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大工程范围方案新旧对照表

合集下载

3、危大工程新旧对比

3、危大工程新旧对比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六、其它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三)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水下作业工程。
(五)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
一、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在150m及以上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
(三)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爆破工程
(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新、旧文件对比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新、旧文件对比

《危大工程》新、旧文件(wénjiàn)对照项目危大工程范围建质﹝2009﹞87号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 m (含3 m ) 或者虽未超过3 m 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 (槽) 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 m (含3 m ) 的基坑(槽 )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

(二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 m 及以上;搭设跨度1 0 m 及以上;施工总荷1 0 k N / m2 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 5 k N / m 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 )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分量在1 0 K 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建办质﹝2 0 18 ﹞3 1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 7 号一、基坑工程( 一 )开挖深度超过 3 m (含3 m ) 的基坑 (槽 )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 )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 m ,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者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 槽 ) 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二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 m 及以上,或者搭设跨度1 0 m 及以上,或者施工总荷载( 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 1 0 k N /m2 及以上,或者集中线荷载( 设计值 ) 1 5 k N/m 及以上,或者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 )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一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 0 k 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危险性较大工程范围及危险等级划分表

危险性较大工程范围及危险等级划分表

附件1 危险性较大工程范围及危险等级划分表附件1:危险性较大工程范围及危险等级划分表第1页共3页序号分部、分项工程及规模危1 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基坑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基坑(槽)土方开挖深度不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土方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基坑(槽)土方开挖深度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2 滑坡和高边坡处理高边坡处理高度6m以上(含6m)岩质边坡高度超过30m、土质边坡超过15m 滑坡体处理3 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桩基础、沉井基础工程陆上或内河外海人工挖孔桩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内河水深5m以上外海4 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等梁、拱、板等构件(含钢结构)安装跨径36m内跨径36m及以上跨径20m内拱桥(拱圈)施工及支架拆除跨径20m及以上拱桥(拱圈)施工及支架拆除墩、柱、塔施工高度超过5m(含5m)高度超过15m(含15m)桥梁悬浇、悬拼施工(含挂篮)桥梁转体、顶推施工预应力结构张拉、压浆施工斜拉桥、悬索桥的塔、索施工跨线桥梁的施工跨二级及以下公路跨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或铁路5 隧道工程中的不良地质隧道、高瓦斯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水突泥、断层等不良地质隧道,浅埋段、偏压严重段隧道掘进施工隧道出渣、运输注:未列入专家论证审查的项目,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可根据现场施工实际情况,必要时要求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号文和号令新旧对比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号文和号令新旧对比
通过或者不通过的一致意见。专家对论证报告负责并签字确认。 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需修改后通过的,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后,重
新履行本规定第十一条的程序。 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不通过的,施工单位修改后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重新组织专
家论证。
01
文件介绍
第四章 现场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告危大工程名称、施工时间和具体
第二十三条 危大工程应急抢险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 理等单位制定工程恢复方案,并对应急抢险工作进行后评估。
第二十四条 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 施工单位应当将专项施工方案及审核、专家论证、交底、现场检查、验收及整改等 相关资料纳入档案管理。 监理单位应当将监理实施细则、专项施工方案审查、专项巡视检查、验收及整改等 相关资料纳入档案管理。
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补充本地区危大工程范围。
第四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 管理规定号文和号令新旧对比
住建部37号令
2018年3月8日 住建部下发《危 险性较大的分部 分项工程安全管 理规定》(建设 部37号令)。
该文件自2018年 6月1日期开始实 施。
01
文件介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
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 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新旧对比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新旧对比
6
第十一条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第十三条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十三条专家论证会后,应当形成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提出通过、修改后通过或者不通过的一致意见。专家对论证报告负责并签字确认。(根据建办质【2018】31号文,修改情况应及时告知专家)
(三)未按照本规定组织危大工程验收的;
(四)发生险情或者事故时,未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
(五)未按照本规定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的。
28
(增加)第三十六条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单位进行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26
(增加)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的;
(二)未根据专家论证报告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或者未按照本规定重新组织专家论证的;
监测单位应当编制监测方案。监测方案由监测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监理单位后方可实施。
监测单位应当按照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及时向建设单位报送监测成果,并对监测成果负责;发现异常时,及时向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报告,建设单位应当立即组织相关单位采取处置措施。
14
第十七条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危险性较大工程范围及危险等级划分表

