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地震工作政策解读
地震工作政策解读答:我国是个多地震且灾害严重的国家。
据20世纪资料的统计:我国地震占全球大陆地震的33%,平均每年7级以上地震1次,6级以上地震6次,5级以上地震30次,全球因地震而死亡的人数为110万人,其中我国就占55万人之多,为全球的一半。
因此粗略地说,我国的国土面积占全球的1/14,人口占1/4,地震占1/3,地震灾害占1/2。
问:我们对我国地震灾害有了更清晰的认识,面临这样严重的地震灾害,我们国家如何应对呢?答:自1966年邢台地震以来,党和国家一直高度重视地震灾害的防御工作,在震灾实践中,通过不断探索并总结经验教训,走出一条中国特色防震减灾道路,国家将其上升到法律层次,出台了一系列的防震减灾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进一步规范了防震减灾行为,为更好地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提供了法制保障。
应对地震灾害的总方针:就是《防震减灾法》第三条规定:防震减灾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
应对地震灾害的三大工作体系建设:2000年,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温家宝同志在全国防震减灾工作会议上强调,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切实建立健全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和地震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居安思危,常备不懈,努力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问:请介绍下当前我国防震减灾法律体系构成情况。
答:目前我国的防震减灾法律法规体系主要有三个层次构成一是法律层次,法律1部,即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二是法规层次,包括行政法规(5部)和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即国务院制定的《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地震预报管理条例》《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
地方性法规,如安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三是规章层次,包括部门规章9部和地方性规章,部门规章即中国地震局制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等。
地方性规章,如省政府制定的《安徽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这些法律法规,是在全面总结以往防震减灾实践中的经验教训基础上,形成的一整套规范,以保障防震减灾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更加有效地减轻未来地震灾害损失。
地震安评评价 工作等级划分标准
地震安评评价工作等级划分标准地震是一种地质活动,它能够造成严重的破坏,危害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地震安评评价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它能够提前预警,减少地震灾害带来的损失。
在这个工作中,地震安评评价工作等级划分标准非常重要。
本文将从地震安评的定义、工作等级划分标准及其重要性等方面展开讨论。
首先,为了更好地理解地震安评评价工作等级划分标准,我们需要了解地震安评的定义。
地震安评是指对某一地区的地震风险进行评估、分析和预测的工作。
通过地震安评,可以对地震可能发生的危害程度进行估计和预测,从而为地震灾害防范提供科学依据。
接下来,我们将介绍地震安评评价工作等级划分标准。
地震安评评价工作等级划分标准主要包括工作内容、工作难度、所需资源等方面进行划分。
其中,工作内容包括地质勘测、地震监测、模拟预测、灾害评价等;工作难度则包括评价对象、数据获取、模型建立、结果解释等方面;所需资源则包括人力、财力、物力等。
地震安评评价工作等级划分标准的重要性在于指导地震安评工作的开展。
根据不同的等级划分标准,可以科学地确定地震安评工作的优先级,为决策者提供参考依据。
同时,地震安评评价工作等级划分标准还可以促进地震安评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评估误差,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总之,地震安评评价工作等级划分标准是指导地震灾害防范工作的重要依据。
只有加强对地震安评评价工作等级划分标准的研究和应用,我们才能更好地预防和减少地震灾害带来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希望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地震安评评价工作,加强标准制定和实施,共同为防范地震灾害作出应有的贡献。
浅谈县级城市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浅谈县级城市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摘要:地震对建筑造成严重的破坏,并危害人类的生命财产安全。
对建设工程实施地震安全性评价是推进抗震防灾工作的重要环节。
它为工程抗震提供了科学的设计依据和合理的设防要求,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地震造成的损失,从而达到有效减灾的目的。
这项工作在县级城市起步较晚,特别需要关注。
关键词:县级城市;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现状;工作方向Abstract:The earthquake causes serious damage to buildings and endangers lives and property of human. Seismic safety evaluation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s is the important link in the work of antiknockanddisaster-prevention. It sets up reasonable aseismic standard and puts forward precise standard for the engineering aseismic design. In this way, the loss caused by earthquakes will be reduced to some extent and the aim of earthquake-disaster reduction will be realized. It needs to be paid more attention to because the work started late in county-level city.Key words:County-level city; Construction projects; Seismic safety evaluation; Status quo; Working direction引言中国处于世界两大地震带——环太平洋地震带与欧亚地震带的交汇部位,是世界上地震活动最强烈的国家之一,仅二十世纪发生的破坏性地震就占全球的三分之一。
