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识和可追溯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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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及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标识及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标识及可追溯性管理程序文件编号:1目的规定对产品生产过程进行标识的方法,识别产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必要时,实现可追溯性。

2范围适用本公司产品实现过程中所有的产品。

3定义检验和试验状态是指产品处于合格、不合格、待处理状态。

4职责1.1 品管部负责产品实现各阶段检验,并标识检验和试验状态。

1.2 技术部负责制定产品标识方法。

1.3 生产部负责产品实现过程中的产品标识。

5程序内容1.4 公司产品实现过程采用颜色管理:红色—不合格品;黄色—待处理品;绿色—合格品。

1.5 进料识别1.5.1 原材料进厂后,仓管员应将其放于仓库指定之待检区,同时填写《送检通知单》送品管员进行检验,检验完成后,品管员应及时将结果进行反馈,《送检通知单》应一式三联,仓管留底一联,品管、采购各执一联。

1.5.2 原材料经品管员检测后,属合格品,应通知仓管员,仓管员应将合格的原材料分类存放,同时挂标识牌。

标识牌内容应包括:规格、型号、数量、厂家及进货时间,品管员应于标识牌上加盖“OK”字样,并在送检单上注明“已检OK”字样。

1.5.3 原材料经品管员检测后,属不合格时,应通知仓管员,仓管员应将不合格的原材料隔离存放于指定地点,同时挂牌标识。

标识牌内容应包括:规格、型号、数量、厂家及进货时间,品管员应在标识牌上加盖“NG”章,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1.5.4 如采购的产品为C类,不影响产品质量之物品进货时,仓管员应检查其合格证,并在标识牌上加盖“免检”章,入库存放。

1.6 产品实现过程识别1.6.1 各生产部门应明确规划出产品合格区,不合格区,待处理区,待检区以利识别产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

1.6.2 铸造模具应有标识,其内容包括产品规格、型号、最大承载量、Offset值、模号、铸造年月等标识,具体内容应参照产品成品图及客户要求。

1.6.3 铸造操作员应于每一铸造合格成品之指定位置打印铸造日期及班次,具体操作按《精元轮圈产品标识细则》执行。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是企业和组织为了保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而建立的一种制度。

通过标识和追溯这些产品,企业能够追踪产品的来源、生产过程和销售情况,及时掌握产品的质量状况,并且可以通过有效的措施对质量问题进行处理和查找问题源头。

标识管理标识管理是指对产品进行标记和识别,以便产品的来源、品种、批次、生产日期等信息可以得以辨识和记录。

标识应该具有清晰、易识别、易扫描、难以仿制等特点,并且需要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维护,以便防止标识被伪造或误标,导致产品追溯困难或者错误。

标识管理应该与企业的ERP系统或者其他管理系统进行整合,确保标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且应该在企业内部制定相应的标识管理规范和流程,在生产、质检、库存、销售等环节进行标识的扫描和登记。

同时,企业还应该采取措施确保标识的可读性和有效期限,及时修复或更换损坏或失效的标识。

可追溯性管理可追溯性管理是指通过标识信息,对产品的生产、流通、检验、消费等各个环节进行记录和追溯,以实现对产品质量和安全的监控和管理。

可追溯性管理需要涵盖从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产品入库、产品检验、产品销售到售后服务等多个环节,确保每个环节均有相应记录和信息可供查询和追溯。

一般可追溯性管理涉及到产品的出厂信息、成分、生产日期、销售日期以及质检报告等信息。

这些信息需要在系统内保留原始记录,并保存足够长的时间以便追溯。

企业应该制定相应的规范、流程和责任制度,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应该定期对记录进行审查和更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最大程度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的重要性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是对产品质量和安全的保障,也是企业保证自身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的一种手段。

通过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企业可以建立起规范化、标准化的生产和质量管理体系,强化对商品和供应链的把控,推进数字化转型和创新发展。

同时,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也能够提高企业管理效率,简化数据处理和信息查询流程,减少沟通成本和纠纷的产生。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TY-YLGD-(P)A-10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1 目的为了防止产品的误用和混淆,保证压力管道安装质量,制定本程序。

