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质量标准化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实施细则》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1.08.04•【字号】冀建质安函〔2021〕311号•【施行日期】2021.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我厅制定了《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8月4日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实施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创建计划第三章过程管理第四章确定公布第五章责任和惩戒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提高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和文明施工水平,规范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简称河北省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管理工作,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河北省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是指符合国家、省有关政策和标准规范及本细则规定,对本地区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起到典型示范作用,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确定公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第三条河北省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包括列入创建计划、过程管理、确定公布等环节。
第四条创建和确定河北省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57)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标准》(DB13(J)/T100-2016),以及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城市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等三项标准的公告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城市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等三项标准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24.06.13
•【字号】2024年第95号
•【施行日期】2024.08.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综合规定
正文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城市道路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标准》等三项标准的公告
《城市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编号为DB13(J)/T 8582-2024)、《市政给排水构筑物及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编号为
DB13(J)/T 8583-2024)、《城市桥梁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编号为
DB13(J)/T 8584-2024)三项标准已经本机关审查并批准为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现予发布,自2024年8月1日起实施。
原《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编号DB13(J)55-2005)《市政给排水构筑物及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编号DB13(J)58-2005)《市政桥梁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编号
DB13(J)59-2005)同时废止。
本标准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专栏公开。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6月13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召开2010年全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召开2010年全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工作座谈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0.11.18•【字号】冀建办质[2010]86号•【施行日期】2010.1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召开2010年全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工作座谈会的通知(冀建办质〔2010〕86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为加强我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管理,提高标准编制质量和标准化工作管理水平,经研究,定于2010年11月30日在石家庄市召开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管理座谈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内容(一)介绍全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有关情况;(二)座谈全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新形势下生态城市,绿色、环保、节能建筑,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等方面需做的标准化工作。
二、时间地点时间:2010年11月30日上午9:00开会,会期半天地点:世纪大饭店三楼沁园厅(石家庄市中山西路145号,联系人李丽,联系电话139****1705)。
三、参加人员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局主管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的科(处)室负责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的相关专家,勘察设计、造价咨询、建筑施工、建设监理单位的相关人员。
四、其他事宜(一)外市参会人员请于11月29日下午5:30之前到达,本市参会人员11月30日上午8:50之前到达。
(二)参会人员请于2010年11月28日前将参会回执(附件)报至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
