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城市规划审批决策体制的正义与效率
城市控规审批程序研究
城市控规审批程序研究摘要:本文首先对部分城市控规的审批程序进行充分调研,并分别从内部审查、外部意见征询和成果审批三个方面,对各地控规报审过程中具有共性的、被广大认可的实践经验进行汇总和分析,然后提出控规审批程序中存在的问题,最后结合先进城市的管理经验,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以期能为规划管理提供更好的思路。
关键词:城市规划;城市空规;审批制度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变化的中国城市,具体情况复杂,建设动态活跃,如何协调规划控制与城市快速发展的矛盾?笔者认为应“以不变应万变”,“不变”的是法定程序,“变”的是规划成果内容,从完善审批程序(不变)入手应对建设需求的各种问题(变)。
因此本文围绕审批程序展开。
1控规审批程序的概述及研究意义1.1概述控规,即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指以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分区规划为依据,为控制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对城市建设用地和空间布局的各项控制指标及其他规划要求作出的规划。
根据《城乡规划法》及各地控规管理办法或条例的相关规定,本文中控规的审批程序是指从控规报审开始,直到最后城市人民政府审批、公布、备案的整个报批过程。
1.2研究意义控规作为行政许可的直接依据,随时要依据它作出不可逆转的具体行政行为,因此控规的审批程序不仅是一个专业技术把关的过程,更是一个公众利益平衡的过程。
审批程序作为控规严肃性的支撑,是保障规划决策的合理、合法和公平的基石,是实现城市规划目标的重要保障之一,因此其研究意义重大。
2控规审批程序的调研通过对部分城市控规管理办法的研究发现,控规的审批程序大致包括以下几个阶段:资料报审—行政部门初审—会议审查—外部征询(群众和专家等各方意见)—审批、公布和备案。
为了更直观地分析问题,分别将各个阶段纳入内部审查、外部意见征询和成果审批三个方面,并对各地控规审批过程中具有共性的、被广大认可的实践经验进行汇总:①内部审查:各城市大同小异,基本由规划部门内部相关科室及编制单位配合完成,审查以技术性审查为主。
城市规划辩论辩题
城市规划辩论辩题正方辩手观点:作为正方辩手,我认为城市规划是至关重要的,它可以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首先,城市规划可以合理利用土地资源,避免过度开发和环境破坏。
例如,新加坡作为一个高度发达的城市国家,其城市规划在有限的土地资源下,充分考虑了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使得城市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保持了良好的生态环境。
其次,城市规划可以提高城市的交通效率,减少交通拥堵和污染。
伦敦的“拥堵收费”政策便是一个成功的案例,通过收费的方式控制汽车进入市中心,有效减少了交通拥堵和尾气排放,改善了城市环境。
最后,城市规划还可以提升城市的文化和艺术氛围,如建设公共艺术品和文化场所,为市民提供更多的休闲娱乐选择。
因此,城市规划对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居民的生活质量至关重要。
反方辩手观点:作为反方辩手,我认为城市规划并非一成不变的,它可能会限制个人的自由和创造力,导致城市的单一化和缺乏活力。
首先,城市规划可能会限制个人的建筑自由,使得城市建筑风格单一化。
例如,巴黎的建筑规划严格限制了建筑的高度和外观,导致整个城市的建筑风格过于统一,缺乏变化和活力。
其次,城市规划可能会忽视市民的需求和意愿,使得城市缺乏人情味和个性。
比如,中国的一些新城区规划过于注重商业开发和政府形象,忽视了市民的居住需求和文化特色,导致城市缺乏人情味和历史积淀。
最后,城市规划可能会限制城市的发展潜力,使得城市缺乏活力和创新。
例如,硅谷作为一个全球科技创新中心,其成功得益于宽松的城市规划和创新氛围,如果过于严格的城市规划可能会限制创新企业的发展。
因此,城市规划并非一成不变的,应该在保证城市发展的同时,充分考虑个人的自由和城市的多样性。
论城市规划中效率与公平的对立与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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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市场个体对效率的追求并不能保证城市整体
平问题正是由于片面追求经济效率造成的,这也
赵守谅 论城市规划中效率与公平的对立与统一
效率的实现。所以,城市规划是现代城市政府的
是当前城市规划中效率与公平矛盾的主要方面。
重要职能之一,城市政府要为城市的日常运转和
首先是和城市规划密切相关的房地产问题。
长远发展的效率负责,在空间层面,这种责任要
是指城市规划为城市运转和城市发展带来的效
据央行公布的区域金融运行报告,2005年,房地
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规划对提高效率的
产业已经超过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成为地方税
作用和影响,从根本上来说,来自于纠正市场失
收第一大行业。在房地产最为炽热的华东某市,
灵所造成的效率干扰和效率损失。能否取得这种
2004年房地产直接拉动的 GDP约为 17%,间接影
另外,在城市公共资源的占有方面,同样存 在不公平的现象。例如,城市绿地、城市公园、滨 水区等城市公共景观资源的周围,往往都是高楼 林立,商品房开发见缝插针,严重地影响了这些 景观资源的环境及景观质量,并使得这部分景观 资源事实上仅仅被周边的住户所占有。在“价高 者得”的土地出让经济效率原则下,城市优势景 观资源周边的土地出让地价很高,开发的商品房 通常房价也很高,这意味着这些城市优势景观资 源往往被较高收入的人群占有。由于距离较远, 同时由于高楼的视线阻隔,居住在其他区位的人 群事实上无法享有这些资源。少数人占有了本应 属于所有人的公共资源,在本质上,这是由于城 市规划仅仅体现了土地出让的经济效率,而没有 对优势景观资源周边的开发进行有效地控制,进 而影响了城市居民在享有城市公共景观资源方面 的公平。
3.2 “公平”:城市规划的应然和实然
城市规划中的城市治理与政府决策
城市规划中的城市治理与政府决策城市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城市规划和有效的城市治理。
城市规划是城市发展的指导性文件,而城市治理则是根据规划实施相应政策和措施的过程。
政府在城市规划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决策者需要权衡利益和考虑多种因素来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从城市规划与城市治理的关系、政府在城市规划中的作用以及政府决策对城市发展的影响等方面展开阐述。
一、城市规划与城市治理的关系城市规划和城市治理是城市发展的两个重要方面,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依存。
城市规划是指通过对城市的空间组织、功能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规划,来指导城市整体发展的一项工作。
