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广东模式”之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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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统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中国共产党作为我国执政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领导人民通过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和修改法律,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从而使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上。

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和首要前提。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属于人民群众的政党。

当前,全国深化改革,其广泛性、深刻性、复杂性无不尖锐,随着改革深入推进,越来越多的矛盾暴露于阳光之下,为避免走上戈尔巴乔夫改革的失败老路,我们必须更加坚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只有全国统一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有共同的政治信仰,中国才能“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共同建设社会主义”,才能为中国的发展、人民的幸福创造一个大的安定的社会环境,才能为依法治国战略创造出稳定实施的基础。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是单纯的垄断党派的领导,也不是所谓“个人崇拜”式的领导,它是合作的领导、集体的领导。

中国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会议,与其他政党形成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亲密友党关系,体现出了人民民主的广泛性与真实性,而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秉着“整体把握、局部协调”的原则,使我国主要国家机关保持协调有效的高效运行。

人民行使权利的主要国家机关人民代表大会拥有立法权,可将党的意志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要求上升为国家意志,从根本上维护人民的权利、体现人民的意志。

第三单元综合探究: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教案

第三单元综合探究: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教案
3.以“为什么说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最后防线”为议题,探究司法公正的意义,以及体现公正司法的制度和措施。(可组织考察活动,参观调解中心、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认识其功能和作用。可查询相关网站,了解具体案件的审理和执行过程,感受公平正义。可组织考察活动,了解解决社会争议的多种途径。)
4.以“法治如何让生活更美好”为议题,探究法治与生活、法治与道德的关系,认识建设法治社会的重大意义。(可搜集相关资料,了解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法治保障。可讨论典型案件的审理过程,在比较中认识依法办事、依法维权、依法解决纠纷的好处。可讨论法院发布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典型案例,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感受法治的道德底蕴。)
国务院: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研究规划编制工作,并就规划纲要草案广泛征求意见,公开透明,依法行使权力。
全国人大:依照法定程序,行使宪法规定的权力,审査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
人民群众:依法表达意见和建议,体现了人民主体地位,实现和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总结:党的领导,主要体现在党中央在人大选举前提出国家机构领导人选的建议名单。
人民当家作主,表现在无论是讨论确定候选人,还是投票选举国家机构领导人,都有人大代表的参与。在这个过程中,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充分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
依法治国,体现在党中央的建议名单不是直接交全国人大代表选举,而是通过法定程序,由人大主席团向全国人大会议提出推荐候选人,经过人大代表讨论,充分协商后确定正式候选人,再由人大代表投票选举产生国家机构领导人。整个过程都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
教 案
教学基本信息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内在机制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内在机制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内在机制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也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基本规律的科学总结。

在理论上揭示三者有机统一的内在机制、在实践中保障三者的有机统一,有助于更好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

从宪政的角度分析三者有机统一的内在机制,可以把握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关键。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社会主义的巨大政治优势,也是经济、文化与社会和谐发展的根本保证。

深刻认识和把握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规律,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基础和关键。

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是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依法治国是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方略。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基本规律的科学总结。

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主要来源于历史的形成及其所代表的无产阶级的先进性。

先进性是历史对政党检验的结果,是人民群众进行历史抉择的根本标准,也是政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条件。

先进性决定政党在多大范围和多大程度以及以什么方式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能够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并获取人民的支持是政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对于执政党而言,先进性始终是党建的核心和基础。

社会主义政党的先进性作为公共利益的存在方式具有民主内涵,本质上与精英政治的“寡头铁律”不同,它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奠定了基础。

当然,党的先进性不仅具有现实的民主内涵,而且也包含未来性。

党的先进性有两个维度:一个维度是和党的终极目标联系在一起,另一个维度是和党的现实任务联系在一起。

先进性中的未来性决定政权建设的性质和发展方向,现实性决定我们的基本制度和时代特征。

未来性具有反思和指导功能,现实性具有构建和实践功能。

“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发展的一个基本趋势便是从理想性到现实性,即从经典马克思主义致力于理想社会的理想性政治哲学到依据现实生活的现实性政治哲学的转变。

