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加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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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加分流程
一、同学们学习《长安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见《学生手册(本科)》或精英群共享)。

根据该《办法》准备加分材料。

材料需原件,如果原件丢失,也可以使用发证部门出具的证明。

填写《加分分解表》(见精英群共享),打印出来。

如果《办法》中有范围性给分,如“2.5-5分”,同学可以自行选择填写。

但最终会由辅导员老师在复核时进行认定,并向同学们说明理由。

注意:该《办法》中“非计算机专业的计算机等级考试计分标准”表格有误。

应为:本科生:三级合格1,三级优秀1.5,四级合格2,四级优秀2.5
每个同学把自己的加分材料放在一个纸质档案袋里,并把打印的《加分分解表》贴在档案袋的封面上。

最迟9月9日晚上9点前,各位同学把档案袋交给本班班长,并把电子版《加分分解表》也发给班长。

二、班委会对加分材料进行初审,在纸质《加分分解表》中,对错误的加分用红笔修改,对有疑问不能判定的加分用问号在“加分值”项的分值后用红笔进行标注。

并同时修改电子版《加分分解表》。

然后,班委会根据修改后的电子版《加分分解表》填写电子版《加分分解汇总表》(见文档群共享)。

最迟9月10日晚上9点前,班长以班为单位,把档案袋交到学办,并将本班
的电子版《加分分解汇总表》发送至学办公共邮箱。

三、辅导员老师对各班的加分材料进行复审,对有问题的加分
进行调整。

9月15日在精英群进行第一次公示。

公示期为9月15-17日。

四、公示后,同学如果发现自己或他人的加分存在问题,请在
公示期内向辅导员老师反映。

查实后,辅导员老师将会对加分进行调整。

五、9月18日,在精英群进行第二次公示。

公示期为9月18-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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