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医疗机构设置批准书
医疗机构设置批准书附件1:WS--08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批准文号:字( )第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核准同意按下列事项设置医疗机构:类别:名称:选址:床位(牙椅):服务对象:诊疗科目:投资总额:注册资金(资本):其他:本批准书有效期至20 年月日止。
批准机关: (章)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附件2: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设置单位(人)(盖章)组建负责人(盖章)登记号□□□□□□□□□□□□□□□□□□(医疗机构代码)申请日期年月日批准文号字()第号填表说明1、此表为医疗机构向登记机关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时专用。
2、医疗机构代码按照卫统发(1991)第6号文件《卫生单位名称代码及数据库管理办法(暂行)》和补充规定的有关规定填写。
3、附表5-2隶属关系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目的号码,只能填一个。
4、附表5-2所有制形式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目的号码,只能填一个。
5、附表5-2服务对象填写要求同4。
6、附表5-2法定代表人医疗机构拥有法人地位者,填写其法定代表人姓名;医疗机构若无法人地位,则填写具有法人地位的主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7、附表5-3在诊疗科目代码前的□内用划“∨”方式填报。
8、附表5-3医疗机构凡在某一级科目下设置二级学科(专业组)的,应填报到所列二级科目;未划分二级学科(专业组)的,只填报到一级诊疗科目。
在某科目下只开展门诊服务的,应在备注栏注明“门诊”字样。
9、附表5-3只开展专科病诊疗的机构,应填报专科病诊疗所属的科目,并在备注栏注明专科病名称,如颈椎病专科诊疗机构填报“骨科”,并于备注栏注明“颈椎病专科”。
10、附表5-4在每项空格中填写相应项目的人数。
11、附表5-4管理人员指医疗机构的领导人和职能科室的各级管理人员,财会人员除外。
12、附表5-4康复治疗人员指从事运动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物理因子治疗和传统康复治疗的人员。
医疗机构设置批准书详解
WS--08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批准文号:字( )第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核准同意按下列事项设置医疗机构:类别:名称:选址:床位(牙椅):服务对象:诊疗科目:投资总额:注册资金(资本):其他:本批准书有效期至20 年月日止。
批准机关: (章)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设置单位(人)(盖章)组建负责人(盖章)登记号□□□□□□□□□□□□□□□□□□(医疗机构代码)申请日期年月日批准文号字()第号填表说明1、此表为医疗机构向登记机关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时专用。
2、医疗机构代码按照卫统发(1991)第6号文件《卫生单位名称代码及数据库管理办法(暂行)》和补充规定的有关规定填写。
3、附表5-2隶属关系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目的号码,只能填一个。
4、附表5-2所有制形式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目的号码,只能填一个。
5、附表5-2服务对象填写要求同4。
6、附表5-2法定代表人医疗机构拥有法人地位者,填写其法定代表人姓名;医疗机构若无法人地位,则填写具有法人地位的主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7、附表5-3在诊疗科目代码前的□内用划“∨”方式填报。
8、附表5-3医疗机构凡在某一级科目下设置二级学科(专业组)的,应填报到所列二级科目;未划分二级学科(专业组)的,只填报到一级诊疗科目。
在某科目下只开展门诊服务的,应在备注栏注明“门诊”字样。
9、附表5-3只开展专科病诊疗的机构,应填报专科病诊疗所属的科目,并在备注栏注明专科病名称,如颈椎病专科诊疗机构填报“骨科”,并于备注栏注明“颈椎病专科”。
10、附表5-4在每项空格中填写相应项目的人数。
11、附表5-4管理人员指医疗机构的领导人和职能科室的各级管理人员,财会人员除外。
12、附表5-4康复治疗人员指从事运动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物理因子治疗和传统康复治疗的人员。
13、附表5-5普通设备按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中的医疗设备标准逐项填写。
办理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需提供的申报资料
办理《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需提供的申报资料
1、《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2、《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附申请设置单位或者申请人的如下资信证明:
(1)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户口簿、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
(2)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
(3)离、退休医务人员须提交原工作单位意见及离、退休证件;
(4)业务用房产权证或租赁合约书、平面图等;
(5)主要医疗设备和资信证明。
3、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填表须知
1、申请设置村卫生室,必须由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区
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2、村卫生室的法人是该村的法定代表人;
3、营利性医疗机构如诊所、门诊部等,须有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预先名称核准通
知书;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还须办理工商、税务登记;
