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材料领用登记表
施工现场火工产品申请、领用、押运、出退记录表
导火绳
工程部审批Leabharlann 审批日期导火绳电雷管
电雷管
非电雷管
领导审批
审批日期
非电雷管
其它
其它
领用人员
库管员
领用日期
退库人员
库管员
退库日期
填表说明:1.本表由施工队伍根据当日工作面使用火工产品情况填写及技术主管核实后交部门主管审核。2.经部门主管审核无误后送交项目部火工产品“民爆中队”审批备案。3.交炸药库库管员办理领用手续,库管员根据申请计划认真核实填写“领用数量”栏并签名。4.施工队伍对当日未使用完的火工产品应及时地到炸药库办理退库手续,由库管员填写退库情况并签名。
水电五局
施工现场火工产品申请、领用、押运、出退记录表
工程部位
申请单位
监督技术员
申请人员
申请主管
申请日期
单孔深度(m)
钻孔数量(个)
现场运输方式
押运人员(2名)
施工单位火工产品申请、审批情况
炸药库火工产品出(退)情况
备注
申请项目
规格
申请数量
出(退)库项目
规格
领用数量
退库数量
炸药
安全部审批
审批日期
炸药
导爆索
申请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审批表
申请
使用人
性别
年龄
住址
单位
负责人
爆破员
雷管编号
QCC
作业证号
公爆字
单位
申
请
使
用
理
由
年月日
使
用
品
种
数
量
84#
公斤
存放地点
保管人
85#
发
存放地点
保管人
86#
米
存放地点
保管人
保
证
做
到
的
安
全
事
项
一、必须由取得合法资格的爆破员持证和使用炸材单位(个人)负责人共同批购;
二、严格按规定分别运输、分库专人保管、使用、不转借、转卖;
有开采许可证的要求提交开采许可证。
凡政府工程,应有乡、镇人民政府文件,安全措施。
三、认真落实防患措施,确保不发生被盗、抢、丢失,流散等案件和事故,否则,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认真登记填写使用证,每次批购之前,必须将使用证送责任区民警审核签字;
五、对剩余或暂停使用的炸材及进归就近爆管站存放,随时接受公安机关的检查监督管理。
申请使用人签名:
爆破作业人签名:
开采许可证(有无)
名称
证
件
编
号
使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所在地村名委员会意见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月日
责任区民警调查意见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月日
派出所审查批准意见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月日
治安大队一中队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月日
治安大队审查意见
爆炸物品使用单位登记表
爆炸物品使用单位登记表
状态:有效()注销()
爆炸物品使用单位登记表填写说明
注:表格中墨体字体链接点与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WEB查询系统相链接;仿宋字体链接点与派出所信息系统相链接。
1、单位名称:要写全称,与工商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2、法人代表: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3、地址:要写明所在地的区、县、乡、镇、村的名称;
4、电话号码:指程控直拨电话号码;
5、使用场所:使用爆炸物品的具体地点;
6、爆破员、安全员:填写人员数量;
7、主管部门:指上一级的主管单位;
8、批准单位:指归口主管单位;
9、四邻距离:指距使用单位东、西、南、北四个方位重10、要建筑物的距离,单位是米;
11、核定使用品种:指经公安机关批准使用爆炸物品的品种;
12、专用库室:是指供使用单位爆炸物品的储存单位库房的编号及相应的储存品种及设计容量,号码由单位自己编排;
13、保卫处科或安全负责人意见:同意或不同意,并填写审查人员职务、姓名、审查日期;
14、单位负责人意见:同意或不同意,并填写单位审查人员姓名、职务及审查日期;
15、公安机关审核意见:指所在地公安分县局的意见,同意或不同意,并填写审查人员姓名及审查日期;
16、备注:注明负责安全监管责任的公安机关名称,并写明主管领导及主管民警姓名;
17、状态:分为有效、注销两种。
民用爆炸物品现场接收、发放、使用、清退记录表(1)【模板】
民用爆炸物品现场接收、发放、使用、清退记录表(1)爆破作业现场一次(段)起爆最大药量记录表(2)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监理:检查签字:编制说明一、本记录包括爆炸物品现场接收、发放、使用、清退记录表(1)和爆破作业现场一次(段)起爆最大药量记录表(2)。
(一)表(1)填写要求1、接收情况:是指配送单位将爆炸物品运送到爆破作业现场后,爆破作业单位有专人进行收存保管的爆破器材。
(1)炸药一栏要求接收单位将申报配送到现场的炸药规格型号、重量分别填写(如乳化φ32mm24kg、铵油φ65mm960kg);若接收其他品种炸药的情况填写在其他栏内(如水胶φ32mm、2#岩石φ65mm等)。
(2)起(传)爆器材栏中导爆管和导爆索按长度单位计量,单位m;其他栏:可填写其他品种的传爆材料(如导火索等)。
(3)起(传)爆器材栏中接收的导爆管雷管中,秒:应按毫秒、半秒、秒分别填写;段:为延时段别,用阿拉伯数字表示0段或1段、2段、3段等;米:为导爆管长度,用阿拉伯数字表示3米、5米等;发:为数量副词(如毫秒5段3米20发);编码:按雷管外壳轴线方向排列布置的数字顺序填写(如*********,其中66是指第66发,后两位数包括0-99共100发,本栏中一格只能填写100发连号雷管,否则应另填写一格)。
2、发放、使用情况:是指现场保管员在爆破作业时发放给爆破员(领取)使用的爆炸物品的情况记录;(1)组序:爆破员现场领用爆破器材的顺序次数,用阿拉布数字1、2、3……表示,每次领用的爆破器材为一组;(2)孔数:领用一组爆破器材装填的炮孔数量;(3)孔深:领用一组爆破器材装填的炮孔深度,若深度不同时,可按相同深度分别记录,如1.5米—4孔、2米—6孔等;(4)单孔装药量:领用一组爆破器材装填的单个孔药量,单孔装药量不同时,可按相同装药量分别记录,如0.5kg—4孔、1kg—6孔等;(5)雷管数:领用一组爆破器材的雷管数;(6)雷管编码:按领用一组的雷管编码顺序号填写;(7)爆破员签字:领用一组爆破器材的爆破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