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秀教[2010]48号关于印发《2010年全区学校安全综治
- 莆教综[2010]80号
莆教综[2010]80号 关于印发教育民生工程建设战役实施考核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学校: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干150天、实施五大战役”的部署要求,教育民生工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了“五大战役”。
为打好教育民生工程建设战役,现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将《莆田市教育民生工程建设战役实施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莆田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代) 莆田市教育局二〇一Ο年九月二十五日主题词:教育 民生工程 考核 方案抄送:市府办、市政府督查室、市校安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莆田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9月25日印发莆田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文件 莆 田 市 教 育 局莆田市教育民生工程建设战役实施考核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大干150天,全力实施教育民生工程战役,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根据福建省教育民生工程建设战役实施考核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考核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八届九次全会及市委五届九次会议精神,坚持“先行先试、加快转变、民生优先、党建科学”,把教育民生工程作为推动我市教育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作为统筹城乡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各级各类教育布局调整的有效载体,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全身心投入、全天候运作,真抓实干、勇于突破,比学赶超、能快则快,确保如期完成今年各项建设任务,全力把教育民生工程实施好,为推动教育又好又快发展,服务港城崛起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围绕教育民生工程建设战役总体要求,分项目、分阶段、分区域实施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特殊教育提升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宿舍建设工程等三个攻坚战,坚持“好”字优先、能快则快,切实提高建设的质量和效益,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今年全市教育民生工程建设战役三大攻坚战的目标分别是:①校安工程全市规划新建校舍307幢,面积60.29万平方米;②特殊教育提升工程规划建设3个项目,今年完成计划任务1.74万平方米;③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宿舍建设工程规划建设22个项目,建设面积3.14万平方米。
莆秀校安办[2010]5号关于开展校园附属设施安全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
莆秀校安办[2010]5号关于开展校园附属设施安全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各中学、中心小学,区实验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根据市教育局3月18日下午召开的全市校安工程紧急会议精神,要求各学校进一步开展校园附属设施专项排查。
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排查时间:3月22日-4月1日二、排查内容:对中职学校、中学、小学附属设施,幼儿园园舍及附属设施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三、工作要求:1、各学校要组织力量于3月20日-3月21日对本校的附属设施安全隐患进行排查,认真填报附表中的相关数据,并对所提供的相关数据负全责。
3月22日起,区校安办负责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逐校进行排查。
2、排查结果以表格形式由区校安办负责汇总。
排查表格一式三份,必须由被排查学校校长签字,区建设部门和教育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经汇总上报市校安办。
3、民办学校作为此次排查的重点。
4、各学校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切实清除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请及时书面上报区校安办。
附:1、福建省校园附属设施排查表(学校用表)2、福建省中小学校附属设施排查情况统计表(市、县区用表)3、秀屿区校舍及附属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成员分工情况表二0一0年三月十九日抄送:市校安办、区府办存档莆田市秀屿区校舍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2010年3月19日印发附件3:秀屿区校舍及附属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成员分工情况表第一组:张金阳(区教育局)蔡清通(区建设局)刘志辉(湖东中学)负责:平海镇、月塘乡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及附属设施安全排查第二组:许俊明(区教育局)许文珊(区建设局)郑国立(平海中心小学)负责:埭头镇、南日镇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及附属设施安全排查第三组:林晨晖(区教育局)詹榕国(区建设局)朱子凡(大丘中学)负责:笏石镇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及附属设施安全排查第四组:陈国文(区教育局)黄清明(区建设局)杨国忠(私立实验中学)负责:东庄镇、东峤镇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及附属设施安全排查。
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安
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通
知
【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
【发文字号】闽教安[2010]6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安厅
【发布日期】2010.05.14
【实施日期】2010.05.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闽教安〔2010〕6号)
各设区市综治办、教育局、公安局:
5月12日上午8时左右,陕西省南郑县圣水镇林场村发生不法分子持菜刀闯入农村民办幼儿园行凶特大案件。
当日下午,公安部、教育部联合召开紧急视频会议,对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国务委员、公安部长孟建柱,中央综治委副主任、综治办主任陈冀平,教育部长袁贵仁,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为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的一系列指示
精神,不断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切实加大安全防范力度,确保广大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担负维护中小学幼儿园安全责任
