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柜员管理办法模版
柜员管理制度范文
柜员管理制度范文柜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柜员管理行为,提高柜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护柜员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柜员,包括雇员和临时工。
第三条柜员应该具备熟练的业务知识和良好的沟通能力,遵守相关条例,严格遵守公司制度,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四条柜员应该遵守合法合规的原则,不得从事与业务无关的工作,并统一戴上工作证。
第五条柜员工作时间为每日8小时,包括午休1小时。
超过工作时间的加班,按照公司规定给予加班费。
第六条公司将为柜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培养,提高柜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七条对违反本制度的柜员将依据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保留解雇的权利。
第二章柜员的权限和职责第八条柜员在工作期间享有以下权限:(一)提供理财服务;(二)向客户提供贷款和贷款咨询服务;(三)执行公司和客户之间的资金交接工作;(四)为客户办理支付结算业务;(五)为客户提供基金销售和基金咨询服务;(六)为客户提供外汇兑换服务;(七)执行其他与柜员岗位相关的工作。
第九条柜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按照公司的规定办理理财业务,并确保客户的资金安全;(二)负责贷款的发放和管理,并向客户提供相关贷款咨询;(三)确保公司与客户之间的现金交接无误,并及时更新相关记录;(四)负责支付结算业务的处理,确保支付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五)根据客户的需求,销售和推广公司的基金产品,并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六)提供外汇兑换服务,确保外汇兑换的合规性和准确性;(七)按照公司的要求进行其他相关工作。
第十条柜员应该保护客户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不得泄露客户的个人信息和财产情况,严禁利用客户的信息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第三章工作考核与奖惩第十一条公司将对柜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
第十二条柜员的工作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是否按照公司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二)是否向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三)是否遵守相关规定和制度。
银行综合柜员制管理办法模版
xx省农村信用社综合柜员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服务效率,防范操作风险,根据《xx省农村信用社会计基本制度》《xx省DCP综合业务系统操作手册》及有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省农村信用社范围内实行综合柜员制的各营业机构、网点。
第三条综合柜员制是指在业务经营范围内,营业机构按照规定的业务处理权限和操作流程,由单一员工或多个员工组合,通过临柜窗口为客户办理多种金融业务,并独立承担相应责任的一种劳动组织形式。
第四条综合柜员制机构的内部装修及设施配备必须符合安全防范及企业文化要求,窗口柜员必须配备业务终端、打印机、点钞机,现金和凭证尾箱、操作台抽屉必须装有锁具,配备有“一对一”监控系统,能够清晰监测到柜台内外情况及操作过程。
综合柜员制机构监控资料保留时间按保卫部门规定执行。
第五条综合柜员制机构应按业务种类和业务量情况设置单个或多个对外窗口,任一窗口均可办理或受理本机构业务经营范围内的存款、贷款、支付结算等客户类业务。
第六条综合柜员制机构应配备思想品德好,业务素质高,风险防范意识强,有较强计算机操作能力的管理人员,加强对业务处理过程的监督。
第七条综合柜员制机构应根据机构规模合理配备柜员。
柜员需掌握与其级别和权限相适应的业务知识,能够独立、准确、熟练办理日常业务。
第八条实行综合柜员制机构,必须按要求配备事后监督岗位,对当日(或上日)发生的业务进行事后监督。
第九条县级联社应建立综合柜员考核奖惩制度,根据柜员的工作效率、工作质量、服务水平等情况,定期对柜员实行考核、奖惩。
第二章柜员级别及业务职责第十条实行综合柜员制机构的柜员应实行分级管理,按照柜员业务能力、道德水平和管理能力为柜员设定不同级别,根据柜员级别设定其经办业务范围,配备相应级别柜员卡。
目前信用社内部柜员可设置一级、二级、五级、六级四个级别。
(一)一级柜员直接受理或复核客户存取款、贷款核算、结算等各种临柜业务,并可对部分业务进行授权,一级柜员持有01级柜员卡。
银行综合柜员制度运行管理办法
银行综合柜员制度运行管理办法1. 引言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银行综合柜员的工作行为和运营管理,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
2. 职责和权限2.1 综合柜员职责综合柜员负责完成银行现金业务、票据业务和账户服务等工作任务。
具体职责包括:- 办理存款和取款业务;- 验证票据的真伪和有效性;- 受理贷款还款和提供贷款咨询服务;- 处理账户开户和销户手续;- 提供账户余额查询和资金调拨服务等。
2.2 综合柜员权限综合柜员拥有以下权限:- 对客户资料的查询和验证;- 审核和授权交易;- 执行各类纸质和电子交易操作;- 参与柜台现金盘点和交接。
3. 工作流程和要求3.1 工作流程综合柜员按照以下流程开展工作:1. 接待客户,确认业务需求;2. 核实客户身份和资料;3. 完成所需的业务操作;4. 提供凭证和相关文件给客户;5. 做好业务记录和归档。
3.2 工作要求为保障工作质量和客户利益,综合柜员需具备以下要求:- 具备良好的沟通和服务能力;- 熟悉银行各类业务规程和相关政策;- 熟练掌握银行业务系统和操作流程;- 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和安全;- 严格遵守银行的机密和保密规定。
4. 工作安全和风险防范综合柜员应时刻关注工作安全和风险防范,具体要求包括:- 遵守银行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 小心保管和使用各类银行工具和设备;- 当场发现异常情况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不得从事与工作职责无关的行为;- 定期接受相关安全培训和考核。
5. 处罚和纠正措施对于违反综合柜员制度的行为,将按照银行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和纠正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职务调整;- 薪资降级;- 绩效考核不合格;- 辞退处罚。
