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小学教育学各章节知识要点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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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小学教育学各章节知识要点:第五章
2011年小学教育学各章节知识要点:第五章
第五章教育目的
第一节教育目的及其确定
一、教育活动与教育目的
(一)教育活动与教育目的
人类实践活动与动物本能活动的根本区别之一就在于有无目的性。

目的性是人类的“类特性”之一,教育目的则是人类文化自觉的标志,因而也是真正教育活动开始的标志。

教育目的是教育主体对于其所希望达成的结果的设定,具体说来就是教育所要培养人才的总的质量标准和规格要求。

由于教育目的要回答的是教育要培养什么样的人这样一个根本问题,所以教育目的是整个教育工作的核心,也是教育活动的依据和评判标准、出发点和归宿。

教育活动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所有能够传递人类生产生活经验和精神文化的活动都是(广义的)教育。

狭义的教育指的是学校教育。

学校教育与广义教育的相同点在于它们都有目的性,不同点则在于学校教育具有的目的性更强。

这表现在:(1)学校是专门的机构,是人类文化发展和教育经验积累到一定程度的产物。

(2)学校教育工作的主体比一般的教育工作者具有更高更专门的教育素养,其中包括较高的对于教育活动目的的设定、反思与理解能力。

(3)在设定的程序上,国家或学校在学校教育目的上会有较为全面的考虑。

教育目的可以分为社会的教育目的和个人的教育目的两类。

社会的教育目的主要反映社会对于教育系统的总要求,要求教育为一定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及其发展服务。

个人的教育目的则要考虑教育对于人类个体身心发展的促进,要求教育为个人的全面和自由的发展以及未来幸福生活的目标服务。

教育的社会目的与个人目的应当是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它们共同组成完整的教育目的整体。

有效的社会教育目的必须通过个人教育目的的实现而实现。

反之,有效的个人教育目的也必须考虑到社会教育目的,以社会教育目的设定和实现的前提。

孤立和割裂两者的关系,就会形成片面的教育目的乃致整个教育观念上的社会本位
和个人本位。

所以,在教育目的的设定过程之中,应当充分考虑社会目的和个人目的的统一;在实际的教育活动中,则应在鼓励教育对象具有个性自由和全面发展的同时,注意引导这种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的需要相结合。

(二)教育目的与教育目标、教育方针
教育目标是不同性质、不同层次和不同专业学校教育所要完成的具体任务,甚至可以是每一个具体教育活动的具体目标。

教育目的具有一定的终极性,而教育目标则是教育活动的具体努力方向。

教育方针是教育目的的政策性表达,教育方针在一定时期内具有必须贯彻的强制性。

(三)教育目的的功能
教育目的的主要功能有(1)导向功能,作为整体活动方向的教育目的因此是教育活动的灵魂;(2)调控功能;(3)评价功能,教育活动既然以教育目的为出发点和归宿,那么,检验教育活动成功与否的最根本标准,也应是教育目的。

教育目的是整合所有具体的教育评价标准的精神内核,也是教育评价的最高准则。

二、不同的教育目的论
由于教育目的道德反映的是不同的教育价值取向,是教育理想的体现,因此不同的教育家往往都会有不同的教育目的观念和理论。

教育思想史上具有代表性的教育目的论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神学的教育目的论
一些教育思想家从宗教的角度或从信仰出发论述教育目的,这就形成了所谓的“神学的教育目的论”。

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曾经认为:“今生只是永生的准备。

”在现当代,持类似观点的还有法国教育思想家雅克?马里坦和日本教育思想家小原国芳等人。

他们主张回归宗教教育,主张以培养青年对于上帝的虔诚信仰作为教育的最高目标。

从宗教的立场出发所阐发的教育目的具有明确的终极价值性,具有较高的精神含量,它对我们思考人与教育的精神实质有一定的启示作用。

在欧洲的中世纪,这一教育目的论曾经占据主导地位,对当时的教育活动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

但是由于宗教立场的唯心主义的本质,其主张往往有脱离实际生活的缺陷。

(二)社会本位的教育目的论
社会本位的教育目的论的基本主张是以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为教育的最高宗旨,教育目的应当依据社会的要求来决定。