危险性较大工程范围及危险等级划分表

附件1 危险性较大工程范围及危险等级划分表
附件1:
危险性较大工程范围及危险等级划分表第1页共3页
序号分部、分项工程及规模

1
不良地
质条件下有
潜在危险性
的土方、石方
开挖
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
基坑开

深度超过3m(含3m)基坑(槽)土方开

深度不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
杂的基坑(槽)土方开挖
深度超过5m(含5m)基坑(槽)土方开

深度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
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
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2滑坡和高边坡处理
高边坡
处理
高度6m以上(含6m)
岩质边坡高度超过30m、土质边坡超过15m 滑坡体处理
3桩基础、
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
桩基础、沉井
基础工程
陆上或内河
外海
人工挖孔桩
挡墙基础、深
水基础及围堰工程
内河水深5m以上
外海
危险性较大工程范围及危险等级划分表第3页共3页
注:未列入专家论证审查的项目,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可根据现场施工实际情况,必要时要求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危大工程方案范围

危大工程方案范围

危大工程方案范围一、项目概况本工程属于危大工程,项目名称为某某化工厂槽罐改造工程。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某某城市某某区,项目总投资约为10亿元人民币,占地面积约为50亩,预计施工周期为2年。

该工程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生产硫酸、盐酸等化学品,为了提高生产效率和安全生产,需要对原有的槽罐进行改造。

二、工程范围1. 建设规模本工程改造范围包括槽罐的改造、相关管道的改造、设备更新及配套设施的建设。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对现有硫酸槽罐进行清洗、喷漆、防腐处理。

(2)对已经老化的盐酸槽罐进行更换或者修复。

(3)更新部分旧化的管道及阀门设备。

(4)更新污水处理设备。

(5)更新卸料设备。

(6)新建智能化的远程监控系统。

2. 主要工程本工程的主要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槽罐改造:对现有硫酸槽罐进行清洗、喷漆、防腐处理;对盐酸槽罐进行更换或者修复。

(2)管道改造:更新部分旧化的管道及阀门设备,以确保原料输送和产品出料的安全。

(3)设备更新:更新污水处理设备,卸料设备,保证生产排放达标,并提高生产效率。

(4)智能化建设:新建智能化的远程监控系统,以便及时监测设备运行状况,并对生产过程进行监控和分析。

(5)安全设施:更新消防设备,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生产过程安全可靠。

三、工程技术要求1. 工程设计(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设计规范。

(2)设计应考虑到生产的连续性,不影响正常生产。

(3)设计应尽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确保生产排放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工程施工(1)施工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证书,并接受专业培训。

(2)施工现场应按照相关安全规范进行施工,并进行安全检查。

(3)施工过程中应遵循相关法律规定,确保施工安全。

3. 工程验收(1)工程完成后,应进行相关验收,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

(2)验收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包括设备运行情况、环保指标等。

(3)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投产。

四、安全措施1. 施工期间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危大工程范围方案新旧对照表

危大工程范围方案新旧对照表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施工方案对照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对照表分项工程名称建质[2007]89号文建办质〔2018〕31号文1、基坑工程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3、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4、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危大工程的范围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

