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施工单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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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工程施工及安全管理制度

外包工程施工及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外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外包工程施工管理1. 发包单位应当对承包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确保承包单位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

2. 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双方在工程安全管理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3. 发包单位应向承包单位提供工程图纸、技术规范、施工方案等资料,并组织承包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4. 发包单位应监督承包单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和安全生产要求进行施工。

5. 发包单位应定期对承包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2. 安全教育培训: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4. 安全防护措施: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环境,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5.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 事故报告和处理:发生安全事故,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四、安全防护措施1. 临时设施: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应符合安全、稳定、适用、经济的要求。

2. 机械设备:机械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安全运行。

3. 施工用电: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规定,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4. 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如设置安全网、安全带等。

5. 施工材料:施工材料应存放整齐,防止坠落、滑落等事故发生。

五、监督检查1. 发包单位应定期对承包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3.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施工现场外包施工队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外包施工队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外包施工队管理制度1.外包队(含甲分、乙分)进入施工现场前,办理进场相关手续,并向总包上交绿色安全文明工地滞纳金,滞纳金金额根据合同价款比例的1%进行上交,但最低限度为100OO元。

2.外包队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的一切管理制度,服从项目部人员管理。

3.外包队人员进场必须经过安全法制教育,并经考核后方可上岗,特殊工种必须持合格的操作证方可上岗,凡离队重返回人员,必须进行教育后,方可重新上岗。

4.施工队要设专、兼职安全员,加强安全自我管理,提高安全自保能力。

5.凡使用的外包队必须有合法进京注册手续,暂住户口登记、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资质等级证书,进入施工现场的外包队人员必须携带朝林公司签发的外包队人员工作证。

6.分包队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是本队在册人员,不得使用童工(不满18周岁)及超龄老人(55周岁以上)或私包乱雇人员,凡发现上述人员每发现一人,罚分包队IOoO元,并予以清退。

7.外包队设食堂、宿舍等应符合《卫生法》规定,并有专人进行管理,凡不符合卫生管理规定,影响绿色文明安全工地达标,处罚施工队1000—5000元。

8.外包施工队伍不能拖欠工人工资,由于拖欠工人工资造成工人上访及围攻项目部,影响项目部办公者,给予每人2000-20000元的经济处罚。

9.由于自身原因造成工期滞后,影响总体工程进度的实施,给予分包队每天2000-5000元的经济处罚。

10.外包队工程质量必须按规范、标准进行实施,若工程质量未按规范、标准进行施工的,重新返工,造成的损失自负,总包要追加工期索赔及经济索赔。

11.加强施工人员整体素质教育,凡出现不服从管理辱骂项目管理人员每出现一次处以分包单位1000元的经济处罚。

12.严格执行总包的各项规章制度。

北京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部。

外包单位管理办法

外包单位管理办法

外包单位管理办法一、外包队伍管理办法1、工队伍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服从项目部的指挥管理,按照项目部总体的部署指令落实好各项工作。

2、施工队伍进场后2天内上报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电话。

3、工作期间工人不得喝酒,不许打架,不许恶语伤人恐吓他人,若发生此类行为,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4、未经项目部管理人员容许不得私自拿用项目部材料。

发现一次罚款50元。

5、除做好份内工作外,应积极与项目部做好各项其他配合工作。

6、若项目部管理人员巡查发现现场施工问题,外包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回复并整改,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部有权利寻找第三方进行整改,并扣除相应的工程费用,若第二次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部有权利在扣除相应的工程费用以外另做出处罚,罚款1000元。

7、在施工期间主要带班人员不能随意离开施工现场,有事请假,若未经项目管理人员同意无故离开现场,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二、工人管理办法1、外包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作业前,须由外包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以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2、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颏带;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着装要整齐;在没有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2m以上(含2m) ]施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严禁低挂高用:高处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投掷物料,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发现一次罚款50元。

3、外包单位人员工作时间严禁喝酒,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

4、严禁招用年龄未满16周岁的儿童。

5、外来人员中的电焊工、电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普工、杂工等一律不得从事技术性的工作。

发现一次罚款50元三、机械管理办法1、外包单位使用的机械设备,进场前必须按相关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分包单位自备机械纳入公司项目部管理范围。

