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及报告制度(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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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应急处置制度

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应急处置制度

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应急处置制度为规范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处置和报告各类职业病危害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定义术语职业病危害:是指职工从事某种工作,因为工作环境或者客观条件,逐渐造成职工身体伤害,导致生病,称为职业病危害。

(二)工作职责1.矿长负责保证紧急情况下抢险所需人力、物力、财力。

2.总经理负责批准公司级应急预案,负责紧急情况响应的统一指挥调度。

3.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处置方案,明确各类危害事故发生时,各负责人和相应机构的职责和任务。

4.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紧急事故的应急预防措施、应急准备与响应以及紧急情况的消除工作。

5.各部门负责及时、如实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保护事故现场,配合事故调查。

6.安监科负责向政府部门报告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牵头组织职业病危害事故内部的调查处理。

7.党支部、工会参与、监督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事故等级参照《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按一次职业病危害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严重程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分为三类:1.一般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下的。

2.重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以下的,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下的。

3.特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上的。

(四)事故报告1.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后立即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干涉事故调查组的现场调查和取证工作。

2.组成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组,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调查内容包括:(1)现场勘验和调查取证,查明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和危害程度。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及报告制度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及报告制度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及报告制度为了规范本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处置与报告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减轻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的损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职业危害事故调查调查处理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安监函(2011)47号)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病危害事故定义职业病危害事故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由于某种意外原因,发生失控、防护失效或高浓(强)度接触等对劳动者造成突发的职业损伤。

如毒气泄漏引起急性中毒等。

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规定1、对于由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慢性群发性职业病以及导致的死亡事件,可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以及安监总局47号令《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由安监部门牵头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对由急性工业中毒导致的伤亡事件,应按照《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务院349号令的有关规定由安监部门牵头负责进行调查处理。

三、事故报告受理主体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本单位员工急性职业中毒等伤亡的,应当向单位所在地区县级以上安监部门和负有职业卫生监督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应写明当地报告受理主体的电话号码)四、事故报告规定1、用人单位发生急性中毒等职业病危害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监部门和负有职业卫生监督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事故报告应及时、准确、完整,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事故。

3、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死亡人数、发病情况、可能发生原因;(5)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

职业健康制度:职业危害事故的处置及报告制度

职业健康制度:职业危害事故的处置及报告制度

职业健康制度:职业危害事故的处置及报告制度篇1:职业健康制度:职业危害事故的处置及报告制度职业健康制度:职业危害事故的处置及报告制度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准时有效地掌握职业病危害事故,减轻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的损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殊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事故报告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现场人员要马上向班组长汇报,班组长要向车间汇报,车间应当马上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

状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

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状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缘由、已实行措施和进展趋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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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应当依据状况马上实行以下紧急措施:(一)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掌握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二)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作业人员,组织泄险;(三)爱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四)对患病或者可能患病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准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看;(五)协作安监和卫生等部门进行调查,根据安监和卫生等部门的要求照实供应事故发生状况、有关材料和样品;(六)落实安监和卫生等部门要求实行的其他措施。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与报告制度范文(五篇)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与报告制度范文(五篇)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与报告制度范文为了规范矿职业危害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职业危害事故,减轻职业危害事故造成的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本规定。

一、事故处置1、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害的生产作业场所,设置职业危害警示牌版、通信报警装置、应急撤离通道、冲洗设备;2、生产部门及辅助生产部门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生产作业场所要配置满足需要的现场救援设施;3、当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现场人员要立即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要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4、发生事故后,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5、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作业人员、组织抢险;6、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7、对遭受或者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人员,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8、配合上级行政部门,按照要求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情况、有关材料和样品;9、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职业危害事故进行调查并形成事故分析报告;10、对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部门,矿要根据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处理结果进行通报;11、职业病防治科要建立职业危害事故台账,事故调查的报告有关资料要存档保存。

二、事故汇报1、生产现场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调度室接报后应及时向值班领导和矿长汇报,并通知相关部门。

2、接到重伤以上和一级非伤亡事故报告后,在规定的时限内,经职业卫生科研究决定后向上级监管部门报告。

3、事故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类别、伤害程度以及事故简要经过,初步原因或直接原因的判断等。

4、事故报告要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对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和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一经查清,除责成补报外,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5、凡工作范围内的人身伤害,无论是否构成工伤级别,均应立即报告调度室和安全科。

(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1 目的为规范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处置和报告各类职业病危害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发生职业卫生危害事故导致员工工伤、工亡和视同工伤、工亡事故的管理。

3 定义按照《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按一次职业病危害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严重程度,职业病危害事等级故分为三类:3.1一般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下的;3.2重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以下的,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下的;3.3特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上的。