(三)会议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人:李云淑联系电话/传真:*************邮箱地址:*************.cn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附件:注:请参会人员将回执填好后,于2010年11月28日前报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云淑,传真电话:*************。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建设的通知-冀建安〔2018〕25号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建设的通知正文:----------------------------------------------------------------------------------------------------------------------------------------------------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建设的通知冀建安〔2018〕25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管委、综合执法局):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以下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力度,促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有效控制安全风险,实现建筑施工安全行为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场容场貌秩序化、安全防护定型化目标,现就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建设作出如下通知。
一、督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实现安全行为规范化要督导施工企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五到位”,即企业负责人履职到位、管理队伍配备到位、安全培训教育到位、安全基础管理到位、各项保障机制到位。
企业负责人履职到位。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安全生产负总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签订并公布《安全生产公开承诺书》,构建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企业其他领导成员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既要对具体分管业务工作负责,也要对分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始终做到把安全生产与其他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督促、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
管理队伍配备到位。
按照法律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足额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健全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建筑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培训教育到位。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质量评价体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质量评价体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8.02.26•【字号】冀建工〔2018〕5号•【施行日期】2018.0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质量评价体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冀建工〔2018〕5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试点工作要求,我厅制定了《河北省工程质量评价体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决定在保定市开展工程质量评价体系试点工作,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其他各市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本方案开展试点工作。
在实施过程中有建议或意见的,请向厅建工处或省质监总站反映。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2月26日河北省工程质量评价体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试点工作要求,切实落实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责任,推动各方责任主体提高质量意识,提升工程质量水平,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目标通过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自评、相关方互评、建设主管部门质量监督评价及社会评价等,逐步实现对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直至区域整体工程质量的量化评价,并与质量诚信体系、考核体系、市场监管体系等挂钩,推动各方责任主体提高质量意识,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文印室)
1.安全管理:10分系数为0.10
2.采煤:8分系数为0.08
3.掘进:8分系数为0.08
4.机电:8分系数为0.08
5.运输:8分系数为0.08
6.通风安全:20分系数为0.20
7.地测防治水:15分系数为0.15
二级:考核评分在80分及以上;
三级:考核评分在70分及以上。
第四条考核期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每死亡1人扣5分。
第五条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表:
1.按照检查及评分办法扣分,单项标准分数扣完为止,不出现负分。
2.缺项时,按下列公式折算:
本大项折合分数=本大项标准分数数×本大项检查实得分数/(本大项标准分数数-缺项分数)
⑻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
⑼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⑽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⑾入井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⑿安全举报制度;
⒀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⒁需要制定的其它制度
3
每缺一项制度或未及时修订扣2分;每一项制度未落实到位扣1分
5
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二条本考核评级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原河北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一、安全管理
第一条适用范围:
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适用于井工煤矿。