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有各类技术、安全、验收牌。

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三篇)

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三篇)

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监督管理,保护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预防外包工程在施工时的安全生产事故,减少财产损失,加强文明施工,根据《青海省地矿局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外包工程系指我院承担的各类地质勘查(调查)、环境治理、水文地质调查、土地治理、工程地质勘查、钻探、硐探、槽探、道路修建等项目的外包工程和院基建项目外包工程。

第三条地勘分院、盐湖分院、水环分院、工勘院、测绘工程与信息中心、院基建办以及物业公司为我院各类外包工程的发包和管理单位,对工程项目的外包负有安全管理和监督职责。

第二章院安全科安全监管职责第四条负责对外来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查。

第五条负责对外包工程施工合同中安全组织技术设计的初(终)审定。

第六条对施工管理部门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进行监督。

第七条对外包工程施工现场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有权对查出的各类安全生产违章行为进行现场处理。

第八条应根据工程施工各个阶段的特殊情况,适时召开由施工管理部门和外包施工单位等参加的安全生产协调会,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各单位汇报前一阶段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和问题;通报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违章现象和处理意见;协调和解决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问题;提出下一阶段工程施工中有关的安全要求和任务。

第九条有权对不服从安全管理、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隐患不断的施工队伍,按施工合同相关规定终止合同,责令限期退出施工现场,并向工程发包单位提出严禁重新选用的意见。

第三章施工发包单位(院属各单位)安全职责第十条施工发包单位在工程发包时必须依院相关规定与施工承包方签订劳动合同和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发包方和承包方各自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严禁以包代管。

第十一条在确定外来施工队伍前,由施工发包单位负责对外来施工队伍的资质进行初审。

第十二条负责组织院总工办、安全科、计划科等相关部门,对承包方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

外包施工管理制度

外包施工管理制度

外包施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包施工管理,提高施工质量,增强安全生产意识,维护外包施工队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建筑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外包施工业务,统一管理外包施工队伍,履行管理职责,确保外包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和效率。

第三条外包施工管理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分类管理、责权统一、目标明确、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外包施工管理制度,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领导责任、人员权限、工作程序、安全管理、质量管理、成本控制等内容。

第五条公司对外包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的管理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操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外包施工管理组织第六条公司应当设立外包施工管理机构,负责外包施工管理工作。

第七条外包施工管理机构负责编制外包施工管理制度,对外包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签订合同,制定施工计划,组织开展施工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八条外包施工管理机构负责外包施工队伍的招聘、培训和考核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管理咨询。

第九条外包施工管理机构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外包施工质量、安全和进度情况,及时处理问题和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条公司外包施工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对外包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进行档案管理,做到有档案不漏档案。

第三章外包施工合同管理第十一条外包施工管理机构负责签订外包施工合同,明确工作内容、质量标准、安全要求、劳动条件、工作期限、款项支付、违约责任等内容,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外包施工管理机构对外包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认真审核,确保外包施工单位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资格,并签订合同。

第十三条外包施工管理机构应当组织编制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对外包施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十四条外包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外包施工管理机构应当密切关注施工进度和质量,及时发现问题,协调解决,保障工程顺利进行。

外包施工单位管理办法

外包施工单位管理办法

XX有限公司XX GROUP CO.,LTD 程序文件XX/QP6.3-31 第二版外包施工单位管理办法编制部门:XXXX审核人:批准人:2010-3-1 批准2010-3-1 实施更改状态表XX/QP6.3-31为了加强对新、改、扩建项目中外包施工单位的管理,保证外包工程顺利完成,营造安全第一、质量一流、进度保障,材料节约、文明争先的良好氛围,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设备安装公司所负责工程的外包施工单位。

3主要职责3.1项目建设处负责对外包施工人员进行资质审查,对外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和监督,对外包施工单位的质量、进度、现场文明等进行监督与考核,以及同外包施工单位进行按时结算合同的结算。

3.2安环处负责同外包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环保协议》,对外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与考核。

3.3设备安装公司、业主单位负责在施工过程中对外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质量、进度、现场文明进行检查和管理,向安环处或项目建设处提出考核意见。

3.4总工办负责同外包施工单位签订外包合同(包括考核细则),同外包施工单位进行总价合同的结算,对外包施工单位进行供方评价。

3.5财务处负责根据安环处提供的安全生产考核结果,同外包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保证金的结算。

