收项目、验收结果等内容。
7. 不合格处理:如发现隐蔽工程存在问题或不符合要求,应及时整改,直至符合相关要求为止。
整改完成后,可重新安排隐蔽验收。
8. 验收报告:隐蔽验收完成后,应编写验收报告,并将报告发
送给相关当事方。
验收报告应包括验收过程中的所有重要信息,以及不合格处理情况。
9. 验收备案:隐蔽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将验收报告进行存档备案,以便日后查阅。
10. 其他事项: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根据国家相关规范对隐蔽
验收事项进行补充和调整。
以上为建筑工程隐蔽验收的规定要求,旨在确保隐蔽工程符合要求、质量安全。
装修项目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装修项目隐蔽工程验收制度一、总则为确保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保障业主利益,特制订此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装修项目的隐蔽工程验收过程,包括但不限于墙体、地面、天花、水电等隐藏部分的验收工作。
二、验收范围1. 墙体隐蔽工程:包括墙体砌筑、墙体保温、墙体防水等工程的隐蔽验收工作。
2. 地面隐蔽工程:包括地面铺装、地面防水、地面保温等工程的隐蔽验收工作。
3. 天花隐蔽工程:包括顶棚拆除、顶棚防水、顶棚保温等工程的隐蔽验收工作。
4. 水电隐蔽工程:包括照明、插座、电线、水管等安装过程中的隐蔽验收工作。
三、验收流程1. 施工前准备: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向验收部门提供相关资料,包括设计图纸、施工方案等。
2. 隐蔽工程验收前的准备工作:施工单位应在完成隐蔽工程后,提前通知验收部门进行验收工作。
验收部门应派专业人员前往现场进行验收。
3. 隐蔽工程验收工作:验收人员应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确认隐蔽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4. 验收结果处理:验收人员应根据验收结果,出具验收报告。
若存在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整改,完成整改后再次通知验收部门进行复验。
5. 验收合格:经过验收合格后,验收部门应出具验收合格证明,施工单位可以进行后续工程。
四、验收要求1. 设计要求:隐蔽工程应符合设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规格、施工工艺等。
2. 施工质量:隐蔽工程应符合相关施工标准和规范,确保工程质量,避免造成后续施工困难。
3. 安全保障:隐蔽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规定,保障施工人员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4. 保密要求:隐蔽工程验收过程中应保密相关信息,避免信息外泄。
五、验收标准1. 墙体隐蔽工程验收标准:墙体砌筑应符合垂直度、平整度要求,墙体保温应符合保温性能要求,墙体防水应符合防水要求。
2. 地面隐蔽工程验收标准:地面铺装应符合平整度、防滑性能要求,地面防水应符合防水要求,地面保温应符合保温性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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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蔽工程验收管理与考核
一、以下工程项目需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1、岩土工程勘察;
2、工程桩:预制桩、冲孔桩、搅拌桩、旋挖桩、人工挖孔桩;
3、基坑验槽;
4、防水工程;
5、模板工程;
6、钢筋工程;
7、砖砌体工程;
8、门窗塞缝;
9、墙体保温;
10、地暖工程;
11、水电线管暗埋和预留;
12、防雷、接地工程。
二、土建部门必须建立隐蔽工程验收台帐,台帐页码编号不能缺少,内容不得涂改、不得代签和弄虚作假。
隐蔽工程未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或经抽检仍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否则,每处扣罚施工单位200元,监理单位50元,土建部门进行考核。
三、防水工程隐蔽验收
1、验收内容:(1)砼结构自防水的各种变形缝、后浇带、预埋件、穿墙管等的设置和构造;(2)卷材防水的基层处理、卷材接口和收头、细部处理;(3)涂膜防水的基层处理、涂膜遍数和厚度、细部处理、涂膜防水层的切片封存;(4)蓄水试验或淋水试验。