各级综治、教育、公安部门要从近期省内外发生的校园恶性案事件中吸取沉痛教训,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消除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在领导力量、工作精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加大投入,一抓到底,持续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0年度高等学校“第六批特色专业建设点”名单的通知-闽教高[2010]34号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0年度高等学校“第六批特色专业建设点”名单的通知正文:----------------------------------------------------------------------------------------------------------------------------------------------------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0年度高等学校“第六批特色专业建设点”名单的通知(闽教高〔2010〕34号)各普通本科高校、独立学院,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度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0〕19号)及我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高〔2010〕12号)中有关第六批特色专业建设点的要求和规定,在高校申报的基础上,经2010年度高校省级第六批特色专业建设点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和我厅公示、审定,现将2010年度省级第六批特色专业建设点40个(见附件)予以公布。
希望各有关高校认真总结推广特色专业建设的先进经验,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办学质量。
福建省教育厅二○一○年四月六日附件:2010年度福建省高等学校“第六批特色专业建设点”名单序号学校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专业负责人1厦门大学考古学060103吴春明2厦门大学新闻学050251庄鸿明3华侨大学建筑学080701刘塨4福州大学微电子学071202何明华5福州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081401饶平凡6福建农林大学木材科学与工程082002林巧佳7福建医科大学医学检验100304欧启水8福建师范大学光信息科学与技术071203邱怡申9集美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081401陈发河10福建中医学院中药学100802褚克丹11漳州师范学院思想政治教育030404彭金发12泉州师范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605王晓东13泉州师范学院历史学(文博旅游)060101陈桂炳14福建工程学院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080302陈文哲15福建工程学院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080704侯根富16福建工程学院城市规划080702林从华17闽江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605林文忠18闽江学院测绘工程080901吴文英19莆田学院旅游管理110206余建辉20厦门理工学院车辆工程080306W黄红武21厦门理工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080601陈丽安22厦门理工学院服装设计与工程081406梁亚林23厦门理工学院物流管理110210W王斌义24三明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081101张启卫25龙岩学院生物技术070402阎锡海26福建警察学院治安学030501熊一新27武夷学院茶学(茶文化经济方向)090104杨江帆28仰恩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020102侯学文29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网络经济学020112黄山河30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广播电视新闻学050302张树华31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艺术设计(景观建筑方向)050408孟晓鹏32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广告学050303袁勇麟33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网络工程080613潘新民34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旅游管理(国际旅游方向)110206王柳云35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工商管理110201郭士正36集美大学诚毅学院软件工程080611W黄义新37福州大学至诚学院通信工程080604叶宇煌38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应用化学070302郭永榔39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工商管理110201吴声怡40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人力资源管理110205许文兴——结束——。
莆田十中学校安全工作计划(终结版)
莆田十中2010~2011学年度下学期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学校、社会的安定稳定,力促学校持续和谐发展,必须长抓不懈,警钟长鸣。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落实安全工作任务,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保障学校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及社会安定稳定,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学期安全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学校安全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宣传为先”的方针,树立“人人讲安全、事事有预案、个个保平安”的安全理念,围绕“平安宿舍”、“平安班级”、“平安校园”的创建目标,全面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构建“三级管理”(即校长、副校级、处室)、“四级防范”(即保卫科、班主任、保安、生管)的安全长效管理体系,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为师生营造一个安全祥和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二、工作目标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任务,提高管理水平;深入开展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保障水平;全面开展安全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定稳定。
三、具体措施(一)建立健全制度,落实安全责任。
1、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林光亮常务副组长:林朝晖副组长:蔡玉芳、卓文达、蔡昆成员:谢经贤、陈强、翁建梁、许伟、黄跃龙、郭剑光、潘东升、陈伟海、张碧华、谢淑桑、顾志忠、宋庆清、林一萍、王建忠,各年段长及班主任。
下设办公室,负责学校安全日常督查、协调、实施等工作。
主任:谢经贤(兼)同时,成立现场指挥组、协调联络组、后勤保障组、事件调查组、抢救组等临时性机构,并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重特大食物中毒事故、重特大自然灾害事故的处理提出了具体的操作流程及应对措施。
完善《莆田十中安全工作制度》《莆田十中突发安全事件处理应急预案》。
2、落实考勤制度,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0年度高校省级精品课程名单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0年度高校省级精品课程名
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建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0.04.06
•【字号】闽教高[2010]36号
•【施行日期】2010.04.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0年度高校省级精品课程名单的通
