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企业合并中购买法与权益结合法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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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企业合并中购买法与权益结合法的⽐较
2019-09-03
摘要:随着我国的经济不断蓬勃发展,企业合并的现象⼀⽚繁荣。
然⽽随着企业合并的不断增加,随之也带来了⼀系列会计处理的争议。
本⽂就企业合并的两种⽅法―权益结合法与购买法,进⾏了⽐较。
通过⽐较两种⽅法的特点、优缺点、对合并后企业利润的影响、对合并后企业纳税的影响等四⽅⾯得出了⼀定的结论。
结论显⽰购买法⽐权益结合法更为合理,更适合处理企业合并,应⿎励企业采⽤购买法。
关键词:企业合并权益结合法购买法
⼀、购买法与权益结合法的总述
(⼀)购买法与权益结合法概述
购买法将企业合并视为⼀个企业主体通过购买⽅式取得其他参与合并企业净资产的⼀种交易。
在合并后,被购买企业的风险和收益转移到购买⽅,购买⽅作为控制⽅控制其他参与合并的企业。
在交易中,该法要求合并⽅对被合并⽅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进⾏重新估价,并按照购买⽇的公允价值⼊账,将评估后的资产与负债反映在购买⽇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上。
同样,在购买法下合并⽅的合并成本也按照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计⼊。
当合并成本⾼于取得的净资产公允价值时,确认商誉;反之,则确认负商誉。
合并企业合并的收益不包括被合并⽅的收益,但确认合并⽇后被合并企业实现的利润。
权益结合法将企业合并视为参与合并的股东联合起来控制他们全部的净资产,以继续共同分担合并后企业主体的风险和收益,是原企业所有者风险和利益的联合。
在权益结合法下,合并⽅以被合并⽅资产的账⾯价值⼊账,不存在商誉的确认问题。
合并企业合并当⽇及合并⽇后均确认被合并⽅的收益。
(⼆)购买法与权益结合法的特点
1、购买法的基本特点
(1)购买法认为企业合并的实质是⼀种交易,合并⽅将被合并⽅购买后分享其收益,承担其风险。
(2)购买企业以被合并企业资产与负债购买⽇的公允价值⼊账
(3)购买企业成本为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与直接费⽤的加总。
(4)合并成本⾼于取得的被并⽅净资产的公允价值部分计⼊商誉,低于的差额计⼊负商誉(在吸收合并中计⼊营业外收⼊,在控股合并中计⼊未分配利润)。
(5)合并企业的法律费、咨询费和佣⾦等直接费⽤计⼊合并成本,其它间接费⽤计⼊当期损益。
若以发⾏股票为代价,则冲减资本公积。
(6)购买企业的合并⽇利润不包括被合并⽅收益,但确认合并⽇后被合并企业实现的收益。
(7)该法适⽤于⾮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与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2、权益结合法的基本特点
(1)权益结合法认为企业合并的实质是⼀项会计事项,合并⽅与被合并⽅以联合的形式分享收益,共担风险。
(2)合并企业以被合并企业资产与负债的账⾯价值⼊账,不确认商誉与负商誉。
(3)参与合并的企业其合并⽇及合并⽇后的利润均需包括在合并后企业中。
(4)企业合并发⽣的所有相关费⽤,不论直接还是间接费⽤,均确认为当期费⽤。
如果企业以发⾏股票⽅式进⾏合并,相关费⽤直接冲减股本溢价。
(5)该法只适⽤于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三)购买法与权益结合法的优缺点
购买法的优点在于其在企业合并中的会计处理,尤其是⾮同⼀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更为合理。
因为购买法将企业合并视为⼀项交易,因⽽在合并的过程中,合并⽅是以被合并⽅资产与负债的公允价值⼊账,充分体现了资产的公平交易过程。
并且,被购买⽅的利润在并购⽇不能归于合并后的企业。
