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液化石油气安全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安全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安全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经营秩序,提升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服务用户的水平,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省燃气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建城[2021)23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聚焦城市安全发展、行业规范管理和优质供应服务,通过技术创新、模式创新、服务创新,对全市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安全管理进行全面改革,培育形成规范化、规模化、现代化的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工作原则(一)政府引导、企业主导。
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安全管理改革工作由政府发挥指导引领作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是改革的责任主体。
由市人民政府统一提出改革方向、主要任务和改革目标,并负责制度设计,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照改革要求,督促指导辖区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落实改革举措。
(二)分类指导、因地制宜。
充分考虑到各区县(市)、各企业实际,分级分类强化工作指导和政策保障,结合发展水平、群众需求和安全基础等,明确具体目标、工作举措、实施路径。
(三)稳步推进、破立并举。
管理目标要对标先进城市、结合发展要求制定,推进过程中应当结合实际,先试点后铺开、先探索后实践。
坚持问题导向,畅通堵点、解决痛点、攻克难点,确保改革成效。
三、改革目标全市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治理取得积极成效。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灌装站)、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以下简称场站)布局更加合理,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完成自有产权气瓶置换,统一终端配送车辆,规范从业人员队伍,送气上门率和入户安检率达到100%,隐患整改率大幅提升;全面推行信息化监管,推进用户端设施设备动态更换,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确保行业整体安全水平稳定可控。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河北省商务厅,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1.09.18•【字号】冀建城建〔2021〕23号•【施行日期】2021.09.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天然气正文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公共服务局、公安局,冀中公安局:现将《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河北省商务厅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21年9月18日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6部门《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建城〔2021〕23号)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全省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安全管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提高用户安全用气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原则,把燃气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提升液化石油气行业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和化解各类安全风险,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2024年液化石油气站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2024年液化石油气站安全管理制度范本液化石油气站是一种用于储存和分配液化石油气(LPG)的设施,其具有潜在的安全风险。
为了确保液化石油气站的安全运行和防范潜在的危险,有必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个液化石油气站安全管理制度的范本,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确保液化石油气站安全运行,防范事故风险,保护工作人员和周围环境的安全,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本安全管理制度依据《液化石油气站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液化石油气站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
第三条安全责任液化石油气站的所有人员应当按照本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各自的安全责任。
液化石油气站管理人员应当组织实施安全管理,并负责本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四条安全生产组织液化石油气站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责任。
管理机构应当包括安全主管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安全主管人员负责设备操作的安全、危险品的存放和使用、消防安全等工作。
第五条岗位责任液化石油气站的各个岗位人员应当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岗位责任,并按照规定执行。
岗位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操作、设备维护、现场管理等方面的职责。
第六条安全培训液化石油气站应当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包括技术知识培训、操作规程培训、安全意识培养等方面的培训。
所有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三章安全设施与操作第七条安全设施配置液化石油气站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配置完善的安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防火设施、泄漏报警设备、安全防护装备等。
