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学院实践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及评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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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长沙学院实践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及评价方案
一、实验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及评价方案
(一)实验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实验教学是理论联系实际、启发学生思维、巩固所学理论、训练学生科学研究技能、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创造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

1.实验教学文件
(1)实验教学大纲符合规范要求,符合课程教学目标和教学对象实际情况。

(2)实验课表和实验教学安排表制定及时,实验教学安排科学、规范、合理,实验开出率达到90%以上。

(3)有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的实验教材或指导书,并关注科学技术的新发展,更新及时。

2.实验教学
(1)实验准备
①教师备课认真,有教案,每项实验前均试做实验,实验准备工作到位;新开实验项目有试做记录;新实验教师有试讲记录。

②实验场地整洁,仪器设备状态完好;实验材料准备充分,无影响实验的因素;实验指导教师对仪器设备状态清楚;有安全措施。

③实验分组方式及分组人数合理,并按规定组数开出实验;有实验分组安排表并预先通知学生。

(2)实验内容
①检查学生实验预习情况,并有相应记录。

②让学生清楚了解实验目的、原理、操作规程、注意事项。

③实验内容完整、充实,讲课与实验操作时间分配合理。

④认真回答学生提出的问题,正确解释实验现象。

(3)教学方法
①以学生为主体,注重学生独立操作能力训练。

②教师演示与学生动手操作相结合。

③能及时排除仪器设备故障。

④遵循启发式教学原则。

(4)课堂管理
①维护好设备仪器。

②保障安全。

③认真做好原始实验数据的检查,严格执行原始记录签字制度。

④达到实验教学目标并完成预定的教学任务,使学生初步掌握实验原理及操作技能,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提高对实验现象的分析能力,促进实际动手能力与创新能力的发展。

⑤填写好实验教学情况登记本。

3.实验报告
(1)每次实验教学后,均须布置学生处理实验数据、撰写实验报告。

(2)对实验报告的格式、内容等均提出明确的要求。

(3)批改及时、认真、无错漏,并符合规范要求,批改率100%。

(4)每次实验成绩均能认真记载,且清晰规范。

4.实验考核
(1)实验成绩考核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

实验操作考试应有评分标准,试题能够检测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实验笔试试卷评阅认真、规范,每道题均有小分,核分准确。

(2)实验成绩登记表填写规范、准确,且有任课老师本人签名。

实验试卷保存完好。

(3)实验成绩分析全面、科学、合理。

(二)实验教学环节质量评价方案
1.评价方案
以《实验教学环节质量标准》为依据,按《长沙学院实验教学质量评价表》中评价要素的内涵和评价方法,对该环节进行评价。

评价结果按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五级评定:90≤优秀<100;80≤良好<90;70≤中等<80;60≤合格<70;不合格<60。

2.有关说明
实验教学环节质量评价由系(部)组织实施,以教研室或实验室为单位组织同行评价。

长沙学院实验教学质量评价表
二、课程设计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及评价方案
(一)课程设计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课程设计是培养理工科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提高理论计算、结构设计、工程绘图、查阅设计资料、运用标准与规范和应用计算机等方面的能力,训练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1.课程设计准备
(1)仪器设备、场地、经费等条件能够满足课程设计要求。

(2)有内容详细、符合教学基本要求的课程设计大纲;有易于操作、合理的评分标准。

(3)课程设计任务书和指导书符合大纲要求,任务书对设计题目、内容、原始资料、设计步骤及要求等做出明确规定。

指导书规范、完整,符合实践教学基本要求。

(4)有一支人数充足、结构合理的主讲教师队伍担任指导教师。

2.课程设计选题
(1)课程设计课题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本门课程教学要求,能紧密结合生产、科研、管理、社会工作等实际。

(2)课题深广度、工作量适中,难易适当。

(3)课程设计题目由指导教师拟定,并经教研室审定。

课程设计的题目也可由学生自拟,但必须经过指导教师认定,教研室批审后方可执行。

3.课程设计实施
(1)指导教师指导过程中对学生严格要求,认真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注重培养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与团队合作精神。

