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杏儿沟煤矿“8.11”特大瓦斯爆炸等三起事故 山西省人民政府的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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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煤矿停产整顿工作的意见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煤矿停产整顿工作的意见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煤矿停产整顿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8.25•【字号】并政办发[2003]150号•【施行日期】2003.08.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煤矿停产整顿工作的意见(并政办发[2003]15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近期以来,全国煤矿重特大事故频发,特别是我省在八天内连续发生三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

8月11日,大同杏儿沟煤矿风井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43人;8月14日,阳泉煤业集团公司三矿裕公井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28人;8月18日,晋中市左权县辽阳镇河南村办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27人。

三起事故共死亡98人,给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

为贯彻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3]36号)及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煤矿停产整顿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煤矿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根本利益,是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

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指出:“必须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坚决扭转重大安全事故接连发生的状况”。

大同杏儿沟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后,温家宝总理当即作出重要批示:"煤矿连续发生重大事故,遇难人数多,社会影响大,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在查明事故原因、进行严肃处理的基础上,有必要加大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力度"。

全市各级政府和部门、各煤矿企业要深刻领会中央领导同志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5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60号),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强化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性,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立即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立即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立即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9.17•【字号】晋政办发电[2008]139号•【施行日期】2008.09.17•【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立即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08〕139号)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临汾市襄汾县新塔矿业有限公司“9·8”尾矿库溃坝特别重大事故的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巩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成果,迅速扭转全省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的势头,省人民政府决定从2008年9月18日至12月18日对全省非煤矿山、煤矿、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全面推动我省非煤矿山、煤矿、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切实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和国家、省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采取果断有效的措施,强化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检查方法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行动由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市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采取企业自查、县(市、区)人民政府全面检查、市人民政府重点检查、省人民政府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

三、检查内容(一)非煤矿山1、非煤矿山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2、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以及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查出的重大隐患整改情况。

3、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以及打击非法开采、超层越界、以采代探情况。

4、地下矿山机械通风专项治理工作情况,以及在中小型露天矿山推广中深孔爆破技术情况。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三起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通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三起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通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三起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已更名)•【公布日期】2012.09.06•【文号】安监总煤调[2012]115号•【施行日期】2012.09.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三起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通报(安监总煤调〔2012〕115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近期,全国煤矿连续发生3起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影响十分恶劣,教训十分深刻。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2012年8月29日,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正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肖家湾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5人死亡、1人失踪、54人受伤。

目前,抢险救援工作仍在进行。

该矿为乡镇煤矿、资源整合主体矿井,设计生产能力9万吨/年。

事故发生前该矿已正式投产,证照齐全,属瓦斯矿井。

据初步分析,该事故暴露出:一是违法违规组织生产。

该矿恢复生产时核定允许生产的区域为+1277米(主平峒)水平以上,而该矿擅自在+1277米(主平峒)水平以下非法组织生产;采用非正规的巷道采煤方法,多层、多头多面以掘代采,乱采滥挖,在9个煤层中布置了30多个头面。

二是通风管理混乱。

没有形成稳定可靠的通风系统,回风系统巷道严重失修,通风阻力大、有效风量不足,采用局部通风机接力通风,工作面之间形成大串联,并与周边矿井联通;未按规定安装甲烷传感器,在瓦斯超限时不能报警、断电;瓦斯检查制度不落实。

三是技术管理缺失。

该矿技术人员严重不足,技术资料缺乏,没有一张与实际开采情况相符的图纸;机电设备未及时检修;火工品管理混乱,火工品领退制度不落实,未用完的火药、雷管不按规定退回仓库,在井下随意存放。

停产无奈复产难

停产无奈复产难

停产无奈复产难自2003年8月11日开始,在短短7天时间里山西省大同市杏儿沟煤矿、阳泉煤业集团公司三矿裕公井、晋中市左权县辽阳镇河南村办矿相继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98人死亡,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也使全省煤矿安全生产蒙上一层难以拂去的阴影。

为迅速扭转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杜绝重特大事故再度发生,山西省人民政府于8月18日左权事故发生的当晚,立即召开了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紧急电话会议,下令全省除大同煤矿集团公司、山西焦煤集团公司、潞安矿业集团公司、晋城无烟煤业集团公司4个国有重点煤矿外,其余4000余座煤矿从8月19日零时起一律停产整顿一周。

