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推行“五全”服务 促进公共资源交易阳光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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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24年工作总结和下步工作安排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24年工作总结和下步工作安排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24年工作总结和下步工作安排(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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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铜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铜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铜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8.24•【字号】黔府办函〔2023〕39号•【施行日期】2023.08.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铜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23〕39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中国(铜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8月24日中国(铜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廊坊等33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2〕126号)精神,全面推进中国(铜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铜仁综试区”)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结合铜仁实际,以促进产业发展为重点,围绕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健全产业链、完善供应链、提升价值链,着力在业务模式和监管服务方面创新探索,助推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跨境电子商务要素及资源有序流动和高效配置,激发企业参与铜仁综试区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更好发挥政府的引导、激励、整合、协调以及监管服务作用,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坚持循序渐进、协同发展。

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条件,整合发展、循序渐进,逐步完善跨境电子商务基础设施。

鼓励和引导传统制造企业、外贸企业依法依规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逐步由货物贸易向服务贸易、数字贸易拓展。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12.30•【字号】黔府办发〔2023〕25号•【施行日期】2023.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黔府办发〔2023〕25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国家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推进交通强国建设实施纲要〉的通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优化城市公共交通结构,夯实发展基础,构建适合城市自身特点和需求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形成覆盖有效、衔接顺畅的服务网络,推动我省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

到2025年,贵阳、凯里、遵义、都匀成功创建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城市主城区高峰期公交车平均运行速度不低于20公里/小时;贵阳市新增及更新公交车辆中新能源车占比达到100%,其他城市不低于90%;城市人民政府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承担公益性服务等补贴补偿资金到位率100%;城市公共交通乘客满意度达到85%。

到2035年,城市公共交通设施更加完备、公交出行更加便捷、服务更加优质、安全更加稳固,基本建成现代化城市公共交通体系。

二、主要任务(一)改善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基础条件1.强化规划引领。

科学编制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确保城市公共交通网络布局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所确定的空间布局优化安排相一致,并在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中统筹落实城市公共交通场站用地需求,促进城市公共交通与城市发展的良性互动、高度协调。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发挥一揽子财政金融政策措施引导作用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通知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发挥一揽子财政金融政策措施引导作用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通知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发挥一揽子财政金融政策措施引导作用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2.06.10•【字号】黔财金〔2022〕23号•【施行日期】2022.06.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正文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发挥一揽子财政金融政策措施引导作用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通知黔财金〔2022〕23号各市(州)财政局,县(市、区)财政局,各相关金融机:为贯彻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全国财政支持稳住经济大盘工作以及全省财政支持稳住经济大盘等有关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根据《财政部关于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支持金融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通知》(财金〔2022〕6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任务清单的通知》(黔府发〔2022〕10号)文件要求,发挥一揽子财政政策引导作用,撬动金融资源更好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现就有关贯彻落实事项通知如下:一、稳定市场主体(一)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作用,激活市场活力。

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三农”主体、创业创新以及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融资担保支持,弱化或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率,担保费率不高于2%/年,并逐步降至1%/年以下,省级风险补偿金对符合条件的银担合作业务给予风险补偿和担保费补贴。

贵州省融资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内新增融资再担保业务40亿元,向上对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向下为市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分险,争取将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业务纳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范围,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流向普惠领域,为稳定市场主体提供强有力的融资担保支持。

(二)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

各市县财政部门要会同人社等部门深入工业园区、产业园,进企业、入社区,实行送政策上门,助力援企稳岗,重点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支持。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1.31•【字号】黔府办发〔2024〕2号•【施行日期】2024.01.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4〕2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和单位:为抓好《政府工作报告》落地落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扛起政治任务《政府工作报告》是经省委同意、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省政府部署推动全年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施工图”和“任务书”。

各地各部门要把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作为贯穿全年工作的“重头戏”,作为检验政治担当政治能力的“试金石”,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组织上高位推动,在措施上具体深入,在成果上务实有效,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圆满完成。