⼤⼤减少了企图利⽤合并增加当期利润的合并⽬的,敦促企业通过⾃⾝努⼒创造利润,避免投机取巧的交易发⽣,维护了投资者的利益。
但购买法也存在⼀些不⾜之处。
⾸先,在这种⽅法下操作具有⼀定的复杂性。
例如被并⽅资产与负债的公允价值难以计量;购买⽅与被购买⽅资产与负债的计量基础不⼀致,后期的合并财务报表必将引发问题。
其次,有些⽅⾯存在争议,如商誉的确认与计量存在争议、购买⽅与被购买⽅区分困难。
最后,购买
法合并⽇后的会计处理由于存在资产的增值,需要进⾏摊销。
在资产增值部分摊销过程中会增加营业成本,减少当年利润。
权益结合法优点在于⽅法简单,易于操作。
且在权益结合法下,被并购企业合并前的利润在合并⽇予以合并,使合并当年合并企业的利润较为可观,给企业带来了积极地影响,促进了企业间的合并。
且其不存在对资产增值部分的摊销,避免对合并后企业利润的影响。
权益结合法主要的缺点在于,它不能很好的反映企业合并的实质,所使⽤的资产与负债的账⾯价值均为历史成本,不能反映交易的公平原则,不符合客观性这⼀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
权益结合法的另⼀重⼤缺点是对合并后企业的利润影响较⼤。
合并后企业的财务报表上的利润为所有合并企业的利润加总,⼤⼤增加了合并企业当年的收益,这不符合公平性的原则,促长了不纯⽬的的合并之风。
⼆、购买法与权益结合法的对合并后企业影响
(⼀)对合并后企业利润的影响
购买法对于合并时被并企业的利润是不予以确认的,这直接导致了合并后企业利润⽔平的下降。
同时,购买法中会确认商誉,并在以后年度对商誉进⾏减值测试,导致费⽤增加。
在连续通货膨胀时期,公允价值确认的资产会增值,增值部分的摊销同样增加了费⽤的数额。
费⽤的增加间接导致利润的减少。
这些直接和间接的因素都使得购买法下的企业利润⼤⼤低于权益结合法下企业的利润。
相对⽽⾔,权益结合法以被并企业资产与负债的账⾯价值⼊账,不存在商誉的确认与资产的增值,费⽤远低于购买法。
且权益结合法允许合并后的企业确认被并企业合并前的利润。
综上所诉,权益结合法可以使企业在短期内迅速增加利润,改善公司形象,但降低了公司利润的质量。
相反购买法则可能会降低企业的利润,企业将⾯对失去潜在投资者的风险,但未来的发展潜⼒较⼤。
(⼆)对合并后企业纳税的影响
购买法在企业纳税⽅⾯会起到节税的作⽤。
这主要体现在三个⽅⾯:第⼀,购买法下,被合并企业的资产与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并在以后年度中对资产增值部分进⾏摊销,摊销形成的费⽤会减少利润,形成税收挡板,从⽽减少企业的税收。
第⼆,该法的会计处理会形成商誉,并在随后的年度⾥对商誉进⾏减值测试,这样同样增加了企业的成本,达到了节税的⽬的。
第三,企业在合并后可能利润为负。
准则规定若企业利润为负,可以在以后的五个年度⾥以税前利润进⾏补亏。
所以,若企业在合并当⽇利润为负,则会减轻企业当年以及随后⼏年的税收负担。
权益结合法以历史成本将资产与负债⼊账,不存在后期费⽤的摊销及商誉的减值,⽆节税效应。
三、结束语
综上⽐较,我们可以发现购买法总体要优于权益结合法,其适⽤范围更为⼴泛。
购买法在会计处理的原则上以及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上更加公平与真实,其会计原理更能体现企业合并的实质。
该法还⿎励企业通过⾃⾝努⼒实现经济利润,减少不纯⽬的企业合并的发⽣。
购买法在企业节税的效⼒上也要优于权益结合法。
因此,在我国的企业中,应当⼴泛推⼴购买法,以不断促进我国会计准则体系与国际准则体系的趋同。
参考⽂献:
[1]郭⼩芬.企业合并中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的⽐较探讨.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0[2013.6.18].
[2]郑洋. 企业合并中权益结合法和购买法的⽐较分析.新西部,2011[2013.6.18]
[3]耿建新,戴德明. ⾼级会计学.北京:中国⼈民⼤学出版社,2011[2013.6.18]. 2010
[4]陈培现. 购买法与权益结合法的⽐较分析. 中国商界,2010. 10.
[2]财政部. 企业会计准则2010. 科学经济出版社,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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