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法律制度共34页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1. 施工单位三类管理人员的考核 2.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进人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前的安全生产教育
培训 5.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 6.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施工单位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对建筑安
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 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 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施工管理人员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试对以上资料中分析: 1.试分析本事件有哪些不妥? 2.本案中的施工安全事故应定为哪种等级的事故? 3.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采取哪些措施?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和原则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原则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
《建筑法》第三十六条、《安全生产法》第三条和《建设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 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是我国多年来安全生产 工作长期经验的总结,可以说是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安全 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 济健康发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 防为主的方针。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原则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原则虽然在《建筑法》中没有明确规定, 但是在其具体条文中已经包含。在我国长期的安全生产管理 中形成的、国务院有关规定中明确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原则 主要是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
工程质量法规制度
工程质量法规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我国境内进行的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及相关服务活动。
第二章质量管理责任
第三条(建设单位责任)
建设单位应当负责组织编制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质量管理目标,并对工程质量负总责。
第四条(设计单位责任)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并对设计质量负责。
第五条(施工单位责任)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第六条(监理单位责任)
监理单位应当依法独立行使监理职责,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三章质量控制与检验
第七条(材料控制)
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材料进场前应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
第八条(施工过程控制)
施工过程中应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对关键工序和重要节点实行重点监控。
第九条(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后,应组织有关方面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十条(违法行为处罚)
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经济赔偿等。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因工程质量引发的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实施细则)
本制度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生效时间)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另行通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在生活中,建筑生产是最需要安全的工作之一,在电视上也经常能够看到一些建筑工程事故,因此,在法律上,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也有相关的规定。
以下是由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希望能帮到你们。
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国家鼓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第八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建设法规》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1.2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1.2.2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2. 《民法典》对有关行为和责任的详细规定 (1)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相对人 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 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 责任。 (3)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代 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的双方同意或者追 认的除外。 (4)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转委托代理未经被代理人 同意或者追认的,代理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代理人为了维护 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除外。 (5)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 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 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1.2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1.2.6建设工程担保制度 (2)抵押权的实现。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 定清偿: 1)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2)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1.2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1.1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1.1.1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1.1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1.1.2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1. 法的形式 法的形式是指法律的创制方式和外部表现形式。我国法的形式是制定法形式,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
建设工程争议解决概述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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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争议的定义
建设工程争议的特点
建设工程争议是指参与工程建设的各 方主体之间,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就工 程设计、施工、质量、价款等方面产 生的分歧或纠纷。
建设工程争议具有复杂性、专业性、 多样性和长期性的特点。由于工程建 设涉及面广,参与主体众多,利益关 系复杂,因此建设工程争议往往难以 解决。
仲裁
若协商与调解无法解决,可提交仲 裁机构进行仲裁。
诉讼
若仲裁结果不满意,任何一方均可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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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 度
安全生产法规概述
安全生产法规的定义和作用
安全生产法规是保障劳动者人身安全、预防和控制生产事故发生、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法 律制度。其主要作用是规范企业和劳动者的行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 体系,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工伤等事故的发生。
02
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管理的内容
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建设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环境监测与档案管理等
方面。
03
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管理的意义
加强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管理,不仅可以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保
护和改善环境质量,还可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形象,推动可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实施:实施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需要从以下几 个方面入手:一是制定并执行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二是加强施工现场安全 管理,确保设备、材料等的安全使用 ;三是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劳 动者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四是定 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 整改安全隐患;五是建立应急救援机 制,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诉讼解决
建设工程法规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Z301000 建设工程法律制度建设工程法律制度是直接规范工程建设行为的法律制度,是从事建设工程活动的行为标准。
建设工程法律制度是一个法律体系,包括法律、法规、规章。
主要包括三个部分:理论基础部分、建设行为规范部分、相关法律部分。
三者形成了完整的建设工程法律知识体系,应深入理解以下内容:(1) 建造师管理制度(2) 民法(3) 建筑法(4) 招标投标法(5) 安全生产法(6) 环境保护法(7) 土地管理法(8) 劳动法(9) 保险法(10) 消防法(11) 标准化法(12)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13) 税法(14) 公司法1Z301020 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广义上的法律不局限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指定的规范性文件。