(2)指导教师制定详细的阶段性进度表,计划性强,并认真落实。

(3)学生按照课题任务书的要求,认真、独立完成课程设计,撰写符合要求的设计说明书(或论文),填写课程设计鉴定表。

(4)设计结束,指导教师要组织设计答辩并撰写课程设计总结。

4.成绩考核
(1)课程设计成绩根据任务完成情况、设计说明书(论文)质量水平、答辩成绩以及在课程设计环节中的表现等几方面综合评定,做到严格、公平、规范。

(2)课程设计不及格者必须在毕业前重修,否则不能如期毕业。

5.资料归档
课程设计归档资料包括指导教师的课程设计计划表、指导书和总结,学生的课程设计说明书(或论文)和课程设计鉴定表。

课程设计归档资料由系资料室收藏。

(二)课程设计教学环节评价方案
1.评价方案
以《课程设计教学环节质量标准》为依据,按《长沙学院课程设计教学质量评价表》中评价要素的内涵和评价方法,对该环节进行评价。

评价结果按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五级评定:90≤优秀<100; 80≤良好<90;70≤中等<80;60≤合格<70;不合格<60。

2.有关说明
课程设计环节质量评价由各系(部)组织实施,教务处每年组织抽查。

长沙学院课程设计教学质量评价表
系(部):课程设计名称:日期:
三、实习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及评价方案
(一)实习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实习是学生巩固和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获得生产管理知识,锻炼工作能力,培养职业素质的重要教学环节,也是学生了解社会、了解国情,向广大优秀知识分子和工人群众学习的重要途径。

1.实习准备
(1)具有一定数量的比较稳定的实习基地和实习点,实习场所具备专业实习所需要的设备、资料等基本条件,能够满足专业实习教学要求。

(2)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长沙学院实习教学工作条例(试行)》的要求制定详实的实习大纲和具体的实习计划、实习指导书。

(3)有科学、规范的实习管理制度及措施。

2.实习指导
(1)实习指导教师队伍结构合理。

指导教师具有一定的工程实践能力、教学经验和实习组织管理能力。

(2)实习指导教师应坚守岗位,严格按实习计划进行工作,全程负责学生的实习活动。

在实习过程中根据学生的实习情况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关心实习学生的思想和生活,督促学生根据职业道德要求开展实习,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实习结束,及时写出实习总结。

(3)实习结束后,实习指导教师要求学生提交实习鉴定表,在实习单位的配合下公正、科学、准确地对学生实习成绩作出评定,并请实习单位签署意见。

3.学生实习
(1)在实习单位和带队教师指导下,按照实习要求进行实习。

尊重实习单位指派的老师,虚心听取指导教师的意见,按时完成实习日记、实习作业。

(2)严格遵守实习纪律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不擅离实习岗位。

(3)实习结束后,及时对实习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认真撰写实习鉴定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指导教师批阅,交实习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实习日记、实习鉴定表交系存档。

4.实习考核
(1)考核由指导教师会同实习单位有关人员共同进行。

(2)考核方法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方式进行。

由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实习中的思想表现、劳动表现、实习日记、实习总结、实习报告等方面的情况综合评定实习成绩。

成绩评定采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计分制。

(3)不及格者必须在毕业前利用假期重修,否则不能如期毕业。

5.资料归档
实习归档资料包括指导教师的实习计划书、指导书和总结,学生的实习日记和实习鉴定表。

实习归档资料由系资料室收藏。

6.有关说明
实训环节质量评价标准由系(部)参照实习环节质量标准制定。

(二)实习教学环节评价方案
1.评价方案
以《实习环节质量标准》为依据,按《长沙学院实习教学质量评价表》中评价要素的内涵和评价方法,对该环节进行评价。

评价结果按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五级评定:90≤优秀<100;80≤良好<90;70≤中等<80;60≤合格<70;不合格<60。