知
(闽教高〔2010〕36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福建广播电视大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度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0〕19号)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高〔2010〕12号)中有关精品课程的要求和规定,在高校申报的基础上,经2010年度高校省级精品课程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和我厅公示、审定,现将2010年度高校省级精品课程202门(本科100门,高职高专102门,见附件)予以公布。
希望各有关高校认真总结推广精品课程建设的先进经验,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办学质量。
福建省教育厅
二○一○年四月六日
附件:
2010年度福建省高校省级精品课程项目名单
2010年度福建省高校省级精品课程项目名单。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0.03.25•【字号】闽教安[2010]2号•【施行日期】2010.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安〔2010〕2号)各设区市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和3月22日全省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和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要加强对学校安全保卫和管理工作的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切实增强校园安全防范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克服麻痹松懈,保持高度警觉,做到警钟长鸣。
校长(园长)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加强对校园安全保卫和管理工作的领导,认真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园各项安全保卫和管理工作制度。
各级教育行政人员和教职工要履职尽责,心系学生,共同抓好校园各项安全保卫和管理工作的落实,严防不法之徒侵入校园伤害师生。
二、要加强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和安全防范制度建设。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迅即对现有涉及安全的规章制度进行一次清理和检查,凡没有建章立制的,要迅速制定;凡规章制度不健全的,要尽快补充完善;凡对规章制度执行不力的,要下决心调整有关责任人。
要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仓库以及管钱、管物的部门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寄宿制的学校、幼儿园,每半年至少由消防部门监督检查一次,其他中小学、幼儿园每年至少由消防部门监督检查一次校园消防安全。
要加强对教学楼、图书资料室、实验室的管理,重点部门、关键部位要安装报警器、配置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的监控设备,有条件的学校要将监控网络直接接到当地公安部门,严防校园案件和灾害事故的发生。
年继续执行莆田市
莆教[2011]2号关于2011年继续执行莆田市2010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办、文教局),市教师进修学院、市直各有关学校: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在过去几年的实践与探索中不断吸取经验,不断的补充、修订、使改革方案得以不断的充实、完善。
在实施的过程中,社会反映积极,过渡比较平稳,对实施素质教育,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以及促进初中教育均衡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导向作用。
为此,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局务会议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后决定,2011年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方案继续按照莆教[2010]7号文件执行。
请各县区(管委会)遵照执行。
附:《关于印发莆田市2010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莆教[2010]7)号二0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主题词:教育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高中招生 方案 通知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各县区委(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办公室。
莆田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1月28日印发莆教[2010]7号关于印发莆田市2010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办),市教师进修学院、市直各有关学校:《莆田市2010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已报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一月十一日〇〇主题词:教育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高中招生制度改革 方案 通知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各县区委(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办公室。
莆田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1月11日印发莆田市2010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莆田市教育局(2010年元月11日)随着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改革不断深入和高中新课程实验全面实施,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已成为建立基础教育新课程体系,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莆田市2010~2012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实施意见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莆田市2010~2012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莆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5.21•【字号】莆政综〔2010〕77号•【施行日期】2010.05.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莆田市2010~2012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实施意见莆政综〔2010〕7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单位,各直属机构、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2010~2012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实施意见》(闽政[2009]25号)和市委五届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推动我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经研究,现就2010年-2012年全市教育发展提出以下重点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工作方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和我省、我市实施意见,按照市委“以港兴市、工业强市”战略部署和“四用发展”的要求,扎实推动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湄洲湾港口城市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和科技支撑。