而城市治理则是根据城市规划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来实施和推动城市的发展。
可以说,城市规划提供了城市发展的目标和方向,城市治理则是将规划变成现实的手段和方法。
在城市规划中,城市治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城市规划需要政府来制定和实施,政府要扮演规划者、决策者和执行者的角色。
政府通过城市治理来推动城市的发展,包括通过管理和协调城市的各项事务,解决城市发展中的问题,提升城市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政府在城市规划中的作用政府在城市规划中扮演着决策者和引导者的角色。
政府需要考虑城市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制定符合城市规划和发展需要的政策和措施。
政府需要权衡各种利益和考虑各种因素,使城市的规划更加科学、合理和可行。
首先,政府需要负责城市的整体规划和发展的方向。
政府需要制定城市的总体规划,并通过相关政策和措施来推动城市的发展。
政府需要考虑城市的经济、社会、环境等各个方面的因素,制定符合城市实际情况的规划和政策,以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其次,政府需要协调和管理城市的各项事务。
城市的发展涉及到许多方面,如土地利用、交通、环境保护、社会事务等。
政府需要在规划中兼顾各项事务,协调各方面的利益,提供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保障城市的正常运行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最后,政府还需要调动和整合各方资源,为城市的发展提供支持。
城市规划建设辩论辩题
城市规划建设辩论辩题城市规划建设辩论,为了谁而规划?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规划建设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话题。
城市规划建设的辩论也日益激烈,其中最核心的问题就是,城市规划建设是为了谁而进行的?一方面,有人认为城市规划建设应该以人民的需求为出发点,以改善人民生活质量为目标。
他们认为,城市规划建设应该以人为本,注重人民的利益和福祉。
因此,城市规划建设应该注重公共设施的建设和改善,包括交通、教育、医疗、文化等方面,以满足人民对于更好生活的需求。
此外,他们还主张要保护城市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自然环境,创造宜居的城市环境。
另一方面,也有人认为城市规划建设应该以经济发展为出发点,以提高城市竞争力为目标。
他们认为,城市规划建设应该注重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城市功能的提升,以吸引更多的人才和资金流入城市,推动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
因此,城市规划建设应该注重基础设施和产业布局的规划和建设,以提高城市的整体效益和竞争力。
此外,他们还主张要积极引进外来投资和先进技术,促进城市的现代化和国际化。
在城市规划建设的辩论中,我们不禁要问,城市规划建设到底是为了谁而进行的?是为了人民的福祉,还是为了城市的经济发展?其实,城市规划建设既要注重人民的需求,又要促进城市的经济发展,这两者并不矛盾,而是相辅相成的。
首先,城市规划建设应该以人为本,注重人民的需求和福祉。
城市是人们生活和工作的地方,城市的发展应该以改善人们的生活质量为出发点。
因此,城市规划建设应该注重公共设施的建设和改善,包括交通、教育、医疗、文化等方面,以满足人民对于更好生活的需求。
同时,城市规划建设还应该注重保护城市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自然环境,创造宜居的城市环境,以提高人们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感。
其次,城市规划建设也应该注重经济发展,提高城市的竞争力。
城市是经济活动的中心,城市的发展也应该注重经济效益。
因此,城市规划建设应该注重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城市功能的提升,以吸引更多的人才和资金流入城市,推动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
城市发展中如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城市发展中如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城市,作为人类文明的重要载体,其发展不仅关乎经济的增长,更关乎社会的公平正义。
在城市的快速发展进程中,如何确保每个居民都能公平地分享发展成果,如何让正义的阳光普照城市的每一个角落,是我们必须深入思考和积极解决的重要问题。
教育公平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
在城市中,教育资源的分配不均现象仍然存在。
一些优质学校集中在特定区域,导致周边房价飙升,只有少数家庭能够负担得起。
而一些偏远地区或弱势群体聚居的地方,教育设施简陋,师资力量薄弱。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政府应加大对教育的投入,特别是向教育资源薄弱的地区倾斜。
建设更多的学校,配备先进的教学设备,提高教师待遇,吸引优秀的教育人才到这些地区任教。
同时,推动教育信息化,通过网络课程等方式让更多学生能够接触到优质的教育资源。
此外,还应改革招生制度,减少学区房等因素对入学的影响,保障每个孩子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
就业机会的公平分配也是城市发展中需要关注的重点。
在一些城市,就业市场存在着歧视现象,比如性别歧视、户籍歧视等。
这不仅损害了求职者的权益,也不利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政府应当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就业歧视行为。
同时,积极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
加强职业培训和再就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的技能水平,使其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
建立健全公平的就业服务体系,为求职者提供平等的就业信息和机会。
住房问题是关系到城市居民生活质量和公平正义的重要方面。
高房价使得许多居民望房兴叹,尤其是中低收入群体。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政府需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抑制房价过快上涨。
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如公租房、廉租房等,确保低收入群体有房可住。
规范房屋租赁市场,保障租户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随意涨租、驱赶租户等现象。
医疗保障的公平性同样不容忽视。