4管理要求4.1资质审查4.1.1在工程招投标时,招标办负责对外包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由总工办同其签订外包合同,同时与其签订外包施工单位考核(内容包括安全、质量、进度、现场文明等)的协议。

4.1.2外包施工单位同总工办签订外包合同后,同安环处签订《安全环保协议》.并向财务处交纳安全生产保证金。

4.2施工准备在外包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前,由项目建设处对安全生产资质、条件和人员是否符合如下要求进行确认,符合要求方可进厂施工。

421外包施工单位施工前须明确:施工管理网络机构、主要技术措施、安全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工程技术管理人员、施工机具等。

外包施工队安全管理办法四篇

外包施工队安全管理办法四篇

外包施工队安全管理办法四篇篇一:外包施工队安全管理办法第一节总则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法》赋予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外来施工队伍、劳务用工安全管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公司所属分公司、项目部招用的外来施工队是指持有营业执照,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经济独立核算,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有相应安全生产资质的施工队伍。

第二条分公司、项目部及负责人对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负有统一协调、监督指导的管理责任。

应将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中,并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外来施工队作业区域进行监督检查。

必须将劳务用工的安全教育、安全防护及安全管理纳入正常的安全监督管理之中。

要将施工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如实告知外来施工队伍及劳务用工,对发包工程项目进行技术交底,严禁以包代管。

第三条分公司、项目部应与外来施工队建立较长期的合作关系,以形成固定的劳务基地。

对于一个单位有多个劳务队的情况,要进行清理,原则上同类型作业只能使用一个外包队,且必须采取招投标方式选择施工队,对不服从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管理的外来施工队伍和劳务用工,有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必须立即终止合同或辞退,限期退出施工现场并不得重新录用,严禁外来施工队伍将承包工程项目进行二次转包。

第四条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管理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招用的外来施工队进行安全施工资质审查登记。

各分公司、项目部严禁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第五条外来施工队应提交以下安全施工资质证明:1、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印章)。

2、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复印件,3、外来施工队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复印件4、外来施工队伍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及安全操作证(正本)复印件。

外包管理办法

外包管理办法

外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包服务的管理,保障外包服务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外包产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外包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外包服务包括:人力资源外包、财务外包、IT外包、行政外包、物流外包、生产外包等。

第三条外包服务单位应当依法合规开展业务,遵守合同约定,确保外包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外包服务买方应当审慎选择外包服务单位,在合同签订前对外包服务单位进行尽职调查。

第二章合同管理第五条外包服务双方签订合同前,应当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期限、价格及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以及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六条合同生效后,外包服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服务,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

第七条合同期内,外包服务买方应当定期对外包服务单位的服务情况进行评估,如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商议解决。

第八条合同期满前,外包服务买方和外包服务单位应当就续签或者另行选择解决方案进行商议。

若达成协议,应当在合同到期前完成相关手续;若未能达成协议,应当提前通知对方,避免影响服务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服务质量管理第九条外包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并实施服务质量管理制度,确保服务质量符合标准和要求。

第十条外包服务单位应当针对不同类型的外包服务,制定相应的评估标准和检测方法,并按照约定周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自我监测和评估。

第十一条外包服务单位应当对服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二条外包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物理安全、人员安全等多个层面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外包服务的安全性。

第十三条外包服务买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前对外包服务单位的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审核,以确保外包服务的安全性。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四条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外包服务的监督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格执法和处罚。

第十五条外包服务买方和外包服务单位应当主动配合监督检查,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和指导。

工程项目外包单位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外包单位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外包单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项目外包单位的管理,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外包单位管理,包括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等。

第三条工程项目外包单位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公开透明、质量第一、安全优先、诚信合作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设立工程项目外包单位管理委员会,负责工程项目外包单位的招投标、合同签订、履约监督、质量安全等工作。

第二章外包单位的招投标与选择第五条外包单位的招投标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

第六条招投标过程中,应严格审查外包单位的资质、业绩、信誉、财务状况等,确保选择的外包单位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和管理水平。