(二)发展目标持续推动教育事业发展,在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全面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到2012年,全市1个县(区)达到省定“教育强县(区)”标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加强;幼儿入园率达90%以上,基本普及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85%,进入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施阶段;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力争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0%以上;成人文盲率下降到8%以下,青壮年文盲率降到2%以下;15岁及15岁以上人口人均受教育年限达9年以上;初步形成覆盖全市城乡的社区教育网络体系;初步形成具有莆田特色的终身教育体系框架。
福建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建省学校安全目标
福建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建省学校安全目标责任制考评的有关规定》的通知【法规类别】中等教育【发文字号】闽教安组[2010]13号【发布部门】福建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10.06.21【实施日期】2010.06.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福建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建省学校安全目标责任制考评的有关规定》的通知(闽教安组〔2010〕13号)各设区市教育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关于学校安全目标管理的有关要求,努力实现学校安全目标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在认真总结近年来我省学校安全目标管理有关做法的基础上,我厅对学校安全目标责任管理有关规定进行了汇总和补充,现将新修的《福建省学校安全目标责任制考评的有关规定》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一日福建省学校安全目标责任制考评的有关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关于学校安全目标责任制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学校安全工作实际,现就设区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目标责任制考评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各设区市教育局在完成省教育厅年初下达的学校安全目标责任和《责任书》规定的全年各项安全目标责任的基础上,参加学校安全目标责任年终考评。
没有完成目标责任的,师生非正常死亡人数突破目标责任规定指标或发生因学校管理不善引发的学校负主要责任的校内师生非正常死亡事故的,视为目标责任制考评不合格单位,不参加当年学校安全目标责任制年终考评。
参加年终考评的设区市教育局,按照师生非正常死亡控制目标、学校安全管理和奖惩项目三大部分进行评分,每部分满分100分,总分合计300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一、师生非正常死亡控制目标100分。
凡师生非正常死亡控制在省厅下达的全年控制指标之内的,按满分计算。
突破控制指标的,不参加年终考评。
二、学校安全管理100分。
每年年终或下一年度初,省教育厅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设区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进行考评。
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2010年福建省教育督导工作要点的通知-闽政教督[2010]12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2010年福建省教育督导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2010年福建省教育督导工作要点的通知(闽政教督〔2010〕12号)各设区市教育局、教育督导室:现将《2010年福建省教育督导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二○一○年二月十日2010年福建省教育督导工作要点2010年全省教育督导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2010-2012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实施意见》,坚持督政督学并举并重方针,进一步调整完善教育督导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双高普九”、“两项督导”和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认真推进“教育强县”创建工作,强化教育工作的政府行为,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推进我省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一、加强教育督导理论与实践的学习研究1.加强教育与教育督导业务学习研究。
组织开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教育督导条例》等教育法规学习宣传,切实把握新时期教育发展战略,深刻领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结合日常“督政”、“督学”工作,开展教育和教育督导理论与实践的研究,提高教育督导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3月份召开教育督导工作年度会议。
二、全面完成“十一五”综合督政任务2.“双高普九”评估验收。
大力推进“双高普九”工程,加强业务指导,按计划组织开展对安溪等9个县(市、区)“双高普九”的评估验收,保证“十一五”全省“双高普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福建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10年度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10年度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0.03.04•【字号】闽教安组[2010]4号•【施行日期】2010.03.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安全正文福建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10年度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的通知(闽教安组〔2010〕4号)各设区市教育局,各有关省部属高等院校,厅直属学校: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强化责任落实,最大限度的预防和控制学校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平安校园,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根本要求。
2010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年”和我省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各项部署的重要一年,省政府对我厅下达五项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具体内容为:一、贯彻落实《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闽政文[2009]33号)精神,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二、按照《福建省开展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活动的指导意见》(闽安委[2008]29号)职责分工,负责检查、指导、督促各类学校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三、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意见》(闽政办[2009]200号)和《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暂行规定》(闽政办[2010]6号),加强学校车辆安全管理和驾驶员安全教育,有效预防和减少校车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贯彻落实《福建省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闽政办[2009]109号),加强校舍安全工程管理。
