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矿产资源所有权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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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报告

全国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报告

全国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报告矿产资源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但由于资源的有限性和环境的不断恶化,矿产资源的节约和综合利用已成为当前的重要问题。

为此,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推动全国矿产资源的节约和综合利用。

一、加强矿产资源的监管和管理为了保护矿产资源,我国加强了对矿产资源的监管和管理。

制定了《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和管理层次,实行了矿产资源的有偿使用制度。

同时,加强了采矿许可制度的管理,严格控制了矿产资源的开采量和开采范围,避免了过度开采和浪费。

二、推动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我国在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方面做了大量的探索和实践。

通过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开展了各种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技术研究和开发,推广了废弃矿山的修复和利用,提高了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益。

例如,我国在铝土矿石的综合利用方面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开发了铝土矿石的多元化利用技术,推广了铝土矿石的资源化利用,提高了铝土矿石的综合利用效益。

三、推进矿产资源的循环利用矿产资源的循环利用是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要手段。

我国在矿产资源的循环利用方面也作出了很大的努力。

例如,我国在钢铁、铝、铜等行业开展了废旧金属的回收和利用,大量减少了废旧金属的排放,提高了矿产资源的循环利用率。

四、加强矿产资源节约的宣传和教育加强矿产资源节约的宣传和教育是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要手段。

我国通过各种媒体和宣传活动,提高了公众对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认识,引导人们养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好习惯。

全国矿产资源的节约和综合利用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共同努力。

我国在这方面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需要继续加强矿产资源的管理、推动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促进矿产资源的循环利用和加强矿产资源节约的宣传和教育,为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我国矿业税费制度与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益研究

我国矿业税费制度与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益研究
第2 o卷 第 l o期
21 0 1年 l O月
中 国 矿 业
CH I NA I NG AG AZI M NI M NE
V o1 O.N O 0 .2 .1 Oc . t 2 ] 01
我 国矿 业税 费制度 与矿 产 资 源 国 家所 有权 益研 究
万 会 ,万贵龙。 ,张德会
关 的 税 费 法 律 , 以更 好 地 维 护 矿产 资 源 的 国 家 所 有 权 益 ,保 护 资 源 的合 理 开 采 和 利 用 。 关 键 词 :矿 产 资 源 ;国 家 所 有 权 益 ;矿 业 税 费 ;资 源 保 护 中 图分 类 号 :D 2 . 2 9 2 6 文献 标 识 码 :A 文 章 编 号 : 0 4 0 l ( 0 1 0 0 0 0 1 0 —4 5 2 1 )1 — 0 6 3
( 、市 ) 的做 法 也 不 统 一 :有 的省 ( 、市 )是 区 区 以通 过 评 审 备 案 的资 源储 量 为 基 础 ,再 通 过 摇 号
的方式 交 给 矿 业 权 价 款 评 估 公 司进 行 评 估 ,以评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持续 发展 的理 念 。
2 资 源 税
2 1 资源税 的性 质 与征 收方法 相悖 . 18 9 4年财 政 部 发 布 的 《 源 税 若 干 问题 的规 资 定 》指 出 ,资源 税 主要 是 为 了调 节 资 源 开 采 中 的 级 差收 入 、促 进 资 源 合 理 开 发 利 用 而 对 资 源 产 品 开 征 的 。是 以 实 际 销 售 收 入 为 计 税 依 据 ,对 销 售 利 润率 大 于等 于 1 的 单 位 和 个 人 进 行 征 税 ,按 2 照矿 山企 业 的 利 润 率 实 行 超 率 累 进 征 收 ,这 符 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释义一、概述矿产资源法的立法背景和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是我国关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和利用的基本法律。

立法背景源于我国矿产资源丰富,但长期以来,勘查、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如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利益分配不均等。

为了加强矿产资源的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促进我国矿产资源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了《矿产资源法》。

二、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及其管理体制根据《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国家实行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保障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

矿产资源的管理体制包括自然资源部、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形成从上到下的管理体系。

三、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的基本要求矿产资源勘查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分区勘查的原则。

矿产资源开发应遵循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安全第一、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在勘查和开发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四、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和开采许可制度矿产资源勘查实行登记制度,勘查单位应在勘查项目开始前向所在地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登记。

矿产资源开采实行许可制度,开采单位应在开采活动开始前向所在地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开采许可。

五、矿产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矿产资源保护主要包括防止矿产资源破坏、防止地质灾害、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

矿产资源合理利用要求勘查、开发、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注重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浪费。

六、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的征收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是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等活动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一种经济补偿。

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依法实行。

矿产资源税是对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收。

七、违反矿产资源法的法律责任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包括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