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地震局关于规范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的通知-皖价服[2012]210号
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地震局关于规范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地震局关于规范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的通知(皖价服〔2012〕210号)各市物价局、地震局,广德县、宿松县物价局、科技局:为规范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地震安全性评价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地震局《关于印发〈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232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规范我省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我省执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应当持有合法资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GB17741-2005)等规定要求,认真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完善工作流程,规范收费行为。
二、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属经营性服务收费,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类别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项目范围,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见附件。
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按照《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确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级别,并考虑地震构造、地震活动和场地条件的复杂程度与委托人在规定的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其它项目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三、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应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协议),载明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收费条款和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区域地震安全评价工作情况汇报范文
区域地震安全评价工作情况汇报本文将介绍区域地震安全评价工作的目的、流程、方法、结果和建议等内容,以提供客观完整的汇报。
下面是本店铺为大家精心编写的3篇《区域地震安全评价工作情况汇报》,供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区域地震安全评价工作情况汇报》篇1一、目的区域地震安全评价旨在对特定区域内的地震地质条件、地球物理场环境、地震活动规律、地形变及应力场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通过先进的地震危险性概率分析方法,科学地给出一定概率水准下的地震动参数和相应的资料,以提供工程规划或设计所需要的地震安全保障。
二、流程区域地震安全评价工作通常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 确定评价范围和目标:根据工程场地的位置和特点,确定评价的范围和目标,明确需要解决的问题和达成的目标。
2. 收集和整理资料:收集和整理评价范围内的地震地质、地球物理、地形变、应力场等方面的资料,包括历史地震记录、地震地质构造、地形地貌、地质灾害等信息。
3. 进行地震危险性概率分析:采用先进的地震危险性概率分析方法,对评价范围内可能发生的地震事件进行分析和预测,得出不同概率水准下的地震动参数。
4. 确定地震动参数和资料:根据地震危险性概率分析结果,确定不同概率水准下的地震动参数和相应的资料,包括加速度、设计反应谱、地震动时程等。
5. 提出建议和措施:根据地震动参数和资料,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以保障工程的地震安全。
三、方法区域地震安全评价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地震地质调查和评价:通过对地震地质条件和构造特征的调查和研究,了解地震发生的地质背景和构造控制因素。
2. 地球物理场观测和评价:通过对地球物理场的观测和研究,了解地震发生的物理机制和地球物理环境特征。
3. 地震活动规律研究:通过对历史地震记录和现代地震观测数据的分析和研究,了解地震活动的规律和特征。
4. 地形变和应力场研究:通过对地形变和应力场的观测和研究,了解地震发生的地形变和应力场特征。
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督管理的对策建议
关行业抗震设计规范开展地震安全性评 相应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 进一步强化 设计规范要求,建立健全更加细致适用 、 价工作, 这些标准从技术层面规定了工程 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监督管理。 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基本要求、 工 可操作性强的地震安评技术要求. 提高不 2 .明确责任主体 , 细化责任要求, 同行业对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的认同度 落
管理办法对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 范围内地震活动特征、 未来地震活动趋势 研究、 应用, 健全现场工作、 报告编制及报
作 的建设工程范围虽然作出了较为明确 及地震发生的条件 , 综合评价区域地震构 告评审的技术标准等, 不断提高地震安全 的规定 , 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仍出现不少 造环境和地震活动水平等。为确保地震安 性评价工作的科技服务水平。
的. 是互联网更广泛的应用和延伸, ' 将世I = - 1
万物纳入其中,通过信息传感设备按照约
定 的协议把任何 物品与互联 网连 接起来进 行信息交换和通讯 , 以实现智能化 的识别 、 定位 、 监控和管理 的~种网络。 物联 网技术在 纺织行 业中 的应 用 , 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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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项重要工作, 具有明显的公益性 但 的认识 , 明确地震安 全性 评价 工作 公益性 学求实的态度 , 严格报告评审制度 . 加强 在现实工作中, 一些地方对地震安全性评 地 位