6. 附则本《银行综合柜员制度运行管理办法》的具体解释权归本银行所有。
如对本办法有任何疑问或建议,可随时向相关部门反馈。
以上为《银行综合柜员制度运行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供参考使用。
银行柜台管理法规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柜台业务,保障客户合法权益,提高银行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银行柜台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存取款、转账、支付结算、信用卡、贷款、理财等业务。
第三条银行柜台业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业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二)风险可控: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确保柜台业务风险可控;(三)服务至上: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提供优质、高效的柜台服务;(四)持续改进:不断优化业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银行应当设立柜台管理部门,负责柜台业务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柜台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柜台业务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开展柜台业务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水平;(三)监督柜台业务操作,确保业务合规;(四)处理柜台业务投诉,维护客户合法权益;(五)定期分析柜台业务数据,为决策提供依据。
第六条柜台业务操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二)熟悉柜台业务操作规程;(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第三章业务操作规范第七条银行柜台业务操作应当遵循以下规范:(一)严格按照业务流程操作,不得擅自改变流程;(二)认真核实客户身份和交易信息,确保交易真实、准确;(三)对客户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确保客户了解交易风险;(四)妥善保管客户资料,不得泄露客户隐私;(五)对交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并妥善处理。
第八条银行柜台业务操作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要求:(一)着装整齐,佩戴工牌;(二)保持工作场所整洁,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三)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耐心解答客户疑问;(四)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五)不得擅自透露银行内部信息。
第四章风险管理与监督第九条银行应当建立健全柜台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识别、评估、控制、监督和应对措施。
商业银行柜员管理制度
商业银行柜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业银行柜员工作行为,保障客户利益,确保银行业务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商业银行的柜员管理工作。
第三条商业银行柜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维护银行形象,严守职业操守,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及银行规章制度。
第四条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培训体系,确保柜员熟悉并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工作责任第五条商业银行柜员应当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对客户负责,对银行负责。
第六条商业银行柜员应当按照银行规定,准确、高效的完成各项业务办理。
第七条商业银行柜员应当严格按照银行规定和客户指令,正确、规范的办理业务第八条商业银行柜员不得擅自变更或篡改业务资料,不得擅自操作客户账户。
第九条商业银行柜员应当保守客户资料和业务秘密,不得违规外泄。
第十条商业银行柜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三章工作规范第十一条商业银行柜员应当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十二条商业银行柜员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操作终端设备,严禁越权操作。
第十三条商业银行柜员应当积极宣传银行产品和优惠政策,但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向客户销售违规产品。
第十四条商业银行柜员应当关注客户需求,认真了解客户意见和反馈,及时向上级反馈客户问题。
第十五条商业银行柜员在工作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第十六条商业银行柜员在工作中不得与客户发生不当的言语、行为冲突。
第四章奖惩机制第十七条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健全柜员工作表现评价制度。
第十八条商业银行应当根据柜员工作表现,落实激励机制。
对表现突出,成功办理大额业务或客户满意度高的柜员予以相应奖励。
第十九条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健全柜员严重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理机制,对违规违法的柜员予以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扣发奖金、记过甚至辞退等。
第二十条商业银行应当对柜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对于培训成绩突出的柜员予以相应奖励,并在晋升时优先考虑。