2 范围适用于压力管道产品及其检验、试验状态的表识。

3 职责3.1 库房保管员负责入库材料的标识。

3.2 施工班组负责施工过程的标识。

3.3 质检员负责监督检查产品的标识。

4 工作程序4.1 材料标识4.1.1 标识是材料质量控制过程中十分重要的控制手段,目的是为了防止材料在储存、发放和施工过程中混淆、误用。

4.1.2 资源部负责材料标识的制作和管理,材料责任工程师负责标识的监督和指导。

4.1.3 标识的方法如下:1)到货材料应分区存放。

未验收的材料应放置在“待验区”内;经检验为不合格的材料应放置在“不合格品区”内;验收合格的材料应放置在“合格品区”内。

各区应放置标牌,标明材料状态,以防误用。

2)若材料具有原生产厂家标识,可沿用原标识,并加注库号。

若无原标识,采用标牌或标签(注明名称、规格型号、材质、批号、数量、检验人等)标识。

无标识材料不得入库存放和发放使用。

3)经检验合格的压力管道组成件和焊接材料,保管员应负责材料标识移植。

4.1.4 标识的移植应符合下列要求:1)材料发放过程中标识的移植由资源部负责;2)施工过程中标识的移植由施工班组负责;3)移植的标识内容应与原标识一致。

4.2 检验、试验状态标识4.2.1 工程部负责制定检验、试验状态标识程序及方法并负责对施工过程中的检验、试验状态标识进行监督管理;4.2.2 压力管道工程的过程检验、试验状态标识由工程部组织实施。

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具体操作。

4.2.3 标识工序和时机1)管道安装前作业人员应检查管道外观标识,标识不清不详者不得使用,作业人员负责下料时各种标识的移植;2)作业人员负责在预制管段上标明管线号、顺序号,以便下一步进行安装;3)各种施工记录、检验记录是压力管道工程过程检验、试验状态标识的主要方法,以上记录应有相关人员签字,注明检验日期;.4)焊缝标识:焊接工作开始前,技术人员应在单线图上标注焊缝编号、固定焊口、转动焊口、检验方法。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ISO13485程序 )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ISO13485程序 )

程序文件编号:NK/QSP-753-01版号:A/0发布日期:2018年02月01日实施:2018年02月01日拟制:审核:批准:受控编号:受控印章:1.目的防止不同类别、不同检验状态的产品混用和误用,当有规定时,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

2.适用范围适用于物料、半成品和成品的产品标识及检验状态标识。

3.职责3.1.生产部组织实施生产过程中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工作。

3.2. 质量部负责确定生产过程各阶段产品可追溯性的唯一性标识以及标识的位置和方法。

3.3. 质量部负责所有产品标识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检验状态或印章使用。

3.4. 仓库管理员负责对入库原辅材料、外购外协件和不同品种、规格、批次、货源单位进行明确标识和记录,防止混用。

4.5.仓库、车间负责所属区域产品的标识,负责不同检验状态产品的分区摆放,及所有标识的维护。

4.工作程序4.1.进货物料4.1.1.物料进厂,仓管员负责将其放置于待检区,对于本身未做产品标识或标识不清的物料,需贴物料标识卡,注明物料名称、数量、进货日期等内容。

4.1.2.经质量部检验合格的物料,由检验员签字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4.1.3.检验不合格的物料保持原有产品标识,放置于不合格品区。

4.1.4.对于紧急放行的物料用“紧急放行”标签或印章对其进行标识,便于追溯(本公司不执行紧急放行)。

4.2.生产过程中的标识4.2.1.对于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物料,如未能保持其原有产品标识,车间可在盛装的容器上直接标明其名称、型号(规格),进行标识。

4.2.2.对于待检品,需放置于待检盒,对于合格品,需放置于合格品区,对于不合格品(包括物料),需放置于不合格品区。

4.3.成品标识4.3.1.加工完成或各种原因退回的成品,如包装上已有注明,可不再做产品标识,放置于待检区(检验后,可保持其原有产品标识)。

4.3.2.检验合格的成品,由检验员签字后方可办理入仓手续。

4.3.3.检验不合格的成品,直接将其放置于不合格品区。

标识与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标识与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标识与可追溯性管理程序标识和可追溯性的目的是防止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对产品(采购产品、半成品和成品)或其状态的混淆和误用,以及必要时实现对产品和服务的追溯。

本条款规定了对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的要求。

1、目的:1.1让料件在各个阶段均有可鉴别之标识,避免不合格品被误用,保证品质状态一目了然。

1.2保证品质出现异常时有所依据,实现品质改进并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2、范围:2.1适用于对所有需进行检验/试验的料件、半成品、成品检验、试验状态的标识。