对报告的基础资料 、 技术思路 、 现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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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工作的特殊性认识不到位. 对其定位不
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是制定防震减 及成果结论的把关, 提高评审验收的科学
准确,按照一般的技术服务进行管理 , 对 灾规划、 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及环境保护政 性 、 权威性和有效性, 为工程提供科学合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防震减灾工作预案》及《安徽省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防震减灾工作预案》及《安徽省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3.08.27•【字号】皖政〔1993〕62号•【施行日期】1993.08.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防震减灾工作预案》及《安徽省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方案》的通知(1993年8月27日皖政〔1993〕62号)现将《安徽省防震减灾工作预案》和《安徽省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防震减灾工作预案一、防震减灾工作体系安徽省防震减灾工作体系由震前预防和抗震救灾两个系统构成。
(一)震前预防系统负责地震监测和震情会商以及工程、建设的抗震防灾等,为省政府发布地震预报提供决策意见,并负责防灾措施的制订和落实。
省政府成立省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领导和协调全省防震减灾工作,研究决定防震减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检查、督促防震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地震局。
省内发生严重或特大破坏性地震,领导小组成员转入抗震救灾系统。
(二)抗震救灾系统负责落实抗震救灾措施,实施震时应急方案和全面指挥震后抗震救灾工作。
省抗震减灾系统由省政府领导同志负责,由省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名单附后),省地震局作为其办公机构。
省内发生严重或特大破坏性地震时,省政府成立省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
二、震前防震减灾措施震前预防按地震预报的不同阶段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地震预报概括为趋势预报和短临预报两个阶段。
(一)趋势预报阶段(长期和中期地震预报阶段)1、地震部门,主要由省地震局负责。
加强地震监测和震情分析工作,并及时报告震情和震情趋势。
做好可能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各项应急措施的落实。
做好重要建设项目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和重点地区的震害预测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制订防震减灾的有关法规,加强防震减灾综合对策研究和地震科普知识的宣传普及教育。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评价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评价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公布日期】2024.07.22•【字号】皖应急函〔2024〕223号•【施行日期】2024.07.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评价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应急管理局,有关安全评价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等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安全评价机构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持续深化专项整治2021年我省开展执业行为专项整治以来,安全评价机构服务质量、过程控制、信息公开等方面工作有明显提升。
但是从近期各地监管执法情况来看,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包括机构挂靠挂名从业、专业人员配备不足、不按规定进行告知、评价报告危险有害因素分析不全面、现场勘验流于形式、超资质范围开展评价等方面。
各市县应急管理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巩固和深化前期专项整治成果,聚焦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打击安全评价弄虚作假的长效机制,防止安全评价市场“两虚假”乱象反弹。
要将专项整治和服务指导相结合,有针对性复核省内安全评价机构专职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和专业能力,提前督促其做好资质延续准备工作。
二、着力强化监管执法各市县应急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安全评价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利用省中介机构管理系统核查安全评价机构基本信息和安全评价项目信息。
检查中发现安全评价项目信息填报与实际不一致、不及时完工填报以逃避监督检查等行为的,延伸检查项目建设单位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将该机构列为重点监管执法对象。
加强与高危行业安全监管、执法检查、事故调查等部门联动,加大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力度,涉嫌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震安全性评价哪个部门负责的
地震安全性评价哪个部门负责的背景介绍地震是自然灾害中最为严重的一种,并且常常对人类造成严重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因此,对于地震安全性的评价是非常必要的。
但是,由于地震涉及多个领域,因此评价工作应该由哪个部门负责也成为了一个问题。
地震安全性评价的重要性地震是一种特殊的自然灾害,其破坏力极大,往往会对人类造成致命伤害。
因此,对于地震安全性的评价显得格外的重要。
除了对于建筑物的评价外,还需要对于基础设施、交通运输、环保、医疗卫生等方面的评价,以及对于地震预警、救援等工作的评估。
可能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的部门在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作中,负责的部门可能会有很多。
下面是一些可能的部门:地震行业机构地震行业机构通常是第一时间了解地震发生情况的机构,如地震局等行业机构。