正确理解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正确理解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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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制 度是 中 国人 民 当家作 主 的根本 途 径 我 国宪法规定 中华人 民 共 和 国的 一 切 权 力 属 于 人 民 人 民行 使 国家权 力 的机 关是全 国人 民代 表大会 和 地 方各 级人 民代表 大会 国家 行政机 关 审判机 关 检察 机 关都 由人 民代表大会产 生 对 它 负 责 受 它 监督 这一 制 度设 计决 定 了 中 国人 民 当家作 主 的权 利是 通 过人 民代表 大会 的形式 体 现 的 而不 是 西 方 宪政 理论 下 的三 权分 立 需 要 强 调 指 出 的是 即使 在 西 方 三 权分 立也 不 是人 民 民主 的唯 一实现形式 其 中内 阁制 就是 以 议 会 为权 力核 心 内 阁制 下 的 政府对议会 负 责 3 我 国的 依 法治 国 依 法执 政 与 西 方所 谓宪政 存 在本质 区别 依 法治 国首先 是 依 宪治 国 而 我 国宪法 以 根本法 的形式 确 立 了 中 国共产 党 的 领 导 社 会 主 义 制 度 和 人 民代表大会制 度 等 原 则 和制 度 这就 使 其与 西 方 宪政在 制 度基 础 领 导 力量 权 力 主体 和权 力 运 行 方 式 等方 面 存 在着本质 的区 别 经 济 基 础 决 定上 层 建 筑 的基本规 律 告 诉 我 们 一 个 国家 法治道 路 的选择 不 能 脱 离其 经 济与 社 会发 展 的现实 中 国特 色社 会 主 义 法治道 路 是基 于 中 国 国情在这一 问题上 作 出 的必 然 选择 正 如习 近 平 总 书 记 所言 我 们 治 国理 政 的根本 就是 中 国共产 党领 导 和 社 会主 义 制度 二 三 统 一 的 可 能性 和 必 然 性 源 于 三 者 内在 关 系 上 的 一 致性 党 的领 导 人 民 当家作 主 依 法治 国 三 者 的有 机统一 之 所 以 具 有 可 能 性 与 必 然 性 从根本上 来说 源 于三 者之 间 内在 关系 上 的一致 性 1 党 的领 导 是人 民 当家 作 主 和 依 法治 国的 根本 保 证 中 国共产 党 的 领 导 地 位 是历史形成 的 在现实 的 中 国 只有 中 国共产 党 能够 真正 起 到 总 揽 全 局 协 调 八方 的领 导 作 用 正是 从这 种 意义 上 来说 党 的 领 导 是 人 民 当 家作 主 和 依 法 治 国 的 根本 保 证 习 近 平 总 书记 指 出 我 们 要 坚持 国 家 一 切 权 力 属 于 人 民 既 保 证 人 民 依 法实行 民主 选 举 也 保 证人 民依 法实行 民主 决策 民 主管 理 民 主监督 切 实 防止 出现选举 时 漫 天 许 诺 选举 后无 人过 问 的 现 象 2 人 民 当家作 主 是社 会 主义 民 主 政治 的 本质 要 求 人 民 当家作 主 是社 会 主 义 民主 政治 建 设 的 出发 点 和 落 脚点 中 国共产 党执政 的 目的

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难点探析

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难点探析
刘 平
( 思茅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与研 究中心 , 云南 普洱 650 600)
[ 摘 要 ] 党的领 导 、 民 当家作主 、 法治 国三 者 关 系 中, 的领 导是 三 者协 调 统一 的 人 依 党 决定性 因素 , 关乎 人 民 民主 , 乎 党和 社会 ( 民 ) 关 人 的性 质 , 关乎 国 家与社 会 的协 调 与整 合 。为

党 的 领 导 与 人 民 当 家 作 主
的有 机 统 一
党 的领导 与人 民 当家作 主 的关 系 , 是 党 与 就
社会( 民) 人 的关 系 , 者 有 着 明显 的 区别 , 者 二 前
党 的领 导 、 民 当家 作 主 、 法 治 国的 有 机 统 一 人 依
… …
不 断推 进 社 会 主 义 政 治 制 度 自我 完 善 和 发
领导— — 即党 的思想 和 主张必须 通过 人大 上升 为 国家 意 志才 能实 现 。从 以上 理论 来 看 , 大 与党 人
的领 导是不 矛 盾 的 , 以统 一 的。但 是 在 现 实实 可 践 中 , 者如何 真正 达到 契合 . 要进 一步 回答 以 二 需
下理 论 问题 :