如今停产时限已过,复产工作也早已安排,但全省复产矿井屈指可数,甚至有的地市一座矿井也没有正式恢复生产。

当前用煤高峰即将到来,长期停产使煤炭库存已基本告尽,人民生产、生活用煤到了迫在眉睫的地步,而煤矿复产时间却仍难以预料。

停产:不是办法的办法多年来,煤矿发生事故后,往往习惯事后发文件、安全大检查、停产整顿、复产验收这一程式化做法,似乎已是不成文的规定。

煤矿发生事故,停产整顿,甚至关闭都无可厚非,但凡煤矿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所在县市,10人以上事故的所在市地一律停产整顿,以至于更大的事故全省煤矿一律停产,重新组织验收,经省批准后方可复产。

停产这种做法对于遏制事故连续发生、亡羊补牢、以儆效尤,无疑可起到积极的作用,也能显示出政府搞好安全的态度和决心。

但对于一些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是否妥当?一个矿发生事故,牵涉其他矿被迫停产,是否有法律依据?多数矿长对这种作法表现出极大的无奈,称之为“一人生病,全家吃药”,甚至比之于古代“连诛”、“连坐”。

煤炭开采为地下作业,以动态管理为主,如果短期、有计划地停产进行积极有效的整改,对于煤矿不无益处,但如果长期停产,或仅仅是为了暂时不发生事故而强行停产,煤矿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为执行上级命令不得已而为之,更有甚者为确保停产井口上锁、火工品封存、绞车贴封条,连起码的整改都不能搞,对煤矿造成的负面效应也是巨大的。

山西煤矿事故处理情况汇报

山西煤矿事故处理情况汇报

山西煤矿事故处理情况汇报尊敬的领导:近期,山西省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煤矿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

我作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负责人,对此深感痛心和愧疚。

现将有关事故的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该矿事故发生在XX年XX月XX日,初步调查显示,事故是由于该煤矿在生产过程中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安全管理不到位所导致的。

具体表现为:矿井通风系统失灵,瓦斯积聚严重;工作面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规违纪行为普遍存在;矿工个别使用违禁器材等。

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导致了事故的发生,给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事故发生后,我们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了相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展开救援工作。

在全力进行救援的同时,我们也与地方政府密切合作,共同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针对事故原因,我们成立了调查组,开展全面彻底的调查,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在救援过程中,我们组织了大批专业队伍,投入了大量的救援设备,力求最大程度地减少伤亡。

在经过艰苦努力后,已成功从事故现场救出xx名被困矿工,其中x人获救,x人不幸遇难。

我们将继续全力以赴,希望能救出更多被困人员。

此次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了我省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首先,存在一些煤矿管理者重利轻安全的问题,对安全工作的重视不够。

其次,一些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违规行为较为普遍。

另外,煤矿安全管理制度还存在一些漏洞和不完善之处。

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一系列的措施予以解决。

首先,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督,做到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其次,加强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降低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同时,我们还将加强与地方政府的配合,共同努力,形成合力,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全面推进。

总之,对于此次山西煤矿事故的发生,我们深感痛心和愧疚。

我们将以此次事故为鉴,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开展,努力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煤矿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煤矿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煤矿安全大检查的紧急
通知
【法规类别】矿产资源监督管理
【发文字号】并政办发[2010]22号
【发布部门】太原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3.30
【实施日期】2010.03.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煤矿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并政办发〔2010〕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国资委,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刻汲取华晋王家岭煤矿“3·28”透水事故教训,根据省有关通知要求,市政府决定于3月30日至4月6日组织开展全市地方煤矿安全大检查。

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与重点
检查方式为:煤矿企业自查,各县(市、区)政府、市国资委检查,市煤炭局督查。

市政府派出3个督查组,对各县(市、区)政府、市国资委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市、县督查检查每座煤矿不少于两次。

检查重点为:国家、省、市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通知贯彻落实情况。

(一)对已批准复产矿井重点检查:
1.采、掘、机、运、通、地测、防治水、火、瓦斯、煤尘等各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2.根据新的《煤矿防治水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按照“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全面掌握收集水文地质资料和周边采空区、老空区积水情况,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山西、安徽省四起特大煤矿瓦斯爆炸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山西、安徽省四起特大煤矿瓦斯爆炸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山西、安徽省四起特大煤矿瓦斯爆炸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04.01.16•【文号】国办发[2004]7号•【施行日期】2004.01.16•【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山西、安徽省四起特大煤矿瓦斯爆炸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国办发[200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2003年,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生产安全事故总起数和死亡总人数比上年都有所下降。

但部分地区生产安全重特大事故仍然时有发生。

2003年5月13日,安徽省淮北矿业(集团)公司芦岭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86名矿工遇难。