一些行业机构也会负责对于地震安全性的评价和预测,以及对于建筑物的安全性评价等工作。
建设行业部门建设行业部门是地震安全性评价的主要负责部门之一。
这些部门包括建筑、土木工程和市政工程等部门。
这些部门负责建筑物、桥梁、道路、隧道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负责对于建筑物和基础设施的安全性进行评价和改进。
基础设施和交通部门基础设施和交通部门包括道路、桥梁、隧道、机场、港口、铁路、轨道交通等部门。
这些部门主要负责基础设施和交通运输的建设和维护,也需要负责对于这些领域中的地震安全性进行评价和改进。
环保部门环保部门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部门。
他们负责对于环境的评价和改进,也有必要对于地震安全性进行评价和改进,如对于水坝、电站等环保设施的地震安全性评价。
医疗卫生部门医疗卫生部门的工作内容并不是地震安全性评价,但他们在地震发生后的救援中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因为地震往往伴随着大量的人员伤亡,需要医疗卫生部门以最快的速度进行救治。
因此,医疗卫生部门也需要对于地震安全性进行评价和改进。
结论综上所述,地震安全性评价是一个涉及多个领域的工作。
因此,在评价工作中需要多个部门协作共同完成。
然而,不管哪个部门负责,这个工作都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
安徽省地灾评估技术要求实施细则
1.3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必须对建设工程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和该工程建设中、建 成后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做出评价,提出具体的预防治理措施。
三、调查滑带水和地下水的情况,泉水出露地点及流量,地表水体、湿地分布及变迁情 况。
四、调查滑坡带内外建筑物、树木等的变形、位移及其破坏的时间和过程。 五、对滑坡的重点部位宜摄影或录像。 六、调查当地整治滑坡的经验。 7.2.3 泥石流调查 调查范围应包括沟谷至分水岭的全部地段和可能受泥石流影响的地段。井应调查下列内 容: 一、冰雪融化和暴雨强度、前期降雨量、一次最大降雨量,平均及最大流量,地下水活 动情况。 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不良地质现象,松散堆积物的物质组成,分布和储量。 三、沟谷的地形地貌特征,包括沟谷的发育程度、切割隋况,坡度、弯曲、粗糙程度, 并划分泥石流的形成区、流通区和堆积区及圈绘整个沟谷的汇水面积。 四、形成区的水源类型、水量、汇水条件、山坡坡度,岩层性质及风化程度。查明断裂、 滑坡、崩塌、岩堆等不良地质现象的发育情况及可能形成泥石流固体物质的分布范围、储量。 五、流通区的沟床纵横坡度、跌水、急湾等特征。查明沟床两侧山坡坡度、稳定程度, 沟床的冲淤变化和泥石流的痕迹。 六、堆积区的堆积扇分布范围,表面形态,纵坡,植被,沟道变迁和冲淤情况;查明堆 积物的性质、层次、厚度,一般粒径及最大粒径以及分布规律。判定堆积区的形成历史、堆 积速度,估算一次最大堆积量。 七、泥石流沟谷的历史,历次泥石流的发生时间、频数、规模、形成过程、暴发前的降 雨情况和暴发后产生的灾害情况,并区分正常沟谷或低频率泥石流沟谷。 八、开矿弃渣、修路切坡、砍伐森林、陡坡开荒及过度放牧等人类活动情况。 九、当地防治泥石流的措施和经验。
全国52家 地震安全性评价甲级乙级资质名单_共3页
附件1:地震安全性评价甲级乙级资质部分单位名单(共52家)甲级资质单位名单(27家):单位名称:北京赛斯米克地震科技发展中心单位名称: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单位名称:北京中震创业工程科技研究院单位名称:中国地震局地壳应力研究所单位名称: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测研究所单位名称:北京吉奥星地震工程勘测研究院单位名称:中国地震灾害防御中心单位名称:天津市地震灾害防御中心单位名称:山西省地震工程勘察研究院单位名称:内蒙古鼎宸地震工程勘察有限公司单位名称:辽宁地震科技有限公司单位名称:吉林省工程地震研究中心单位名称:黑龙江省地震工程研究院单位名称:黑龙江震工科技有限公司单位名称:江苏省地震工程研究院单位名称:浙江省工程地震研究所单位名称:安徽省地震工程研究院单位名称:福建地震地质工程勘察院单位名称:山东省地震工程研究院单位名称:河南省地震局地震工程勘察研究院单位名称: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勘探中心郑州基础工程勘察研究院单位名称:武汉地震工程研究院单位名称:海南省海洋地震与工程地震研究中心单位名称:四川赛斯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单位名称:云南省地震工程研究院单位名称:陕西大地地震工程勘察中心单位名称:甘肃省地震工程研究院乙级资质单位名单(25家):单位名称: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单位名称: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单位名称:北京勘察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名称:中国地震局第一监测中心单位名称:河北省工程地震勘察研究院单位名称:山西省地震灾害研究所单位名称:包头市雨辰地震工程技术服务处单位名称:辽宁省工程地震勘测研究院单位名称:大连工程地震勘测公司单位名称: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单位名称: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单位名称:无锡市地震工程检测中心单位名称:厦门地震勘测研究中心单位名称:江西省防震减灾工程研究所单位名称:青岛市工程地震研究所单位名称:河南中原地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单位名称:湖南省防震减灾工程研究中心单位名称:广东省工程防震研究院单位名称:广东省地震工程勘测中心单位名称:广西工程防震研究院单位名称:重庆市地震工程研究所单位名称:昆明南方地球物理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单位名称:中国地震局第二监测中心单位名称:青海省工程地震研究院单位名称:新疆防御自然灾害研究所单位名称:北京美辰建筑抗震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名称:山东同方防震技术有限公司。
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