二、细化目标任务,合力推动落实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统筹抓总职责,厘清本单位和责任单位职责界限,既不能“挂空名”只做“自家事”,也不能层层转嫁责任;要坚持实化量化项目化,对相关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分季度研究制定进度计划,分地区分行业科学下达目标任务,逐项谋划工作方案和保障措施,按程序报分管省领导审定后实施。

对所涉事项,省直部门和地方政府要坚持“同题共答”,建立“双台账”,细化“双责任”,问题整改实行“双销号”,完不成任务实行“双担责”。

工作中要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不得简单地把召开会议、出台文件、调研检查、追责问责作为抓落实的全部或主要内容,从源头上防止“上下一般粗”“工作走过场”等问题。

三、开展跟踪督查,强化结果运用牵头单位要会同责任单位于2024年2月18日前在省政府督查督办系统填报涉及任务分季度进度安排。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试点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试点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试点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在我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试点已经成为了一项重要的改革举措。

通过标准化试点,可以提高交易的公开透明度,降低交易成本,增强服务效率。

这种改革经验是否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特点,值得我们深入探讨。

一、标准化试点的背景及意义1.1 背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深化,公共资源的交易日益频繁。

然而,由于各地域、行业、规模等差异,交易服务标准的不统一导致了许多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的标准化试点成为了当务之急。

1.2 意义标准化试点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提高交易的公开透明度,减少不规范行为的发生;- 降低交易成本,推动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 增强服务效率,为社会各界提供更加便捷和高效的服务。

二、标准化试点的实践经验2.1 制定统一标准在标准化试点中,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制定统一的标准。

这些标准涵盖了公共资源交易的各个环节,包括公告发布、资格审查、竞价交易等。

这些统一标准的制定,使得交易服务更加规范和透明。

2.2 强化信息评台建设标准化试点还强调了信息评台的建设。

通过信息评台,交易的各个环节可以得到有效管理和监控,保证了整个交易过程的公开和公正。

2.3 加强监督和评估标准化试点还强调了对交易服务的监督和评估工作。

通过这些工作,可以及时发现问题,保证标准化试点的顺利进行。

三、标准化试点的经验可复制可推广的特点3.1 可复制性标准化试点的经验具有一定的可复制性。

通过上述的实践经验,我们可以总结出一套综合性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的标准化试点模式。

这套模式可以在不同地域、不同行业中得到复制和推广。

3.2 可推广性标准化试点的经验还具有一定的可推广性。

在标准化试点的过程中,可以总结出一些推广经验,包括统一标准的制定、信息评台的建设、监督和评估工作等方面。

这些经验可以在其他领域、其他行业中得到推广。

四、个人观点和理解个人认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试点的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是十分宝贵的。

2024年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有关事项实施方案

2024年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有关事项实施方案

2024年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有关事项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2024年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有关事项的实施方案是根据国家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具体管理措施。

本方案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平公正、透明高效的原则,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推动公共资源合理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改进公共资源交易制度1. 完善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明确交易流程,细化交易规则,提高交易透明度与公正性。

2. 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机制,加强监督检查,规范交易操作,保障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平和公正。

3. 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平台,对交易信息进行公开、公示,提高信息透明度,促进公众监督。

4. 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和解决公共资源交易中出现的各类投诉和纠纷,维护交易秩序。

三、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效率1. 强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数字化改革,提高交易信息处理和管理的效率,推行网上交易,提高交易的便利性和高效性。

2. 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的标准化,建立统一的交易规则和标准,促进交易的规范化和有序进行。

3. 加强对交易主体的培训和引导,提高交易主体的交易技能和专业水平,提高交易效率。

4. 鼓励公共资源交易的创新,推动交易模式和工具的创新,提高交易效率和交易服务的质量。

四、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风险管理1. 建立完善公共资源交易风险评估机制,对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2. 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督检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交易主体进行处罚和整改,维护交易秩序。