8月11日至18日,山西省连续发生3起特大煤矿瓦斯爆炸事故:8月11日,大同市杏儿沟煤矿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3人死亡;8月14日,阳泉煤业集团公司三矿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8人死亡;8月18日,左权县河南村煤矿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7人死亡。

最近一段时间,特别是进入2003年12月下旬,又相继发生了广东连州市“12·21”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石油川东北气矿“12·23”特大井喷事故和辽宁昌图县“12·30”特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这3起事故正在调查处理中),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教训极其惨痛。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关注,立即作出重要批示,指派有关负责同志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导组织事故抢险和调查。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现将已经结案的山西、安徽省4起特大煤矿瓦斯爆炸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和两省人民政府的检查予以通报。

经调查认定,山西、安徽省发生的4起特大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均为责任事故。

这4起事故,反映出部分地方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现场管理不严的问题仍然很严重;个别地方政府领导“安全第一”的思想树得不牢,没有摆正发展经济与安全生产的关系;部分煤矿企业在煤炭市场趋于好转的情况下,不顾安全生产条件盲目扩大生产。

大同市杏儿沟煤业责任公司特大瓦斯爆炸事故

大同市杏儿沟煤业责任公司特大瓦斯爆炸事故

大同市杏儿沟煤业责任公司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大同市杏儿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8·11”特大瓦斯爆炸事故1、基本情况杏儿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大同市左云县店湾镇境内,属市营煤炭企业,发生事故的北风井位于杏儿沟井田北部的南郊区高山镇万家嘴村附近,开采井田北部煤层的盘区风井,事故前11#层已与五号井沟通形成系统,14#层正处于开拓准备阶段。

2、事故经过2003年8月11日早6时40分,杏儿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北风井井下发生了爆炸,当时北风井井下30人被困(11#层8人,14#层22人)。

有害气体波及五号井生产系统,14人被困。

发生爆炸事故后,北风井的井下风桥、密闭墙和井口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矿井的硬件设施损坏不大。

事故发生后,国家和省局领导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市安全监察局立即调动市救护大队下井抢救遇难职工,同煤集团救护队也派出两个小队参加井下抢险。

自8月11日至8月17日,市、县、区及同煤集团四个救护队计10个救护小队数十次深入井下事故现场,救出遇险工人14人,发现并清理遇难工人尸体30具。

截止8月17日18时25分,1人经抢救脱离危险,死亡43人,3、事故原因事故发生后,事故调查技术组、专家组对灾区现场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勘察,并进行了现场录像、取证。

分析认定爆炸发生在该矿3#煤层采空区内,是3#煤层采空区内可燃气体爆炸。

⑴3#煤层已于1997年采完封闭,采空区存在火区,3#煤层的已废弃矿井封堵不严,并有地表裂隙,有充分的供氧条件;另外,事故前邻近煤矿由抽出式改为压入式通风,3#煤层采空区相对稳定的动态平衡被打破,供氧条件发生变化,诱发了3#煤层采空区火区可燃气体爆炸。

⑵由于在北风井进风井筒穿过3#煤层地段未按照设计要求构筑防火防爆隔离设施,该段井筒和暄体被爆炸冲击波摧毁,爆炸形成的高温、高压、有害气体随爆炸冲击波沿井筒到达井口和11#煤层、14#煤层,造成部分巷道破坏、人员伤亡、设备损坏。

煤矿典型事故案例

煤矿典型事故案例

煤矿典型事故案例
引爆火源分析 电气火花的主要原因是:带电检修(4 起),信号电缆失爆(1起),砸断电钻 电缆(1起),矿灯火花(1起)。 2起摩擦火花引爆瓦斯事故分别是:排瓦 斯铁风筒连接处断裂产生摩擦火花,导 致风筒内瓦斯燃烧,引爆采空区瓦斯; 掘进面停风,瓦斯积聚,刮斗机钢丝绳 与滑轮间摩擦产生火花引爆瓦斯。
煤矿典型事故案例
一、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安徽某矿“11·13”瓦斯爆炸事故 ㈡、事故原因 2、间接原因 ⑷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规章制度 执行不严。 ⑸安全培训工作质量不高,效果不明 显。
煤矿典型事故案例
一、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2003年2月24日14时55分,贵州水城矿业集 团木冲沟煤矿井下41118工作面位于四采区西 翼第五亚阶段,工作面走向长570米,倾斜长 162米,采高2.7米,该工作面2003年1月5日开 始生产。在工作面进风巷,回风巷与探煤巷 交叉处分别设有3个瓦斯监测探头。41118工 作面回风巷在改接瓦斯抽放管路,41118工作 面上隅角瓦斯在全风压作用下大量涌向回风 巷,造成瓦斯浓度上升到爆炸界限。井下作 业人员所用矿灯失爆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局部煤尘参与了爆炸。
煤矿典型事故案例
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分析 (1)发生地点分析 按作业地点,瓦斯爆炸事故统计分析如图3所示。 图中系按起数绘制。
闭区2起 死亡94人
巷道4起 死亡74 人
采煤3起 死亡46人
掘进12起 死亡195人
图3
重特大瓦斯事故发生地点分析
煤矿典型事故案例
引爆火源分析 除静电火花外(2002年曾因静电火花引 起1起瓦斯爆炸),井下可能存在的其它 火源都引起过瓦斯爆炸,以爆破火焰和 电气火花造成的事故最多,见图4所示。 爆破火焰出现的主要原因是:不填或少 填炮泥等违章爆破(6起),引爆雷管 (1起),爆破母线短路(1起)。

