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级数学上册 1.5 有理数的乘方 正负号意义与读法素材 (新版)新人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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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负号意义和读法

在小学中,我们知道符号“+”和“-”是运算符号,分别表示加法和减法,读作“加”和“减”.升到初中,学习了负数后,我们又知道“+”号和“-”号除了具有上述意义外,还具有:

①性质符号的意义,表示数的性质,读作“正”和“负”;

②关系符号的意义,表示原数和相反数,读作“…的原数”和“…的相反数”.那么,如何分清它们所表示的意义并正确地读出它们呢?

1.单独一个非零有理数的读法

若“+”号或“-”号出现在单独一个非零有理数之前,则表示性质符号,读作“正”或“负”.如+3、-8分别读作“正3”、“负8”.

2.算式的读法

在算式中,有理数本身的“+”号或“-”号读作“正”或“负”,括号之间的“+”号或“-”号读作“加”或“减”.如(-3)+(+5)-(-9)读作“负3加正5减负9”.3.省略加号的式子的读法

省略加号的式子有两种读法,一是按运算符号读,一是按性质符号读.如6+2-7,按运算符号读作“6加2减7”;按性质符号读作“6,正2,负7的和”.又如-18+3-4,既可读作“负18加3减4”,也可读作“负18,正3,负4的和”.但应特别注意,算式中第一个数所带的“+”或“-”号只能读作“正”或“负”,不能读作“加”或“减”.如前例中的“-18”只能读作“负18”而不能读作“减18”.

4.非零有理数之前连续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个符号的读法

碰到这种情况时,小括号内的“+”、“-”号分别读作“正”、“负”,其它“+”、“-”则读作“原数”、“相反数”.如-(-3)读作“负3的相反数”(注意不能读作“负的负3”);又如-[+(-13)]读作“负13的原数的相反数”(注意不能读作“负的正的负13”).

5.数“0”之前“+”、“-”号的读法

因为零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所以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读作“正零”或“负零”,应读作“加零”或“减零”,也读作“零的原数”或“零的相反数”.如6-0+2读作“6减0加2”或“6,0的相反数,2的和”,但不能读作“6,负 0, 2的和”;又如-3+0-7读作“负 3加 0减7”或“负3,0,负7的和”,但不能读作“负3,正0,负7的和”.

6.“+”、“-”号出现在用字母表示的数之前时的读法

用字母表示的数之前若是“+”号,则应读作“…的原数”,若是“-”号,则应读作“…的相反数”.如+a、-m分别读作“a的原数”、“m的相反数”,开始学习时最好不读作“正 a”、“负m”,因为容易使人误认为+a是正数,-m是负数,其实,+a不一定是正数,-m也不一定是负数(为什么?).

7.有理数乘方的读法

如[-(-6)2]3读作“负6的平方的相反数的立方”(还可怎样读?);又如(-3)2-(-5)4读作“负3的平方与负5的四次方之差”.关于乘方,还要特别注意类似(-2)2与-22的区别,它们无论是读法,还是表示的意义都是不同的,前者读作“负2的平方”,表示的意义是(-2)·(-2)=4,后者读作“2的平方的相反数”,表示的意义是-(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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