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酒店幕墙与外装修工程精装修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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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建设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1101-005ZB-F004-11
项目名称:常州中航大酒店幕墙与外装修工程
招标人(章):常州常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管理单位(章):中国航空规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章):中国航空规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制
目录第一章投标须知
前附表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报价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六、开标
七、评标
八、授予合同
九、附件1:评标细则
第二章合同
第三章计价规范和技术规范
第四章工程量清单
第五章图纸和技术资料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
二、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三、辅助资料表
1.表3.1建造师简历表
表3.1.1投标人(企业)业绩表
2.表3.2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3.表3.3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4.表3.4项目拟分包情况表
5.表3.5劳动力计划表
6.表3.6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
7.表3.7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计划8.表3.8临时设施布置及临时用地表
四、投标单位承诺
第一章投标须知
前附表
一、总则
1.1工程概况
1.1.1 工程名称:常州中航大酒店室内装饰装修工程1.1.2 建设地点:常州市钟楼区星港大道北、龙江路西1.1.3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41869平方米,室内装饰
装修面积约25000平方米
1.1.4 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
1.1.5 结构形式: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上20层,地下2层
1.1.6 招标人:常州常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
1.1.7 招标代理机构:常州东方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
1.1.8 立项文号:常发改{2008}243号,常发改[2010]430号
1.1.9 工程管理总承包单位:中国航空规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1.10 监理单位:中航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1.11 现场情况:主体结构施工到二层。
1.1.12 施工用水、电:施工用水源、电源已接至施工现场,由承包人在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的现场水源、电源处装表计量,表后水电线路的安装敷设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费用(线路走向应征得发包人、工程监理、工程管理总承包单位的批准)。
场内水电费用一律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统一代收代付,承包人的水电费用按月交于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1.1.13 质量等级:一次性验收合格。
1.1.14 施工现场管理目标:建筑工地应按照常建〔2009〕187号文《关于进一步提升市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要求执行,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相关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1.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装饰装修工程
装饰装修设计图纸中1~3层及5~19层装饰装修工程内容(不含活动家具),含固定家具包括壁柜、书柜、备餐柜、吧台、木门、隐藏门等按图做到位;
所有壁纸按图做到位;
所有的五金、石材、石材拨打线、石材柱、踢脚线(其中石材为甲供);
地面砖、马赛克按图做到位;
所有门锁、木饰面按图做到位;
所有地毯按图做到位;
所有吊顶按图做到位;
乳胶漆按图做到位;
大堂接待台、商务中心接待台;
各种硬包软包工程按图做到位;
配合其他专业孔洞预留;
(二)给排水专业
一层及一层以上卫生间冷热水系统:冷热水管、水表、电热水器、截止阀、卫生洁具、管配件按图做到位(施工总包负责给水管计至卫生间对应的三通处,留一堵头)。
(三)暖通专业
一层及一层以上卫生间排气扇按图做到位
(四)电气专业
客房层终端箱(包括)至用电点的管线施工、面板安装(含主料);
1至3层所有终端箱(不包括)至用电点的管线施工、面板安装(含主料);
1至20层终端箱至风机盘管及风机盘管至温控开关所有管线、面板按图做到位;
所有精装修图纸范围内工程灯具的供货安装,以及其他艺术灯具的安装
说明:此次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招标不包括:
所有布艺窗帘的施工;
主楼一层后台办公区域;
一层咖啡厅吧台;
一层名品店;
二层游泳池;
整个第四层。
上述各项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楼地面工程:地面面层(石材,地砖,地毯,地板,塑胶地板),垫层、找平层由总包负责,不在装饰装饰装修分包范围内;
(2)墙面工程:刮腻子、涂料、壁纸、块料面层等墙面工程(含踢脚)的施工。
(不含墙面抹灰等基层处理);
(3)顶棚工程:吊顶龙骨、涂料喷涂、及根据图纸及技术规范要求的吊顶面涂料、铝板等饰面层和配合机电工程留槽、留洞、堵洞等工作;
(4)隔墙工程:轻钢龙骨石膏板隔墙;
(5)门窗工程:除外立面所涉及的门,分包人负责实施其他门的供应及安装;
(6)隔断工程:所有隔断(包括:卫生间隔断、玻璃隔断)的施工;
(7)所有装饰装修造型(包括铁艺、木艺等)由分包商负责实施;
(8)油漆、涂料工程;
(9)卫生洁具的安装;插座和开关面板的供应和安装;
(10)墙面消火栓处暗门制作和安装;墙面和天棚面层水电的开孔;
(11)防水工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1.3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选定投标人。
经招标方考察和资格预审,本工程邀请符合条件三家及以上投标人参加投标。
1.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投标
1.5招标要求
1.5.1 工期