2.2适用于实现可追溯作法的相关单位和个人。

3、定义:追溯:组织对产品和/或服务的唯一性标识进行控制,以保证出现异常时有迹可寻。

4、职责:4.1质检部负责对我厂产品成品、半成品进行试验,并负责相关标识的粘贴。

4.2钣金车间负责对开关柜壳体相关标识的粘贴。

4.3成套车间负责对成套工艺相关标识的粘贴。

4.4质检部负责对进厂物料的检验,储运部库管员负责相关标识的粘贴。

4.5质检部负责对产品状态的标识进行监督、查核。

4.6各部门人员均应维护标识的完整,不得蓄意破坏。

4.7追溯责任单位:质检部。

4.8详细部门标识流程见附图1.5、内容:5.1 采用圆标、出厂铭牌、反馈卡、成套工序卡和平面布置图等方式对产品进行标识。

5.2 原材料、半成品及设备的标识和可追溯性。

5.2.1 各种材料检验报告及材质证明(合格证、说明书等)应签章齐全有效,并妥善保存。

5.2.2 进厂物料均由质检员进行入厂检验,并填写《原材料检验记录》以实现其可追溯性。

5.2.3仓库储存的物资(材料)由库管员负责标识,库管员应根据物资特点及时填写入库台账,办理好出入库手续。

并应粘贴标签,在标签上注明物资名称、编号、品种、数量、检验状态及入库时间。

5.3 生产过程中的标识和可追溯性。

5.3.1合格:当料件或成品经检验为合格品时,应填写“合格”栏,同时在每一张【低压成套工序卡】上签字,签名必须清晰、完整。

5.3.2不合格:当料件或成品经检验为不合格品时,应标注“不合格”,同时将检验结果报告质检主管和车间主任,按《不合格品管制程序》进行处理。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含流程图)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含流程图)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1目的为明确自生产至交付所有阶段中产品的标识以表明生产过程产品的实际状态和达到可追溯性的目的和有效控制,制定本程序。

2范围本程序仅适用于自生产至产品交付所有阶段对产品进行标识。

3职责3.1生产车间、仓管员对所属区域内的产品进行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

3.2质检部门负责对各自检验的产品进行标识。

4程序4.1标识4.1.1产品流转/存放标识4.1.1.1物料进厂,原料仓库仓管员应检查物料的外包装标记。

对于未有标记或标记不清的物品应挂以标识或贴上标签,对于物料本身的外包装标记已明确,可利用其标记进行识别,也可予以标识。

原物料应分类堆放。

4.1.1.2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或暂歇期间的在制品,生产车间应对每堆物资放置标签,并注明其目前的工作状态并分类堆放,产品加工过程采用《自制件随工流转卡》进行标识。

4.1.1.3加工完成的成品可根据客户要求在其外包装上按客户要求进行标记。

客户没有要求的,在存放期间应放置相应的识别标识。

4.1.1.4对加工过程中的关键件除采用《自制件随工流转卡》进行标识外,还要有《关键件检验记录》记录检验结果,做到质量可追溯性,对焊接、总装、涂装有《焊接检验指导书及记录》《总装配检验指导书及记录》《涂装检验指导书及记录》进行可追溯记录。

4.1.1.5所有流转/存放的标识除类别标牌外,应清楚说明标识的内容。

4.1.2检验/试验状态标识4.1.2.1检验/试验状态标识分待检及不良品字样的牌子/标签,并分区堆放。

正常合格品使用产品流转单/标识牌/标签,并在上签名/盖章,不另作检验/试验合格状态标识。

4.1.2.2物料进厂,仓管员应通知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并负责放置“待检”牌,经检验部门检验/验证合格,检验人员在进仓单据上签名并取摘“待检”牌,仓库方可入库。

4.1.2.3生产过程中的不合格应放置在标有红色不良警示字样的容器内。

4.1.2.4无论是材料还是半成品、成品,对于检验不合格,需放置红色不合格字样的标签/标牌或不合格标记或存放在标有红色不良警示字样的区域内。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1 目的和范围通过对生产和服务运作全过程中产品和产品状态的标识达到防止混淆和误用及在需要时可追溯的目的本程序适用于对采购产品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的产品标识及产品的状态标识2 职责质量部负责所有标识的制作负责产品状态标识并对其有效性进行监控车间仓库负责所属区域内产品的标识负责不同产品状态的区域划分及所有标识的维护3 工作程序产品标识产品标识是识别产品特定特性或状态的标志或标记包括生产产品和运作过程中的采购品、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技术部在产品实现过程的相应技术文件中应标明产品标识的内容、标识方法和标识部位或区域。