2、监理工程师根据验收内容验收合格后立即在隐蔽验收台帐上签字,并立即报土建部门核查;土建部门必须进行100%核查,核查合格后填写验收台帐;土建部门项目负责人必须对第一个标准层及屋面的防水工程进行验收,并抽查不少于检验批总数的10%,并在台帐上签字。
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每次给予责任人相应处罚,扣罚施工单位处罚200元,监理单位50元,土建项目负责人50元处罚,土建部门进行考核。
四、模板工程隐蔽验收
1、隐蔽验收内容:模板的支撑、立柱位置、垫板、预埋筋、预埋螺栓、预留洞、轴线位置、表面标高、截面尺寸、相邻两块板表面高差、表面平整度等。
2、施工单位申请验收后,监理工程师必须立即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在台账上签字并立即报土建部门;土建项目负责人立即进行复核,合格后在台帐上签字;土建项目负责人必须对地下室底(侧)板及顶板、第一个标准层楼板的模板工程进行验收,并抽查检验批总数的10%和在台帐上签字。
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每次扣罚施工单位200元,监理单位50元,土建项目负责人20元。
土建部门进行考核
土建部门必须对地下室底(侧)板及顶板、第一个标准层楼板的模板工程进行验收,并对检验批总数的10%进行抽查。
五、钢筋工程隐蔽验收
1、隐蔽验收内容:钢筋的规格、形状、尺寸、数量、间距、位置、锚固长度、搭接长度、接头位置、保护层厚度等。
2、接头采用焊接和机械连接的钢筋必须按规定见证取样送检。
2、施工单位申请验收后,监理工程师必须立即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在台账上签字并立即报土建部门;土建项目负责人立即进行复核,合格后在台帐上签字;土建项目负责人必须对地下室底(侧)板及顶板、第一个标准层楼板的钢筋工程进行验收,并抽查检验批总数的10%和在台帐上签字。
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每次扣罚施工单位200元,监理单位50元,土建项目负责人20元。
土建部门进行考核
土建部门必须对地下室底(侧)板及顶板、第一个标准层楼板的钢筋工程进行验收,并对检验批总数的10%进行抽查。
六、砌体工程隐蔽验收
1、验收内容:(1)砌体放线;(2)砌筑砂浆标号;(3)墙柱预留拉结筋;(4)构造柱的锚固与拉结;(5)顶砖砌筑时间和方式。
2、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即时在隐蔽验收台帐上签字,并立即报土建部门;土建项目负责人核查不少于检验批总数的30%,核查结果填写验收台帐;土建门门项目负责人必须对第三层的砌体工程进行验收,并检查不少于检验批总数的10%,并在台帐上签字。
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每次扣罚施工单位200元,监理单位50元,土建项目负责人20元。
土建部门进行考核
七、门窗塞缝工程隐蔽验收
1、验收内容:(1) 安装前的窗框封边砂浆是否填满;(2) 窗框固定摩尔码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固定是否牢固;(3)窗框安装后框边的塞缝是否密实。
2、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即时在隐蔽验收台帐上签字,并立即报土建部门;土建项目负责人核查不少于检验批总数的30%,核查结果填写验收台帐;土建门门项目负责人必须对每层门窗进行验收,并检查不少于检验总数的10%,并在台帐上签字。
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每次扣罚施工单位200元,监理单位50元,土建项目负责人20元。
土建部门进行考核
八、墙体节能工程隐蔽验收
1、验收内容:(1)保温层附着的基层及其表面处理;(2)保温层粘结或固定;(3)增强网铺设;(4)锚固件;(5)墙体热桥部位处理;(6)预制保温板或预制保温墙板的板缝及构造节点;(7)现场喷涂或浇筑有机类保温材料的界面;(8)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9)保温隔热砌块填充墙体。
2、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即时在隐蔽验收台帐上签字,并立即报土建部门;土建项目负责人核查不少于检验批总数的30%,核查结果填写验收台帐;土建门门项目负责人必须对每层进行验收,并在台帐上签字。
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每次扣罚施工单位200元,监理单位50元,土建项目负责人20元。
土建部门进行考核
九、水电管线暗埋和预留隐蔽验收