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安徽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2.06.08•【分类】草案修改稿及其说明正文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安排防震减灾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地震监测、群测群防、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以及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农村住宅抗震示范工程、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防震减灾装备建设,提高防震减灾信息化建设水平。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完善防震减灾工作体系,建立健全防震减灾工作管理责任制,提高防震减灾工作水平。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抗震救灾工作,其日常工作由本级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承担。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防震减灾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上一级防震减灾规划和本地区震情、震害预测结果,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防震减灾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做好防震减灾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救援演练,支持开展地震群测群防活动,鼓励志愿者参加防震减灾活动,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和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
每年5月12日所在周为全省防震减灾宣传活动周。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防震减灾科学技术研究投入,鼓励防震减灾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成果,提高防震减灾科学技术水平。
关于《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
关于《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安徽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3.03.04•【分类】修改意见的报告正文关于《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2012年6月13日在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吕振凡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4月23日,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了《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
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主要意见有:一是篇幅太长,建议删去与上位法重复内容,突出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救援的重点;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和地震应急演练,提高公民自救互救能力;三是明确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特别是对学校、幼儿园、医院、居民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标准要有刚性要求;四是对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尤其是郯庐地震带的抗震设防要有具体规定;五是法律责任中的处罚规定给行政执法机关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建议修改。
会后,法制工作委员会赴安庆市及宜秀区进行了立法调研,并书面征求了各市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召开了立法咨询专家库成员论证会,同时在省人大网站向社会征求意见。
法制委员会赴河南、陕西进行了立法调研。
在此基础上,法制工作委员会会同有关方面对修订草案进行了两次集中研究。
5月28日下午,法制工作委员会会同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以及省政府法制办、省地震局,根据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对修订草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初步修改。
5月31日上午,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了法制工作委员会初步修改情况的说明,对修订草案进行了统一审议,形成了《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修改稿),并于6月7日上午向主任会议作了汇报。
现将修改的主要情况说明如下:一、关于修订草案篇幅过长问题有些组成人员提出,修订草案的篇幅过长,有些条款可以合并,与上位法相重复的条款以及有关行政机关内部工作流程的规定可以删去,应以地震灾害预防和地震应急救援为重点,结合本省实际,突出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
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正文:---------------------------------------------------------------------------------------------------------------------------------------------------- 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1995年12月30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防震减灾,指地震地监测预报、灾害预防、应急反应、震后救灾与重建等活动。
第三条防震减灾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御,防抗救相结合,逐步提高抗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第四条防震减灾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
各级地震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震减灾工作。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必须把防震减灾纳入本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并根据防震减灾工作的需要安排经费。
第六条各级地震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及科学研究工作,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和能力。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震减灾的义务,并有权制止和举报妨碍、破坏防震减灾的行为。
第二章地震监测与预报第八条地震监测工作实行专业与群众、微观与宏观相结合的原则。
省地震主管部门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全省地震观测台网。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可根据震情监视的需要,增设地震观测台或群众性观测点。