银行柜员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柜员管理办法模版银行柜员管理办法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规范银行柜员的工作行为,提升柜员服务水平,保护客户利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订。
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本行所有柜员,包括柜台、自助、移动等各类柜员。
第三条基本原则柜员工作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一)保护客户利益,切实履行银行的信用职责,做到公平、公正、诚信、透明;(二)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确保业务操作合规、稳健和安全;(三)积极发掘客户需求,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四)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推动个人和机构发展。
第二章柜员工作第四条工作职责柜员的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根据操作权限,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认真处理客户交办的各类业务;(二)确保操作安全,正确核对客户身份证件和账户信息,防范操作风险和欺诈行为;(三)主动关注客户需求,提供全面、优质的金融服务,做到尽善尽美;(四)严格执行各项银行规章制度,不得违反银行利益,更不得向客户索取费用、接受礼品;(五)积极参加各项业务、业绩考核,完成上级领导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五条工作纪律柜员的工作纪律包括但不限于:(一)按规定上下班,履行签到、签退程序,不得早退或迟到;(二)服从上级领导的调度安排,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三)在柜台服务期间,严格按照规定佩戴工作牌、工作服,保持仪容整洁;(四)未经许可,不得擅离岗位或迟到报到工作,若有特殊原因,应向上级领导请假并批准;(五)维护柜台秩序,不得大声喧哗、接打私人电话、吃东西等行为。
第六条工作流程柜员的工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一)接受客户咨询、办理各类业务;(二)核对客户身份证件和账户信息,操作相关系统,记录有关信息;(三)对于复杂、敏感的业务,应当根据规定及时呈报上级领导批准;(四)在办理业务时,不得与客户扯皮、争议,应当准确给出解释和答复;(五)根据规定及时向客户告知相关费用和收费标准,不得收取不合理费用。
银行柜面人员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柜面人员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银行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银行所有柜面工作人员,包括柜员、大堂经理、值班经理等。
第三条柜面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银行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勤奋敬业,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柜面人员职责:1. 负责柜面业务的办理,确保业务准确、高效、安全;2. 严格执行各项业务操作规程,确保业务办理的合规性;3. 负责现金、凭证、印章等物品的保管与交接;4. 负责客户咨询、投诉的接待和处理;5. 协助上级领导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五条柜面人员权限:1. 在业务办理过程中,有权拒绝不符合规定、存在风险的业务;2. 有权对客户进行身份验证,确保业务办理的真实性;3. 有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客户进行警告、限制或拒绝服务;4. 有权向上级领导报告重大业务风险或违规行为。
第三章业务操作规范第六条柜面人员应熟练掌握各项业务操作规程,确保业务办理准确无误。
第七条柜面人员办理业务时,应做到:1. 严格执行操作流程,确保业务办理的合规性;2. 仔细核对客户身份、账户信息,防止错误操作;3. 对客户提出的疑问或建议,应耐心解答,及时反馈;4. 对现金、凭证、印章等物品,应妥善保管,确保安全。
第八条柜面人员办理现金业务时,应做到:1. 严格按照现金操作规程进行清点、交接;2. 不得私自挪用、侵占银行现金;3. 对残币、假币应按照规定进行处理;4. 对现金业务中的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第四章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第九条柜面人员应增强风险意识,提高风险识别与防范能力。
第十条柜面人员应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业务办理的安全、合规。
第十一条柜面人员发现违规行为或风险隐患时,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第五章培训与考核第十二条银行应定期对柜面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银行支行综合柜员制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支行综合柜员制管理办法模版银行支行综合柜员制管理办法模板第一条为规范支行综合柜员制的管理,提高运行效率,确保客户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支行综合柜员制是指通过对各岗位职责的综合组合,将支行窗口业务办理能力提升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支行综合柜员制应根据支行规模、业务量等情况,确定相应的专业化、标准化业务操作流程,并在操作过程中科学合理规划柜员排班、岗位布局,保障柜台人员情况下,提高支行业务处理能力和操作效率。
第四条支行应全面了解每位综合柜员的资格证书、业务技能、经验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具体业务量的需要,合理安排其相关业务的办理,确保业务处理的专业化和高效性。
第五条支行应根据特定的业务情况,对柜台人员的技能素质和业务水平进行评价和考核,通过设定明确的考核标准和操作流程,确保柜台服务水平与业务水平的提升。
第六条支行应对综合柜员进行培训,包括业务操作流程、操作技巧、安全保密意识等方面,特别是对新入职员工应加强业务培训,确保熟练掌握各项业务流程和相关安全规定。
第七条支行应确保综合柜员业务办理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加强内部控制,防范风险,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客户的资金安全。
第八条任何柜员都应注意保护客户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严格禁止泄露客户相关信息,如违反规定将会受到严重处罚。