2.有关说明
实习教学环节质量评价由各系(部)组织实施,教务处每年组织抽查。

长沙学院实习教学质量评价表
四、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及评价方案
毕业设计(论文)是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

进行毕业设计、撰写毕业论文是对学生已学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综合运用与检验,能培养学生的科学思维、学术规范和科研创新能力,也是从业、创业的适应性训练。

(一)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1.毕业设计(论文)准备
(1)有内容详细、符合教学基本要求的毕业设计(论文)大纲、合理可行的工作计划;有易于操作、合理的评分标准。

(2)有一支人数充足、结构合理的主讲教师队伍担任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每位教师单独指导的学生数不超过8人。

有条件的系(部)可以联合企业专业人士,形成校内校外导师共同培养人才的双导师制模式。

(3)实验仪器、设备、材料、场地准备充分,安排合理;文献资料充足,针对性强。

2.毕业设计(论文)选题
(1)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双向选择,合理安排。

(2)课题符合专业教学基本要求,能够结合社会实际和工程实际,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鼓励研究来自现实中的真问题;课题应不断更新,降低重复率;课题数量充足,保证至少一人一题(最好多于学生人数10%)。

(3)课题需经教研室集体审定,严把质量关。

3.毕业设计(论文)实施
(1)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由指导教师填写,教研室审查和系审查后方可发给学生。

任务书要明确具体任务、目标及进度安排,并给学生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2)学生按照任务书要求进行开题工作,撰写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经指导教师审查后由教研室审定。

(3)学生按照任务书要求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教师必须随时掌握学生工作进度,及时辅导,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和答疑。

各系组织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学生撰写中期报告,指导教师审查中期报告,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系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中期检查。

(4)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撰写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

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需经指导教师评阅、评阅教师评阅。

学生只有在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均同意的前提下方有资格参加答辩。

4.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1)除外语专业学生外,一般用汉语简化字打印。

文、经、管、法类专业论文正文不少于0.6万字,理工类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正文不少于0.8万字,艺术类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正文不少于3000字。

毕业设计(论文)资料按照目录要求准备齐全,各项材料符合规定要求。

(2)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按照学校要求进行书写。

要求写作条理清晰,层次分明,观点明确,逻辑性强,文笔流畅;理论推导或证明正确、实验过程合理、数据无误、计算准确;制图符合专业标准,图纸清晰、线条分明,无原则性错误。

5.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
(1)各系成立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结构合理、专业性强,有权威性。

答辩委员会人数不少于5人。

(2)各专业应根据毕业生人数成立若干答辩小组,每组答辩教师不少于4人(含秘书)。

(3)答辩程序科学合理,答辩教师能严格履行答辩程序,认真质疑,所提问题有深度、有效果;答辩小组要认真、实事求是地做好各项答辩记录。

(4)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分、评阅教师评分和答辩评分三部分构成,由答辩小组汇总后报系答辩委员会批准。

要求严格成绩评定标准,成绩评定客观,优秀率控制在15%以内。

6.资料归档
毕业设计(论文)归档资料包括每个专业制定的计划书、课题汇总表和总结,指导教师的课题申报表,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包括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指导教师评阅表、评阅教师评阅表、答辩评审表,并按照学校的要求装订)。

毕业设计(论文)归档资料由系资料室收藏。

(二)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评价方案
1.评价方案
以《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质量标准》为依据,按《长沙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评价表》中评价要素的内涵和评价方法,对该环节进行评价。

评价结果按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五级评定:90≤优秀<100;80≤良好<90;70≤中等<80;60≤合格<70;不合格<60。

2.有关说明
毕业设计(论文)环节质量评价由各系(部)组织实施,评建办组织抽查,公布检查结果。

各教学单位可根据专业特点制订实施具体的管理办法,并报教务处备案。

长沙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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