第七条招投标文件应包括工程项目的范围、规模、质量要求、工期要求、投资控制等,以及外包单位应提交的资质文件、投标文件等。

第八条评标委员会由公司相关领导和专家组成,负责对外包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和中标候选人。

第九条公司在选择外包单位时,除考虑其施工能力和管理水平外,还应考虑其社会责任、环保、节能等方面的表现。

第三章合同签订与履约管理第十条合同签订前,应对外包单位的资质、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等进行审核,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一条合同中应明确外包单位的责任、权利、义务,以及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等方面的要求。

第十二条合同签订后,公司应加强对外包单位的履约监督,确保其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

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外包单位严格执行,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第十四条公司应加强对工程项目进度和投资控制的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程按计划推进。

第四章外包单位的退出和更换第十五条外包单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严重违约行为,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外包施工队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模版(四篇)

外包施工队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模版(四篇)

外包施工队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外包施工队的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和减少因工作岗位造成的事故、伤亡和损失,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外包施工队的安全生产管理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责任明确、措施有效、制度完善”的要求,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外包施工队的所有人员和岗位,外包施工队应根据本办法的要求,制定和完善具体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第四条外包施工队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人,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人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负责组织和管理外包施工队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方案和措施,并进行专项培训。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隐患,并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七条外包施工队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施工工艺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并明确各个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八条外包施工队应配备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设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并对使用人员进行正确的使用和保养培训。

第九条外包施工队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确保施工环境符合安全要求,并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和警戒线。

第四章应急预案第十条外包施工队应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并进行定期演练和评估。

第十一条外包施工队应配备相应的急救设备和急救人员,确保在发生意外事故时能迅速采取应急措施。

第十二条外包施工队应与周边单位和相关部门建立应急联络机制,及时报告和协调处理突发事件。

第五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三条外包施工队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包括安全操作规程的普及、安全事故案例的学习和安全技能的培训等。

第十四条外包施工队应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并对特定岗位的员工进行专业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2024年煤矿外包施工队安全管理办法

2024年煤矿外包施工队安全管理办法

2024年煤矿外包施工队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矿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保障煤矿外包施工队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煤矿外包施工队在煤矿施工过程中,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和措施。

第三条外包施工队应当根据煤矿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四条对存在危害煤矿安全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相关责任部门将依法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五条煤矿外包施工队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对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第六条煤矿外包施工队应当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和工作岗位的责任。

第七条外包施工队应当明确工作班组的组织和领导,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八条外包施工队应当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九条外包施工队在施工前应当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第十条外包施工队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要求,合理制定安全措施,并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第十一条外包施工队在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并定期检查和更新。

第十二条外包施工队应当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第四章安全培训第十三条外包施工队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使其掌握相关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四条外包施工队应当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演练,提高施工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五条外包施工队应当建立健全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档案,并进行定期审核和更新。

第十六条外包施工队应当加强与职业健康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职业健康意识。

第五章安全监管第十七条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煤矿外包施工队的安全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通报并要求整改。

第十八条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监察巡查制度,加强对煤矿外包施工队的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外包施工队应当主动配合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并按照要求配备相应的安全监检设备。

外包施工队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模版

外包施工队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模版

外包施工队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外包施工队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外包施工队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条外包施工队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外包施工队应当注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增强安全生产的能力和水平。

第五条外包施工队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生产隐患,确保施工工地安全。

第六条外包施工队应当加强与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的沟通协作,共同推进施工工作的安全进行。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七条外包施工队应当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主体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八条外包施工队在施工工地上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层级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九条外包施工队应当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外包施工队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制,制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

第十一条外包施工队发现安全生产隐患或者事故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第十二条外包施工队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十三条外包施工队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和措施。

第十四条外包施工队应当制定《安全操作规程》,规范施工人员的操作行为,保障施工作业的安全。

第十五条外包施工队应当建立健全施工工地的规划设计和施工组织管理制度,确保施工工地的安全。

第十六条外包施工队应当建立健全施工设备和工具的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设备和工具的安全使用。

外包施工队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范本

外包施工队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范本

外包施工队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范本1.总则为了加强外包施工队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工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办法。

2.安全生产责任2.1 外包施工队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并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2 外包施工队的项目负责人应当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施工中的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2.3 外包施工队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