第二条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煤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取得“五证一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营业执照)且合法有效的生产矿井。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控”体系建设的通知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控”体系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8.07.09•【字号】冀安监管四〔2018〕158号•【施行日期】2018.07.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标准化正文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控”体系建设的通知冀安监管四〔2018〕158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安全监管局,雄安新区安全监管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样板地区建设现场会和“双控”体系建设暨智慧安监平台建设试点推进会精神,把小微、微小企业管起来,把“双控”机制建立起来,把智慧监管开展起来,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控”体系建设上水平、上台阶,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抓好落实。
一、今年工作目标今年年底前,各地规模以上工贸行业企业要全部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已达标企业要全部开展标准化建设质量与运行效果自评估工作;小微、微小企业标准化试点地区要基本完成创建工作,其他地区至少应摸清企业底数,制定小微、微小企业标准化建设的标准和相关制度;规模以上工贸行业企业要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8〕第2号)要求,完成对本单位风险因素的辨识、分级、管控措施制定等工作,为隐患排查治理和“双控”体系建立打下坚实基础。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地要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控”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确定工作专班。
要召开动员会,传达迁安和秦皇岛现场会议精神,对本地工作进行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标准化和“双控”体系建设的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步骤、保障措施等。
要建立并认真执行调度检查、调研评估、工作考核制度,确保工作进展和工作质量。
三、试点先行先试各地根据实际,可以优先选择基础较好的辖区、行业和企业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尽快形成一套适合本地区实际的可复制、借鉴的经验做法。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的通知-地方规范性文件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根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号)等文件,我厅制定了《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1月6日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根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号)等文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
第三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建筑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企业。
第四条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五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六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通过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监督系统”)具体实施。
2023年河北省标准化计量质量工程专业、特种设备工程专业职称评审结果公示
2023年河北省标准化计量质量工程专业、特种设备工程专业职称评审结果公示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3.11.20•【字号】•【施行日期】2023.1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2023年河北省标准化计量质量工程专业、特种设备工程专业职称评审结果公示经河北省标准化计量质量工程专业、特种设备工程专业高级职称综合评审委员会评审;河北省标准化计量质量工程专业、特种设备工程专业中级职称综合评审委员会评审。
以下人员具备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任职资格。
现将名单公示如下:一、具备正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人员翟江、李欣鸿、郑根朝、尹克强、吴丽、刘金鹏、吕学冲、高颖、朱娜、詹铁蕾、张士东、李文博、蔡岩、韩江振、董世涛、张鹏、邓然、付坤、杨红艳、胡精锐、张峰、卢大为、赵濯非、刘超、史继英、石勇、郭宏杰。
二、具备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人员张雅伦、冯建阔、于爱华、东利超、闰卫卫、闫颖、宋绍开、张明、张娜、陈洁、刘新星、张冰喆、高海燕、王晓玄、邱玉、谈雄、姚博、卢清梅、胡营仙、赵红茹、张冲、左维华、刘国强、毕文婕、乔晨光、黄丹丹、刘志亮、张川、蔡静、郁小津、杜越、黄莉丹、郝彦伟、张羽、訾凌君、陈文秀、李静、贾立元、焦宁、陈文生、王红乐、周秀云、赵宏玉、樊琳琳、徐志彬、徐华、杨海龙、张鹏、张永谦、张计科、刘月真、刘亚丹、赵炎、康鹏、李凌云、单少雄、回吉、戴宝峰、王一倩、丁猛、刘硕、郭辉、张帅星、索镛桢、康煦晖、宋兴芳、赵冬松、李冰、张江宾、任为、陈彦霖、李淑芹、周洪峰、米尚言、朱腾飞、董智淑、姜红英、华滢、张红欣、纪艳荣、徐鹏、宋立峰、李铮、张翠亮、魏山林、李昕展、张志广、董连波、刘妍、刘洪亮、步荣安、赵梓名、李晶、王云彤、田静蕾、王静、李福东、刘瑞利、郭勇、史玉德、侯英丽、刘艳慧、梁洪刚、吴恩唐、王立康、王冰勤、陈圣明、杨芳、张哲、李小英、杨宝双、岳志海、王丹丽、李琴、王国蓉、艾江峰、辛占涛、潘皓哲、宋珂、郭文涛、范云露、韩素明、刘旭霞、李海英、宫建龙、贺林博、王万军、王会权、王杰、惠红伟、刘春胜、彭村、逯艳青、冀刚、石娇。
河北省二级标准化初次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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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第一篇: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是河北省政府直接管理的行政机构,负责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及标准化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对各类产品进行质量计量、检验、监督和管理,组织实施标准化工作,推动质量提升和质量诚信建设等。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积极推动全省经济发展,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并不断加强执法监管工作。
在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具体来说,该局开展的监管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商品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管。
该局开展了大量的商品抽检工作,针对出现质量问题的商品及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企业质量监管。