第九条在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工程选址前应征得省地震主管部门同意,避免对观测环境造成妨害。
确实无法避免的,应增建抗干扰工程或迁移地震监测设施,其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条各级地震主管部门必须及时核实、上报地震异常信息。
少内发生4级以上地震,省地震主管部门应在震后30分钟内报告省人民政府和国家地震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省地震主管部门负责提出破坏性地震的中期、短期和临震预报及其延期与撤销的意见,报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3.04.28•【字号】皖政[1993]27号•【施行日期】1993.04.28•【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993年4月28日皖政〔1993〕27号)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地震局、计划委员会、建设厅拟订的《安徽省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安徽省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管理,增强工程建设抗御地震灾害能力,减轻地震灾害损失,合理使用建设资金,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发布地震预报的规定》和工程建设抗震设防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是指地震危险性分析、地震烈度复核、地震小区划等。
第三条新建工程项目(计划项目、自筹资金项目)的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由省地震局统一管理,具体工作由省地震烈度评定委员会承担。
第四条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应遵守国家地震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实行自愿委托、协商服务的原则。
第五条新建工程应执行《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1990)》和《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1990)使用规定》。
对已做过并经国家授权部门批准的地震烈度复核、地震危险性分析、地震小区划、抗震设防区划,也可作为城市规划和一般工程建设抗震设防的依据。
第六条在《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1990)》的基础上,应进行专门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工程和地区有:(一)地震设防要求高于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设防标准的重大工程、特殊工程、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二)位于地震烈度区分界线附近的新建工程;(三)某些地震研究程度和资料详细程度较差的地区;(四)占地范围较大,距不同工程地质条件区域的大城市和大型厂矿企业,以及新建设开发区。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开发区“标准地”改革的指导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开发区“标准地”改革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2.20•【字号】皖政办秘〔2020〕117号•【施行日期】2020.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开发区“标准地”改革的指导意见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标准地”是指在完成建设项目相关区域性统一评估基础上,明确建设项目投资、能耗、环境、建设、亩均税收等控制性指标履约承诺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
为加快推进全省开发区“标准地”改革,持续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经省政府同意,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在全省开发区推行“标准地”改革,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减少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努力营造创新愉快、创业愉快、创造愉快的发展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化改革。
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政策配套,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依法依规建立土地出让标准,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坚持市场化配置。
在完成区域评估的基础上,明晰土地招拍挂出让的条件,实施“净地”出让,打造营商环境高地。
——坚持全过程服务。
实行“标准地”企业承诺、信用评价全过程服务引导机制,同时建立奖惩制度。
(三)目标要求。
2020年底前,选取20个以上开发区开展“标准地”改革试点。
2021年底前,全省省级以上开发区全面推行“标准地”制度,新增产业用地不低于20%按照“标准地”供地。
二、重点任务(一)开展区域评估工作。
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各地在开发区确定的区域,完成区域规划环评、区域能评、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评估、文物保护评价、气候可行性论证等区域性统一评估。
安徽省安全评价收费指导标准
安徽省安全评价收费指导标准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评价收费参考价价格去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收费价格企业上年度产值300万元以下300-1000万元1000-5000万元0.5—1亿元1—10亿元10亿元以上安全评价费用2—3万元3—5万元5-12万元12-20万元20-40万元40万元以上去2: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评价收费价格企业上年度产值50万元以下50-100万元100-500万元500-5000万元0.5-1亿兀1亿元以上安全评价费用1万元1—3万元3—5万元5—8万元8-12万元12万元以上去3: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零售商店安全评价收费价格危险化学品零售商店800-1800元烟花爆竹零售商店600-1200元去4: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工程)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收费价格资额项目\1000万元以下1000-2000万元2000-5000万元0.5-1亿元1-5亿元5-20亿元20亿元以上编制预评价报告4—8万元8-12万元12-20万元20-30万元30-40万元40-60万元60万元以上编制验收评价报告6—9万元9-15万元15-21万元21-30万元30-45万元45-60万元60万元以上评审评价报告0.8-1万元1- 1.2万元1.2-1.5万元1.5-2万元2—3万元3—5万元5万元以上去5:加油站安全评价收费价格加油站规 模一级站二级站三级站备注安全评价费用5000-8000 元3000-5000 元2000-3000 元根据实际增加风 险系数1.1-1.5注:加油、加气联合站参照表2乘1.5的系数确定收费标准去6:气体、液体储存单位安全评价收费价格注:I 类:拥有储存气体10000m 3以上或液体1000m 3以上的储存设施,库房或货场总面积大于9000M 2的大型仓库。