还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等。
不同法律的效力是不同的,根据效力的高低选择合适的法律。
1Z301021 掌握法律体系法律体系(也称为部门法律体系),是指一国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
1、 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整个法律的基础。
2、 民法民法是调解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
单行法律包括合同法、担保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婚姻法等等。
3、 商法商法是调解平等主体的商事关系或商事行为的法律,包括公司法、保险法、票据法等。
我国实行“民商合一”的原则。
4、 经济法经济法是调解国家在经济管理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包括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5、 行政法行政法是调解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监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
6、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社会保障法是调解有关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的法律,包括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
7、 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是关于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的法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建设单位相关的安全责任
项目6.5 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的建设工程安全责任制度
一、建设单位相关的安全责任 (四)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 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模块六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项目6.5 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的建设工程安全责任制度
模块六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项目6.5 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的建设工程安全责任制度
一、建设单位相关的安全责任 (七)装修工程和拆除工程的规定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 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 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1)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2)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3)拆除施 工组织方案;(4)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2Z206051建设单位相关的安全责任
【案例6-5】某县招待所决定对2层砖混结构住宿楼进行局部拆除
改建和重新装修,并将拆改和装修工程包给一无资质的劳务队。该工程 未经有资质的单位设计,也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仅由劳务队队长口述了自 己的施工方案,便开始组织施工。该劳务队队长在现场指挥4人在2楼干 活,安排2人在1楼干活。当1名工人在修凿砖柱(剩余墙体)时,突然发生 坍塌,导致屋面梁和整个屋面板全部倒塌,施工人员被埋压。
第四章建设工程安全法律制度(一)
4.1.1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为了确保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六条 的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 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施丁单位需根据以下内容保障安全生产。
1.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的职责
(3)建议权
施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从业 人员有权利参与用人单位的民主管理,通过参与生产经营的民主管理,可 以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与主动性,可以充分发挥其聪明才智,为本单位献计 献策,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共同做好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
4.1.2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4.1.1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7.安全生产的相关保障措施
(1)施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 、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施工 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 备。 (3)施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4)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 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捡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 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 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5)施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 费。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 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工程建设领域法律规章制度
工程建设领域法律规章制度一、建设主体法律地位根据我国《建设工程法》,建设主体包括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各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当履行相应的法律责任。
业主要依法组织设计、施工和监理,并且要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风险承担相应责任。
设计单位要依法提供设计方案,确保设计合理、安全。
施工单位要按照施工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监理单位要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以上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否则将面临法律责任的追究。
二、工程设计审批工程设计是工程建设的基础,设计合理与否直接影响到工程的安全性和质量。
根据《建设工程法》的规定,施工项目必须经过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未经审查批准的设计方案不得施工。
审查批准由建设工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审查批准的程序、内容和要求也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
设计单位在进行设计时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地方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否则将影响审查批准。
三、施工合同管理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的依据,它规定了工程建设的内容、标准、质量、进度、费用等重要内容。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施工合同的签订要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且要严格执行合同约定。
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可以依据合同的约定和法律规定进行解决,也可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四、施工安全管理施工安全是工程建设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保障施工安全是保障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保障。
根据《建筑法》的规定,施工单位有责任保障施工安全,做好安全生产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监理单位要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施工安全。
五、质量监督质量问题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注意的问题,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工程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质量监督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机构要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质量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并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检和评定,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工程四项法律制度
工程四项法律制度建筑法是建筑行业的基本法律制度,主要规定了建筑活动的管理、建筑设计、施工、使用、维护和管理等各个环节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建筑法明确了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使用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保证工程质量,防止事故发生。
建筑法还规定了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合同管理等相关制度,保障了参与建筑活动的各方利益。
招标投标法是规范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法律制度,其目的是保障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防止乱象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招标投标法规定了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程序和要求,明确了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权利和义务,保证了建设工程中各方的合法权益。
招标投标法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建设工程的质量,减少工程项目的成本,促进工程建设的公平竞争。
劳动合同法是保障建筑工程从业人员权益的法律制度,其主要内容包括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等规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权益和责任。
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了劳动者的劳动条件、工资待遇、安全保护、劳动时间等方面的权益,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建设工程从业人员的稳定和发展。
环境保护法是维护建筑工程环境的法律制度,其主要内容包括了环境保护的目标、原则和措施等。
环境保护法规定了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遵守的环保标准和要求,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破坏。