山西重大事故调查报告

山西重大事故调查报告

山西重大事故调查报告一、事件简述近期,山西省发生了一起重大事故,造成了重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事故发生在一家煤矿,初步调查显示是由于矿工操作不当导致的。

该煤矿负责人已被警方控制,目前正接受调查。

二、调查过程根据对事故现场的勘察和矿工的证言,初步判定事故原因是由于矿工违反操作规程,并且对矿井的安全重视不足。

此外,煤矿的管理层也存在不规范的运营和监管问题。

在该煤矿总经理的领导下,存在作假行为,故意隐瞒煤矿的安全隐患。

三、责任认定煤矿总经理及其管理团队对矿井管理不力,不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程,故意隐瞒煤矿的安全隐患,造成重大事故,应承担主要责任。

对于矿工的不当操作行为,也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四、处罚措施山西省政府将对该煤矿进行立案调查,并责令停产整顿,直至整改合格。

该煤矿负责人及其管理团队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涉及该煤矿的相关部门和人员,也将进行相应的处罚措施,以期借此事件提高对于煤矿安全的意识,并且进一步加强煤矿的管理和监管。

五、事故处理方案针对此次事件,山西省政府将采取以下措施:1.对所有煤矿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2.加强对于煤矿的管理和监管,严格执行相关安全规程和制度。

3.加大处罚力度,对违反安全规程和制度的个人和单位,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4.提高对于矿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加强对于矿工的培训和教育。

6、总结此次事故的发生,一方面暴露出我省煤矿管理和监管工作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另一方面也表明了我们对于安全生产的态度和重视程度还需更加的提高。

我们相信,在山西省政府的努力下,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将会逐步得到改善和完善,为社会和人民的安全与幸福保驾护航。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8.19•【字号】晋政办发电[2003]111号•【施行日期】2003.08.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广播影视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03]111号)吕梁地区行政公署,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进入8月份以来,我省连续发生三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

2003年8月11日6时40分,大同市杏儿沟煤矿风井发生瓦斯爆炸,43人死亡;8月14日12时40分,阳泉煤业集团三矿发生瓦斯爆炸,28人死亡;8月18日,晋中市左权县辽阳镇河南村办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9人死亡,18人被困井下。

在不到10天的时间里连续发生三起重特大事故,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造成了重大损失,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

省委田成平书记作了重要批示。

为此,8月18日晚22时,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批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3]36号)精神,刚刚从左权事故现场返回的刘振华省长、靳善忠副省长参加了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省委常务副书记张宝顺同志主持了会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强调如下: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立即传达贯彻田成平书记、刘振华省长、靳善忠副省长的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真研究总结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特别是煤矿安全工作的经验教训,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措施,认真自查自纠,彻底消除隐患,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

思想要重视,问题要抓准,措施要得力,真正在全省形成贯彻会议精神、狠抓煤矿安全生产的新气势、新氛围。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公布日期】2015.04.30•【字号】晋煤安发[2015]396号•【施行日期】2015.04.30•【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晋煤安发[2015]396号各市煤炭工业局,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站),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山西正华实业集团公司:为深刻汲取同煤集团姜家湾煤矿“4·19”重大透水事故教训,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刻汲取同煤集团姜家湾煤矿透水事故教训在全省范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5〕42号),决定从5月起在全省煤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现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王儒林书记、李小鹏省长关于“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安全大检查,认真汲取这次事故血的教训。

切实加大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力度,全面加强各领域各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组织开展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省煤炭厅、山西煤监局成立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组,对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统一组织和指导协调,研究解决大检查中的共性问题和重大问题。