在城市中,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一些大型医院人满为患,而基层医疗机构却门可罗雀。
要实现医疗公平,政府应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投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让居民在身边就能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
论我国城市规划审批决策体制的正义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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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 市 是 人 类 现 代 文 明的 标 志 ,是 人 类 社会 存 在 的 一 种 空 间形 式 , 一 定 区域 内的 经 济 政 治 , 是 科 技 、文 化 或 教 育 中 心 。城 市 的 发展 以促 进 市 民 健 康 安 全 、方 便 与舒 适为 依 据 ,以城 市 规 划 为 基 本 蓝 图 。城 市 规 划 是 政 府 调 控 城 市 空 间资 源 . 指 导城 乡发展 与建 设 维 护 社会 公平 保 障公 共 安 全 和 公 众 利益 的 重要 公 共政 策之 一 …。城 市 规 划 不 仅 关 系城 市 的公 众 安 全 与 公 共 福 利 , 是 促 也 进 整 个城 市 科 学 协 调 发 展 的 重 要 依 据 。城 市 规 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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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 国城市规划审批决策体 制的正义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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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辩论辩题
城市规划辩论辩题正方辩手:城市规划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它可以有效地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
首先,城市规划可以合理利用土地资源,避免过度开发导致的环境破坏和资源浪费。
正如美国总统肯尼迪曾经说过,“我们并不是继承我们的土地,而是借用它们从我们的子孙那里。
”合理的城市规划可以使城市更加宜居,让我们的子孙后代也能够享受到美好的自然环境。
其次,城市规划可以提高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品位,吸引更多的人才和资源向城市聚集。
例如,新加坡凭借其优秀的城市规划,成为了一个国际化的大都市,吸引了大量的国际企业和人才。
城市规划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最后,城市规划可以提高城市的抗灾能力和安全性。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发生时,合理的城市规划可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例如,日本在城市规划中充分考虑了地震和海啸等自然灾害的因素,使得城市在灾害发生时能够更好地应对。
综上所述,城市规划对于城市的发展至关重要,它不仅可以提高城市的生活质量,还可以推动城市经济的发展,提高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品位,以及提高城市的抗灾能力和安全性。
反方辩手:尽管城市规划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带来一些好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城市规划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城市规划往往是由一些官员或专家来制定的,他们可能会忽视了市民的需求和意见。
正如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曾经说过,“政府的合法性来自于人民的同意。
”城市规划应该更多地考虑到市民的意见,而不是仅仅由少数人来决定。
其次,城市规划可能会导致城市的单一化和缺乏个性。
一些城市规划者可能会过分追求规划的统一性和整体性,导致城市失去了原有的特色和个性。
例如,中国的一些新建城市在规划上过于模仿西方城市,导致了城市的缺乏独特性。
最后,城市规划可能会给市民带来一些不便和限制。
一些过于严格的城市规划可能会限制市民的活动和创造力,导致城市的生活氛围变得单调和乏味。
因此,城市规划需要更多地考虑到市民的需求和自由,而不是仅仅追求规划的完美性。
城市规划辩论辩题
城市规划辩论辩题正方:作为正方辩手,我认为城市规划是至关重要的,它直接关系到城市的发展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首先,城市规划可以有效地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合理布局各种设施和建筑,使城市更加美观和宜居。
正如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所说,“城市是一本书,我们每天都在书中阅读。
”良好的城市规划可以让人们在城市中感受到美好的生活体验,增强城市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其次,城市规划可以提高城市的运行效率。
通过合理规划道路、交通、公共设施等,可以减少交通拥堵、提高交通效率,提升城市的整体运行效率。
正如美国总统约翰·肯尼迪所说,“城市不是一个问题,而是一个解决问题的地方。
”良好的城市规划可以为城市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机遇和可能性。
最后,城市规划可以提升城市的抗灾能力。
通过规划建设防洪设施、绿地、避难所等,可以减少自然灾害对城市的影响,保障居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正如中国古代哲学家孔子所说,“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
”良好的城市规划是城市发展的基石,也是城市的生命线。
综上所述,城市规划对于城市的发展至关重要,它可以提升城市的美观度、运行效率和抗灾能力,为城市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反方:作为反方辩手,我认为城市规划虽然重要,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争议。
首先,城市规划往往是由政府或者专业规划机构来制定和实施的,而居民的意见和需求往往被忽视。
正如美国社会学家简·雅各布所说,“城市规划往往是一种权力的展示,而不是民意的体现。
”良好的城市规划应该充分考虑居民的需求和意见,才能真正符合城市的发展方向。
其次,城市规划往往过于注重经济效益,忽视了对环境和文化的保护。
在城市规划中,往往会出现大规模的拆迁和开发,导致环境破坏和文化遗失。