第九条支行应建立完善的窗口业务处理流程,明确业务操作流程、操作规范及安全保密意识,并对处理过程进行全面监督,确保业务操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第十条支行应定期组织柜员进行交流学习,分享工作经验,提高综合柜员的工作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第十一条支行综合柜员的业务范围均属于银行的业务范畴,为保障客户资金安全,支行将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客户身份验证、安全认证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第十二条本办法解释权属于支行领导。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确保支行综合柜员制的有效实施。
XX银行柜面服务管理办法
XX银行柜面服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XX银行柜面服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客户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需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XX银行的柜面服务包括现金存取、存款业务、取款业务、贷款业务、理财业务以及其他相关金融服务业务。
第三条员工在柜面工作时,应严守职责,保证服务的规范化、高效化和安全性。
第五条XX银行应加强柜面员工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以满足客户的需求。
第二章柜面服务流程第六条客户在到达柜台后,应先进行排队,并按照叫号机或工作人员的指示依次办理业务。
第七条柜面员工应主动问询客户的需求,并根据其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第八条在办理业务过程中,柜面员工应向客户解释业务流程和注意事项,并耐心回答客户提出的问题。
第九条柜面员工应对客户的信息进行核对,确保办理业务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十条客户在办理业务之前,应签署相关协议和合同,并保留一份副本作为备案。
第三章柜面服务规范第十一条柜面员工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工作时间内禁止玩手机、打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第十二条柜面员工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不得隐瞒客户应知应得的信息。
第十三条柜面员工应保护客户的信息安全,不得泄露客户的隐私,并严禁进行个人婉拒。
第十四条柜面员工应提供友好、亲切的服务,并以礼貌的态度对待每一位客户。
第十五条柜面员工应及时反馈客户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改进和优化。
第四章柜面服务管理第十六条XX银行应建立完善的柜面服务管理制度,包括服务流程、员工培训、绩效考核等。
第十七条XX银行应定期检查柜面服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员工进行奖惩。
第十八条XX银行应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对客户投诉进行及时处理,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第十九条XX银行应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提高柜面服务的效率和服务水平。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办法由XX银行进行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柜面服务管理办法修订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修订后的办法自修订之日起生效。
银行柜员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柜员队伍建设,提高柜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银行运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银行所有柜员员工。
第三条柜员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银行规章制度及本制度,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第二章招聘与培训第四条柜员招聘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选拔具备一定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的人才。
第五条新入职柜员应参加银行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业务知识、操作技能、服务礼仪、风险防控等。
第六条柜员培训结束后,应通过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第三章业务操作与服务第七条柜员应熟悉各项业务操作规程,确保业务办理准确无误。
第八条柜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应主动向客户介绍业务流程、收费标准、风险提示等,为客户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
第九条柜员应注重服务态度,做到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耐心解答客户疑问,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十条柜员应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确保现金收付安全。
第十一条柜员应关注客户需求,主动发现潜在风险,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防范。
第四章风险防控第十二条柜员应严格遵守内控制度,严格执行授权、审批程序,防范操作风险。
第十三条柜员应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得泄露客户信息。
第十四条柜员应积极配合审计、检查等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十五条对表现优秀的柜员,银行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柜员,银行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处罚。