涉及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简述我国矿产资源管理制度

简述我国矿产资源管理制度

简述我国矿产资源管理制度王秋玉伴随我国经济发展,矿产资源开发已成为国民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产业之一,尤其是国家中西部资源大省,矿产资源开发带来的经济效益更为可观。

随着民营资本进入矿产资源领域,国家对矿产资源的管理政策越来越详细。

本文主要从以下七个方面对此进行论述。

一、矿产资源所有权管理制度我国的矿产资源由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

《矿产资源法》第三条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

地表或者地下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物权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

按照上述规定,任何国家机关及其他法人和组织,包括省、市、县、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组织,都不是矿产资源的所有者。

国家通过建立矿业权制度,把矿产资源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让渡给矿业权人,国家从矿产资源开发的收益中实现矿产资源所有权的价值。

矿产资源本身具有资源、资产、资本三重属性。

“资源”强调的是矿产的自然属性,是矿产资源储量,是实物;“资产”强调的是经济属性,是矿产资源的价值,是实物量的货币化;“资本”是流动的资产,其实质是矿业权的资本化,具体有出让、转让、抵押或合作等形式。

但现实中,矿产资源资本化市场的发展在我国目前相对滞后,矿权市场化程度不高。

同时,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还面临地方政府的争权,具体表现为,在矿业权设置、矿业权资本化等方面,有些地方政府的规定与国家规定明显冲突。

以矿业权转让为例,有些地方政府要求必须在本地缴纳一定数量的各种名目费用后,才能办理转让;有些地方政府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够细致为由,擅自扩大解释,造成对矿业权人权利的限制。

这类地方政府争抢权利的行为,归根结底是矿业经济利益分配不合理所致。

二、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制度我国的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制度具体分为国家、省、市、县规划和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两种模式,合称“四级两类规划”。

其中,总体规划中,我国已划定了煤、铁等重要矿种的总体规划。

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改善策略分析

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改善策略分析

管理及其他M anagement and other 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改善策略分析温小燕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对矿产资源的开采和使用提出了更高的需求。

矿产资源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合理地开采和使用矿产资源,使矿产资源得到最大限度地优化配置。

然而,我国在社会和经济不断发展的进程中,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还不够合理,主要表现为资源利用率低、采掘浪费严重,从而影响了矿产资源的国际竞争力和资源优化配置。

为了使矿产资源得到可持续发展,需要通过建立健全的资源开采制度、提高税收比重、充分利用矿产资源的优势来提高矿业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因此,文章从理论上探讨了当前矿产资源的开发与管理问题,并尝试着提出相应的对策,供有关部门参考。

关键词:矿产资源;开发管理;问题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迅速发展,我国对能源资源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导致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资源之间的冲突日益凸显。

目前,我国的矿产储量十分充裕,但其人均占有水平较低,加之其发展速度过快,并且过于粗放,致使资源不能与社会、经济发展协调,成为制约国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从总体上讲,合理地开采和使用矿产资源,可以有效地解决人们的需求,保证社会和经济的安全与稳定,推动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实现中国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要对其进行合理开发管理,完成最大限度地优化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1 矿产资源和矿产资源管理矿产资源都是经过几百万年地质作用堆积的,是能够采掘利用、带有有用元素的各种矿物质的集合体。

一般分为固态、液态、气态。

矿产资源是保障人们所需要的最重要的生态资源,矿产是国民经济的支柱,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都需要矿产资源。

按照《矿产资源分类细则》,矿产资源可划分为能源、金属、非金属、水气四大类。

矿产资源的四大特征是:不可再生性、隐蔽性、分布不均衡性和可变性。

不可再生性体现为矿产资源的使用是一次性的,它不具备类似森林资源、风能等能源的可再生性。

我国矿业权行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我国矿业权行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 矿 业权行使过程 中存在 的问题
2 1 矿业 权主体 界 定混 乱 .
根据我国《 宪法》 矿产资源法》 和《 的规定 ,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 其所有权人是国家 , 矿业权 只能出
收 稿 日期 :0 6 0—0 20 一l 9
作者简介 : 李晓武(92 , , 17 一)男 湖南花垣人 , 硕士生 , 研究方 向: 科技经济与管理。
狮子 山铅 锌矿 区国 、 民矿 企业 的矿业 权不 是通 过招 投标 , 而是 通过 当地政府 在路 口设 卡收 取“ 过关 费 ” 取得 的 ,“ 过关 费” 入地 方财政 , 矿产资 源任 由矿 企无 序开采 。表现之 二 , 进 而 在计 划体 制 向市 场体 制转 轨 的过
采矿 收益权 与探矿投资分裂 问题 、 业权 与土地使用权的矛盾问题 、 矿 矿业权外部性 问题 以及 民营矿企 利润率两极分 化 问题 进行 了深层次的分析 , 并提 出解决这 些问题 的对策建议。
关 键 词 : 业权 ; 矿 权 ; 矿权 ; 企 矿 采 探 矿 中 图分 类 号 :4 6 F 2 文献 标 识 码 : A 文 章 编号 :61 2 120 )4 08 —0 17 —03 (060 — 05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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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 8卷 第 4期
20 06年 1 2月
湘潭 师范学院学报( 自然科学版 ) J unl f i ga oma U i ri( aua S i c d i ) o ra o Xa t N r l n esy N trl c n eE i n n n v t e t o
家垄 断 ) 价格 形 成 , 而形 成社会 主义条 件下 的完整 的矿产 品 理论价 格 。这 种价 格是各 生产要 素 与价值 分 从