五、校园内和由学校组织的活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较大事故控制在1起以内,不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
现结合我省学校安全工作的实际,将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分解下达到各设区市和有关学校,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控制目标(一)各设区市学校安全管理控制目标:1.师生各种非正常死亡人数控制在万分之零点六之内(见附表);2.校园内和由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发生的师生非正常死亡人数控制在万分之零点零五之内(见附表);3.不发生因管理不善引发的校内火灾、食物中毒、校舍倒塌等并导致师生死亡的校方责任事故;4.校园内和由学校组织的活动中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安全事故;5.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校车交通事故。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福建省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0.03.16•【字号】闽委教宣[2010]12号•【施行日期】2010.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闽委教宣〔2010〕12号)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各高等学校:2010年春季新学期已开学。
为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高校安全稳定工作,确保我省高校持续安全稳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深入开展高校安全稳定隐患排查整改各地、各高校要继续坚持季度校园维稳情况排查调处报告工作制度,形成每季度定期组织开展一次校园维稳情况排查调处工作的长效机制。
要坚持内紧外松和保密原则,按照“认真、低调、平稳、稳妥”的要求,严密安排、精心组织、认真开展、扎实推进。
各本科高校、省属高职高专院校维稳办要于每季度末月30日之前,将本校维稳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向省校园维稳办(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报告。
各市属院校维稳办要于每季度末月30日之前,将本校维稳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向设区市校园维稳办报告。
各设区市校园维稳办要于下季度首月3日之前,将本地区校园维稳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向省校园维稳办(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报告。
当前,各地、各高校要迅速集中开展第一季度高校安全稳定隐患大排查。
重点检查:学校教室、图书馆、实验室、礼堂、食堂、师生宿舍等人员聚集的重要场所安全防范情况;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方面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设施的情况;学校班车及校园、校园门前等交通安全情况;后勤管理工作和饮食卫生及安全情况;校园周边环境及治安状况;教育教学管理、毕业生思想动态、敌对势力渗透和网络信息安全、容易引发群体性事端的人员及群体以及与师生切身利益攸关等问题的安全稳定管理工作、措施制度和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等等。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度莆田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检查考评情况的通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度莆田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检查考评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莆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1.06•【字号】莆政办[2011]1号•【施行日期】2011.0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度莆田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检查考评情况的通报(莆政办〔2011〕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度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检查考评工作的通知》(莆政办明电[2010]51号)要求,由市监察局、公安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工商局、安监局、教育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旅游局、消防支队等部门组成的五个联合考评督查组,于2010年11月26 至30日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展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进行考评。
现将考评情况通报如下:一、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落实情况从考评和检查情况来看,2010年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福建省构筑社会单位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指导意见》(闽政办〔2010〕148号)要求,结合实际,统筹规划,积极开展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通过以点代面,树立典型,在落实政府部门四项责任、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截至11月26日,全市共发生火灾299起,死亡2人,受伤1人,直接财产损失454.0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上升了10.33%,亡人数下降了33.33%,伤人数与去年持平,直接财产损失下降了14.09%,火灾四项指数实现“两降一平一升”,确保了全市火灾形势稳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2010年,各县(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取得了明显成效,火灾形势虽然总体保持平稳态势,但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一是相关职能部门参与“防火墙”工程建设机制还未形成。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莆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4.26•【字号】莆政办[2010]58号•【施行日期】2010.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的通知(莆政办〔2010〕5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我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简称校安工程,下同)实施以来,各级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校安工程的各项部署,按照全市校安工程总体规划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加大资金投入,精心组织实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校安工程建设,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的通知》(闽政办〔2010〕113号)精神,现就完善我市校安工程总体规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程建设任务根据闽政办〔2010〕113号精神,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先重建后加固”的原则,突出无设防校舍的重建任务,到2013年底,用五年时间全面完成我市校安工程,全市中小学校舍规划加固和重建的面积256.53万平方米,其中加固114.07万平方米,占44.47%;重建142.46万平方米,占55.53 %。