第十七条柜员在试用期内违反本制度规定,银行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银行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制度内容说明】一、本制度旨在规范银行柜员员工的行为,提高柜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银行运营安全。
二、柜员招聘、培训、业务操作、服务、风险防控等方面均有明确规定,旨在提高柜员综合素质。
三、对柜员奖励与惩罚的规定,旨在激发柜员工作积极性,维护银行利益。
XX银行柜面综合业务系统柜员管理办法
XX银行柜面综合业务系统柜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柜面综合业务系统柜员(以下简称柜员)的操作和管理,明确柜员职责与权限,达到优化劳动组合,简化操作环节,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质量,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防范,现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柜员是指凡在柜面综合业务系统中拥有一定权限直接和间接为客户提供服务的各类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包括业务柜员、非业务柜员、管理柜员和审批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银行各营业网点及使用柜面综合业务系统的各业务管理部门。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四条柜员应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责任心强,廉洁奉公,忠于职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熟练掌握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能够坚持按制度办事。
第五条业务柜员上岗前,应进行全面业务培训,保证柜员能够熟练掌握各项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六条审批人员应在柜面综合业务系统中设置与其管理职务、级别相对应的权限,行使会计业务审批和管理的权限。
第七条柜员操作代码由各层级管理柜员在综合业务系统柜员管理模块审批确认后,由系统自动生成柜员操作代码。
每个柜员只能拥有一个操作代码,操作代码必须由柜员本人使用,不得交与他人使用,日间临时离岗须锁屏或退出系统,严禁串用或混用操作代码。
第八条柜员角色变更必须由管理柜员在综合业务系统柜员管理模块进行调整后生效(库管员除外),每个营业网点每日只能有一个柜员添加一个临时库管员附加角色。
第九条柜员登录系统原则上使用指纹登录方式,对于指纹采集不成功等特殊情况可使用密码登录,但需报总行备案。
第三章柜员角色及职责第十条综合业务系统柜员角色分为业务柜员、非业务柜员、管理柜员和审批人员。
(一)业务柜员是指在综合业务系统具有业务操作权限,直接或间接为客户办理业务的操作人员。
业务柜员分为对公低柜柜员、对私低柜柜员、综合柜员及库管员等,由能够熟练掌握各项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并且取得上岗资格的人员担任。
银行柜面人员规章制度
银行柜面人员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柜面人员的行为,维护银行形象,保护客户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银行柜面工作的员工,包括现金业务、理财产品销售等各类柜面工作。
第三条银行柜面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银行制度,保证服务质量,维护客户利益,严禁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四条银行柜面人员应始终以客户利益为重,秉持诚信原则,提供优质的服务,做到公正、专业、高效。
第五条银行柜面人员必须保守客户信息,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客户信息进行合理使用,杜绝泄露客户信息的行为。
第六条银行柜面人员在工作中不得接受或索要客户礼物、款待,禁止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七条银行柜面人员应不断提升专业素养,通过培训学习提高知识水平,提高服务质量。
第二章岗位责任第八条银行柜面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照规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证现金业务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九条银行柜面人员需要认真负责地对待客户的咨询和需求,提供专业的金融服务,满足客户需求。
第十条银行柜面人员须严格执行各项审核程序,杜绝错误操作和违规行为,确保资金交易的安全性。
第十一条银行柜面人员要严格遵守排队制度,做到有序服务,解决客户问题,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三章行为准则第十二条银行柜面人员应礼貌待客,热情服务,解答客户疑问,耐心办理各类业务。
第十三条银行柜面人员要端正态度、维护形象,做到言行举止得体,不得在工作中产生消极情绪。
第十四条银行柜面人员要遵守银行规章制度,不得擅自调整业务办理流程,严格按流程操作。
第十五条银行柜面人员要主动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共同完成银行的各项任务。
第十六条银行柜面人员需时刻保持警惕,注意防范各类风险,提高自身风险识别和应对能力。
第十七条银行柜面人员要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从事与客户利益相悖的行为,维护良好的职业操守。
第四章纪律处分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银行柜面人员,银行将按照公司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和纪律处分。
银行柜员制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柜员制管理办法模版银行柜员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银行柜员的招聘、培训、管理等制度,提高银行柜员的业务能力、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保障客户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机构加强内控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法规文件和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工作职责银行柜员的工作职责包括:(一)接待客户,办理存款、取款、转账等各项业务,处理客户咨询及投诉;(二)确保现金收付的真实性、准确性、安全性,保障客户资金安全;(三)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银行业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并保守客户机密和行业秘密。