II 类:拥有储存气体1000-10000M 3或液体100-1000M 3的储存设施, 库房或货场总面积在550-9000M 2之间的中型仓库;经营剧毒化学品、成品油和运输工具用 液化气的。
安徽省地震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安徽省地震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正文:----------------------------------------------------------------------------------------------------------------------------------------------------安徽省地震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各市地震局,淮北市防空防震办公室,广德、宿松县科技局,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我局对涉及地震安全性评价人员执业资格、单位资质审批事项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以下规范性文件:一、《关于实行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年检和项目登记备案制度的通知》(皖震发防〔2003〕38号,2003年5月12日印发)二、《关于禁止超越资质等级承担地震安评项目等问题的通知》(皖震发防〔2005〕28号,2005年3月25日印发)三、关于印发《省外资质单位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皖震发防〔2010〕211号,2010年8月24日印发)四、《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通知》(皖震发防〔2010〕302号,2010年10月9日印发)五、关于印发《安徽省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皖震发防〔2011〕118号,2011年4月25日印发)六、《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年检和项目登记备案制度》(皖震发防〔2011〕172号,2011年6月20日印发)七、《安徽省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皖震发防〔2013〕310号,2013年12月12日印发。
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备案管理按照《关于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皖震发防〔2017〕291号)要求执行。
)安徽省地震局2018年3月7日——结束——。
安徽抗震鉴定报告查询
安徽抗震鉴定报告查询1. 引言在中国,地震是一种常见自然灾害,给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为了确保建筑物的抗震能力,安徽省实施了严格的抗震鉴定制度。
本文将介绍如何查询安徽省的抗震鉴定报告,以提高大家对建筑物安全的认识。
2. 查询步骤以下是查询安徽抗震鉴定报告的步骤:2.1 访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是查询抗震鉴定报告的官方渠道。
你可以通过搜索引擎或直接输入网址访问该网站。
2.2 导航到抗震鉴定报告查询页面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的主页上,通常会有一个菜单或链接,用于导航到抗震鉴定报告查询页面。
点击该链接,进入查询页面。
2.3 输入查询信息在抗震鉴定报告查询页面上,通常会有一个查询表单。
填写该表单以输入查询所需的信息。
常见的查询信息包括建筑物地址、建筑物名称、建设单位等。
确保输入准确的信息以获得准确的查询结果。
2.4 提交查询请求填写完查询信息后,点击提交按钮,将查询请求发送给服务器。
服务器将根据你提供的信息在数据库中查找相应的抗震鉴定报告。
2.5 查看查询结果服务器在查询完成后,会将结果返回给你的浏览器。
你可以在页面上查看查询结果。
通常,查询结果包括建筑物的抗震鉴定等级、抗震设防状况等信息。
你可以根据查询结果评估建筑物的抗震能力。
3. 注意事项在查询安徽抗震鉴定报告时,有几个注意事项需要牢记:3.1 信息准确性填写查询信息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错误或不完整的信息可能导致查询结果不准确。
如果你不确定某些信息,可以尽量提供更多的相关信息以增加查询的准确性。
3.2 网络连接查询抗震鉴定报告需要网络连接。
确保你的设备已连接到互联网,并保持良好的网络连接,以保证查询过程的顺利进行。
3.3 隐私保护在查询过程中,你可能需要提供一些个人或单位的信息。
确保你在安全的网络环境中进行查询,并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信息的安全。
4. 结论通过以上步骤,你可以方便地查询安徽省的抗震鉴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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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的意见》(皖政〔2017〕120号)精神,规范本省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确保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提高行政效能和投资效益,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境内开展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是针对开发区、高新区、城市整体改造区域和企业集中建设区等具有较大范围区域开展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第四条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相关单位和机构开展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
第五条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省范围内区域
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监督管理。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区域性地震
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开展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应当以工