(一)2009-2011年完成无抗震设防校舍重建117.70万平方米。
2009年已完成10.68万平方米。
2010-2011年完成107.02万平方米(各县区任务详见附表),其中2010年53.51万平方米,2011年53.51万平方米。
(二)2012-2013年,完成6度及少量7度不达标校舍的重建和所有校舍加固任务,具体工作安排待实施时再研究。
(三)中小学构筑物(如围墙、护坎、护坡等)根据排查情况由各县(区、管委会)在2010-2011年自行安排维修或重建,市直学校由市本级负责安排维修重建,存在明显隐患的要立即停止使用或拆除重建。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安厅关于严密防范涉校涉生暴力犯罪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安厅关于严密防范涉校涉生暴力犯罪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安厅•【公布日期】2010.03.03•【字号】闽教安[2010]5号•【施行日期】2010.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安厅关于严密防范涉校涉生暴力犯罪的通知(闽教安〔2010〕5号)各市、县(区)教育局,公安局(分局):近一段时间以来,我省发生多起中小学生打架斗殴恶性案件,致多名学生伤亡,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也给青少年学生及其家庭带来了无法弥补的损失。
根据省委领导关于“加强校园治安管理,整治校园周边秩序,遏制涉校暴力犯罪”的重要批示精神,为切实加强中小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广大青少年学生的生命安全,现就严密防范涉校涉生暴力犯罪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涉校涉生暴力犯罪的严重性与危害性涉校涉生暴力犯罪不仅严重影响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而且直接危害青少年学生的生命安全。
近一段时间以来,我省一些地方和学校中小学生打架斗殴、持械伤人,校外不法青年伤害学生等事件频频发生,严重干扰了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危及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和学校要从已发生的涉校涉生暴力恶性事件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提高对严密防范涉校涉生暴力犯罪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加强对学生的法制宣传和教育管理,强化校园安全管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共建和谐校园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深入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集中整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和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维护校园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和教育部《六条措施》,在学校周边治安复杂地区有针对性地开展治安巡逻,严厉打击侵害校园和伤害青少年学生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营造保障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和氛围。
要深入开展交警护学岗活动,完善学校门前交通警示标志,落实维护校园门口道路交通秩序的人员与责任,确保广大师生进出安全。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度乡镇教育工作评估情况的通报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度乡镇教育工作评估情况
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莆田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08.31
•【字号】莆政综[2011]155号
•【施行日期】2011.08.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度乡镇教育工作评估情况的通报
(莆政综〔2011〕15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的通知》(莆政综[2009]143号)精神,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开展对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2010年度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
经评定,赖店镇、枫亭镇、华亭镇、忠门镇人民政府获得优秀等级。
各奖励2万元用于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希望教育工作优秀等级的乡镇再接再厉,认真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好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教育工作职责,持续努力,争创“教育强乡镇”,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O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今年的莆田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莆田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文件莆综治委学校治安组办[2011]1号关于开展全市学校幼儿园校园周边安全环境整治年行动的实施方案各县区(管委会)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省属、市直各学校:为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安全环境,营造一个平安、文明、和谐的校园周边环境。
经研究决定,从4月15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市学校幼儿园开展校园周边安全环境整治年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维护校园安全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意见》,以治理校园及周边交通、饮食安全、治安环境、强化学校安全防范和管理为重点,努力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狠抓校园周边安全环境工作措施的落实,努力消除涉校涉园恶性案件、事件带来的不良影响,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确保校园及周边地区平安稳定。
二、工作目标通过整治年活动,努力实现“五个确保”:确保校园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确保不发生涉校涉园重大恶性交通事故;确保校园及周边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政治事件和群体事件;确保校园及周边不发生师生及幼儿受到严重伤害的恶性案件;确保校园及周边不发生师生食品中毒事件。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全市学校幼儿园周边安全环境集中整治年活动从4月15 日开始,至12月30日结束。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5日——4月25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充分利用广播、网络、报纸、标语等多种宣传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加大对校园(幼儿园)周边安全环境整治年行动的宣传,使学校幼儿园周边安全环境整治年行动家喻户晓。