该局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核和认证,推动企业质量提升和竞争力提高。
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
三是推进标准化工作。
该局积极推动制定、修订国家和行业标准,推广实施标准化工作,增强市场竞争力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四是加强对新技术、新产品的监管。
该局建立了新技术、新产品的评估和监督机制,对新技术、新产品进行审核、认证和监控,保障产品真实、合法、安全。
在未来的发展中,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将继续发挥监管职能,加强组织协调,推动质量提升和技术创新,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和消费者利益保护。
第二篇: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是我国质监监管体制中的重要一环,其监管工作影响着全省的经济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障。
在日常工作中,该局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和工作效率。
具体来说,该局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创新监管思路,完善监管机制。
该局积极倡导以人为本、以信息化为手段、以信用为纽带的监管方式,建立起符合现代经济发展的监管机制,并逐渐推广和应用。
二是加强监管能力,提高监管效率。
该局加大对监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通过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监管工作的精准性和效率;同时,加强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河北省标准化食堂标准要求
河北省标准化食堂标准要求河北省标准化食堂标准要求是为了规范食堂的运营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提高食品卫生水平,保障食品安全和食品卫生。
食堂是广大群众就餐的重要场所,食堂的卫生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因此,食堂必须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进行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和卫生。
首先,食堂的环境卫生标准要求是非常重要的。
食堂必须保持整洁、干净,地面、墙壁、天花板等应当保持清洁,无积尘、无脏污,保持通风良好,确保食堂内空气清新。
食堂的卫生设施应当完善,包括洗手间、厨房、餐具清洗间等,必须保持干净整洁,设施设备齐全,保证食品加工、储存和就餐场所的卫生安全。
其次,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是食堂管理的重点。
食堂应当使用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保证食品的新鲜、卫生和安全。
食品的加工、储存和销售必须符合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同时,食堂必须配备专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和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此外,食堂的食品卫生标准要求也是非常重要的。
食堂的食品加工、储存、销售和就餐过程必须符合相关的食品卫生标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食堂的厨房必须保持整洁,食品加工过程必须符合卫生标准,确保食品的卫生安全。
食堂的餐具清洗和消毒必须符合相关的卫生标准,确保餐具的卫生安全。
食堂的就餐场所必须保持整洁,确保就餐环境的卫生安全。
总之,河北省标准化食堂标准要求是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和食品卫生,提高食堂的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食堂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标准要求进行管理,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卫生。
只有这样,才能让人民群众放心就餐,享受健康的饮食生活。
河北省住宅标准化标准
河北省住宅标准化标准河北省住宅标准化标准是指在建设住宅项目过程中,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和标准,对住宅建筑的设计、施工、材料选用、设备安装等方面进行统一规范,以确保住宅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性,提高住宅建筑的品质和舒适度,满足居民的居住需求,促进住宅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首先,河北省住宅标准化标准对住宅建筑的设计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在住宅建筑的平面布局上,要求合理布局,充分利用自然资源,确保采光、通风和景观的舒适度。
在建筑结构设计上,要求抗震、抗风能力符合国家规定,确保住宅建筑的安全性。
在室内装饰设计上,要求符合环保要求,材料选用合理,色彩搭配和谐,营造舒适的居住环境。
其次,河北省住宅标准化标准对住宅建筑的施工提出了严格要求。
在施工过程中,要求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建筑结构的稳固和施工质量的可控。
在材料选用上,要求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建筑材料,杜绝使用劣质材料,确保住宅建筑的耐久性和安全性。
在施工工艺上,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操作,确保施工工艺的合理性和施工质量的稳定性。
另外,河北省住宅标准化标准对住宅建筑的设备安装提出了详细要求。
在给排水系统的安装上,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居民生活用水的安全和卫生。
在电气设备的安装上,要求符合国家电气标准,确保电气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在采暖系统的安装上,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采暖设备的高效节能和安全运行。
总之,河北省住宅标准化标准对住宅建筑的设计、施工、材料选用、设备安装等方方面面都提出了严格要求,目的在于提高住宅建筑的品质和舒适度,确保住宅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性,满足居民的居住需求,促进住宅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在今后的住宅建设中,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能够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施工,确保住宅建筑的质量和安全,为居民提供更加舒适和安全的居住环境。
河北省标准化食堂标准要求
河北省标准化食堂标准要求河北省标准化食堂标准要求是为了规范食堂的经营行为,保障食品安全,提升消费者的用餐体验。
标准化食堂不仅要求食品的质量安全,还要求食堂的环境卫生、用餐秩序、食品加工和储存等方面都达到一定的标准。
下面将详细介绍河北省标准化食堂的标准要求。
首先,食堂的环境卫生是至关重要的。
食堂应保持整洁,地面、墙壁、餐桌、餐具等都应该定期清洁消毒。
食堂内空气应保持流通,室内应该安装排风设备,确保空气清新。
此外,食堂内的垃圾桶应该及时清理,垃圾分类投放,保持食堂的整体环境卫生。
其次,食品加工和储存也是标准化食堂的重点。
食品加工人员应该持有健康证,并接受相关的食品安全培训。