程建设需求为导向,以提供精准便捷的公共服务为目标。
第七条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成果可以直接应用
于区内除必须单独开展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重大工
程以外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选址、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地震风险评价,也适用于该区发展规划、国土利用规划及防震减灾对策制定等工作。
第八条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应当严格执行
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保工作质量。
(一)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承担单位或者机构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技术负责人、报告主要编写人应当具有地震学、地震地质学、地震工程学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并具有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相关经验。
(三)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应当由技术负责人、报告主要编写人签名,承担单位或者机构加盖公章。
(四)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承担单位或者机构应当提供成果报告、技术图件、数据库和技术服务系统的使用说明书,对用户使用人员进行培训,并提供后续的系统维护和技术支持。
(五)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承担单位或者机构对评价成果质量终身负责。
承担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的单位
或者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责任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报告主要编写人是质量直接责任人。
第九条承担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或者机
构应当在开展工作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总论:任务来源、总体要求、工作目标、成果产出;区域、近场区、目标区的确定;
(二)专题设置、任务分解、技术手段、技术指标;
(三)预期产出成果,包括数据库、技术服务系统架构及主要建设内容;
(四)分项工程预算;
(五)施工队伍情况;
(六)实施进度计划;
(七)质量保证体系与安全生产;
(八)对特别重要的专题,应当编制专题实施方案。
第十条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基本工作内容应包括:区域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评价,近场区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调查与评价,目标区主要断层勘查和活动性鉴定,地震动预测方程确定,目标区概率地震危险性分析,目标区场地地震工程地质条件勘查、土层波速与非线性参数测试,土层模型建立、场地地震反应分析与地震动参数确定等,建立目标区地层数据体和多参数地震动参数数据体,建设区域
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系统。
依据场地工程地质条件,由技术服务系统给出建设工程所在场地的地震动参数,并给出地震地质灾害初步评价结果。
第十一条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承担单位或者机
构应随项目实施进程同步做好数据库建设,以及数据入库和数据校核工作。
工作结束后,应报请所在地区省级地震局组织检测,检测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最终验收。
第十二条项目所在地区省级地震局负责辖区内区
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和重大技术变更,以及野外工作成果、关键专题和最终成果的审查、验收。
市、县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应当加强对区域性地
震安全性评价的施工质量和进度监督,对关键工作进行现场检查。
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承担单位或者机构应当加强质量管理,并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成果必须经审查、验收通过后方可提交使用。
在提供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同时,应当提供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简本,方便使用单位掌握主要技术内容和结果。
第十四条承担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或者
机构应及时将通过审查、验收的工作成果提交政府相关部门使用。
同时向项目所在地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提供数据库和技
术服务系统,并在项目通过技术审查30日内将全部数据与
成果资料提交省地震局备案。
第十五条已完成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范围
内的有关建设工程,当地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应当及时、主动地告知建设单位有关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根据具体建设工程特点确定抗震设防要求,并对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的应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在已完成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范
围内,建设需报国家审批的重大建设工程,确需单独出具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按照国家规定另行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第十七条已完成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地区,若发生重大国家政策调整、重大技术革新,地震构造有重大新发现或者国家发布了新的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的,评价区域的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对原评价结果进行复核。
复核结果经省地震局评审通过后,方可继续使用。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安徽省地震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