生产部下达任务的同时要明确产品批次标识或可追溯性要求产品实现过程的实施部门按技术文件上标明的标识内容方法和部位或区域实施标识在组织内部运作过程中如果不标识不会引起产品混淆或无可追溯要求时产品可以不标识产品标识可以用铭牌标牌标签产品代号图号批次号等或其它适用的方法实现产品的状态标识组织在产品实现以及生产和服务运作过程中,为了区别不同状态的产品,应对产品的测量状态(待检、合格、不合格、待定)及加工状态(已加工、待加工)进行标识。

状态的分类a 测量状态1) 待检状态、 2) 合格、 3) 不合格、 4) 待判定b 加工状态1) 已加工、2) 待加工状态标识的形式可用印章、工序卡、标签、标牌、颜色箱盒、容器、区域或其它适宜的方法产品的可追溯性实施可追溯性管理,用以防止同种产品的不同个体或批次之间的混淆。

可追溯的内容可涉及到原材料和零部件的来源、产品实现过程的历史、产品交付后的分布和场所。

当合同、法律法规要求或本组织由于质量控制的考虑而提出可追溯性要求时,相关的技术文件中应明确规定需追溯的产品、追溯的范围、标识的方式和记录的要求。

实现可追溯性要求,应采用唯一性标识来识别产品的个体或批次,并对需追溯的情况作出相应的记录。

采购品的标识待检状态采购品进厂,由库管员把产品放在待检区或在产品上挂上待检标签合格状态入库的产品均为合格品和待加工状态,这时不作状态标识,但要用挂牌或插卡标识的方法进行产品标识,标识内容包括:零件编号、名称、入出库数量、日期、生产厂家等。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1、目的对产品实现(从原材料进厂到产成品包装入库)的全过程采用适宜的方法进行标识,标明产品监视测量状态,防止混用,实现可追溯性。

2、范围适用于产品实现(从原材料进厂到产成品包装入库)的全过程。

3、职责3.1 物资供应部材料库管理员负责库存物资(原材料、分零件、辅助材料等)及区域的标识。

3.2 质量监督部产品库管理员负责库存各环节产品及区域的标识。

3.2 生产技术部/加工技术部各车间负责在制品、原材料和成品的标识,车间内定置区域标识。

3.3 质量监督部负责产品标识的归口管理和标识格式制定,满足产品质量可追溯性要求。

当需要追溯产品质量时,由质监部组织进行。

4、工作程序4.1 原料的标识、原材料回厂后由材料库库管员分类、分区、分批放置,并附上《原料检验(验证)标识卡》,、按标识卡上内容(材料名称、批次、厂家、进货重量、进货日期、库管员)填写完整,并签字确认。

标识位置:由库管员装入塑料袋内后固定在该批料的外包装或盛装的容器外表面上,无包装的原材料标识要悬挂在该批料存放的醒目位置,严禁将标识卡放在物料里面。

每批原料用完后,应对原有可回收使用的容器(如周转桶)悬挂的原标识卡清除干净,以防混料,造成无法进行产品追溯。

原料批次为生产厂家的批号。

4.2 配料室所存原料及配好的成料的标识4.2.1 配料室所存原料由配料员分类、分区、分批放置,并附各自的《原料标识卡》。

标识内容包括材料名称、批次、厂家或产地、重量。

标识位置:装入塑料袋内后固定在该批料的外包装或盛装的容器外表面上,无包装的原材料标识要悬挂在该批料存放地的醒目位置。

每批原料用完后,应对原有可回收使用的容器(如周转桶)悬挂的原标识卡清除干净,以防混料,造成无法进行产品追溯。

4.2.2所配好的成料用《钢锭(甩片)流通卡》进行标识。

由配料人员按标识卡上要求的各项内容填写完整,经复核后根据复核结果由复核人员签字确认后下转下一工序。

对于要分装的成料也用《钢锭(甩片)流通卡》进行标识,为防止混料,每个分装桶内再各附一张《成料标识卡》(填写内容:成料批号、分装号、操作人员)进行标识。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1.目的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采用规定的方法对产品进行标识,防止在实现过程中产品及其质量状态的混淆,造成误用,以确保满足顾客的需求和期望、满足法规与产品的可追溯性要求。

2.范围适用于公司的或委托生产的原辅料、中间品、成品、产品检验状态、设备状态、区域、纯化水、注射用水管路等状态标识以及质量可追溯性范围的管理。

3.职责3.1生产部:负责库房区域的标识,生产过程中生产区域的标识;负责设备状态标识的管理;负责物料、暂存的中间品、成品的标识。

3.2质量部:负责产品检验状态的标识、留样的标识,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向下道工序,当发生需要追溯的情况时,组织并协调追溯工作的进行。