矿产资源开发的法律法规与政策研究

矿产资源开发的法律法规与政策研究

矿产资源开发的法律法规与政策研究矿产资源开发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护资源环境、促进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维护社会稳定,各国在矿产资源开发中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与政策。

本文将就矿产资源开发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进行研究,旨在分析现行政策的成效,提出更加科学合理的建议。

一、国内矿产资源开发的法律法规为了规范国内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我国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其中,主要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保护利用法》等,这些法律法规对于保护矿产资源环境、维护公众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是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的基本法律,明确规定了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和管理权,以及矿产资源开发者的权益和义务。

该法强调了矿产资源保护和矿产资源开发的可持续性,对于防止资源过度开发和保护生态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

另外,我国还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法规,如《矿业权评审管理办法》、《矿业权出让管理办法》等,这些法规主要涉及矿业权的获取、转让以及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管理。

这些法规进一步完善了矿产资源开发的法律体系,有力地规范了矿产资源开发的行为。

二、国内矿产资源开发的政策研究除了法律法规的制定,政策在矿产资源开发中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各级政府根据国家的发展战略和地方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的矿产资源开发政策,以引导和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首先,政府在资源价格调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通过制定合理的资源税费政策,可以引导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同时,政府还通过补贴、奖励等措施激励企业在科技创新、节能减排等方面做出贡献,以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环境保护的目标。

其次,政府在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加强了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监管。

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加大对矿业企业的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力度,推动企业合规经营和绿色发展,以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和人员安全事故的发生。

此外,政府还通过土地供应、项目审批等方面的政策支持,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矿产资源的开发。

论我国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及实现

论我国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及实现


综合 述 评 ・
论 我 国的矿产 资源 有偿使 用 制度及 实现
张彦平 王 立杰
( 中国矿 业大学)

要: 介绍 了我 国矿 产资 来自有偿使 用的 实现 途径 , 分析 了我 国现行 矿产 资 源有偿 使 用制 度存
在 的 主要 问题 , 对今后 改 革提 出 了取 消矿 产 资 源补 偿 费 , 构建 以矿 业权 价款和 资 源税 为主体 的矿产
( col f a ae n , hn nvri f nn n eh ooyB in ) Sho o M ngmet C iaU i syo Mi ga dT cn l e ig e t i g j
Ab tac : a s t e l e p i e o n rlr s ure s ito u e nd man p o l ms i he e — s r t W y o r a i a d us fmi e a e o c si nr d c d a i r b e n t x z itn ad u es se o n r e o r e n Ch n r n y e .S me s g sin n r fr a ep tfr si g p i s y tm fmie a r s u c si i a a ea a z d o ug e to so eo m r u o - l l wa d,s c sa o ih n o e s to e ft e mi e a e u c s sa ls i g t a d u e s se o r u h a b l i g c mp n a in fe o n rlr s r e ,e tb ih n he p i s y tm f s h o h n r lr o r e h ttk st ni g f h o ta d r o r e tx a i o y,f t e mp — t e mi e a s u c s ta a e e mi n g tc s n s u c a st e ma n b d e h i e h urh r i r o rn e r s u c a . i g t e o r e tx h Ke ywo ds Mi ea e o r e;P i s r : n r lr s u c a d u e;Mi i g fg tc s ;Reo r e tx nn h ot i s u c a

矿业资源保护措施

矿业资源保护措施

矿业资源保护措施矿业资源是国家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和保护环境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护矿业资源,提高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率,我国采取了一系列安全措施。

本文将详细阐述矿业资源保护的措施。

一、采矿权管理矿业资源的开发需要确保矿权的合理获取和管理。

我国矿业法规定了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属于国家,通过法定程序将其划归为矿权。

建立完善的矿业权益管理制度,确保矿产资源被合法开发和利用,避免矿业资源的浪费。

二、矿产资源勘查监管为了有效保护矿业资源,必须加强对矿产资源的勘查监管工作。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单位的审批、监督和检查,确保勘查工作符合规定和要求。

此外,还要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结果的评估,合理规划矿床开采,提高资源利用率。