4 管理分工4.1确立处理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专职机构和各部门负责人;4.2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处置方案,明确各类危害事故发生时,各负责人和相应机构的职责和任务。

5 事故处置、报告5.1依法采取临时控制和应急救援措施,及时组织抢救急性职业病病人,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卫生检查和医学观察;5.2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5.3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5.4立即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5.5组成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组,配合上级行政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调查内容包括:5.5.1现场勘验和调查取证,查明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和危害程度;5.5.2分析事故责任;5.5.3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意见;5.5.4提出防范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的改进措施的意见;5.5.5形成职业病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三篇)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三篇)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一、引言职业病危害是指在职业活动中,由于作业环境中的有害因素所致的疾病。

职业病危害事故是指在职业活动中发生的由于职业病引起的重大事故。

为了有效地处置职业病危害事故,并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制定了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本文将详细探讨该制度的内容和重要性。

二、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制度1.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停止作业,疏散人员,并采取紧急救援措施,确保员工的安全。

同时,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并启动应急预案。

2.现场处置在事故发生现场,应按照现场状况和危害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包括清除有害物质、封堵泄漏点、提供紧急救援设备等。

同时,要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和勘验,以确保相关证据的留存。

3.伤员救护与治疗对伤员应及时进行救护与治疗,包括紧急救援、送医治疗等。

伤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最重要的,要确保他们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

4.事故调查与责任追究事故发生后,应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原因、责任进行全面调查。

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以维护员工的权益,促进安全生产。

三、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1.报告时限与责任人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报告。

报告时限的确定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性质和情况进行规定。

报告责任人一般为企业的相关领导人或负责人。

2.报告内容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事故原因、事故性质、伤亡情况等。

报告内容应尽可能详细、全面地反映事故的情况,以便有关部门能够及时了解、分析和处理事故。

3.通报与公开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应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的基本情况和处理结果,提醒其他企业和职业工作者注意职业病危害的防护措施。

通过通报与公开,可以提高职业病防控的效果,预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四、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的重要性1.保障员工生命安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能够有效地处置事故,减少伤亡人数,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范例(五篇)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范例(五篇)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范例为了规范矿职业危害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职业危害事故,减轻职业危害事故造成的损害,根据《____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本规定。

一、事故处置1、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害的生产作业场所,设置职业危害警示牌版、通信报警装置、应急撤离通道、冲洗设备;2、生产部门及辅助生产部门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生产作业场所要配置满足需要的现场救援设施;3、当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现场人员要立即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要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4、发生事故后,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5、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作业人员、____抢险;6、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7、对遭受或者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人员,及时____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8、配合上级行政部门,按照要求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情况、有关材料和样品;9、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职业危害事故进行调查并形成事故分析报告;10、对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部门,矿要根据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处理结果进行通报;11、职业病防治科要建立职业危害事故台账,事故调查的报告有关资料要存档保存。

二、事故汇报1、生产现场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调度室接报后应及时向值班领导和矿长汇报,并通知相关部门。

2、接到重伤以上和一级非伤亡事故报告后,在规定的时限内,经职业卫生科研究决定后向上级监管部门报告。

3、事故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类别、伤害程度以及事故简要经过,初步原因或直接原因的判断等。

4、事故报告要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对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和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一经查清,除责成补报外,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5、凡工作范围内的人身伤害,无论是否构成工伤级别,均应立即报告调度室和安全科。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编制要点一、明确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目的、依据。

二、明确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的负责部门、责任人。

三、明确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流程。

四、明确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的文件、资料及有关记录。

编制范本为了规范本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处置与报告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减轻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的损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报告(一)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本单位员工急性职业中毒等伤亡的,应当向单位所在地区县级以上安监部门和负有职业卫生监督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二)单位发生急性中毒等职业病危害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监部门和负有职业卫生监督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三)事故报告事项包括:单位、时间、地点、现场情况、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发病情况、发生原因、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

(四)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事故。

二二、事故处置(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应当立即切断危害源,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对受伤人员及时组织现场急救或转送医院抢救,及时按规定报告事故。

(二)立即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及时撤离和疏散人员,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三)封存造成或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

(四)组织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

(五)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员工,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费用由单位承担。

(六)配合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处理,按照要求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情况、有关材料和样品,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隐瞒或提供虚假证据或资料,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现场调查和取证工作,认真落实事故调查组要求采取的各项措施。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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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1、总则
为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强化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控制、减少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切实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等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制度内容
2.1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以公司为主导,各部门及班组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快速、合理处置职业病危害事故,防止事态扩大。