正如印度诗人拉宾德拉纳特·塔戈尔所说,“城市规划应该注重人文关怀,而不是简单的经济利益。
”良好的城市规划应该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保护环境和文化,实现可持续发展。
最后,城市规划往往缺乏长远的眼光和全局的思考。
城市规划正义的基本理论问题分析
国际地 位都得 到 了显 著的提 高 , 更 为重要 的是 , 由于正视 而不 是抹杀 不同人群 和地 区的差异 , 充 分发 挥了人 民的积极 性 、 主 动性 和创造 性 , 部分 实现 了在平均 主义下
再分配 更加注重公平 ” , 明确摒弃 了 “ 效率
新 的历史课 题。
事 实上 , 面对改革 中出现的诸多问题 , 尤其是 贫富的迅 速分化 ,党和政府 已经从 国民经济社会 发展的高度开始重新认识社 会 主义 的价值取 向。十六大针对实践 中唯
效率 为上 ,忽视公平的做法 ,主张效率与
公平 的并重 ,首 次提 出 “ 初次分配注重效 率” , “ 再分配注重公平 ” 。十六届六 中全会 从 制度 正义的视 角提 出要 “ 更加注重社会
关键 词 :城 市 规 划 效 率 公 平 公
共 利 益 得 所 应 得
2 0 世纪 6 0 年代 以来 , 伴随着城市化进 程 中社会 问题 的凸显 ,西 方城 市规划学科 逐渐转 变 了对城市规 划学科 属性 的认识 , 由纯 粹技术理性和科学决策过 程转变为认 同城 市规划伦理 的、政治 的属 性。中国城 市 规划学在改革开放 以后 才获得 真正的发
规 划 正 义 的本 质 :得 所 应 得 。
基本条件 ,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 证” 。实践 中对效率优先 , 兼顾公平原则的
最终超越是 在十 七大上。十七大对社会公 平给予 了高度重视 ,在党的文件中第一次
程度 的错误理 解 , 实 行 了平 均主义 的分配
方式 。 这种分 配方式 忽视 了资源配 置的效 率问题 , 造成 经济社会 发展 的停滞 。改革
我国城市规划决策及其优化
我国城市规划决策及其优化城市规划是各级政府统筹安排城乡发展建设空间布局,保护生态和自然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维护社会公正和公平的重要依据,具有重要公共政策的属性。
城市规划决策是决策主体针对城市规划过程中已经发生、正在发生和将要发生的问题,收集信息、判断性质、选择方案、制定政策的活动过程。
我国的城市规划决策具有自身的特点,然而目前,在我国城市规划决策中还存在着一些有待完善的地方,对其进行分析、讨论,将有助于提高城市规划决策的科学性。
一、城市规划决策的特点我国城市规划决策具有三个主要特点,具体如下:1.1决策的动态性和相互关联规划决策的动态性不仅表现为决策过程中的动态性,而且因为决策速度的加快,不断带给城市居民新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使得技术问题、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纠缠到一起,又有极大的关联性和相互依存性,需要系统和整体的思维才能有效的解决。
1.2决策的复杂性和目标多样化现代城市是以人为主体的多要素、多因子、多层次、多变量的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包括社会、经济、生态等多个子系统。
这些子系统相互独立又相互制约和影响,具有高度的复杂性。
城市规划决策主体不同的知识背景、经验和认识,决定了城市规划决策思维是在多起点、多角度的背景下进行的,从而产生了不同的思维结果和实现目标的多种途径。
多目标性是现代城市规划决策的主要特征。
1.3决策的系统性和整体效果在城市这个庞大的复杂巨系统中,各个要素孤立的特征和功能的总和不能反映整体的特征和功能,必须注重其整体效果,追求整体最优而非局部最优。
通过控制协调人的行为和观念,权衡不同社会阶层、集团的利益,将经济、社会、物质规划看作一个整体,在城市自然生态环境容量的基础上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使城市发展走一条人口、经济、社会、环境和资源相互协调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二、我国城市规划决策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2.1我国城市规划决策现状正因城市规划决策具有较强的政治性和公共性,为更深刻地认识我国规划决策存在的问题,现从决策环境、决策主体、决策过程三个角度对规划决策现状进行分析。
城市规划辩论辩题
城市规划辩论辩题正方,城市规划是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有利于提高城市的宜居性和经济发展水平。
首先,城市规划可以有效整合城市资源,提高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正如美国总统肯尼迪曾经说过,“城市不是由建筑物所构成,而是由人们所构成。
”城市规划能够合理规划城市的建设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护自然资源,从而保障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例如,新加坡作为一个城市规划典范,通过科学的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使得城市在有限的土地资源下,能够实现经济繁荣和环境保护的双赢。
其次,城市规划可以提高城市的宜居性,改善居民生活质量。
根据联合国人居署的数据显示,全球城市人口占比已经超过半数,城市规划对于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至关重要。
合理规划城市交通、绿地和公共设施,能够减少交通拥堵,改善空气质量,提高居民生活舒适度。
伦敦的“绿色走廊”计划就是一个成功的案例,通过规划建设大片绿地,提高城市的生态环境,改善居民生活质量。
反方,城市规划虽然有其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例如规划执行困难、城市更新问题等。
首先,城市规划的执行难度较大。
在一些发展中国家,由于城市规划的执行力度不足,导致城市规划难以有效实施。
例如,印度的德里市,由于城市规划执行不力,导致城市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等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正如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所说,“城市是一个巨大的书,我们每天都在书写,但大多数人都不知道自己在书写什么。
”城市规划需要有强大的执行力量,才能够真正发挥作用。
其次,城市更新问题也是城市规划面临的挑战之一。
随着城市的发展,一些老旧的城市区域需要进行更新改造,以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
然而,在城市更新过程中,往往会涉及到土地征收、居民迁移等问题,容易引发社会矛盾。
例如,中国的城中村改造就是一个典型案例,由于征地拆迁等问题,城市更新进程受到了很大阻力。
综上所述,城市规划虽然有其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因此,在进行城市规划时,需要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加强规划执行力度,减少城市更新过程中的社会矛盾,才能够更好地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城市规划》杂志2008年总目次