3.人员管理3.1 外包施工队应当对进入工地的人员进行身份验证,严格管理进出人员的通行证。

3.2 外包施工队应当对工地内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3.3 外包施工队应当设立专职安全监督员,负责监督工地的安全生产情况,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4.设备管理4.1 外包施工队应当对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2 外包施工队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4.3 外包施工队应当制定设备操作规范,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5.施工现场管理5.1 外包施工队应当设立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明确警示区域和禁止区域。

5.2 外包施工队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5.3 外包施工队应当建立安全奖惩制度,鼓励工人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6.应急管理6.1 外包施工队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做好施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准备。

6.2 外包施工队应当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应急设备,并组织定期演练。

6.3 外包施工队在发生事故后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抢救和救助,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7.安全管理档案7.1 外包施工队应当建立安全管理档案,包括安全记录、事故情况、安全教育培训等内容。

7.2 外包施工队应当定期整理和归档安全管理相关资料,以备查阅和审计。

8.监督检查8.1 外包施工队应当配合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并按要求整改存在的问题。

8.2 外包施工队应当主动接受监督检查,配合提供相关安全管理资料。

外包施工队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范文

外包施工队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范文

外包施工队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范文导言为了加强对外包施工队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可靠性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外包施工队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可靠性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外包施工队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条外包施工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制定和执行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

第四条外包施工队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责任与任务。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第五条外包施工队应当根据工程规模和施工特点合理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职责。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经验。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七条外包施工队应当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类安全生产措施和操作规程。

第八条外包施工队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施工过程中的事故隐患。

第九条外包施工队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种突发事件和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和责任。

第四章安全生产培训第十条外包施工队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危险源辨识与防范、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救援等方面的知识。

第五章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第十二条外包施工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

第十三条外包施工队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划定和标识,确保施工区域的安全。

第六章安全监督与检查第十四条外包施工队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安全监督和检查。

第十五条外包施工队应当积极配合安全监督部门的工作,如实提供安全生产相关的资料和信息。

第七章违章处理和责任追究第十六条外包施工队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的行为,外包施工队应当依法进行违章处理,并负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外包施工队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三篇)

外包施工队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三篇)

外包施工队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外包施工队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和财产的安全,保障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外包施工队是指根据施工项目需要,承担特定工程或工程部分的施工任务的专业施工团队。

第三条外包施工队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防范,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组织的所有外包施工队,包括承包施工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第五条外包施工队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权限,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和控制。

第六条外包施工队应当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一)制定和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二)负责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工作;(三)组织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四)组织应急救援工作;(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评估;(六)负责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七条外包施工队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外包施工队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包括施工工艺和安全技术要求、事故隐患排查记录、事故处理和救援记录等。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九条外包施工队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当明确,并落实到位。

第十条外包施工队的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措施,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一条外包施工队的安全管理人员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负责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安全培训和教育,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组织应急救援,组织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调查和处理事故。

第十二条外包施工队的所有从业人员都有安全生产责任,应当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进行施工作业,不得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三条外包施工队应当根据施工项目特点,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明确作业程序和注意事项,并组织实施。

外包施工队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外包施工队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外包施工队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包施工队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外包施工队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人员。

第三条外包施工队的安全生产管理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整体推动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健全安全制度。

第四条外包施工队在进行施工之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方案,包括施工方案、安全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等。

第五条外包施工队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采取措施消除。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六条外包施工队的安全生产责任由施工队长负责,他必须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七条外包施工队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他们对施工安全的认识,严禁使用无证人员从事工程施工。

第八条外包施工队必须按照相关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九条外包施工队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和操作,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第十条外包施工队必须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隐患。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第十一条外包施工队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牌,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

第十二条外包施工队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外包施工队必须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四条外包施工队必须建立安全档案,记录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事故处理情况。

第十五条外包施工队必须建立安全奖惩制度,对安全工作成绩优秀的可以给予奖励,对安全工作不合格的可以给予处罚。

第四章施工安全要求第十六条外包施工队应当制定施工方案,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第十七条外包施工队必须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施工,严禁违章施工和使用不合格材料。

第十八条外包施工队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整改。

公司外包施工单位管理制度

公司外包施工单位管理制度

公司外包施工单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与外包施工单位之间的合作关系,提高项目施工效率,保障工程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外包施工单位管理制度是公司施工管理的基本准则,适用于公司与外包施工单位合作的各类项目。