2.2 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公司各部门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由公司承担所需费用。

2.3 事故处置完成后,公司职业卫生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配合,形成书面文件,将事故原因、处置过程、事故损失等资料如实上报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2.4 公司任何部门及班组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职业病危害事故。

2.5 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公司、部门及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原因予以拒绝或者阻挠。

10、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10、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1、目的
为规范我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处置与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全体员工。

3、定义
职业病危害事故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中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事故,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及时报告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

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

三、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范文(3篇)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范文(3篇)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范文一、目的和任务为了加强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处置和报告工作,防范和减少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包括办公区域、生产车间及外出工作场所。

三、职责和义务(一)公司全体员工应当具备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识别能力和报告意识,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应当及时上报。

(二)相关部门负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进行初步处理,并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门。

(三)公司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四)各级主管部门负责督促、监督和指导所辖部门的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处置和报告工作。

四、流程和要求(一)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员工应当及时报告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并提供相关的证据和资料。

(二)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应当立即展开初步处理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紧急救助和处理,并及时向公司安全环保部门报告。

(三)公司安全环保部门收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展开调查和处理工作,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安全防护和事故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

(四)有关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收到报告后,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核实和处理,并及时向公司安全环保部门反馈处理结果。

(五)公司安全环保部门应当根据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特点和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置方案和措施,并定期进行演练和检查,确保处置和报告制度的有效实施。

五、违规处理对故意隐瞒职业病危害事故、拒不报告或者报告不实的员工,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六、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相关职能部门和员工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操作和执行。

对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内容,由公司安全环保部门提出并报领导批准后进行修改。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范文(2)为了规范矿职业危害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职业危害事故,减轻职业危害事故造成的损害,根据《____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本规定。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与报告制度(三篇)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与报告制度(三篇)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与报告制度为规范我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处置与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八条、《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四条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公司部门负责及时报告城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

二、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____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上____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____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

四、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____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青岛____有限公司(盖章)年月日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与报告制度(二)为了规范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处置与报告,有效地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减轻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的损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及执行,并由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进行指导监督。

职业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6篇)

职业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6篇)

职业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为规范我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处置与报告,根据《____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八条、《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四条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公司部门负责及时报告城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

二、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____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上____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____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

四、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____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青岛____有限公司(盖章)年月日职业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2)是指企业、组织或机构为预防和应对职业危害事故而建立的一套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和避免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并规定了一系列处置和报告程序,以确保事故的及时处理和信息的传递。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与报告制度范本(3篇)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与报告制度范本(3篇)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与报告制度范本为了规范矿职业危害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职业危害事故,减轻职业危害事故造成的损害,根据《____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本规定。

一、事故处置1、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害的生产作业场所,设置职业危害警示牌版、通信报警装置、应急撤离通道、冲洗设备;2、生产部门及辅助生产部门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生产作业场所要配置满足需要的现场救援设施;3、当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现场人员要立即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要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4、发生事故后,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5、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作业人员、____抢险;6、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7、对遭受或者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人员,及时____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8、配合上级行政部门,按照要求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情况、有关材料和样品;9、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职业危害事故进行调查并形成事故分析报告;10、对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部门,矿要根据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处理结果进行通报;11、职业病防治科要建立职业危害事故台账,事故调查的报告有关资料要存档保存。

二、事故汇报1、生产现场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调度室接报后应及时向值班领导和矿长汇报,并通知相关部门。

2、接到重伤以上和一级非伤亡事故报告后,在规定的时限内,经职业卫生科研究决定后向上级监管部门报告。

3、事故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类别、伤害程度以及事故简要经过,初步原因或直接原因的判断等。

4、事故报告要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对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和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一经查清,除责成补报外,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5、凡工作范围内的人身伤害,无论是否构成工伤级别,均应立即报告调度室和安全科。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为进行调查规范子宫颈癌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处置和报告各类职业病危害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加工令第4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职业危害事故迪氏1、一般技术型危害事故:是指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人以下或者急性职业中毒死亡3人以下。

2、较大职业危害事故:是指由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人以上50以下或者急性职业死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

3、重大职业危害事故:是指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者急性职业中毒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

4、不仅严重职业危害事故:是指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0人丧命以上或者急性职业中毒死亡30人以上。

第二条事故处置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情况立即采取以下紧急措施:1、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2、疏通应急撤走通道,撤离作业人员,组织泄险;3、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毒害材料、设备和工具等;4、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救治、需要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5、按照规定进行事故白皮书;6、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进行调查,按照实情强烈要求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情况、有关材料;7、分析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意见;提出防范事故所应采取的改进措施的意见;落实卫生行政部门采取的其他措施。