三、矿山安全生产矿山是开采矿产资源的重要场所,矿山安全生产是保护矿业资源的重要环节。

为了确保矿山安全,必须建立完善的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加强安全技术监察,制定和执行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巡查制度,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同时,还要加强对矿山的监管,确保采取科学合理的开采方法,避免矿山事故的发生,保护矿山资源。

四、矿山环境保护矿山开采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为了保护矿山资源,必须加强矿山环境保护工作。

矿山开采前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定环境保护措施。

了解矿山环境影响的发生规律,采取合理的治理措施,降低环境污染,尽可能减少开采对环境的破坏。

同时,还要加强对矿山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执行。

五、矿山复垦和土壤修复矿山资源的开采会造成大片土地资源的破坏,为了保护土地资源,必须加强矿山复垦和土壤修复工作。

矿山复垦是指对矿山采区内的破坏土地进行整治,在采矿活动结束后恢复其原有的功能。

土壤修复是指通过各种措施,修复因开采活动而受到破坏的土壤,恢复其肥力和生态功能。

进行矿山复垦和土壤修复,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土地资源,减少矿山对环境的破坏。

综上所述,为保护矿业资源,必须采取一系列的安全措施。

矿产资源的法律规定

矿产资源的法律规定

矿产资源的法律规定矿产资源的开采和利用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战略资源的重要支撑。

为了合理开发和管理矿产资源,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生态环境的平衡,各国都建立了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定矿产资源的合法获取和使用。

本文将就矿产资源的法律规定进行探讨。

一、矿产资源的归属权矿产资源归属权是矿产资源管理的核心问题,也是矿产资源法律规定的重点内容。

各国对矿产资源归属权的处理有所差异,但一般来说,矿产资源的归属权可以分为国有、国有与非国有共有以及私有制三种形式。

首先,国家所有矿产资源的归属权为国有制,即国家以代表公共利益的身份对矿产资源拥有所有权。

国家通过法律法规进行矿产资源的分配、管理和监管,并可以委托相关企业或个人进行开采和利用。

其次,国有与非国有共有制是指某些矿产资源归属于国家和地方共有,或者与勘探开发单位共有。

在共有制下,国家对矿产资源的管理更为细化,地方政府或相关企业、个人可以依法获得相关矿产资源的使用权或开采权。

最后,私有制是指个人或者企业对特定的矿产资源享有所有权,并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开展矿产资源的开采和利用。

在私有制下,相关当事人需要依法获得矿业权利证书,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资源开发。

二、矿产资源的获取和利用不同国家对矿产资源的获取和利用进行了一系列的法律规定,以维护资源平衡和环境保护。

这些规定涉及到勘探、开采、加工、运输和销售等各个环节。

1. 勘探阶段勘探是确定矿产资源存在性和储量规模的重要阶段。

为了保证资源勘探的科学性和可靠性,各国通常要求进行勘探许可或备案,并按照法定程序和技术标准进行勘探活动。

勘探过程中可能涉及土地使用权、水资源利用权等方面的问题,需要依法获得相应的许可。

2. 开采阶段开采是矿产资源利用的核心环节,也是影响矿业企业经济效益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因素。

各国为了确保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环境保护,都对开采活动进行了法律规定。

这些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开采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安全生产、矿区复垦等方面的内容。

矿产资源法解读

矿产资源法解读

矿产资源法解读矿产资源法是一部重要的法律法规,对于我国的矿产资源开发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我来解读一下矿产资源法,并提供一些相关参考内容。

矿产资源法是我国专门规定矿产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于1986年首次颁布实施,2001年、2019年分别进行修订,已经成为我国矿产资源管理的基本法律依据。

该法共分为七章,包括总则、矿产资源的归属和管理、矿区的开发、矿山的安全生产、矿产资源的勘查等内容,对于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和管理工作具有重要作用。

首先,矿产资源法明确了我国矿产资源的归属和管理制度。

根据该法,我国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行使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并将其管理和监督下放给地方政府。

地方政府可以依法许可和审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等活动。

参考资料:《矿产资源法》第二章第一条至第五条。

其次,矿产资源法规定了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的原则和条件。

根据该法,矿产资源的开发必须符合国家的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

开发者必须获取矿产资源的许可证,并按照法律法规和许可证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确保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

参考资料:《矿产资源法》第三章第六条至第九条。

然后,矿产资源法明确了矿区的开发和管理程序。

根据该法,进行矿区开发必须经过规划、审批、评估、验收等程序,确保矿区的开发和利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矿区开发者还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并承担因矿区开发造成的环境损害的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矿产资源法》第四章第十一条至第十八条。

此外,矿产资源法还明确了矿山的安全生产要求。

根据该法,矿山开发者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保证矿山的安全生产,防止矿山事故的发生。