组长:杨茂林桂来保副组长:武建森胡万升王宇魁苗还利白淑艳徐占成贾师文王怀科谢万星王学彦成员由省煤炭厅、山西煤监局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组成。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煤炭厅安全监管处、山西煤监局执法监督处,负责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日常工作。

三、开展方式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采取企业自查自整、市县全面检查、省级督查突查等三种不同的方式同步进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三起瓦斯事故的通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三起瓦斯事故的通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三起瓦斯事故的通报【法规类别】煤矿安全生产【发文字号】安监总煤调[2008]119号【失效依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发布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发布日期】2008.05.30【实施日期】2008.05.30【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三起瓦斯事故的通报(安监总煤调〔2008〕119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5月22日16时50分,山西省盂县万隆煤业有限公司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1人受伤。

该矿为乡镇煤矿,低瓦斯矿井。

处于基建阶段,建设规模15万吨/年。

初步调查,事故的原因是井底车场回风绕道积水,导致通风系统堵塞,引起瓦斯积聚,井下人员吸烟引发瓦斯爆炸。

事故的详细原因正在调查之中。

5月25日23时24分,湖南省涟源市新岩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3人被困。

该矿为乡镇煤矿,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正在进行技术改造,生产能力由3万吨/年扩至6万吨/年。

初步调查,该矿在采矿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均过期、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间违法生产,没有进行瓦斯抽放,防突措施不落实,在放炮掘进后出煤支护过程中发生突出事故。

事故的详细原因正在调查之中。

5月26日4时13分,河南省郑州煤炭工业(集团)公司侯寨振兴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6人死亡。

该矿原为乡镇煤矿, 2005年11月30日由郑州煤炭工业(集团)公司将该矿和原郑州市二七区龙岗煤矿整合重组为郑州煤炭工业(集团)龙岗煤业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改为国有,为高瓦斯矿井。

事故前正在进行技术改造,技改设计能力30万吨/年。

初步调查,该矿307采面回风巷有一向斜构造,在进行巷道扩修时发生了突出事故。

就杏儿沟煤矿“8.11”特大瓦斯爆炸等三起事故 山西省人民政府的检查报告

就杏儿沟煤矿“8.11”特大瓦斯爆炸等三起事故 山西省人民政府的检查报告

就杏儿沟煤矿“8.11”特大瓦斯爆炸等三起事故山西省人民政府的检查报告2003年8月11日至18日,在短短8天的时间里,我省连续发生3起重特大矿难。

8月11日6时40分,大同市杏儿沟煤矿风井瓦斯爆炸,43名矿工遇难。

主要是该矿3号煤层采空区的火区可燃气体爆炸,冲击波波及到正在生产的11号、14号煤层。

8月14日12时40分,阳泉煤业集团公司三矿裕公井瓦斯爆炸,28名矿工遇难。

主要是该矿在排放工作面瓦斯过程中,未按规定控制瓦斯浓度,未按规定停电撤人,致使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爆炸界限,工人带电检修信号电缆接线盒产生短路火花,引起爆炸。

8月18日11时30分,晋中市左权县辽阳镇河南村煤矿瓦斯爆炸,27名矿工遇难。

主要是地面检修变压器使井下停电停风,但未按规定撤出人员,井下巷道内因无风导致瓦斯积聚达到爆炸浓度,井下人员又违章打开防爆开关检修,地面突然送电使开关中产生火花引起爆炸。

8天内98名矿工不幸遇难,使遇难者家庭蒙受塌天之祸,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给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给新一届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集体造成了很大的麻烦,教训极其深刻。

反映出我省在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上存在差距,充分暴露出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着许多问题。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注,国务院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我们深感责任重大,内心十分愧疚。

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人立即向党中央、国务院作了初步检查,并请求给予处分。

从这3起特大事故的原因看,有主观的,也有客观的,有历史的,也有现实的。

特别是在煤炭市场好转的情况下,煤矿负责人重生产、重效益、轻安全,安全意识薄弱,管理人员违章指挥,矿工违章作业,超能力生产。

具体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多年来我省煤矿安全投入欠账较多,设备陈旧老化,超负荷运行,大矿建设和小矿改造资金投入不足。

二是机构改革后,政府对煤炭企业的安全管理职能客观上有所弱化,监管体制尚需进一步完善,监管力量明显不足。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煤矿安全生产【发文字号】并政办发[2016]74号【发布部门】太原市政府【发布日期】2016.11.16【实施日期】2016.11.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并政办发〔2016〕7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11月7日省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通知如下:一、清醒认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严竣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一)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竣。