4.程序4.1产品标识:原辅料、中间品、成品以编号/批号及生产日期作为唯一性标识,编号/批号一经确定不得更该,以实现其可追溯;标识应明显、牢固、唯一,便于区分和识别,能够防止混用,能够区别当前的生产过程、检验状态,以及能够实现追溯;顾客有特殊要求的标识,具体执行其《生产操作规程》;由质量部编制,规定原辅料、中间品和成品的批号表示方法。

4.1.1原材料批号示例:AB-A-001-211101 表示:2021 年 11 月 01 日到货顾客 A 类 001 产品编码所需的原材料。

4.1.2中间品批号示例:AB-Z-001-211101 表示:计划 2021 年 11 月 01 日计划生产 001 产品的中间品。

4.1.3成品批号示例:AB-001-211101 表示:2021年11月01日计划生产的一批成品4.2区域标识4.2.1区域划分实行色标管理,合格品区为绿色、待检区为黄色、退货/召回区为黄色、不合格品区为红色。

4.2.2常温库库房划分合格区、待检区、退货/召回区、不合格区。

退货区、召回区可在有相应产品时悬挂标识。

4.2.3冷库库房划分合格区、待检区、退货/召回区、不合格区。

退货区、召回区可在有相应产品时悬挂标识。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1目的为使产品实现过程中,识别产品及其监视和测量状态,防止过程输出或其监视测量状态的混淆和误用,以及实现必要的追溯,特制定并执行本程序。

2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产品形成全过程的标识及产品检验状态标识。

3 职责3.1采购部负责采购物资入库时的产品标识;3.2物管部负责库存物资的标识及仓库中所有标识的管理与维护;3.3品质部负责进货物资、过程产品、最终产品的检验和状态标识;以及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3.4技术部负责确定需追溯的产品、追溯的范围、标识及记录的方式;3.5制造部负责生产过程中产品标识的保护和保持,以及产品状态标识;3.6营销中心负责顾客提供物资的产品标识。

4 工作程序4.1产品标识的方式4.1.1产品标识的方式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标签、铭牌、单据、记录或其他标记等。

公司规定销售的所有产品以最终产品的标识加上“合格证”作为出公司产品的标识;4.1.2标识应清晰、牢固、耐久;4.1.3进货物资的产品标识的内容可包括编号、名称、型号、规格、材质、供应商、进厂时间、数量等。

4.2检验状态的分类检验人员按《检验控制程序》检验后,对产品作出检验状态标识,分为:待检验、合格、不合格、待处理、返修、报废六种。

4.3 进货物资的产品标识4.3.1采购人员在物资到厂时,应保持物资原有的标识(如标签、铭牌、包装上的名称、型号规格等),对要求具有质量证明文件的产品,还必须随带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来作为该产品的标识,不需要进行再标识。

对标识不清的产品,采购员应通知供应商进行处理。

4.3.2检验员在进货物资检验中应确认和保持产品标识,在检验过程中做好产品标识转移工作。

4.3.3检验合格入库后的产品,物管员应按如下要求保持或实施产品标识:a)原材料用其本身所带的合格证、质量证明书、标签来标识。

带有标明品名等的外包装的物资,以其外包装上品名、型号、规格等及原有的产品标签或合格证来标识;b)物资入库后,由库房人员用堆放区域、货位、标签等来标识。

标识与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标识与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标识与可追溯性管理程序广州优得佳模具科技有限公司文件名称标识与可追溯性管理程序制定部门冲压生产部制订日期xx.12.30文件编号YDJ―PE―01 修改日期版本 A 0 页次1 /2 发行编号1.目的:为确保本公司的产品从原材料至成品的可识别性及可追溯。

2.范围:2.1 标示产品:所有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首批产品.不合格品.返工品。

2.2 标示阶段区分:2.2.1 原材料阶段:由进料检验员检查后仓库将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入库日期等记入《物料存卡》中,并分区域进行保管。

2.2.2 半成品阶段:首件时需在产品上标示“首件”标识,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半成品,装箱时以《标识卡》作标示,需标明(产品名称.部件名称.状态.批号.数量)。