3. 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的信息安全管理,防止信息泄露和恶意攻击,保障交易主体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与可持续发展的结合1. 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与可持续发展相结合,加强对可持续发展相关项目的交易管理,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实施。

2. 强化公共资源交易对环境保护的要求,加强对环境影响评估的管理,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运行,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共资源交易要深化平台整合共享,坚持应进必进、统一规范、公开透明、服务高效原则,加快推进平台交易全覆盖,完善分类统一的交易制度规则、技术标准、数据规范,创新交易监管体制,推动公共资源阳光交易,着力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贵州省内开展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公共资源是指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具有公有性、公益性的资源。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公共资源交易是指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具有公有性、公益性的资源交易活动。

第二章交易范围第六条加快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体制,将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药品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国有土地和矿业权出让转让等交易事项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公共资源交易实行目录管理,《目录》由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会同相关部门依据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拟定,经公开征求意见,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省人民政府需要对《目录》进行调整的,按照以上程序适时调整并公布实施。

第八条各地各部门对与《目录》范围内交易内容重复并正在建设或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责令停止建设并按要求进行整改。

第三章交易管理第九条各级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作为市场准入、项目审批、资质资格审核的重要依据。

建立行政部门、司法机关等的联合惩戒机制,对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市场主体,依法限制或禁止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第十条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未依法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或者将项目化整为零以及采取其他方式规避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责任。

第十一条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积极开展以下工作:(一)负责交易场所设施、电子系统的建设和维护;(二)负责项目登记、信息发布、场所安排、交易保证金代收代退、出具进场交易证明书、立卷归档、档案查询等服务;(三)负责见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管理和维护现场秩序;(四)为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监管通道,记录并向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交易主体在交易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五)承担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3.21•【字号】黔府办发〔2024〕6号•【施行日期】2024.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发〔2024〕6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3月21日贵州省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贵州省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部署要求,聚焦聚力推动《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落地落实,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全面提高政府依法履职能力1.推动政府职能优化协同高效。

根据机构改革方案,调整优化政府部门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完善权责清单。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并及时动态调整。

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实现一批高频、面广、问题多的“一件事”高效办理。

(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服务中心、省有关单位、各市〔州〕政府)2.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着力破除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

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严格公平竞争审查。

持续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州〕政府)3.加快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健全和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制,规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促进公平竞争,加强廉政建设,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实行政府主管、行业监管、行政监察的原则。

公共资源交易实行管办分离、统一进场、集中服务、规则主导、全程监管的运作机制。

第四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行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及管理重大事项的领导和决策权;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负责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

第五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职能为:(一)负责土地和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转让的组织实施;负责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公告、公示发布;负责交易保证金代收代退;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现场服务、管理和见证,对现场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纠正、记录,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报告,维护公共资源交易秩序。

(二)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为交易各方主体及有关监督部门提供公开透明、安全、高效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和监督平台;负责收集、存储和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为交易各方主体提供政策法规信息、企业信息、专业人员信息等信息咨询服务;负责开标、评标现场影音资料的存储和归档。

(三)协同相关部门制定公共资源交易流程,协助相关部门查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并进行通报曝光;协助做好综合评标专家库建设和综合评标专家管理;协同相关部门建立投标人(竞买人、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中介组织、评标专家等相关单位和人员的从业诚信档案及信用评价制度,实行动态管理。

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施意见

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施意见

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贵州省委员会,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7.16•【字号】•【施行日期】2021.07.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施意见(2021年7月16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及其他各方面体制改革,促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坚持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有机结合,坚持扩大高水平开放和深化市场化改革互促共进,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着力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实现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促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在参与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实现更大作为,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在实施数字经济战略上抢新机,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努力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

二、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培育更多充满活力的市场主体(一)大力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

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服务国家战略目标,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模拟考试(综合+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第六次) (3)

模拟考试(综合+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第六次) (3)