进入四季度以来,全省接连发生了3起煤矿事故。

10月12日运城市曙光船窝煤矿发生死亡1人的事故;10月13日晋中市寿阳段王集团平安煤矿发生死亡3人的较大水害事故;11月2日朔州市平鲁区西易集团易顺煤矿发生死亡2 人的透水事故。

尤为严重的是,瞒报迟报事故现象严重。

8月25日焦煤集团西山煤电镇城底煤矿发生死亡2人事故,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11月2日朔州市平鲁区西易集团易顺煤矿发生一起透水事故,死亡2人,有瞒报情节。

(二)我市煤矿安全生产问题也比较突出。

虽然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比较平稳,但近期安全执法检查中发现一些煤矿主体责任不落实,存在重生产、轻安全倾向。

一些煤矿现场管理混乱,安全管理不到位;一些煤矿安全投入严重不足,出现欠账,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得不到保障。

尤其是当前煤炭供应偏紧,煤价持续上涨,一些煤矿受利益驱动,极有可能出现超能力生产、边建设边生产、未经批准擅自恢复生产、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

发生事故的风险增加。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严竣形势,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总体安全、安全发展和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始终把煤矿安全生产作为党委和政府的“一把手”工程来抓,党政同责,齐抓共管,政企同心,共促安全。

煤矿事故教训反思

煤矿事故教训反思

煤矿事故教训反思煤矿事故教训反思今天上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赵铁锤在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电话会上说,从初步掌握的情况看,大同杏儿沟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

“大家都舍得花大价钱买棺材,却舍不得买安全设备。

”山西省大同市郭良孝今天16时就杏儿沟瓦斯爆炸事故接受安全生产万里行的记者采访时说。

他坦承,导致此次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最重要的是有些煤矿干部工作作风确实存在问题,“有的成天忙于跑运销,一个月下不了几次井;有的形式主义严重,抓安全生产满足于发文件、召开会议,落实不到位”,从而给安全生产留下了隐患。

“大家在说安全的时候都是把它放在第一位的,等到落实的`时候就放到第三位了。

”大同市常务副张富文在接受采访时称:有些县区、部门和单位的领导特别是煤炭企业负责人,还没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没有摆正安全生产与发展经济的关系。

重生产、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时有抬头。

特别是在煤炭市场好转的情况下,有些煤矿领导盲目生产,超通风能力生产。

由于突出抓乡镇集体煤矿安全监管,相对放松了对安全生产条件比较好的国有大矿的监管。

据悉,近几年来,特别是1996年大同市新荣区郭东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后,大同市再没有发生特大瓦斯事故。

再加上在加强煤矿“一通(通风)三防(防火、防渗水、防瓦斯爆炸)”方面确实采取了不少措施,增加了不少投入,解决了不少隐患和问题。

有些煤矿特别是条件比较好的煤矿负责人存在盲目乐观、麻痹侥幸心理。

张富文副承认:“我们没有及时给予思想教育,致使放松了‘一通三防'管理和对事故隐患的处理。

”今天17时30分左右,安全生产万里行采访团成员抵达大同时,本报一位先期前来采访的记者被矿上工作人员用专车送离事故现场。

本报曾于8月14日刊登了《杏儿沟矿:低瓦斯井为啥爆炸》一文,反响热烈。

赵铁锤说,在11日和14日接连-发生的大同杏儿沟煤矿和阳泉煤业集团三矿裕公井两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损失惨重,教训深刻。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搞好煤矿停产整顿复产验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搞好煤矿停产整顿复产验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搞好煤矿停产整顿复产验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正文:----------------------------------------------------------------------------------------------------------------------------------------------------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搞好煤矿停产整顿复产验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吕梁地区行政公署,各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委、办、厅、局:全省煤矿从8月19日零时起停产整顿一星期后已进入复产验收阶段。

搞好这次复产验收是贯彻8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彻底整治我省煤矿安全隐患,提高我省煤矿安全管理水平的十分重要的环节,也是对各级政府能否忠实地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是否真正勤政为民的现实考验。

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讲政治、讲大局,坚持党性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政策,严肃工作纪律,以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周密细致地搞好复产验收工作。

一、组织领导全省煤矿的复产验收工作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各市(地)政府(行署)负责组织实施,对本次停产整顿的煤矿,逐步进行验收复产。

二、验收标准对本次停产整顿的市(地)、县(区)营煤矿以及已核发“四证”的乡镇煤矿,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第5号令《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进行验收。