银行柜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接受银行的监督管理和业务培训。
第三章招聘与授权银行柜员应按照国家有关招聘政策和银行招聘规定进行选拔,具备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品行端正,能够适应夜间工作和轮班制度。
银行柜员需要取得授权方能上岗。
银行应当对每一名柜员进行授权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授权。
银行柜员授权有效期不得超过三年,应在授权周期结束时进行回顾检查,对授权进行审查和再次授权。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银行柜员应定期接受业务培训和考核,确保业务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
银行应制定详细的培训和考核计划,并将其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不合格者采取相应的奖励或惩罚措施。
银行柜员业务知识和技能的考核应按照一定的标准,考试合格方能晋升或转岗。
银行柜员应在岗位上积累经验,逐渐提高工作难度和复杂程度,进行岗位培训和挂职锻炼,建立健全职业发展规划。
第五章工作时间和薪酬福利银行柜员应根据银行设立的营业时间和轮班制度履行正常工作职责。
银行柜员薪酬和福利待遇应当根据国家和银行有关规定执行,以资质和工作经验为主要考核指标,同时考虑客户评价、绩效考核等其他因素,确保合理、公平、透明。
银行柜员应当享受合法的休假、调休、带薪假期、福利等福利待遇,确保工作与生活的平衡。
银行柜员操作规章制度范本
银行柜员操作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银行柜员操作管理,规范柜员操作行为,防范操作风险,确保银行业务的正常运行,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银行所有柜员在进行现金收付、存款、取款、转账、挂失、开卡等柜面业务操作时的行为规范。
第三条柜员在执行柜面业务操作时,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和本银行的各项业务制度,确保客户资金安全和银行业务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柜员操作基本要求第四条柜员应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熟悉银行业务知识和操作流程,通过培训和考试取得相应的业务资格。
第五条柜员在办理业务时,应做到认真审核客户提供的证件和资料,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操作。
第六条柜员应严格执行授权管理制度,对于需要授权的业务,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操作,不得越权办理业务。
第七条柜员应严格遵守现金管理规定,做到现金收付准确无误,日终现金库存与账面余额相符。
第八条柜员在办理业务时,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确保客户资料和交易信息的安全。
第九条柜员应按照规定的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办理业务,不得擅自简化流程或违反规定操作。
第十条柜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三章柜员操作风险防控第十一条柜员应严格执行大额交易报告制度,对于大额交易应及时报告并进行核实。
第十二条柜员应加强对异常交易的识别能力,对于涉嫌洗钱、诈骗等非法活动的交易,应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
第十三条柜员应严格执行密码管理制度,定期更换密码,并确保密码的安全保密。
第十四条柜员应加强柜面业务的风险防控,对于潜在的风险隐患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
第十五条柜员应定期进行自查和互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业务操作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第四章违规行为的处理第十六条柜员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应由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七条柜员违反本规章制度的,造成客户损失或银行业务损失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银行分行综合柜员管理办法 模版
银行分行综合柜员管理办法模版银行分行综合柜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分行综合柜员工作责任、规范综合柜员工作行为、提高综合柜员工作效率,特编制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分行综合柜员是指为客户提供银行服务的各类综合柜台工作人员。
第三条所有综合柜员均须遵守银行业务规章制度,确保银行业务的流程、效率、准确性。
同时,以优秀的素质、高效的工作态度,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综合柜员的管理与规范。
第二章综合柜员的基本要求第五条综合柜员是银行业务的重要一环,必须遵守以下工作要求:1、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熟知银行各项业务操作流程;2、保持客户秘密和银行业务机密;3、维护良好的服务态度,提供优质的服务;4、严格履行工作规章制度,确保办理业务的准确性和安全性;5、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维护银行形象;6、努力提升专业技能,持续学习,适应工作需要。
第六条综合柜员应具备以下工作表现:1、业务能力:掌握银行各项业务,能够熟练地操作自助设备和系统,办理各类业务。
2、工作效率:高效率、高精度、高品质的完成工作,创造更大的业务价值。
3、团队协作:与同事合作愉快、互相支持,保持良好的工作氛围和团队意识。
4、服务态度:以礼貌、耐心、细致的服务态度,为客户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服务,塑造银行良好形象。
5、工作纪律:遵守工作纪律和业务规章制度,维护综合柜员工作的安全性、准确性。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七条综合柜员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现金业务:存款、取款、挂失、兑换外币、发放现金等事项。