模拟考试(综合+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第六次)姓名: [填空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 [填空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单选题(每题2分,共50分)1.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单选题] *A.土地所有权B.土地承包权C.土地经营权(正确答案)D.土地使用权答案解析:《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二条:“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

”2.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用()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单选题] *A.书面B.口头C.数据电文(正确答案)D.电话答案解析:《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八条:“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除依法需要保密外,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通过报纸、网络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建立健全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日。

[单选题] * A.30(正确答案)B.20C.10D.15答案解析:《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六十二条: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充分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

4.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当立足()职能定位,坚持电子化平台的发展方向,遵循开放透明、资源共享、高效便民、守法诚信的运行服务原则。

[单选题] *A.公共管理B.集中交易C.集中监督D.公共服务(正确答案)答案解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当立足公共服务职能定位,坚持电子化平台的发展方向,遵循开放透明、资源共享、高效便民、守法诚信的运行服务原则。

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贵州省委员会,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2.31•【字号】•【施行日期】2021.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关正文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各市(自治州)、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省军区、武警贵州省总队党委,各人民团体:现将《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2021年12月31日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为深入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全省发展大局中统筹谋划,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续写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总体目标。

将中央要求与贵州实际紧密结合,积极开创具有贵州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

到2025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各地区各层级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并进,更多地区实现率先突破,更好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对法治贵州建设、法治社会建设的引领和带动作用,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贵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7.30•【字号】黔府办发〔2021〕18号•【施行日期】2021.07.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1〕18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7月30日贵州省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决策部署,提升税收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水平,打造税务领域“贵人服务”品牌,更好服务贵州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新时代贵州精神,围绕“四新”主攻“四化”,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提升纳税缴费便利化水平,提升政府数据治理应用能力,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降低征纳成本,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为推动贵州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二)工作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坚持依法治税,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坚持为民便民,更好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合理需求;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解决税收征管中的突出问题;坚持目标导向,推动税收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改革创新,推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理念和方式等全方位变革;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各项改革,提升税收治理效能。

(三)主要目标到2022年,税务执法规范性、税费服务便捷性、税务监管精准性取得重要进展。

到2023年,基本建成“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实现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基本建成“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实现从无差别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转变;基本建成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税务监管新体系,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

贵州省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全文)

贵州省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全文)

贵州省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加快政府数据汇聚、融通、应用,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提升政府社会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及其相关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数据,按照相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政府数据,是指行政机关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各类数据,包括行政机关直接或者通过第三方依法采集、管理和因履行职责需要依托政府信息系统形成的数据。

本条例所称的政府数据共享,是指行政机关因履行职责需要使用其他行政机关政府数据和为其他行政机关提供政府数据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的政府数据开放,是指行政机关面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供政府数据的行为。

第四条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应当具有合法目的和用途,遵循正当、必要、适度的原则,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保守国家秘密,保护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和隐私。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省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工作,建立议事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工作的重大事项。

市、州和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工作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大数据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的统筹管理和政府数据的协调调度等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建设和运行维护的政务信息系统,应当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购买服务、统筹资金保障的方式进行建设和运行维护,促进数据汇聚、数据共享、系统互通、业务协同。

第八条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应当在全省统一的政府数据共享平台、开放平台上进行。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4.30•【字号】筑府办函〔2021〕21号•【施行日期】2021.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筑府办函〔2021〕21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有关企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贵阳市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站位,深化认识。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的关键之举,是推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工作要求,主动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着力打造“服务和效率高于周边、成本和负担低于周边”的营商环境新高地,为全面落实“强省会”五年行动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切实压实责任,推动落实。

市各有关单位、各区(市、县、开发区)要根据《工作要点》,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点任务,进一步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定期调度、强力推进,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开展走访调研,认真剖析问题根源,扎实抓好整改落实。

三、切实强化统筹,形成合力。

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职责,进一步加强责任单位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