设施应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第八条操作规程液化石油气站应当建立健全的操作规程,包括设备操作规程、应急处理规程、消防应急演练规程等。
所有人员必须按照规程进行操作,并定期进行演练和检查。
第九条安全巡查液化石油气站应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安全巡查应有记录,并进行归档保存。
液化气站安全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二篇)
液化气站安全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一、燃气经营市场安全检查情况这次检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加强了___领导。
为认真搞好这次检查活动,我们成立了燃气市场安全检查小组,召开了动员会议,要求各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___安全大检查,确保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2、认真开展了安全大检查。
二、根据《___省燃气管理条例》,确定了这次检查的重点内容:一是隐患整改情况。
二是建设审批情况。
三是燃气经营企业是否取得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燃气经营许可证》等。
四是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设施方面的执行落实情况等,3、加大了对事故隐患的督促整改力度。
这次检查,针对往年以来各级下达的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
大部分燃气经营企业按规定进行了整改或正在整改中。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这期检查以来的治理整顿,我县的燃气市场秩序有了明显好转,但仍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个别液化气站隐患整改力度不大,无证经营;二是个别企业违规为不合格、报废、超期钢瓶充气,致使许多超期钢瓶仍在___;三是许多较小的燃气经营企业未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四是部分燃气企业对用户安全用气的宣传、检查、指导不到位。
四、下一步打算下一步,我们将在认真总结前阶段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清理整顿燃气市场。
进一步清理整顿液化气市场,抓住隐患整改不放松,加大督查力度,消除事故隐患。
认真落实《___省燃气管理条例》和燃气经营许可的有关规定,对不具备安全保障能力的燃气企业及设施不完善的小型企业,依法予以清出市场。
(二)继续做好燃气器具的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大对燃气器具市场的管理力度,对于未经气源适配性检测的燃气器具一律不准销售。
加大对超期液化气钢瓶的查处力度,从源头上杜绝燃气安全隐患的产生。
做好燃气燃烧器具___维修行业的管理工作,对全市燃气器具___维修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达到持证上岗。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8.29•【文号】安委办〔2019〕13号•【施行日期】2019.08.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能源安全监管正文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9〕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近期,国办督查室在对河北省高碑店市、白沟新城明查暗访时发现,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管理混乱,非法经营、储存、倒装、运输和违规充装液化石油气问题突出,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要求,深入排查治理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定于2019年9月至10月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为主线,进一步落实瓶装液化石油气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严厉查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治理重点和任务分工重点排查治理以下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一)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液化石油气行为。
燃气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排查治理非法经营、非法储存、非法充装和倒装液化石油气等行为。
市场监管、燃气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依法加强对燃气质量的监督检查。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排查治理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单位或个人使用道路运输车辆从事液化石油气运输等行为。
(二)严厉打击液化石油气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燃气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排查治理液化石油气企业为无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违规提供经营性气源,充装非自有钢瓶、翻新钢瓶、超期未检钢瓶、检验不合格或已判废未去功能化的钢瓶;企业从业人员未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等行为。
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燃气使用安全十不准
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燃气使用安全十不准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是常见的燃气类型,被广泛应用于家庭和工业领域。
然而,由于其具有易燃、易爆等特性,使用不当可能会导致安全事故。
为了确保安全使用,下面列举了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燃气的十项使用安全“十不准”。
1.不准在无通风的封闭空间内使用燃气。
燃气在无通风的封闭空间内积累,容易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增加了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
2.不准在燃气泄漏的情况下点火或使用明火。
燃气泄漏时,即使不明火直接接触到燃气,依然可能发生爆炸。
3.不准在潮湿的环境中使用燃气。
潮湿的环境会使燃气设备的绝缘性能下降,可能引发漏电和触电事故。
4.不准用火源接近燃气瓶,以免燃气瓶爆炸。
5.不准私拉乱接燃气管道。
私拉乱接燃气管道不仅是违法行为,还可能造成管道破裂漏气,导致火灾和爆炸。
6.不准随意更改燃气设备的参数和安装位置。
燃气设备的参数和安装位置是经过专业设计和安装的,随意更改可能导致设备故障和安全隐患。
7.不准用刺激性强的物质清洁燃气设备。
一些刺激性物质可能损坏燃气设备的密封结构,导致燃气泄漏和安全事故。
8.不准在燃气设备或燃气管道上加设其他设备或管路。
加设其他设备或管路可能会干扰燃气设备的正常运行,甚至引发安全事故。