同时,矿山必须进行消防设施建设、安全设施配备等措施,并在矿山进入、工作面开拓等环节进行安全技术措施,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

参考资料:《矿产资源法》第五章第二十条至第二十六条。

最后,矿产资源法对矿产资源的勘查作了相关规定。

根据该法,矿产资源的勘查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照矿产资源规划的要求进行。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政策与法规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政策与法规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政策与法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为了保护资源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与法规来规范和引导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介绍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相关政策与法规。

一、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政策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对能源需求的增加,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改革被提上日程。

我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以引导和规范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矿产资源法》的颁布实施。

该法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进行了全面、系统、科学的管理,明确了矿产资源所有权、管理机构、采矿权的获取等一系列重要问题。

二、环境保护政策为了保护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中的环境,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政策。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环境保护法》和《矿业权法》。

这些法律法规要求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合理规划和设计,减少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同时,矿业企业在开发利用过程中还要依法支付环保税费,承担环境责任,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三、资源税收政策为了调节资源开发利用行为,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市场供应,我国实行了资源税制度。

根据不同矿产资源的特点和价值,资源税采用差别化税率,对不同的矿产资源征收不同程度的资源税。

这种政策可以有效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并通过资源税的征收形成资源环境保护基金,用于矿山环境保护与修复。

四、用地政策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需要占用一定的土地面积。

为了保障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土地的合理利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用地政策。

其中涉及到矿业开发的主要有《国土资源管理法》和《城市规划法》。

这些法规明确了土地使用权的获取、转让、终止等方面的规定,同时对矿业企业的用地行为进行了严格的规范,确保矿业开发利用与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相协调。

综上所述,对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与法规,包括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政策、环境保护政策、资源税收政策和用地政策等。

论我国实现矿产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有效途径

论我国实现矿产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有效途径
区是 重 要 的 矿 产 资 源 接替 区 。
为还 不 同 程 度 地存 在 ,依 法 规 范 矿 业 权 市 场 ,进 一 步 治婵 整 顿 矿 业秩 序 , 任 重 道 远 。 还 7 矿 I接 替 基地 不足 , 续 发 展缺 乏 后 劲 。大 多 数矿 【 . I I 持 i I 开采 时 不 注 重 后续 发 展 ,往 往 是 矿 山 的开 采 的后 期 才 会 去考 虑 到 新 的 矿 山 的 开发 ,这 样 不 仅 矿 山 的 开 采 受 到影 响 , 大大 影 响 了矿 山 的 町持 续 发 展 。 8 展 思 路定 位 小 准 】 展 目光短 浅 , 看 到 H前 的 .发 。发 只 } l 发 展 形 势 ,而 不 去 考 虑 以后 的发 展 ,这 限制 了矿 产 发 的发 展 思 路 ,以至 于 因 为发 展 思 路 定 位 不 准 ,影 响 到 以后 的矿 产 资源 的 开 发 和 可持 续 发 展 。
题。

我 国 矿 产 资 源 的概 况
矿产资源是一种十分重要的非 可再生 自然资源,是人类
社 会赖 以生 存 和 发 展 的 不 可 或 缺 的物 质 基 础 。中国 现 已发 现
11 7 种矿产资源,查明资源储量 的有 l8种 , 中石油 、煤 、 5 其
铀 、 热 等能 源 矿 产 1 种 , 、 、 、 、 等 金 属 矿 产 5 地 O 铁 锰 铜 铝 锌 4
界 上 占有 显 著 上 风 。 .人 均 资 源 量少 。 口多 、 产 资 源 人 均 2 人 矿
学习与创新活动, 调整资源收益分配机制 “。G vn 】 aiM.Hl n io s (0 6 对矿业不可持续的观点提出不同的看法, 调矿业是 20 ) 强 可持续的,并建议拥有 富矿的贫困 国家进行跨 国矿业 运作 , 并分 析了这种运作 的功效 。本文从我 国资源现状 、 资源开发 中存在 的问题和解 决对策 三个方 面来 讨论 资源的可 持续发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权利与权力的冲突与协调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权利与权力的冲突与协调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权利与权力的冲突与协调一、介绍矿产资源是自然界赋予人类的宝贵财富,但它们的开发利用过程中往往伴随着权利与权力的冲突与协调。

这些冲突涉及到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权利争夺和权力对抗,而协调则需要依靠各方的理性合作和法律规范的约束。

本文将深入探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权利与权力的冲突与协调,以期为相关领域的研究与实践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权利1. 从国家层面看,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涉及国家的所有权和管理权,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开发有着明确的法定权利。

国家根据法律法规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权利分配给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

2. 在企业层面,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权利属于矿业企业,它们依法获得了相应的采矿权和经营权。