4、建筑平面图须注明诊室、处置室、治疗室,且每室独立,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
5、填写本书一律用黑色钢笔和水笔,字迹清楚,不得涂改,不得用圆珠笔、铅笔
和其他颜色笔填写;
6、各类证件复印件一律复在A4纸上,请勿裁剪。
审批流程表
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设置单位(人)(章)
年月日
设置医疗机构可行性研究报告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注:申请设置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村卫生室(所)、护理站等医疗机构的,可以根据情况适当简化10-13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
医疗机构选址报告
医疗机构的建筑设计平面图
北比例: 1:
西东
南
单位名称:。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批准文号:榕卫审批设准字(2017)第26号
狮瑞(北京)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经核准同意按照下列事项设置医疗机构。
类别:血液透析中心
名称:闽侯狮瑞血液透析中心
选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联心村创业楼110-112、210-212、300-312间
经营性质:营利性(非政府办)
床位(牙椅):20个血透单元
服务对象:社会
诊疗科目:肾病学专业/医学检验科******
投资总额:人民币500万元
其他:
请在批准书有效期内完成医院的筹建,如需延长批准书有效期,请在批准书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未按规定申请延续和本机关不准予延续的,本批准书有效期届满后无效。
本批准书有效期至2018年11月13日止。
- 1 -
批准机关: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章)
2017年11月14日
- 2 -。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审批表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审批表第一篇: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审批表《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审批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核准同意按下列事项设置医疗机构:类别:名称:选址:床位(牙椅):服务对象:诊疗科目:投资总额:注册资金(资本):其他:本批准书有效期至医政科意见:签字:局领导审批意见:签字:年月年年月日月日日止。
第二篇:医疗机构设置申请材料1、申请报告;2、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包括以下内容(1)申请单位名称,基本情况以及申请人姓名、年龄、专业履历、身份证号码;(2)所在地区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概况;(3)所在地区人群健康状况和疾病流行以及有关疾病患病率;(4)所在地区医疗资源分布情况以及医疗服务需求分析;(5)拟设医疗机构的名称、选址、功能、任务、服务半径;(6)拟设医疗机构的服务方式、时间、诊疗科目和床位编制;(7)拟设医疗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配备;(8)拟设医疗机构的仪器、设备配备;(9)拟设医疗机构与服务半径区域其它医疗机构的关系和影响;(10)拟设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11)拟设医疗机构的通讯、供电、上下水道、消防设施情况;(12)资金来源、投资总额、注册资金(资本);(13)拟设医疗机构的投资预算;(14)拟设医疗机构五年内的成本效益分析。
3、选址报告:必须包括以下内容(1)选址的依据;(2)选址所在地区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3)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的关系;(4)占地和建筑面积。
4、《医疗机构名称申请核定表》两份,营利性机构工商部门的名称核准预通知,非政府办非营利性机构民政部门名称核准通知单复印件;5、《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两份。
6、其他材料:(1)设置单位或个人情况证明(法人证、法人代表和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中级以上)、资格证、执业证复印件,设置人、法人、负责人的离职证明(退休卫技人员提供退休证及原工作单位同意证明,待业人员提供待业证明),负责人的五年内未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证明,申请私人诊所的还应提交从事临床同一专业工作五年以上的证明);由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申请设置医疗机构以及由两自然人以上合伙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须提交由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书。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WS--08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批准文号:字( )第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核准同意按下列事项设置医疗机构:类别:名称:选址:床位(牙椅):服务对象:诊疗科目:投资总额:注册资金(资本):其他:本批准书有效期至20 年月日止。
批准机关: (章)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设置单位(人)(盖章)组建负责人(盖章)登记号□□□□□□□□□□□□□□□□□□(医疗机构代码)申请日期年月日批准文号字()第号填表说明1、此表为医疗机构向登记机关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时专用。
2、医疗机构代码按照卫统发(1991)第6号文件《卫生单位名称代码及数据库管理办法(暂行)》和补充规定的有关规定填写。
3、附表5-2隶属关系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目的号码,只能填一个。
