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先行支付有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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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先⾏⽀付有什么条件
对于医疗保险先⾏⽀付有什么条件的内容,最近很多⼈很困惑,⼀直在咨询⼩编,今天店铺⼩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政策依据
1、《中华⼈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2、《社会保险基⾦先⾏⽀付暂⾏办法(中华⼈民共和国⼈⼒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5号);
3、《⼴东省社会医疗保险⼯伤保险基⾦先⾏⽀付操作细则(试⾏)。
⼆、经办部门及权限
1.经办部门:医疗保险科(股)
2.业务权限:本业务实⾏受理、审核、复核三级权限管理
三、受理范围
清远市城镇职⼯、农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
四、受理材料
1.基本资料:
1.1待遇申请⼈员及代办⼈⾝份证明:
1.1.1提供⾝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及⾝份证件复印件;
1.1.2出境定居⼈员,提供本⼈护照复印件;
1.2待遇申请⼈员提供本⼈在省内银⾏存折或银联借记卡账号复印件。
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未提供银⾏存折或银联借记卡账号的,默认其医疗保险智能IC卡的⾦融账户为划拨账号。
2其他资料:
2.1申请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费⽤报销的提供:
2.1.1财政、税务部门统⼀印制的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或药店收费发票原件;
2.1.2医疗机构电脑打印的费⽤明细清单或药品的明细清单;
2.2申请住院医疗费⽤报销的提供:
2.2.1财政、税务部门统⼀印制的医疗机构住院收费收据原件,
2.2.2住院费⽤明细累计清单;
2.2.3经医院盖章确认的出院⼩结或疾病诊断证明书;
2.2.4住院期间到其他院检查、治疗或购药的,须由所住医院出具证明。
2.2.5市外急诊转住院的还需同时提供:
2.2.5.1门急诊就医的提供门急诊病历、住院就医的提供住院病历或⾸次病程记录的复印件,须盖医院章;
2.2.5.2住院就医未能提供住院病历或⾸次病程记录的复印件,但能从其他资料佐证其属市外急诊住院的,须经科室审核医⽣讨论同意。
2.3属交通事故的,需提供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4属外伤的,需提供受伤经过书⾯说明材料和就诊医疗机构的⼊院记录、病历或出院⼩结;
2.4.1属于单位参保的,书⾯说明材料需单位盖章确认情况属实;
2.4.2属第三⽅责任的,需提供警⽅处理结果及第三⽅赔付证明材料。
2.4.3稽查部门稽查意见书。
五、办理流程及要求
1.受理岗位对申办⼈提交的资料初审通过的,出具《清远市医疗保险待遇受理回执⼀式两份,社保部门、申办⼈各执⼀份,并将资料移交医审岗位,不通过的予以退回。
2.医审岗位对申报的资料审核⽆误后予以通过,在《医疗保险费⽤审核表上填写审核结果,并将相关资料移交受理岗位,不通过的予以退回。
3.受理岗位根据医审岗位审核结果进⾏信息录⼊,并打印《医疗保险费⽤报销审核表,连同申报材料⼀起交审核岗位。
4.审核⽆误后予以通过交复核岗位,不通过的予以退回。
5.复核⽆误后予以通过,不通过的逐级退回。
6.市局医保科于每周⼀⽣成医疗保险先⾏⽀付台帐交财务部门、稽查部门各⼀份。
9.业务处理完毕后,科(股)室⼈员按《档案管理业务规程进⾏影像化处理,并分类、打包、移交。
六、注意事项
1.提醒参保⼈,存折三个⽉以上未使⽤,可能转为睡眠户,需到开户银⾏激活后才能划账。
2.本业务10个⼯作⽇内完成。
3、因住院收费收据丢失等原因⽆法提供原件的还需提供本⼈⽆法提供住院收费收据原件的申请;住院收费收据财务存根联复印件,并由医疗机构盖财务专⽤章确认;属其他单位收取住院收费收据原件的须由该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并盖章确认。
4.对计划财务科反馈的划拨失败数据,通知申办⼈,重新核对账号并维护后交计划财务科。
还可以了解职⼯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待遇,险种转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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