这些权利赋予了企业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决策权和经营权,但受到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约束。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权力1. 国家权力: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拥有相关的行政权力、立法权力和监管权力,以保障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确保资源环境的可持续性。

2. 企业权力:矿业企业在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拥有一定的市场竞争权力和资源开发决策权力,但其行为也受到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制约。

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权利与权力的冲突1. 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冲突:在资源开发利用中,国家与企业之间可能存在资源所有权、开发权和管理权等方面的冲突。

企业可能会因为盲目追求利润而损害资源环境,与国家的监管政策发生冲突。

2. 企业内部的权力斗争: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企业内部可能存在资源利益分配和管理权力的斗争,不同职能部门和利益相关方之间的权力争夺也会影响资源开发的效率和效益。

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权利与权力的协调1. 依法合规开发:国家应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权利与义务,并建立科学的监管制度,强化资源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

2. 促进合作共赢:企业在资源开发利用中应注重合作与共赢,确保各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推动企业社会责任的落实。

论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论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2019年8月第41卷第8期Aug.2019Vol.41No.8 CONTEMPORARY ECONOMIC MANAGEMENT论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笪张维宸(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北京100035)眼摘要演我国矿产资源法律关系的核心内容是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国家所有”在《宪法》《物权法》和《矿产资源法》中并不是一个完全相同的概念。

我国矿产资源所有权制度的历史变迁中,《宪法》中关于所有制的规定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同时市场经济体制对所有权制度的完善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行政管理权是实现国家所有权的行政手段。

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在民事法律中的确认,更多的是财产关系的确认。

在《矿产资源法》修改中,建议加强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代理制度的立法,确保矿产资源所负载公共利益的实现。

眼关键词演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所有权;所有制;管理权[中图分类号]D922.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461(2019)08-0001-05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是我国矿产资源法律关系的核心内容。

从法理上来看,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标志着矿产资源的这一永久性所有权具有不可改变性。

但随着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所有权的客体逐渐灭失,其承载的所有权也将随之灭失。

我国对矿产资源实行单一的国家所有制,由中央政府即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同时矿产资源所有权也是一种特殊的财产权。

[1]研究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必然涉及到所有制、所有权和管理权三者之间的关系。

在我国,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是通过对矿业权的依法授予和对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实施有效监督管理,以及对矿产资源实行有偿使用制度来体现的。

[2]厘清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是《矿产资源法》修改工作的重要环节。

一、所有制、所有权、管理权的关系所有制是所有权的客观经济基础,所有权是所有制的法律形式。

所有制存在于一切社会,它不但是国家现实政治经济关系的集中体现,也是国家物权法领域的核心内容,而所有权只是人类社会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一种历史现象,是个历史范畴。

矿产资源法42条司法解释

矿产资源法42条司法解释

矿产资源法42条司法解释矿产资源是国家的重要财富,对于保障国家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福祉至关重要。

为了明确矿产资源法第42条的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此进行了司法解释,下面就来详细解读一下。

根据矿产资源法第42条的规定,国家对矿产资源实行统一的所有权。

这意味着矿产资源属于国家的财产,不属于个人或单位所有。

它的出让或者使用应当按照法定程序、条件进行,并且必须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首先,矿产资源法第42条司法解释明确了矿产资源的所有权问题。

国家对矿产资源实行统一所有权,这就意味着任何矿产资源的开采和使用都必须经过国家的授权和许可。

个人或单位不得私自开采矿产资源,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次,司法解释要求矿产资源的出让和使用必须按照法定程序、条件进行。

这是为了保证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只有经过审批程序和达到规定条件的个人或单位,才能够获得矿产资源的合法使用权。

此外,矿产资源法第42条司法解释还强调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这是为了防止矿产资源的非法流失和不正当竞争,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矿产资源出让和使用必须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进行,所有参与者都应当享有平等的机会和待遇。

最后,矿产资源法第42条司法解释的发布,对于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和使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它为相关部门和个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底线,保证了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合法利用。

同时,它也为纠纷解决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避免了矿产资源开发和使用过程中的争议和纠纷。

总之,矿产资源法第42条司法解释的发布,为我国的矿产资源管理提供了法律支持和指导。

在实践中,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严格按照司法解释的要求,加强对矿产资源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益,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个人和单位也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擅自开采和使用矿产资源,共同维护国家矿产资源的安全和稳定。

矿业权出让收益的法理逻辑

矿业权出让收益的法理逻辑

矿业权出让收益的法理逻辑一、引言:矿业权出让收益的背景及意义矿业权出让收益是指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矿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向国家支付的一定比例的矿产资源开采收益。

在我国,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通过出让矿业权的方式,将矿产资源的开采权授予矿业企业。

矿业权出让收益的合理确定和分配,对于维护国家权益、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矿业权出让收益的法理基础1.矿产资源国家所有制:根据我国《宪法》和《矿产资源法》的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对矿产资源享有所有权。