9.不准存放易燃物品在燃气设备附近。
易燃物品的存放可能引发火灾,增加了燃气设备的安全风险。
10.不准使用劣质或过期的燃气设备和燃气配件。
劣质或过期的燃气设备和燃气配件质量无法保证,容易导致设备故障和安全事故。
总之,安全使用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燃气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至关重要。
只有严格遵守使用规范,才能真正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同时,广大用户应加强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提前预防安全风险的发生。
液化石油气站质量安全手册
液化石油允装管理质量安全手册受控江西万年县恒升实业有限公司二0一一年四月关于颁发《质量安全手册》的通知液化石油气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为加强本站管理、防止液化石油气事故,确保安全供气,为贯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规定。
按《江西省气瓶充装许可监督管理规则》的要法度,特修订制订本《质量安全手册》,全站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本手册的规定,做到强化管理,落实责任,确保安全。
本《质量安全手册》是我站进行气瓶充装质量安全管理的各项活动必须遵循的纲领性文件,现予颁发,本手册自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日实施。
站长: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日授权声明本站的宗旨是坚持“安全第一,顾客至上,确保安全,提高效益”的方针,确保向用户提供安全可靠、质量合格的瓶装液化石油气。
为确保本站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373号令)、《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第46号令)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液化石油气站气瓶充装的质量管理体系,特制订《质量安全手册》。
我授权质量安全管理负责人按国家颁发的相关法规、技术规范的要求全面贯彻执行本站《质量安全手册》,确保本站质量体系、有效运转。
《质量安全手册》对各责任人员确认的职责和权力必须遵循,如有违背,质量安全管理负责人有权禁止和纠正。
本《质量安全手册》是我站管理工作的基本规章,是全站职工从事液化石油气充装活动的行为准则,全站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声明站长:二0一一年四月日一、引用标准、法规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549号(简称《条例》)2、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令46号(简称《》规定)3、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质技监锅发[2003]250号(简称《瓶规》)4、气瓶警示检签GB16804-19975、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8334-1999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19937、液化石油气钢瓶GB5842-19968、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GB17267-19989、液化气体气瓶充装规定GB14193-200910、气瓶充装许可规则TSG R4001-200611、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9年版(简称《容规》)12、江西省气瓶充装许可监督管理规则(赣质技监局发61号)13、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TSG R5001-2005二、术语1、质量方针:由组织的最高管理者正式发布的该组织总的质量宗旨和质量方向。
液化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范本
液化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加强液化气的安全使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液化石油气(以下简称液化气)的存储、销售、运输、使用等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液化气使用单位包括工业企事业单位、商业经营单位、居民家庭等。
第三条液化气使用单位应成立液化气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责任人,并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台账。
第二章液化气存储和销售第四条液化气的存储和销售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确保液化气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并按照规定进行检验检测。
第五条液化气存储和销售场所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防止气体积聚,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
第六条液化气存储和销售场所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和警示牌,标明存储和销售的类型、数量和使用要求。
第七条液化气存储和销售场所应配备相关的安全设施,并合理布置消防器材,确保能够迅速发现和扑灭火灾。
第三章液化气运输第八条液化气运输车辆应按照相关要求配置专用的气体运输设施,确保液化气的安全运输。
第九条液化气运输车辆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完好和安全性能。
第十条液化气运输车辆应尽量避免在居民密集区、学校、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场所经过,并严禁在隧道、桥梁、过江隧道等特殊区域停留。
第四章液化气使用第十一条液化气使用单位应对员工进行液化气安全使用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第十二条液化气使用单位应建立液化气使用登记制度,明确液化气的使用者、使用时间和用途,并记录消耗情况。
第十三条液化气使用单位应定期检查液化气设备的安全性能,维修和更换老化、损坏的设备。
第五章突发事故应急处理第十四条液化气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和应急措施,定期组织演练和检查,确保突发事故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理。
第十五条液化气使用单位应配备相应的灭火设备和应急救援物资,并确保设备及时检查维护,保证正常运行。
液化石油气供气站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4篇)
液化石油气供气站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液化石油气供气站是一种重要的能源供应单位,为了确保供气站的安全运营,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制定和实施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液化石油气供气站的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站区划分、防火防爆设施、培训与演练、监控与巡查等方面。