食品的储存应该按照规定的温度、湿度和时间进行,避免食品变质和污染。
食品的加工过程中,应该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确保食品的卫生安全。
另外,食堂的用餐秩序也是标准化食堂的一项重要内容。
食堂应该合理设置就餐区域,保证用餐人员的舒适度。
用餐人员应该有序排队,不得拥挤推搡。
食堂应该合理安排用餐时间,避免高峰时段的拥挤,确保用餐秩序。
最后,食堂的管理人员也是标准化食堂的重要组成部分。
管理人员应该具备相关的食品安全知识和管理技能,能够有效地组织食堂的运营管理工作。
管理人员应该加强对食堂员工的培训和监督,确保食堂的各项工作都按照标准要求进行。
总之,河北省标准化食堂标准要求是为了保障食品安全,提升食堂的服务质量。
食堂经营者应该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管理,不断提升食堂的标准化水平,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舒适的用餐环境。
希望各个食堂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标准化要求,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用餐环境。
河北省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建设质量强省2024年行动计划
河北省是中国的一个经济大省,对于实施质量发展纲要建设质量强省行动计划,有着重要的意义。
下面将详细介绍河北省在2024年实施质量发展纲要建设质量强省行动计划方面的情况。
一、行动背景和意义中国政府提出了质量发展纲要,旨在推进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提升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水平,推动中国经济发展转型升级。
作为中国制造业大省的河北省,实施质量发展纲要建设质量强省行动计划具有重大意义。
这不仅可以帮助河北省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和品牌形象,还可以推动河北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提升河北省在中国和世界经济舞台上的竞争力。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1.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各级质量监管机构,提升质量监管能力,制定实施质量管理规范和标准,加强质量监督和检验检测力量的建设等。
2.提升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
通过加强企业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设计和工艺水平,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
加强企业质量管理能力培训,推动企业实施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加强企业品牌建设和市场营销能力。
通过加强企业品牌宣传和推广,提升企业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加强企业市场营销队伍建设,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
4.推动质量技术创新和研发能力提升。
加强质量技术创新研发平台建设,加大财政支持和政策激励力度,吸引和培育高端人才,提升质量技术创新和研发能力。
5.加强质量信息化和大数据应用。
建设质量信息化管理平台,提高质量数据收集、分析和利用能力,加强质量大数据应用研究,推动质检系统和企业质量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三、关键工作和措施为实施质量发展纲要建设质量强省行动计划,在河北省采取了一系列关键工作和措施,包括: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成立质量发展纲要建设质量强省行动计划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责任分工和工作任务。
2.加强政策引导,提供政策支持。
制定实施质量发展纲要建设质量强省行动计划的相关政策,提供财税、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支持,鼓励企业加大质量投入。
3.加强能力建设,提升人才培养。
河北省标准化监督管理条例
河北省标准化监督管理条例(1998年9月4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标准化工作,促进技术进步,保证产品质量,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国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是同级人民政府标准化工作的主管部门,依法统一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标准化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在标准化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二章标准的制定第五条对下列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统一的,应当制定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的制作):(一)工业产品及其设计、生产、检验、包装、储运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卫生要求;(二)药品、农药、兽药的技术要求和食品的安全、卫生要求;(三)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的质量和技术要求;(四)能源、信息管理和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五)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生产技术、管理技术和服务质量要求;(六)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统一的其他技术要求。
第六条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下列农业方面的要求,应当制定地方标准:(一)作为商品的农业(包括林业、牧业、渔业)产品及其初加工品(以下统称农产品)、种子(包括农业种子、种苗、种畜、种禽、鱼苗等)的品种、规格、质量和安全、卫生要求;(二)农产品和种子的试验、检验、包装、储运、使用方法的要求;(三)农产品和种子的生产、储运过程中的安全、卫生要求;(四)农业方面需要统一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技术要求。
第七条地方标准由省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统一审批、编号和发布,并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备案。
河北质量标准化系统升级说明-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
河北省煤矿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系统升级说明为了配合河北省煤炭工业安全管理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培训的工作,顺利完成《河北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信息系统》的升级工作,特编写本升级说明:一、如何进行系统升级(1)未安装过系统的用户打开电脑中的浏览器,在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管理工作网地址:/,点击键盘上的回车键。