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市营商办)要会同市督办督查局对《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明查暗访和指标监测,督查情况和监测结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

让公共资源在阳光下交易

让公共资源在阳光下交易

让公共资源在阳光下交易公共资源是一种社会共享的财富,能够带来很多好处,如提高社会福利、促进经济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

然而,由于公共资源的特殊性,常常存在让公共资源在阴暗的环境下被交易的问题,这不仅使得资源分配不公平,还容易滋生腐败行为。

因此,让公共资源在阳光下交易十分重要。

首先,让公共资源在阳光下交易有助于提高交易透明度。

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公共资源的交易过程如果处于透明的阳光下,便能够避免不正当的牟利和权力滥用。

相关部门和组织可以制定公开的交易规则,确保任何人都能够了解和参与资源交易的具体过程。

此外,公开的交易信息也能够让参与者更好地评估资源的价值和市场需求,从而避免资源被低估或高估。

其次,阳光下的公共资源交易有利于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腐败是公共资源交易中常见的问题,容易导致贪污、滥用职权和以权谋私等不良行为。

如果交易处于阳光下,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能够更容易发现和阻止这些腐败行为,有利于减少资源浪费和滥用。

同时,阳光下的交易也会增加参与者的风险承受意识,降低腐败风险的发生。

此外,阳光下的公共资源交易有助于提高社会公众对资源分配的参与度。

公共资源是社会共享的财富,涉及到每个人的利益。

让公共资源交易过程在阳光下进行,有助于公众了解资源的具体利用情况和分配方式,促进公众对资源交易的监督和参与。

这样一来,每个人都能够更加公平地分享资源带来的好处,提高社会公平性和人民的满意度。

最后,阳光下的公共资源交易有助于建立信任和社会稳定。

公共资源交易如果处于阴暗的环境下,容易引发杂音、谣言和猜疑,破坏社会的信任基础。

而阳光下的交易能够增加交易的可信度,有助于建立起良好的信任关系,减少社会矛盾和纠纷的发生,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总之,让公共资源在阳光下交易是保障资源分配公平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

通过提高交易透明度、防止腐败、促进公众参与以及建立信任和稳定,能够实现公共资源的有效管理和合理利用,推动社会的持续发展。

因此,政府和社会应共同努力,推动公共资源交易过程的阳光化,使其成为社会发展的助力。

打造贵州公共资源交易新模式

打造贵州公共资源交易新模式
比人 多 ”的怪象 。
第三 ,通过大数 据开展经济 发展预测 。贵州省通
过数据分析发现 ,场 内的工程建设项 目交易额与贵州省
的建筑业产值有着密切的关系。工程建设项 目交易结束 以后 ,每过两个季度 ,也就是半年左右 的时间 ,就会逐 渐转换为贵州省的建筑业产值。为此 ,贵州建立 了经济 预测分析模型 ,这个模 型通过半年的运行 ,准确率达到 了9 0 %,为行业管理部门的经济预测提供了较精准的预 判决策参考 ,起到 了大数据风向标的作用。 贵州开展公共 资源 交易大数据 的应 用分析 ,下一
贵州 省作为 国家明确 的大数据综合试验 区 ,贵州
省 委省政 府在 强力推进 大数 据的聚 、通 、用 的同时 ,
要 求打造贵州公共资源交 易 “ 数 据铁 笼”规范公共资
源交 易工 作。
发挥风 向标 、晴雨表 、照妖镜的作用
贵州省 以公共资源交 易平 台整合为契机 ,围绕数 据监管 、数据服 务和数 据理政三大主题 ,强力推进 大 数据 的分析运用 工作 ,充分发挥大数据风 向标 、晴雨 表 、照妖镜 的作用 。 日前 ,贵州省公共 资源交易 中心主任张洪在接 受 记者采访 时通过三个例子 ,详细地介绍 了贵州省在推 进大数据分析运用工作 时 ,其所 发挥 的作用 。 第一 ,运用大数据开展市场 主体行 为分析 ,规范
标价 格 是 2 2 0 0 - - 3 0 0 0元 / 吨 ,但 这个 项 目的 中标 价
市县 三 级 平 台的力 量 ,通 过 半 年 的 时 间攻 坚 克难 ,
建成 并成 功运 行 了覆 盖全 省 的数字 证书 交叉 互认 系
却是 5 5 0 0元 / 吨 ,通过 跟踪 了解发 现 是 因为项 目所 处地 山高路远 ,导致人工价格 比较高 。所 以 ,就充分 发挥 了大数据 晴雨 表 的作用来 为行业监管部 门的管理