一、站区划分(一)站区划分原则1. 分区划定:根据液化石油气供气站的功能和特点,将站区划分为气体储存区、装卸区、管网区和办公区。
2. 分区安排:气体储存区和装卸区应设置在站点的正中心,便于管理和监控;管网区应与其他区域分开,以避免火灾和爆炸对管网的影响;办公区应远离气体储存区和装卸区。
(二)站区划分标准1. 气体储存区:用于存放液化石油气的储罐、容器和气体回收系统等设备,应设有专门的储罐区域、充装区域和检测区域。
2. 装卸区:用于气体的装卸和配送,应有专门的车辆进出口、货物堆放区和操作区域。
3. 管网区:用于输送气体的管道系统,应设有专门的管道走廊、阀门控制室和紧急切断装置。
4. 办公区:用于管理和运营的办公室、会议室和休息室,应满足安全、舒适的办公需求。
二、防火防爆设施(一)消防设施1. 灭火器:在气体储存区、装卸区和办公区设置灭火器,保证及时灭火。
2. 消防栓:在站区各个区域合理设置消防栓,确保供水畅通。
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关键区域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如储罐区域和充装区域。
4. 火灾报警系统:建立火灾报警系统,连接各个区域的传感器,及时发出警报。
(二)防爆设施1. 防静电设施:在装卸区设置防静电地板、防静电接地装置和防静电衣物等,减少静电积聚。
2. 防爆电器设备:选择符合防爆要求的电器设备,防止电器设备引发火灾和爆炸。
3. 防爆机械设备:选择符合防爆要求的机械设备,如叉车和输送带等,减少摩擦引发的火灾风险。
4. 防爆设施检测:定期对防爆设施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有效性和可靠性。
三、培训与演练(一)培训计划1. 培训内容:对液化石油气供气站的安全管理制度、防火防爆设施和应急预案等进行系统培训。
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修正)
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0.09.17•【字号】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4号•【施行日期】2008.03.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1999年1月22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03年10月10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过2003年10月10日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8号公布1999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07年10月10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2007年10月10日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公布第二次修正根据2010年9月17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10年9月17日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4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本市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燃气管理,维护燃气用户和燃气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燃气供应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燃气,包括人工煤气、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等气体燃料。
本条例所称燃气企业,包括燃气生产企业、燃气输配企业和燃气销售企业。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的规划与建设、配置与调度、供应与使用、设施保护以及相关的管理和服务活动。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市燃气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
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上海市燃气管理处(以下简称市燃气管理处)负责具体实施本市燃气行业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本条例的授权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
浦东新区以及闵行、宝山、嘉定、金山、松江、南汇、奉贤、青浦、崇明等区、县燃气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称区、县燃气管理部门),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燃气行业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业务上受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领导。
四川省LNG(液化天然气)生产企业
四川省LNG(液化天然气)生产企业安全控制实施意见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1页前言本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四川省危险化学品协会编制,共分为10章,主要内容包括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基本规定、区域布置及总平面布置、LNG工厂生产设施、消防设施、电气、仪表、建(构)筑物、安全管理要求等方面的规定。
本实施意见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生产实践,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问题,请将意见反馈省安全监管局监管三处,统一由编制单位进行修订并由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实施。
目录前言 (1)目录 (2)1. 适用范围 (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3. 基本规定 (5)3.1. LNG工厂运营应具备以下条件 (5)3.2. LNG工厂等级划分 (5)4. 区域布置及总平面布置 (6)4.1. LNG工厂区域布置 (6)4.2. LNG工厂总平面布置 (7)4.3. LNG工厂厂内道路 (8)5. LNG工厂生产设施 (10)5.1. 一般规定 (10)5.2. 天然气处理及增压设施 (11)5.3. 液化装置 (13)5.4. 存储系统 (13)5.5. 泄压和放空设施 (16)6. 消防设施 (18)6.1. 一般规定 (18)6.2. 消防站 (21)6.3. 消防给水 (23)6.4. 装置区及厂房消防设施 (26)6.5. 消防泵房 (26)6.6. 灭火器配置 (27)7. 电气 (28)7.1. 消防电源及配电 (28)7.2. 防雷 (28)7.3. 防静电 (30)8. 仪表 (32)8.1. 仪表的选用 (32)8.2. 可燃有毒气体报警 (34)8.3. 安全仪表 (36)8.4. 仪表接地 (37)9. 建(构)筑物 (39)9.1. 建(构)筑物 (39)9.2. 控制室 (40)10. 安全管理要求 (42)10.1. 生产管理安全要求 (42)10.2.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 (43)10.3. 特殊作业安全要求 (45)10.4.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 (45)10.5. 事故应急安全要求 (46)1.适用范围本实施意见规定了四川省境内的液化天然气生产企业(以下简称LNG工厂)重点生产单元安全控制要求。