进入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系统管理工作网首页,如下图所示:点击页面中的按钮,系统将会自动启动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信息管理平台客户端安装界面,如下图所示:单击上图中的【安装】按钮,系统会下载安装文件setup.exe,执行后首先会安装系统所需各种控件,如.net3.0等(如是vista、win7系统,则需在添加删除程序里启用),安装完成后,系统会自动弹出客户端下载提示,如下图所示:单击【安装】按钮,系统会自动完成安装过程,如下图所示:安装完成后,点击【开始】→【所有程序】→【山东精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即可打开系统。
为了以后方便用户登入操作,可以设计桌面快捷方式,具体方法是:右键点击【河北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发送到【桌面快捷方式】。
(2)已安装系统用户对于已经安装过系统的用户,在系统打开后会有相应的升级提示,按照提示进行操作即可。
注意:使用原有系统用户名登录系统后,若新建检查记录时仍为旧标准,请在添加检查表页面点击“下载”按钮,然后重新对标准进行选择,即可看到新国标,完成国标的更新工作。
二、系统升级后如何使用系统升级之后,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统一采用新版国家标准,操作方式未做变动,正常使用即可。
三、标准变动部分1、采煤专业不再区分不同采煤工艺的检查表2、掘进专业不再区分不同支护方式的检查表,且将原有的文明生产及工程质量合并为一个检查记录表3、地测防治水专业细化为测量、地质、地测防治水(含防冲)4、防止冲击地压、防治水等五个检查表,各煤矿根据煤矿实际情况进行填写。
河北省标准化监督管理条例
河北省标准化监督管理条例(1998年9月4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标准化工作,促进技术进步,保证产品质量,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国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是同级人民政府标准化工作的主管部门,依法统一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标准化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在标准化工作中做出显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二章标准的制定第五条对下列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统一的,应当制定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的制作):(一)工业产品及其设计、生产、检验、包装、储运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卫生要求;(二)药品、农药、兽药的技术要求和食品的安全、卫生要求;(三)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的质量和技术要求;(四)能源、信息管理和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五)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生产技术、管理技术和服务质量要求;(六)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统一的其他技术要求。
第六条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下列农业方面的要求,应当制定地方标准:(一)作为商品的农业(包括林业、牧业、渔业)产品及其初加工品(以下统称农产品)、种子(包括农业种子、种苗、种畜、种禽、鱼苗等)的品种、规格、质量和安全、卫生要求;(二)农产品和种子的试验、检验、包装、储运、使用方法的要求;(三)农产品和种子的生产、储运过程中的安全、卫生要求;(四)农业方面需要统一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技术要求。
第七条地方标准由省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统一审批、编号和发布,并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备案。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冀政[2009]194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的意见正文:----------------------------------------------------------------------------------------------------------------------------------------------------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冀政〔2009〕194号2009年11月18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标准化对实现富民强省的技术支撑作用,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标准化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是实施质量兴省战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竞争力的重要内容。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标准化的作用和地位日趋突出,已成为国家和地区核心竞争力和软实力的核心要素。
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对于建设创新型河北、实现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以优势技术领域和特色产业为突破口,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和全球经济一体化需要的标准体系和标准化工作体系;以研究、制(修)订和实施标准为着力点,推动技术进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筑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
标准化工作是一项全局性、战略性的工作,各级政府要加强宏观指导,积极协调,周密组织,全力推进。
2市场导向。
要以市场为导向,密切标准化与市场的联系,建立和完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标准化工作体制机制,增强标准对市场的适用性,提高标准化工作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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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机电
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表(100分)
说明:
本标准中所提到的机电设备是指生产设备。
大型固定设备是指主副井提升机,井上下2m及以上的运搬绞车,主压风机、主通风机、主排水泵(服务水平的泵房),瓦斯抽放泵、2t/h及以上锅炉,主提升胶带输送机,35kv及以上的主变压器。
检查评比中,如有缺项,可将该项目的分数,平均折算到总项其他内容中去,折算方法
如下:
实得分数=检查得分
五、运输
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表(100)
说明:
1、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矿井轨道质量
标准及架线维护规程》和本标准,现场逐项考核,并查阅有关资料。
2、检查评比中,如有缺项,可将该项目的分数,平均折算到总项其他内容中去,折算方法如下:
实得分数=检查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