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优秀学生生源中学寄发喜报的通知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1:
关于向优秀学生生源中学寄发喜报的通知
南工校学[2009]39号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仁爱与责任”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增强学生学习荣誉感,扩大激励效果,激发学习热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成长成才,同时进一步加强学校与生源中学联系,有效促进我校招生、教育与中学教育的契合,共同构建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平台,经学校研究决定向优秀学生生源中学寄发喜报。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喜报寄发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
二、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学校将向其生源中学寄发喜报:
(一)荣获全国、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校“三好学生标兵”称号者;
(二)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各类学科性比赛中获得较好成绩的个人和团体成员;
(三)在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中受到省级以上(含省级)表彰的个人;
(四)获得国家、省级奖学金或学校学业优秀特等奖学金者;
(五)在其它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由所在学院或有关部门申请,经学生事务部审查批准者。
三、对于具备寄发喜报学生获奖情况,由学院自行统一把关、核实。
各学院要积极主动地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与学生生源中学的联系,除以学校名义的喜报由学生事务部统一审批寄发外,其余方式由各学院视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南京工业大学
二 九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