2.2.3 成品阶段:产品外箱上标示产品型号.数量.生产日期等:2.3 首批产品:依顾客的要求对产品作标示,如无要求时依公司规定执行。

3.权责:3.1 原材料:原材料标签由供应商标示,物流人员收货后,通知进料检验员进行来料检查。

,检验中发现的不良品和合格品,由检验人员贴《不合格标签》,并由物流人员放到不合格品区或待判定品区。

3.2 半成品:半成品由作业员用《标识卡》标示。

3.3 成品:外箱及内箱标签由车间作业人员标示。

3.4 首批产品:量产前首批产品由生管人员按照顾客的要求对产品作标示。

重大质量事故后的首批产品,由质量检验员按照顾客的要求对产品作标示。

4.定义:无。

5.内容:产品标示方法区分为进料.工序.成品.首批产品四个阶段,产品状态区分为合格.不合格二种状态识别。

5.1 原材料:5.1.1 供应商交货纳入时需按照物料制造的月份,对交货品的品号.名称.数量等内容作标识。

5.1.2 对于在进料检验所发现的不良品,由检验员用《不合格标签》对不良品作标识,并由物流员对不良品进行隔离。

合格品也需作《合格证》。

5.2 半成品:5.2.1 由操作人员将(产品名称.部件名称.状态.数量.批号)等明确记入《标识卡》进广州优得佳模具科技有限公司文件名称标识与可追溯性管理程序制定部门冲压生产部制订日期xx.12.30文件编号YDJ―PE―01 修改日期版本 A 0 页次2 /2 发行编号行标识存放。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5.9.3产品可依过程控制各阶段“标识记录”、“检验记录”、“作业记录”、“交接记录”等质量记录文件,追溯至过程控制各阶段之生产日期、批次号、数量、订单号、工作申请单号、原材料接收记录、供应商等。
5.9.4若产品为外购或外协产品,则可向供应商在订单合同或有异常时发出追溯要求,要求供应商按本公司质量体系建立追溯流程。
经QC判定注塑作业、SMT作业的不合格品
IPQC、生产管理人员
经判定注塑不合格品装入水口料收集箱进行粉碎。
经判定SMT不合格品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进行报废处理。
5.5检验或试验后状态标识:
序号
过程控制项目
过程状态
负责人
状态标识或识别方法
1
进料检验作业
判定的合格品
IQC
在物料外包装或标签上盖蓝色“IQC PASS”章。
3.术语/定义
3.1可追溯性
可追溯性即追溯所考虑对象的历史、应用情况或所处位置的能力。
3.2 标识
标识即为区分不同产品或状态,防止混用或误用所采取的一种方法;在有可追溯性要求时(场合),标识必须是唯一性的。
4.职责
4.1仓库:负责进料和库存物料仓储过程中的状态标识.
4.2生产部:负责原材料或产品在加工过程中的状态标识.
保存期标签:标明物料/半成品/成品的入仓年月份(颜色年月份标贴)。
5.3仓储过程状态标识:
序号
过程控制项目
过程状态
负责人
状态标识或识别方法
1
来料接收
来料收货/检验
仓管员
供应商送来物料后,仓管员核对采购单与实物、数量等是否相符,确保一致后把来料移到“待检验区”,并通知品质部进行检验。来料无标签的物料(如原材料),仓管员在进料上贴《物料标识》,包括以下内容:供方名称、来料日期、数量、材料名称、料号/型号、进料批号、检验结果及备注内容。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对产品进行适当的标识,确保在需要时能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

2、范围
适用于公司产品进货、生产和交付过程中的标识及可追溯性管理。

3、术语与定义
(无)
4、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过程乌龟图
5、工作流程和内容
6、附加说明
6.1产品唯一性标识要求:
当客户有唯一性标识要求时,公司应在每件产品上进行永久性打码标识,标识编号.若客户有规定时按客户要求执行,若客户无要求则以本公司编号方法打码标识。

汽车产品在可行的情况下必须有唯一性打码标识。

7、参考文件
《进货检验程序》
《不合格品管理程序》
《记录管理程序》
《图纸技术资料管理程序》
《制程及成品检验管理程序》
8使用表单
8.1《供方送货单》
8.2《供方检验记录》
8.3《材质检验单》
8.4《来料标识卡》
8.5《不合格品处置单》
8.6《仓储入库单》
8.7《先进先出颜色标识卡》
8.8《物料预警单》
8.9《生产计划》
8.10《领料单》
8.11《首件记录》
8.12《巡检记录》
8.13《首检合格标签》
8.14《管理图》
8.15《成品入库单》
8.16《发货记录表》。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1 目的为防止生产过程中从原材料到半成品、成品及不合格品的混用或误用,确保产品符合顾客要求,并可追溯产品及过程的质量问题,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本公司所有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不合格品的标识与追溯均适用。