第三条事故报告1、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可能发生原因、业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任何单位和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

2、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3、组成严重危害职业病不良影响事故调查组,配合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为规范我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处置与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八条,《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公司责任部门负责及时报告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

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

三、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10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10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及报告。

2、目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本企业职业危害事故报告和事故处置的有关事宜。

3、内容
3.1 事故预防
公司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生产作业场所,设置通信报警装置、风向标、应急撤离通道及泄险区、冲洗设备、医药急救箱等,置于合适位置,并按规定向主管部门及时报告设施配置与管理情况。

安排人员对易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地点进行巡检,一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2 事故报告
一但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巡检人员应立即按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规定上报。

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人应立即向本单位上级领导报告,并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电话:XXXXXXXXX)
3.3应急处置
发生事故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人应根据本单位应急救援内容,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或者消除职业危害因素,防止事故扩大。

措施的拟定与实施要随时向上级请示汇报,并接受指导。

联系外联机构进行应急救援(电话:xxxxxxxx)。

对在事故中遭受职业危害的人员,要及时了解掌握其具体情况,并组织采取有效救治措施。

3.4事故总结
公司应对职业危害事故进行调查并形成事故分析报告。

对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单位,公司要根据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处理结果全公司通报。

建立职业危害事故台账,事故调查的报告有关资料要存档保存,同
时上报主管部门。

如发生重大职业病事故以及处理结果,公司要及时向重庆市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司总部上报。

企业名称
2012年月日。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目录一、职业病危害事故定义 (3)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规定 (3)三、事故报告受理主体 (3)四、事故报告规定 (3)五、事故处置 (4)为了规范本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减轻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的损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病危害事故定义职业病危害事故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由于某种意外原因,发生失控、防护失效或高浓(强)度接触等对劳动者造成突发的职业损伤。

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规定1、对于由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慢性群发性职业病以及导致的死亡事件,可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以及《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由安监部门牵头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对由急性工业中毒导致的伤亡事件,应按照《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由安监部门牵头负责进行调查处理。

三、事故报告受理主体公司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本公司员工急性职业中毒等伤亡的,应及时向安监部门和负有职业卫生监督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四、事故报告规定l、公司发生急性中毒等职业病危害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公司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向安监部门和负有职业卫生监督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公司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本公司的职业病危害事故。

五、事故处置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应当立即切断危害源,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对受伤人员及时组织现场急救或转送医院抢救,及时按规定报告事故。

2、立即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及时撤离和疏散人员,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3、封存造成或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

4、组织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

5、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员工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10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10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10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是指在工作过程中,由于职业病危害因素造成的工人职业病或职业病引发的事故。

为了保障工人身体健康和维护工人权益,各个国家都制定了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下面将详细介绍该制度的具体内容。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分为两个主要方面:一是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处置,二是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报告。

首先,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处置主要包括急救、调查和处理等环节。

对于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及时的急救是关键。

工作场所应该配备急救设备和人员,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进行急救救治,最大限度地减少伤害。

同时,还应该对事故进行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和责任人,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处理,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此外,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处置与报告制度还需要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和义务。

各个部门应加强对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工人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同时,相关部门应加大监督力度,对违反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与报告制度的行为进行追责,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事故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及时的处置和报告,能够迅速查明事故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同时,也能让相关部门及时了解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保障工人的健康与权益。

综上所述,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是保障工人健康和维护工人权益的重要制度安排。

各个工作场所和相关部门应严格执行该制度,加强宣传和培训,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减少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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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危害事故的处置及报告制度
1 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本公司职业危害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有关事宜。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青岛优先出锐工具有限公司。

3 职责:
3.1 公司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害的生产作业场所,设置通信报警装置、应急撤离通道,并按规定向上级安监部门及时报告这方面有关情况。

3.2 公司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生产作业场所要配置满足需要的现场救援设施,并按规定向安监部门及时报告设施配置与管理情况。

3.3 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现场人员要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公司领导要立即向安监部门汇报。

3.4 发生事故后,公司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或者消除职业危害因素,防止事故扩大。

措施的拟定与实施要随时向安监部门请示汇报,并接受该部的指导。

3.5 对在事故中遭受职业危害的人员,要及时了解掌握其具体情况,并组织采取有效救治措施。

3.6 公司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职业危害事故进行调查并形成事故分析报告。

3.7 对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单位,公司要根据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处理结果全公司通报。

3.8 公司要建立职业危害事故台账,事故调查的报告有关资料要存档保存,同时报安全环保与能源管理部。

3.9 如发生重大职业病事故以及处理结果,公司要及时向保税区安监局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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