2、非现金业务:开立银行卡、密码管理、转账汇款、代收代付、委托收款、清算等。
3、自助设备管理:ATM机、柜员机、自助查询机等设备的日常维护、监管和管理。
4、老客户和新客户的开发、维护和管理。
第八条综合柜员进行业务受理时应严格遵循下列业务操作流程:1、客户核对:核对客户身份证信息、账户信息等。
2、业务受理:按照对客户提供的业务需求进行受理,并确保业务操作准确、快速。
银行柜员操作规章制度范本
银行柜员操作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柜员工作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客户利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银行柜员工作的员工。
第三条银行柜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维护银行形象,服从管理,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条银行柜员应当始终保持谦和礼貌的态度,绝对保守客户信息,做好工作岗位的安全防护。
第五条银行柜员应当保持健康、良好形象,严格执行工作规章制度,不得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工作流程第六条银行柜员应当按照银行规定的工作流程,认真完成工作任务,不得私自忽略、撤销或更改交易。
第七条银行柜员接待客户时,应当有序排队,遵守窗口编号,并按照客户需求提供所需服务。
第八条银行柜员应当及时为客户提供各类银行业务办理,确保操作准确,保障客户资金安全。
第九条银行柜员应当认真核对客户身份证明文件,确保客户身份真实可靠。
第十条银行柜员应当认真填写各类交易凭证,确保交易记录真实准确无误。
第三章服务标准第十一条银行柜员应当主动向客户介绍银行产品及服务,提供专业的理财建议。
第十二条银行柜员应当细心倾听客户需求,予以热情周到的服务,解答客户咨询。
第十三条银行柜员应当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金融服务解决方案。
第十四条银行柜员应当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客户信息,保障客户隐私。
第十五条银行柜员应当及时为客户办理异常情况下的服务处理,确保客户权益不受损失。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十六条银行柜员应当准时上岗下岗,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私自请假。
第十七条银行柜员应当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卫生,做好日常工作耗材的管理与维护。
第十八条银行柜员应当维护银行设备的正常运转,如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协助维修。
第十九条银行柜员应当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不得在工作时间进行与工作无关的私人活动。
第二十条银行柜员应当遵守银行纪律,不得擅自操作他人账户,不得接受客户贿赂。
第五章考核评定第二十一条银行柜员工作表现将按照考核制度进行评定,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态度、业务水平、工作效率等方面。
银行柜员制管理办法(模版)
柜员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防范柜员业务操作风险,保证银行资金安全,根据《储蓄管理条例》,以及我行《出纳制度》、《基本会计制度》、《重要空白凭证管理规定与操作规程》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柜员制,是指由柜员在其业务范围和操作权限内,独立或协作完成对私、出纳、对公结算、库管等业务,承担相应责任和风险的劳动组合方式。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柜员,是指在营业网点从事柜面业务操作的人员,按照业务岗位可划分为主管柜员、综合柜员、对公柜员、对私柜员、库管柜员、出纳柜员、对私低柜柜员等。
第四条总行、分行运营管理部相关人员在柜员号、印章、尾箱、柜员卡、授权管理等方面应比照本办法执行。
(一)柜员制的基本模式(二)营业网点实行柜员制,一般可以分为分柜制和综合柜员制。
分柜制是指营业网点根据本机构的人员及业务情况,分设对私、出纳、对公结算、库管等业务柜台,由单个柜员分别受理相关业务的劳动组织方式;综合柜员制是指营业网点根据本机构的人员及业务情况,由单个柜员综合办理对私、出纳业务,或综合办理对私、出纳、对公结算等业务,并按相应的业务流程进行操作的劳动组织方式。
同一营业网点可以根据劳动组合的具体需要,同时实行分柜制和综合柜员制。
(三)在分柜制或综合柜员制模式下,各行可根据具体情况,在营业网点单独设立对私低柜,对私低柜柜员(可由理财经理兼任)可为客户提供转账、卡内销售理财产品、查询、信用卡等非现金对私金融服务。
如因业务发展需要,符合条件的营业网点可视情况,增加开、销户等服务。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五条实行柜员制的基本条件:(一)建立了符合柜员制要求的严谨的劳动组织形式和完善的业务操作规程;(二)建立了符合柜员制要求的严密的岗位责任制和公平、有效的柜员考核机制;(三)营业厅内应按规定配备电子监控设备,录像资料由专人保存。
涉及现金柜台的录像,保存期限不少于三个月,其他录像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一个月;(四)涉及现金业务的柜台应按照《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护暂行规定》等相关要求,建为全封闭办公区;(五)柜员必须经过相应岗位的业务培训与考核,具备办理相关业务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后方可上岗工作;(六)为柜员配备了合格的出纳机具、票据鉴别仪、身份证鉴别仪、现金和凭证尾箱(如需),以及其他必备的办公用具等。
银行柜员管理办法模版
柜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以下简称本行)柜员管理,准确及时处理柜面业务,保障客户和本行资金安全,提高柜面工作核算质量和管理水平,现根据《会计出纳基本制度》、《支付结算办法》、《xx银行柜员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的规定,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柜员制是按照综合业务系统规定的处理权限和操作流程,在严密监控和严格监督下,由单一柜员或多个柜员组合、办理储蓄、对公、中间业务等柜面业务及其会计核算的劳动方式。
第三条实施柜员制的营业网点按照相互制约、业务需求的原则合理设置岗位。
各岗位人员必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严格执行印、证、押分管、对账岗与记账岗相分离等制约制度及综合业务系统的权限管理规定。