①本工程暂定开工日期为 2012年11月15日;
②中标人的自报工期(日历天,不得超过计划工期)即为合同工期;
③中标人实际开工日期以工程监理单位下发的工程开工令中的开工日期为准。
1.5.2 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特别说明:本招标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如果本招标文件的“工程规范与技术说明”中规定的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按其中规定的标准执行;如果其中规定的标准低于国家标准的,按较高标准执行。
1.6 踏勘现场
1.6.1本次招标不组织统一的现场勘察,投标人如需到现场,自行与招标人联系。
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1.6.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文字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该资料并不构
成合同文件一部分,招标人并不对上述资料的准确性负责。
投标人有义务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核查这些资料的准确性。
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1.6.3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进入现场后,由于自身的行为所造成考察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的后果与责任。
1.7 投标费用
1.7.1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1.7.2 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1000元,工本费不退还。
1.7.3 投标人需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 2000 元。
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将图纸退还给招标人,在施工图纸无缺失,无缺损的情况下,招标人返还押金,否则招标人不予返还全部押金。
1.7.4 招标人不给予未中标单位任何补偿。
1.8其它要求
①投标人应自行考虑材料的垂直运输工作,其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
②中标人应负责自身材料在加工、运输、安装过程中的材料和成品保护及各种保护措施,直至整个工程竣工交付使用。
③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工程范围及工程量进行调整,前
提条件是在中标人施工进度明显滞后,经业主、工程监理、工程管理总承包单位确认后,根据工程总体进度进行工程范围及工程量的调整,其价格调整按合同中标价中的单价执行。
二、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2.3条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
2.1.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2.1.3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2.1.4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和全面理解招标文件中的各个组成部分,充分了解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和投标人一旦中标后须承担的合同责任和义务。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附带的任何回标条件,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1.5凡是获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均应当对招标文件保密和保护招标人及其代理人的知识产
权,并应承担因其泄密等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2.1.6本次投标,业主方提供工程量清单,但该清单仅做参考使用,如投标人发现图纸实际工程量与清单有不符之处,应在答疑规定的截止日期前提出,如在答疑截止日期前未对该清单提出异议,则投标人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采用下列方式: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 5 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
2.2.2 工程量清单的质疑:
(1)各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报价过程中,应根据招标范围,对照图纸,对工程量进行认真的核算,若发现招标单位的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工程量存在重大误差,即正负误差超过2%及工程量清单漏项、多项、错项,各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日期6日前向招标单位提出书面质询;为满足招标人必要的复核时间,如需要,招标人将适当推迟开标时间。
(2)招标单位将根据质询,请有关专家进行复核,对存在的误差进行修正。
招标单位将把所有接到过的书面质询及其复核修正结果统一发送到各投标单位,各投标单位应按修
正后的工程量及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
(3)未经质询的工程量和质询后经过复核修正的工程量为投标时采用的工程量,除招标后发生的变更、洽商、签证外,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量竣工结算时不作调整。
2.2.3所有问题的解答,将在 3 日内提供给所有投标人。
由此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以修改通知的方式发出。
2.2.4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未提交疑问的,视作默认对本次招标过程中招标文件或清单无疑问,招标人对其提出的问题可以不作解释。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日前,招标人都可能会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这种修改可能是招标人主动做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做出的。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以向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方式做出。
2.3.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修改通知将送达每一个投标人。
2.3.3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
三、投标报价
3.1投标报价
3.1.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3.1.2投标报价的编制要求: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