套 民主 、 正 、 公 自由具有 至 高无上 的权 威 的法律
上动摇权力运作与权力本质之间的整体关系 . 因 此, 要把 权 力运作 的利 益 冲动置 于人 民利益 之下 . 以保证 党 的利益 与人 民利 益 的根 本一 致性 。 ( 党 的先进性怎么保持? 二)

题。
实质 是支 持人 民 当家 作 主 , 人 民 意愿 上 升 为 法 把
律 , 党领 导 人 民通 过 国家 权 力 机 关 制 定 宪 法 和 “ 法律 ” 同时 , 党 必 须 在 宪 法 和 法 律 范 围 内 活 的 “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这个重要论断,既坚持了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也突出了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规律性认识。

坚持把这三者统一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根本要求,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康发展、充满活力的根本保证。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领导核心。

无论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还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都要坚持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

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必须有利于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而决不能削弱党的领导。

只有坚持党的坚强领导,才能按照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要求,把全国各民族、各阶层人民的力量和意志凝聚起来,领导、组织、支持人民掌握好国家权力,管理好国家事务、社会事务和各项事业。

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坚持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正确方向。

社会主义民主是广大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大多数人的民主,是区别于一切剥削阶级少数人统治的新型民主。

社会主义民主的性质同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是一致的。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这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和政治派别的根本标志。

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就是坚持民主的社会主义性质,坚持人民在国家和社会中的主人翁地位。

离开共产党的领导,没有任何一个政党或政治力量能够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就会偏离正确的方向,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就会改变性质。

历史已经证明,资本主义的民主道路在中国走不通。

苏联、东欧剧变的事实再一次证明,放弃共产党领导,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社会主义民主只有死路一条。

论坚持党的领导_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_白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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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白 钢 潘迎春内容提要: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根本路径和基本框架。

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根本要求提出来,标志着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对无产阶级政党执政规律认识的深化。

坚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统一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根本要求,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康发展、充满活力的根本保证。

关键词: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党的十六大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并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①党的十七大又重申:“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②可见,坚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统一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根本要求,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康发展、充满活力的根本保证。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

它强调以党的领导保证民主法制建设的社会主义方向,以民主的发展保证党的先进性和法治的正义性,以法治保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及其实现。

三者的有机统一构建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理论依据和实践路径,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指明了方向。

一、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根本路径和基本框架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根本路径和基本框架。

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①②江泽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2002年11月8日。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走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走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强调“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为什么加强和完善国家治理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三者有机统一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什么重要作用?这些都是我们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必须深入思考的重大问题。

坚持三者有机统一是加强和完善国家治理的战略选择纵观社会主义从诞生到现在的历史过程,怎样治理社会主义社会这样的全新社会,在以往的世界社会主义实践中没有解决得很好。

马克思、恩格斯没有经历全面治理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苏联虽然在这个问题上进行了探索,取得了一些实践经验,但也没有解决这个问题。

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进程中,我们党不断思考应当建立什么样的国家治理体系的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开始以全新的角度思考国家治理体系问题,强调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

今天,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就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

可以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并作出决定,就是针对上述问题交出的答卷,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就是这份答卷的关键命题。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

要实现这个总目标,重要的是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不仅要全面提升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还要全面提升政治文明,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显示出无比的生命力和优越性。

(完整word版)浅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完整word版)浅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浅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摘要】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因此,弄清三者之间的辩证关系 ,意义重大。

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是一个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整体。

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则,其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

这就要求党不仅在理论上,更重要的是在实践中适应人民当家作主的要求,而唯一有效的途径就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增强党的依法执政能力,使党的权力在人民群众的监督、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正常活动。

【关键词】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 依法治国;我对“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的理解有以下三个方面:一、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同时改善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社会安定、经济发展都需要党的领导。

没有党的领导,社会就不稳定,经济就难以发展,人民就不可能幸福。

当今的中国,要想干成事,进行改革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没有党的正确领导是不行的。

党的正确领导,是进行各项改革、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坚强保证。

我们党领导人民积极稳妥地通过政治体制改革来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使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在中国这样一个历史悠久、情况复杂的国度里进行政治文明建设,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

在这场变革中,如果没有一个能够得到全国各族人民普遍拥护和一致认可的领导核心,政治文明建设就难以顺利进行。

坚持党的领导的同时必须改善党的领导.我们党原有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孕育于革命战争年代,形成于计划经济时期。