影响北京城市土地与交通协调发展的因素分析
刘 健 等 。 — 6 3 5 城 市 空 间形 态 成 因机 制 解 释 的概 念框 架建 构 栾 峰 .等 0 — 1 5 3 紧 凑但 不 拥挤 ——对 紧凑城市理 论在我国应 用的思考 体 制转 型 与 中 国城 市 空 间重 构 分形 的城 市 空 间 7 张京祥 .等 0 5 6 5 杨 滔 0 —6 6 1 耿 宏兵 0 — 8 6 4
详细规 划
权 威从 何 而 来 ——控 制性 详细规划制定 、题探讨 司 广 州市 控 制 性 规 划导 则 实施 评 价 研 究 姚燕华.等 0 —3 2 8 O —4 2 5 0 5 8 3 控 制性 详 细规 划指 标调 整 工作 的 问题 与 对策 李 浩 天 津滨海新 区 C1D 规 划与建设开 放性论 坛 3 主持人 《 乡规 划法 》 之后 的 控 制性 详 细 规 划 城 控 制 性 详细 规 划 问题 和 应 对 崔 恺 颜丽杰 1 —4 6 1 段 进 1 1 2 4 张 泉 O 3 2 4
赵 民 0一 1 ]5
张京祥 ,等 0 5 1 4 孙施文 0 5 1 7 叶祖达 0 —6 1 2 吴宝安 等 0 —6 1 7 周剑云 .等 0 7 1 4 朱喜钢 等 石 楠 0 —8 1 I O— 9 2 0
——谈 《 乡规 划法》所确 立 的规 划与建设 管理 的羁 束关系 城
土地利用
中国城 市 开 发 区 群 的发 展 与演 化
— — 以南京为例 我 国城 市 用地 分 类 的 困境及 改 革 建议 善 事 之 利 器 7 一产 业用地标准实效探讨 周剑云 .等 0 —4 3 5 范军勇 ∞ 一5 0
关于控规 热 下的几点 冷 思考
中国城市化:福利、制度效率和正义
城市化不仅是追求经济总量, 资源环境也是城市发展不可 “ 主体力量的增强。 人” ¨ 城市化的本质在于其社会维度 的内 涵, 城市化是城市福利、 城市制度效率和社会正义三者的有机统
一
校高层次人力资源的培养和供给就突出地反映了这个问题。这 经济需求之间的“ 错位”本质上是一种体制的错位。 , 增强社会阶层间的“ 流动性” 有助于降低城市失业率。缺乏
“ 流动性” 是中国城市“ 结构性失业” 的一个深层次原因, 现代西
前的传统的教育培训体制和市场 或缺的物质条件, 而城市发展的本质在于城市的“ 社会性”在于 种结构性问题的原因是我国目 ,
,、
一
、
城市化的本质是城市主体“ 福利” 的最大化
方工业文明的一个最显著进步就是社会阶层间流动性的明显增 强。在市场化国家, 阶层分化会影响社会稳定, 但社会阶层间的
失业的主要原因是在劳动力进入市场之前, 劳动力培养的“ 传统 城市工人享受城市福利, 这是现代国家城市发展的基本理念。
r制” 水 同市场“ 自由选择” 的产业需求结构发生了错位。我国高 不仅发达国家, 很多发展中国家对城市工人 的福利都有一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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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世 勇 王 勇
( 华大 学 清 经济 研究 所 , 京 北 10 7 ) 0 84
[ 摘要 ] 城市的主体指向性表明城市不仅 仅是经济总量快速增 长的 空间载体。城 市化 的本 质是“ ” 主体力量 的增强 , 市 人 的 城 的本质在 于其社会 维度的意 义。城市化的核心在 于城 市福利 、 城市制度 效率和社会 正义三者的有机 统一 , 这三个 维度 才能真 正度 从
城市规划中的城市治理与政府决策
城市规划中的城市治理与政府决策城市规划在现代社会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涉及到城市的发展与治理,其中政府在城市规划中的决策扮演着重要角色。
本文将探讨城市规划中的城市治理与政府决策,并分析其对城市发展的影响。
一、城市治理的重要性城市治理是指在城市规划与发展过程中,政府部门与市民、企业等各方之间进行协调与合作,实现城市良好管理与服务的一种行为方式。
城市治理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1 促进城市发展城市治理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通过合理规划和管理,政府可以优化城市布局,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增强城市的竞争力和活力,推动城市发展。
1.2 保障市民福祉城市治理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市民的需求,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
政府在城市规划中的决策需要考虑市民的生活需求,规划合适的住房、教育、医疗等基础设施,保障市民的福祉。
1.3 维护社会稳定城市治理可以加强社会秩序管理,提升治安水平,维护社会稳定。
政府在城市规划中的决策需要考虑社会安全因素,合理规划城市交通、公共安全等设施,为市民提供安全的生活环境。
二、政府决策在城市规划中的作用政府决策作为城市规划中的重要一环,对城市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
政府的决策需要基于科学理论和实践经验,并考虑各方利益,确保城市规划得以有效实施。
2.1 制定规划政策政府在城市规划中制定相关的政策与法规,为城市发展提供指导。
政府通过规划政策的制定,可以引导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保障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2.2 调控土地利用政府需要决定城市土地的使用方式和范围。
合理的土地利用可以避免浪费和过度开发,保护生态环境,并满足城市不同用地功能的需求。
2.3 保护文化遗产与传统建筑政府在城市规划中需要考虑到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建筑的重要性。
政府决策需要平衡文化传承与城市发展之间的关系,保护城市的历史和文化价值。
2.4 优化基础设施建设政府需要决策如何优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交通、供水、供电等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城市规划管理中的决策效率评估模型
城市规划管理中的决策效率评估模型城市规划管理是一个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其发展关系到整个城市的未来。
而城市规划管理中的决策效率评估模型则是帮助城市规划管理者进行决策的重要工具,下面就让我们来探讨一下这个模型。
一、什么是城市规划管理中的决策效率评估模型?城市规划管理中的决策效率评估模型是一个帮助城市规划管理者评估他们所做决策的工具。
该模型可以利用统计方法和数据分析来帮助决策者预测决策的效果,并帮助他们做出更好的决策。
在城市规划管理中,决策效率评估模型可以从多个角度对决策进行评估,这些角度包括环境影响、经济效益、社会影响等。
二、城市规划管理中的决策效率评估模型的意义城市规划管理中的决策效率评估模型可以帮助城市规划管理者做出更优化的决策,这些决策在实施后可以有效提高整个城市的发展水平。
同时,该模型还可以帮助城市规划管理者弥补决策中的不足,降低决策所带来的风险。