环境保护法还规定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需承担的环境责任,加强了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的监督和管理,推动了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综上所述,工程四项法律制度在中国工程建设领域中具有重要的法律地位和作用,其实施有助于规范和促进了工程建设行为,保护了各方合法权益,推动了工程建设领域的可持续发展。
工程四项法律制度的贯彻实施,需要各方共同遵守和加强监督,确保建设活动合法、安全、环保、有序进行,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2024版《建设工程法规》PPT课件
建设工程合同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
建设工程合同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 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等违约责任
建设工程合同争议解决
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或诉 讼等方式解决合同争议。在选择争议解 决方式时,应当考虑争议的性质、金额 大小、时间紧迫性等因素。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管与责任主体
勘察、设计单位的 安全责任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 任
2024/1/28
建设单位的安全责 任
监理单位的安全责 任
政府部门的监管职 责
18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与处理
危险源的识别与控制
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与演练
02
01
安全事故的报告与调查处理
03
安全事故责任的追究与赔偿
04
保障建筑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 健康。
规范建筑市场主体之间的权利义 务关系。
建筑税收制度
调节建筑市场经济活动,促进建 筑业发展。
建筑许可制度
确保建筑活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2024/1/28
建筑法律制度的核心原则
包括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 用等原则,以及保护劳动者权益、 保障公共安全等社会公益原则。
6
2024/1/28
11
2023
PART 03
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制度
REPORTING
2024/1/28
12
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范围与方式
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范围
包括各类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项 目,以及与其相关的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
2024/1/28
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方式
建筑工程规章制度
建筑工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工程的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建筑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建筑工程施工、监理、验收、交付使用以及相关的设计、采购、材料供应等活动。
第三条建筑工程的各方当事人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签订合同,履行合同义务,共同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
第四条国家实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负责,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义务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建筑工程的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并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有关资料。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建筑设计,并按照设计文件组织施工。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并签订合同。
合同中应当明确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要求。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对建筑工程进行验收,并提交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对建筑工程进行维护管理,确保建筑工程的正常使用和安全性。
第三章设计单位的义务第十一条设计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建筑设计资质,并按照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从事建筑设计活动。
第十二条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和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真实、准确、完整的设计文件,并对其设计质量负责。
第十三条设计单位应当参与建筑工程的施工指导和技术交底,及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问题。
第四章施工单位的义务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施工资质,并按照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从事施工活动。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2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案例(àn lì)
2003年3月1日,某建筑公司与某水泥厂签订了一 个(yī ɡè)购置水泥的合同,合同中约定水泥厂于2003年4 月12日将100吨水泥运至建筑公司的施工现场,建筑公 司验收货物后3天内支付水泥款。2003年4月12日,水 泥厂如约将水泥运至建筑公司的施工现场并通过了建 筑公司的验收。但是,建筑公司却一直没有支付水泥 款。2003年5月4日,水泥厂方案起诉,但是,由于 2003年5月4日至6月4日发生了洪水导致交通中断,使 得起诉活动无法进行。2005年4月20日,水泥厂正式提 起诉讼,要求建筑公司归还水泥款。试分析法院对此 案例的处理。
正常的代理行为
授权不明(bù mínɡ)——被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
无权代理
(行为人)
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被代理人
追认(默认)——承担责任 未追认——不承担责任
第三人
不知情——无责任 知情——与无权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代理人不 履行职责
不履行——承担责任 与第三人恶意串通——连带责任
➢ 代理权的终止(zhōng。
➢1、主体: ➢建筑公司、开发公司 ➢2、客体: ➢办公楼、工程款 ➢3、内容: ➢〔1〕建筑公司按期开工、按期竣工并提交
合格(hégé)工程,并拿到工程进度款; ➢〔2〕开发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
,并拿到合格的办公楼。
第十四页,共四十一页。
➢二、建设法律关系(guān xì)的三要素
工程监理 地基处理 员工培训
非物 质财
富
外形专利
设计图纸 保密工艺
第十一页,共四十一页。
➢二、建设法律关系(guān xì)的三要素
➢〔三〕建设法律关系内容
建设工程的相关制度
建设工程的相关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建设工程管理工作,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建设工程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机构建设工程管理机构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各单位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协同推进建设工程项目。
1.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的业主或委托代表,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工程项目,依法承担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全部责任。
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立项审批,确定项目总体设计、施工方案、概算预算等,并承担项目管理责任。
2.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是承担建设工程实施任务的单位,应当依法开展施工活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管理制度,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作业,确保施工质量。
3.监理单位监理单位是建设工程监理的第三方机构,负责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监理单位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管理制度,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并处理工程质量问题。
4.设计单位设计单位是编制建设工程设计的专业机构,应当依法提供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确保设计合理、科学。
设计单位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管理制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计工作,确保设计质量。
三、工程管理1.项目立项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立项审批,明确项目实施范围、建设任务、施工单位等,编制项目设立文件。
2.项目招标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政策和法规,依法开展招标工作,确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签订相关合同。
3.项目设计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要求,编制建设工程设计图纸,确保设计合理、科学。
4.开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工程开工验收,确保施工工艺符合要求。
5.监督检查监理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国务院建筑工程制度
国务院建筑工程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国建筑工程管理,提高建筑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建筑工程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内建筑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相关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建筑工程应坚持科学规划、勤俭节约、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根据设计要求、施工方案、监理要求等相关规定进行施工。
第四条国务院建筑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建筑工程行政管理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国务院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等工作。
第六条国务院建筑工程安全监督部门负责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和检查等工作。
第七条国务院建筑工程市场监督部门负责建筑工程市场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第八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建筑工程科技创新,提高建筑工程技术水平和质量。
第二章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第九条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过程中各项措施得以落实。