社会本位的目的论主要反映的是古代社会的特征和要求。

中国古代的《学记》、《论语》,古希腊柏拉图的《理想国》。

柏拉图所主张的教育目的就是教育应当为维持奴隶社会的社会秩序服务。

在近现代,教育史上也出现过社会本位的目的论思想。

最具代表性的是教育社会学中的“社会功能学派”。

代表人物有社会学家诺笃尔普、涂尔干和教育家凯兴斯泰纳。

社会本位目的论者认为衡量教育好坏的最高标准只能是看教育能否为社会稳定和发展服务,能否促进社会的存在和发展。

离开社会的教育目的是不可思议的,也是没有意义的。

社会本位的教育目的论充分注意到了社会对个人、对教育的制约作用。

但教育目的如果只看到教育对象存在的条件而对教育对象自身的需要不做足够的关照,就是有失偏颇的。

(三)个人本位的教育目的论
与社会本位的教育目的论相反,个人本位的教育目的论认为,个人价值远高于社会价值,因此应当根据个人的本性和个体发展的需要来确定教育目的。

持个人本位目的论的教育学家为数甚多,代表人物有卢梭、福禄倍尔和裴斯泰洛齐等人。

个人本位的教育目的论往往强调人的自然本性,希望教育按照人的本性而不是违背这一本性办事。

正是因为相信人的天性是好的,所以个人本位的教育学家都认为教育的根本目的是求得人的天性的自由和全面的发展。

个人本位的教育目的论具有强烈的人道主义特色。

它的全盛时期是18、19世纪。

由于个人本位的教育目的论倡导个性解放、尊重人的价值等有一定的合理性,这一目的论至今仍然对全世界的教育有着重要的影响。

不过,正如社会本位的教育目的论只执一端一样而有失偏颇。

(四)教育无目的论
这主要是美国教育思想家杜威的观点。

杜威曾经指出,“教育的过程,在它自身以外没有目的;它就是自己的目的。

”他将教育目的与教育活动本身联系起来,反映了教育活动主体的自觉;同时他也注意到了真正有效的教育目的必须是内在于教育,或通过教育过程去实现的目的。

由此可见,“教育无目的论”并非主张真
正的教育无目的,而是认为无教育过程之外的“外在”目的。

三、确定教育目的的依据
历史上出现的不同的教育目的论证明教育目的具有强烈的主观性,教育目的的确定首先要反映一定的价值取向和教育理想。

但是教育目的的主观性又以客观性为在在的前提,恰当的教育目的的制定又必须考虑到社会发展的现实和要求,依据受教育者身心发展的规律。

所以确定教育目的的基本依据可以概括为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

(一)确定教育目的的主观依据
从主观方面来看,教育目的首先是教育活动中人的价值选择。

人们在考虑教育目的时往往会受其哲学观念、人性假设和理想人格等观念和价值取向的影响。

哲学观念影响教育目的的设定。

柏拉图认为理性的培养是教育目的论的核心;而经验主义哲学家洛克认为教育目的应当是培养人对外在环境的兴趣,包括接受人与人之间的影响,从而形成他所谓的“绅士”;中国古代认为教育的根本目的就在于教学生领悟宇宙和人生的根本,从而从根本上修身养性。

教育目的的确定还要受到思想家们或制定教育目的者的人性假设的影响。

中国古代的性善论者孟子认为,教育目的无非是要让人将失掉的善心找回来,恢复人的本性并且发扬光大;主张性恶论的荀子则认为教育应当使人云性而起伪;古代基督教思想家们曾经由原罪说引申出必须对儿童采取严厉的态度,以去除他们身上的“撒旦”的结论;卢梭则认为教育的根本目的在于求得儿童顺其自然的发展。

教育目的的设定会受到主体有关理想人格之观念的影响。

在中国古代教育思想史上,从大的文化系统看,佛教倡导与世无争的佛陀人格,道教塑造了长生久视的神仙世界,儒家则大力倡导成仁取义的圣贤人格。

对于中国古代的学者而言,其修身或学问的总目标就只能是成圣成贤。

在西方,卢梭所主张的自然发展的人,洛克的“绅士”,杜威所谓的民主社会的公民等,也都寄托了他们对于理想人格的向往。

在社会主义国家,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全面发展的人格理想是教育目的确定的重要依据。

(二)确定教育目的的客观依据
确定教育目的的客观依据首先是指教育目的的制定必须考虑到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