因此,城市规划管理中的决策效率评估模型对城市规划管理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城市规划管理中的决策效率评估模型的应用城市规划管理中的决策效率评估模型通常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即基于环境评估和基于经济评估。
基于环境评估的模型主要是通过对城市环境的影响进行评估,以预测决策对环境的影响。
而基于经济评估的模型主要是通过对经济效益进行分析和评估,以预测决策对经济的影响。
在应用方面,城市规划管理中的决策效率评估模型可以用于评估各种规划方案的优缺点,帮助城市规划管理者评估实施某项规划决策的可行性程度,从而选择最符合城市发展方向的决策方案。
四、城市规划管理中的决策效率评估模型的优缺点城市规划管理中的决策效率评估模型的优点在于可以帮助城市规划管理者预测决策的效果,降低决策所带来的风险。
同时,该模型还可以从多个角度对决策进行评估,从而帮助城市规划管理者作出更加合理和成熟的决策方案。
然而,该模型的缺点也是不容忽视的。
首先,城市规划管理中的决策效率评估模型依赖于历史数据和统计数据,而在实际情况中,这些数据可能并不完全准确,从而对结果的准确性产生一定的影响。
对我国城市设计审议制度建立完善的若干思考
对我国城市设计审议制度建立完善的若干思考随着我国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城市设计审议制度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完善。
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思考和解决。
下面就对我国城市设计审议制度建立完善的若干思考进行探讨和分析:一、规划审批制度需要完善我国城市规划审批制度存在审批时间长、流程繁琐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应该加强信息共享,建立规划审批协同机制,提高审批效率。
二、完善城市设计的法律法规建立科学严谨的城市设计法规是城市设计审议制度建设的重要基础。
需要进一步细化法律法规内容,规范设计单位、设计师的职业行为和责任,并建立城市设计师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提高设计师的专业水平。
三、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审议质量城市设计的审议质量是城市美观度和功能性的保障,对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审议质量,要求设计单位科学合理设计,严格按照规划审批制度进行审批,坚决遏制朝令夕改、随意更改的行为。
四、加强国际合作,拓展视野城市设计审议制度的建设需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与国际接轨。
加强与国际城市设计机构的合作,拓展设计师的视野,提高设计水平,同时也为我国城市建设增添丰富的国际化元素。
五、社会各界合力参与城市设计城市设计的审议不仅仅要依靠设计师和相关部门,更需要社会各界对城市建设的参与和支持,倡导公众参与城市设计,充分发挥公众的智慧和力量,让城市建设更多地反映人们的需求和愿望。
总之,城市设计审议制度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需要在规范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制度,引入新的理念和技术手段,提高城市设计审议的效率和质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创造美好生活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城市规划辩论辩题
城市规划辩论辩题正方辩手观点:作为正方辩手,我认为城市规划是非常重要的,它能够有效地提高城市的生活质量,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首先,城市规划可以有效地整合城市资源,合理规划城市空间,提高城市的利用效率。
例如,新加坡作为一个城市国家,通过科学合理的城市规划,成功地解决了土地资源有限的问题,实现了城市的高效利用。
其次,城市规划可以有效地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
例如,巴黎通过规划城市绿地和公园,使得城市环境更加宜居,吸引了大量游客和居民。
最后,城市规划可以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保护城市的历史文化遗产。
比如,京都作为日本的古都,通过合理的城市规划,成功地保护了城市的历史遗迹,吸引了大量游客。
反方辩手观点:作为反方辩手,我认为城市规划并不是万能的,它可能会导致城市的僵化和失去活力。
首先,城市规划可能会限制城市的发展空间,导致城市的发展受到限制。
例如,巴西里约热内卢的贫民窟就是因为城市规划的限制,无法得到合理的改造和发展。
其次,城市规划可能会导致城市的同质化,失去了城市的个性和特色。
例如,中国许多城市的规划都是按照相似的模式进行的,导致了城市的同质化现象。
最后,城市规划可能会忽视了居民的需求和意见,导致了城市规划的执行困难。
例如,中国一些城市的规划建设,由于没有充分考虑居民的需求和意见,导致了城市规划的执行困难。
名人名句及经典案例:正方辩手可以引用莱·科尔布西耶的名言,“城市规划是为了让城市更美丽、更舒适、更有活力。
”并举例新加坡、巴黎、京都等城市的成功案例,来支持自己的观点。
反方辩手可以引用詹姆斯·霍华德的名言,“城市规划是对城市发展的一种干涉,可能会导致城市的僵化和失去活力。
”并举例巴西里约热内卢、中国一些城市的案例,来支持自己的观点。
以上是我对于城市规划辩论辩题的观点阐述,希望能够为辩手们提供一些参考。
是否应该废除城市规划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废除城市规划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应该废除城市规划辩论。
首先,城市规划的实施往往需要大量的时间和金钱投入,而且很多时候规划出来的结果并不尽如人意。
据统计,全球有超过一半的城市规划项目最终都以失败告终,这不仅是对资源的浪费,也给城市发展带来了不小的障碍。
比如,中国南京的“紫金山城市规划”项目,由于规划不合理,导致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因此,废除城市规划可以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节约资源,提高效率。
其次,城市规划往往会限制人们的自由发展和创新。
城市规划通常都是由一些官员或者专家来制定的,他们往往只考虑到了城市的整体利益,而忽略了个体的需求。
这就会导致很多人的创新和发展受到了限制,城市的发展也就受到了阻碍。
比如,美国的硅谷地区就是因为没有受到过多的城市规划,才能够成为全球科技创新的中心。
因此,废除城市规划可以激发人们的创新和发展潜力,推动城市的发展。
最后,城市规划也会导致一些社会问题的出现。
比如,规划出来的高楼大厦往往会导致城市的环境问题,比如交通拥堵、空气污染等。
而且,城市规划也会导致城市的贫富差距加大,一些地区的资源得到了过度的开发,而一些地区的发展却受到了限制。
因此,废除城市规划可以避免这些社会问题的出现,保护城市的环境和社会稳定。
综上所述,城市规划的废除可以节约资源、激发创新、避免社会问题的出现,因此应该废除城市规划辩论。
反方观点,不应该废除城市规划辩论。
首先,城市规划的实施可以提高城市的整体效益。
通过科学的规划,可以合理利用城市的资源,提高城市的生产力和竞争力。
比如,新加坡的城市规划就是一个成功的案例,通过科学的规划,新加坡成为了全球最宜居城市之一。