4、附表5-2所有制形式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目的号码,只能填一个。
5、附表5-2服务对象填写要求同4。
6、附表5-2法定代表人医疗机构拥有法人地位者,填写其法定代表人姓名;医疗机构若无法人地位,则填写具有法人地位的主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7、附表5-3在诊疗科目代码前的□内用划“∨”方式填报。
8、附表5-3医疗机构凡在某一级科目下设置二级学科(专业组)的,应填报到所列二级科目;未划分二级学科(专业组)的,只填报到一级诊疗科目。
在某科目下只开展门诊服务的,应在备注栏注明“门诊”字样。
9、附表5-3只开展专科病诊疗的机构,应填报专科病诊疗所属的科目,并在备注栏注明专科病名称,如颈椎病专科诊疗机构填报“骨科”,并于备注栏注明“颈椎病专科”。
10、附表5-4在每项空格中填写相应项目的人数。
11、附表5-4管理人员指医疗机构的领导人和职能科室的各级管理人员,财会人员除外。
12、附表5-4康复治疗人员指从事运动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物理因子治疗和传统康复治疗的人员。
13、附表5-5普通设备按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中的医疗设备标准逐项填写。
第7章医疗机构设置批准书一次性告知书(办事指南)
第7章医疗机构设置批准书一次性告知书(办事指南)医疗机构设置批准书一次性告知书(办事指南)审批性质:行政审批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申请受理单位:市卫生局宜宾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决定单位:市卫生局项目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1994年2月26日)“第九条: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设置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答复;批准设置的,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办理条件:1、符合当地医疗机构的设置规划2、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七、申请材料:1、设置申请书;2、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3、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4、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所交资料均要求A4纸打印(图纸除外),逐页加盖公章,按次序装订;凡要求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提交原件核对,并在复印件上写明“系原件复印”,由申请人签章认可。
联系方式: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电话 5108978网址:宜宾市政务中心:httr:///doc/e56697668.html,/投诉电话:5108855备注:受理时应补交的申请材料一次性告知勾注标明宜宾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项目监制护士执业注册(变更)一次性告知书(办事指南)审批性质:行政审批法定时限:7个工作日申请受理单位:市卫生局。
宜宾承诺时限:即办件(批量件经领导同意,2个工作日内完成)决定单位:市卫生局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17号,“第九条: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办理条件:1、凡经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均可申请护士执业地点变更注册。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登记注册、变更登记、年度校验流程1、主要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实施细则》、《辽宁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2、工作部门:市卫生局医政科3、材料不全:当日内或3日内一次性告知4、医疗机构设置:受理设置申请(材料齐全)之日起30日内答复;医疗机构登记注册:受理执业登记申请(材料齐全)之日起45日内予以答复。
未取得设置批准书不得开工建设,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医疗活动。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设置审核5、设置审核:组织监督员、专家组审验材料,现场勘验,检查和论证,提交局长办公会议。
同意设置的,核发《设置医疗机构审批书》,不同意的向申请人书面答复。
登记审核: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经审核后方可施工,并要求在有效期内完工,再经有关专家现场检查和审核,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基本知识考核(包括消毒、隔离和无菌技术操作),合格的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合格的书面告知。
6、备案:要求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的卫生行政部门在10日内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备案报告之日起30日内有权纠正或撤销设置审批。
医疗机构变更登记审批注:1、医疗机构变更事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注册资金(资本)、诊疗科目、床位(牙椅);2、由注册、审批、登记机关负责;3、工作时限:20个工作日。
医疗机构校验注:1、医疗机构校在验期内遗失《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应当申明和公告,向原登记机关申请补发;2、100张床以上医院校验期3年,其他医疗机构校验期1年;3、由设置审批、登记机关负责,工作时限30日。