改革开放以来,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民主、健全法制,我们党对原有的领导方式和领导体制作了很大程度的调整和改革,但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现状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不适应的地方.所以,必须通过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以不断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正确理解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正确理解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正确理解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作者:宋绍云来源:《经营管理者·下旬刊》2016年第11期摘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也是我国政治制度区别于西方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所在。

三者的有机统一体现在: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正确理解“三统一”必须破除理论上的认识误区。

关键词: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三者有机统一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实践之中。

正确理解“三统一”,必须从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重要原则的基本内涵和三者之间的内在关系入手,彻底摒弃在这一问题上长期存在着的一些理论上的认识误区。

一、“三统一”是我国政治制度区别于西方政治制度的本质特征1.党的领导这一宪法原则决定了中国不可能实行多党制。

我国宪法以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在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并在序言中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从这种意义上来说,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大特色,也是我们认识中国国情的根本点和出发点。

党的领导这一宪法原则决定了当今中国不可能实行西方的多党制。

因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是历史留给今日中国的现实,是中国社会发展到某一阶段的必然选择,这与我们政治、经济、文化和历史的国情是完全相适应的。

在现实中国,也只有中国共产党能够真正起到总揽全局、协调八方的领导作用,离开了党的领导将一事无成。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决定了中国不可能实行三权分立。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

保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有机统一于法律和依法治国的实践

保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有机统一于法律和依法治国的实践

保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有机统一于法律和依法治国的实践作者:陈淑娟来源:《人大研究》2016年第02期如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一直是理论界和实务界研究的热点问题,对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保证三者有机统一的关系、三个方面的区别与联系等问题也基本达成共识。

但是,三个方面应该“有机统一”到哪里,谁从属于谁,谁有最后的决定权,一直存有争议。

一种观点认为,理所当然地应该统一于党的领导。

因为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以实现中国人民当家作主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进行艰苦卓绝的革命斗争,才终于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

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发挥着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领导人民治理国家,无论是依法治国,还是人民当家作主,都要坚持党的领导。

另一种观点认为,应统一到人民当家作主。

党的领导也好,依法治国也好,最终的目的都是要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证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笔者认为,从“有机统一”这一哲学词汇本身蕴含的“有机结合和辩证统一”的含义来看,三个方面必然存在互相排斥、互相斗争、互相对立的斗争性,也存在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贯通的统一性。

“一切矛盾着的东西,互相联系着,不但在一定条件之下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而且在一定条件之下互相转化。

” [1]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个方面既相互对立,又相互贯通,既具有同一性、依存性,又在一定条件之下相互转化。

因此,无论是统一于党的领导,还是统一于人民当家作主都是站得住脚的,否则三者有机统一就失去了存在的根基。

问题的关键是,统一于哪个方面更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笔者认为,统一于法律,并通过依法治国保证其落到实处,才是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

一、为什么说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应该统一到法律(一)从依法治国和三者有机统一提出的历史看。

建国以来,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就是一贯倡导的,而依法治国的提出要晚得多。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在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长期实践的经验总结。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性质的要求,凝聚了中国共产党人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创造性地运用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政治智慧,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大政治成果和制度创新。

50年的历史充分证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重要的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在新的历史时期,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根本的是要把起来。

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特点,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也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要求。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是共产党执政的制度载体,是依法治国的制度保障。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要从制度上实现和保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执政水平,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通过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更好地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任务。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统一。

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规律性认识。

我们党是执政党,党的执政地位,是通过党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来实现的。

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失去了灵魂,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就可能丧失。

在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党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从制度和法律上维护和保证中国共产党在国家中的执政地位,保证党在国家政权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党对国家大政方针和全局工作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

第三单元 综合探究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教案

第三单元 综合探究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教案
二、教学目标
通过关注分析“民法典出台的过程”,采用议题式教学的教学模式。围绕一个总议题和两个分议题来开展探究学习。实现学科逻辑与实践逻辑、理论知识与生活关切的结合,体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感悟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自信,增强政治认同意识和依法参与公共生活的能力。
(3)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
党中央编纂民法典的提议,是经法定程序由全国人大进编纂、审议、完善和通过。民法典草案在编纂的过程中也广泛征求意见,尊重和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整个过程中,国家权力依法行使,国家各项工作依法开展。编纂的民法典也将为依法治国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结合材料,说明宪法修改是如何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
【答案】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
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宪法修改坚持党的领导,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要求;
广聚民智,形成修宪识,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有机统一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独特优势;
宪法修正案由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经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体现了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内在要求。
议题二:践行法治社会,共建美好生活
议学情境二:面对需要见义勇为的事件时,我们应该如何做?《民法典》中关于见义勇行为免责的法律规定出台后,将会对现实社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五、课堂小结
六、课后探究
查阅资料并思考,我们国家的政治生活中还有那些事例能够体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结合本节课知识加以总结和分析。
阅读材料民法典出台的过程,通过问题的探究来感悟议题一“体会有机统一,感悟制度优势”。