因此,城市规划的实施可以提高城市的整体效益,促进城市的发展。
其次,城市规划可以保护城市的环境和文化。
通过科学的规划,可以避免城市的过度开发和环境破坏,保护城市的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
比如,意大利的威尼斯就是通过科学的规划,成功保护了自己独特的水上城市风貌。
行政管理中的公正性与效率性的平衡问题探析
行政管理中的公正性与效率性的平衡问题探析摘要:行政管理中的公正性与效率性的平衡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公正性追求平等和正义,而效率性追求经济和效益。
过度强调公正性可能导致决策和资源分配的繁琐和低效,而过度追求效率性可能忽视特定群体的权益。
为了解决这一冲突,可以采取优先级原则、均衡原则和前瞻性原则。
通过综合运用这些原则,可以实现行政管理中公正性与效率性的平衡,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行政管理;公正性;效率性;平衡前言:行政管理中的公正性与效率性的平衡是一个复杂而关键的问题。
如何在行政管理中平衡公正性与效率性,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课题。
本文将通过探讨优先级原则、均衡原则和前瞻性原则来解析这一问题,并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以促进行政管理的公正与效率的协调发展。
一、公正性与效率性的平衡原则为了解决公正性与效率性的冲突,可以采取以下平衡原则,优先级原则是指在决策和资源分配中优先考虑公正性,但不能完全忽视效率性。
公正性是确保资源和机会的公平分配,而效率性是确保资源的最佳利用和最大化社会效益。
通过给予公正性更高的优先级,但仍要注意实现合理的效率,可以在决策和资源分配中实现公正性和效率性的平衡。
均衡原则是指追求公正性和效率性的均衡,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权衡比例。
不同的决策和资源分配涉及到各种因素和利益相关方,所以很难有统一的标准来衡量公正性和效率性。
前瞻性原则强调在决策和管理中考虑长远的影响,避免只追求眼前的效益而忽视公正性。
二、公正性与效率性的平衡在行政管理中的实践(一)公正性与效率性的平衡在政府机构中的应用政府机构在决策和管理中也需要平衡公正性和效率性。
可以通过建立公平的制度和程序、加强监督和问责机制等方式来平衡公正性和效率性。
在制度和程序方面,政府机构应确保决策和资源分配的公正性和效率性之间的平衡。
建立公平的制度和程序意味着确保决策过程透明、参与公正,并遵循一致的规则和准则。
政府机构可以制定明确的决策流程和标准,确保各项决策经过充分的讨论和辩论,并基于客观的指标和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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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管理P l a n n i n g A d m i n i s t r a t i on50论我国城市规划审批决策体制的正义与效率唐绍均【作者简介】唐绍均(1974-),男,重庆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博士研究生,重庆大学法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教研室。
【修改日期】2007-12-26【文章编号】1002-1329(2008)02-0050-05【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摘要】规划审批决策是城市规划的关键,它不仅直接关系到城市总体功能的有效发挥,也关系到城市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整个城市公众福利的充分实现,而兼具正义与效率价值的城市规划审批决策体制应为城市规划审批决策的关键。
我国目前的城市规划行政最终决策体制缺乏正义与效率。
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作为一种革新城市规划审批决策体制的有益尝试,目的在于以城市规划委员会集体决策的方式取代过去行政首脑个人决策的方式。
但我国目前的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还名不符实,尚须在赋予城市规划委员会独立的审批决策权、改变城市规划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产生方式与监督城市规划委员会审批决策过程等方面加以完善。
【关键词】城市规划;审批决策;体制;正义;效率JUSTICE AND EFFICIENCY OF URBAN PLAN-NING APPROVAL DECISION-MAKING SYSTEM IN CHINA TANG ShaojunABSTRACT: Planning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de-cision-making is the key to the urban planning, whichis not only directly related to the effective exertion of urban functions, but also the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the economy, society, population, resources,environment and the full realization of the social welfare. Thus, the righteous and efficient urban plan-ning approval decision-making system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substitute the collective decision-making mode of Urban Planning Committee for the pas t in dividual decision -making mode of administrators, the new system of Urban Planning Committee is a beneficial attempt to renovate the approval decision-making system of urban planning.However, the present Urban Planning Committee system is unworthy of the name or the title, and it needs the perfection in the aspects of decision-mak-ing power of urban planning, staff constitution and public supervision.KEYWORDS: urban planning; approval decision-making; system; justice; efficiency城市是人类现代文明的标志,是人类社会存在的一种空间形式,是一定区域内的经济、政治、科技、文化或教育中心。
城市的发展以促进市民健康、安全、方便与舒适为依据,以城市规划为基本蓝图。