第十条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负责施工安全、质量、技术等方面管理的部门,明确责任,确保施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第十一条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进行施工。
第十二条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配备符合要求的施工人员,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关施工工作。
第十三条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安全。
第十四条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按规定使用符合要求的建筑材料和设备,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五条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要求和相关规定完成施工任务,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六条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和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第十七条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加强与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的沟通和协调,确保施工过程中各方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第三章建筑工程监理管理第十八条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监理工作,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施工方案等进行施工。
建设工程相关制度
建设工程相关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建设工程的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建设工程行业的健康发展。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环节的单位和个人。
3.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监管,确保本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建设工程设计管理1. 设计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设计。
2. 设计文件应当经过审查合格后方可投入施工。
3. 设计单位应当对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设计文件,应当及时整改。
三、建设工程施工管理1. 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标准进行施工。
2. 施工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秩序。
3. 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质量负责,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工程,应当及时整改。
四、建设工程监理管理1. 监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严格按照监理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监理工作。
2. 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 监理单位应当对监理工作的质量负责,对存在重大失职的监理人员,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五、建设工程验收管理1. 建设工程竣工后,应当组织验收。
验收组应当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方面的专家组成。
2. 验收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对工程进行验收,对存在问题的工程,应当要求整改后重新验收。
3. 验收合格的工程,方可投入使用。
六、法律责任1. 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设工程制度范本
建设工程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行为,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保障建设工程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规范管理,包括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建设单位在开展建设工程活动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确保建设工程的合法性、规范性和质量安全。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等,确保全面贯彻执行。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员工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建设工程的可持续发展,推动建设工程行业的科学发展。
第七条本制度由建设单位负责制定和修订,具体负责执行者为建设单位的领导人员。
第八条建设单位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第二章设计管理制度第九条建设单位在开展建设工程设计前,应当制定详细的设计计划,包括设计方案、图纸编制时间和设计人员分工等。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选择合格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在设计过程中要加强与建设单位的沟通和协调,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建设单位的要求。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规范和标准,保证建设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对图纸进行审查,并保留设计文件和资料,确保设计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定期对设计单位进行评价,保证设计单位的专业水平和设计能力。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对设计变更进行管理,确保设计变更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施工管理制度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在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前,应当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人员安排等。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当选择合格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管理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和质量。
建设工程规章制度
建设工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管理,保障工程质量,维护工程安全,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在建设工程领域工作的人员,包括工程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等。
第三条建设工程应当遵循“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坚持科学施工、合理管理、规范操作。
第四条建设工程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施工许可证和相关资质,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质量标准和工程合同进行施工。
第五条建设工程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资格和证书,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第六条建设工程规章制度由我单位负责制订、执行和监督,建设工程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并执行。
第七条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应当定期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职业素养,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和工期。
第二章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第八条在施工前,建设工程管理人员应当做好以下准备工作:(一)审查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确保施工符合相关要求;(二)确定施工队伍和分工,并进行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三)准备必要施工材料和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四)制定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
第九条在施工前,建设工程管理人员应当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
第十条在施工前,建设工程管理人员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保证施工环境整洁、安全。
第三章施工过程中的管理第十一条建设工程管理人员应当遵循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按照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并及时报告施工进展。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管理人员应当保证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确保施工队伍遵守工地纪律,保持施工秩序。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管理人员应当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及时处理,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管理人员应当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防止施工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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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重复别人所说的话,只需要教育; 而要挑战别人所说的话,则需要头脑。—— 玛丽·佩蒂博恩·普尔
44、卓越的人一大优点是:在不利与艰 难的遭遇里百折不饶。——贝多芬
45、自己的饭量自己知道。——苏联
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46、寓形宇ຫໍສະໝຸດ 复几时,曷不委心任去 留。•
47、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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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啸傲东轩下,聊复得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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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勤学如春起之苗,不见其增,日 有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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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环堵萧然,不蔽风日;短褐穿结 ,箪瓢 屡空, 晏如也 。
41、学问是异常珍贵的东西,从任何源泉吸 收都不可耻。——阿卜·日·法拉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