3 定义3.1产品标识:指用适当的方法在生产、服务运作全过程中对采购产品/材料、半成品、成品或包装物上做出适当的标记或标签。

3.2可追溯性:指根据或利用记载标识的记录,追溯一个项目或产品的生产加工过程、应用情况、用途或所处场所的能力。

3.3检验与试验状态:指材料或产品有无进行检验/试验,以及经检验/试验之后合格与否的状态。

4 职责4.1产品追溯性及追溯性标识由技术中心设计人员负责将标准(国标、铁标、国外标准)、法律法规和客户对产品标识的要求转化为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标识要求;4.2需要模具上体现标识和追溯性的技术中心负责将规定的标识转化在相应的模具上,并定期更新模具标识;负责采购定额输出,明确标识工艺路线;特殊工艺标识要求在设计评审阶段就进行论证;负责在包装方案中明确产品发出时包装箱上的标识要求;负责公司内工艺布局区域划分标识的制定。

4.3质保部负责产品状态标识中检验状态标识的制定和监督实施情况;负责检验状态标识印刷申请的提出。

4.4物资管理部、库房负责对购入的仓储产品进行标识;物资管理部负责按照产品定额进行标识的采购;4.5生产车间负责按设计、工艺和质量管理的要求对车间存放的原材料、在制品、半成品、成品的标识,负责产品状态标识中生产状态标识在生产过程中产品的识别性标识方式、方法和标识的维护,负责保护标识在流转过程中的有效性;负责生产状态标识的打印或印刷申请的提出;车间主任负责建立所管辖人员工位号的建立与时时更新。

6、工作内容7、附加说明7.1 仓库、车间以待检品、合格品、不合格品等标识牌进行区域标示,使之一目了然,并按《库房管理程序》实施管理,置于合格品区的成品、物料才允许出库。

产品标识及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产品标识及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产品标识及可追溯性管理程序1. 简介在现代的供应链中,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通过有效的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企业可以更好地控制产品的生命周期,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并满足各种监管要求。

本文将介绍产品标识及可追溯性管理程序的基本概念、重要性和实施步骤。

2. 产品标识的定义和作用产品标识是指在产品上或产品的包装上使用的各种标记、标签或编码,用于区分和识别不同的产品。

产品标识通常包括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批次号、生产日期等信息。

产品标识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产品识别:通过产品标识,可以快速准确地识别不同的产品,避免混淆和错误。

•产品追溯:产品标识可以提供产品的详细信息和历史记录,便于追溯产品的来源、加工过程和流向。

•产品验证:通过产品标识,可以验证产品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可靠性,防止假冒伪劣产品的流入。

3. 可追溯性管理的定义和意义可追溯性管理是指通过有效的记录和追踪系统,将产品或原材料的信息与其生产、加工和供应环节相连接,实现对产品的全过程控制和追踪。

可追溯性管理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提高生产效率:通过可追溯性管理,可以更好地控制生产过程和生产资源,提高生产效率和运营效益。

•管理风险:可追溯性管理能够及时发现并追踪产品的问题,帮助企业及时采取措施,减少不良事件的发生,降低风险。

•满足监管要求:许多行业都有严格的监管要求,要求企业对产品的来源和流向进行详细记录和报告,可追溯性管理可以帮助企业满足这些要求。

•提高品牌价值:通过可追溯性管理,产品的品质和安全性得到有效保障,有助于提升品牌的信誉和价值。

4. 产品标识及可追溯性管理程序的实施步骤4.1 确定标识要素和标识方式在开始产品标识及可追溯性管理程序之前,首先需要确定产品的标识要素和标识方式。

标识要素包括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批次号、生产日期等信息。

标识方式可以采用条形码、二维码、RFID等技术,也可以使用印刷、贴纸等传统方式。

标识和可追溯性程序

标识和可追溯性程序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1. 目的对产品进行标识和记录并根据标识和记录对产品进行追溯,为分析产品质量和采取纠正预防措施提供依据.2. 范围本程序适用方舟企业有限公司部品、半成品、成品和出货包装标识及有追溯性的场合。

3. 术语定义可追溯性:追溯所考虑对象的历史、应用情况或所处场所的能力。

4. 职责和权限4.1 采购资材科负责部品贮存期间的标识。

4.2 生产科负责对生产过程的部品、在制品、半成品进行标识。

4.3 品质保证科负责对完成品入库前的标识。

5.业务内容:5.1 原材料标识5.1.1 交付至公司的原材料,包装应要有来料名称、型号、数(重)量、生产厂家、检验日期,对未有明确标识的物料由仓管员根据材料清单核实进行标识。