对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有机结合的新理解

对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有机结合的新理解

对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有机结合的新理解作者:黎智来源:《法制与社会》2019年第01期摘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取得了显著的进展。

但是同时也存在着许多突出的问题,要解决中国政治体制中存在着的问题,就需要深刻把握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之间的内在逻辑联系,再根据其内在联系进行具体制度设计。

本文以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基本概念为重点,进一步分析三者有机结合的内在机理,并对实现三者有机结合的制度路径进行探究。

关键词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作者简介:黎智,国防大学政治学院政治学专业硕士。

中图分类号:D60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ki.1009-0592.2019.01.052一、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概述(一)党的领导的概述党的领导,是指党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领导中起到的引领和导向作用。

党的领导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获得成功起到根本保证的作用。

但是也应当指出,坚持党的领导,不是坚持历史上曾经有过的党的一元化领导方式,而是更加科学的领导方式。

具体包括:政治领导,是指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各个阶段提出的明确的任务、目标和方向,制定相应的路线、方针、政策,并组织和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奋斗。

思想领导,是指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和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系理论体系;引领广大人民群众树立健康科学的、积极向上的世界观、人身观和价值观;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

组织领导,组织领导主要通过党在各级政权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建立党组织,并组织党员在这些机构中担任领导工作来实现。

简而言之,组织领导就是党通过各级党组织中的广大党员干部,对人民群众实现领导的领导方式。

(二)人民当家作主的概述人民当家作主有以下三个层面的含义:民主的目标层面,在民主的目标层面上,人民当家作主是指人民群众在国家中占统治地位,国家和政府的一切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制定都是为了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如何正确理解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如何正确理解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62.如何正确理解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是我们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总结执政经验,对社会主义政治建设所作出的规律性认识,是推进政治文明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

(1)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做主。

我们党领导人民推翻剥削阶级的统治,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就是要组织和支持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当家做主,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人民群众要成为掌握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需要有一个能够代表和反映自己根本利益的政党将自己组织起来,形成自觉的意识,采取有效的行动。

人民利益的广泛性、多样性,实现人民利益的复杂性、艰巨性,必然要求有一个能够集中反映和有效凝聚人民共同意志的政治领导核心。

依法治国是从制度上保证人民当家做主,即要把人民的利益和意志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这就必须有一个代表人民利益并具有先进性的政党的领导来实现。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者和坚定维护者。

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才能有可靠的保证;离开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就会落空。

(2)人民当家做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

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做主。

健全民主和法制,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根本要求,也是我们党执政的根本目的和可靠基础。

发扬人民民主,又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有效途径。

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集中反映在党与国家以及人民群众关系的具体形式上。

党只有领导人民创造各种有效的当家做主的民主形式,坚持依法治国,才能充分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巩固和发展党的执政地位。

正确理解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正确理解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正确理解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正确理解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由党的十五大正式确定,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再次重申和阐述的治国理政的根本原则。

我认为要正确理解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就要明白:“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进行长期实践探索得出的正确结论。

是否坚持并践行“三者有机统一”,事关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乃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兴衰成败,事关我们党、国家和人民的前途命运,任何把三者割裂开来、对立起来的思想和做法,都是极端错误的,都会对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乃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和破坏。

中国从最初的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再到先后经历三皇五帝、夏、商、周(西周、东周)、秦、汉(西汉、东汉)、魏、晋(西晋、东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宋、元、明、清的封建社会,再到现代社会至今,是一个有着数千年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对人类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1840年鸦片战争失败后,中国人民为了挽救名族危亡,与帝国主义进行了近百年的不屈不饶的斗争,声势浩大的太平天国,英勇悲壮的义和团,资产阶级“百日维新”先后失败,辛亥革命也未能改变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性质和人民悲惨的命运。