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11.26•【字号】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21第25号)•【施行日期】2022.01.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21第25号)《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于2021年11月26日经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11月26日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1年11月26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市场主体保护第三章市场环境第四章政务环境第五章监管执法第六章法治保障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营商环境,是指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

第三条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践行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服务理念,打造以企业为贵、以契约为贵、以效率为贵、以法治为贵的贵人服务品牌,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坚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强化系统集成,整体推进;健全完善省级营商环境联席会议机制,省人民政府负责人牵头,市州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与,统筹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各项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统筹推进、督促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和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用好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用好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用好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12.11•【字号】黔府办函〔2018〕205号•【施行日期】2018.1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用好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黔府办函〔2018〕205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提升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数据“聚通用”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中的重要作用,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切实用好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通知如下:一、统一名称标识。

目前,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名称和标识已授权国内各地方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使用,为做好与国家平台的对接,将我省所有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部纳入国家统一平台体系,自2019年1月1日起,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统一规范平台名称标识,将“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名称变更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将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网站名称变更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XX市或州)”。

二、完善信息公布。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和省市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工作,实现国家、省、市三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全覆盖。

凡列入《贵州省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目录(2016年修订)》(以下简称《目录》)内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应当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上发布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公告信息、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实时交互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汇总发布,并提供查询和检索服务。

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上发布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有关信息可同步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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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 的 6户 “ 黑名单”企业纳税信用等级判定为 D级 , 对于这 些 企业 将适 用 《 纳 税信 用 管理 办法 ( 试行 ) 》 , 对其实行提 高 日后 税务稽查 的频 率和从严把 关 出 口退
据介 绍,海 南省 近 日出台的 《 关 于对重大 税收违
法案件 当事人 实施联 合惩 戒措 施 的合作 备 忘录 》 中,
海南 :建立对涉税 “ 黑名单" 当事人 的联合惩戒机制
海南省 国税局联合 多部 门建立 了对 涉税 “ 黑名单” 当事人 的联 合惩戒机 制 ,凡 由税 务部 门推送 的重大税 收违 法案件 当事人 ,将 面临海 南省 多部 门的惩戒措施 。
任 入 依 法 开 展 联 合 惩 戒 。 截 至 6月底 ,在 内部 惩 戒 上 , 海南省 国税局 已将 以 “ 海 口百装信 实业有 限公 司”为
题 ,为解决这 一难题 ,采购 中心采取 了以下举措 :

是 加 强调 研 和 流 程 设 计 。 依 托 黑 龙 江 省 财 政 厅
三是 采购 中心 不再 承担 收取 履 约保证 金 的职 责。
新 开发运行 的政府采 购 网络平 台,积极 参 与研 究将保 证金 收退工作嵌 入到政府 采购 网络平 台的各项准备 中,
黑 龙 江 采 购 中心 :改 革保 证 金 收 退 工作 机 制