第四条建立安全有效的监督、复核机制。
综合业务系统采取了实时授权机制下的滞后复核与实时复核相结合的方式,以加强对柜员业务操作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安全控制。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五条柜员管理的基本原则(一)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原则。
各网点应合理设置柜员岗位,做到职责明确。
(二)安全、高效原则。
各网点应综合考虑营业机构业务实际和内控要求,合理确定柜员劳动组合与操作权限,确保业务安全、高效运行。
(三)责权利相统一。
各网点应建立与柜员岗位职责对应的权利和责任匹配机制,充分发挥柜员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四)柜员实行准入管理,任职应符合相关条件。
(五)柜员实行分岗、分级管理。
柜员分为五个基本岗位及四个权限等级。
(六)柜员号管理实行“一人一号”,柜员号的使用应保持相对稳定。
柜员应按规定管理密码和指纹信息。
(七)柜员轮岗换岗、休假、离职应履行有关审批手续,并按要求办理交接。
(八)分支行要建立柜员培训制度。
柜员的培训包括岗前培训与在岗持续培训。
柜员岗前培训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操作技能及临柜业务公共部分培训由运营管理部门负责,运营管理部门同时牵头负责柜员持续培训的管理;产品和业务部门负责本条线业务、产品培训,运营管理部门参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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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以下简称本行)柜员管理,准确及时处理柜面业务,保障客户和本行资金安全,提高柜面工作核算质量和管理水平,现根据《会计出纳基本制度》、《支付结算办法》、《xx银行柜员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的规定,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柜员制是按照综合业务系统规定的处理权限和操作流程,在严密监控和严格监督下,由单一柜员或多个柜员组合、办理储蓄、对公、中间业务等柜面业务及其会计核算的劳动方式。
第三条实施柜员制的营业网点按照相互制约、业务需求的原则合理设置岗位。
各岗位人员必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严格执行印、证、押分管、对账岗与记账岗相分离等制约制度及综合业务系统的权限管理规定。
第四条建立安全有效的监督、复核机制。
综合业务系统采取了实时授权机制下的滞后复核与实时复核相结合的方式,以加强对柜员业务操作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安全控制。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五条柜员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原则。
各网点应合理设置柜员岗位,做到职责明确。
(二)安全、高效原则。
各网点应综合考虑营业机构业
务实际和内控要求,合理确定柜员劳动组合与操作权限,确保业务安全、高效运行。
(三)责权利相统一。
各网点应建立与柜员岗位职责对应的权利和责任匹配机制,充分发挥柜员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四)柜员实行准入管理,任职应符合相关条件。
(五)柜员实行分岗、分级管理。
柜员分为五个基本岗位及四个权限等级。
(六)柜员号管理实行“一人一号”,柜员号的使用应保持相对稳定。
柜员应按规定管理密码和指纹信息。
(七)柜员轮岗换岗、休假、离职应履行有关审批手续,并按要求办理交接。
(八)分支行要建立柜员培训制度。
柜员的培训包括岗前培训与在岗持续培训。
柜员岗前培训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操作技能及临柜业务公共部分培训由运营管理部门负责,运营管理部门同时牵头负责柜员持续培训的管理;产品和业务部门负责本条线业务、产品培训,运营管理部门参与、配合。
第三章柜员职责与权限
第六条柜员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受理客户业务办理申请,正确、高效的办理各项业务。
(二)按要求处理错账、挂账等特殊交易,配合做好查询、冻结、扣划等业务,积极配合各项内外部检查。
(三)按要求领用、保管、上缴现金、重要空白凭证、
有价单证、印章、机具等物品。
(四)营业期间,按要求保管相关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及各类纸质表格等业务资料。
(五)负责办理职责权限范围内的其他业务。
第七条柜员应严禁下列行为:
(一)利用工作便利、贪污、挪用、截留、诈骗客户或银行资金和权利凭证。
(二)盗窃、套取、伪造、变造及擅自印刷、销毁重要空白凭证或有价单证。
(三)私自刻制、伪造或变造、盗用、销毁我行印章,及利用工作之便从事诈骗、非法融资等非法活动。
(四)伪造、变造支票等票据影像信息。
(五)为客户提供虚假对账单、虚假出资证明、存款证明或其他资信证明。
(六)其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四章柜员岗位管理
第八条柜员任职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尽职守则,无重大不良行为和违规记录。
(二)取得相关从业资格或任职资格,特殊岗位还应获得监管等相关部门要求的资格。
(三)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基本专业技能,熟悉综合业务系统的使用。
第九条柜员进入工作岗位前,必须经过专业、操作技
能测试,测试结果作为柜员初次定岗、定级的依据。
柜员的专业和技能测试由分行运营管理部门牵头负责。
测试内容应包括临柜业务知识、综合业务系统操作技能和其他专业能力。
第十条综合业务系统柜员分为一般柜员和系统柜员
(一)一般柜员按职责不同可分为:柜员管理岗、综合柜员岗、会计主管岗、授权岗、查询岗等岗位。
分行可根据实际工作中的需要申请新的岗位。
柜员管理岗:主要负责办理柜员管理相关交易,进行柜员新增、维护及注销的操作。
该岗位由总行及分行运营管理部门人员担任,分行该岗位人数不得超过两名。
综合柜员岗:主要负责办理柜面业务并可对其他经办柜员办理的业务进行复核授权。
会计主管岗:主要负责对综合业务系统中的特定操作交易进行操作复核授权。
该岗位必须由营业室主任或会计主管等主管级人员担任,每个营业网点人数不得超过两名。
授权岗:主要负责对综合业务系统中的交易进行复核授权。
该岗位必须由在我行工作满(含)一年以上的有经验、负责任的员工担任。
查询岗:主要负责查询综合业务系统中的报表。
一般柜员按权限不同可分为:三级柜员、二级柜员、一级柜员、零级柜员。
(二)系统柜员包括自助柜员机(ATM),查询终端等自助终端设备及批次交易处理柜员。
第五章柜员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