危大工程的范围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

危大工程的范围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范本一:危大工程的范围1. 项目概述1.1 项目名称1.2 项目背景1.3 项目目标1.4 施工期限2. 危大工程范围2.1 工程分类2.2 工程规模2.3 工程位置2.4 工程3. 工程布局3.1 设备布置图纸3.2 施工区划图3.3 施工道路交通组织图4. 施工方案4.1 施工基本要求4.2 施工流程4.3 施工步骤4.4 施工工序及工期4.5 施工方法和技术4.6 施工安全防护措施4.7 施工人员组织及分工4.8 施工设备和工具4.9 施工材料5. 施工风险及应对措施5.1 可能出现的危险及风险评估 5.2 风险控制措施5.3 应急预案6. 监督与质量控制6.1 监督机构6.2 监督程序6.3 质量控制措施6.4 停工与复工管理7. 施工进度计划7.1 施工总进度计划7.2 关键节点与关键路径分析7.3 施工进度监控与调整8. 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8.1 环境影响评价与监测8.2 废弃物处理与回收利用8.3 资源节约措施9. 投资和造价控制9.1 工程造价预算9.2 财务管理措施9.3 支付进度计划10. 合同与法律事项10.1 合同约定10.2 法律法规及安全标准10.3 知识产权保护11. 文件附件附件一:设备布置图纸附件二:施工区划图附件三:施工道路交通组织图附录:1. 法律名词及注释1.1 危大工程:指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引发重大事故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及安全风险的工程。

1.2 施工安全防护措施:为了保障施工过程中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所采取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措施。

1.3 危险和风险评估: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和风险进行评估和预测,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和应对策略。

---范本二: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1. 项目概述1.1 项目名称1.2 项目背景1.3 项目目标1.4 施工期限2. 施工方案目的2.1 施工方案编制目的 2.2 施工方案执行目标2.3 施工方案要求与约束3. 施工组织与管理3.1 施工组织架构3.2 人员分工与职责3.3 施工人员资质与要求4. 施工流程与作业步骤4.1 施工流程图4.2 施工作业步骤及方法4.3 作业安全预警机制5. 施工资源与设备5.1 施工资源需求分析5.2 施工设备清单及要求5.3 施工材料清单及要求6. 施工安全防护措施6.1 施工安全风险评估6.2 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6.3 个人防护装备要求7. 施工质量控制7.1 施工质量目标与标准7.2 施工质量控制方法7.3 质量检测与验收标准8. 施工环境保护与能源消耗8.1 环境影响评价与监测8.2 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8.3 能源消耗监测与节约措施9. 施工进度计划9.1 施工总进度计划9.2 关键节点与关键路径分析9.3 施工进度监控与调整10. 合同与法律事项10.1 合同约定与执行10.2 相关法律法规简介10.3 知识产权保护措施11. 文件附件附件一:施工流程图附件二:施工设备清单附件三:施工材料清单附录:1. 法律名词及注释1.1 施工方案:指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一项或多项工程技术操作进行详细规定的文件。

住建部37号令及建质办31号文---原文+新旧对比

住建部37号令及建质办31号文---原文+新旧对比
苏州工业园区智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Payne
住建部37号令
2018年3月8日住建部下 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 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建设部37号令)。
该文件自2018年6月1日 期开始实施。
01
文件介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01
文件介绍
第三章 专项施工方案 第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以由
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十一条 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
01
文件介绍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编制并审核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对单位进行处罚,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
下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 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01
文件介绍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项目负责人未按照本规定现场履职或者组织限期整改的; (二)施工单位未按照本规定进行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的; (三)未按照本规定组织危大工程验收的; (四)发生险情或者事故时,未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 (五)未按照本规定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的。

危大工程新旧对比

危大工程新旧对比

2018年3月8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补充本地区危大工程范围。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前期保障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第六条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

第九条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

第三章专项施工方案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以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危大及超危大工程分级判定标准

危大及超危大工程分级判定标准

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分级表
注:1.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参考《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和结合施工经验,按危险性分为一、二、三级。

2.原则上三级对应危大工程,二级对应超规模危大工程,一级对应关键参数达到一定限值的超规模危大工程。

2-公路工程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分级表
3-铁路工程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分级表。