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一致(投标人自行补充的措施项目除外)。
(1)投标报价应根据下列依据编制:
①《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②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
③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
④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⑤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⑥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⑦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⑧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⑨其他的相关资料。
(2)投标报价须知
①投标人应结合自身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市场的价格波动情况进行报价。
除非合同条件另有说明外,承包价格应是完成本招标文件要求工程范围及工期内施工图所载明全部工程内容(包括深化设计)所需的全部费用,即包括施工机械设备、人工、材料、设备、安装、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风险、责任等和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承包金额不得以任何方法调整或变更,任何计算承包金额(如算术上或数量上)的错误皆由承包人承担并应视为已被双方接受。
本次投标不需要考虑总包管理费,但现场发生的水电、垃圾清运、垂直运输费用,须由承包方承担且已含在合同总价内。
办理施工许可证及验收的政府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且已含在合同总价内。
施工管理人员的办公场所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统一安排,其搭建费用、拆除费用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方自行负担,且已含在合同总价内。
施工人员的住宿、生活等,由承包方自行解决,其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内。
②投标总价将被视为是对工地现场充分了解的情况下作出的正确报价。
建议投标人投标前务必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施工作业现场实际状况(包括工地位置、周边情况、道路、运输条件、储存空间、装卸限制、施工水电作业点、垂直运输条件、脚手架及任何其他影响投标报价的因素)。
无论是否开列费用,投标书中的投标报价将一律视为已包含了确认所有现场条件及预计到可能发生的所有异常情况下的全部费用,不再做调整。
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提出额外付款或延长竣工日期等要求。
对此类要求,招标人将不做任何答复和考虑。
③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建材市场风险进行报价。
报价应包含按图纸、招标文件及现行规定要求对工程的有关各种测试、检验、试验而增加的费用。
④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必须是唯一的,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投标人应将投标价需要说明的事项,用文字书写与投标报价表一并报送。
⑤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因施工的需要而进行的脚手架搭设及租赁费用、也应承担由于施工需要而采取的其它所有技术措施费用。
⑥投标人应提供主要材料、设备的原产地、品牌、型号等清单明细,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供给招标人。
⑦特别提醒:投标人须在招标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基础上,在投标截止日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就施工界面充分沟通,并将其反映在投标报价中。
投标人须列明施工界面表,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及施工合同的附件。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施工界面不清而需增加工程费用或增加工期的,发包人将不予考虑。
⑧工程量清单的说明:
◆招标人提供招标范围内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投标人需按照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深化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自行计算每个清单细目的工程量。
◆投标人根据深化图纸自行计算的工程量如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有误差,投标人自行考虑在综合单价中,除发包人要求的设计变更外,合同价不作任何调整,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没有的项目,一律被视为已包括在其它细目的报价中,招标人不再额外支付工程款。
⑨投标人负有无偿对已建土建工程结构的复测责任,确定土建工程的误差,按照实测结果进行调整,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发包人不单独支付。
⑩无论是否发生变更,措施项目费结算时均不再做任何调整。
⑾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考虑样板间的施工费用,样板间应根据精装修设计图纸大床间及套间A各做一套。
提醒投标人注意:由于本次招标时土建工程尚在施工,投标人应利用一切可能条件了解和熟悉施工现场及土建及机电安装的施工图纸。
同时投标人也应利用一切条件了解和掌握施工作业现场实际状况(诸如现有土建结构是否需要进行必要的拆除或改建及由此产生的建筑垃圾清运、现场水电气风管道与原有管线碰接界面变化等等),以获得一切可能
影响投标报价的直接资料。
投标人须对已建工程和土建及机电安装的施工图纸对招标人的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的影响充分考虑。
对以上可能影响工程的有关费用随本次招标一并报出。
中标后,不得以现场情况为由而提出追加费用或延长工期等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的拆除部分(如有),应通过现场踏勘和在现有图纸的基础上,对拆除和改建部分进行全面的报价,拆除和改建部分的报价包括所有拆除工作所发生一切费用,包括因拆除采取的措施引起的全部费用和渣土、垃圾外运、消纳费用等。
该部分费用为固定价款一次性包死,结算时不得调整。
(3)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