2024年液化石油气灌装站安全教育制度样本(二篇)
2024年液化石油气灌装站安全教育制度样本安全责任人将安全教育培训纳入本年度消防工作规划之中,确保为该项教育及培训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与组织架构。
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制订本单位的年度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方案,并主导在员工群体中开展安全知识及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
依据年度安全教育与培训规划,明确培训的具体内容与授课人员,并组织志愿消防队伍投身于消防业务理论的学习及灭火技能的实操训练。
恪守年度安全教育与培训规划,积极组织全体站内员工参与安全教育与培训活动。
员工需每半年接受一次培训,对于新入职或岗位变动的员工,则必须进行安全培训。
对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情况,需详细记录归档。
安全教育培训课程内容包括:1. 安全相关法规、管理制度以及保障安全的操作流程;2. 本站及本岗位的火灾风险及防火措施;3. 消防设施的性能解析及灭火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4. 报警、初期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的相关知识与技巧;5. 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的具体分工和操作步骤。
2024年液化石油气灌装站安全教育制度样本(二)安全责任人将安全教育培训纳入本年度消防工作规划之中,确保为该项教育提供充足的经费支持和周密的组织实施。
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制订本单位的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及培训方案,并主导实施面向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与技能的普及、教育与培训活动。
依据年度安全教育与培训规划,明确培训的具体内容与授课人员,并组织志愿消防队伍进行消防业务理论的学习以及灭火技能的实操训练。
恪守年度安全教育及培训规划,组织全站员工积极参与安全教育与培训活动。
员工应每六个月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新入职及岗位变动的员工则需接受特定的安全训练。
须详尽记录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
安全教育及培训的内容涵盖以下方面:国家及地方安全法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确保生产安全的相关操作规程;本站及各岗位潜在的火灾风险及其预防措施;消防设施的运作性能和灭火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如何报告火警、扑灭初期火灾以及逃生自救的相关知识与技巧;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分工与操作步骤。
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建议
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建议瓶装液化石油气,听起来就像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定时炸弹”,用得好,是厨房的好帮手,做饭炒菜都少不了它,可要是管理不当,那可真是火上加油,麻烦大了。
大家都知道,液化石油气的瓶子虽然看着小小的、轻轻的,可一旦出了问题,后果可真是够呛的。
想想吧,如果这瓶气突然泄漏了,或者没关严,甚至是随便乱放乱放,后果可不是一两个人受影响的事儿,而是事关整个家庭的安全。
说到这,咱们要从头说起,给大家提个醒——不管你是做饭的新手,还是已经做了二十年厨子的“老油条”,都得了解一下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安全管理,不能松懈。
要说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安全管理,光靠嘴上说说可不行,得从源头抓起,从每一个细节做起。
首先得说的是,瓶子的选择。
大家都知道,不是所有的气瓶都适合每个人使用的,不同种类的气瓶有不同的标准,有些便宜的气瓶看起来好像性价比高,然而一旦出了问题,结果就得不偿失。
所以在选择瓶装液化石油气时,咱们一定要选那些符合国家标准,质量过硬的品牌。
可不能图便宜,买个劣质瓶子,万一气瓶爆炸了,真的是要悔断肠。
话说回来,气瓶的使用年限也得特别注意。
你想想,要是一个瓶子已经用了好几年,久而久之,瓶子里面的气体和压力就会对瓶体产生影响,像那种已经快“退休”的瓶子,咱们一定要及时更换,不能等到出了问题才知道。
气瓶的检查也是非常重要的,平时不妨检查一下瓶子的外观,看看有没有裂痕、锈迹,甚至是那些“疤痕”,有问题赶紧联系相关人员进行修理或者更换,别让这些小细节影响到安全。
大家可能觉得,哎呀,不就是个小气瓶嘛,至于这么麻烦吗?但你要知道,任何细节都可能成就大事儿,咱可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接下来呢,咱们聊聊气瓶的放置。
听说过“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吧?小地方不注意,往往就会酿成大祸。
气瓶放置这事儿,绝对不能马虎。
你看,有些人为了图个方便,把气瓶随便往厨房角落一丢,甚至有的还把气瓶放在阳台或者窗户旁边,这种做法简直是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气瓶可不能随随便便乱放,它得远离火源、热源和一些尖锐物体,这样才能避免发生意外。
液化石油气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考核试卷
B.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C.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
D.对安全事故隐瞒不报
5.以下哪些情况需要对液化石油气行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修订?()
A.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B.企业组织结构发生变动
C.生产工艺流程发生重大变化
D.企业经济效益明显提升
6.液化石油气行业安全生产考核的内容包括:()
()()
4.安全生产考核是对液化石油气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主要包括对______、______和______的考核。
()()()
5.液化石油气企业应建立健全的______,以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
6.在液化石油气行业中,______是预防事故发生的关键环节。
()
7.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是液化石油气行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______。
C.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D.提高企业生产效率