建筑工地危大工程清单表

建筑工地危大工程清单表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
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
水工程。
(二)
模板工程及
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
包括淆模、爬模、飞模、隧道
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
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
(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
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2
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
线荷载(设计值)20kN/m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
中荷载7kN及以上。
(三)
起重兄装及
起重机械安
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
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
及以上的起重装工释。
(二)采月起重机械进行安装
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
建筑工地危大工程清单表
序号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随过一走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
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
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
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
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
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
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
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
护、降水工程。
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一)码头、桥梁、高架、烟肉
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
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
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均筑物
的拆除工程。
(二)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
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影响范围内的
拆除工程。
(六)
暗挖工程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

危大工程全面判定表

危大工程全面判定表
/
2.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
地下消防池
2020.2.10
2020.3.1
2
滑坡处理和填、挖方路基工程
4.滑坡处理。
5.岩质边坡高度≥15米,岩土混合边坡高度≥12米且土层厚度≥4米,土质边坡高度≥8米。
6.填方边坡高度≥8米。
/
5.中型及以上滑坡体处理。
5.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6.采用非常规方式进行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
/
塔式起重机
2020.2.10
2020.10.1
工程。
8
脚手架工程
7.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
8.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
/
8.长度不小于40m的预制梁的运输与安装,钢筋梁吊装。
9.跨度不小于150m的钢筋拱安装施工。
10.高度不小于40m的墩柱,高度不小于100m的索塔等的施工。
11.离岸无掩护条件下的基施工。
12.开敞式水域大型预制构件的运输与吊装作业。
13.在三级及以上通航等级的航道上进行的水上水下施工。
14.转体,线索吊装,顶推施工。
6.岩质边坡高度≥30米;岩土混合边坡高度≥25米且土层厚度≥4米;土质边坡高度≥15米。
7.填方边坡高度≥12米。
8.曾发生过安全事故的高边坡项目。
/
3
基础工程
3.挡土墙基础。
4.沉井等深水基础。
/
3.平均高度不小于6m且面积不小于1200m2的砌体挡土墙的基础。
4.水深不小于20m的各类深水基础。

危险性较大工程范围及危险等级划分表

危险性较大工程范围及危险等级划分表
A
隧道出渣、运输
B
隧道初期支护
B
竖井、斜井、辅助坑道施工
B
预应力锚杆施工洞施工
B
沉管隧道施工中沉管浮运、就位、对接等水上、水下作业
A
盾构隧道深基坑施工,盾构设备安装、拆卸,盾构进出洞施工,特殊地质、环境区域盾构隧道掘进施工,盾构隧道掘进常见问题处理等
A
危险性较大工程范围及危险等级划分表第2页共3页
B
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B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A
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B
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
悬挑式脚手架或吊篮脚手架
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人梯
新型及异型脚手架
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A
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
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
整体提升式脚手架、滑模、爬模
A
施工便桥架设与拆除
B
桥梁的加固与拆除工程
B
码头加固与拆除工程
B
拆除拱、梁等较易坠落、坍塌的工程
B
高度超过15m(含15m)
A
桥梁悬浇、悬拼施工(含挂篮)
B
桥梁转体、顶推施工
A
预应力结构张拉、压浆施工
B
斜拉桥、悬索桥的塔、索施工
A
跨线桥梁的施工
跨二级及以下公路
B
跨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或铁路

住建部37号令及建质办31号文件新旧对比

住建部37号令及建质办31号文件新旧对比
01
文件介绍
第四章 现场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告危大工程名称、施工时间和具体责任人员,并在危险区域设置
安全警示标志。 第十五条 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 因规划调整、设计变更等原因确需调整的,修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按照本规定重新审核和论证。涉及资金或
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
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 第九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
01
文件介绍
第三章 专项施工方案 第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以由
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十一条 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
01
文件介绍
第四章 现场安全管理 第二十二条 危大工程发生险情或者事故时,施工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报告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
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应当配合施工单位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第二十三条 危大工程应急抢险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工程恢复方案,