(详见“山西省煤矿停产整顿复产验收表”)三、不予验收的范围(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地)、县(市、区)不得组织验收:1、未按规定上报2003年10%关井名单(全省共377座)的市(地)。

2、去年发生重特大事故,未按规定上报15%关井名单的县(区)、市(地)。

3、省整顿办已发文注销证照但未按“关井六条标准”彻底关闭的矿井(全省共261座)所在县(区)。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煤矿,不得申报验收:1、停产整顿期间,矿长(董事长、总经理)未参加培训的,或培训后不合格的。

大同市杏儿沟煤业责任公司特大瓦斯爆炸事故

大同市杏儿沟煤业责任公司特大瓦斯爆炸事故

大同市杏儿沟煤业责任公司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大同市杏儿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8·11”特大瓦斯爆炸事故1、基本情况杏儿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大同市左云县店湾镇境内,属市营煤炭企业,发生事故的北风井位于杏儿沟井田北部的南郊区高山镇万家嘴村附近,开采井田北部煤层的盘区风井,事故前11#层已与五号井沟通形成系统,14#层正处于开拓准备阶段。

2、事故经过2003年8月11日早6时40分,杏儿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北风井井下发生了爆炸,当时北风井井下30人被困(11#层8人,14#层22人)。

有害气体波及五号井生产系统,14人被困。

发生爆炸事故后,北风井的井下风桥、密闭墙和井口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矿井的硬件设施损坏不大。

事故发生后,国家和省局领导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市安全监察局立即调动市救护大队下井抢救遇难职工,同煤集团救护队也派出两个小队参加井下抢险。

自8月11日至8月17日,市、县、区及同煤集团四个救护队计10个救护小队数十次深入井下事故现场,救出遇险工人14人,发现并清理遇难工人尸体30具。

截止8月17日18时25分,1人经抢救脱离危险,死亡43人,3、事故原因事故发生后,事故调查技术组、专家组对灾区现场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勘察,并进行了现场录像、取证。

分析认定爆炸发生在该矿3#煤层采空区内,是3#煤层采空区内可燃气体爆炸。

⑴3#煤层已于1997年采完封闭,采空区存在火区,3#煤层的已废弃矿井封堵不严,并有地表裂隙,有充分的供氧条件;另外,事故前邻近煤矿由抽出式改为压入式通风,3#煤层采空区相对稳定的动态平衡被打破,供氧条件发生变化,诱发了3#煤层采空区火区可燃气体爆炸。

⑵由于在北风井进风井筒穿过3#煤层地段未按照设计要求构筑防火防爆隔离设施,该段井筒和暄体被爆炸冲击波摧毁,爆炸形成的高温、高压、有害气体随爆炸冲击波沿井筒到达井口和11#煤层、14#煤层,造成部分巷道破坏、人员伤亡、设备损坏。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义兴寨金矿刑事案件造成“8.28”井下工人被困事故的通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义兴寨金矿刑事案件造成“8.28”井下工人被困事故的通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义兴寨金矿刑事案件造成“8.28”
井下工人被困事故的通报
佚名
【期刊名称】《山西政报》
【年(卷),期】2001(000)022
【摘要】吕梁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2001年8
月28日零点40分,由于人为炸断35KV 专用供电高压电杆两根,造成我省义兴寨金矿突然停电,304名采矿工人被困井下。

事故发生后,省委、省人民政府非常重视,先
后作出重要批示,副省长王显政及等省、市、县有关部门领导同志迅速赶赴现场组
织抢救。

至28日14时,被困工
【总页数】2页(P15-16)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X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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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山西省繁峙义兴寨金矿新发现蚀变斑岩型金矿体的地质地球化学特征与成矿时代[J], 张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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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杏儿沟煤矿“8.11”特大瓦斯爆炸等三起事故山西省人民政府
的检查报告
2003年8月11日至18日,在短短8天的时间里,我省连续发生3起重特大矿难。

8月11日6时40分,大同市杏儿沟煤矿风井瓦斯爆炸,43名矿工遇难。

主要是该矿3号煤层采空区的火区可燃气体爆炸,冲击波波及到正在生产的11号、14号煤层。

8月14日12时40分,阳泉煤业集团公司三矿裕公井瓦斯爆炸,28名矿工遇难。

主要是该矿在排放工作面瓦斯过程中,未按规定控制瓦斯浓度,未按规定停电撤人,致使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爆炸界限,工人带电检修信号电缆接线盒产生短路火花,引起爆炸。