投标人在进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投标报价时,不能进行投标总价的优惠让利,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的任何优惠让利均应反映在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
①综合单价为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投标人应按自行计算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填报综合单价。
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投标人未填单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
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内。
②分部分项工程费应依据上述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按招标文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确定综合单价计算。
综合单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
招标文件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③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应根据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措施项目可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应包括除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
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对招标人所列的措施项目进行增补,但不应更改招标人已列措施项目的序号。
措施项目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措施项目清单及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自主确定。
无论是否发生工程量的变化、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结算时此项费用不作调整,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费费率为不可竞争费率,投标报价时应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暂定费率计取,不得改变。
④其他项目费中:暂列金额应按照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暂列金额不得变动和更改;材料暂估价(材料单价中已包括场外运输费和采购保管费)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暂
估价中不含规费和税金)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暂估价不得变动和更改;计日工应按照其他项目清单列出的项目和估算的数量,自主确定各项综合单价并计算费用。
⑤规费和税金应按规定计取。
(4)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暂列金额、材料及专业工程暂估价等均为估算、预测数,虽然包括在合同价之内,但并不直接属承包人所有,而是由发包人暂定并掌握使用的一笔款项。
(5)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是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算的,施工中所用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在制作、运输、安装中等发生的招标文件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的损耗应包括在报价内。
(6)工程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中列明材料暂估数量(或含量)的,投标报价时按暂估数量(或含量)进行组价、不得改变,竣工结算时其用量按实调整,材料价格不变;工程量清单中未明确材料数量(或含量)的按施工规范及施工图纸要求由投标单位自行测算后在综合单价组价中考虑,一旦中标,其数量(或含量)不再调整(招标人要求的变更除外)。
(7)工程量清单中除暂估价材料(设备)外的其它材料(设备)价格由投标人根据清单要求、市场行情及自身实
际情况自行确定,并考虑风险费用。
(8)工程量清单中提供材料(设备)备选品牌(或规格、型号、产地)的,应在备选品牌(或规格、型号、产地)范围内自行选择一款并根据市场行情及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组价、报价;工程量清单中未提供备选品牌的,投标人应根据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及设计文件、招标文件要求确定品牌(或规格、型号、产地)后,根据市场行情及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报价。
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明确清单中未确定的材料(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
本工程材料品牌、规格、型号等详见附件2。
(9)凡清单中提供备选品牌的材料(设备),投标报价的“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一览表”中应注明投标人所选择的材料(设备)的品牌(或规格、型号、产地),未注明上述信息的,视为投标人同意由发包人选择相应材料(设备)的品牌(或规格、型号、产地),但材料(设备)价格不予调整。
(10)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否则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
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11)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控制价时(调整前)的人工工资单价已按苏建价〔2011〕812号文的规定调整,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时的人工工资单价根据各自情况自报,竣工结算时不再调整(如施工期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又颁布新的人工工资单价调整文件,则属政策性调整,按实际施工期间与招标时的政策性规定调整差额)。
(12)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与施工现场周边居民关系协调、解决与当地居民地方矛盾所产生的相关风险因素。
(13)一旦中标,办理招投标备案等手续中所要缴纳的除规费外的其他费用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
(14)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各项规费、税金的计取费率为不可竞争费率(计算基数详见相关规定),投标报价时不得优惠让利,具体项目及费率取值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