1、验收内容:(1)预埋套管(含预留洞口)的规格、标高、位置、数量;(2)管线的规格、连接质量、固定间距和管间间距、保护层厚度、弯曲半径、底盒的标高和高差;(3)室内外给排水管的沟槽、管径、规格、位置、标高、接口质量、固定点的间距进行检查核对,给水管必须试压合格,排水管的灌水、通水、通球试验必须合格。
2、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即时在隐蔽验收台帐上签字,并立即报土建部门;土建项目负责人核查不少于检验总数的30%,核查结果填写验收台帐;土建门门项目负责人必须对每层的预留预埋工程进行验收,并检查不少于检验总数的10%,并在台帐上签字。
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每次扣罚施工单位200元,监理单位50元,土建项目负责人20元。
土建部门进行考核
十、防雷接地隐蔽验收
1、验收内容:焊接质量、焊接长度、接地电阻测试。
2、监理工程师必须对防雷接地焊接质量及焊接长度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立即填写隐蔽验收台帐并立即报土建部门;土建部门项目负责人核查应不少于检验批总数的30%,将核查结果填写到隐蔽验收台账;土建部门负责人必须对基础底板及天面的防雷接地工程进行验收,并抽查不少于检验批总数的10%,并在台帐上签字。
3、监理工程师必须全程跟踪接地电阻测试,并如实填写隐蔽验收台帐,验收合格后立即报土建项目负责人。
土建项目负责人对第一次所有不合格点和合格点的20%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立即报土建部门负责人。
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每次扣罚施工单位200元,监理单位50元,土建项目负责人20元。
土建部门进行考核
十一、工程签证的办理
1、工程签证内容不属实,弄虚作假的,每发现一次,给予相关责任人降一级工资系数以上处分。
土建部门考核。
2、工程签证的原始凭证,必须由两名或两名以上监理工程师当天签署完毕,并返回施工单位,同时留存一份,并上报审批。
每违反一次,给予监理工程师及土建甲方代表50元处罚,并根据签证内容造价给于相应处罚。
土建部门考核。
3、工程签证的内容和要求:
1)、工程签证单、签证原始记录及所有的经济类文件不得由外委监理单位办理,必须由土建现场甲方代表及监理并由经营共同签署并经单位主管签字后上报相关分管领导及经营矿长审批后生效。
2)、签证单应注明合同编号并按照公司的文件要求统一编号。
签证表格按矿统一制定的表格进行填报。
3)、签证单一式四联:土建部门和预决算部各一联,施工单位两联。
签证单必须加盖监理项目章和矿工程管理部门章。
4)、签证单必须注明签证理由、工程量和签证内容发生的起止时间。
签证理由和工程量要求与原始记录凭证中监理工程师签署的意见一致,计量单位要求使用国际标准单位或习惯使用单位,机械台班应有设备型号。
5)、原始记录上必须注明工程内容的具体位置和部位,必要时需附图及照片标注,以满足计量、计价要求。
6)、签署意见应明确,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部门主管、分管领导的签署意见应一致,可以相互补充,但严禁相互矛盾。
严禁在原件上乱涂乱改。
7)、在竣工图上可计算的项目,不予办理签证。
8)、设计变更签证必须有设计部门下发的正式设计变更文件作为附件,没有正式设计变更文件的变更内容不得办理签证。
部分较重大的修改或较独立的增加工程必须进行验收,附上相应的验收表。
9)、大型土方开挖前及完成后必须绘制方格网图(包括坐标、标高及开挖边界)作为竣工结算资料,并经施工方、监理方书面确认。
10)、小型土方及相关工程开工前的原地面标高测量记录应以签证形式确认。
11)、签证事项完成后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合同未约定应在一周内)施工单位要报签证单,不及时报的视作施工单位自动放弃,不再办理签证。
12、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人工窝工,机械、设备停滞的费用索赔,由土建部门会同合同管理部门、(因协调原因影响的由协调部门)一起清点、签证确认数量。
以上每违反一次,扣罚相关责任单位200元、责任人50元,土建部门进行考核。
针对现场发现的问题监理单位或甲方代表现场已发现问题并提出限期整改通知同时按要求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处理且已进行整改的可免予处罚监理及甲方代表。
出现以上问题第一次按以上进行处罚,重复出现每次分别加倍处罚。
相同问题连续出现三次下达停工令,书面通知责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工程处或监理地区分公司)要求其派专人到矿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