矿业企业需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矿业权,才能进行矿产资源的开采。

2.矿业权出让制度:我国实行矿业权出让制度,矿业企业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取得矿业权。

矿业权出让收益是矿业企业支付给国家的对价,体现了国家矿产资源所有权的实现。

3.收益分配原则:根据《矿产资源法》规定,矿业权出让收益应当用于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保护和管理,以及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

矿业权出让收益的分配应当遵循公平、合理、有利于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三、矿业权出让收益的计算方法与实践1.矿业权出让底价确定:矿业权出让底价是根据矿产资源储量、品位、开采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的。

底价应充分体现矿产资源的价值,确保国家权益得到保障。

2.收益分成比例:矿业企业与地方政府根据矿产资源储量、开采难度、市场价格等因素协商确定收益分成比例。

一般情况下,矿业企业需将开采矿产资源的收益的一定比例支付给国家。

3.收益支付方式:矿业企业可根据国家规定,采用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等方式履行收益支付义务。

一次性支付的,应在矿业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完毕;分期支付的,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金额逐步支付。

四、我国矿业权出让收益制度的问题与改进1.现行制度存在的问题:当前我国矿业权出让收益制度在收益计算方法、分配原则、监管机制等方面尚存在一定问题,导致矿业企业收益过高、国家权益受损、资源开发利用不尽合理等。

矿产资源法释义

矿产资源法释义

矿产资源法释义矿产资源法是我国立法机关制定的一部法律,主要用于管理和保护我国的矿产资源。

本文将对矿产资源法进行详细解释,包括其定义、目的、适用范围、主要内容和实施效果等方面。

一、定义矿产资源法是我国国家立法机关根据宪法和其他法律规定,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的一部法律。

它规定了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开采权、管理权、使用权等方面的问题,明确了政府和企业的权责关系,保障了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目的矿产资源法的主要目的是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通过建立健全的矿产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对矿产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提高矿产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矿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适用范围矿产资源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的矿产资源的开采、利用、管理和保护活动,适用于国有矿产资源和其他矿产资源的开采和利用活动。

同时,矿产资源法还适用于矿产资源的勘查、评估、审批、登记、交易等活动。

四、主要内容1. 矿产资源的所有权: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国家可以依法对矿产资源实行控股、合作或授权经营。

2. 矿产资源的开采权:矿产资源开采必须依法取得开采权,未取得开采权的不得进行开采。

开采权可以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方式取得。

3. 矿产资源的管理权:矿产资源的管理权属于国家,国家依法对矿产资源实行统一管理。

地方政府可以依法管理和利用其辖区内的矿产资源。

4. 矿产资源的使用权:矿产资源的使用必须依法获得使用权,未取得使用权的不得进行使用。

使用权可以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方式取得。

5. 矿产资源的保护:矿产资源的保护是矿产资源法的重要内容,包括保护矿产资源的环境、保护矿产资源的地质遗迹、保护矿产资源的文化遗产等方面。

6. 矿产资源的监管:矿产资源的监管是矿产资源法的重要任务,包括对矿产资源的开采、利用、管理、保护等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7. 矿产资源的税费:矿产资源开采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矿产资源税和其他相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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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矿产资源是人类生存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

近年来,我国资源短缺的矛盾日益突出,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面临严峻挑战。

同时,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矿业体制改革方兴未艾,直接影响着矿产资源法制建设的方向和内容。

本文从探矿权、采矿权的法律特征分析出发,以矿产资源有偿使用、探矿权采矿权出让转让等为主线,展开对矿产资源所有权的性质、矿业权取得、矿产资源开采、矿产资源收益分配关系等诸多内容进行深入研究和比较分析,不仅澄清了一些错误认识和观点,而且为《矿产资源法》的修订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改进矿产资源管理并切实保障矿业权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益的思路和对策建议:根本措施就在于通过矿业权有偿出让和转让的市场化来促进资源的最优化配置,通过“定纷止争”即对各类矿业权人合法权益的法律确认和保护来促进“物尽其用”,实现矿产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并实现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及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目标。

本文坚持矿产资源理论与管理实务相结合,综合运用民法、行政法和经济学中的相关原理以及地学知识,采取实证分析、比较分析等手段,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管理的改革与实践中所涉及的主要法律关系和问题进行探讨分析,并提供解决的思路和对策。

第一部分介绍矿产资源所有权概念及性质,通过分析比较两种立法例,得出我国使用矿产资源所有权立法例及其原因。

第二部分主要以矿产资源所有权的法律内涵及范围确定为内容。

分析我国矿产资源所有权的主体、客体及内容,从矿产资源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矿产资源与矿产产品区别两方面对矿产资源的范围进行确定。