第三条外包施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公司外包施工单位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关责任,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公司外包施工单位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外包招标管理、合同管理、施工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环保管理等方面。

第五条公司外包施工单位管理制度由公司施工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对外包施工单位进行绩效评估。

第六条外包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公司外包施工单位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和遵守各项管理制度,配合公司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外包招标管理第七条公司外包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公司的项目需求,按照公司外包招标管理制度,参与项目的招标过程。

第八条外包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参与招标。

第九条公司外包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公司的招标要求,提交符合要求的标书,并按时参加开标。

第十条公司外包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报价,确保报价的合理性。

第十一条公司外包施工单位应当配合公司进行技术、商务、合同等方面的评审工作,确保信息的真实性。

第十二条公司外包施工单位应当遵守中标合同的约定,按照中标文件的要求履行合同义务。

第三章合同管理第十三条公司外包施工单位与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后,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第十四条外包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制定合同管理措施,确保合同的履行和执行。

第十五条公司外包施工单位应当配合公司进行工程变更、索赔等相关工作,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

第十六条外包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要求,及时提交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相关信息。

第十七条公司外包施工单位应当遵守中标合同的付款方式,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要求进行付款。

第四章施工管理第十八条公司外包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公司的施工管理制度,组织施工作业,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外包施工单位管理办法

外包施工单位管理办法

外包施工单位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施工项目中外包单位的管理,保证外包工程顺利完成,营造安全第一、质量一流、进度有保障、材料有节约、文明争先的良好氛围,结合公司情况,也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职责;
技术部负责外包单位资质审查及施工组织方案的审查和监督。

工程部负责对外到单位的质量、进度、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和考核。

安全质检部负责同外包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对外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和质量要求进行监督。

财务根据安全质检部提供的验收报表和考核结果对外包单位进行费用结算。

三、管理要求:
1、资质审查;
2、签订施工合同;
3、施工技术交底;
4、施工前的准备。

施工前工程部对外包单位进行资质、条件和人员等进行确认,符合发包方的要求方可进场施工。

外包单位施工前必须明确施工
管理网络机构、主要技术措施、安全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工程技术人员、施工机具、设备等。

并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人员。

作业中使用的机具设备必须来源明确,安全性能可靠,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做到持证上岗。

四、施工管理;
1、对外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2、隐蔽工程的现场施工和验收必须通知发包方及监理参与。

3、施工过程中的巡检制度并做好记录。

4、对施工变更处的确定必须由发包方和监理签字认可。

5、施工前必须提交进度计划。

6、施工过程中每周上报工程实际进度,若滞后必须说明原因并制定措施。

陕西中盛天然气有限公司
工程部。

外包单位施工管理制度范本

外包单位施工管理制度范本

外包单位施工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外包单位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顺利实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包工程的施工管理,包括施工准备、施工过程、验收交付等各个阶段。

第三条公司对外包单位施工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动态监管”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第四条公司各级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严格执行本制度,对外包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负主体责任。

第二章外包单位选择与管理第五条公司对外包单位的选择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等竞争性方式进行,选定的外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第六条外包单位进入公司前,应进行资质审核、能力评估和信用调查,确保其具备施工所需的技术、人员、设备和资金等条件。

第七条公司与外包单位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和要求,约定违约责任和相关处罚措施。

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外包单位档案,记录外包单位的资质、业绩、信誉等信息,定期对外包单位进行考核和评价,对不合格的外包单位应采取措施限制其参与公司工程。

第三章施工准备与施工过程管理第九条施工前,公司应组织外包单位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和要求,确保外包单位充分了解工程特点和施工难点。

第十条公司应监督外包单位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和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施工安全、环保、文明。

第十一条公司应加强对外包单位施工进度和质量的监控,定期对施工进度、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外包单位整改。

第十二条公司应加强对外包单位施工过程中的变更管理,变更内容应经过审批程序,确保变更合理、合规。

第四章验收与交付第十三条工程完成后,公司应组织验收,对外包单位的施工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进行全面评估。