8月18日11时30分,晋中市左权县辽阳镇河南村煤矿瓦斯爆炸,27名矿工遇难。

主要是地面检修变压器使井下停电停风,但未按规定撤出人员,井下巷道内因无风导致瓦斯积聚达到爆炸浓度,井下人员又违章打开防爆开关检修,地面突然送电使开关中产生火花引起爆炸。

8天内98名矿工不幸遇难,使遇难者家庭蒙受塌天之祸,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给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给新一届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集体造成了很大的麻烦,教训极其深刻。

反映出我省在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上存在差距,充分暴露出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着许多问题。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注,国务院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我们深感责任重大,内心十分愧疚。

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人立即向党中央、国务院作了初步检查,并请求给予处分。

从这3起特大事故的原因看,有主观的,也有客观的,有历史的,也有现实的。

特别是在煤炭市场好转的情况下,煤矿负责人重生产、重效益、轻安全,安全意识薄弱,管理人员违章指挥,矿工违章作业,超能力生产。

具体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多年来我省煤矿安全投入欠账较多,设备陈旧老化,超负荷运行,大矿建设和小矿改造资金投入不足。

二是机构改革后,政府对煤炭企业的安全管理职能客观上有所弱化,监管体制尚需进一步完善,监管力量明显不足。

三是这几年来,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将更多的精力放在打击非法私开、整治乡镇煤矿上,对国有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和煤矿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抓得不紧,落实不够,措施不力。

尽管我们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58号)等文件通知要求,在煤矿安全生产方面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省政府也制定下发了20余个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召开了10多次安全生产会议,组织全省统一安全大检查4次,严肃处理了17起10人以上的事故,共结案14起,追究处理行政责任人190人,但事故仍然没有得到有效控制。

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3]36号)精神,在左权县辽阳镇河南村“8·18”事故发生的当天晚上,当即召开了全省煤矿安全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决定停产整顿。

我们采取的主要措施是:第一,全省除大同煤矿、山西焦煤、潞安、晋城四大集团外,其他煤矿从8月19日零时起一律停产整顿一周。

主要任务是:以“一通三防”为重点,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对煤矿全体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安全教育,不参加培训的矿长(经理、董事长)要撤销任职资格,不参加培训的职工不准上岗;由县级政府负责,选派安全监察员,对乡
镇煤矿进行安全监督;全省902个高瓦斯和按照高瓦斯管理的矿井,必须全部完成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的煤矿,必须建成双回路供电系统。

对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和作业场所要坚决停产整顿。

第二,要求国有重点煤矿引以为戒,加大安全工作力度,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完善方案,逐矿进行检查监督,排除各种安全隐患,查处“三违”现象,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第三,省政府向11个市地派出督查组,对各地的停产整顿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要求各督查组切实负起责任,督促各地坚决停产,认真整改,严格验收,并对验收合格的矿井进行抽查。

发现弄虚作假、走过场、失职渎职的要及时报告,严肃追究。

第四,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坚决取缔无证矿井。

在8月底前,彻底关闭非法开采的所有煤矿。

各市地在8月底以前必须上报2003年10%的关井名单和上年发生事故的市地15%的关井名单。

对未完成关井任务的市地停止审批新建和改扩建煤矿项目。

目前,各市地正在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所有煤矿已全部停产,并做到了停产不停电、不停水、不停通风,矿工工资照发,积极组织矿长和职工的培训。

到8月26日进入了复产验收阶段,由市地政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基本条件规定》逐矿验收,合格一个,验收一个,复产一个,实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对降低标准验收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对经整顿验收仍然达不到标准的煤矿,坚决关闭。

根据煤炭工业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下一步我们在煤矿安全生产上将主要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是按照新型工业化的要求,关小上大,加大投入,加快国有重点煤矿改造和现代化大型矿井建设。

2005年底前,关闭所有9万吨以下的矿井,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和安全生产水平。

二是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主体的责任,要求各类煤矿都要强化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领导和管理人员下井制度,加强对“三违”行为的处理等。

三是建立煤矿安全档案,包括加强对煤矿矿长资格的认证、管理,对矿工的安全知识培训,发生事故情况等。

四是进一步健全煤矿安全监管体制,充实和加强监管力量,提高煤矿安全监管和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煤矿安全监管到位、执法到位。

主要是4个发证单位和供电、火工品供应部门等6个单位之间要协调配合,相互衔接;劳动、监察等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

五是加大安全投入,进一步完善煤矿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政府要加大对安全基础设施的投入,同时要积极探索制定促进企业严格管理、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措施。

山西省委、省政府一定要深刻吸取教训,强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下决心搞好煤矿安全生产。

——摘自2004年2月3日《中国安全生产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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