城市规划是政府调控城市空间资源、指导城乡发展与建设、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之一[1]。
城市规划不仅关系城市的公众安全与公共福利,也是促进整个城市科学协调发展的重要依据。
城市规划的作用要得以发挥与强化,“规划技术的完善是前提,规划的决策是关键,规划实施的管理和监督是保证,三者必须兼顾”[2]。
城市规划决策是城市规划管理过程的中心环节,能否实现城市规划的科学决策,将直接关系到城市总体功能的有效发挥,关系到城市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关系到整个城市公众福利的充分实现。
一般认为,对城市规划审批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有决策者的素质,决策当时的社会背景等多种因素,但笔者认为,兼具正义与效率价值的城市规划审批决策体制才是城市规划审批决策的关键。
1 城市规划审批决策体制的正义与效率分析城市规划决策是指决策主体针对城市规划过51程中已经发生、正在发生和将要发生的问题,收集信息、判断性质、选择方案、制定政策的活动过程[3]。
城市规划审批决策体制,则是指由城市规划审批决策主体、决策权力、决策依据、决策程序、决策监督等组成的有机决策管理体系,本质上就是有关城市规划审批决策的一系列制度安排。
所谓正义是一个相对于非正义而言的概念,是千百年来人类社会执着不已的价值追求。
在某种意义上,正义只能证伪,即“正义并不是一个可以正面直观的具体对象或事物,而是对各种破坏社会正常惯例和关系的非正义否定”[4],赫拉克利特甚至认为“如果没有不义,我们也就不知道正义的名字”[5]。
人们也总是从各种非正义的动机、思想、行为、结果等方面逻辑地推论出什么是正义,即在理论上否定非正义的,就是正义的。
此外,效率原本是经济学上的概念,意指成本和收益的比率,由于法经济学学科的兴起,效率才逐渐成为法律制度中重要的价值追求。
基于价值一般是指客体的存在、属性、作用等对于主体(人类或一定具体的人)的意义[6],对客体的价值加以分析既为人们判别客体的优劣或善恶提供了独特视角,也为人们从总体上确定客体的良莠有所助益,加之正义和效率是法律制度永恒追求的基本价值,因此,对我国目前的城市规划审批决策体制的正义与效率价值加以分析将不仅有助于从总体上判别我国目前的城市规划审批决策体制的优劣,也有助于认清“好”的城市规划审批决策体制应该具备的基本性质,进而为我国城市规划审批决策体制的革新指明路径。
城市规划作为一种公共服务,其终极取向还是为了社会公众,即人是城市的主人,城市规划归根结底是为了人。
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必须以“人”为本,必须尊重人、关心人、关心社区发展,讲求公平。
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必须“要提高市民的生活水平,关心他们的居住问题,为城市中所有的人,包括妇女、儿童、老龄人、残疾人以及无家可归者等等,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体现人人共享城市的思想。
”[7]从这一层面来讲,城市规划的审批决策就是在为城市人的未来生活空间提供综合布署和具体安排,是事关每位城市人利益的大事。
作为平等的主体,每一个市民都对城市这一生活空间拥有权利,每一个市民都共享城市的利益,每一个市民都享有参与城市规划决策的权利,这也是“人民城市人民建”的含义。
既然城市是大家的城市,城市规划决策当然就应该是大家共同参与协定的城市规划决策,而绝非个别人所谓的“各人应得的归于各人”、“公意永远是永远公正的”[8]意思。
基于市民参与城市规划决策的权利具有绝对、永恒、至高无上的特性,因此,只有城市中人人都能普遍地、直接地参与城市规划的讨论、协商,并经过大家一致或多数表决通过的城市规划决策才是正义的,也才具有正当性。
相应地,也只有足以保障这一点,城市规划决策体制才是正义的,才具有正当性。
通过全体市民协定的城市规划决策体制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城市规划决策的正当性,但由于一个城市的人口多则上千万,少则几十万,要把所有的市民都召集起来直接地讨论、协商决定城市的规划是极不现实的,既受到时间与空间资源条件的限制,也受到城市规划决策供给效率的限制。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指出:“我们不能想象人民无休无止地开大会来讨论公共事务”[8]。
试想如果要把北京的全体市民都召集起来讨论、协商决定北京的城市规划,不知将需要多么大的会议厅以及耗费多少的讨论、协商时间,如果要把北京城市的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都统统借助全体市民协定的方式来进行城市规划决策,那么整个城市的规划决策将可能出现难以想象的低效率。
罗尔斯认为“正义是评价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9],基于正义的首要性质就是具有公共性与普遍性、能够被社会普遍承认的、统一的价值标准,所以具体到城市规划审批决策体制而言,即为具有“公共性与普遍性、能够被社会普遍承认”等基本属性的城市规划审批决策体制才是正义的,反之,即为非正义。
同时,正义也离不开效率,效率低下,正义也无从谈起。
正义与效率对立统一、如影相随、唇齿相依,即所谓“无正义必无效率,无效率也将无正义”[10]。
所以,城市规划审批决策体制最为关键的一点就是要作到其正义与效率价值的兼顾与统一。
2 我国城市规划审批决策体制的正义与效率的现状我国关于城市规划审批决策体制的规定主要体现于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城乡规划法》的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二十条以及第二十二条。
按照这7条的规定,我国的城市规划主要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规划审批决策实行分级审批、规划审查前置与行政最终决策的原则。
规划管理P l a n n i n g A d m i n i s t r a t i on52第一,分级审批原则。
即我国的城市规划审批决策权分属不同级别的行政主体。
国务院负责审批:全国的城镇体系规划,省、自治区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所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审批其直接管辖的设市城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负责审批城市分区规划和有权编制分区规划的城市的重要详细规划;(地级)市人民政府负责审批其直接管辖的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负责审批其直接管辖的城市分区规划和有权编制分区规划的城市的重要详细规划;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审批其他非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第二,总体规划审查前置原则①,即我国的城市总体规划审批决策必须经过相应的审查机构的审查,审查程序先于决策程序。
《城乡规划法》规定:“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在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镇总体规划,在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