11.液化石油气行业安全生产考核的目的是:()
A.检验员工操作技能
B.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C.增加企业负担
D.消除安全隐患
12.下列哪种措施不能有效预防液化石油气行业事故发生?()
A.加强员工安全培训
B.定期检查设备设施
C.提高生产效率
D.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3.液化石油气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是:()
A.企业领导不重视
B.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完善
C.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缺乏责任心
D.员工对安全生产缺乏认识
20.液化石油气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宣传教育工作应包括以下哪些内容?()
A.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B.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C.安全操作规程
D.安全事故案例
关于液化石油气钢瓶实施置换的通告
液化石油气钢瓶实施置换通告尊敬的各位客户: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为了加强对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安全管理,保障广大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公司决定对液化石油气钢瓶进行实施置换措施。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置换范围本次液化石油气钢瓶置换范围包括我公司所有出厂时间超过15年的钢瓶,以及所有出现压力容器损坏、气密性能下降或者严重锈蚀等安全隐患的钢瓶。
二、置换时间本次液化石油气钢瓶实施置换的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持续为期6个月。
在此期间,我公司将安排专业人员对用户的钢瓶进行检查,并依据检查结果确定是否需要进行置换。
三、置换流程1. 用户在置换期间需将需要置换的液化石油气钢瓶送至我公司指定的检查点,由我公司专业人员进行检查。
2. 若液化石油气钢瓶符合置换条件,用户将获得一份新的钢瓶作为置换。
3. 若用户的钢瓶未达到置换条件,我公司将提供具体的维修指导方案,用户需按照指导进行维修后重新提交检验。
四、置换标准液化石油气钢瓶置换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钢瓶表面存在明显的压痕和变形;2. 钢瓶厚度腐蚀达到规定标准;3. 钢瓶阀门损坏或漏气;4. 钢瓶气密性能下降。
五、用户权利和义务1. 用户有权要求我公司对其液化石油气钢瓶进行检查,并按照情况进行置换或维修。
2. 用户有义务对液化石油气钢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钢瓶的安全运行。
3. 用户不得擅自私自进行钢瓶的改装和维修,如有需要应该及时向我公司进行交流和处理。
六、安全提示1. 在液化石油气钢瓶置换期间,请用户务必备好备用钢瓶,以确保日常用气需求。
2. 在使用过程中,如遇到钢瓶出现异常情况,用户要及时与我公司通联,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三、其他事项如有任何关于液化石油气钢瓶置换的疑问,请及时通联我公司掌柜人员进行交流。
敬请广大用户遵守上述规定,积极配合我公司的工作,共同维护好液化石油气的使用安全。
感谢各位客户对我公司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此致礼祝商祺XXX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日期:XXXX年XX月XX日尊敬的各位客户:感谢您对我们公司的支持和理解。
液化石油气运维工安全考试考试题(含答案)
液化石油气运维工安全考试考试题(含答案)部门:________ 姓名:________ 成绩:________一、单选题(25题)1.液化石油气组分中( )含量越多,燃烧后气瓶中剩余残液越多。
A.丙烷、丙烯B.丁烷、丁烯C.戌烷、戌烯D.混合物质2.外单位汽车进入储配站生产区后,必须持有省、市、自治区统二编号审批的司机证、押运员证、危险品准运证,以及( )A.槽车合格证B.工作证C.安全操作证3.燃气的平均密度与相同状态下的( )平均密度之比称为燃气的相对密度。
A.水B.空气C.氢气D.氮气4.LPG称重衡器应保持准确,必须每( )月进行一次强检。
A.3B.6C.125.根据物质燃烧原理,灭火方法是为了( )燃烧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燃烧的反应过程所采用的一些措施。
A.破坏B.减少C.组成D.阻挠6.《安全生产法》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A.专职B.专职或兼职C.相关资格技术人员D.注册安全工程师7.LPG的液态比重和水的比重相比,则()。
A.水的比重大B.LPG液态比重大C.一样大D.难以判断8.管道燃气经营者因施工、检修等原因需要临时调整供气量或者暂停供气的,应当将作业时间和影响区域提前()予以公告或者书面通知燃气用户,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恢复正常供气。
A.24小时B.48小时C.36小时9.罐瓶站内的防雷装置导除静电装置必须按( )的周期进行检测。
A.规定B.约定C.计划D.限定10.当储罐内完全充满液化气,液温升高l℃时,其体积膨胀力将增加( )。
A.2~3MPaB.4~5MPaC.5.5Mpa11.液化石油气液体泄漏后变成约200多倍的气体向( )急速扩散。
A.向上空B.空中C.地面D.地面低洼处12.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按规模分为大、中、小三种类型,小型储配站供应规模为( )以上。
A.5000t/aB.lOOOOt/aC.20000t/a13.气瓶应当()进行监督检验后方可出厂。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标准,以下情形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三、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四、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
五、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六、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注水措施。
七、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未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
八、光气、氯气等剧毒气体及硫化氢气体管道穿越除厂区(包括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外的公共区域。
九、地区架空电力线路穿越生产区且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十、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
十一、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设备。
十二、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十三、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不满足国家标准关于防火防爆的要求。