直 以来 ,保证 金不能及 时退还是 困扰 黑龙江省
还 ; 对 于 中标供应 商的投标 保证金待 供应 商与采购人 签订合 同、政府采购 监管部 门备案后 五个工作 日内予
以退还 。
政府采 购中心 (以下简称 “ 采购 中心” )的一个工作难
机 制,解决 了保证金 长期积压 、退还难 的问题。 据 中国政府采购 网
贵州 :推行 “ 五全 "服务
贵州省公 共资源 交易 中心 自运行 以来 ,严格遵 循
省 委省政府 “ 以公 开 促 公 平 、 以 公 平 促 公 正 、 以 公 正
促进公共资源交易 阳光运行
全 联动 服务。 一是上 下联动 ;二是 内外联 动 ;三 是 线上 线下联 动。 全过程服 务。 一是 全过程 风 险防控 ; 二是全 过程
参 与系统开 发和设 计,解决保证 金 收退 工作游 离于政
府 采 购 系统 平 台 之 外 的 问题 。
经研 究并报政府采 购监 管部 门批 准,采购 中心不再 收 取 中标供应 商 的履 约保证金 。 同时,采 购 中心 收取 的
投 标 保 证金 也 不 再 转 为 履 约保 证 金 。
四是修改完善 《 投标保证金管理 办法 》 o依据 新的 政 府采购 网系统平 台和 收退 流程 ,修 订保证 金管理 办 法,明确投标 供应 商的交纳 责任 、财 务人 员的审核录 入 责任 以及 退还 、扣缴等规 定,建立考 核和 责任追 究
二是 简化保证 金收退流程。 经请 示黑龙 江省财 政 厅会 计局 、票据管理 中心 、政府 采购管理 办公 室等有 关 业务职 能处 室,在 法律法规 允许 的范 围内,采 用 电 子 凭证 记账 ,取 消供 应商提 供 “ 往来 收据 ” 的规定 , 改变现 有 保 证 金退 还 程序 , 由被 动退 还 变 为 主 动退
主要有 1 8项联合惩戒措施 ,其 中包括 阻止 出境 、限制
担 任相关 职务等。这 一系列惩 戒 “ 组合拳 ”具 有 以下 特点 : 一是 惩戒措施 多 ,二是打 击力度 大 ,三是 影响
范 围广 。
税 的审核 审批 的处 罚。在 外部惩戒上 ,海南省 国税局
对 欠缴查 补税款 的 4名 当事 人 已向出入境管理部 门提 供 了有 关身份信 息,有关 责任人将被 列入 出入境 “ 黑 名 单” ,被依法采取边控措施。
据 新华 网
据 了解 ,海南省 国税 局 已向有关省 直机关推送 了 “ 黑名单”企 业信 息,并协调 有关部 门对有关企业 、责
2 01 5 ‘ 8 Z h a ob i a o y u t o u b i a o ・ 21
全过 程 、全 天候 ”服 务,使公共 资源交 易各项 工作 取 得 了显著成效。
全 覆盖服 务。 一是交易种 类全覆 盖 ; 二是 交易平
台全 覆 盖 ;三是 制 度 体 系全 覆 盖 。
咨询答疑 ;三是全天候远程交 易。
据 悉,截 至 2 0 1 5 年 7月 1日,贵 州 省公 共 资源
交 易 中心 共 完成 各 类交 易项 目2 2 9 0宗,交 易金 额达
全 方位服 务。 一是全方位运 用信 息化手 段 ; 二是 全 方位实施诚 信 管理 ;三是全 方位开展 数字分 析 ;四 是全方位推行 “ 四零 ”服 务 ; 五 是 全 方位 提 升 队伍 素质 。
1 1 O 0 亿余元 ,为 国家节约和增值资金 2 O . 5 亿 元。 据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
促公 信” 的要求 ,以规 范交 易流程为 主线、 以电子信 息技 术手段 为支撑 、以制度建设 为基础 、 以岗位腐 败 风 险 防控 为保 障 ,实行 “ 全 覆 盖、全 方位 、全 联 动、
在 监察 ; 三是全过程 电子 留痕 ; 四是全过程规 范管理 ;
五 是 全 过 程 绩效 考 核 。 全 天 候 服 务 。 一是 全 天 候 移 动 办 理 ; 二 是 全 天 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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