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设立闸北支公司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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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设立闸北支公司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8.02.22
•【字号】沪保监复[2008]61号
•【施行日期】2008.02.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分公司设立闸北支公司的批复
(沪保监复[2008]61号)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闸北支公司申请开业的请示》(永沪字[2008]6号)收悉。

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闸北支公司开业。

二、同意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闸北支公司办公地址为:闸北区天目中路267号蓝宝石大厦11B层。

三、支公司应在分公司授权的范围内经营业务。

四、你公司应按照《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07]1号)和《关于做好保险许可证公告的通知》(沪保监发[2007]130号)的要求,办理相关公告事宜,并领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五、支公司应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后,方可营业。

此复。

二○○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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