第十四条验收合格的工程,公司应与外包单位办理交付手续,明确工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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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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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施工单位管理办法
编制部门:XXXX
审核人:
批准人:
2010-3-1 批准2010-3-1 实施
更改状态表
XX/QP6.3-31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新、改、扩建项目中外包施工单位的管理,保证外包工程顺利完成,营造安全第一、质量一流、进度保障,材料节约、文明争先的良好氛围,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设备安装公司所负责工程的外包施工单位。

3主要职责
3.1项目建设处负责对外包施工人员进行资质审查,对外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
进行审核和监督,对外包施工单位的质量、进度、现场文明等进行监督与考核,以及同外包施工单位进行按时结算合同的结算。

3.2安环处负责同外包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环保协议》,对外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与考核。

3.3设备安装公司、业主单位负责在施工过程中对外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质量、进度、现场文明进行检查和管理,向安环处或项目建设处提出考核意见。

3.4总工办负责同外包施工单位签订外包合同(包括考核细则),同外包施工单位进行总价合同的结算,对外包施工单位进行供方评价。

3.5财务处负责根据安环处提供的安全生产考核结果,同外包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保证金的结算。

4管理要求
4.1资质审查
4.1.1在工程招投标时,招标办负责对外包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由总工办同其签订外包合同,同时与其签订外包施工单位考核(内容包括安全、质量、进度、现场文明等)的协议。

4.1.2外包施工单位同总工办签订外包合同后,同安环处签订《安全环保协议》. 并向财务处交纳安全生产保证金。

在外包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前,由项目建设处对安全生产资质、条件和人员是否符合如下要求进行确认,符合要求方可进厂施工。

4.2.1外包施工单位施工前须明确:施工管理网络机构、主要技术措施、安全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工程技术管理人员、施工机具等。

4.2.2建立安全管理网络和安全管理机构,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4.2.3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设备、工具等必须明确来源,确保安全性能可靠,特种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

4.2.4员工上岗作业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法定的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做到持证上岗。

4.3施工管理
4.3.1安全管理
安环处、业主单位以及其他联系外包施工单位的职能处室按照《外来单位和
人员的安全生产规定》对外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

4.3.2质量管理
a. 设备材料进厂报验、隐蔽工程验收和联锁试验必须通知发包方和监理参加。

b. 施工过程中实行专人巡查制度,尤其是重点部位作业和设备试运转时,须做好记录。

c. 主体设备安装、系统调试必须有施工、调试方案,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配备专职的监护人员,落实监管责任。

d. 施工过程中工作负责人应熟悉管辖范围的设备的制作、安装、调试、工作原理和操作等内容。

e. 影响到发包方的需要双方到现场对作业场所的安全条件、施工环境和条件进行确认。

4.3.3进度管理
431施工前须提交总的进度计划,交设备安装公司确认后执行。

432施工过程中每周上报实际进度,若进度滞后必须说明原因并制定措施经设
备安装公司认可。

433若甲方原因引起进度滞后,贝U工期顺延。

4.4竣工验收
4.4.1工程竣工后,外包施工单位需按公司的竣工资料标准做好竣工资料,并通过总图室审核。

4.4.2工程竣工后及时提交竣工结算,单位工程10天,总价小于100万的系统
工程20天,总价大于等于100万的系统工程45天。

4.5监督和考核
4.5.1安环处是外包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考核的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处是外包
施工单位质量、进度、现场文明监督考核的主管部门。

4.5.2外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考核按《外来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规定》中的附件:《外来单位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实施;外包施工单位的质量、进度、现场文明考核按本办法中的附件:《外包施工单位质量、进度、现场文明考核细则》实施。

4.5.3设备安装公司、业主单位负责对外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质量、进度、现场文明进行检查,提出外包施工单位应考核的现场事实,出具处理建议书,经主管领导签字后送安环处(安全生产方面的)或项目建设处(质量、进度、现场文明
方面的)审核,由其出具处罚通知书。

4.5.4处罚通知书经外包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由安环处或项目建设处分别送结
算部门结算。

安全生产的处罚通知书,由财务处从安全保证金中结算;质量、进度、现场文明的处罚通知书,属于按时结算合同的,由项目建设处从合同款中结算,属于总价结算合同的,由总工办从合同款中结算。

4.5.5处理建议书、处罚通知书应保留记录,由监督审计处定期核对,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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