十四、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重电源供电,自动化控制系统未设置不间断电源。
十五、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
十六、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十七、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
十八、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或者制度未有效执行。
十九、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直接进行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未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新建装置未制定试生产方案投料开车;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瓶装液化石油气整治工作方案(二篇)
瓶装液化石油气整治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住建部印发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___关于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典型问题的通报》,通报了查处的液化石油气典型问题,并提出了安全管理要求,省住建厅也对落实住建部通报进行了部署安排。
___月___日,市政府印发了《市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液化石油气管理要求及各部门工作职责。
为持续深入开展我县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要充分认识液化石油气经营使用方面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杜绝麻痹大意思想,吸取住建部通报___起典型案例的教训,举一反三,结合《市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办法》确定的部门职责,切实抓好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___做好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全力确保液化石油气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安排各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切实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风险排查管控要求,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___月___日前上报隐患问题自查清单。
在此基础上,县住建局将根据本地实际,合理安排检查计划,于___月20前完成对所有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的执法检查,加强隐患问题整改复核。
市住建局将结合县区上报工作情况于___月份对县区液化石油气企业进行随机抽查。
各镇办燃气管理部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排查辖区内无证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单位及个人,充分发挥“乡呼县应、上下联动”机制,会同住建、监管、公安、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依法取缔。
排查处理情况___月___日前报县住建局。
三、工作要求(一)严厉打击液化石油气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切实抓好已取得经营许可企业的动态(范本)监管,严禁燃气企业为无证经营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严禁充装非自有钢瓶及不合格钢瓶,严禁企业燃气从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等行为。
要加强日常排查,拓宽___投诉渠道,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维护液化石油气市场经营秩序稳定。
对不符合燃气经营许可管理规定和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液化石油气经营场站,要会同市场监管、公安、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并按程序依法取缔。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0年液化石油气安全实施意见
2010年液化石油气安全实施意见
10月,我市在全市实行了液化石油气“配送制”经营,加强了液化气安全管理,规范了液化气市场。
但最近,我市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逐渐松懈,市场混乱现象抬头,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加强我市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工作,彻底解决液化石油气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遏制和减少各类液化石油气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
《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泸州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加强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工作,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规范市场经营秩序,逐步形成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液化石油气安全生产经营的整治,提高打击违法供气、违规用气行为的力度,严厉查处未经许可非法从事液化石油气经营活动,严厉打击充装、销售、运输、使用不合格钢瓶和改装钢瓶、报废钢瓶的行为;规范餐饮、发廊等用户使用液化气行为;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明确职责,消除各部门之间的管理缝隙,严格执法,规范液化气市场经营秩序,确保我市液化石油气生产、供应和使用的安全。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严格基本建设程序,经批准新建、扩建、改建的液化气充装站,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燃气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按基本建设程序建设,工程完工后,应按法定程序组织验收。
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手续,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不得擅自施工,未经消防验收不得投入使用。
依法办理《压力容器使用证》、《气瓶充装许可证》、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准予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并按照法定程序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投入生产运营。