项目危大工程全面判定表

项目危大工程全面判定表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
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4.高处作业吊篮。
5.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6.异型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提升高度在150m及以上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
3.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9
拆除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
滑坡处理和填、挖方路基工程
1.滑坡处理。
2.岩质边坡高度≥15米,岩土混合边坡高度≥12米且土层厚度≥4米,土质边坡高度≥8米。
3.填方边坡高度≥8米。
1.中型及以上滑坡体处理。
2.岩质边坡高度≥30米;岩土混合边坡高度≥25米且土层厚度≥4米;土质边坡高度≥15米。
2.猫道、移动模架。
3.栈桥。
5
桥涵工程
1.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
2.打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船作业。
3.施工船作业。
4.边通航边施工作业。
5.水下工程中的水下焊接、混凝土浇注等。
6.顶进工程。
7.上跨或下穿既有市政道路、铁路施工。
1.长度不小于40m的预制梁的运输与安装,钢箱梁吊装。
2.跨度不小于150m的钢管拱安装施工。
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3.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8
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

危险性较大工程范围及危险等级划分表

危险性较大工程范围及危险等级划分表

危险性较大工程范围及危险等级划分表附件1 危险性较大工程范围及危险等级划分表附件1:危险性较大工程范围及危险等级划分表第1页共3页序号分部、分项工程及规模危1 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基坑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基坑(槽)土方开挖深度不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土方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基坑(槽)土方开挖深度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2 滑坡和高边坡处理高边坡处理高度6m以上(含6m)岩质边坡高度超过30m、土质边坡超过15m 滑坡体处理3 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桩基础、沉井基础工程陆上或内河外海人工挖孔桩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内河水深5m以上外海4 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等梁、拱、板等构件(含钢结构)安装跨径36m内跨径36m及以上跨径20m内拱桥(拱圈)施工及支架拆除跨径20m及以上拱桥(拱圈)施工及支架拆除墩、柱、塔施工高度超过5m(含5m)高度超过15m(含15m)桥梁悬浇、悬拼施工(含挂篮)桥梁转体、顶推施工预应力结构张拉、压浆施工斜拉桥、悬索桥的塔、索施工跨线桥梁的施工跨二级及以下公路跨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或铁路5 隧道工程中的不良地质隧道、高瓦斯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水突泥、断层等不良地质隧道,浅埋段、偏压严重段隧道掘进施工隧道出渣、运输注:未列入专家论证审查的项目,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可根据现场施工实际情况,必要时要求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

危大工程范围方案新旧对照表

危大工程范围方案新旧对照表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跨度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开挖深度16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水下作业工程。
(五)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4、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吊篮脚手架工程。
(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
6、暗挖工程
/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7、其它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4、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二)提升高度在150m及以上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
(三)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5、拆除工程
拆除、爆破工程
(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4、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组织保障措施、技术措施、监测监控措施等;
6、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作业人员等;
7、验收要求
/
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人员等;
8、应急处置措施
/

9、计算书及相关施工图纸


青山埋白骨,绿水吊忠魂。
(一)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4、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吊篮脚手架工程。
(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3、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
3、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四)水下作业工程。
(五)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对照表
分项工程名称
建质[2007]89号文
建办质〔2018〕31号文
1、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对照表
分项名称
建质[2007]89号文
建办质〔2018〕31号文
1、工程概况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危大工程概况和特点、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编制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施工方案对照表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对照表
分项工程名称
建质[2007]89号文
建办质〔2018〕31号文
1、基坑工程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一)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二)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
6、暗挖工程
/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7、其它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
(三)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高处作业吊篮。
(五)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六)异型脚手架工程。
5、拆除工程
(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二)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6、暗挖工程
/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跨度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开挖深度16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水下作业工程。
(五)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7、其它
(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五)预应力工程。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人工挖孔桩工程。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
3、施工计划
包括施工材料进度计划、与设备计划。
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施工工艺技术
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操作要求、检查要求等;
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