第三部分的内容是矿产资源所有权的实现。

矿产资源所有权主要通过探矿权采矿权的设定来实现。

学界和实务界对于采矿权基本属性的认识见仁见智。

经对几种主要观点进行评介分析认为,采矿权是非严格意义上的用益物权,而是一种具有排他性和直接支配性的特殊物权,而且采矿权包含对矿产资源的一定的处分权,更重要的是兼具公权和私权的双重特征。

矿产资源所有权的实现还体现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矿业权的流转制度上,通过对这两项制度的介绍,结合实践提出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部分着眼于我国矿产资源所有权制度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分别从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及矿产资源流转制度两方面进行论述。

第五部分从如何最大限度的实现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出发,提出关于如何完善矿产资源所有权制度的建议。

关键词: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采矿权;探矿权ABSTRACTABSTRACTMineral resources constitute major material foundations for human subsistence and the sustainable so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As China faces increasing resource shortages, mineral resources’ ability to boost so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is also being undermined. At the same time, mining regulatory regime is undergoing reform towards a more market oriented direction.The thesis looks into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ownership and mining rights, the obtaining of mining rights for a fee, the development of mineral resources with a fee, the administrative permits and transfers involved in the granting of mining rights. It aims at clarifying misunderstandings and provides suggestions for the legislative amendment and the protection of relevant stakeholder interests in the market economy.A fundamental solution proposed is to establish a market based mechanism for the granting and transfer of mining rights, thus achieving optimized resources allocation, as well as to recognize s takeholders’ rights in laws to protect their interests, realize efficient utilization of mining resources.The thesis integrates theoretic research and practical experiences from mining administrations and applies basic principles of civil, economic, administrative laws as well as geological sciences, to conduct analysis, explore solutions and put forward suggestions for the amendment of Mineral Resources Law.The first part contains the meaning of ownership of mineral and the form of ownership of minerals .The second part contains how to define the area of ownership of mineral resources, and analyzes main body, object, content of the ownership of mineral resources of our country. With the geography, practice, and other intellective, analyzes the difference between mineral resources and mineral products.The third part contains how to fulfill the ownership of mineral resources. Different people have different standpoints about the kind of mineral rights and right of prospecting. Based on a comprehensive comparison and analysis over exploration right and geological exploration, geological results and data,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discovery right, the chapter concludes that exploration rights is a special real right with independent civil right and multiple features that is created through administrative permits.The forth part contains some problems which happened during the implement of ownership of mineral resources.The fifth part contains some suggestiongs.Key words:ownership of mineral resources of the country; mining right ; right of prospection目录绪论 (1)一、矿产资源所有权概述及立法例 (2)(一)矿产资源所有权概述 (2)1.矿产资源所有权的概念 (2)2.矿产资源所有权的性质 (2)(二)矿产资源所有权的立法例 (3)1.土地所有权制度 (3)2.矿产资源所有权制度 (5)二、我国矿产资源所有权的法律内涵及与土地权利的关系 (6)(一)我国矿产资源所有权的法律内涵 (6)1.我国矿产资源所有权的主体 (6)2.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的客体 (6)3.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的内容 (8)(二)矿产资源所有权的实现与土地权利的关系 (10)1.矿业权与国家土地所有权 (10)2.矿业权与集体土地所有权 (11)3.矿业权与土地使用权 (11)三、矿产资源所有权的实现 (12)(一)矿产资源所有权和矿业权的关系 (13)(二)矿业权的概念与性质分析 (13)1.探矿权 (13)2.采矿权 (16)(三)矿业权有偿使用制度 (17)1.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 (17)2.我国矿业权有偿使用的对价 (18)(四)矿业权的流转制度 (19)1.一级市场 (20)2.二级市场 (21)四、我国矿产资源所有权实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3)(一)我国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23)1.矿业权市场存在“双轨制” (23)2.矿产资源税费制度不合理 (23)3.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混乱,生态环境破坏、污染问题严重 (24)(二)我国矿产资源流转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24)1.限制矿业权流转的规定不合理 (25)2.矿业权流转的中介服务行为不规范 (25)3.矿业权转让的审批过于繁琐 (26)4.矿业权与土地权利的冲突 (26)5.矿业权流转的民事法律落后和过于行政化 (26)五、完善矿产资源所有权制度的建议 (27)(一)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建议 (27)1.矿业权取得由“双轨制”改为“单轨制” (27)2.完善矿业税费制度 (28)3.建立完善矿业权市场竞争为主的矿业权分类出让制度 (28)(二)完善矿业权流转制度的建议 (30)1.完善矿业权转让管理制度 (30)2.加强矿业权市场行政监管 (31)结束语 (32)致谢 (33)主要参考文献及附录 (34)绪论矿产资源是人类生存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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