打击违法供气行为,对无证无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对不符合液化石油气配送站条件的,依法进行查处。
查处在储存、充装、销售、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钢瓶,打击充装超期未检验或报废钢瓶的违法行为;对超期未检验钢瓶,责令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及时送检;对报废钢瓶,检验企业
采取破坏性报废处置手段予以处理。
规范餐饮、发廊等用户使用液化石油气行为,并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用户应选择合法的液化石油气充装站供气,与供气企业签订安全用气合同,使用合格灶具和钢瓶,并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安装供气系统。
强化液化气充装站的主体责任。
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依法依规认真履责,要用法律和经济的手段加强对本企业的钢瓶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同时,液化石油气充装站要加强对用气单位进行安全、技术指导,发现危害燃气设施安全、违反规定使用燃气等行为时,应立即予以劝阻、制止,记入用户档案,停止供气,并向行业管理部门举报,行业管理部门要依法进行查处。
液化石油气充装站要加强站场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严格按《气瓶安全监
察规定》《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等规定进行充装,定期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进行检测,充装站禁止配备卸液软管。
认真贯彻落实我市液化石油气“配送制”管理的相关规定,充装站供应的液化气的质量、重量、压力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对其配送点的经营、安全管理全面负责,并保证其液化气的供应。
储存、经营液化气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配送站只能在批准的经营场所经营,不得擅自变更经营场所,不得以委托、承包或变相委托、承包等方式交由他人经营,严禁非法倒装、非法储存液化气,严禁向无证经营户转供瓶装液化石油气。
四、工作原则
属地负责、部门联动、严格执法、保障安全。
五、职责分工
规划建设局是液化石油气的行业主
管部门,负责燃气法律法规、国家燃气标准、规范、规程及上级规范性文件的贯彻实施;负责燃气工程项目的报建、初设审查、竣工验收的组织;按法规赋予的权限办理燃气经营企业资格审查及批准;对违反燃气法规的当事人依法进行处罚;对燃气企业生产经营和安全进行监督指导,定期召开相关部门液化气安全管理工作协调会。
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负责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检验单位的安全监察工作,对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违规充装超期未检验钢瓶和报废钢瓶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监督充装企业对钢瓶进行定期送检和钢瓶登记建档工作;监督钢瓶检验企业对报废钢瓶进行破坏性处理;积极推进液化石油气钢瓶电子标签动态管理系统等管理技术,提高液化石油气供应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职责对无证经销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及配送站进行查处和规范,维护液化石油气市场的正常
经营秩序。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对全市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抽查,督促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切实履行自身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那一世范文网
安监局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作用,指导、协调、督促各有关部门开展液化石油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交通局负责液化石油气运输环节的监管工作,对使用非专用车辆运输液化石油气、未按规定进行检验、司机押运员未经培训、安全设备配备不齐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和执法,协助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运输车辆装载的液化石油气钢瓶进行依法查处,确保运输环节的安全。
当地政府要加强对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的安全生产进行管理;对餐饮、发廊等各类用气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协调建设、工商等单位对非法销售液化石油气的站点、流动商贩依法进行取缔。
六、保障措施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液化石油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深刻认识液化石油气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
明确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方法和工作步骤。
要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建立由主管领导负责的工作机构,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治理取得实效。
突出重点,扎实推进。
要以液化石油气充装站、配送站、道路运输、流动商贩、非法经营、非法倒装、非法储存液化气、餐饮、发廊等部位为重点,全面深入开展治理工作,要把握整治重点,认真查处、纠正违法违规销售和使用液化石油气行为。
强化监督,务求实效。
相关部门要按照本工作意见,分工负责,密切合作,抓好落实。
要指导和督促相关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用气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
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并跟踪落实,确保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加大对液化石油气安全生产整治和安全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及社区等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公众广泛宣传安全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常识和规定,提高全社会对安全使用液化石油气的重视程度,努力提高广大用户安全使用燃气的意识,在全社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七、本意见自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