各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制定本本部门专项治理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26日——10月7日)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紧紧围绕《全市学校幼儿园校园周边安全环境整治年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立足实际,认真研究谋划工作举措,扎实推进整治年行动的开展。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先进单位的决定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先进单位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莆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3.13•【字号】莆政〔2011〕22号•【施行日期】2011.03.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先进单位的决定莆政〔2011〕2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强有力领导下,我市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市安全生产单列考核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各项指标都较好地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控制目标范围内,实现了事故四项指数的全面下降。
经市政府安委会组织考核评定,荔城区人民政府、秀屿区人民政府、涵江区人民政府评为201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先进单位;城厢区人民政府、仙游县人民政府、湄洲岛管委会、北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评为完成201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达标合格单位;在市直单列考核单位中,市教育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海洋与渔业局、莆田海事局、市交通运输局、莆田电业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等9个单位评为201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先进单位;市交警支队、市水利局、市旅游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机总站、市经贸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卫生局、中石化森美莆田分公司、中石油莆田销售分公司等10个单位评为完成201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达标合格单位。
希望各级各有关单位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和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继续探索完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为实现“跨越发展、宜居港城”工作目标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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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秀教[2010]48号
关于印发《2010年全区学校安全综治
平安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实验小学、特教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现将《2010年全区学校安全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校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莆田市秀屿区教育局
二O一O年四月二日
2010年全区学校安全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要点
2010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年”和全省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各项部署的重要一年。
根据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学校安全综治平安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要求,制定 2010年全区学校安全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2010年为全市“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年”,全区学校安全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学校安全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学校安全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以深化巩固“平安校园”创建为主题,以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年”活动为重点,以预防和遏制学校各类安全事故、校园治安案件为目标,确保学校常规安全教育实施到位,安全稳定责任落实到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全力实现学校安全责任事故为零,师生非正常死亡人数严格控制在市教育局和区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并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切实维护教育安全稳定与和谐。
二、工作要点
(一)切实抓好以下安全常规工作
1、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
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继续落实学校校长(园长)与全体教职工层层签订安全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分解目标责任,把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2、完善制度建设。
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健全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制度。
3、完善预案,加强预案演练。
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职责明确、联络畅通、切实可行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预案,对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突发性自然灾害、易发性流行性传染病、学校重大集体活动等预案要进一步细化,增强实用性和操作性。
建立救援队伍,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在防汛、防暴雨、防雷击等灾害性天气方面和各类突发事件发生时,做到反应迅速,措施及时,确保师生安全。
继续加强师生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着重突出地震、火灾、雷击等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自救等综合演练,提高全体师生自救互救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今年全区各学校每学期仍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师生进行一次处置突发事件演练。