而中国共产党的成立,给辛亥革命失败而迷茫的群众带来了光明和希望。

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带领中国不断走向繁荣富强!是这些让我们选择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与此同时,我认为:要正确理解“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我们不仅要了解历史为何选择中国共产党,还要理解中国共产党是如何带领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不断探索。

三大改造,人民公社,文化大革命等一系列运动,为我们进行现代化建设提供了经验,我们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行改革开放,人民民主,依法治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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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广东模式”之探析前言31年,广东改革开放与法治建设同行。

依法治省16年,让广东一步步突破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成为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器”,社会和谐稳定的“稳定器”;依法治省,让法治精神越来越深入人心。

依法治省的每一次推进,感受最深者在百姓;依法治省的进步硕果,得其惠者也是百姓。

依法治省,建设法治广东,成为广东推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保障。

15年来,广东的依法治省工作紧紧围绕广东改革发展大局,探索出一系列具有广东特色的做法,创造了许多可圈可点的成功经验,被称之为依法治省的“广东模式”。

①实践不断并将继续证明,依法治省的“广东模式”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下简称“三统一”)的生动实践和精彩写照。

一、依法治省的“广东模式”,全面深刻揭示了“三统一”的内涵广东的依法治省工作从1993年5月诞生之日起就非同凡响,省委书记亲任组长;设立的办事机构不在司法部门,也不在普法机构,而是放在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省人大常委会;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直接由省委作出《决定》来确定;工作内容涉及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两院、各有关单位等。

十几年来,广东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各部门积极参与依法治省,充分履行职责,汇成工作合力,形成和完善了“发挥党委的领导作用,人大的主导作用,‘一府两院’的执法主体作用,政协的民主监督作用”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这在当时全国绝无仅有的、敢为人先的“广东模式”,不仅避免了“小马拉大车”的格局,还淋漓尽致地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一)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我国是一个有着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

在这样大的国家内实行民主政治,没有政党的领导难以想象;要把全国人民的力量和意志凝聚起来,为共同的目标而奋斗,没有一个坚强的政治核心更是难以想象。

②可以说,没有党的领导,就没有现代中国的一切,广大人民群众也不可能成为国家真正的主人。

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人民从历史、现实及对未来的期望中得出的必然结论,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

依法治国同样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依法治国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才能确保其符合人民的共同意愿,才能保持其正确的政治方向,才有可能及时地解决前进中不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才能有效推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不断发展。

(二)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归根到底是为了实现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和根本利益。

人民当家作主是党的先进性的体现和要求。

坚持依法治国,充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才能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党的执政目标;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生命力。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取得了巨大进步,在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同时,广大①邓新建罗耀贤著:《对话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欧广源创造依法治省的“广东模式”》,《法制日报》2009年4月22日第九版。

②熊云著:《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载于《中国网》2002年11月29日。

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普遍增强。

面对新的形势,要进一步扩大人民民主,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努力使政治建设适应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和时代要求,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强的政治参与愿望,创造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新途径新形式,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提供制度保证。

③人民当家作主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要求,坚持和发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三)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实现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辩证统一,关键在于坚持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所依据的“法”,包括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

因此,依法治国既是党的领导的重要形式,也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形式。

人民当家作主离不开党的领导,党的领导也必须体现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依法治国,就是把坚持党的领导与发扬人民民主结合起来的最好形式。

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必须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不断推进完善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进程。

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起来,用法律手段实现和保证党的领导、人民民主,这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二、依法治省的“广东模式”,创新完善了“三统一”的实现形式从人治到法治,从模糊到透明,从仰视到平视——广东依法治省工作走过了15年不平凡的历程,期间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奋进,不断创新和完善“三统一”的实现形式,不断探索和实践“三统一”的新途径、新形式。

在历届省委的领导下,在人大、政协、“一府两院”的大力推进下,无论是立法普法,还是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等,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在许多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法治广东建设的进程中,做到决策要明、立法要良、执法要严、司法要公、监督要实、普法要广,不仅是依法治省工作的着力点和抓手,而且是完善“三统一”的最佳实现形式。