医师执业注册流程注:1、重新申请注册(中止执业活动2年以上、《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五条情形消失的),除提交2-8项规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医师重新注册申请审核表和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组织出具的业务水平考核结果证明;2、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2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还应提交经省卫生厅指定的机构接受3-6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跨区域注册需提交颁发《医师资格证书》当地卫生局未注册证明;3、变更注册需提交2-7项材料外,应提交《医师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
办理《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需提供的申报资料
办理《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需提供的申报资料
(1)医疗机构设置申请书;
(2)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有一定规模的机构);
(3)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4)企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机构法人证明、机构法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计划生育证明及复印件;
(5)卫生技术人员的相关资料:
[1]学历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执业医师资格
证》、《毕业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及其复印件;医师二年内考核合格证明;六个月内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2]离退休医师需验看《离退休证》交复印件及原工作单位相关证明;
[3]下岗人员需验看《下岗证》交复印件;
[4]从事医疗美容、整容的需交主治医师以上职称证书及复印件,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专业工作经历的证明和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经历的证明;
[5]实施美容牙科项目需交有5年以上从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的证明;
[6]实施美容中医科和美容皮肤科项目的需交具有3年以上从事中医专业和皮肤病专业临床经历证明。
(6)业务用房产权证明和租赁合约书、平面图等;
(7)主要医疗设备和资信证明。
办理《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需提供的申报资料
办理《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需提供的申报资料
(1)医疗机构设置申请书;
(2)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有一定规模的机构);
(3)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4)机构法人证明、机构法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计划生育证明;
(5)卫生技术人员的相关资料:
[1]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毕业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及其复印件;六个月内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2]离退休医师需验看《离退休证》交复印件及原工作单位相关证明;
[3]下岗人员需验看《下岗证》交复印件;
[4]从事医疗美容、整容的需交主治医师以上职称证书及复印件,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专业工作经历的证明和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经历的证明;
[5]实施美容牙科项目需交有5年以上从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的证明;
[6]实施美容中医科和美容皮肤科项目的需交具有3年以上从事中医专业和皮肤病专业临床经历证明。
(6)业务用房产权证或租赁合约书、平面图等;
(7)主要医疗设备和资信证明。
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被申请机关:永康市卫生局
设置单位(人)(章)
年月日
设置医疗机构可行性研究报告
申请单位(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年月日
注:申请设置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村卫生室(所)、护理站等医疗机构的,可以根据情况适当简化10-13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
医疗机构选址报告
拟聘用人员名单
医疗机构的建筑设计平面图
单位名称:。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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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批准文号:榕卫审批设准字(2017)第22号
福州金太阳老年综合服务中心:
经核准同意按照下列事项设置医疗机构。
类别:护理院
名称:福州鼓楼金太阳老年护理院
选址:福州市鼓楼区后县路99号
经营性质:非营利性(非政府办)
床位(牙椅):50张
服务对象:社会+内部
诊疗科目:内科/康复医学科/临终关怀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
投资总额:人民币3万元
其他:
1.护理院需开展第二、三类医疗技术、大型医疗设备配置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另行申请。
2.请在批准书有效期内完成医院的筹建,如需延长批准书有效期,请在批准书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未按规定申请延续和本机关不准予延续的,本批准书有效期届
- 1 -
满后无效,由机关予以注销并公布。
本批准书有效期至2019年10月09日止。
批准机关: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章)
2017年10月10日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