4、继续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模式。
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是落实学校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的根本途径。
各学校要完善学校总体和各岗位安全工作流程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对照《关于印发秀屿区教育系统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层次及安全管理职责的通知》(莆秀教[2009]33号)文件要求和关于安全职责的具体分工,全体教职工都要参与学校的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职责、掌握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技能。
5、规范档案资料管理。
按照《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五年规划》(莆秀教[2009]37号)文件要求,规范档案资料管理,促进本校安全及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规范化管理,使学校安全管理的文字资料和文书档案更加规范。
今年,市、区教育局将开展安全档案建设达标检查。
6、不断强化师生公共安全教育。
一是加强教师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要求,落实公共安全教育内容,将公共安全教育列入学校课程教学计划,列入教
师尤其是班主任的校本培训计划,并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
抓好安全课程开设情况检查,组织学生安全知识考核,加强安全教育教学研究,开展安全课程优质课观摩。
利用好开学时机和“安全教育日(周、月)”,把安全知识教育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
以安全法律法规为重点,以安全常识为基础,面向广大青少年学生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学生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了解安全基本常识,掌握在紧急情况下自救互救的基本技能。
重视加强国家安全、反邪教、法纪法规和行为规范等各类专题教育活动。
7、继续开展安全文化建设。
在教师中开展安全技能大比武活动。
在学生中开展安全自救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征文比赛和电脑漫画比赛等各类主题活动,采取形象直观的方式对学生进行防溺水、防火、防震、防触电、防煤气中毒、防信息诈骗和交通安全等知识的教育。
8、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继续贯彻落实《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安全工作六条措施》和3月22日全省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定期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对校园周边道路安全和交通秩序,以及校园周边的危险设施,非法网吧、书摊、食杂店等场所进行定期检查。
依法整治校园周边文化环境、清理校门口乱停车辆和流动摊点,协助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敲诈学生财物,危害师生人身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积极争取社区、家长的支持,为学生创造良好安全的社区环境,强化家长监护意识,共同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防范。
进一步改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
(二)努力做好四项重点工作
1、集中力量开展隐患排查,不折不扣狠抓隐患整改。
一是排查与整改并举。
市教育局确定今年为全市“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年”,各学校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不折不扣狠抓各种安全隐患特别是校舍、校园附属设施、楼道、消防、食品卫生、集体活动、接送学生车辆、自然灾害等易引发群死群伤的各类隐患排查,做到一所学校不漏、一处隐患不漏。
发现隐患,要提出明确要求,落实责任,立即整治。
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进行认真梳理归类,建立台帐,按照“一个安全隐患、一套整改措施、一名责任领导”的原则限期整改。
二是加强检查督促。
建立学校安全巡查督查制度。
要进一步强化检查督促工作,规范督查内容,加大对隐患整改情况跟踪督促的力度,提高检查效果。
区教育局每季度将组织一次、学校要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稳定工作检查,及时掌握动态,分析形势,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确保学校各种设施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标准。
三是加大对安全工作和事故隐患整改资金的投入。
各学校要将安全资金纳入学校的年度预算和近期发展规划,加大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资金投入,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2、开展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活动。
按照市安委会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活动的有关要求,全面开展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三年行动,认真抓好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活动的级别评定及分类整改工作,不断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学校安全条件,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促进学校安全防范能力的不断提升。
3、继续做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
去年按照省、市、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过制定实施方案、专家组排查,对全区所有学校建筑物进行安全和抗震鉴定,并制定了校舍建设三年规划。
今年,要继续加大这项工作的力度,集中力
量解决全区校舍原设计抗震设防烈度6度及无设防的校舍问题;对洪涝灾害易发地区、山体滑波、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存在安全隐患进行迁移避险,提高校舍综合防灾能力。
4、巩固成果,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要继续按照区委教育工委、区教育局《关于印发莆田市秀屿区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五年规划的通知》(莆秀教…2009‟37号)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平安校园创建的具体目标要求,进一步丰富“平安校园”创建载体,进一步加大“平安校园”建设宣传力度,积极营造人人参与“平安校园”建设的良好氛围,推动“平安校园”建设活动不断深化。
各学校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大“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经费和校园硬件设施建设的投入。
在确保创建条件的前提下,力争使区级“平安校园”创建率达到50%以上,再创建市级“平安校园”典型学校5所。
努力建设和谐的校园文化,创建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
通过创建活动,形成一批典型示范学校。
市、区教育局将适时召开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经验交流会,及时总结和宣传平安建设先进学校的典型经验。
主题词:教育安全要点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区委办、区府办、区安办、区综治办
莆田市秀屿区教育局办公室2010年4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