5.1.2 来料入库时,外包装箱上必须有IQC员贴附的“合格”标签或印章,对于“特采”和“紧急放行”来料,外包装箱上应有“特采”、“紧急放行”的样式、标识或印章,不合格来料时:IQC检查员应将其外包装箱上贴附“不合格”标签或盖“不合格”印章。

同时仓管员应在包装箱上用盖印或贴标识方法注明入库日期,也可视IQC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入库日期。

5.2 半成品标识生产过程中的部品、在制品,生产科应保持好其状态的标识,对所需转工序或贮存的半成品,脱离生产线后,需有相关的《产品标识卡》标明机种名、生产日期及组别等。

所有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部品、不合格在制品及不合格成品的标识方法按照《不合格管理程序》进行标识或处理。

5.3 成品标识5.3.1 生产完的完成品由生产科依据产品标签、内容、公司代号、生产日期及其它顾客的要求进行包装。

5.3.2经OQC抽检合格的成品,OQC员应在其包装箱的明显位置贴上“合格”标签或盖“合格”章。

对于OQC抽检不合格的成品,仓管员应将其放置到不合格区等待处理,具体参照《不合格品管理程序》执行。

5.3.3 所有部品、半成品及成品的标识丢失或标识和货品内容不符时,相关人员应将其提交品质管理科有关人员重新确认,重新确认完成后,作好相应的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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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和可追溯管理程序
1.0目的
为能掌握产品在制程中的质量状况及其追溯性,对各制程的产品标识及追溯予以管制,特制定本程序。

2.0适用的范围
本厂所有产品的标识及追溯作业均适用本程序。

3.0相关文件:无
4.0职责
4.1品管部是本程序的归口行政部门,负责本程序的制定与保持工作;
4.2 仓库确保所有物品在出入库时都有明确的标示。

4.3生产部负责本部门各工序产品的标识作业。

4.4品管部负责对不同检验状态的产品进行标示,并对相关部门的标识作业进行监督指导。

5.0工作程序
5.1本厂产品标识方法采用张贴、挂牌、区域划分三种。

5.2原材料的标示
5.2.1合格物料在贮存时,用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标示或本厂IQC检验所使用的标签及合格印章作为标识。

5.2.2发放物料时,只有标识齐全、并且物品型号与领料单所示内容一致时,方
可发、领出仓。

5.2.3对不合格物料,由IQC在原物料的相关标示上描述或者张贴不合格标签进行标示,并由资材部仓库人员将其放置在专门划定和标示的不合格品区。

5.2.4经申请作特采处理的不合格品,由IQC去掉原不合格标示,并在产品的相关标示上加贴“拣用/加工”标示之后,由仓务员将此类物料从原来的不合格区转移到合格品区。

5.2.5凡退货物品,在其外装上均须标示“不合格品”标签,并将其放置于退货品区。

5.2.6对复检合格的物品,用相应的合格印章或合格标签对其进行标示。

5.3中间产品的标示
5.3.1对生产过程中的产品,放在指定的半成品区域进行区分。

5.3.2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须张贴“不合格品”标签,并放置在专门指定的不良品区域中。

5.3.3生产过程中的流转的半成品,经过QC检验后需要张贴“合格”标签和加盖“合格”印章。

5.4成品的标识
5.4.1生产完成的成品由生产部将其放置于经标示的待检区,并通知品管部进行检验。

5.4.2如果检验合格,品管部须在《成品标识卡》上加盖“合格”印章,并通知生产部办理入库,只有成品标签上加盖“合格”印章的成品方可入库。

5.4.3对检验出的不合格成品,则在《成品标识卡》上加盖“不合格”印章,并将其放置于经明确标识的不合格品区。

5.5可追溯性:
5.5.1生产日报中的生产日期、物料名称、编号、数量等作为日后领、发料追溯的依据。

5.5.2相关物料标签上填写的品名、数量、日期、编号等作为日后进料追溯的依据。

5.5.3收发料帐薄的上品名、数量等作为日后进料追溯的依据。

5.5.4客户订单、内部订单及制造指令单上的相关内容,也可作为日后进行追溯的依据。

5.5.5产品外包装上描述的生产日期等可作为日后的追溯依据。

5.5.6生产部各工序作业日报等可作为日后的追溯依据。

6.0相关记录
《成品标识卡》
成品物料标识卡.xl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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