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四川省攀枝花市属事业单位招聘体检有关事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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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攀枝花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3年下半年攀枝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作⼈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将体检⼈员名单予以公布(名单附后),并就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体检⼈员确定
按照《公告》规定: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数,按照应聘⼈员考试总成绩从⾼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员。
实际参加⾯试⼈数未达到聘⽤名额3倍职位的考⽣,其《综合知识》笔试成绩若低于本次招聘考试其他达到⽐例职位进⼊体检的⼈员的最低成绩,则不得进⼊体检环节。
本次实际参加⾯试⼈数达到聘⽤名额3倍的职位进⼊体检的⼈员的最低《综合知识》笔试成绩为44分(折合前)。
⼆、体检项⽬和标准
体检项⽬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体检通⽤标准(试⾏)》和《公务员录⽤体检操作⼿册(试⾏)》执⾏。
《公务员录⽤体检通⽤标准(试⾏)》中的体检项⽬,可复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根据⼈⼒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体检⼯作的通知》(⼈社部发〔2012〕65号)规定,在体检中,对⼼率、视⼒、听⼒、⾎压等项⽬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复检;对边缘性⼼脏杂⾳、病理性⼼电图、病理性杂⾳、频发早搏(⼼电图证实)等项⽬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考⽣对⾮当⽇、⾮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起7⽇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
复检前,体检实施机关应对复检项⽬严格保密。
三、体检通知书领取及体检时间安排
体检时间定于2013年12⽉30⽇,体检⼈员请于2013年12⽉26-27⽇到攀枝花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事管理处(攀枝花⼤道东段512号,⽵湖园对⾯劳动⼤厦705房间),凭本⼈有效⾝份证领取体检通知书并交本⼈近期⼆⼨免冠照⽚⼀张。
联系电话:************。
四、体检须知
1、体检⼈员应于体检当天上午8:00时前到达体检通知书上指定的地点,凭本⼈有效⾝份证和体检通知书报到参加体检。
超过8:00时未报到的考⽣视为⾃动放弃体检资格。
2、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体检必须到指定医院按体检标准、程序进⾏,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律⽆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负。
(3)体检前⼀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采⾎、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8-12⼩时。
(5)⼥性受检者处于⽉经期请在体检前主动告知医务⼈员,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在体检前告知医护⼈员,勿做妇检和X光等项⽬的检查,待孕期结束后再补检。
(6)请配合医⽣认真检查所有项⽬,勿漏检。
若考⽣⾃动放弃某⼀检查项⽬,将会影响录⽤。
(7)体检医师和单位认为需要做进⼀步检查⽅可做出判断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
(8)体检中严禁考⽣向体检医⽣⾃报姓名,否则视为违纪。
附件:
2013年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