首先,决策要明。

广东省委带头将党的活动,置于宪法和法律的范围。

加强对依法治省工作的领导。

将党内民主与依法治省相结合,实行重大决策出台前的法律咨询和论证制度。

省委实行的三不原则:“不调查研究不决策,不征求专家意见不决策,不集体讨论不决策”,与全省普遍推行的执法公开、政务公开等一道,被称为“透明广东”。

④有力地推动广东依法治省工作。

第二,立法要良。

法治必然是良法之治,良法是实行法治的前提。

立法对地方的经济发展,对保障人民的生活、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作用。

广东人大立法,力求所立的法规既“好看、耐看”,又“好用、管用”,确立了公平、公正、公开的立法原则,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公开立法。

建立多元化的起草机制,使立法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的倾向;在加快经济领域立法的同时,注重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领域立法;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前提下,先行先试,积极进行先行性、创制性立法。

广东省地方性立法数量为全国最多,其中属于创制性、先行性立法约占48%。

譬如,1993年通过的《广东省公司条例》,是当时国内最完备的一部规范现代公司制度的地方性法规,开中国现代企业制度先河,对中国经济发展影响深远;1999年通过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首次明确了消费者的人身安全权,应由经营者而非消费者提供证明自己无过错的证据;2007年在没有上位法参照的情况下,率先制定了《广③方立著:《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求是》2007年第24期。

④黄日飞著:《广东依法治省:打造法治政府》,《人民日报—华南新闻》2004年5月13日第一版。

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等。

⑤与此同时,创新了许多立法程序,例如:设立立法听证、举办立法论坛、建立立法顾问制度。

第三,执法要严。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省的关键。

政府透明化,职能阳光化,是挡不住的潮流。

加强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建设。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科学配置行政管理职能;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促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严格执法、严肃执法。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建立健全行为规范、协调合作、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

广东省率先实行政府审批制度改革,推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招标拍卖,实施政府采购;推行电子政务,推进政务公开,尤其将深圳市首创的“窗口式办文”模式推广至全省;整治行政执法队伍“三乱”行为;推进省、市及其工作部门的新闻发言人制度;以实施《公务员法》为契机,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公务员管理制度等。

第四,司法要公。

司法公正是司法工作的生命和灵魂。

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提高公正司法能力。

贯彻司法为民理念,让全体人民群众平等便捷地享受到司法资源。

以广东法院为例,率先在全国设立涉外经济审判庭、劳动争议审判庭等机构,实行立审分离、庭前交换证据、再审申诉等一系列审判工作改革。

从“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出发,树立人民法院为人民的良好形象,广东法院从2003年开始推出42项司法为民措施,包括远程立案、“一站式”立案、巡回审判等便民诉讼制度,以及诉讼指导、风险提示等制度,帮助群众解决不会打官司的问题。

十几年来,全省法院共为20多万件案件当事人减免诉讼费数亿元等。

概而言之,广东法院为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五,监督要实。

完善监督机制,健全法治监督体系。

加强立法监督,确保立法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加强司法监督,完善司法内部监督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切实解决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问题。

同时,要发挥党的纪检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群众的舆论监督和媒体的新闻监督作用,维护国家法律权威,确保社会公平正义。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广东各级党委的纪检监察监督、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司法机关的法律监督以及行政机关的内部层级监督、人民群众的舆论监督、新闻媒体监督都在法治建设中起到了重要作用,构筑起多层次、内外结合的监督体系。

第六,普法要广。

法治建设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取决于人民群众对法律的掌握、遵守与运用。

广东一直致力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创新和丰富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载体,逐步形成全社会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因为和谐广东,必然是法治广东。

三、依法治省的“广东模式”,全面实现“三统一”的示范与启示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经济高歌猛进,一跃成为全国经济的领头羊,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经济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创造了一个发展奇迹与神话。

同时,担当起改革开放的先锋探索者、开拓者与实践者,创造和总结了一系列的先进做法和新鲜经验,进而推向全国,形成了从昔日广东一马当先、一枝独秀,到今日全国万马奔腾、百舸争流的欣欣向荣、你追我赶的喜人局面,这其中就有依法治省“广东模式”的成功经验。

广东依法治省16年,一个嗷嗷待哺的襁褓婴儿长成了亭亭玉立的二八少女,依法治省⑤邓新建罗耀贤著:《对话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欧广源创造依法治省的“广东模式”》,《法制日报》2009年4月22日第九版。

的“广东模式”日益焕发勃勃生机,成为许多省市的学习和借鉴的参照和标杆。

回顾、思考与展望,广东依法治省的经验与启示主要有如下几点:启示一:“一个中心、一个方略”,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施依法治省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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