与价值取向相比,社会历史条件对教育目的的制约更具有基础和决定的性质。

首先,教育目的的确定受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的制约。

生产力和科技发展的状况是确定一定历史时期教育目的的物质基础。

其次,教育目的的确定受一定社会经济和政治制度的影响。

再次,教育目的的确定必须考虑历史发展的进程。

在教育目的的理解上,一个重要的分歧表现在社会发展和修改发展的关系上。

首先,社会发展与个人发展之间在社会历史发展的总体上是统一的。

其次,社会发展和个人发展、社会人格和个性发展之间又有矛盾的一面。

最后,教育目的的确定一定要依据受教育者身心发展的规律。

第二节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于教育学的最重要、最直接的贡献是他们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学说,这一学说是我国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制定教育目的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

马克思主义的人的全面发展学说的主要内容可以归纳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人的全面发展”的具体内涵
这里所谓“人的全面发展”的具体内涵,是指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尤其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对“人的全面发展”概念的具体界定。

马克思和恩格斯是在两个层次上谈论人的全面发展的。

其一,指劳动能力的全面发展。

“片面发展”首先是劳动过程中体力和智力的分离和对立,而“全面发展”则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实现体力和智力的充分运用和发展,实现体力和智力在充分发展基础上的完整结合。

其二,指克服人发展的一切片面性,实现人的个性的真正全面和自由的发展。

个性自由和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的灵魂。

20世纪末在中国开始的“素质教育”运动实质上是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学说的具体实践。

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是建立在他的“人的本质观”基础之上的。

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提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马克思认为个人怎样发展,发展到什么程度,不是上人们随意设计、随意规定的,而是由客观社会生活条件,其中主要是物质生产条件决定的,个人只能在客观条件所提供的可能性的范围内得到发展。

个人的发展归根到底取决于整个社会的发展,人的发展的片面性的消灭归根到底取决于旧的社会分工的消灭。

这些绪论对教
育学有着重要的意义:其一,教育必须反映社会对人的发展的总要求。

其二,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是密切相关的。

二、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历史条件
首先,社会生产力及其决定的分工状况是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前提。

其次,社会关系是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条件。

最后,教育是人的全面发展实现的重要途径。

第三节我国的教育目的
一、建国后教育目的的表述的历史回顾
1957年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上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就是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

”1958年,毛泽东又指出:“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


1986年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使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提高全民族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

”1995年八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规定:“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我国的教育目的。

二、我国教育目的的基本特征
1.我国教育目的以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学说为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的人的全面发展理论是在社会生产和分工的基础上考察人的片面发展到全面发展的历史进程的。

2.我国教育目的有鲜明的政治方向我国的教育目的始终强调我们所要培养的人才是符合无产阶级根本利益或社会主义方向的人。

3.坚持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统一
三、我国教育目的的落实
要培养合乎时代需要的一代新人,应当特别注意人才素质的这样几个方面:创造精神、实践能力、开放思
维和崇高理想。

要认真落实我国的教育目的,我们还必须正确处理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
(1)教育目的与教育目标
从教育目的到教育目标的转换,实际上就是教育目的由一般到具体的实现过程。

所以应当对不同学校的教育目标有正确的理解与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的规定,义务教育和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教育必须做到“两个全面”,即“全面发展”和“面向全体(学生)”。

所谓“全面发展”主要指要使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都得到发展,在身体、心理和精神等都能健康成长。

所谓“面向全体”就是应当为所有学生的发展提供全面的教育,从而为学生的未来成长和整体国民素质的全面提高服务。

(2)德、智、体、美诸育之间的关系
在诸育关系的认识上,有两点至关重要。

一是诸育均有相对的独立性。

二是现实或真正的教育应是一体的。

(3)全面发展与因材施教的关系
这实际上是我国教育目的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相统一的一个具体要求。

全面发展的一个维度是自由发展,全面发展不仅不排斥个性发展,而且是以个人合乎本性的自由发展为条件的。

全面发展不等于平均或平面的发展。

所以,必须根据每一个学生的特殊性对学生因材施教,在充分发挥每一个人的长处的同时求得他的全面发展。

(4)全面发展与职业定向的关系
在中小学阶段,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同时,应当鼓励学生对社会上不同职业的特点和要求有一些直观、感性的认识,激励中小学生努力学习,为自己的职业理想的实现和祖国美好的明天做好充分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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